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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篇一
深圳鹏星船务公司高速客运船队,因为航道及水域的原因,经常会碰到船舶车叶打到异物的情况,为此利用船舶靠泊码头的机会有必要进行潜水,以便对车叶及尾轴受损情况进行检查,为了确保潜水员水下作业安全,根据蛇口客运码头的潜水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潜水工作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相关人员须遵照执行。
一、工作范围
1.水下检查海底门吸口有无异物脏堵,清理杂物。
2.水下检查螺旋桨或喷水器、尾轴状况;
3.遇船舶搁浅、碰撞等事故后检查船底变形情况。
二、安全措施
1.潜水工作应由持有潜水证的专门的潜水人员担任;
2.潜水前潜水员的身体条件应符合潜水作业要求;
3.潜水员下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1 戴好头盔后应试验排气阀门,调节空气,方可沿水绳下水;
3.2 当头盔刚淹没水线下是时,检查潜水衣、头盔等有无漏气现象,经检查许可后方可下潜;
3.3 到工作位置后立即打信号报告,说明自己的感觉和情况。
4.潜水员水下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1 工作开始前,应先了解周围情况,调整好空气,辨明方向,然后进行工作;
4.2 水下行走应侧身移动,不准在重吊物件、其他悬吊障碍物和船只下面穿过,不随意触动无关物体和水生物;
5.在一般情况下,禁止夜间进行水下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经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批准,并应注意下列各项:
5.1 潜水员作业船舶及周围必须有良好的照明设备;
5.2 自作业开始至结束,必须有强光照射潜水员排除气泡在水面;
5.3 必须保证在电气照明故障时有常明设备,遇电气照明故障时,应立即命令潜水人员停止工作,上升至水面以上。
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篇二
施工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一、所有施工船舶必须各种证件,证书齐全,所有船员必须持证上岗,船上所
有的灯光、信号标志必须完好,必须按规定配备救生设备。
二、施工船舶上的锚机具、锚链 锚缆、缆绳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三、施工船舶必须根据施工的需要安全停靠,并根据水位,潮汐情况拴好缆绳或
抛锚定位。
四、交通船舶,必须配备足够的救生设备,严禁超员。
五、运输船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超载,超宽,严禁人货混装。
六、吊机(车)上方驳充当起重船时,吊机(车)必须保证船舶的平衡,支架(支
脚)的安放必须采承加固措施,严禁打滑编位。作业完毕后及时将扒杆放下或收回,以免发生碰撞和扭曲变形等机损事故发生。
施工船舶在施工时,应悬挂相应的信号标志,以免与过往船只发生碰撞、挂缆事故而影响施工。
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篇三
ⅰ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一)驾驶部航行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集中精神,在任何情况下,没有正式人员接替,不得离开岗位,确保安全航行。
2、值班人员不得在操作时擅自离岗位或看阅书报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驾驶台操作人员应衣着整齐,不准赤背只穿内裤或穿拖鞋值班.
4.驾驶部人员要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做到勤了望、勤联系、勤探水、勤检查。
5、出航前及出抗时禁止饮酒;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
6、清楚而洋细地填写航行日记.
(二)驾驶部停泊值班规定
1、为保证船舶在停泊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停泊时必须指定足够的自守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2、船舶停泊留守人员必须以随时能开航执行任务为原则。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4、船舶进厂修理,随船工作人员白天必须在船上工作,晚上安 排值班人员不得少2人。
5、船舶所在港口悬挂台风信号一号风球时,在船人员不得离船外宿,已完船人员获悉后立即回船参加防台,随时做好防洪和完成其 他特殊任务的准备。
6、停泊值班人同必须做到。
(l)提高警惕,禁止闲杂人员上船,经常到船舶四周巡视,检查锚链、系统、信号、照明等是否正常。
(2)了望船舶四周,注意气象、水位、水流、风向等增况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3)雾季中途停泊或锚泊在能见度不良的地方时,要按章鸣放雾号。(4)做好防毒、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5)做好停航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记录。
(三)航行中轮机部值班规定
1、航行值班时,轮机部必须有轮机长或轮机人员负责当班。
2、应服从值班驾驶员的指挥,及时准确地执行驾驶员的命令。
3、加强巡回检查,做到勤听、自看、勤模、勤嗅,经常检查并正确调整使用中的机电设备,保证其转速、压力、温度、电压、电流、油量及水量等工作参数正常。
4、迅速地排除机电设备的故障,当无法排除时,应立即请技十人员指导解决。
5、在航行过程中,如发现主、副机等有故障时,值班轮机人员应及时通知驾驶部,进行临时停机排除故障。
6、保持机舱、机电设备及工属具的整洁.
7、清楚而详细地填写轮机日志.
(四)停泊中轮机部人员值班规定
1、停泊值班时,轮机部必须留人值班,务使各机电设备处于适航状态,并认真填写轮机日记。
2、及时检查各电器设备及接岸电情况。
3、及时检查管系、阀门的使用开关情况。
4、加足燃油料和润滑油料,备齐各种配件以及做好其他的一切开航前准备工作。
5、保持机舱内“三清、四无、四不漏”。(五)船舶应变演习规定
1、船舶“四防”应变演习部署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救生应变部署;(2)进水堵漏部署;(3)消防应变部署;(4)防雷雨大风应变部署。
2、应变演习每半年举行一次,在站(船)长或有关领导指导下进行,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演习。
3、应变演习信号发出时,全体船员应迅速带齐按“应变部署表”所规定的工具、器材奔赴现场或岗位进行施救,完毕后必须把工具及器材放口原处。
4、每次消防救火演习应进行灭火器材的实施示范。
5、演习结束后,应立即进行总结,并将演习情况用红笔写人航行日志。
6、记录演习内容包括:
(1)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习的项目;
(2)记录组织情况、集合情况、秩序情况及动作熟练程度;
(3)记录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水龙的射程及堵漏器材的使用情况;(4)记录缺席人员的名单和原因;
(5)记录在演习中发现的优缺点,以及今后的改进方法;(6)每次演习必须严肃认真,使之达到预期的效果。
(六)船舶交通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1、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把整个事故情况向当地港务监督部门和局的有关部门报告,最迟须在48小时内送交正式船舶交通事故报告书。
2、船舶交通事故报告要求填报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时间
(2)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理位置;
(3)发生事故的天气情况、航道水深、水流、风向;(4)发生事故的详细经过;(5)发生事故的船舶资料;(6)值班人员名单;
(7)采取的抢救措施及损坏、损失详细情况;(8)发生事故的现场图。
(七)船用柴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1、柴油机在启动前应注意事项
轮机值班人员应在船舶开航前20分钟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起动电池是否充有足够的电力,启动用的压缩空气瓶的压力是否足够,不足时应及时补足。(2)检查日用柴油柜、曲轮箱、推力轴承、齿轮箱、中间轴承存油量是否合适,不足时要补足。(3)打开燃油、机油、冷却水系统所有旋塞和阀门应置于正确的工作状态。(4)对各人工加油点注润滑油。
(5)清除柴油机、轴系周围有碍运转的杂物。(6)检查各仪表、报警装置工作是否灵敏正常。
(7)机驾合一的船舶,应检查其操作效能,确认工作正常后才能使用。
2、柴油机在动转中应注意事项
柴油机启动后应注意以下几项工作:
(1)柴油机冷车起动后如一切正常,在约50%的额定转速空载预热运转10~15分钟,待水温接近45℃,机油温度接近40℃时,方可带负荷运转.注意油温低于30℃前不得使用全负荷运转.(2)运转期间,必须经常观察主机各仪表读数及监听主机的运转响声,经常观察柴油机管路、阀门等各连接部位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3)航行中,值班人员应坚持岗位,随时注意机械各部位的变化,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驾驶室,必要时减速或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开车,并将发生情况记人轮机日记。(4)注意燃油的消耗,并及时补充日用燃油油柜。
3、柴油机停车和停车后应注意事项
(1)接到停车的指令后,将机转速降到约50%额定转速,再将油门操纵手柄移至停车位置,停止柴油机运转.
(2)柴油机停车后,应进行下述工作:
a、检查电池(空气瓶压力)是否充足,不足时应补足;
b、关闭燃油、冷却水等系统应关闭阀门(注意并闭海底阀门);
c、进行清洁、检查及保养工作,并排除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轮机日志记录.
