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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建议篇一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强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建议篇二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139.7万件,同比上升54.1%。制定关于劳动争议、食品药品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司法解释,审结相关案件232.5万件。明确工伤认定标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海南、云南、陕西等法院设立旅游法庭,就地化解旅游纠纷。推广河南、湖南、四川等法院破解农民工讨薪难经验,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94.4亿元。妥善审理涉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126.1万件,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妥善审理涉及扶贫、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等案件,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和万事兴。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等14个单位建立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在山西、江苏、贵州、新疆等地118个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冷静期、心理测评服务等制度。依法为老年人追索赡养费,审结相关案件12.6万件。制定审理夫妻债务纠纷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154份,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筑起“隔离墙”,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54.6万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中华民族重视家庭的优良传统,让家庭成为人生的幸福港湾。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91.3万件,同比上升46.2%,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通过司法审查支持“放管服”改革,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妥善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支持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配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努力方便群众诉讼。推广安徽合肥“互联网+诉讼服务”经验,全国86%的法院建立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开发“智慧法院导航系统”,实现诉讼服务精准化,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内蒙古、云南、西藏、青海等法院推广“车载法庭”,湖北、重庆、甘肃等法院在山区推广“背包法庭”,新疆和兵团法院深入农牧区开展巡回审判,广大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草场林区,就地化解纠纷,让司法更加便利人民、贴近群众。制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建立律师服务平台,方便律师参与诉讼。充分运用全国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方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9.9亿元,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法律援助,确保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保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涉侨案件8.1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5.8万件。签署内地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判决等两个安排,拓宽司法协助范围。出台办理接收在台湾地区服刑大陆居民回大陆服刑案件规定等4个司法解释和文件,推进两岸司法互助。
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出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意见,推广涉军维权“汤阴经验”“信阳模式”“鄂豫皖模式”,军事法院和地方法院审理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案件6491件,妥善审理有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等案件,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与建设,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央宣传部联合开展“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在审判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出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明确医院实施紧急救治免责的具体情形,为医生救死扶伤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审理侵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系列案件,坚决维护英雄形象。依法审理“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让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受到惩戒,让见义勇为者敢为,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建议篇三
各位代表:
我代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按照市五届人大各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市法院案件大幅增长,审判执行任务十分繁重,共受理各类案件985313件,办结968087件,比前五年(2005-2009年)分别上升30.4%和31.5%。其中2014年受理案件225400件,办结207700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19.88%和16.1%。市中院五年共受理案件150997件,办结145952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7.8%和23.9%。其中2014年受理案件40060件,办结35015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22.58%和25.53%,均创历史新高。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0455件,判处罪犯12735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1413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8104件,判处罪犯13616人,审结沙井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犯罪案等多起涉黑案件。严惩经济领域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案件2799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109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725件,判处罪犯950人,同比分别上升13.1%和24.8%。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从宽情节的21871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9272件,严格实行裁前、裁后双公示和报备制度;从严控制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减刑、假释,2014年办理上述减刑、假释23件,同比下降11.5%。
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89041件,诉讼标的金额2100余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7.9%和116%。妥善处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审结人身损害、财产权属、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案件165714件。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引导和调节作用,审结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纠纷案件73565件,票据、证券、股权、信用卡等纠纷案件51626件。优化我市国际化投资营商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940件。加强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审结公司破产清算案件199件,清偿债权243.6亿元,安置职工4173人。其中大鹏证券破产案为全国首宗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南方证券破产清算模式、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广。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970件,比前五年上升96.2%,占全省21.1%。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719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诉讼请求3948件,以协调撤诉方式结案3356件。办结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7781件,其中准予并强制执行5647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26件,决定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给予赔偿73件,赔偿金额1351万元。
依法加强执行工作。执结案件264014件,结案标的金额447.76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4.62%和42.51%。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力,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04人,限制出境1284人次,罚款、拘留1119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6人。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建成具备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系统,案件平均执行周期缩短1.5个月,执行标的到位率58.24%,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9.31个百分点,比前五年提升16.65个百分点。
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87个覆盖主要案件类型的裁判指引,发布93个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促进裁判标准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加强审判质量监督,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裁判文书“三评查”,评查案件6752件、庭审2096场、裁判文书6752份。积极应对案件大幅增长态势,进一步加强审判效率管理,促进均衡结案。龙岗法院推行精细化管理,从严把握各审判节点的时限。建立审判质效评估分析制度,办案质效情况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五年来,全市法院以不到全省十分之一的法官,办结全省法院近五分之一的案件,法官人均办案数量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案件质量、效率稳居全省和全国法院前列。
二、立足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立足全局谋划法院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管理创新和“三化一平台”改革主攻方向,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依法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部署,及时制定贯彻意见,细化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有序推进。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为制定地方法规规章提供建议。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选派法官为党校学员授课35次,为各级行政机关举办法律讲座123场,提出司法建议795件。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推广罗湖法院试点经验,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选派597名法官挂点632个社区,指导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选派法官为深圳法律文化大讲堂举办讲座13场,与《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媒体合办普法栏目“法官说法”147期、“罪与罚”70期。配合市委积极协调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落户深圳,促进特区法治环境提升。
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在全国率先实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发挥司法保护合力,最高法院《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充分肯定深圳法院这项改革。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市中院成立知识产权高交会巡回法庭,南山法院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中心”。五年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5539件,约占全省三分之一,华为公司诉美国idc公司案确立的司法规则得到国际认可,被评为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市中院被确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被评为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服务前海开发开放。积极参与前海合作区制度设计,协助确定了前海总体规划的法律框架。2012年成立前海法庭,推行港籍调解、港籍陪审制度,创设e送达司法服务平台,为前海早期开发开放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针对前海的特殊定位和司法需求,积极推动设立前海法院,2014年12月2日获批,今年1月28日成立,胡春华、周强等领导同志出席揭牌仪式。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两警协同”机制,维护诉讼及信访秩序。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安排38名信访人通过远程视频向最高法院反映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信访投诉量下降3.1%。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704万元,为刑事被害人、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3799万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公安、劳动保障、卫生行政等49家单位建立联调关系,通过诉前联调成功调解案件50927件,一大批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宝安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省委政法委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深圳诉前联调工作经验。
三、深化司法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五年来,全市法院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司法体制机制试点改革被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评为2014年度优秀改革项目、最佳实效性改革项目。
率先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在市委直接领导和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法官按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行单独薪酬体系,初步实现了不同人员分途发展。这项改革迈出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第一步,为全国法院改革提供了制度借鉴,受到孟建柱、胡春华、周强等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作了专题报道,被南方报业集团、广东省社科院评为2014年度深圳十大改革创新榜单第一名。
率先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办案责任制改革。2012年市中院指定福田法院率先试行审判长负责制,盐田法院试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先行探索审判权运行新模式。2013年10月,经中央批准,最高法院确定市中院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2014年市中院和指定试点的基层法院在全国率先启动改革,选任优秀法官担任主审法官或审判长,直接签发裁判文书,院庭领导不再审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制定《办案责任追究办法》,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建立“权责统一、全程留痕”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谁审谁判谁负责。这项改革突出了法官、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促进了办案质效的明显提升。
