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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研究生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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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研究生范文(13篇)
时间:2024-02-09 02:46:02     小编:JQ文豪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工作的回顾,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改进和提升的方法。总结应该围绕核心内容展开,避免偏离主题。"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参考,希望能对你的总结写作有所启发。"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研究生篇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考生除满足上述1、2、3、4条件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研究生篇二

2023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3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方便大家学习。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023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3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8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考生除满足上述1、2、3、4条件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

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律硕士综合,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研究生篇三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总占地面积2114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这里湖山环抱,水天一色,风景秀丽,幽雅宜人,是理想的学习园地。

学校拥有学术型硕士一级学科点2个(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学位类别2个(临床医学、艺术),1个专业学位领域(化学工程),涉及2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理、工、管、医、艺等5大学科门类。同时拥有“基础医学”等28个省、市、校级重点学科,这些学科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1个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省研究生工作站,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10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教学团队。

现有专任教师1115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98人。有双聘院士1人,“楚天学者”12人,二级教授14人,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专项津贴及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5人。有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优秀青年骨干人才,16人入选武汉市“213人才工程”和“十百千人才工程”。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

学校设有武汉研究院、交叉学科研究院、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等54个科研机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7亿元。现有省部级科研平台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图书馆藏书212万余册,电子图书52万册,中外文期刊2200余种,中外文数据库45个。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注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人才,主动适应社会与市场需求,立足武汉,服务社会,力争早日建成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

二、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报考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内科学、儿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外科、肿瘤专业领域的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临床医学本科学历;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领域的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医学类(含中西医结合)本科学历。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20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时间为9-10月。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或(教育网)。

请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现场确认:预计现场确认时间为月,具体安排请详见各报名点通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的学生证;在职及其他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地点:

(3)外省考生可到本省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时间为年底或年初。

2.复试:复试时间为2016年4月,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具体报名事宜以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我校网上正式公布文件为准。

(四)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1.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各占50%作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887号)文件,经物价部门审核,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费统一为:8000元/年。

(六)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

1.完善的奖助体系。完善的奖助体系。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培养质量,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资助政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助体系。具体见下表:

类别奖学金名称获奖比例金额(万元)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2%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一等10%1.2二等20%1三等70%0.8单项奖学金研究生标兵2%0.3优秀毕业生10%0.2优秀研究生干部5%0.2公益活动先进个人5%0.1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研究生篇四

河海大学建于1915年,是一所拥有近百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近年来,以科技部批准成立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发改委批准成立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先后批准正式成立研究生院和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为标志,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我校现有教职工3409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079名;博士生导师382名,12名院士受聘担任学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8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6名、讲座教授1人,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9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2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75人,入选江苏省高等学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95人,获“江苏省教学名师奖”6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5个、“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4个。我校研究生教育始于50年代,是国家首批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单位和全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校之一。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一级学科为江苏省优势学科,2个江苏省一级重点学科,6个一级学科列入省重点序列学科;10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9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6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涉及19个工程领域。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两学科综合实力全国领先,尤其是水利工程学科总体实力最强,在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位居全国第一;支撑及相关学科门类较多,水利及支撑学科人才梯队的综合实力处于国内一流地位。目前,各类学历教育在校学生44000多名,其中研究生13000多名。

我校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是国家首批授权可授予外国留学生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学校,已为4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近千名博士、硕士与学士,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1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协作关系。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署协议,正式成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所签约高校之一。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80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69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110名。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参照我校招生人数制定,2015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同学术型研究生。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于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采集本人图像。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研究生篇五

天津师范大学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国家教育部首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学科。2023年我校拟招收约2200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中含推荐免试生数(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将可能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生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专业须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所有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接收办法和接收专业详见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因错选报考点等情况导致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及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选择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我校可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最多只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人数的10%为汉族考生,具体参照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的相关文件执行。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支付已完成”的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本报考点不接受补交费。

(2)其他报考点的缴费请查阅相关报考点说明。

(二)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确认时间、流程及具体所需材料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招网发布的网报公告及研招网其他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3.网报时未通过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请提前准备好有关材料,网上确认时按要求提交。因为考生不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无法确认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需提前准备的学历(或学籍)材料包括:

(1)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予以确认。

(2)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已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或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准备相应的在线验证报告或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复试及进行初试成绩查询。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代码为5__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二)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关于考试科目推荐书目请咨询相关学院(部)或浏览相关学院(部)网站查询。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各学院(部)公布信息为准。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部)要求执行。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部)要求执行。

(四)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相关学院(部)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八)拟录取的考生须向学院递(寄)交考生在当地二甲以上公立医院所做的体检证明材料(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半年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外科、血压、身高、体重、视力、肝功、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

(一)我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制定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日期前(以学校公布的报到日期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按照《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其他。

1.学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详见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学费。

