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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朝花夕拾有感篇一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读朝花夕拾有感篇二
《朝花夕拾》这一书是鲁迅先生对童年的回忆。这本书生动的描绘了童年的趣事,把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而且文章运用精彩的故事来描绘童年的色彩。
这本书的第一篇就是《狗.猫.老鼠》。鲁迅小时候养了一只隐鼠,得知它的死跟猫有关,就开始主动攻击猫,对它们恨之入骨,见一回就痛打一回,后来得知不是猫的错的时候,又对其很后悔,但又有一只猫伤害了兔子,对此,又很愤怒,对猫又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他把对猫的憎恨嫁接到自己身上,认为其实猫也很可怜,能够换位思考。
其实,对照看自己的童年,可能比鲁迅更幼稚,更不善于思考,更不可能容下别人,想着他人,只会对自己的东西较之爱护,对自己讨厌的东西视而不见,并且,现在的父母都不怎么样理解自己的孩子,聆听不到他们的心声,特别是城镇里的孩子,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空间,比这孩子上什么补习班,去参加“奥数”,童年是很美妙的,但是这些不经意的行为,却剥夺了孩子一生的快乐时光,这样的孩子的到的只是痛苦,不是快乐,如像鲁迅那样的童年多好,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而是真正的天真无邪,尽情的享受自己的人生,不像现在的孩子,像一只关在笼中的鸟,根本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想飞的欲望虽高,却奈何不了,自己喜欢的动物不能养,从小就缺少了爱的情感。
鲁迅小时候,有一个保姆,被称之为“长妈妈”或“啊长”,鲁迅对她刚开始很厌恶,她总是切切察察,睡相也不好,呈一个“大”字形。随后,“长妈妈”又教给鲁迅一些道理或习俗,鲁迅对她的态度开始发声转表,鲁迅是一个极爱读书的人,当他听说一些很离谱的事时,他对这些书竟是万般的钟爱,虽算不上茶饭不思,但内心很急切。“长妈妈”出乎意料地买了四本书给他,从此,鲁迅觉得“长妈妈”很可敬,似乎有着很大的神力。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有一家人,母亲去世了,父亲娶了继母,继母对女儿很好,之后,继母生了个儿子,随后,父亲也逝世了,从此,继母对女儿很严厉、苛刻,女儿很憎恨她,女儿大了,考取了自己理想的大学,以后也没回过家。有一天,他看见了那个儿子,问起家里的情况,继母也不在了,他拿了一本日记给女孩,上面写道:“我之所以对她那么严厉,是因为我怕放松了她,我的心也很痛啊……”女儿落下了悔恨的泪,但是,一切都晚了,我们要理解身边的人。
就拿我来说吧,爸爸在外打工,只能接电话寻思,每次说的.,重重复复就是那几句话,随然唠叨,但也是出于他的爱呀,我们要懂得他们的心啊!