率先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改革。开展以“分权、集约、阳光”为核心的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和监督权分离,事务集约办理,权力阳光运行。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建成全国首家“法院查控网”,率先将外资银行纳入司法协助网络,协作联动单位达40家,累计完成财产查询任务117.7万件,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1亿元,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法院查控网”在全国法院推广。
率先推进简易案件速裁机制和裁判文书改革。经全国人大授权,深圳被确定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地区,全市法院积极创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效提升办案效率。按照“繁案细审,简案快审,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思路,对民商事案件进行调解前置、繁简分流,在基层法院设立速裁法庭,集中裁决标的额较小的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与改革前相比减少2个月。推行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民商事案件简化裁判文书,实行“门诊式”、“要素式”庭审。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改革被列为我市2012年度法治惠民工程项目。诉前联调、审前调解、裁判文书改革成果被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采纳。
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成立家事审判庭或家事案件合议庭,对家事纠纷实施“柔性、专业”审判。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方人身保护;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遏制隐匿财产现象;推进家事纠纷综合解决平台建设,创设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制度,协调工会、妇联、社工、义工参与调解,促进家事纠纷和谐化解。共审结离婚、继承、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30469件,调解撤诉20231件,调撤率达66.4%。这项改革被评为我市2013年度“十大政法创新”项目。
深入推进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改革。会同市公安局出台规定,禁止刑事在押被告人穿着囚服出庭,去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率先在全国实施,今年3月最高法院推行了这项改革。积极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机制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完善冤假错案防范机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市中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完善“圆桌审判”方式,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设立未成年缓刑犯社工帮教工作站,探索建立义工与少年犯“一对一”帮教机制。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单位,宝安法院失足少年帮扶项目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法治保障制度创新奖。
积极推进前海法院综合改革。市委高度重视前海法院建设,专门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市中院立足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定位,认真研究制定前海法院综合改革方案,对管理体制、机构设置、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创新,打造八大改革亮点。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工作报告肯定“按新模式设立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为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坚持从严治院,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五年来,全市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法院文化建设,注重干警人文关怀,关心干警身心健康,队伍活力不断增强。加强党建工作,全面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书记项目”被评为全国法院50个优秀党建工作案例。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创建“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部门”,制定教育培训五年规划,通过委托高校培训、干警自选培训、“法官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各类专题学习,累计培训干警2万余人次。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实行初任法官、新任中层干部到信访窗口锻炼制度,提升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针对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组织调研,完成全国、全省、全市法院重点课题88项,其中最高法院重大课题3项。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
加强廉政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坚决反对“四风”,市中院领导班子向社会公开作出八项承诺。深入整治“六难三案”,确定44项重点整治内容,努力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编制“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建立廉政监察专员制度,实行任职回避“双备案”。通过专项检查、审务督察、网络举报等方式,拓宽违纪违法线索发现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五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制度,先后就司法改革、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等工作向市人大会作了专项报告。加强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坚持定期走访、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共邀请代表参加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评查案件等活动2040人次,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代表建议73件、关注案件202件。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畅通检察监督渠道,重视检察机关监督意见,落实重大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五年来共对39件出现新证据或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发回重审或改判。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全国第一。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开展庭审直播1225次,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14次,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37场,发布司法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审判等白皮书14个。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76.8%。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最高法院在我市召开全国法院会议推广深圳经验。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在省法院委托第三方开展的满意度调查中,人民群众对市中院整体工作的满意率为95.3%,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全市法院142个集体、13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福田法院,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巾帼奖章获得者汪洪,全国模范法官曹林等一批先进典型,市中院3次被评为全省先进中院。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四个全面”新要求,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欠佳,廉政意识淡薄,极个别法官甚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压力越来越大;作为特区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2015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建成“二区三市”的宏伟蓝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抓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司法办案。今年1至5月,全市法院新收案件超过11万件,同比上升近40%。全市法院将紧紧抓住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尽力完成各项审判执行任务。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严惩腐败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廉洁城市建设。继续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和激励创业创新,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全面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深化法院改革。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继续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强化司法责任制,尽快启动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改革,加快前海法院综合改革步伐,积极推动实施我市法院《重点改革规划》确定的28项改革任务,争取在2016年底提前两年完成属于地方事权的改革项目,努力形成综合、全面、配套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样板,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借鉴。
三是继续强化司法公开。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实现案件流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对接、文书全上网,依法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公开法院工作情况。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是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手机客户端和短信主动推送服务,推广电子送达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执行工作,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坚决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制定《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若干规定》,切实保障律师法定执业权利。主动加强法治宣传,继续组织法官进社区、进行业协会,加快推进法官进校园活动,实现全市677所中小学全覆盖。
五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多元化教育培训,积极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确保廉洁司法。完善业绩评价体系,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推动完善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下,深圳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为重大,任务更为艰巨。我们深知,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代表的建议就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点。我们决心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深圳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建议篇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_年主要工作。
_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按照市_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司法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58782件,办结133804件,同比分别上升8.86%和4.99%。其中,市法院受理诉讼和执行案件13854件,办结12120件,同比分别上升18.01%和16.14%;受理并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1102件,同比减少13.31%。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履行刑事审判职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90件,判处罪犯764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608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犯罪案件956件,依法审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席红刚等特大贩卖、运输案等案件。依法惩处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盗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电信诈骗、污染环境以及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2440件。严惩职务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04件,生效判决中对涉案的33名处级以上干部处以刑罚,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的仅30.68%,同比大幅下降。依法审理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原副行长杨琨受贿案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理了江苏金钥匙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才平等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等8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331.66万元。判处未成年罪犯105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43人。审理了“父亲打死未成年女儿”等社会关注案件,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完善减刑、假释公示和庭审制度,严格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对7名监外执行原因消失的职务犯罪被告人收监执行。
履行民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民事案件48416件,审结40259件,同比分别上升4.36%和7.92%。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涉民生纠纷,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为55.32%。审结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案件10638件,修复受损的人际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866件,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087件、医患纠纷案件296件,促进理性劳动关系和医患关系的建立。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5277件,规范建筑和房屋交易市场秩序。审结物业纠纷案件5887件,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
履行商事审判职能。受理一审商事案件44296件,审结35640件,同比分别上升9.36%和4.93%。注重规则治理,依法支持金融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贷纠纷案件14039件。其中,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385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继续严格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注重平等保护,审结买卖、物流、融资租赁、电子商务等合同纠纷案件7981件,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公平竞争,鼓励和规范新型交易模式发展。依法受理破产案件25件,注意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未引发不稳定事件;运用司法手段挽救符合产业政策且有重生希望的企业,涉案金额达115.46亿元的首家退市央企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在五个月内快速重整成功,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民事案件。