专业名称(全日制)。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学术型硕士。

8000。

金融硕士。

10000。

法律硕士。

10000。

社会工作硕士。

10000。

教育硕士(不含教育管理)。

10000。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

20000。

体育硕士(不含竞赛组织)。

1000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10000。

应用心理硕士。

12000。

翻译硕士。

14000。

新闻与传播硕士。

15000。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10000。

电子信息硕士。

10000。

材料与化工硕士。

10000。

图书情报硕士。

12000。

艺术硕士。

18000。

专业名称(非全日制)。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学术型硕士。

8000。

教育硕士(不含教育管理)。

10000。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

20000。

工商管理硕士。

20000。

公共管理硕士。

18000。

实际学费标准以报到日学校财务处主页公布的《天津师范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为准。

3.住宿。

根据相关安排,学校不为录取为非全日制考生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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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研究生篇六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500多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0名左右(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40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6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名左右。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此外,我校还招收若干专项计划,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我校“2021年各培养单位硕士招生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下达、推免硕士生接收和其他实际情况,学校可对分专业或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进行必要调整(增加或减少),具体情况届时将由各培养单位予以公告说明。

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我校2021年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制详见《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及部分专业招生简章。

学习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交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交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6.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且须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二)报考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根据《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精神,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除外),如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除外),须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7.在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且须于2020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8.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三)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不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3.我校“单独考试”限“行政管理(专业代码120401)”及“公共经济管理(专业代码1204z1)”和“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代码030103)”3个专业招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外,其他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详见我校接收推免生公告,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查询。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武汉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应、往届考生均可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结合自身情况和学习形式,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在校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特别提醒: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20年11月6日—10日。“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公告。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经考生确认(含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我校才准予考试。

2021年武汉大学部分培养单位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仔细查阅相关培养单位招生目录,避免误报。对不符合该项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准考。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复试或录取、入学资格。

七、初试及复试。

2020年12月14日—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1日—22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及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及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的业务课二均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1.复试时间:2021年3月—4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和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部分专业仅接收相同初试考试科目的考生调剂,请相关考生注意查看招生目录。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2021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基础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定向研究生。基础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优秀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获得基础学业奖学金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评选比例为基础学业奖学金参评人数的30%。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3.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

5.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研究生“三助6岗位津贴,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助管工作资助标准为硕士生20元小时,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研的工资标准另行规定。

5.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十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研究生篇七

各学院(中心、部)联系电话。

学校名称:河北大学。

单位代码:10075。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政编码:071002。

联系人:徐亚清刘冲。

招生说明:河北大学是河北省惟一的一所省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19建校至今已有86年的历史。我校学科门类齐全,底蕴深厚,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27个(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硕士授权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5个,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包括光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和计算机三个领域。

一、河北大学欢迎具有本科毕业学历,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且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以及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以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其中,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于2008年3月底前或6月底前拿到成人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得以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在2011月份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前不能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得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本人有专科毕业证书且到2008年9月1日前满两年以上的,可参照国家有关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报考。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工商管理硕士(mba)报考条件: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五年或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均可参加工商管理全国联考。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一旦发现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四、2008年实际招生规模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在该目录指标的基础上按相应比例增加或减少。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六、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大约为年10月10日-10月31日,具体报名考试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七、根据《教育部关于改革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的通知》(教学[]9号)要求,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包括三个学科门类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及内容的通知》(教学厅【2007】5号),对纳入农学门类招生的所有学科专业的初试业务科目进行调整,相应调整考试范围和内容。调整后,初试科目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八、河北大学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欢迎广大考生访问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

搜狐考研频道|招生简章|复试分数线|社区2008研究生招生简章・去年没考上今年降目标往届生考研不再只盯名校。

・研究生招考将有六项重大调整7省分数线将调低。

・黑龙江划入考研b类区初试分数线低一区5分。

・07全国高校考研分数线排行上交大超北大排第一。

・高校考研抢座怪招迭出:贴纸条雇人铁链锁。

・大学最容易丢失18样东西让所有应聘者无语的考官。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研究生篇八

(一)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须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学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或3年,其中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工程硕士、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中医硕士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硕士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3年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5年,2年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年。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研究生篇九

(一)奖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设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每生每年元;所有推免生一年级按照学业奖学金一等认定。非全日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二)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除外)7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18000元/生、年,公共管理硕士16500元/生、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12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11000元/生、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工程硕士10000元/生、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7000元/生、年。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研究生篇十

为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选拔艺术人才,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河海大学实际情况,我校2014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具有突出艺术特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的选拔测试:

1、在高中阶段参加地市级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以上,省级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三等奖以上。

2、乐器类艺术水平达到全国艺术(业余)水平考级八级以上或省级九级以上。

3、河海大学艺术特长生源基地中学乐团主要成员。

二、招生项目。

1、民族乐器类:二胡、中胡、扬琴、琵琶、中阮、柳琴、笛子、笙、唢呐、打击乐。

2、西洋乐器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3、舞蹈类:古典舞、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

4、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三、招生人数。

招收艺术特长生人数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13年12月19日前登陆“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进行网上报名,完整、准确、真实填写有关信息并牢记报名号及密码,以便及时查询。

2、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河海大学2014年招收艺术特长生报名表》,请下载打印并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等在2013年12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信封正面请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