ⅱ 航道工作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船长接到任务后,应立即召集全船人员开会布置本航次的任务,并仔细检查船上甲板机械、滑轮、起吊起锚设备、缆索等是否正常。同时,对各运转机械的部件加注润滑油。
2、航行前应检查车钟、机驾合一、航机舵线、汽笛、灯光信号是否正常。
3、船舶出航进行航道探测、设(查)标、调整标志及浮标、活锚的起吊、移位等作业之前,应检查甲板所必备的工属具配套是否齐备。
4、值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航行避让规定,按规定示号、示灯,正确避让,航行时要精神集中,保持严肃和镇定。
5、当舵轮转至满舵时,驾驶员应注意握紧,防止舵轮滑动回击伤人。
6、航行转弯(调头)时,应尽量注意避免高速大舵角调头,以免船舶倾覆,在洪水时期更应该注意。7.在航行中;如遇危险天气(如暴雨、大雾、强风、山洪、雷电等),驾驶员应视当时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如对安全构成威胁时,应即选择安全地点临时停泊。
8、洪水时期拖带浮鼓移位时,驾驶员应谨慎操作,切忌船身侧横,要注意水流及流向,防止船舶倾覆。
9、禁止船舶上层建筑篷顶上堆放杂物,以免影响船舶美观和重心过高影响稳性。
10、航道工作船两舷走道甲板要装设护栏,防止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慎滑落跌入水中;夜航时,工作人员要互相关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任何时候船上不准穿拖鞋,上班时不准看书报及做与航行无关的事倩,要加强了望,安全航行。
12、船上不得搭载或留宿非本单位工作的外来人员。
13、严禁违章超载,起吊浮鼓时,要注意船身倾倒情况,严禁超负荷起吊。14.航行在浅滩、石坝、礁石区等危险航道时;要小心驾驶,减速前进。ⅲ 航标设置安全操作规程(岸标)
l、岸标设置时,应选择顺风竖标方向开挖洞坑,迁移或撤消时,则要逆风向放倒。
2.标杆竖起,必须安设以控制上风面“地牛”拉索为主的三条基本或三角形的“地牛”拉索,并收到适合紧度,经常注意松时拉紧,以保持标杆垂直,防止倾倒伤人。
3、标杆竖起后,应首先检查标志安设牢固稳妥后,才能实施登高或搭梯作业,登高人员要控制在l~2人,并系扎好安全带上标,标脚底不可站人。
4、起吊灯具、电箱、电池的拉索和滑轮挂钩,必须经检查完好后;方可使用。
5、标上安装工作,各种工具、器具使用要握稳,并按安装程序逐一进行,有条不紊的施工;防止工具杂物和器材跌落伤人。
6、标志设立安装完毕,必须经过详细检查,确认灯色、灯质无误;符合要求后,方可撤离标位。
ⅳ 航标设置安全操作规程(浮标)
1、需设的浮标,工具、锚、缆索按所需要求安装牢固后,应根据设标点航道的水流及风向,将浮标系带在上风面船舷的一侧,锚缆同舷外牵带到船头甲板面,锚在前放平,缆盘圈整齐,以便抛放时不乱。
2、设标船(艇)应逆水慢速探测标位,由站长统一指挥抛锚,抛锚人员应注意站立位置,即锚缆在外,人在里,切不可脚踏人缆圈,以防索套伤人或将人带人水中面发生事故。
3、锚、缆抛人水中应以工作船(艇)的自重随水流将缆拖顺,使锚固定后,方能将浮标解离船旁,如河道水流急时,则应将系在船旁的浮标解开,并以活套索把标索引于船舷,再进行拖带锚、缆的步骤,以防止标锚着力时,来不及解标而震拉断缆索事故。
4、当浮标抛设好后,应探测标位及其周围水深,符合要求后靠标检查标灯电路、灯光、灯质及浮标系缆,一切正常紧固后,方可离标。
ⅴ 船舶航前航后会议制度
航前会是每个航次开航前召开全船人员的生产准备会议,对本航次任务、航线气象等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 对安全生产起到促进作用。l、航前会议由船长主持,全体船员参加。
2、布置本航次的任务、要求以及注意事项、达到的目的。
3、航后会议应检查航前会议提出的任务、要求的执行情况,认 真总结经验及教训,表扬好人好事,找出问题所在,提出改正意见。4.航前航后会议提出的措施与总结的经验教训应记录在航行日志上。ⅵ 船闸值班人员安全规定
1、牢固树立安全优质服务的宗旨,主动热情向船舶、排筏宣传安全过闸的各项规定和闸室水深情况,指挥船、排筏安全有序过闸。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集中精神,按规定程序操作机电设备,严密监视闸、阀门和启闭机器运转情况,及时、准确做好各种记录。
3、精心保养电器、机械设备,使机电设备无灰尘、无油渍,保持闸室内外整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天花板无蜘蛛网.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上班不谁喝酒、不准串岗和擅离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不准货船与危险品船一起过闸,做好闸区治安保卫工作。
ⅶ 发电人员安全规定
1、发电人员必须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对本岗位的设备要达到四懂(结构、原理、性质、故障原因和排除一般故障的方法),精心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集中思想,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操作电器设备,及时、准确地做好各种记录。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上班不喝酒、不离岗、不睡觉、不会客,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做好泪防工作。
4、按时交接班,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机械的运转情况以及发现的间题、车间各类设备、工属具的情况,坚持每班清拦污栅,并将垃圾处理好,做好机电设备和室内外清洁卫生。s、外网停电应做好及时切断电源,以免发生事故,同时做好站内生产和生活用电,以保证生产的需要。
6、检修期间,服从领导的安排,听从指挥,按质按量完成检修任务。
ⅷ 船闸安全操作规则
1、值班人员要认真指挥船舶、排筏在指定地点停泊,按规定秩序通过船闸,维持进出闸的良好秩序。
2、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先后秩序开关闸、阀门,务必做到:
(1)开动人字闸门时,必须间门上、下水位齐平。遇到特殊情况,如闸墙漏水,闸、阀门止水设备磨损而漏水等原因,经请示东江局批准,同时报省局备案,允许10—15cm以下水头主开动人字门;(2)打开人字闸门要完全纳人合内,不准开八字形状;
(3)上阐首人字门关闭后,再关上上闸首输水阀门,上闸首人字门及阀门没有完全关闭前,不准打开下闸首输水阀门放水;
(4 下闸首人字闸门关闭后,再关下闸首输水阀门,下闸首人字闸门、输水阀门没有完全关闭前,不准打开上闸首输水阀门灌水;
(5)当开关人字闸门、输水阀门接近终点时,应根据每台机械的性能,提前切断电源,使之缓慢地到达终点,以免发生压弯拉杆、螺杆和损坏闸、阀门事故;
3、值班人员要对机械、电器设备认真进行检查,机械活动、磨损部位要有足够润滑油,保护电器设备的熔断器,不准配过粗的保险丝,严禁以其他导线代替保险丝。
4、机电设备运转的时候,值班人员要特别注意各种仪表、指示灯、马达、启闭机械的工作情况,同时要密切注视启动的闸、阀门动态,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修理,一时不能修 好,应停止使用,并作好记录及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同时迅速上报。5.机电设备运转的时候,如遇突然停电。要切断电路才能进行人工操作。
6、船闸的发电机组必须要有专人使用和保养,按要求做好三级保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凡使用备用发电机组时,其供电相序,要与当地供电网路相同。当地区电网因故停电、检修后再继续供电时,工作人员应先确认电机转向后,再驱动机械设备。
7、检修机电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电器开关上挂上停止使用牌,以保证检修人员和设备安全。
8、当上游水位超过最高通航水位时,应即挂封航标志,停止通船。封航后,如船闸上闸首与拦河坝联接的,要关闭上下闸首的人字闸门及上闸首输水阀门,打开下闸首的输水阀门;船闸下闸道与拦河坝联接的,要关闭上、下闸首人字闸门及下闸首输水闭门,打开上闸首输水阀门。根据洪水上涨情况及时撤走电动机等,如船闸下引航道有回流影响闸门时,还应加固好闸门,以免引起拍打损坏闸门。
9、每次洪水过后,首先对船闸、拦河坝受淹的设备进行检修。擦油,清除堵塞在闸、阀门拦污栅的漂浮物、沉积物,再用人力开关闭、阀门,检查有无故障,经检查无故障或确实排除故障以后,才允许采用电动机开关闸、阀门、并作好记录。
10、洪水过后,闸室及上、下引航道内要全面进行探测扫床,如发现障碍物或淤积,应清除后才能通航,并作好记录。
11、拦河坝管理要做到挡水正常,排洪顺畅。为此,要每天收听天气预报并作好收听记录,密切与当地气象及水文、防汛部门联系,主动了解上游降雨量及水位涨退情况;注意掌握闸前水位变化。洪水期间要日夜观测上、下游水位(每小时观测一次并作好记录),在涨水或退水时,本梯级开关启动闸门时应报告主管部门,并通知下游梯级做好准备工作。
12、开、关拦河闸门时,应按规定掌握开门的次序和高度,使水流分散下泄,并做到坝下消力泄内有足够的水垫以减轻和避免水流对坝下的冲刷。
13、拦河坝提升门打开后,应即垫稳、绑牢,以避免闸门受风力或洪水的冲击而损坏。
14、管理人员应熟悉本梯级船闸、拦河坝水工建筑物各部位的性能及其薄弱环节,建立必要的观测点,进行定期观测,并作详细记录。