童年的多姿生活,掌握在我们心中,学会享受,才是人生的一种捷径。
读朝花夕拾有感篇三
当我一口气读完鲁迅的《朝花夕拾》后,我不禁拍案叫绝。在文中,鲁迅把长妈妈淳朴善良、辛亥革命失败后范爱农的苦闷和放浪等等写得鲜明动人,给读者以深刻的印象,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
鲁迅先生是以回忆的方式写出了这本书,大多用了凝练的笔法摘取那些深藏在记忆里的生活片段加以描述,选择具有象征意义的情节和细节描写了人物的神情、心态。
本书由一篇篇小故事组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全书的开篇之作《狗·猫·鼠》。本文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嘲讽当时社会上无中生有的那些言论,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女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让人拍案叫绝,又暗喻当时北洋政府的执政者是跳梁的老鼠,对国家有损无益,体现出了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全文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细致的细节描写,显示出隐鼠的柔弱和敌人的残暴,让我们流连其中。
还有一篇也让我惊叹不已,《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运用精彩的写景文字,把百草园里的景物描写得自然逼真,让我读起来如身临其境,怡然自得。作者用承上启下的过渡段自然地引出下文,欲扬先抑,把雪的无味作为陪衬,又写出雪的乐趣,接下来一系列动词的运用准确地写出了草地捕鸟的全过程。鲁迅先生用一件小事结束了文章,以精心雕琢的语言描写百草园读来清新自然。
这里的每个故事都是有内在意义的。长妈妈的亲切和蔼、封建考道的残酷、戏曲对作者的吸引力、由“无常”反衬出的黑暗现实、“名医”的冷漠无情、求学的线索以及学堂的弊端、清朝留学生的丑态和藤野先生一丝不苟的治学精神。范爱农的个性特点和当时反动统治阶级宣扬的孔孟之道,实行惠民政策的罪行。
愿人们改变社会现状,发奋图强生活,不做无为的“行尸走肉”。
这几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它勾勒了一幅幅令人触目惊心的封建社会画面,理性的批判了封建社会的种种不合理制度。回忆起孩童时代发生的往事,把内心深处的情感蕴含在文章中,以浓厚的时代气息来警示社会、讽刺当时的黑暗社会。其中有一篇《父亲的病》,更是让我回味无穷、不禁拍手叫好。
这篇文章对“名医”进行了细致的勾勒,于是,在我们面前便出现了一位唯利是图、贪图利益,没有尽到自己职责的虚伪的“名医”,他看病时极为不耐烦,待人冷漠无情,病人不适时,还百般推卸责任,致使作者到最末尾时发出了“觉得却是我对于父亲的最大错误”的感慨。
是呀!那个时代的人们,心灵都被黑暗所笼罩,他们贪得无厌,为利益蒙蔽了双眼,不择手段,使很多人都深受其害,鲁迅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个,在父亲临死前,作者眼睁睁看着亲人受到煎熬,却无能为力,使得作者加深了对庸医的憎恨,同时也加深了对黑暗社会不公的怨恨。
再看看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吧!现实社会中,种种的阴暗面层出不穷。大到一项工程被商家偷工减料,谋取暴利;小到学生写作业不认真,丢三落四,自欺欺人。我们一定会因为作业写不好,却不放在心上,对父母、老师的批评不屑一顾吧?这些事情,如果任其发展,那终会酿成大错。如果每个孩子都这样做,那20xx年以后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呢?20xx年以后呢?那与以前的封建社会又有什么区别呢?所以说,我们对每一件事情都要绝对的认真与负责,干一件事情,就不要满脑子的想着偷工减料,那样最后只有自食其果,悔之晚矣!
在读《朝花夕拾》的时候,紧紧的跟随作者,重新的回味着那黑暗旧社会的点点滴滴。我们要庆幸自己生活在新社会,生长在红旗下,所以我们更应该以我做起,抛下自己的种种不良行为,共同建设我们的国家,让明天更加美好。
读朝花夕拾有感篇四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本经典散文著作,其中不乏有对封建旧制度理性的批判,同时也不缺少对儿时美好童年的回忆。温馨的回忆: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作者回忆了儿时在百草园玩耍和在三味书屋里学习的枯燥;理性的批判:如《琐记》,作者批判了衍太太的行为,表现了她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妇人。
在《朝花夕拾》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阿长和山海经》。这篇文章讲的是:“阿长”是作者儿时的保姆,她迷信,又很朴实,得知作者想得到《山海经》,为其寻购并将《山海经》赠送得作者的故事。
在文中,我最喜欢“阿长”这个人物。她是一个迷信又淳朴的人,得知作者想得到《山海经》,为其寻购并将《山海经》赠送得作者。先抑后扬,升华了“阿长”的人性美。
文中是这样描述《山海经》的:是作者“最初得到的,最喜爱的宝书”“刻印都十分粗拙的本子”“纸张很黄,图像也很坏”“甚至几乎全部用直线凑合”。这说明《山海经》很破旧,但是作者依旧那么喜爱它。侧面描写出“阿长”对作者的喜爱,作者喜欢“阿长”。
《朝花夕拾》,一本好书,一本经典之作,推荐你去读一读!
