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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精选十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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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精选十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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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一

它出自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小王子》。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有一天,小王子突然厌倦了自己的生活,决心离开自己心爱的玫瑰和这个星球。他向玫瑰告别,踏上了旅程。这一路上,他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或权欲熏心,或虚荣浅薄,或自甘堕落,或财迷心窍,或不知变通。他们都太过于关注外在的东西,失去了内心真正的快乐。小王子感到很迷惑,重复着说:“大人真是奇怪啊。”

最后他旅行的终点就是地球。地球上也有很多奇怪的人,但是小王子遇见了狐狸。看到这里,我想到了电影《怦然心动》里的一段话。“有些人浅薄,有些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彩虹般绚丽的人。当你遇到这个人后,会觉得其他人只是浮云而已。”那一天,小王子经过了一座花园,他发现花园里有五千朵和他的玫瑰一模一样的花。原来他的玫瑰并不是独一无二的,这让他很难过。于是他趴在草地上哭了起来。就在这时,狐狸出现了。狐狸请求他驯化自己,小王子同意了。当小王子驯化了狐狸以后,他也要离开了。

狐狸很难过,但没有阻拦,而是让他再去一次那座花园,回来以后,会送给他一个秘密。后来小王子又去看那些玫瑰。他说:“你们很美丽,但也很空虚,不会有人为你们去死。当然,寻常的路人会认为我的玫瑰花和你们差不多。但她比你们加起来还重要……因为它是我的玫瑰。”他回去找狐狸,于是狐狸说:“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小王子对一朵花的忠诚感动了我,仿佛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我没有玫瑰,但是却有人把我当作玫瑰。他们保护着我,为我浇水,为我挡风,为我消灭毛毛虫,倾听我的抱怨和吹嘘,甚至倾听我的沉默……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也许将来,我也会有自己的玫瑰,将紧紧扯住我的心,让我悲伤和欢喜。那时,我将像小王子一样,说:“因为它是我的玫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小王子》。它像一首诗,优美简洁,像一曲摇篮曲,温柔缱绻;它是一颗星星,明亮的可以隐去一切悲伤。它沉默着,用淡淡的忧伤和甜蜜包裹我。我常常会在天空黑绿色的大氅下望向如同一粒粒银扣般的星星,幻想着小王子会在某一座代号b612的小行星上,默默守护自己的玫瑰。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二

书,是人类灵魂的制造师;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更是抚慰心灵的灵丹妙药。人人都有自己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

小时候的我,外表坚强,内心脆弱。做事情常常只有三分钟的热度,习惯什么事情都依赖父母解决,优柔寡断,令父母伤透了脑筋。

有一次家庭作业较多,我做了一部分就不想做了。第二天语文老师检查作业,发现我的作业没做完,就给我的爸爸打了电话。

家人听到这个消息,都十分惊讶。从老家远道而来的外祖父语重心长的对我说:“孩子呀,你不能再这样做事情只有三分钟的热度了。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啊!”说着,一只手轻轻地摩挲着我的头发,另一只手拿出一本书放进我的手里:“孩子,父母不可能永远待在你的身边,替你去挑肩上的重担!你把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拿去好好的看看吧。从今以后,你要学习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不再依赖父母,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时刻准备着为人民、为祖国而战,不放过一丝一毫希望的曙光啊!”

我抬起头,迎接我的是一双真诚而又坚定的眼睛,禁不住,我早已涌上来的泪水,瞬间夺眶而出 ……

事后,我回到房间,轻轻翻开了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进入了主人公时而委屈,时而欢乐,时而自信,时而悲伤,时而痛苦,时而平静的内心世界。读完这本书我才真正明白了外祖父的用意。是啊,文中的保尔.柯察金是多么的坚强啊!虽然眼睛失明了,还是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坚强地写做,把自己炼成了一块 “钢铁”,难道不值得我学习吗?