15、拦河坝工作桥(公路桥)及船闸闸墙背面、回填土区内不准超载或作中转码头堆放货物。
16、当水工建筑物出现险情时,应迅速按次序打开拦河坝的提升门、旋倒门,以降低上游水位,减少压力避险,注意观测,详细记录,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7、未经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的新工人,不准单独操作有关机电设备,学徒期间应有指定师傅带班,外来人员严禁操作一切机电设备。
18.每月站要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组织评比,对安全生产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
19、凡发生事故,有关领导要立即到现场调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作好详细记录,同时迅速将情况上报,随后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0、值班人员应做好上、下游水位观测和记录工作,每天分别在8.12、16、20时观测记录船闸上、下游水位各一次。
21、凡属责任事故都要追究责任,对严重失职者,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从经济赔偿直至开除公职及追究刑事责任。
ⅸ 发电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给人们光明和幸福。运转值班人员应以主人翁的责任感,熟悉掌握本机械的运转程序,严格按程序启动运行。
(一)开机起励
l、检查控制屏,一切与发、供电有关的开关应处在断开位置。特别是电调自动开关应断开。
2、启动抽水机,待蓄水池水满后打开冷却水开关;注意观察水流情况。
3、松开水机手刹,开动操作调速器,快速启动机组,使机组转速达到额定值左右;观察机组转动是否正常。
4、打开可控硅励磁装置的开关,将励磁设定为手动或自动位置,将旋钮顺时针方向开到中间位置。
5、按下起励磁按钮,待起磁建压后松开。
6、调整水机转速和励磁旋钮,使机端电压、周波达到额定值或电网指示值,合上自动空气开关。
7、检查励磁装置的冷却风扇是否正常。
(二)运行
l、起励完毕,检查一切正常后,若机组单供时,可合上主开关;根据负荷情况调整加力。力求保持机组在电压、周波、功率参数的额定值状态下运行。
2、若机组并网运行,可按常规并网。
3、运行中,要注意观察各种仪表的指示是否正常,调整励磁时要细心,不要动作太猛。注意机组各部件的润滑情况和温度变化,随时注意机组转动和冷却水,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
4、按时、如实、准确地做好运行记录。
(三)并网操作步骤(准同期法)
l、开机起励建压后,调整水机转速和励磁,使机端电压、周波与外电网相同,合上自动空气开关。
2、打开灯光测试开关,观察灯光闪烁情况、调整电压、周波。
3、打开准同期装置的电源开关(指示灯亮)。当测试灯光全亮时,打开输出开关(此时严禁按动测试按钮)。
4、当合闸指示灯亮后,合上主开关,立即关闭准同期装置的电源开关和输出开关,再逐渐增大机组业力,调整励磁,使机组在各项额定指标下稳定运行。
5、关闭灯光测试开关,合上跳闸自动关机开关。将厂用电源拨到本机电源位置。
(四)停机
1、断开自动关机开关。
2、逐渐关闭水机,使输出功率接近于零时,调整励磁使功率因数接近1时或输出电流接近零时,按动自动空气开关的分闸按钮,使机组解列或卸负荷,随手拉下主开关手柄。
3、将励磁装置的开关关闭,使电机欠磁。
4、将厂用电源开关拨到外网位置。
5、继续关闭水机,当水机转速降到180转/分左右,开始刹车应在10秒钟内刹停。
6、观察轴瓦温度,当温度下降若干度后,方可关闭冷却水;然后关闭抽水机。
(五)其他
1、开机、停机的操作步骤不能相反。否则将损坏机组设备和危及人身安全。
2、运行中;机组跳闸突甩负荷时,电调已在短时间内自动关闭水机。值班人员应及时将励磁旋钮反时针转到零,待机端周波低于50赫磁时及时关闭励磁装置开关进行灭磁。
3、使用准同期装置并网时,应严格遵守操作颀序,没有关闭励磁的输出开关和电源开关,就不能加大机组出力,否则将烧坏装置的零部件,需要测试装置的可靠性,否则不准打开输出开关。
4、运行中,发现异常的响声、臭味、振动;轴瓦温度过高(高于50℃);接线头发热;灰刷跳火严重;仪表指示失常;冷却风扇没有工作;水泵抽不上水等情况,应及时停机检查处理,一般不要带电处理故障。
5、运行中要定时观察主机的运行状况,一般不要超负载运行(最高功率在220kw).
6、外网无电,没有管电部门指令,不准合闸向外线路送电。本站需内供时,应操作相应开关,不准合上主开关及灯关测试开关。
7、讲究文明生产,注重安全运行.闲杂人员不得靠近,触摸电器设备,非值班人员不准操作设备。严禁搞无人运行。
8、经常保持车间和设备的整洁。
ⅹ 柴油机快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驾驶员和轮机员必须熟悉快艇的结构和性能,相互加强合作,定期技术保养,航行前不饮酒,航行时要集中精神,严格执行本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轮机员必须检查确定:
1、润滑油(主机用cc级柴油机油)足够,油质正常。
2、柴油足够,打开燃油开关。管路及滤清器无空气、无阻塞。
3、冷却水箱水量足够,管路无渗漏,进出口无阻塞。
4、电器线路连接正确可靠,电池容量足够。
5、主机、减速箱连接螺栓紧固可靠,各传动及操纵系统可靠、灵活。
(二)启动
1、空载启动柴油机,启动后将油门操纵手柄板到低速位置,使柴油机从约650转/分钟低速运转。
2、若柴油机在15秒内不能启动,则应停歇1~2分钟后再进行第二次启动。若连续三次仍不能启动,则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可启动。
3、柴油机启动,应注意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观察各管道、接合面有无漏油、漏水、漏气,检查排烟、排水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以及注意监测报警器的工作情况。
4、低速运转2~5分钟后,才调节操纵手柄,随着冷却水和机油温度逐步升高而增加柴油机的转速与负荷(一般在1400~1500转/分),当柴油机的机油温度达到60℃。水温达到70℃(开式冷却系统、机油温度达到50℃),机油压力达到0.zmpa时,才允许进人全负荷航行。
(三)正常航行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航行规则,显示号灯,加强了望,密切注视来往船只和航道情况,及时减速避让、避浪、避礁。
2、转弯减速时不得作小半径全速回转。
3、不允许突增、突减柴油机转速与负荷,也不允许长时间超负荷或低速运转,以延长柴油机的寿命。4.发现润滑油压力偏低、冷却水温过高、排黑烟、汽缸有敲击声以及其他异常现象时,应停机检查,不允许柴油机带病工作。
5、新机或新换活塞、缸套及轴瓦时,必须中速运行;使用50小时后,才可以全负荷运转。
6、拖灯艇时,必须减速。一次拖带不应超过3艇、拖缆要适当放长,以免减速时与灯艇碰撞。
(四)停航
1、停机前,要慢慢卸去负荷,逐渐降低柴油机的转速至约650转/分的低速运转3~5分钟,等冷却水温低至70℃以下,才扳动停机手柄,停机,关闭燃油开关,抽出电锁匙,将电池开关断开。排除舱内油污、积水。
2、填写航行日志、轮机日志。
3、系好缆索,并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ⅺ 船舶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加强船舶维修工作,实行分工管理,责任到人,船舶处于正常技十状态,延长船舶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1、船舶维修及保养是保持船舶正常的技术状态,维护船舶正常工作效能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有效地掌握机械设备技术状况,防止机械设备过早磨损、排除故障、消除隐患、保证安全行驶的重要手段,船员通过不断的保养和检修;能提高船员的操作管理水平。
2、根据船舶的航行情况,船舶保养工作实行例行保养(日常保养)、一级保养(停泊保养)和三级保养(停航保养)的三级保养制度。日常保 养是船舶在航行中主、同机在运转情况下进行的必要保养工作;停泊保养船舶到港后停泊待航由船员进行的保养检修工作;停航保养是有 计划的停航自修,进行在不停航保养时无法完成的工程。
3、船长督促大副和轮机长负责贯彻驾驶部和轮机部的三级保养。
4.三级保养工作以船员为主,驾驶部、轮机部进行日常和停泊保养,对一些航行时不开动的副机,可以在航行中考虑适当的折检。
5、停航保养由驾驶部和轮机部分别编写好计划,计划安排的项目要紧凑,并要事前作好充分的准备,务必要尽量缩短检修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6、停航保养工作以船员为主,如有较大工程或一些加工要求,可通过技术部门由修造厂协助解决。
7、停泊、停航保养以后,要及时作好记录,对船体的主要结构.壳板、舵系、锚系、主、副机的主要配件等,应尽可能重点检查,按记录表登记。
ⅻ 起重机(船用抓斗机)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一般安全守则”的有关规定。
2、作业前应做到
(l)对操作的机械进行检查(包括:电器线路、电机开关、各种仪 表和电源等);(2)空载试车,检查有无异常现象;
(3)重载试车,将货物吊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船上抓斗不得超过甲板0.5米)检查制动效能.
