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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室空调使用管理的规定(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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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室空调使用管理的规定(十一篇)
时间:2022-12-20 16:09:05     小编:zd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室空调使用管理的规定篇一

一、空调作为学校固定资产,空调所在班级班主任为空调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爱护公物的教育,切实负起管理责任。班主任根据实物清点,然后签名,一式两份,一份上墙,一份上交总务处。

二、学区对本学区班级使用空调情况列入每日常规检查,并有相关情况记录,列入班级考核。

三、如遇教室调整和班级变更时,各班应听从统一调度,并做好交接时的检查工作,分清破损原因及责任归属。

四、总务处每学期对班级空调进行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定期安全检查,根据《校产管理制度》和《赔偿考核细则》定损。

五、班级要指定空调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和开关机。

六、空调在连续两天气温超过二十八度,当天气温超过二十八度以上可以开机且制冷温度不能低于25度。空调在气温低于零度时,可以启用,且制热温度不能超过18度。

七、切忌在开窗、开门情况下连续使用空调,否则将损坏空调压缩机。不要长时间运行空调,应适时停机开窗换气,保持教室空气清新。

八、严禁擅自移动空调内机,不得在空调边打闹推攘,擅自移动空调内机或摇动空调内机将破坏空调铜管及其他设备,造成空调损坏。空调人为损坏的,由损坏人赔偿。

九、严禁擅自插拔电源插头!严禁使用电源插座作其他用途取电!

十、爱护空调,不得频繁开关机,不得频繁翻动出风口风叶。

十一、严禁攀爬空调外机,严禁在空调内外机上摆放任何物品。

十二、不得在空调内外机上乱涂乱写,随意张贴,保持空调本身及周边的清洁卫生。

十三、及时关好窗门,做好防水防雨工作。

十四、如发现故障,不要自己处理,马上报告老师,及时填写报修单联系总务处。

十五、德育处将对空调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纳入学区、班级考核。

教室空调使用管理的规定篇二

为给本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学校于20xx年暑假期间投入大量资金,在每个教室安装了立式大功率空调,供师生们夏季防暑降温使用。为合理使用空调,节约用电,特制定空调的管理与使用规定,本规定从20xx年秋期起执行。

一、使用条件

我校采用空调与风扇兼用的办法度过夏季,根据天气情况,最高气温超过30℃时,根据学校安排统一打开空调电源,由班级自主管理使用。

二、使用要求

1、制冷时,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5℃。

2、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各班电教委员为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空调的使用和管理。空调遥控器由电教委员负责,遥控器不得丢失、损坏、否则,将按原价赔偿。空调使用期结束时,遥控器要及时交到后勤处,以便下一年正常使用。

3、空调使用过程中,为节约用电,各班应关闭门窗,但要注意利用大课间、午休时间关闭空调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4、第一节上课前、大课间、午休、课外活动期间各班必须将空调关闭,遇有不在教室上课的情况,也必须将空调关闭。晚自习结束后,各班应确保将空调关闭。

5、后勤处负责空调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线路,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及空调维修工作。各楼层管理员负责送电和断电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移动空调、调高或降低空调温度,要保证空调使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后勤处报告。

6、空调使用时间及温度设置:按照国家有关办公及公共场所空调使用的有关规定,夏季气温超过30°c以上方由学校统一安排可使用空调,教室空调温度设定不能低于25°c,以防止学生进出教室时温差过大,影响身体健康。具体安排如下:上午7:50—12:10,下午14:20—17:10,晚自习:18:30—21:50(高三可延迟到22:20),若遇特殊情况另外申请。

三、违规情况处理

学校对各班空调使用情况作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学校班级量化考核,白天大课间或上其他课离开教室时没有关机的,扣5分/次;中午放学时人走未关机,扣10分/次;晚自习结束后人走未关机的,扣20分/次。

教室空调使用管理的规定篇三

为安全、健康、节约、环保地使用空调,制订天健小学教室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1、教室空调使用几不准:

(1)有流感、腮腺炎、手足口病等传染性疾病疫情时不准使用教室空调。

(2) 体育课结束回教室后的下一节课不准使用教室空调。

(3)气温低于30度时不准使用教室空调。

(4 )不在教室上课,而在功能室(科学室、探究室、电教室等等)或体育场(馆)上课时,不准使用教室空调。

2、空调的电源是专用电源,具体送电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2:20 14:00——16:10。