3、审核确认。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请考生于2013年12月24日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须在2013年12月25日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确认相关测试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资格。我校不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三、测试办法。

1、测试内容。

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统一的艺术水平测试,各项目的艺术水平测试要求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2、测试时间。

统测报到时间:2013年12月29日9:00—11:00。

统测测试时间:2013年12月29日13:30开始。

3、测试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校本部。

四、认定原则。

学校对参加测试的考生,根据其艺术水平测试成绩并结合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项目需要和计划人数进行认定,择优选拔。对于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并获得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学校将评定优秀、合格两个等级。

五、公示结果。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得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艺术特长生培养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艺术特长生被录取后在校期间须无条件参加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六、录取政策。

1、测试成绩优秀者。

对于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且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第一志愿(在设置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顺序志愿报考。下同)报考河海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区、市)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由学校提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后,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之一(不含大禹学院且专业志愿须填满、不得重复,下同)。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投档线,学校将满足其所填的第一个专业志愿。

2、测试成绩合格者。

对于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且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河海大学,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我校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只要专业服从调剂,学校将予以录取。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投档线,学校将给其加10分(江苏考生加5分)参加专业排序。

3、凡参加我校艺术水平测试并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区、市)有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考生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才能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优录政策。

七、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211100。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研究生篇十一

江苏师范大学始建于1952年,主校区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徐州市的南郊风景区。江苏师范大学是苏北地区规模最大、办学历史最长的综合性高等学府,是江苏省政府重点支持的少数高校之一,是江苏省博士点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本科教育评估优秀学校。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1个,江苏省优势学科4个,江苏省重点学科9个,省重点实验室3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

学校现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6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另有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和翻译硕士等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学校是全国首批200所“有资格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校”,拥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学校现有在校研究生2890人。

学校秉承“崇德厚学,励志敏行”的校训,发扬“厚重笃实,艰苦创业”的校园精神,在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90名,其中,教授205名(含博士生导师37名)、副教授434名,博士学位教师446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江苏特聘教授2人。双聘两院院士3人、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1人、长江学者及国家“杰青”人才21人。先后有7人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33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4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9人获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3名教师为江苏省“双创计划”引进人才,9人为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3人获得“江苏省高校教学名师”称号;5人为省政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64人为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47人为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69人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有省“青蓝工程”优秀学科梯队3个、科技创新团队3个,江苏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2个。

学校科研氛围浓郁,学术成果丰硕,最近5年,学校获得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700项。其中国家基金项目18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4项、重点项目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获得包括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在内的部省级以上科研奖励近60项。

二、招生规模。

20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4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60名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280名左右。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实际招生数,年的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指标和合格生源数等情况进行调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我校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试科目为872素描、875图形创意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218江苏师范大学)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考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研究生篇十二

河海大学是一所拥有近百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其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15年的河海工程专门学校。近年来,以科技部批准成立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发改委批准成立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先后批准正式成立研究生院和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为标志,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我校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是国家首批授权可授予外国留学生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学校,已为4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近千名博士、硕士与学士,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1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协作关系。2009年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署协议,正式成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所签约高校之一。

我校现有教职工3304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958名;博士生导师306名,有12名院士受聘担任学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4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5名、讲座教授1人,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15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人,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75人,入选江苏省高等学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95人,获“江苏省教学名师奖”6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支,“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4个。

我校研究生教育始于50年代,是国家首批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单位和全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校之一。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水利工程),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省级重点学科;10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级以及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9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涉及18个工程领域。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2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60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75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850名。2012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考试方式、报考条件。

我校2012年考试初试方式分三种: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推荐免试。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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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

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考方式及时间。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考生于2011年10月10日至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或http:///)报名。11月10日至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凭报名号到自己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和照相。(全国各地、市级招办设有报考点,有关报考事宜可去咨询,或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

考试时间:2012年1月7日-8日。

五、复试。

复试将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等。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复试方案将及时在河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笔试科目请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选定科目并在网报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六、学制、学费与奖学金。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标准学制2年,培养费标准为1万元/年(不含mba、mpa、mpacc、mem和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

为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吸引优质生源,学校设立了基本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三助”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具体详见“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基本奖学金按学年实行动态管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级,资助对象为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入学后,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可按要求申请特等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组织统一评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第一学年奖学金额度为2000元,第二学年进入研究生培养基地后,由基地所在单位发放津贴。入学时特等、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可免缴学费,二等奖学金获得者需缴纳学费。

七、其他。

1、单独考试招生:我校2012年继续招收单独组织考试学生30名(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主要限报学术型工学硕士和全日制工程硕士。报考条件为: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不含同等学力)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我校将组织考试委员会,结合在职人员的特点,对所有的考试科目进行单独命题。有意报考的考生请持单位委托培养函于现场确认前到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预报名,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报名,具体考试科目参照招生专业目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到我校报名点报名、现场采集图像,并一律在我校参加考试。

2、联系方式。

邮编:210098。

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

河海大学招生简章研究生篇十三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报考临床医学、中医硕士学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招生对象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或专科毕业的考生;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或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接本(要求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方向。

4.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700)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或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接本(要求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5.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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