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773件,审结1368件。其中,审结专利纠纷、技术合同案件273件,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551件,鼓楼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审结商标权纠纷案件488件,通过司法判决认定“中信”、“阿里斯顿”等6件商标为驰名商标,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审结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18件,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借助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全市7个城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统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标准。制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正确实施〈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的工作意见》,通过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司法保护、保障创新成果转化收益权利、建立紫金特别社区巡回法庭等,推进“中国人才和创业创新名城”建设。
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50件,审结1095件,同比分别增长79%和65.4%。其中,审结因征收拆迁引发的征收补偿、强制拆除、信息公开等三类行政纠纷493件,占结案总数的45.02%。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权威,全市法院以维持、驳回诉讼请求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胜诉627件,占结案总数的57.26%。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协调工作,一审行政案件中,经法院依法释明或因行政机关主动改变不当行政行为,原告自愿撤诉结案363件,撤诉率为33.2%。依法强化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在审结案件中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2件,占结案总数的8.4%。
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发挥审级监督功能,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让当事人当庭陈述、辩论,依法纠正一审偏差,统一裁判标准。审结二审案件9268件,改判发回重审基层法院一审案件1055件,占一审判决案件总数的2.86%。加大审判监督力度,畅通当事人申请再审渠道,坚持诉访分离和化访为诉相结合,对当事人信访、申请再审和申诉,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复查。受理申诉复查案件968件,决定再审176件,其中再审纠正不当生效裁判105件,占同期诉讼案件结案数的0.09%。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年执结案件27920件,实际执行到位48.95亿元。发挥“点对点”网络查控功能,在银行、公安、国土、住建、工商、税务等单位支持下,初步实现快速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全年发送查询请求1568249次,反馈1261367次,查询被执行人存款18余亿元、房产15915处、车辆4837台,14103件案件得以执结或部分执结。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将6138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联网的数据库,对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427人,限制出境23人次,限制高消费4000余人次,采取司法拘留284人次、罚款205.1万元,对25名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执行局长电话,对执行投诉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切实防范消极执行。规范执行行为,为全市法院执行人员配备166台执行现场记录仪,保证执行实施行为全程留痕。全面推行“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全市法院上网拍卖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2457件,成交934件,成交金额1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000余万元,受到当事人和公众普遍好评。
二、发挥司法职能,践行服务型司法。
服务中心工作。积极服务青奥会,制定12项依法服务青奥会举办的司法措施,依法公正、高效处理与青奥场馆、地铁建设相关的土地房屋征收等各类案件。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1097件,依法准予强制执行692件,不准予强制执行405件,未发生一起恶性事件。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工作机制,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惩治力度,审执结涉环保案件160件。依法支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支持环保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工、关闭、罚款等行政处罚,受理环保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93件。
参与法治建设。高度重视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调研和意见征求工作,积极从司法角度提出建议,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7项立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建议大部分被采纳。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连续7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行政机关开展座谈、交流32次,建议有关机关严格行政程序,注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公安、检察机关共同出台意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恶意转移资产等不诚信行为的惩治力度,共发现、纠正了32起虚假诉讼行为,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规则和社会道德。发挥司法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规范引导作用,全年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典型案件5000余件次,发表新闻稿件1万余篇,市法院微博粉丝量超过30万,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位于全国法院前列,引导群众尊法、守法。积极回应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市法院迅速处置“李芊非法行医案”等舆情炒作事件,及时公布真相,消除公众误解,受到最高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方便群众诉讼。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难、“不立不裁”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在审判活动中,严格司法礼仪,认真、耐心、充分听取当事人及律师的意见,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受到应有的尊重。加大司法扶助、救助力度,为1371件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681万元;在市委政法委以及财政、信访等部门支持下,为特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521.39万元。建立诉讼服务大厅与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同步运转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使广大群众可以更加便捷地进行立案登记、接收文书、递交材料、约见法官、查询流程。全市法院实体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共提供各类诉讼服务151692件次。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被列为“法治南京十件实事”和江苏省“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省委主要领导在实地调研后,对市法院把司法优良传统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为群众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注重机制创新,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在立案当日即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当事人案件承办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继续开展“邀请十万群众旁听万起案件”活动,建立网上预约旁听庭审制度,让群众自由选择想旁听的案件。一年来,除自行进入法院旁听的群众之外,全市法院共邀请群众142434人,旁听各类案件27127件。推进庭审网上直播工作,全市法院所有审判法庭均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做到了“每庭必录”。去年通过网络直播庭审563期,受到公众欢迎,最高法院、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予以肯定。加强裁判文书公开。规定除依法不能公开的以外,所有裁判文书在生效后三十日内必须在互联网上公布。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17002篇,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49951篇,均在全省法院遥遥领先。加强执行信息公开,所有执行案件立案、执行等信息均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平台上公开,供有关当事人查询监督。
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强化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功能。全市170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4547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88.58%。积极探索由1名法官与4名陪审员、1名法官与6名陪审员或2名法官与5名陪审员组成大合议庭,审理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等社会关注度高、疑难复杂的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夯实司法裁判的民意基础。全市法院通过陪审制大合议庭审理案件36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陪审制大合议庭改革被最高法院和中央、省委办公厅信息载体刊发。
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市法院和栖霞、鼓楼等多数基层法院以核心审判工作量为基础,按照“一审一助、一庭一书”的模式,探索组建“主审法官制”审判团队,办案质量、效率明显提升,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规范审判委员会工作方式,放手让主审法官和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全市法院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1347件,仅占结案数的1.01%,98.99%的诉讼案件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定案,基本做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大力推行院庭长到审判一线办案,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40885件,占结案总数的30.55%。加强法律共同体建设,全面落实市法院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签订的《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交流沟通机制的工作意见》,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强化律师对诉讼程序的监督,认真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和法官的意见建议,共同保障公正司法。
推动审判管理信息化。加强审判管理,全面实行审判管理工作信息化,对案件办理流程、法定节点进行自动管控,自动生成41项质效指标数据,定期分析评估各法院、每位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随机抽查每位法官办结的案件,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评查,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学者评查上网的裁判文书1650份。在诉讼案件总量大且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全市法院审判质量一直保持在良好状态。
四、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坚持从严治院。坚持内外监督并重,在法院内部,以信息化为抓手,无论是诉讼案件还是执行案件,所有审判活动和执行行为都必须在网上进行,全程留痕,通过网上办案平台,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在法院外部,以司法公开和公众参与为重点,向媒体敞开法院大门,在所有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位,接受舆论监督,让审判活动和执行行为都在阳光下运行,倒逼法官能力提升和廉洁司法。严管队伍,严查严处违法违纪人员12名。
提升队伍素质。加强法院队伍专业化建设,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坚持以法官为中心,强化教育培训,支持法官多岗位、多部门学习锻炼,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等方面的能力。全年共组织培训74期,受训人员3874人次。市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注重青年法官培养,继续开展两级法院法官“上挂下派”,完善预备法官导师制,进一步落实预备法官到基层法庭和立案信访窗口锻炼制度。重视提高法官的司法调研能力,市法院承担并完成最高法院十大重点调研课题之一《司法民主的价值、进程与实现方式研究》,被评定为优秀课题;全市法院有1个案例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2个案例被最高法院《公报》刊登,居全国中级法院前列。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有14个集体、2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夯实基层基础。在党委、政府支持下,基层法院面向全国选拔优秀法官16名,招录公务员34名,审判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落实科技强院,285个审判法庭全部实现数字化,并构建网络互通、数据集中、资源共享的办案信息系统,有效服务基层审判。加强监督指导,继续推行“一审中心主义”,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去年,全市基层法院办结案件110582件,同比增加6.13%,全市法院82.64%的案件在基层法院办结息诉。坚持定期通报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分析原因,统一司法尺度,严格裁判标准。市法院出台39项审判指导意见,提升基层业务水平。
五、自觉接受监督,有力促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办结市_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意见19条、书面建议4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继续开展“集中走访代表联络月”等活动,走访代表1715人次,邀请代表视察座谈法院工作2196人次,寄送法院工作通报等11160份;邀请代表评查裁判文书、旁听评议及跟踪监督案件1561件。创新联络方式,设立“南京法院”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2万余人;向全体市人大代表推送手机报,为代表了解法院工作提供高效便捷平台。
自觉接受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全市政协开展对司法改革等工作的视察调研859人次;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邀请政协委员评查裁判文书、旁听评议案件64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向检察机关开放法院审判执行流程信息,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审结21件抗诉案件,其中维持原判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0件,调解撤诉3件。受理检察建议案件31件,立案复查31件,再审8件,再审改判1件。主动向社会各界通报工作,市法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和通报会38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制约法院发展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许多改革措施有待深入推进;办案数量不断增加,保持审判工作良性循环的压力更加突出;少数案件裁判不公,质量不高;少数法官存在对人不亲和、工作不细致、态度急躁生硬等作风问题;少数法官不遵守审判纪律,司法不廉洁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问题更加严重,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部分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建设任务尚未完成,基本的审判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等。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_年全市法院主要任务。
_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的任务将更加繁重,人民群众对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更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投身法治南京建设,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京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扎实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司法改革的一系列重大措施,稳妥开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科学合理确定中基层法院法官员额,将审判权赋予优秀法官行使。落实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制,强力推进院庭长办案。继续深化阳光司法,完善办案信息查询系统,确保审判执行活动实时公开,全程留痕。推进立案制度改革,依法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以保障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司法为重点,继续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二是着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机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规范庭审行为和司法裁量权的行使,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法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明确责任认定标准和问责程序,筑牢公平正义和防范冤假错案的防线。完善法官与律师之间公开、规范的交流沟通机制,推进法律共同体职业道德建设。
