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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最新(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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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最新(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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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最新篇一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一条 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专业及专业志愿序号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调配安排。

第二十二条 调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所有专业文理兼收;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1.录取时不限考生所学外语语种,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2.报考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最新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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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最新篇三

第二十七条 学费: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每学年每生5500元。

第二十八条 住宿费: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其中:普通住宿10人间500元/学年;公寓住宿6人间1000元/学年;公寓住宿4人间1200元/学年。

第二十九条 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以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 学院网址:http://。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3-72806301、72806302、72806303。

2.招生咨询qq:613166111、613166333、613166555。

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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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最新篇四

第二十五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和院长奖学金,奖励覆盖面达到25-40%。其中: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3.国家助学金:贫困生可持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在学院申请国家助学金补助(补助生活费),一等4000元/学年,二等3000元/学年,三等2000元/学年。

4.学院奖学金:一等1500元/学年,二等1000元/学年,三等500元/学年。

5. 院长奖学金:学院为推动“争先创优”活动,激励全体学生刻苦学习、创新实践、积极进取、奋发成才,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设立“院长奖学金”,每年10万元。

第二十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凡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省(市、自治区),学院不再受理其助学贷款申请。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凭学院录取通知书和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在当地的县(市、区)教委贫困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学院对特困生实行困难资助,同时辅以勤工助学制度,以保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最新篇五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chongqing industry & trade polytechnic)。

第三条 学院成立时间: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设立,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第四条 法人代表:宋正富。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2606

第六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高职专科教育为主,兼有成人专科等继续教育。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涪南路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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