3、教室空调遥控器要有专人保管,并具体实施空调开关机时间。不得在空调开机运行后再频繁开关机,防止损坏压缩机。

4、在空调使用过程中关闭教室门窗,使之达到最佳使用效果。早上9:30前、中午12:30——14:00,教室门窗必须打开、通风。关闭、开启门窗时注意安全。

5、空调开机后使用上下或者左右摆风功能。温度调控不能低于26度。

6、保持教室卫生,不要放置异味物品在教室。

7、如果空调出现故障请马上关闭空调,并及时通知总务处维修。

电话:838、814(内线)

各班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节约、健康、环保的教育,切实管理好教室空调的使用。学校将对各班使用空调情况不定时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使用空调不当情况,将通报批评。

总务处

20xx-6-5

教室空调使用管理的规定篇四

学校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约能耗的原则,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对各办公室及各班级空调的启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空调的启用:

1、空调开启的外界温度标准:夏季室外最高气温不低于30℃,冬季室外最低气温不高于5℃;以前一日气象部门发布预报温度为准。

2、空调开启的设置温度标准: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

3、空调的启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启,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在夏天开启制热,否则将对压缩机造成严重损坏,影响其正常使用。

二.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

1、空调的保管及合理使用:班级空调由班主任负责、各教研组空调由教研组长负责、各处室空调由处室负责人负责。

2、室内无人时,应保持空调关闭。

3、空调遥控器要妥善保管,避免造成丢失或损坏。

4、注意用电安全,发现电路或空调故障要及时停止使用到总务处报修,由总务处安排专业人员排除故障,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移动空调。

5、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将遥控器内电池取出,同时做好室内和室外机的保洁工作。

6、本规定即日起实施。

教室空调使用管理的规定篇五

1.目的:

为了科学、安全、有效地贮存和管理各种化学危险品,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及危险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被本公司定义为化学危险品的所有物品。

3.具体要求:

3.1 酒精

a: 酒精属于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在2号防火柜内存储。存储时,应有良好的密封,避免酒精自然挥发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在外的酒精应远离热源,避免阳关直射。在外存储的酒精不得超过40kg。

b: 报废的酒精依照《生产线卫生管理规定》返回到酒精回收处。 危险品管理人员定期(每天早晨)对报废的酒精进行回收。

c: 可用和报废的酒精应分区管理,并做好标志,防止误用。

d: 回收完毕后,剩余的废弃溶液应设专区存放,有一定批量后,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自行处置。

3.2 稀料和助焊剂

a: 稀料和助焊剂属于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在1号防火柜内存储。存储时,应隔离贮存,有良好的密封。使用完毕后,应交给管理员放入防火柜。

b: 报废和过期的稀料和助焊剂应进行妥善的封存,储存的容器上应有危险品的规格型号、张贴危险性标识等信息。

3.3 各种胶类

3.3.1 存储胶类时应根据其特性存储

a: 低温胶应存储在低温冷柜内,每次使用后,将使用量登记在《周转记录》上。

b: 738、1641、3145等需要潮湿才能良好固化的胶类应存储在干燥箱。

3.3.2 报废的胶体应设专区存放,有专门人员进行收存。

4.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的场所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5.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的场所应《危险品贮存情况登记表》

6. 化学危险品管理人员负责每天检查危险品的存储情况,并填写《危险品贮存情况检查记录表》

7. 相关文件:

7.1 《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8. 相关记录

8.1 《危险品贮存情况登记表》

8.2 《危险品贮存情况检查记录表》

教室空调使用管理的规定篇六

1、酒店在客人退房结账时为有报销需要的客人提供发票服务,发票金额必须与实际消费金额相符或少于实际消费金额,陌生客人要求开具发票金额超出实际消费金额的,应予以拒绝。对于酒店的熟客要求多开或未在酒店消费而要开具发票的,必须得到财务经理电批或在酒店夜审员的见证下(夜审员需在发票登记册上签名)并按10%收取税金方能开具(详见原下发的《多开发票的管理办法》);

2、发票必须连号,不能跳号使用,且机打号与发票号一一对应;开具发票后须在该消费单的右下角注明发票编号,以便财务部审查;