3、作业中应注意到:
(1)精神集中,认真操作,看清手势,眼随钩走,起钩平稳,落钩轻准,稳中求快;(2)吊起货物起吊不宜过高,能越过障碍物即可;
(3)起吊长、大、笨重货物应索扣,速度要慢,货物两端须有安全索牵引;
(4)旋转时要看清旋转方向是否有障碍物(船上吊机要注意周围船舶的距离),旋转范围不准站人,起升、变幅卷筒的钢绳至少保留3圈余量;(5)作业中如电源突然中断时,应将控制手柄放于零位,长时间的停电应将货物放下;(6)电机工作温度如超过规定,应停机检查,待温度降到允许工作时方能继续使用.
4、作业中十不准的内容。
(1)不准起吊重量不明、被压住或理在地下的物件;(2)不准起吊超负荷货物;
(3)不准起吊泻漏、捆绑不牢、重心不正、歪斜、带棱角锋口未整好(防止割断钢丝绳)的货物;(4)不准吊货在人的上空经过或长时间停留在空中;(5)不准人或浮放物随货物升降;(6)不准用吊钩做拖拉、抽、拨等作业;(7)不准利用限位开关停止各机构动作;(8)不准在吊挂的货物上进行拆卸或加固作业;(9)不准起吊未有安全措施的易燃、易爆、危险货物;(10)不准设备带病工作。
5、船用抓斗机械的使用规则按柴油机的操作规程进行。
6、作业后应做到:
(1)切断电源,吊钩必须放到安全位置以免摆动碰人;(2)执行例行保养和检查工作,严禁用水冲洗电器设备。
ⅻ 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对汽车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必须经常做到“五要”。
1、要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行车任务的思想,时刻集中精力谨慎驾驶,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工作。
2、要爱车、爱行人、爱护公共财产。
3、要遵守纪律、交通规则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度,树立优良的驾驶作风,服从正确的车辆调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4要同一切有关人员搞好团结。
5、要妥善安妇牌工作和休息,调节劳逸,在驾驶时保持充沛的精力,不酒后开车,不疲劳开车,不开快车。
(二)驾驶员在执行任务时,为保证安全,要坚持做到“六不走”:l、制动器作用不良、转向系统有故障、喇叭发音不响亮时,不走。
2、没有方向标灯、刹车灯和夜间行车时没有大小光灯、尾灯或灯光不够亮时,不走.
3、车股气压不合标准,不走。
4、通大雾、大雨、5米内视线不清或大风、雨后道路泥泞不宜行车时,不走.
5、通过铁道时,未看清火车动向,通过漫水路、桥时,未判明水情,遇生路、断桥、便道未查明情况时,不走。
6、开车前身体有病、情绪不正常、精神不足不宜驾驶时,不走.
(三)驾驶员在发车前和停车后,应做到“四注意”;
l、注意了解车辆技术情况,检查、调工主要安全部件;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轮胎螺栓和气压、弹簧钢板、灯光、喇叭、雨刷等是否正常。
2、注意检查车门和横板是否关好、扣牢,车辆周围和车下有无人畜或其他障碍物。
3、注意保持车辆清洁和号牌字迹明显,携带齐一切行车证件及随车工具等.
4、注意到达终点后,将车停放在安全地点,拉好手刹车,挂好低速档。
(四)驾驶员在行车中,贯彻“一安、二严、三勤、四但、五掌握”的先进经验. 一安是: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严是:严守交通规则,严守操作规程; 三勤是: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
四慢是: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路、险路、车站及繁华地点慢;
接受“十次肇事九次快”和“宁停三分,不论—秒”的经验教训; 转弯注意三件事;减速,鸣号,靠右行;
五掌握是:掌握车辆技术状态,掌握道路情况,掌握气候影响与 风向,掌握地区变化,掌握车、马、行人、儿童活动特点。
ⅹⅳ 船舶、码头、厂场、家属区用电管理规定
1、安装电器设备必须按照《电器安装操作规程》进行,非电工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安装电器设备,安装电器设备及电线必须符合安装和用电要求,不得将电线夹在铁钉或随意附设在其他金属物上,电线穿墙或楼板应有保护装置,电线、保险丝用电量均应符合安全规定。
2、对各种电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线路接触不良、绝缘损坏、两线相碰、电源线路破损、破裂、设备发热、保险丝过大或以铁丝、铜丝代替等情况,应及时更换和修理,对人为造成的问题,要批评教育及进行适当处理。
3、电灯泡不能靠在易燃物上,禁止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准在电线上凉晒衣物,防止烤着起火或触电伤人。
4、车间、码头、船舶的电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要有漏电保护开关。
5、工地上的临时架设的电线必须符合用电要求,做好保护工作,工程结束后必须马上拆除,以免出现事故。
6、家属区宿舍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用户在加装防盗设施或搞其他零星工程时,必须预先做好安全防火、防漏电工作,高处烧电焊时要注意下面动态,并事先通知楼下住户关好门窗和收好衣物和其他易燃物品,并有人值班,以免发生火灾或伤人。
7、航道船舶停靠在码头时,船上要按规定保持有人值班,需要用电时,注意船上接线必须与岸上插座插得牢靠,同时,仔细检查电线有否漏电及损坏;如有漏电及坏损的,要及时更换;拉线要符合要求,以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过为原则。
8、船舶离开码头时,要及时拆掉接岸电源线,关好插座箱(有锁的要上锁),以防外人偷电和发生触电事故。
9、航道码头只供航道船舶使用,别单位的船舶不得连接航道码头上的电源,一经发现,按偷电论处,发生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ⅹⅴ 砂轮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安装砂轮片时,必须检查砂轮质量是否良好,拧紧砂轮时,夹板内必须加板纸或胶皮垫,以防破裂。
2、砂轮要有防护罩,防护罩材料强度要能抵住砂轮碎片的撞击。
3、不准用砂轮磨大工作物,以免砂轮破碎伤人。
4、使用砂轮研磨时,应带扩护眼镜、口罩,以防眼睛崩伤及铁末吸人口内。
5、使用砂轮磨机件时,操作人员要站在砂轮回转线的侧面,同时用力不可过猛,以防发生危险。
6、不可手拿棉纱及载手套干磨活,以防卷人砂轮内发生事故。
7、不准磨韧性物品(如铜、铝等),以免砂轮表面失去锋利及降低研磨功能。
8、在安装新砂轮时,砂轮孔灌铅前,不准在砂轮片里眼开槽,以免损坏砂轮。ⅹⅵ 气割(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气(焊)工在操作时必须距氧气瓶、乙炔瓶、易燃物等5米以上,无法做到时采取有效措施,如用钢板、石棉板隔离及遮盖。
2、氧气瓶与乙炔瓶须相距2米以上,氧气瓶口不得对向乙炔瓶。
3、工作前调整吹管开关时,切勿向面部试气。
4、工作中发生回火现象时,应急速将氧气阀门关闭,并将乙炔管拨去。
5、点火时先开乙炔气,点火后慢慢开放氧气门来调节火焰。亦可在点火时打开乙炔气门后稍微开一点氧气,再点火。
6、焊接及切割装油容器时,应先将油容器洗涤干净;机仓内施工要注意火星溅落仓底,同时要做好通风设备,待机仓内的有毒气体排净后方可烧焊。其他施工场所必须注意周围易燃物品,必要时需派人看守及准备灭火器。
7、气嘴要即时检查,嘴内有无堵塞,要时常用压缩空气吹洗橡皮管内壁和焊枪的气体通道,不得将熄火的焊枪放在地上,以防发生回火。
8、注意切割枪及气管等一切工具不得沾染油类及漏气。
9、开氧气瓶气门时必须将脸避开。
10、不得将气割工具随意给他人使用,否则发生事故由气割工具专用者自负责任。
ⅹⅶ 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上岗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但不能戴手套上岗操作。
2、机床上所装上的防护罩不能随意拆除,伸出机床外的物件,必须加防护栏杆或树立标志。
3、切削时不可俯首太近工件和刀具,以防铁屑伤眼,工作中有铁屑飞溅时 必须带眼镜,禁止用手和棉纱抹擦正在转动的工件和其他转动部位。
4、量度工件及变速时,应先停车;量内孔时,应先将横刀架拉开,并要预防刀口锋利伤手。
5、工件校正后,必须用手动方式试动转,以查明工件业已夹紧且不会碰到床身及刀架,才可开刀车头。
6、机床在转动中,车工应集中精神操作,不得与人闲谈,更不得离开机床,必须离开时应先停车。
7、机床在运转中,车工应站在容易控制机床的位置 以便在发生事故时得以采取紧急措施,同时不得将脚踏在或坐在床面上和机床其他部件上。
8、车工对其所用的工具和量具必须正确使用和保管,车床在运转时不要将用具放在床面上。
9、车削完毕后,必须把工件的利角(彼锋)等刮去,以防伤手,清理铁屑要用毛刷 不要用口吹或用手拣试。
10、重工件装卸须找助手或用起重设备,装上时应注意将工件夹紧牢固后 才可解开系绳。ⅹⅷ 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及防护设备,并保证这些设备不受潮湿。
2、在潮湿处操作必须要特别留心,要穿干燥的胶鞋,坐着工作时,必须坐在非导体制成的东西上,下雨天不得在室外露天作业,不得将焊钳放在潮湿的地面上。
3、经常检查电焊机外壳接地线,如发现漏电现象,应立即停电,并标明“停止使用待修”字样,通知主管人员及时修理.