于是,我努力做到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一丝不苟;学习要天天向上,不轻易骄傲自满;遇人处事要宽宏大量;尽量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任务……

终于,我在短短的半年内改头换面了,变成了外祖父心目中最骄傲的宝贝。而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将会永远珍藏着它,因为是它教会了我如何生活,如何学习。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三

这本书的封面是春天生机勃勃的叶子,绿油油的。我在冬天的一个午后读完了它,因为我想让寒冷的冬天早一点结束,迎来一个温暖的,也是绿油油的春天。

书里有好多个有趣和感人的小故事,就像一粒粒闪耀的珍珠,穿成了一串美丽的项链。下面,就让我把最漂亮的珍珠擦亮了给你看看吧。

那是《令人震撼的动物故事》这一章节中,沈石溪爷爷写的《再被狐狸骗一次》。文章主要写了在遥远而神秘的西双版纳,两只狐狸为保护自己的孩子,付出生命的代价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个上海知青,拎着一只要炖汤的阉鸡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狐狸。当他放下鸡去捉狐狸的时候,另一只肚皮上吊着几个乳房的母狐狸却把鸡叼走了,“奄奄一息”的公狐狸也刹时蹦了起来,一溜烟逃走了。这就是被狐狸骗的第一次。

数月后的一个早晨,主人公去古河道砍柴,发现了狐狸窝。公狐狸窜出来,到离他不远的地方,口吐白沫,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看主人公没有上当,它又用牙撕下来了自己胸脯上一块巴掌大的皮;然而,主人公的注意力还在狐狸窝里,因为窝里有几只可爱的小狐狸。这时候,公狐狸将自己的膝盖塞进嘴里,咬断了前腿,露湖了白森森的腿骨,血喷了出来。主人公终于又被公狐狸吸引过去,他又被骗了一次。只是,这一次狐狸付出的代价是生命,公狐狸血流得太多,它死了……

看到这里,我差点流泪了,我被狐狸爸爸对小狐狸的爱震撼了。和人的父母一样,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对小狐狸的爱也是无私的。为了保护孩子,甚至可以以生命为代价。

“让最美好的文字陪伴着你们度过生命中一个完整的春天。”这本书的封面是这样写的,但愿那几只小狐狸也有灿烂的春天,能在阳光下快乐地成长。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四

从儿时起,我就对读书感兴趣。那时,读的只是连环画,小人书。从上小学起,老师也常常对我讲,要多读书。渐渐地,读的书不再只是图文并茂的,而是由许多文字的书。读书的爱好渐渐养成了,于是每当翻开书的第一页时,我的心中就充满了好奇与喜悦。

我爱读书,最爱的是一本《冰心散文全集精选》,这也是我的书橱中最宝贵的一本书。

这本书中精选了冰心奶奶的许多优秀的散文。每一篇都是那么动人,那么令我着迷。在这本书中,我才真真切切地领略到冰心奶奶独特的风格——婉约清秀。书中的每一个文字都深深地打动着我的心灵,让我的心灵升华,飞跃。

这本书中,每一个文字都仿佛是精灵,它们在告诉我冰心奶奶的内心情感,都传递给我每一个故事背后的感动。

在冰心奶奶的文笔下,她的父亲,母亲,兄弟的一些令人感动的事都展现在我的眼前。昨晚,我再次读了那篇冰心奶奶写给她母亲的祭文。这篇文章中,字字都流露出她对一家人的爱。从这些文字中,我读到了冰心奶奶的父亲与母亲之间深厚的情感,他们几个儿女对母亲的敬爱。母亲病重的一段时间内,木青身旁的子女都焦虑不安,日夜轮流陪伴照顾,而冰心奶奶更是彻夜难眠,自己拖着疲惫的身躯,忍着内心的悲痛,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母亲,生怕母亲离她而去。这是一个孩子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眷恋。我想每一个孩子的内心都幼稚这份情感,都那么感人至深。