三是积极参与依法治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和市人大的《决议》,立足司法实践,围绕经济改革、社会治理、民生保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司法的服务、保障、规范、引导作用。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探索行政一审案件跨区集中管辖,维护公民权利,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敞开法院大门,邀请更多群众走进法院,加强司法宣传,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推行法官以案释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切实强化司法服务功能。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涵和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南京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积极参与“平安南京”建设,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商事案件,促进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法审理知识产权纠纷,加大保护力度,降低维权成本,服务创新发展;成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庭,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依法妥善办理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权益案件,继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以法官为中心,科学配置审判资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公正、严明、亲和、耐心的司法作风;以提升裁判能力为重点加强培训工作,着力提升法官公正司法能力。强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健全完善廉洁司法制度,严查重处违法违纪行为。继续重视基层法院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完善法官履职保障机制,努力解决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加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法庭建设滞后等困难。
六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审判执行和司法改革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建议和提案。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努力完成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接受全市人民的检验,以更加优异的业绩让全市人民满意!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建议篇五
信息来源:淄博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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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着眼促进内涵发展,不断探索完善服务的方式方法。认真落实市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改进完善了解企业法律需求的渠道,开展“问计问需问效”、“检察调研服务月”、“服务发展回头看”活动,形成调研报告36篇,制定18项措施,健全6项制度,设立办理涉企法律问题绿色通道,增强服务针对性;改进完善执法方式,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对待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办理涉企案件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帮扶、一案一教育,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利益;改进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13个重点部门会签预防意见,对35个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提供预防咨询440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74次,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12件。
2、紧贴全市重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专项工作。开展查办破坏林业资源、矿产资源、环境资源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案件15人;开展查办涉农、惠农资金发放和土地管理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案件52人;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积极参加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烟草市场整治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商业贿赂案件48人,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犯罪案件120人,起诉245人。
建平安校园”和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选派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成立11个老年人维权工作站提供法律帮扶。
1、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第22届省运会、亚青赛、陶博会等重大活动,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330人,起诉3940人。积极参加打击“两抢一盗”、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嫌疑人432人,起诉507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减少社会对抗。
积极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引发不和谐因素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7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35人,渎职侵权案件42人。坚持把查办大要案、社会关注行业领域影响发展的案件、党委人大交办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稳定的案件作为重点,共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95人,重大渎职侵权案件34人,案件质量居全省前列。
2、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公开听证答询、检调对接、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制度,开展“信访到我这里停止”、“涉检进京零上访”、案件评查活动,完善“96699”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建设,建立两级院上下联动、机关各部门内部联动、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内外联动的联合处置机制。共受理群众信访1616件、热线事项2648件,受理集体访、告急访32件,两级院检察长接访423人次,领导干部下访巡访154人次,公开听证答询29件,全年没有发生因检察环节处置不当引发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努力减少因司法、执法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督促立案69件,纠正不应立案而立案56件,追捕追诉140人,不捕不诉626人,提出刑事抗诉24件。开展监狱事故隐患和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11件,纠正脱漏管24人,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166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抗诉6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90件,提出再审建议26件,法院再审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43件,办理执行和调解监督、督促和支持起诉等53件。
3件;配合11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治理。探索试行未成年犯罪社会调查员、不起诉跟踪回访等制度,制定社区矫正监督办法,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和监外执行罪犯等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
1、以开展创先争优和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出台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意见,实行党建工作报告、主要业务部门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制度,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33个集体、5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2、以强化监督制约为手段,狠抓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并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构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加强检务督察,强化自身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行“阳光检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从严治检,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3、以学习培训和岗位成才为载体,全面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实施“素质工程”,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和“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涌现出省市级复合型、专门型人才54名、优秀公诉人等32人,在上级比武中获奖25人次,2人入围全省十佳,市检察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竞赛第二名。
4、以机制制度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工作层次。不断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公益诉讼、矛盾纠纷分类化解联合处置、违法违纪风险评估防控等机制和制度,形成一批特色和亮点,38项工作做法得到上级的肯定和认可。
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始终坚持重大活动、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认真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向人大、政协报告和通报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事项,逐一登记备案,限期办理,及时反馈,始终把执法活动置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
四、紧紧围绕保障全市“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坚持把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作。
为重要标准,全力做好2011年检察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履行检察职责,服务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强化大局观念,确保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二是加强法律监督,确保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三是突出工作创新,确保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上创出新特色。四是狠抓自身建设,确保在队伍整体素质上实现新提升。
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充满激情,干事创业,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做出新的贡献!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建议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位代表: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中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诚履职尽责,奋力追赶超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丰硕,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圆满收官,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市实现”十三五”规划、”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万件,万件,%和xxx.x%。万件,万件。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万件,万人。坚决贯彻党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全市法院迅速掀起专项斗争强大攻势,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杨武学、把持基层政权的文社基等xx案xxx名涉黑罪犯受到严惩,借民间借贷之名做”套路贷”之实的xx、横行乡里危害群众生活安宁的xx等xx案xxx名涉恶罪犯被判处,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彻底摧毁,基层政权得到巩固,社会治理能力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临渭法院被表彰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建立健全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等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持续巩固。坚决推进反腐败斗争,xx等xxx案xxx名职务罪犯被判处刑罚,市中院审结的xx行贿贪污案分别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审判执行典型案例和《xx省职务犯罪审判白皮书》,xx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坚决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在xx景区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的xx等一批罪大恶极的罪犯被判处死刑。坚决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xxxx名”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财罪犯受到从严从快惩处。坚决落实人权司法保护,对xxx名未成年人判处非监禁刑,对xxxx名认罪认罚的罪犯从宽处理,万名罪犯减刑或假释,对xx名罪犯予以特赦,市中院少年审判庭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依法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面落实民法典,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万件。坚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稳妥审结买卖、万件,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加强破产企业司法救治,通过破产重整,使”xx”等一批困境企业重获新生,x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x法院破产案件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坚持防范与化解风险并重,积极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贷纠纷x.x万件,弘扬守约诚信,惩戒违约失信。坚持保护创新激励创造,审结知识产权纠纷xxx件,市中院审结的xxx公司诉xx公司商业诋毁纠纷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坚持民生司法保护,快审快结追索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纠纷xxxx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服务扶贫脱贫,妥善处理涉农涉贫案件xxxx件,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坚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万件,%,xx法院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坚持保障强军战略,及时审结涉军案件xxxx件,建成”两站一中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诉讼外服务大格局不断完善,市中院涉军维权工作多次受到中部战区、省委、省政府和最高法院表彰。