3、客人开具发票后仍需要结账单的,需在结账单上盖章注明“已开发票”。客人未开发票或需以后补开的,需在结账单上盖章注明“未开发票,一个月内补开有效”,由收银员口头善意提醒客人注意开具时限并签名;

4、客人结账前要求开具发票的,应把客人所开具的每张发票号码及总共张数列示出来放于放于该客人资料夹中,并在千里马系统中注明已开票张数及金额,并提醒接班收银员注意,在客人结账时,应核对其发票总额是否消费金额一致,并将所有发票号码抄写于结账单上,上交财务部审核。

5、协议挂账单位消费已挂入后台账的原则上由其结账后在财务办公室开具发票,如需前厅收银点开具的,须请示财务经理同意;

6、免费房券、代金券、积分兑换房及其他特殊规定(特殊情形需另行通知)不能开具发票的,不得为客人开具发票;

7、超过公司规定期限(一个月)或特殊情况需要补开发票的,必须得到财务经理电批或在酒店夜审员的见证下后方可开具,并收回或复印该客人的消费结账单(并在结账单上注明请示时间或夜审员签名),将发票号抄写于结账单后投交财务部审核(若未收回消费账单原件,需在其上面注明x年x月x日已补开发票,发票号,加盖“已开发票”印章);

8、在酒店其他收银点出现系统故障或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开具发票的,前台收银点应本着互助的原则有义务给予代开,开具时,需该点收银员当场亲自签名,注明为代开发票,收银员因特殊原因无法离开收银台的,须先电话向前厅收银点说明原因并告知由某某服务员拿单前往代开(须在该账单存根联上注明“请前台代开发票”并签名),当天前往前台收银点补签名,未接到收银员代开通知及未在账单上签名的,前台收银点拒绝代开。

9、因网络或设备故障而无法给客人开具发票时,可向客人说明原因并委婉劝说其过后再来补开,外地客人或特殊原因无法前来补开的,由大堂副理向财务经理汇报或夜审员见证后将补开发票邮寄给客人,财务部准予报销相关邮寄费用。

10、 客人刷预授权押金或因种种原因离店未结账而由前台收银手工托收结账的,客人补开发票可不受一个月期限限制,于客人前来结账当日给予开具。

以上规定请前厅收银点严格遵守,每日由夜审员监督执行并在发票登记册上检查及签名确认,次日交日审员复核。凡违反以上规定任意一条,财务部视情节严重性给予当事人10-100元处罚,并赔偿多开金额部分的10%税金,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上报公司领导作出更严肃的处理。

教室空调使用管理的规定篇七

一、目的 :

为了加强就餐管理,保证就餐秩序,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成都卡美多鞋业有限公司所有部门。

三、责任人:

现场干部、企管部。

四、就餐规定

1、定时定点就餐

1.1 就餐时间如下,夏季与冬季的就餐时间切换以办公室通知为准。

夏季 早饭7:00-7:40午饭11:50-12:20晚饭17:20-17:50

1..2 就餐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非就餐时间不得进入餐厅,更不得提前就餐。

1.3因会议或其他事情影响正常开餐时间的办公室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提前或推迟开餐时

间(超过公司上班员工总数的50%方可提前或推迟开餐时间,其他情况一律按照正常时间开餐),如果公司放假(休班)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其他各项准备。

1.4公司指定就餐地点为食堂,不允许将饭菜带出食堂。

2、 排队就餐制

2.1、所有员工须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打饭,不得插队。否则,后勤人员有权拒绝盛饭,通知企管部进行处理。

教室空调使用管理的规定篇八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车辆的通行和停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保证道路的整洁畅通;

二、管理办法:

1、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按程序操作:下车打卡—进入停车场—打卡离开停车场 ;

2、车辆停放,必须按指定的车位整齐有序停放;

3、车辆在停车场内应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5、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掣、熄火、带走贵重物品;

6、车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

7、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车不得进入停车场;

8、在停车场内如发生碰擦等事故,由双方车主自行协商解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考核办法:

1、未按上述规定整齐有序停放的车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考核50元/次;重犯加倍;

2、在停车场内乱丢垃圾,考核30元/次。重犯加倍;

3、在停车场内吸烟的,考核1000元/次,造成相关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重犯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未按规定带走车内贵重物品,如有丢失,由车主本人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车主均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损坏或导致他人受伤或损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6、员工严禁将停车卡借给他人用于停放车辆之用,一经查实,考核100元/ 次,重犯加倍;