可是,冰心奶奶的母亲终究还是离开了他们,带着安详的心情离去。我想冰心奶奶的母亲心里一定充满着安慰,她有这么好的一群子女,她可以放心地离开。

在这篇文章中,母亲的慈爱,父亲的祥和,还有冰心奶奶和她的弟弟们真诚,感人的孝心,都深深地射入我的心灵,都深深地令我感动,么好的一家人!在冰心奶奶一家人的身上,我看到了所有一切美好的品质,这都使我敬佩,使我感悟很多。

冰心奶奶笔下的文字,像一股股清泉流过我的心田,渗入我的心灵,我长大也希望像冰心奶奶一样,写出优美,动人的文章。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五

我喜爱的书有许许多多,就像天空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每一本都包含着不一样的知识快餐。但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写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爸爸在我六岁生日时送我的。现在看一看,还蛮有意思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喜欢,是因为它的内容丰富多彩,封面五光十色,十分有意思。我就来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封面吧:首先,“三国演义”这四个大字紧紧的贴在上面,周边有各种各样的花边。在下面是马超与曹操战斗的情景。

这本书非常有趣,我一边读一边感受书中英雄的豪气。在每一回里,都讲述着蜀、魏、吴三国发生的惊天大事,如“三顾茅庐”、“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蜀国与其他两国发生的冲突。

这本书可重要了,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帮助。有一次,我忘记带铅笔盒,边便让同桌借我一支笔。可同桌死皮赖脸的不借我,我就想到三国中的苦肉计,先好言相劝,再趁热打铁。哈哈,苦肉计真管用,我借到笔了。

我最喜爱《三国演义》这本书。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六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早就深深的烙在了人们的心里,没错,“书”——是一样好东西,它就像一把钥匙,能带领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时时提醒人们舒适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就像高尔基所说的那样——书是阶梯。如果你要想到达山的顶峰,就必须一步步地。脚踏实地踩着阶梯上去。我是一个读书的爱好者,每当我看到一些好书,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拿过来一遍又一遍地读。像中国的四大名著,我是读了一遍又一遍,总觉得都读不腻,就在两年前,我在图书馆读了一本《寓言》,这本书的内容让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因此,它也成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寓言》,大家都知道它里面讲到都是一些能启发人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语言简洁,熟练。虽然它比不上散文那样的优美。它里面的小故事讲的什么我们搭建都容易懂。我在里面所感悟到的道理到现在我还一直用在生活。“一个人若真有才华,必定能正视褒贬,批评无损天才的光辉”。“行善而不图任何回报,才能算是真正的高尚”、、、这些感悟都在我读这本书一遍又一遍感悟出来的。这本书中的一些句子。如:口头上的友情美妙而且动听,真正的朋友却揭示在患难中,这患难之交世上罕见”。“只有平等,才能谈论友谊和爱情”。“人们常常都是盲目的拨弄着算盘,总认为自己是最聪明的,然而到头来,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些句子都是多么的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啊!

这本书不仅教人的道理多,而且内容还很丰富。它里面记录了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动物与自然的一些事,这些事风趣、幽默,每件事都是拟人化。我相信每个读者在读这本书的时候都会从幽默化、拟人化的小故事中悟出一些惊人的道理来。

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每读一个小故事,我的脑海里就会出现这个小故事的画面。也就是说,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会让读者顷刻间脑海里浮现一个接着一个美丽

生动的画面,仿佛你就走入了这本书的世界。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丰富,语言简洁,道理易懂,而且还带幽默、讽刺性。这里的小故事,每一个都可以广泛的应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如果让你遨游世界,你会选择什么?一本书一支口琴一架钢琴一把小提琴还是我会选择一本书,反复地研究`阅读。我不知道你会选择什么,会和我一样吗?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七

我最喜欢的书,要数《意林》了,这书可也不得,它告诉了我不少东西呢!特别是每一篇文章开头的导语,它给了我不少启发……

前不久,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意林·半月刊》。虽然文章不多,但每一篇都非常精彩。看!《那些打打闹闹的日子》告诉我们,没有谁的人生一路阳光;《用一生去寻找一个答案》告诉我们:没有那一生的奔波、历练,怎么也得不到生命的启示……