依法加强司法审查,着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市法院六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xxxx件。与市检察院、司法局联合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坚持裁判和协调相结合,妥善解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涉众型案件xxxx件,裁定准予执行非诉行政案件xxx件,为秦岭北麓问题集中整治、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积极参与”蓝天保卫战”,及时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xxx件、检察公益诉讼案件xx件,努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韩城法院成立黄河生态保护巡回法庭,与山西河津法院签订《区域司法协作备忘录》,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每年报送《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促进法治政府”六大工程”和示范创建活动落地落实。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的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意识明显增强。xxxx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xx.x%,同比上升xx个百分点。华州法院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得到政府支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xxx%。
依法保障胜诉权益,着力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执行难”顽疾亮剑,破除阻碍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万人,万人,万件,亿元。坚决落实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建立了由xx个单位组成的联动机制,市人大审议通过《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各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全市法院攻坚克难,打通查人找物、财产变现、协同联动、精准惩戒、打击拒执等方面堵点,建立了统一管理体系,加强了监督管理,强化了财产查控和联合惩戒,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执行难”突出问题基本解决,市中院、xx等x个法院被表彰为全省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强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一个中枢、两个维度、三类团队”运行模式,财产处置全部实现网络拍卖,执行质效稳步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持续巩固。xxxx年全市法院执结案件x.x万件,亿元,%、%,xx等与xx矿业合作探矿采矿合同纠纷执行案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审判执行典型案例。
二、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持续优化诉讼服务。
审判管理更加有力。修订完善案件质量管理制度,狠抓”五个环节”,严把”三个关口”,审判管理规范高效。全面复查xx年来的减刑、假释、万件,完成整改。定期召开审判管理会议,实行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和蹲点督导,加强监督考核,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实现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xxxx年,,居全省法院第x位;%,个百分点;法官人均结案xxx件,同比多结xx件;生效案件发改率、民事案件调撤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司法服务更加贴心。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十大诉讼服务信息平台全面运行,诉讼费实现微信、支付宝等多渠道缴纳,xxxx年全市法院网上立案xxxx件,跨域立案xxx件,电子送达法律文书xx.x万件,”xxxxx”诉讼服务热线查询xxxx人次,网络庭审xxx件次,”数据跑路”为群众诉讼提供了便捷。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引入律师、专业调解委员会进驻诉讼服务中心,与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建立涉诉信访互动化解机制,与市司法局协作构建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市法院”网络调解平台”入驻调解组织xx个,万件,线下线上并行的调解机制不断深化,为当事人提供了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市中院六年向xxx案xxx名特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xxx余万元,减缓免诉讼费xxxx余万元,司法人文关怀充分彰显。
司法公开更加深化。全面加强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万份,网络直播庭审xxxx件,万条,访问量达xxxx余万次,司法鉴定实现网上办理一体化,审判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扎实推进宪法法律”九进”活动,举办”院长讲办案故事网络视频大赛”,坚持每月在市广播电台《环境热线》接受群众咨询,与市电视台联合制作《法治xx》节目xxx期,拍摄的微电影《贪婪的黑洞》《迟来的新房钥匙》在全国全省获奖,xx等人买卖他人社交平台账号案被《中国法治故事书》收录,市中院被表彰为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多次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表彰。
三、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增强发展动能。
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推进。稳步开展员额制改革,组建办案团队,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得到加强。全市法院现有员额法官xxx人,均在一线履行审判职责。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审判组织权责清单,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职能,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制约有效、监督到位、权责统一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更趋成熟。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万件,%。
综合配套改革协调推进。严格落实员额法官遴选、退出、补选机制,加强职业保障,全市法院六年遴选员额法官xxx人、退出xx人、恢复x人,择优选升二、三、四级高级法官xx人,其他法官晋级xxx人。科学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全市法院现有法官助理xxx人、聘任制书记员xxx人、司法警察xxx人、司法行政人员xxx人,以法官为主体,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其他行政人员为辅助的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全面建立。认真贯彻人民陪审员法,细化陪审规则,建立四项机制,万件,%,司法民主不断加强。澄城法院、富平淡村法庭被确定为全省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示范单位。
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扎实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有罪的人受到依法判处,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市法院对涉嫌抢劫罪的官跃进、涉嫌诈骗罪的袁留保等x案x人宣告无罪。积极开展”速调裁审”机制改革,”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简案快办、难案精审”的案件繁简分流办理格局基本形成,审判效率全面提升,市中院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被表彰为全市优秀改革创新案例。万件,天,比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一半以上。
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
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一体推进,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富平法院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始终把业务能力建设作为重点。持续打造”学习型”法院,坚持提升专业素养与增强审判能力相结合,承办全省刑事法学会年会,开办”青年法官论坛”,依托”东府法官学堂”,邀请专家举办实务讲座,组织干警研讨疑难案件,加强民法典学习培训,队伍学习调研能力、法律理论水平不断提升。六年来,市中院举办”青年法官论坛”xx期、”东府法官学堂”xx期、专题讲座xx期,法官干警参加各类培训xxx期,每年对员额法官全部轮训;全市法院完成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参阅案例xxx篇,xx篇获奖,x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xx智慧”。
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抓在手上。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重点岗位、要害部门监督,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定《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落实基层法院院长履职约谈制度,强化执纪问责,全市法院六年党纪政务处分xx人次、诫勉谈话xx人次,司法作风持续好转。制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月报告和督查倒查制度,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聚焦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市中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处分xx人次,整改顽瘴痼疾xxx条,制定正风肃纪、制约监督、为民服务、交流轮岗四个方面xx项制度,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全面推进法院工作。
不断增强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协专题汇报司法体制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加强”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工作,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中院六年办结代表建议x件、委员提案xx件,形成《案件移送若干问题规定》《典型案例发布制度》等,对提升审判质效、深化司法为民起到了积极作用,多次被表彰为代表建议办理和提案承办工作先进单位。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方位多途径发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信息,举办法院开放日,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人民群众了解、支持、监督法院工作的渠道进一步畅通。
各位代表,xxxx年以来,全市法院和全市经济社会一样经历了攻坚克难、持续发展的历程。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审判执行任务日益繁重;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触及司法制度体系变革;新冠疫情反复波动,对审判工作带来冲击。这六年,广大法官干警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团结一心,戮力前行,审判任务圆满完成,司法改革全面推进,业务能力不断增强,诉讼服务更加亲民,审判信息化全面应用,司法服务脱贫攻坚坚强有力,市中院审判大楼即将竣工,全市法院xxx个集体、xxx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市中院先后三年被市委、市政府考评为优秀单位,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些成绩和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和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回顾六年的发展历程,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人民法院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砥砺前行;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边”,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持之以恒为民办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人民法院工作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只有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创新,驰而不息加强队伍建设,人民法院工作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服务保障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法官干警的政治素养和服务意识还需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司法的需求日益增长,法院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还需提升;案件数量持续新高的形势严峻,法官办案压力大任务重,保障服务履职还需加强。对此,我们将持续努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
来x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法院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不断落实司法为民,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为谱写xx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重要的一年,全市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加自觉践行初心使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公正司法的忠诚捍卫者。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深入开展”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团结向上、奋发有为的强大动力,推进审判工作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争创一流法院。
二是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xx高质量发展。依法惩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新型网络犯罪、职务犯罪,从重从快打击多发性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动平安xx建设。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推进和谐美丽xx建设。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加强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报送工作,推进法治xx建设。加强执行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推行执行团队化模式办案和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落实善意文明执行,推进诚信xx建设。
三是持续深化司法为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完善家事审判制度,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审判方式人性化。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持续加强涉军维权案件审判和诉讼外服务,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不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和诉讼服务。不断拓展司法公开范围,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积极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促进全民守法。
四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断优化审判管理机制,完善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相统一的科学评价体系,强优势补短板,确保审判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落实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职能,不断完善规范高效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深入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全面推进刑事、行政案件繁简分流,不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改革成效。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设更高水平智慧法院。
学习。
教育。
政法队伍教育。
整顿。
成果,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健全法官培训机制,建立。
领导。
干部定期轮训机制,分类开展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能力培训,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持续整治顽瘴痼疾,保障依法履行职责,提升法官干警职业尊荣感、使命感。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服务保障xx高质量发展,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为民初心,牢记法治使命,凝心聚力,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建议篇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院党员大会,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进行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下面我代表法院机关总支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法院机关党总支现有党员162人,其中在职党员91人,提前单列(离岗)党员37人,离退休党员31人,家属党员3人。下设机关、后勤、城关法庭、相州法庭、石桥子法庭、朱解法庭、辛兴法庭、老干部等8个党支部。自2002年6月换届以来,在市直机关党工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保障和促进了全院审判工作的开展。三年来,全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39428件,处结37721件,收结案件数量位居潍坊各基层法院第一。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济南军区政治部和山东省高院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潍坊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连年保持潍坊市文明单位、诸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届在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创新机关工作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我院创造的远程立案、简单民事案件即收即审即结、制度化的民事诉讼调解等民经验,在全省及至全国法院进行了推广,信息化建设经验在潍坊政法系统得到了进一步推广。