4、合闭电闸时,要预先在工作地点检查一下,安全时才合闭,并注意不可错合他人使用的电闸。
5、在船舱狭小处工作,必须要有2人以上相互照顾,注意勿触及焊件和未绝缘的电路,除穿胶鞋戴工作帽外,下面应垫绝缘物,注意头部匆触及金属部分,工作如感到气闷,立即到外面休息片刻,并需要有同伴加以观察及拉开焊钳接头,观察人员切勿离开现场。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现场工地,应关闭电焊机,切断电源。
7、电焊机接电源时,不得在不拉开电闸的情况下进行。
8、工作前要检查,保持工作处高易燃物品(如燃油、氧气、乙炔瓶等)5米以上,如难以达到,应用石棉或钢板隔离及遮盖。
9、油仓及机仓焊壳板前,必须洗净及干燥,并注意附近隔壁有无易燃品等,必要时,需要派人看火及准备灭火器。
10、一切电焊工具不可随意给他人乱动及使用,否则,如发生事故,由专用人负责。
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篇四
船舶建造生产管理规定
1、总则
为加强造船生产管理,缩短船舶建造周期,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履约合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应用过程方法将造船生产活动和相关的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以造船生产管理四大职能:编制作业计划、组织生产协调、指挥生产调度、督促和考核造船生产全过程为主线。
2、船舶建造所需的主要过程,分为: ⑴生产技术准备; ⑵下料加工; ⑶分段制造; ⑷船台合拢; ⑸拉线镗孔; ⑹下水作业; ⑺发电机动车; ⑻主机动车; ⑼倾斜试验 ⑽航行试验; ⑾完工交船。
3、生产技术准备 3.1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入
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合同及总技术规格书; b)方案(报价)设计任务书; c)建造说明书; d)建造方案(建造法)。e)合同与技术交底 3.2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出
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出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文件: a)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 b)建造方针;
c)各专业施工要领(原则工艺); d)质量保证大纲;
e))对内对外专检交验项目表; f)产品实现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
g)生产技术准备状态情况总检查表(开工令)。
f)“建造入级船舶开工前检查单”(适用民船建造,由品质保证部填写船级社确认)
g)“船用产品持证清单”(适用民船建造,由科研所报船级社确认)3.3编制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
3.3.1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应确定项目的主办和协办部门以及完成项目的考核期限,内容应包括以下文件:
a)船舶建造过程大日程(大节点)总进度计划; b)主要材料、设备清单; c)主要材料、设备纳期表; d)建造方针;
e)各专业施工要领(原则工艺); f)质量保证大纲;
g)生产(施工)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供图计划; h)对内对外专检交验项目表; i)大型铸锻件定订货清单; j)主要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k)主要材料、设备持证清单; l)自制件和外协件清单; m)主要设备订货资料确认。3.4合同与技术交底
3.4.1合同签署一周后,市场营销部和技术开发部应组织向有关部门进行合同与技术详细交底。
2.4.2合同与交底的主要内容: a)合同要点与内容的解释; b)顾客要求与合同背景材料情况; c)船舶主要技术状态、性能; d)船舶的特殊技术性能和工艺要求。3.5开工条件的确认
为确保船舶开工后能连续施工,在开工前一周,造船办应依据“生产技术准备状态情况总检查表”的安排对开工前必须具备的条件组织验证。民船建造由品质保证部填写“建造入级船舶开工前检查单”交船级社确认后反馈造船办。3.5.1主管监造师应加强督办各相关部门按“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的内容要求,做好以下方面开工条件的准备,确保按大节点总进度计划要求开工: a)图样、工艺文件; b)原材料、设备; c)劳动力;
d)场地(设施、工位); e)生产作业计划。
3.5.2造船办应对各相关部门生产技术准备落实情况予以跟踪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3.5.3对生产技术准备验证满足开工条件的,由生产副厂长签发开工令,造船办与市场营销部商定开工日期,下发开工通知单,组织开工仪式。4生产作业计划管理
在整个船舶建造总周期内须将生产作业计划管理作为项目管理,运用项目管理的方法,优化资源配置,内容应包括: a)编制生产作业计划; b)组织生产协调、c)指挥生产调度;
d)督促和考核作业计划的落实,并针对建造过程进行计划的动态跟踪和控制平衡,保持均衡生产。4.1编制生产作业计划
4.1.1造船生产作业计划分为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造船办公室是造船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和下达部门,各有关车间、分厂、处室是造船生产作业计划的执行单位。
4.1.2主管监造师应根据“船舶建造过程大日程(大节点)作业总进度计划”和器材配套落实情况,编制月度作业进度计划、周作业计划,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下达施工车间,内容应包括:
a)作业内容及开工、完工日期; b)作业部门和协作部门;
c)生产技术条件准备要求(物资、器材、工装、工艺); d)施工场地保证措施; e)质量检验与试验要求。4.2生产作业计划的控制
4.2.1造船办每月20日下达月作业进度计划,每周四根据有关作业施工信息予以平衡、调整作业计划,下达下周的作业周计划。
4.2.2为确保周计划的落实,监造师除加强督办,应适时签发生产监造指令,有关车间、分厂、处室应无条件服从生产监造指令,反馈有关信息,保证生产指令畅通。
4.3生产作业计划的考核
4.3.1作业车间应对“月度作业进度计划”进行细化,编制本部门的月度计划并把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4.3.2凡因非主观原因而不能完成当月生产作业计划中的考核项目或无法执行生产监造指令的,应及时书面反馈主管监造师,否则,视同完成考核项目和接受生产监造指令无困难而未完成考核项目的将追究部门责任。4.4组织生产协调
4.4.1监造师应按工艺流程(施工要领)组织生产,加强生产活动过程的协调,重要事项的协调应组织专题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备案。4.5指挥生产调度
4.5.1监造师应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指挥生产,做好特殊过程能力的确认记录和关键过程停止点的开启签证。
5、下料加工
下料加工意味着船舶建造的全面开工,在船体方面是进行零件加工和部件装配等作业,在舾装方面主要是进行管系附件等自制件的加工和管系等预舾装件的内场制作。
5.1为确保开工后保持施工现场生产的连续、均衡、协调,监造师应: a)每周组织召开一次造船生产例会,部署、协调、考核生产作业计划; b)重点跟踪原材料、设备、图样、工艺文件按计划的落实情况; c)落实自制件、外协件和大型铸锻件的订货; d)抓好区域配套(船体零、部件,管系等舾装件); e)督促检验员加强对号料、切割的工序的巡检; f)编制内场管系制作计划。
6、分段制造
分段制造在船体工程需完成分段装配和分段涂装作业,在舾装工程需相应完成分段预装和单元组装工作。分段装配开始后应落实大型铸锻件的到货日期。6.1分段装配、分段涂装和分段预装工程在同一区域频繁交错施工,监造师必须加强现场监造和协调,确保安全生产。
6.2分段组装的工艺过程依次分为:胎架制作、分段拼板、构件安装和分段装配完工交验。
6.3胎架制作的管理要点:
a)胎架制作完工后先进行自检,做好测量记录; b)所有胎架最后经专职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拼板上胎架。6.4分段拼板的管理要点: 施工人员应做好自检数据记录 6.5构件安装的管理要点:
拼板上胎架安装后所划的结构线须经自检和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构件安装; 6.6分段装配完工交验的管理要点:
a)在分段装配完工后,施工部门须填写交验申请单报品质保证部专职检验员,办理交验申请手续;
b)专职检验员在接到施工部门的交验申请单后,应对分段结构的正确性、完整性和焊接质量进行检验,同时检查分段内部的清洁情况;
c)品质保证部对已经检验合格的分段,按验收项目要求和检验标准向军代表或验船师、船东代表提交检验;
d)军代表或验船师、船东代表在分段检验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由品质保证部负责按检验标准协调解决。被品质保证部采纳的意见由品质保证部书面通知施工部门处理,并同时抄送造船办主管监造师督办。6.7编制作业计划
a)分段制作计划,先主船体,后上层建筑,主船体船台大合拢定位分段优先。b)预装设备纳期到厂计划(包括直梯、斜梯、放泄旋塞等)。
c)管系制作计划,明确分段制作时预装管系及其附件供货到厂计划(如压载管系、海水总管、测量管、透气管、测深头、注入头、透气帽、舷侧接管等)。d)分段舾装计划(包括预埋设备,基座、通舱件、管子、通风管,主干电缆、分支电缆敷设通道托架,集成单元等内容)。
f)分段、基座喷砂涂装作业计划(先完成装配报验,然后施焊报验,最后才能涂装)。6.8分段吊装
分段搬运出车间上船台造船办应按质量管理程序文件“产品防护控制程序”组织好分段吊装、搬运工作。a)申请落实起运吊装车辆;
b)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分段吊运前的安全工作(吊攀的设置、分段翻身的方案等)。6.9分段涂装
分段涂装应在分段制作完工总报验合格后进行,并应加强以下内容的重点管理:
a)对需要探伤及密性试验的焊缝,采取暂不涂装的保护措施; b)技安处落实防火、防爆和通风等安全措施 c)现场协调作业计划上没有考虑到的与明火作业及舾装工程交叉平行施工的问题;
d)分段涂装前应对管舾装、铁舾装和电舾装的预装考虑。6.10上层建筑预舾装
上层建筑预舾装应与船体分段制作平行作业,可极大缩短下水后的舾装周期
7、船台合拢
船台合拢在船体工程方面需完成船台装配工作,在舾装工程方面需完成船台舾装工作,其中包括总段预装工作和船内舾装的部分工作,最后进行密性试验。7.1船台合拢是船体工程和舾装工程(机装、船装、电装、涂装)在船台上同时展开,造船办应在船台大合拢计划中进行综合平衡、协调船体和舾装两大工程的作业,并加强现场临时协调、平衡作业计划,确保船舶下水前舾装工作的完整性达到80%。
7.2船台装配的过程依次为: a)船台清理; b)船台划线;
c)船台划线顾客代表或验船师的认可(中心线、标杆); d)定位分段定位; e)分段大合拢。7.3船台合拢管理要点:
a)编制船台合拢和舾装作业计划;
b)重点落实管系及附件、封舱件、设备等舾装件到货和制作;
c)轴舵系铸锻件的早日进厂、尾部分段和机舱分段的早日制作完工并总报验合格,将直接影响机舱区域舾装和拉线镗孔工作的开展,从而影响下水节点。7.4船台舾装管理要点:
a)船台舾装的重点是管系单元吊装、封舱件吊装和其他设备的安装; b)机舱集控室、冷库的火工矫正与涂装应超前进行;
c)对入船预装设备进行有效防护(盖二防布罩或铁质罩壳、架等措施)主要是能防火防水,并制止施工人员随意踩踏设备;
d)高空作业、大件吊装作业和多工种立体作业的区域应加强安全措施的落实。7.5第一只分段上船台,主管监造师应填写产品进度报告单,交市场营销部向顾客收取船舶建造进度款。
8、拉线镗孔
拉线镗孔是从机舱区域前横隔板至尾部,上至主甲板,主船体已合拢报验合格,并且焊接与密性试验结束,对主机轴系、舵系的轴孔和舵孔进行拉线或照光以及镗孔过程。8.1拉线镗孔前的管理要点:
a)拉线镗孔前一个月下达机舱至尾部舱、柜密性试验计划和舱、柜、管系及舾装件安装的配合计划;
b)拉线镗孔二周前下达拉线镗孔计划,该计划应包括轴、舵系安装、主机安装、机舱行车安装、工艺口封板和上层建筑整体吊装等;
c)拉线镗孔二周前下发拉线镗孔停止点工艺文件(拉线镗孔具备的条件); d)由造船办组织精拉线条件的签署确认,一般由施工部门、品质保证部、科研所、军代表或验船师、船东代表参加,开启精拉线停止点。8.2拉线镗孔后管理要点:
a)科研所下发主机吊装方案工艺文件;
b)大型设备、舾装件、上层建筑及甲板机械、系泊设备的吊装程序和计划; c)以主机定位、轴舵系安装为主线; d)船体外壳涂装作业。
9、下水作业
船台合拢后,全船舾装工程应达到80%,船舶现场施工将由船台转入水中码头舾装作业。下水作业的安全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关键过程。9.1下水前的准备
为确保船舶下水作业安全可靠,万无一失,应做到:
a)船舶下水前10天召开船舶下水工作会议,确定船舶下水总指挥,并成立以总指挥为首,由造船办、品质保证部、科研所、技按处、设基处、坞修分厂、各施工部门代表、军代表或船东代表参加的船舶下水工作组,全面负责船舶下水作业过程;
b)加强船舶下水前重点工程的协调和作业计划的落实,确定船舶下水的日期; c)科研所在船舶下水前15天下发“船舶下水状态停止点检查表”,确定船舶的下水状态;
d)3000吨升降船台、小车架滑轮、滑道的保养检查及下排区域的场地清理; e)严格按“船舶下排作业指导书”操作。
9.2在船舶下水前2天,由造船办主管监造师组织办理船舶下水状态停止点开启手续。
9.3当有下水仪式要求时,由造船办组织下水仪式。
9.4船舶下水后,主管监造师应填写产品进度报告单,交市场营销部向顾客收取船舶建造进度款。
10、发电机动车
船舶下水后,即进入码头舾装作业,而发电机动车意味着码头舾装作业基本结束,尤其是机舱区域趋于完整,将进入设备和系统的系泊试验提交阶段。10.1系泊试验的管理要点:
a)科研所应在船舶下水后10个工作日内下发“系泊、航行试验大纲和试验册”,“系泊、航行试验大纲”需经顾客或验船师确认;
b)品质保证部应在收到“系泊、航行试验大纲和试验册”5个工作日内下发系泊、航行试验交验项目清册;
c)造船办应按上述内容要求编制系泊试验实施计划,组建系泊试验工作组; d)材供处应按系泊试验实施计划,组织设备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按时到厂参加系泊试验;
e)品质保证部应加强对各系统、设备安装完整性和系泊试验的报验验收,重大设备、系统故障或缺陷应书面抄送造船办。10.2发电机动车前的管理要点:
a)科研所应动车前30天下发发电机动车条件细则与检查认可表; b)为发电机服务的管系安装和密性试验工作结束; c)为发电机服务的箱、柜、器、瓶清洁交验工作结束; d)机舱集控室施工在动车前2天基本结束; e)发电机周围花铁板铺妥,留有安全通道; f)防火安全消防泵应提前交付使用; g)发电机组安保装置试妥,油料品质确认; h)发电机动车前总检查符合规定的要求; i)发电机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场。10.3发电机动车后的管理要点:
a)编制甲板机械、机舱设备、电气设备试验计划,应超前一周下发; b)管系清洁和密性试验,重点应是机舱滑油管系的内场投油,液压、燃油及co2管系的清洁和密性试验;
c)主机及轴系应安装结束,并报验合格,机舱集控室作业应全部完工; d)电气设备安装及电缆敷设应基本结束,主要电缆应交验完毕,主要设备接线查线应基本结束;
e)甲板区域应对co2室,冷藏室、餐厅、厨房、甲板管系等多工种周密地进行作业计划协调,防止顾此失彼,妨碍施工作业;
f)对压载舱、油舱、柜、居住舱的涂装应重点施工作业监护; g)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报制度”。
11、主机动车
发电机动车后,生产作业进入系统调试和交验的高峰期,而主机的动车象征着该船已经趋于完整,安装和交验工作进入基本结束阶段,即施工作业的重点转入试航前的完善工作。11.1主机动车前的管理要点:
a)在主机动车前2周下发主机动车至试航前的作业计划;
b)科研所应在主机动车前30天下发主机动车条件细则与检查认可表; c)主机及轴系安装交验结束;
d)燃、滑油舱、柜及水舱、柜清洁交验完,油料品质确认并备妥; e)主机滑油循环舱涂装工程和清洁交验结束;
f)滑油备用泵交验结束能投入使用,滑油管系投油交验结束; g)锅炉已交验完毕,能正常使用; h)主机排烟系统安装完毕;
i)机舱栏杆、梯子、花铁板全部完工; j)驾驶室主机驾控设备安装结束;
k)为主机服务的油、水泵调试或交验结束; l)主机安全保护装置应试妥或交验结束; m)主机动车前总检查符合规定的要求;
11.2为确保主机动车安全可靠,造船办应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主机动车前准备会,内容应明确:
a)确定主机动车的具体日期;
b)主机正、到车时带缆人员的落实和现场监护; c)操作人员的岗位分工和职责明确; d)指挥体系的落实,通讯和信号要求; e)驾驶室和机舱的联系方法等 f)主机供方技术服务人员来厂时间。11.3主机动车后的管理要点:
a)有倾斜试验要求时,科研所应在倾斜试验前15天,下发船舶倾斜试验有关技术文件和倾斜试验前状态检查确认表,由造船办主管监造师组织相关部门对倾斜试验以及空船重量交验基本条件和要求的落实检查,科研所主管工程师负责主持倾斜试验的具体实施。