我喜欢的不只有这些,我还喜欢里面的笑话、漫画,就好比《虫梦》,我非常喜欢……

花儿开了又谢,大树绿了又黄。一眨眼,《意林》陪我度过了漫长的一年。许多篇文章告诉了我如何对待朋友,如何面对困难,怎样面对失败……

有一次,我看见隔壁班里一个女同学忘了怎么戴队徽,旁边一个平常对女孩很凶的男同学却对她说:“不要灰心,再来一次!”这一次果然成功了!我回到家一直琢磨这件事,我翻开《意林》,看到一篇文章《鸵鸟先生,请等一等》的导语是:刺猬的心,也可以温润善良。我顿时知道了,人有善良的一面,也有凶狠的一面。那天,那位男同学就是对那位女同学露出了他善良的一面。

《意林》是本好书,我强烈推荐大家都去读一读!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小跳系列”里的《巨人城堡》。

这本书写的是:马小跳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有一座房子,门很高,窗户也很高,整天关着门和窗户,好像也没有人住。马小跳不知道房子是用来做什么的,就想:是不是坏人把人质关押在这里面于是,马小跳就带着他的好朋友拿着望远镜去侦察,他们发现,原来这是一个城堡,里面住着一个巨人。

他们就想到城堡里去看个明白,他们经历了很多事,费了好大的劲才进了城堡,在城堡里发生了很多事,有好事也有让他们很不开心的事,最后,他们和巨人成了好朋友。

原来巨人是不得已才住到这里的,其实他并不想住在这里,在发生了很多事以后,马小跳和他的朋友们用他们的爱,摧毁了巨人心中的城堡。

这个故事太有意思了,杨红樱阿姨用她那风趣、幽默的语言把马小跳他们都写活了。

我有时候看着看着就忍不住笑出声来,还常常被妈妈笑话我看傻了。

杨红樱阿姨写的马小跳好像不是书里的,就好像是我身边发生的事一样,我太喜欢杨红樱阿姨写的书了,尤其是这本《巨人城堡》。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九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十

夜深了,窗外忽地炸了一声雷,俄而哗啦啦地下起了大雨。蜡烛的光焰随着许许风声而明灭。鲁迅先生撑开伞,拿着他的“战斗檄文”出门去了……

我已记不清是多少次梦到这个场景了,值得一提的是,鲁迅先生是我最喜爱的作者,而家中的两卷《鲁迅全集》理所应当地是我最喜爱的书。

每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总会感到先生言辞的犀利。周先生看事,目光刻薄而又尖利。笔杆子是先生的枪,《狂人日记》中,狂人满口的“吃人”并不是胡言,它们就像是子弹,瞄准了封建社会的致命之处冲去。但先生的一针见血却又能潜藏在祝福与希望之下。先生对“祥林嫂”死了的祝福,文末“鲁镇人们享受的无限幸福”,正是对封建思想极大的讽刺。你读周先生的书,仿佛置身于冷风中,觉得彻骨的清醒和兴奋。

再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却又能体会到他内心的愁苦与刺痛。民众的心久入膏肓,周先生却想起死救之。周先生写人总是将灵魂抽出,混沌,暧昧,浮夸和虚妄的那些人,还有无法正视现实也无法反观己身的孔乙己,浸透着鲁迅先生神来的勾勒与无穷无尽的悲痛。你读周先生的书,总是感受到先生在溅血吐真言,感受到赤子的悲愤和挽救。

又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则发现他的故事写得极好,以古来“非攻”嘲讽今昔。孙郁先生说地极好,“周先生总是睁着眼看。”不错地,所谓睁着眼看,就是把人从故事与文章中的虚中拉回现实去,几张薄纸之下,内含醒世的道理,救人的良方。你读周先生的文章,总能在或幽默或沉痛的语调中听到几声责问,你会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非其他人所可以模仿的。