7、车辆在停车场内肇事,造成停车场损失的,由肇事车主照价赔偿。

以上规定请各位员工共同遵守,营造一个文明停车环境。

教室空调使用管理的规定篇九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分公司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员工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四、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人力部统计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为: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五、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人力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六、员工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人力部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人力部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七、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员工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各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

各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公司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同意,事后一概不认。

八、员工个人考勤记录由人力部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人力部查询。

九、本制度与《分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运用于员工当月绩效,并作为员工工作评价、人员进退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如下:

(1)每迟到、早退一次,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20 元

一月内累计迟到、早退4次以上的,按分公司待岗管理办法实行待岗;

(2)旷工期间扣发工资。每旷工半天,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0元;当月连续旷工2 天及以上,累计旷工4 天,扣除本人全月绩效工资;旷工期间,同时按其日均工资标准扣除其基本工资;

(3)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或者一个月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五天(含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含十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采取恶意停工1 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恶意停工3 天及以上的,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十、为了维护分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员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员工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各级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分公司外包人员考勤登记,参照本制度执行。

十二、本制度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教室空调使用管理的规定篇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 本规定规范了公司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也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高风险作业(如受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设备打开、临时用电、动火等)。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五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六条 作业许可范围

(一)在所辖区域内或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进行下列工作均应实行作业许可管理(作业许可管理流程见附录a),办理“作业许可证”(见附录b):

1. 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或无规程指导的维修工作);

2. 承包商作业;

3. 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工作;

4. 交叉作业;

5. 在承包商区域进行的工作;

6. 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

7. 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其他工作。

(二)以下作业执行专有作业许可证:

1、电气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检维修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检维修风险控制及开工任务通知单》;

3、没有属地管理单位,由项目建设部门单独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执行《开工前条件确认单》。

(三)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作业,还应按专项作业管理规定要求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1. 进入受限空间;

2. 挖掘作业;

3. 高处作业;

4. 吊装作业;

5. 管线/设备打开;

6. 临时用电;

7. 动火作业;

8. 放射性作业;

9. 其他有明确要求的作业。

第七条 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确定需要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业类型,确保对所有高风险的、非常规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八条 作业前准备

(一)布置任务。属地单位应与作业单位到作业现场,就工艺、设备、环境、工作任务及内容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作业许可审批的基本条件,风险评估由作业批准人负责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估结果应向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进行充分沟通;安全专业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风险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相应的控制措施等。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 (三)对于一份作业许可证涵盖的多种类型作业,可统筹考虑作业类型、作业内容、交叉作业界面、工作时间等各方面因素,统一完成风险评估。

(四)作业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提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将风险控制到可接受范围内。

第九条 作业许可证申请

(一)作业前申请人应提出申请,填写作业许可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作业许可证;

2. 作业内容说明;

3. 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

4. 风险评估结果;

5. 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

(二)作业申请人应是实施作业单位负责人,如项目经理、现场作业负责人或区域负责人。作业申请人负责填写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申请。

(三)作业申请人应实地参与作业许可证所涵盖的工作,实地考察作业环境、参与作业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削减措施。不同的作业单位应分别办理作业许可。

第十条 安全措施

(一)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应严格落实风险削减措施。需要系统隔离时,应进行系统隔离、吹扫、置换,交叉作业时需考虑区域隔离。

(二)许可证审批前,凡是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环境,应进行气体、粉尘浓度检测,确认检测结果是否合格,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同时在作业许可证中注明工作期间检测的时间和频次。工作中包含的动火、受限空间等专项作业的气体检测执行相关专项管理规定。

(三)许可证得到批准后,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应按照风险评估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如按照检测要求进行气体、粉尘浓度检测,填写检测记录,注明检测的时间和检测结果。“气体、粉尘浓度检测表”见附录c。 (四)凡是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作业,作业单位均应按照相应要求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监督相关人员佩戴齐全,执行个人防护装备管理的要求。

第十一条 书面审查

在收到申请人的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及相关人员(含相关方人员)集中对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

(二)确认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工作方案、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

(三)确认对作业所涉及的其他相关专项作业规定的遵循情况,如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

(四)确认作业前、作业过程中、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五)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

(六)确认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

(七)其他。

第十二条 现场核查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二)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

(三)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情况。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五)安全消防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七)与相关单位(包括相关方)的沟通情况。