读朝花夕拾有感篇五
不禁被鲁迅先生扑面而来的清新隽永气息所感染,这便是鲁迅先生的人格魅力吧。鲁迅,巴金曾说:“他的人格比他的作品更伟大。近二三十年来他正义的呼声响彻了中国的暗夜,在荆棘遍地的荒野中,他高举着思想的火炬,领导无数年轻人向着远远的一丝亮光前进。”诚然,我曾惊叹过鲁迅是“民族魂”,是以笔代戈的战士,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民公仆。他的思想光辉也闪现在他的文字当中,有着对旧社会的种.种抨击。伪善的衍太太,医德败坏的庸医,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孤独终老的长妈妈,绝望投湖的范爱农,也是黑暗腐朽的旧社会造成了他们的不幸。
夕阳西下,倦鸟还巢。一气呵成地读完这本书仍意犹未尽,如饮尽香茗后的清香久久在舌尖徜徉。阳光透过枝枝丫丫的树梢款款地将投影打在我的脸上,读后的思绪仍挥之不散。这是鲁迅的独特罢,在年老之后所写的回忆文章仍能窥探我的内心,不能不为之一动!
鲁迅的儿时生活早已被时光珍藏,而我们的童年时光亦渐行渐远。或留恋,或不舍,或向往,这都是我的有感而发罢!
读朝花夕拾有感篇六
阅读序言,我知道了《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作品,讲述的是鲁迅小时候的学习与生活经历,一共有十篇散文:《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等。其中我最喜欢《阿长与山诲经》和《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阿长与山海经》进述鲁迅家里的保姆——长妈妈,以及长妈妈带来的那本《山海经》。文中的鲁迅在远房叔祖家看过《山海经》后,对书中的怪物很感兴趣,便渴望拥有一本《山海经》,却又买不到书,一坐下就念念不忘《山海经》中的神物。忽然有一天长妈妈带回来了一本《山海经》,鲁迅开心得不得了,把之前对长妈妈的种种不好全忘了。多么可爱的小孩!得到一本书就能让他记住一辈子,即使那时候很难买到的书质量很差:纸张很黄,图像也很坏,甚至于几乎全用直线凑合,连动物的眼睛也都是长方形的。但那是他最为心爱的书。哪怕是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他如饥似渴地读书,以读书为乐趣,之后还收集更多的书,这一点就值得我们现在的学生学习。
现在国家和老师都提倡读课外书,家长都支持买课外书,书的质量比那时好得不知多少倍。可是有些同学仍然不喜欢读课外书,甚至不读书、玩电游。也许是因为在鲁迅少年时代,书是“以稀为贵”吧,他才特别珍惜。
而我身边有些同学的做法实在让我看不入眼:有认为读书没有什么乐趣的,有认为玩电子产品是一种“时尚”的,有认为读书已经过时的,甚至还有人因为玩电游而成绩一落千丈的。其实,读书没有过时,也永远不会过时。因为读书是我们了解社会、了解历史、了解科学的途径,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课外知识,提升领悟能力,培养优秀品德,也是学习活动中的好伙伴,我们可以博览群书、增加学识,不断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则讲述了鲁迅小时候常去百草园的乐事和三味书屋的学习生活。鲁迅刚离开百草园时,他认为三味书屋无味,在里边上课很无聊,但他后来却认为那儿也有乐趣。比如说可以折腊梅、寻蝉兑、喂妈蚁,描绣像,都是他喜欢做的事情,也对三味书屋产生了一种情感。我发现现在有个别同学,有不想读书的表现,也有不喜欢学校和老师的现象。想想当时的鲁迅时代,书塾比现在的学校简陋多了,学习古书更加枯燥,老师更加严厉。鲁迅还能在那样的环境中发现乐趣,我们为什么不能?在生活学习中找乐趣,才是我们积极努力的方向。
时代在进步,生活在改变,我们对学习生活的态度不应该变。正确对待改变,像鲁迅一样,乐观对待学习与生活,才能改变生活、改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