鲁迅先生是一个合格的作家,更是一个合格的中国人。《鲁迅全集》里那份爱国之心感染了我,让我拥有了一颗坚不可摧的爱国心,而这或许也是千千万万中学生所需要的'。

夜更深了,我合上书本,默想先生回来时睡下,安稳却又辗转地睡下了。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十一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该书是沈石溪写的。

此书讲述的是有关狼的故事:一匹大公狼的妻子为了完成她丈夫的遗愿——当上狼王,不顾一切地锻炼她的孩子们,最后牺牲了自己,也没有保全孩子的全过程。

本书主人公是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的毛色却是纯白;她的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的紫色的雾岚。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的很美的。她的性格是:坚强、执着、刚烈。在此书中,沈石溪把她的母爱表现的淋漓尽致。如:从古河道到她栖身的石洞,约有两华里远。紫岚几乎是一口气跑到的。把第一只狼崽送到石洞后,她来不及喘口气,又像接力赛跑似的奔回古河道,衔起第二只狼崽。同时,沈石溪的环境描写也十分不错;这是日曲卡山麓今年的第一场春雨,来势汹汹,狂风挟着豆大般的雨粒,像鞭子似的抽打着地面,树枝被抽弯了,斑茅草被抽断了,山峰也被抽变了形。

这本书被评为台湾第四届杨唤儿童文学奖、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优秀图书一等奖等等,如今它深深受小朋友们的喜爱。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书,你呢?

这本书感情真实,内容丰富,很有知识水平,希望大家多去看看哦!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十二

温暖的阳光亲抚着每一个生命,一棵会说话的橡树伸展着树梢,张开了每一片绿叶。它很幸福,正在和树上的鸟儿开开心心的谈笑风生。

忽然,不远处传来“咔咔”的刺耳声,一群手举铁斧、头戴安全帽的工人们闯了进来,他们的到来打破了大森林的宁静,橡树因为会说话,十分奇特,就被一位木匠砍了下来,做成了木偶人罗里,罗里不想成为人,只希望拥有一片森林,因为森林才是他真正的家,罗里厌恶人类乱砍滥伐,他的心里非常寒冷,眼里燃烧着愤怒的熊熊烈火,在他的心中只有两个字:报复,报复人类破坏环境,报复人类破坏他的家!!

满腔怒火的罗里来到城市,成立了一个“大惊小怪”马戏团,团里全是动物,由于它们被罗里施了魔法,所以它们忘记了自己的家……可是,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爱护动物的铁路工程师阿汤先生、图书管理员阿灿姑娘、可爱的小熊白黑黑改变了这一冷酷的现实。他们用内心的真诚、善良、温暖感动了罗里,罗里洗新革面,回到了森林。风风雨雨几十过去了,森林已经变了样,可是唯一不变的是罗里残存的那块树根,还有树根上那依稀可辨的年轮,这一圈一圈的年轮和罗里那饱经风霜的脸的背后,蕴藏着多少动人心弦的故事……

真的,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被这本书里每一个人物给感动了。罗里是一个木偶人,原本欢欢乐乐,是谁改变了他的生活,是人类,是人类的乱砍滥伐改变了他的生活,冷冻了他的心,点燃了他心中无比的怒火,让他盟发了一个念头:报复人类。我想,如果不是人类打扰了动物和植物们,会引起这场战争吗?希望人类能把目光多投向这些小生命,让他们也能开开心心、快快乐乐。

而其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阿汤先生,一个愿意和动物们交朋友,又愿意为动物造一片良好的环境的工程师,付出了多少心血、多少精力,如果人类朋友都能向阿汤先生那样,爱护动物,那人类与动物之间不是更进一步增强友谊了吗?