一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几年来,我们一直把思想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先后开展了“三个代表”学习教育、“实践三个代表、争做服务模范”、“建设‘四型机关’,争创人民满意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党员主题活动,进一步解决了“权力是谁给的、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保持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尤其是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使广大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司法能力、宗旨意识、纪律作风明显增强,理论修养、执法水平、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在三次群众满意度测评,一次民主评议中,满意及优秀票均获得全票,受到上级的肯定和好评。
二是抓组织建设,确保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始终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了党组织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了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并列入全院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全院岗位目标责任制,与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同时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确保了党的组织生活的正常化。注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积极与上级党委联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年来,共发展新党员7名,进一步壮大了党的组织。
三是抓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我们结合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规范化管理年”、“大练兵”和“司法能力建设年”等活动,狠抓了党员干警队伍的学习教育。着重加强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官法和《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学习。并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依法办案自觉性。
同时,注重党员教育的灵活性、多样性和趣味性。利用我院的网络资源和技术优势,积极构建网上党员活动室,开辟了网上党建工作阵地,在院网站建立了《党建工作》专栏,将党的基本知识、有关党建制度规范、《党章》、《十六大报告》等制成网页,图文并茂,供全院干警随时浏览。还针对党建活动内容,将每个干警的心得体会、剖析材料、整改措施等制成网页,在网上交流,被省委宣传部授予“先进党员活动室”。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建议篇八
我国宪法规定的一府两院都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受人大监督,对人大报告工作,这是宪法的要求。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搜集的广州市人民法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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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下,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职责,立足司法为民,坚持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9950件,办结207487件,比上年分别增长3.35%和0.71%。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9715件,办结35438件,同比分别增长1.46%和0.31%。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176件,审结19860件,同比分别下降9.89%和11.56%。其中,市中院受理2459件,审结2284件,同比分别下降12.34%和12.32%。
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判处各类罪犯2422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653人、免予刑事处罚86人。依法打击杀人、抢劫、盗窃、贩毒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以及走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市中院审结黄建堂等4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传柱等6人集资诈骗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环境资源、恶意欠薪、网络诈骗、醉酒驾车等危害民生犯罪,判处罪犯2175人。市中院刑二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突出打击职务犯罪。加大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力度,判处罪犯374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有17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55人,重刑率为41.44%,同比提高6.72个百分点。市中院依法审结了李治臻、黄志光等一批贪腐大案。严惩涉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领域渎职犯罪,判处罪犯45人。
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全省率先实施庭前会议、证人出庭作证和强制医疗等制度。推行量刑规范化,确保量刑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对不构成犯罪的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市中院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和裁前公示制度,依法裁定减刑假释6843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达44.25%。推进市中院“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探索和促进未成年罪犯帮教工作的开展。我市少年审判工作得到最高法院领导批示肯定。
二、依法开展民事审判,服务民生和经济发展。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38316件,审结116388件,同比分别增长6.64%和4.86%。其中,市中院受理24247件,审结20656件,同比分别增长18.39%和17.87%。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结案标的185.44亿元,同比增长28.39%。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依法维护和谐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8305件。黄埔区法院家事合议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加强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保护,妥善调处12393件劳动争议案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农民工1.11亿元欠薪通过诉讼得以追讨。依法保护交通事故受害方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此类赔偿纠纷案件9648件。依法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66件。
依法审理商事案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审结各类商事纠纷案件15543件。市中院调处“广之旅”股权纠纷系列案,引入案外人参与调解,促成各股东达成和解协议,使近十年的公司控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市中院增设金融审判庭,各基层法院分别设立金融审判庭或金融合议庭,加强金融审判,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8204件,保障金融市场安全运行,促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2527件。依法稳妥推进破产、清算案件审判,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9件,清理企业债务8.41亿元。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励自主创新,规范市场竞争,促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498件,同比增长14.39%。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市中院审结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公司虚假宣传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天河区法院获评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
依法审理涉城乡发展案件。审结涉“三旧”改造、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拆迁等各类房地产纠纷案件17897件,妥善审理涉潭村城中村改造搬迁、广州国际金融城拆迁等案件,促进群众居住权益和城市建设共赢。依法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审结涉环境污染案件13件。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审结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相邻纠纷等案件414件。
三、依法开展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588件,审结3156件,同比分别下降11.36%和16.29%。其中,市中院受理1384件,审结1323件,同比分别下降22.60%和23.30%。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理涉土地征收、“两违”整治、公积金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案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121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294件,占13.86%。加强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对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3177件案件裁定予以执行。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9件,决定予以赔偿金额110万元。
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畅通“民告官”救济渠道,市中院通过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区域适当分离。推行协调和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368件行政案件当事人因和解而撤诉。市中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组织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高司法建议针对性,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依法开展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3040件,执结54947件,执结标的96.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1%、下降0.31%、增长17.26%。其中,市中院受理3830件,执结3490件,执结标的16.3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48%、8.86%和37.62%。
强化执行工作措施。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运用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手段,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予以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468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12842份,向社会曝光637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着力清理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的执行案件,共执结403件,结案率为98.77%。
发挥执行联动功能。与公安、国土房管、工商、银行等部门建立调查执行财产网络系统、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和信用惩戒机制,提高执行实施联动水平。天河区法院协调国土房管、规划、教育、街道等各方力量,执结涉案标的1.2亿元的“金钥匙”学校教育储备金系列案,执行到位金额达1.1亿元。
五、完善便民措施,落实司法为民。
完善诉讼服务措施。市中院制定《关于开展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将确保公正司法、完善便民机制作为重要内容。提升立案窗口服务水平,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1965件,探索要素式裁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效率。市中院实现诉讼档案电子文件网上查阅,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查阅档案;开通“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采用“一对一”人工服务,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当事人反映的12741条信息得到及时处理,满意率为99%。发挥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和社区法官工作室作用,促进矛盾就地化解。依法化解信访问题,处理群众来信3037件、接待群众来访4224人次。认真落实《律师法》和相关规定,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发出司法建议536份,促进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调解工作。坚持“合法、自愿”和“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各个环节。通过调解撤诉方式办结各类案件49854件,解决争议标的45.33亿元。市中院加强诉前联调指导工作,全市通过诉前联调机制调处纠纷31722件,调解成功27643件,调处标的11.37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8.98%,最高法院发文予以肯定。
落实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4209件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181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对于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协调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推动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共向375名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533万元,避免他们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陷入困境。
六、推进审判管理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推进审判管理。市中院制定《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三年规划纲要(20xx-20xx)》,促进审判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提升办案质效。开展案件质量讲评活动,推行二审发改案件评析制度,加强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越秀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建立积案防控长效机制,全市法院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达99.84%。市中院强化审判监督,依法纠正原审确有错误的裁判,审结二审案件20987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687件;审结再审案件279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82件。
推进司法公开。全面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全市法院上网公布裁判文书85761份,公布数量全国领先。市中院审判法庭全部实现庭审活动录音、录像和记录“三同步”,做到庭审网络“天天有直播”,推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实行庭审网络直播。市中院开通官方微博,关注人数超过9万。推进法制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85次,举办“法庭开放日”59次,引导公众增强法治意识。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肯定。