b)确保航行试验安全的系泊试验项目应作为重点周、日计划安排交验,如:甲板机械、通讯和航保设备,救生设备等; c)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报制度”; d)对机舱和居住舱区域的垃圾清理。
12、航行试验
船舶试航是对建造质量进行综合性动态考核的作业施工阶段,也是船舶即将完工交船的重要标志,船舶试航组织工作是确保试航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12.1航行试验前的管理要点:
a)科研所在航行试验前20天下发“船舶航行试验状态停止点检查表”,确定船舶试航的必备条件;
b)造船办编制下发航行试验计划,办理航行试验计划报批手续,民船试航由品质保证部向船级社办理试航证书;
c)检查落实主、付机、舵机、锚机、锅炉、压载、消防、救生、通讯导航等系统的运行情况,应无故障;
d)确定试航领导小组名单,报厂领导批准;
e)试航前7天召开试航准备会,确定试航日期,宣布领导小组名单、住宿和交通安排,颁布试航纪律和组织分工以及确定试航人数等;
f)在试航前2天,由造船办主管监造师组织办理船舶航行试验状态停止点开启手续;
g)造船办负责试航后勤保障工作。12.2航行试验中的管理要点:
a)试航前一天,召开厂方、军代表或船东、验船师联席会,审定试航程序及交验项目;
b)每天试航结束召开试航领导小组会议,小结当天试验项目情况,研究、部署、调整第二天的试验计划;
c)每天测量淡水、燃油、滑油及压载情况,报告试航领导小组组长和船长。
13、完工交船
航行试验结束后,船舶建造进入了完工扫尾交船阶段,也是厂内作业施工的最后阶段。完工交船主要包括:遗留项目的施工、建造质量证明书、备品及随船资料的移交与建造总结。13.1遗留项目施工的管理要点:
a)试航结束后,造船办应着手立即确定扫尾项目清单,安排扫尾作业实施计划; b)对顾客提出的项目造船办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明确解决的方案; c)对难度大或有特殊性的遗留项目要专题组织研究解决,确实难以在交船前完工的,应按规定的职责办理备忘录;
d)遗留项目的作业施工应与其他交船准备工作平行进行;
e)舱室美化作业期间应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和设备的防护以及船舶警卫工作。13.2备品及随船资料的移交管理要点: a)备品备件由材供处根据技术规格书或技术协议规定的采购供应品,造好清册向船方签署移交;
b)随船设备资料(设备完工图纸、用户手册、说明书等)由科研所负责造好清册向船方签署移交;
c)产品建造质量证明书由品质保证部负责按合同规定的份数向船方签署移交,外购成套设备的船检(军检)证书、合格证书由品质保证部造好清册向船方签署移交;
d)产品完工移交证书由造船办负责编制;
e)完工图纸和完工技术文件由科研所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向船方签署移交。13.3完工小结的管理要点:
13.3.1品质保证部负责编写产品建造质量分析报告,经总工程师阅批后送交造船办,内容应包括: a)建造质量概况; b)航行试验主要性能指标; c)全船焊接x光一次拍片合格率; d)内、外检一次交验合格率; e)产品质量保证大纲实施情况; f)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g)对产品建造质量的总体评价和改进建议。
13.3.2科研所负责编写产品工艺实施及现场配建小结,经总工程师阅批后送交造船办,内容应包括:
a)建造过程中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 b)工艺实施过程中需完善的工艺过程; c)设计图样差错的更改情况;
d)设计的质量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设计质量反馈体系运行情况; e)现场配建解决施工难点问题的情况; f)设计工作情况评价、分析和改进的建议;
g)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和技术攻关项的目实施情况。
13.3.3造船办在产品建造质量分析报告、产品工艺实施及现场配建小结的基础上编写产品建造总结,经分管厂领导阅批后存档,内容应包括:
a)建造船舶的工程编号、合同号、订货方、入级情况和主要生产管理活动; b)产品建造总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情况分析; c)产品质量情况;
d)产品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情况; e)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实施情况; f)建造过程中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 g)对改进船舶建造管理工作的建议。
13.4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备品备件、随机文件、图样技术文件、质量证明文件点交完毕后由市场营销部负责组织交船签字仪式。
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篇五
船舶修理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船舶修理工作,明确修理管理工作程序,有效控制船舶修理成本,保证船舶高效营运,制定本规定。
船舶坞修及小修修理规定
1.对船舶修理级别的划分及工作内容 1.1坞修
1.1.1船舶船体(包括护舷材)除锈油漆换锌板、锌块、描水尺、水字、打水线。
1.1.2检查修理轴(尾轴)螺旋桨、导流管、舵,测量间隙留记录,必要时换新。
1.1.3检查全船水堵及测深仪传感头,船体外板测厚,绘草图留记录。
1.1.4检查修理海底门、通海阀、海底箅子除锈油漆换锌块。
1.1.5锚链出舱除锈油水罗松,检查锚链连接卸扣(或连接链环)、锚卸扣、转环,测量锚链直径,留记录,必要时倒头使用锚链。
1.1.6锚链舱除锈油漆。
1.1.7排除解决运行中对船体水下设施所造成的缺陷故障。
1.1.8解决排除非进坞不能施工的船体及船舱等部位所存在的问题。
1.1.9全船做全面的除锈油漆处理,其中除锈见白的等级要求水线以下外100%,水线以上甲板以下为30%。
1.2小修
1.2.1主机部分
-取机油样及拆卸各种仪表报送公司机务管理人员。
-主机全部解体拆检、清洁、修理或更换,刚套冷却水密封情况检查,有问题抽缸套。
-测量调整各部数据并留记录,个别零部件可以作少量的更换(必须有数字依据并报审批),作更换记录。
-研磨进排气阀调整进排气阀间隙清理积碳。
-检查测量气缸与活塞,活塞与活塞环、刮油环,连杆大小端以及主轴承、推力轴承等的磨损使用情况,调整间隙留记录。
-检查凸轮、凸轮轴承、挺杆、导管各部间隙。
-检查、清洁调试油嘴、油泵启动阀、安全阀、注油器,必要时可以部分更换零部件。
-检查清洁供油、冷却、润滑,进排气,其系统的密封及工作情况。
-检查清洁、修理主机带动泵、调速器、空气分配器等附件。
-打开齿轮箱检查齿轮磨合、紧锁固定止退情况,检查调整定时。
-视情况交厂测试活塞肖及连杆螺栓的机械性能并留取检查测试报告。
-增压器整机解体清洁检查测量各部数据,留记录并更换润滑油。对接近使用极限的轴承要做重点检查,超使用极限的绝不可使用。
-检查、清洗擦拭滤网、滤器、输油管道、油底壳,必要时清洁机油柜。
-整机清洁擦拭调整作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小修后未更换重要零部件或修刮的主机系泊试验最大负荷80%,实验时间2-4小时。更换部分重要领部件。
经修刮磨合的主机的系泊试验最大负荷80%,实验时间4-6小时。
航行试验应保证连续4-6小时。
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都要认真严格的测量记录各部位的压力、温度等各种技术参数,并整理出报告。
-小修的时间安排如条件允许时应考虑安排在坞修期间同步进行。
-非机动船舶的原动机视为该船舶的主机并按主机检修部分的要求进行检查测试或修理并留记录。
1.2.2副机部分
-副机小修级别的修理除整机不出舱吊起曲轴外,其他全部解体检查修理,其中对下列所提各项必须落实检查修理。
-取出全部活塞清洁检查测量各部尺寸、清洁积炭测量油气环。-拆解缸头清除积碳,检查研磨进排气阀测量阀杆导管磨损情况,必要时可更换部分进排气阀。
-清洁检查供油、润滑、冷却、进气、排烟等系统。-检查各部胶圈、垫片及其它各部位的密封情况。-检查清洁调整测量油嘴、油泵、调速器。-高压油泵作整机台架试验。
-重点检查测试活塞销及连杆螺栓的机械性能和锁紧止退功能。
-取出气缸套清洁检查水圈缸垫测量活塞与气缸尺寸。-整机调整试验测量各种数据。
-公司机务管理人员整理、汇编检修测量资料作报告。1.2.3电机电气部分
-发电机及所有电动机拆卸进厂解体、清洁、检查测量维修、保养作效能试验,所有资料留记录。
-检查各仪表、电板指示、主配电盘主开关、各控制开关、保护装置、停车试验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和效能试验并留记录。