阿灿姑娘,一个善良的图书管理员,用温暖熔化了罗里心中的冰,熄灭了罗里心中的怒火。

小熊白黑黑,天真可爱……总之这所有的人物,都像丝丝甘露流进了我的心扉。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十三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十四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不一样的卡梅拉》,它让我受益匪浅。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讨厌下蛋的小鸡卡梅拉,它的经历让它变得勇敢,聪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在饥荒的时候,大家都饿肚子,纷纷外出寻找食物,可是一头鸡头蛇怪不仅抢走了鸡舍、田地和谷仓,还将卡梅拉的朋友变成了水晶。卡梅拉急中生智,利用外星人小绿鸡送给它的墨镜打败了蛇怪,换回了大家的生命与各鸡舍的安宁。

读完这个章节时,我好佩服小鸡卡梅拉,它这么小,却打败了这么强大的蛇怪,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到底是什么让它成功的呢?我想,智慧是必不可少的。在听完兰斯洛特骑士对蛇怪的介绍后,它知道了,只要不看到蛇怪的眼睛,蛇怪就无法将自己变为水晶,所以它找来了之前的墨镜。可仅仅拥有智慧就足够了吗?不,还需要勇气。若没有勇气,它一只小鸡怎么敢与庞然大物般的蛇怪战斗呢?我想,若是我,应该早就逃走了吧。

我要学会勇敢,和卡梅拉一样。但有这两样还远远不够,还需有信念,拯救亲人与朋友的信念才驱动它去战斗。这信念又从何而来?是源自于它对亲人与朋友的爱。

卡梅拉将智慧、勇气和信念集于一身,在面对鸡头怪时,用喔喔喔喔的啼鸣打败了怪物。它值得我去学习。

《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动人,它值得大家去阅读。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十五

一本本书,古今中外,源远流长。文学类书籍优美流畅,理科类书籍严谨准确,工具类书籍方便快捷……其中,如果我是读者,我肯定会选文学类书籍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现代女作家萧红的作品,茅盾对它评价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的确,它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一个故事,以当时的社会为背景,以萧红的童年记忆为主线展开的。

我最喜欢的第三章写的是祖父和园子,还有一些亲人,书中的把狗尾草当成骨髓、把花带到祖父帽上、和祖父学诗、同祖父烧鸭子吃等。

一想起这些事儿,我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些傻事儿了:

一次,我把鞋子放在水里,竟然沉到水底去了,幸好水不太深,爷爷用手捞了好一阵子才捞到……

帮爷爷拔草,把杂草全留下,刚长出来小菜苗反倒被我拔个精光……

种菜时把一手菜籽全种到一个坑里,以为可以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呢……

还喜欢结尾的第七章,在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无声的抵抗着恶俗世风,同时又满怀希望地生活着的穷苦人民——冯歪嘴子的身上,能够体会到他对当时迷信说法了不服和厌恶之情,一个着实平生为了好日子的男子汉,只成全了两个孩子,而乐观地生活着的人。

想来,爱因斯坦的童年很平庸,甚至于很落后,中学亦是如此,可他后来成了大科学家之时,正像与冯歪嘴子一样,有着着实的毅力去改变人生的智者。

《呼兰河传》,用诗一般的意境,含泪的微笑,守护着心灵的家园。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十六

生活的那面镜子,你是如何看待的?是快乐,抑或悲伤,是充满希望之光,还是前途一片渺茫?

也许,这样的一本书能够给你最好的答案——《鲁宾逊漂流记》

生活如一张白纸,它是否色彩缤纷,取决于你是如何渲染,如何看待生活;生活又犹如是块璞玉,成品的精美与否,在于雕刻者的心之所向。生活中的美丽是无处不在的,缺少的,只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需要的,是一颗永远充满朝气的心。

书中的鲁滨逊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他依然坚韧的活着,在悲惨的遭遇中,发现着快乐,发现着美丽,又不一样的心态去看待他新的生活,为自己的生活翻开了全新的篇章,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那样乐观的看待生活,对待生活,享受生活中的乐趣。在书中他说过“现在,我已经不再张望海面上是否再有船只经过,我甚至想就在这座孤岛上这样生活下去,这里既有淡水,也有我所需要的食物,自由自在,不是更好吗?”陷阱中,鲁滨逊教会了我如何乐观得看待生活,发现生活的美好,教会了我希望是永远存在的,只要带着希望眺望未来,就一定会找到光明的出口。