接受各界监督。市中院向市人大会和有关委员会报告诉前联调、代表建议办理、试点设立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以及仲裁法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市中院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参与案件“判前评议”、调解和执行等活动215人次。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市中院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38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2件。接受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5407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9.81%。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市中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深入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提出并落实26项整改措施,建立健全28项。
规章制度。
构建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加强调研工作市中院完成32项重点调研课题形成相应工作制度。探索法官职业化新路子越秀区法院被指定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管理改革试点法院花都区法院开展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加强办案绩效考核管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84期12573人次。推进文化建设萝岗区法院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加强廉政建设开展“筑牢防线”系列教育活动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筑牢反腐保廉防线。市中院获评全市廉洁文化进机关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84个集体、394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花都区法院获记集体一等功市中院陈海仪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中院认真履行对基层法院干部协管职责,对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做好对基层法院的工作帮扶,选派法官相互挂职锻炼,组织资深法官巡回授课,举办专项业务培训。协助基层法院改善执法物质条件,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反映,帮助基层法院解决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物质装备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指导机制,根据需要恢复、新建人民法庭。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作中的应用。
各位代表,正是有了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全市法院才得以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审判任务重、办案压力大的问题仍然较突出,法官经常加班加点办案;审判质效需要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果有待提升;执结案件标的实际到位率为68.63%,尚有部分案件未能得到完全执行;审判作风、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司法为民便民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20xx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新型城市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审判工作。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依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狠抓执法办案,依法公平公正处理好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活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为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的落实。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探索试点设立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三是落实司法为民。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加强诉讼指引与帮助,加强调解工作,加强司法救助,推进“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和诉讼档案电子文件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两级法院全覆盖,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司法为民的温暖。
四是深化司法公开。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和庭审活动录音、录像和记录“三同步”,建设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平台。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加强司法宣传,完善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建设,加强与公众联系互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让司法案件经得起事实、法律的检验。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化市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基层法院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探索完善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新型城市化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我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创下历史新高,审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监督、上级法院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积极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新提高,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2183件,办结206024件,同比分别上升13.46%和14.64%。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9142件,办结35323件,同比分别上升10.43%和11.33%。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2455件,判处刑事被告人28852人,同比分别增长38.81%和41.77%。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罪犯5280人,判处走私、金融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罪犯1008人,审结李三成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顺亨公司走私案等一批大要案,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深入抓好“三打”刑事审判工作,依法判处一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和商业贿赂犯罪分子,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罪犯581人,其中罪犯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67人。依法惩治醉酒驾车犯罪行为,判处罪犯1286人。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7321名罪犯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的1690人、免予刑事处罚的62人。依法保障人权,刑事案件全部做到审限内结案,实现“零超期羁押”。探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举措,促成677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全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110997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144.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40%和45.18%。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7362件,调解撤诉率为42.67%。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168件、交通事故赔偿案件10844件、劳动争议案件16670件、房地产纠纷案件21106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商事。
合同。
纠纷案件19456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1812件,促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维护公平交易投资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1928件,促进国际商贸中心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3744件,同比增长13.49%。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一审审结的2221件行政案件中,依法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以及促使行政机关与原告达成和解而撤诉的共736件,占33.14%。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870件,裁定不予执行的994件,占20.41%。组织行政案件点评活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6件,决定赔偿金额566万元,维护赔偿申请人合法权益。
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全市法院执结案件55120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81.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71%和24.20%。完善主动执行机制,强化主动调查和查控财产工作。强化执行指挥中心作用,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提高执行工作效能。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税务、房管、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协作。强化释法教育,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为16.90%。加强执行和解,促成3266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开展夜间执行、节假日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惩治规避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271人,向19129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二、维护司法公正,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
维护审判程序公正。增强程序公正意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规范案件庭审程序,深入开展庭审活动评查,提高庭审水平。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做好判后答疑。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每个案件在立案、开庭、评议、宣判、执行等各阶段实行跟踪管理,确保各个审判环节高效运行。积极应对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压力,调配办案力量,组织加班办案,完善绩效考核,全市法官人均结案141.11件,同比增长13.70%。
维护裁判处理公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强化二审、再审监督作用,市中院审结二审、再审案件19287件,有1820件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开展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全市共评查案件14124件、裁判文书2109份,通过评查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全市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案件14066件,促进量刑公正。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市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案例指导工作先进单位。
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找准法院工作在新型城市化发展中的定位和切入点,市中院出台了《为我市新型城市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从加强专项审判、依法促进转型升级、促进城乡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要求,把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手段,审结破产案件33件,化解企业债务4.05亿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340件,同比增长73.53%。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突出打击恶意性、源头性侵权行为,制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天河法院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服务城乡建设。依法审理环保案件,制裁污染环境行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信访问题源头化解,全市法院共处理来信来访7139件次,来信来访总量同比下降14.87%,一批信访案件得到了化解。结合办案提出司法建议982份,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
三、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司法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市中院向市人大会专项报告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按照审议意见抓好落实。制定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工作百场评查”、“司法创新百场座谈”活动,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案件调解,观摩合议庭评议,参与法官选任工作。市中院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48件,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全市选任人民陪审员572名,参审案件34624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1.55%。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业代表担任司法监督员,向当事人发放监督卡,向社会公开院长电子邮箱、廉政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市中院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8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7件,维持或以调解等方式结案57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司法公开与改革,增强司法公信力。
大力推进审判公开。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市中院大力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做到法院“天天有直播”,法官“人人有直播”,直播“茶水费”、“克隆银行卡盗刷”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网络点击量200多万次,人民日报等媒体给予高度评价。
大力推进执行公开。推行执行日志网上公开,当事人上网可了解案件执行进展。开通执行电子邮箱,完善执行短信互动平台,及时接收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和意见建议等信息,告知当事人执行措施和执行进展。实行执行公开听证制度,应当听证的执行案件全部实行公开听证。
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市中院制定全市法院深化改革创新工作三年规划,做好整体布局。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增设了金融审判庭和涉台民商事案件、城中村案件等专业合议庭。优化少年审判机制,开展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及前科封存制度试点,市中院设立全国法院系统首家“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市中院和越秀、天河、黄埔法院被评为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大力推进司法委托拍卖改革,自去年6月20日起,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统一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成交率为83.80%、增值率为15.72%,均位于全国法院前列。
五、践行司法为民,落实便民措施。
抓好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诉讼引导、诉讼风险告知、释法答疑、案件查询、材料收转一站式服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广番禺法院小额案件速裁模式,对争议标的为5万元以下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采用速裁程序办理,平均结案时间为15日。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促进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