(八)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九)确认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第十三条 许可证审批

(一)根据作业初始风险的大小,由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直线管理人员或其授权人审批作业许可证。批准人通常应是企业主管领导、车间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二)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方和受影响的相关各方均应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三)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

(四)如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案,申请人应重新提交一份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作业许可申请。

(五)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应经过申请人和批准人的审批。

第十四条 许可证取消

(一)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都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取消(相关)作业许可证,并告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1. 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2. 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3. 实际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4. 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5.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6. 事故状态下。

(二)当正在进行的工作出现紧急情况或已发出紧急撤离信号时,所有的许可证立即失效。重新作业,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三)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只适用于特定区域的系统、设备和一段指定的时间段,如果工作时间超出许可证有效时限或工作地点改变,风险评估失去其效力,应停止作业,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四)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作业许可证。取消作业应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许可证第一联和第三联上签字。

第十五条 许可证延期和关闭

(一)如果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申请人可申请延期。申请人、批准人及相关方应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业条件未发生变化。若有新的安全要求(如夜间工作的照明)也应在申请上注明。在新的安全要求都落实以后,申请人和批准人方可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延期。许可证未经批准人和申请人签字,不得延期。

(二)在规定的延期次数内没有完成作业,需重新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三)作业项目完成后应确认其涵盖的相关专项作业许可证均已关闭,方可关闭作业许可证。

(四)作业完成后,申请人与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方可关闭作业许可证。

第十六条 许可证分发

(一)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许可证应统一编号。

1. 第一联:悬挂在作业现场;

2. 第二联:张贴在控制室或公开处的作业公示板以示沟通,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

3. 第三联:保留在批准人处。

如涉及相关方,需将第一联复印交相关方,以示沟通。

(二)当作业许可证分发后,不得再作任何修改。工作完成后,许可证第三联由申请人、批准方签字关闭后交批准方存档。许可证存档并保存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废的许可证)。

(三)在工作实施期间,申请方应时刻持有有效的作业许可证的第一联,并将作业许可证第一联、附带的其它专项作业许可证第一联和安全工作方案放置于工作现场的醒目处。 (四)当同一工作有多个施工单位参与时,每个施工单位都应有一份作业许可证(或复印件)。当工作需要中断(正常工作期间在现场的休息除外)时,许可证第一联应交回批准方保留。

(五)其他专项作业许可证的分发与延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监督

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及属地单位,在作业期间应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违反相关要求时,有权停止作业,直到整改符合规定要求为止,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四章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将本规定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发生偏离应报质量安全环保处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各单位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在公司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教室空调使用管理的规定篇十一

1、办公楼安全管理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大楼内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和管辖区域的安全。

2、各部门要根据要求设定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个房间都要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通过明确分工,层层负责,确保安全。

3、各部门领导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要提醒工作人员时刻注意安全,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防患于未然。

4、各种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将自行车、摩托车推上门前台阶,进入楼内。

5、禁止乱倒垃圾、茶叶渣、一次性饭盒,禁止随地吐痰、丢弃脏物果皮等,禁止在大厅、楼道内、楼梯上堆放物品。

6、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楼内。

7、严禁乱拉电源;下班时各部门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关闭电源、空调以及电脑设备,关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准长明灯、长流水。

8、不准私拉电线,严禁随意开启电源表箱,使用大功率电器需经批准,私自使用,从严处罚。严禁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9、不准在大楼墙壁上乱贴乱画、乱钉乱挂,禁止践踏花草,损坏树木。

10、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准迟到早退,禁止上班串岗、高声喧哗、谈天说笑、打牌下棋。

11、上班要衣着整齐,禁止赤膊、着短裤、穿拖鞋进入楼内。

12、加强大楼治安管理,下班期间工作人员进入楼内要严格登记,非大楼内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13、各部门在上班时间也要提高警惕,防止外来人员入室行盗,临时离开办公室及重要场所时要注意关门。

14、档案资料室及库房等地严禁吸烟;在走廊抽烟要随手熄灭烟头,不得将烟蒂随手扔进垃圾篓、垃圾桶。任何人不得在大楼内使用明火和电炉。

15、有现金往来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将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将大宗现金存放在办公楼内过夜。

16、节假日除门卫、加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随意到办公楼,任何人员不得在大楼内会友、娱乐。

17、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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