生活的亦好亦坏,是因为人们看待它的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就像有些人看到秋天,只是一种悲凉充盈心头,而有些人,对于秋天却是硕果累累,一派丰收之景的印象。书中的鲁滨逊会告诉你,如何看待生活,那些“不幸”可能也是一种“幸运”,他在被海浪拍打到孤岛之时,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感谢,是庆幸,庆幸自己是唯一的还生者,自己还有活下去的机会。这种积极的态度,让他绕开了一蹶不振的险境,而是动手,好好珍惜生命的机会,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活下去。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座宝库,开启生活之道,那些并不华丽的语句却能勾勒出一双看待美丽生活的眼睛,换一种角度去尝试看待你的生活,带着另一种心态去体会生活。所有的不幸并没有那么的遭,跳出怨言的神经,不如试试俯下身,用双手去改变,悲伤的泪水便能转化为嘴角的那一丝甜笑,让生活也为笑起来。

书中自有黄金屋,《鲁宾逊漂流记》的黄金屋就是那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书中自有颜如玉,《鲁宾逊漂流记》中的颜如玉就是主人公那不颓废与悲伤的实际行动。蕴藏着瑰宝的书籍,是心灵的养分,也是每一个读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最爱的一本书初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500字左右初中篇十七

比起塞万提斯、莎士比亚他们,都德是不易被发现的,但也是容易记住的。举个例子,他来到中国,只是缘于短短的《最后一课》,但这不经意的缘分,却成了所有人记忆中的一叶,娇小而又清脆晶莹。

夏天我得到这本《磨坊书简》,仅是封面就让人轻松安谧了不少,这是一本24个短小篇章组成的薄薄的集子。可我竟然用去两个月才合上最后一页。

这一篇篇所谓的小说,我是想当作散文来读的,但即便如此,读的过程中还是觉得叙事太简单太拖沓,甚至在如此短的篇幅里耗费几大段描写磨坊里里外外,这在我的阅读经验中是少见的。没有悬念,没有回复,没有陷阱,他的故事总是不留痕迹的平稳地描述开去,不放弃一切细节,甚至看来无关的琐事。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还没来得及进入状态便结束。倒也不是突兀的结束,一切都还在生活的轨道上,只是心在下一站等待吻合时,火车却早已停在前一个终点。

读完《科尔尼耶老板的秘密》,脸上竟挂了两道泪印。这提醒我,作者从容真实的叙述背后藏着一股暗流。不,这只是一涌小溪,一涌无孔不入,潜移默化的小溪,在阅读中秘密包围人心。从此一个无声踏在田间的略带伤感的都德在我的世界中诞生了。

都德的创作———我更愿称之为对生活从容体验的结果———就象是对着文稿无意识的呼吸,触不到停顿和跳跃,灵感和激动。因为作者根本就不是在写作。他自己也说,他每天花更多的时间出没在乡间野里,与普罗旺斯的人们交谈,喝麝香葡萄酒,立在岬角享受海风的疲惫。然后只是在空闲的时候以另一种形式流露在纸上。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是不足以侵入内心的。他又用一种别致的难以名状的伤感消化外部感官,将其掩藏在故事的表情下,在任何可能出现的地方出现,但不突兀,形成一股细腻的暗流。都德的文字似乎更愿意与读者保持亲密的距离,既不拒绝阅读,又不愿引人沉湎其中。他更注重的是纪录,而不是解释,这不仅形成了故事的连续充实,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被误读的危险。正是这些危险促成了让读者阅读,误会,再阅读再误会的理由之一。

这本集子在我看来,是没有必要也不可以将每一篇都重复阅读的,只需像都德夹起一本《蒙田》那样带上它旅行,心存暖意,闲来歇脚时翻几页;或是在书海中费尽周折后,上岸来,为自己冲杯卡布基诺,躲在太阳的荫凉里,摩挲那透着雾润花香的纸张。都德不求我们理解他,只求我们阅读到某一处惊喜地发现,嘿,那正是我的感觉!他偷了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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