-检查测试各启动箱、控制器、主令控制器等各触点、弹簧和连锁、延时,保护以及线路情况,并作维护保养和效能试验。
-各动力、照明系统线路清洁检查测试绝缘等。清除室外照明器具的锈蚀和积水。
-检查测量电瓶组及应急照明系统的工作性能并作维护保养。-检查全船信号、显示车钟传递、助航仪器、通讯联络以及报警等系统的工况和线路接头固定等的使用情况,并分别做效能试验。
-发电机原动机修理后各项指标的试验(负荷试验)。1.2.4其它
-空气瓶出舱、放残、试压等。1.2.5甲板部分
-全面完成而二级保养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舷墙及甲板以上作全面的除锈处理
-船龄在10年以上的船舶对船舱内的锈蚀情况也要做除锈油漆或其它防油水、防锈蚀的处理。
-根据船板的减薄结果做部分船板的挖补、换板工作。-对全船碰撞损坏部位如舷墙、护舷材和护栏、护罩等做部分修理或修换工作。
-检查修理全船靠帮固定情况,必要时更换部分固定靠帮的钢丝绳、铁链、卡扣和卡环等,对整体靠帮待靠帮托除锈油漆后重新固定安装。
-对全船所有机械设备和其它备件均做检查、清洁维护、保养工作。对可做实验的部分还要做全面效能试验。
-锚链舱、前尖舱、压载舱及测深仪探头舱等均需做清除污泥水和除锈油漆工作。
-淡水舱要检查锈蚀情况必要时除锈,涂抹新型无毒防水涂料。-驳船在该修理级别内除船体外板甲板以及上层建筑等部按常规修理项目执行外,同时对货舱要进行全面除锈见白油漆处理。1.2.6旋转机及其传动装置
按照船舶检验要求,全回转拖轮每隔5年对其传动机构装置检测一次,更换油水封。每次检测部位包括:
-检查回转机上输入轴的轴向间隙。如果不符合说明书要求,应进行调整。
-检查回转机上立轴的各支撑轴承状况,上立轴的轴向间隙,以及传动伞形齿轮的齿隙。如果不合格,应予以调整。
-检查回转机下立轴的各支撑轴承状况,下立轴的轴向间隙。如不合格,应进行调整。
-检查回转机尾轴各支撑轴承状况,测量尾轴轴向间隙,以及传动伞形齿轮的齿隙,如不合格,应予以调整。
-检查、调整回转机回转蜗杆轴向间隙。-检查、调整回转机回转蜗杆与蜗轮齿隙。
-对于回转机上下立轴的传动伞形齿轮,应进行磁粉和着色探伤检查,了解齿轮磨损状况。
-更换回转机大小油水封及各部位“o”型胶圈。对于油水封磨损部位轴颈,视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修理。
-对回转机中重要部位的螺栓应进行磁粉探伤检查,更换不合格部件。安装各部位螺栓时,应按说明书的力矩要求进行装配。螺栓装妥后,应将防松装置装配到位。-回转机拆检装复后,旋转体的大油封及尾轴油封应在坞内进行密性实验,确保出坞使用。
修理项目(工程)单的提出、核对及审批立项办法 2.1各级别修理的计划既原始项目单,均由船舶甲板、轮机部门的负责人在1个月前制订并报公司机务管理人员。
2.2在实施修理计划前公司机务管理人员核对编制后的项目单,报请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确定为正式报修施工项目单。
2.3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在实现修计划前将修理单报送航修厂或其他承修厂家,做好项目预算,确定各主要项目价格或价格确定依据,协调船期、坞期、修理时间等,确保计划的落实和实施。
2.4修理单的核对立项要本着“一安全、二生产、三生活”的原则,编写制订的同时,还要掌握不拆毁改变原设计的设备设施和不增添改动新设备设施的精神,但遇特殊情况时应提前提出申请经公司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立项。
船舶修理进厂的安排及审批办法
3.1凡船舶须进厂、外协的修理项目需由公司机务管理人员主管接洽、联系修理单位,承修厂家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能力和施工手段,能保证施工质量和修船周期,同时还应具有合法的财务制度以及国家认可的法人代表资格。
3.2对进厂外协修理或加工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工前承修厂须向公司机务管理人员提供工程费用预估报价单,工程竣工后还需要提供工程竣工结算价目明细表及有船长轮机长签字的项目竣工单(或验收合格单)。
3.3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应依据部门负责人批准确认的修理项目(工程)单,在工程开工前与承修单位签定正式的合同或议定书,一般情况不允许先开工后签合同,否则一律不予结算付帐。
3.4合同或议定书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必须亲自审阅并报请公司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成立有效。
修船施工的有关规定
4.1船舶停航修理进厂前的准备:
4.1.1船舶修理进厂前若有需要必须排除全船所有污油、污水,如需进坞或上台修理时还要做好船舶本身的调水准备工作。
4.1.2对进厂、进坞或舱内须动用名火作业修理的船舶在进厂施工前,应统筹考虑仅备留所需燃油。
4.1.3船舶在进厂前需进行修前航行试验或检测的,应提前安排,并保留记录。
4.2船舶修理期间船舶负责人与公司机务管理人员主管的主要职责有:
4.2.1船舶负责人在修船工作中的职责
-在修船施工工程中要密切配合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共同确保修船工作项目的落实和实施。
-严格把守船舶修理过程中的船舶修理过程中的船舶与机械、设备的技术标准、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
-组织领导修船工作中对船员工作的安排、安全监督质量和进度要求以及值班作息的布置安排与调整。
-严格掌握和控制在修船过程中的设备、另部件以及材料工具等的领取和使用情况。
-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对修船工作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条例和条款。
-联系与办理修船竣工后船舶动态的各项准备工作。-修船过程中对出现的较大的技术问题或变更扩大工程项目应及时向公司机务管理人员提出说明和要求。
-在修船工作中,除非经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同意不允许随意追加变更和扩大原定工程项目。
4.2.2修船工作中公司机务管理人员的职责;
-在船舶修理过程中对工程项目的落实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程进度的动态和修理费用支付的情况等方面负有管理和实施的责任。
-配合、协助和指导船员在修船中的工作。
-负责船舶修理进厂前后与厂家、船检等方面的联系沟通工作。
-负责收集整理编写技术资料和修船总结报告。
-组织调动与修船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沟通等方面的衔接工作。
4.3追加、扩大、变更工程项目的主要规定:
4.3.1在修船工作中原则上不追加、变更和扩大工程项目、增加修船费用(隐蔽项目除外),但确因需要必需追加变更、扩大时则应遵循下列各规定:
-追加变更、扩大工程的实施费用在10000元以内时,需由修船主管提出书面报告经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审批后方可立项实施。
-追加变更、扩大工程实施费用超过10000元时尚须报请公司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凡未履行上述各规定而由厂、船双方共同私下研究确定并扩大工程支付费用时公司不承担义务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4.4重要零部件报废手续增添的审定手续:
4.4.1修船工作中报废换新零部件由船舶或厂方在检测结果的基础上想公司机务管理人员提出申请。
4.4.2报废、更换零部件必须持检测数据书面报告以及厂家或检测部门出示的证明以及超极限或损坏零部件原件为依据经鉴定后方可报废更新。
4.5厂修期间的安全工作要求,应在船舶修理合同或议定书中明确,并向相关人员传达。
修船工程竣工试验交船的有关规定
5.1凡修理工程项目完全达到竣工标准经试验合格时可签署竣工单。
5.2对竣工工程的结算必须提交修理方主修签署的“项目竣工”及“工程项目结算单”。
5.3工程费用的结算必须由主修署名并经公司机务管理人员审阅签署后方可结算。
5.4船舶试验交付使用的几点规定: 5.4.1船舶试验包括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
5.4.2船舶的系泊和航行试验须按试车大纲要求和规定执行,航行试验须在系泊试验完成并解决存在问题后方可进行。
5.4.3船舶试验时须有厂方、船方共同参与下进行。5.4.4经过试验一切合格的船舶方可投入正常运营。船舶修理费用结算
6.1船舶修理费用的结算参照公司财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