抓好诉讼调解。将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先手段,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市中院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天河法院审结的一起行政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深入推进诉前联调工作,确定黄埔、花都、南沙、增城为诉前联调工作示范区,促进全市诉前联调工作的开展。全市共办理诉前联调案件24531件,调解结案21602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86.88%。
抓好司法救助。做好诉讼费缓减免工作,全市法院为经济确有困难的4490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072万元,让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推动司法救助“及时雨”项目,向由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245名刑事被害人和民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救助金。为1590名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与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抓好法制宣传服务。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和法庭开放日活动。与媒体合办维权大讲堂、法观天下、法案真相等专栏,开展聚焦司法公正、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宣传活动。建立法院官方微博,拓展司法与民众的沟通渠道。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司法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和司法理论宣传先进单位。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司法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引导干警筑牢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按照建设廉洁广州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全市法院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抓好廉政纪律教育和廉政制度专项检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市中院推行廉政监察员列席合议庭评议案件制度,部分基层法院试行合议庭评议案件录音存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岭南工程,带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加强对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为法律的实施做好相应准备。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由资深法官与青年法官结对进行“传帮带”。加强调查研究,市中院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完成13项重点调研,形成相应工作制度,促进工作开展。完成全省及全国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数、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数,均居全省各市首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71个集体、336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从化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天河法院荣立一等功,增城法院梁仕保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中院建立联系基层法院制度,协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办案监督和业务指导,促进基层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抓好业务培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市中院提出的加强法庭工作的意见,市委政法委予以转发。建立人民法庭工作考核机制,促进法庭工作规范化。推进信息化建设,试行网上立案;部分刑事案件通过在看守所设立视频提讯室,实现不用被告人到法院即可开庭审理。积极推进市中院新审判综合楼建设,努力改善执法物质条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职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还有提升的空间,通过司法维护法律权威、惩处犯罪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二是司法便民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司法服务未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便民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自身建设需要加强。有些审判人员未能完全适应案件数量、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多的形势,审判业务水平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审判辅助人员明显不足。由于审判辅助人员不足,事务性工作耗费法官大量精力,影响办案质效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以提高司法公信为核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惩治犯罪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围绕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广州建设,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推进诉前联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审理转型升级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促进经济发展。加强金融审判,服务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法审理涉及城乡环境建设案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环保案件审判,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和创新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实效。
二是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依法办理涉及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继续推进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司法救助水平。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三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实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继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提升庭审网络直播水平,加强与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互动,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公平正义的要求,完善审判执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努力提高司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加强审判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完善岗位责任制和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抓好业务学习培训,抓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审判执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反腐倡廉措施,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开拓创新、奋发进取,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市化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幸福广州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940647件,办结915440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14.35%和13.08%;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158997件,办结155282件,同比分别上升19.47%和19.80%。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法院办案质量、效率显著提升的五年,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理解与支持。20xx年,省法院委托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开展“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调查,市中院的群众满意率达96.8%,是全省所有调查项目均达到优秀水平的三个中级法院之一。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维护公平正义。
(一)依法惩治犯罪,促进“平安广州”建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审结刑事案件80071件,同比增长18.83%,判处罪犯84778人,实现被告人零超期羁押。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严惩黑恶势力,审结伍志坚、李忠等一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6件,判处罪犯586人。重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提高群众安全感,审结一审故意杀人、“两抢一盗”、毒品犯罪案件41731件。审结号称“世界毒枭”的刘招华等制造、贩卖、运输12.37吨冰毒案,依法判处刘招华死刑。大力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维护群众身心健康,审结涉瘦肉精、毒腊肉等一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153件。注重打击各类诈骗犯罪,维护公民财产安全,审结涉案金额10亿元的谌治武金融诈骗案等一审诈骗犯罪案件2607件。严厉惩治走私犯罪,审结陈乃智特大走私汽车案等一审走私犯罪案件290件。着力打击职务犯罪,审结一审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20件、渎职犯罪案件98件,惩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128人。准确打击新类型犯罪,审结一审醉酒驾驶案件205件;审结“国内券商内幕交易第一案”董正青内幕交易案、涉案金额达7.64亿元的网络赌球案。
(二)依法裁判民事案件,促进“和谐广州”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审结民事案件474246件,同比增长23.62%,解决纠纷标的金额857.43亿元,调解撤诉案件190971件。关注群众切身利益,妥善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审结一审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36539件。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审结一审劳动争议案件51816件,保护劳动者债权5.66亿元;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促进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妥善处理涉农纠纷,促进新农村建设,审结一审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案件1565件。维护金融市场安全,审结一审证券、借款、民间借贷、信用卡、保险等案件65398件,解决纠纷标的金额237.09亿元。妥善调处“全国证券维权五大标志性案件”之一的科龙公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系列案,促使科龙公司向受害股民合理赔偿。积极应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变化,运用法律手段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一审房地产案件84240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对外经济交往,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9434件。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法治广州”建设。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依法行政并重的原则,审结行政案件15123件,同比增长18.87%。积极推进行政审判方式改革,建立行政案件跨区域交叉管辖制度,市中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优化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试点单位。探索行政纠纷解决新机制,大力推进协调和解,3265件行政案件因协调和解而撤诉。不断拓展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渠道,坚持举办年度行政案例点评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依法加大对行政执法的支持力度,审查涉违法建设、计划生育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5597件,准予执行13400件,不予执行2197件,追缴行政罚款、社会抚养费、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8.91亿元。坚持有错必究、当赔必赔原则,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50件,决定赔偿37件,赔偿金额近1200万元。
(四)依法办理执行案件,促进“诚信广州”建设。认真贯彻市人大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执结案件299424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285.88亿元。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建立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和执行要情系统,构建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执行协作,与公安、房管、车管、工商、银行等部门及区县、街镇、村居建立执行协作网络,与省内外18个重点城市法院签署执行协作协议,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参与、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努力兑现申请人权益。充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措施,改善执行效果;采取“四查一搜一审”措施,尽可能发现财产线索;加强与媒体合作,曝光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五年来,全市法院采取搜查、查封、冻结等措施25万余次,限制高消费7万余人次,曝光拒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1675人次,限制出境332人次,司法拘留1123人,判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犯8人。被执行人邓建国违反法院“限制高消费令”乘坐飞机、拒不申报财产,被市中院司法拘留15日。深入推进司法委托拍卖改革,自20xx年7月起,市中院涉诉资产全部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提高了涉诉资产变现率。
二、围绕广州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主动谋划,积极服务经济和城市发展。制定实施《关于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关于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不断强化司法服务和保障措施。妥善审理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国际货物买卖、中外合资合作、破产、劳动争议、借贷等各类案件,成功办结广保国际重整案、双菱钢铁破产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保障“平安亚运”,成立专门的亚运法庭、亚运合议庭,办结涉亚运案件1093件,诉前调处涉亚运群体性纠纷54宗。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广州创新型城市建设,市中院荣获广州市首届“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试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机制,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审结涉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11339件。审结米其林系列商标侵权案,中国欧盟商会知识产权工作组主席专程到广州表示感谢。积极服务我市产业功能区和重点项目,围绕“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主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专项调研,提出预防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的对策,受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依法妥善审理涉“三旧”改造案件,服务城市建设。审结一批涉猎德村、琶洲村、杨箕村等城中村改造案件,成功促成猎德村改造“零强拆”,部分涉杨箕村搬迁案件执行和解。配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服务我市创文工作大局,办理环保非诉执行案件7977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件。
(二)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制定实施《广州市法院参与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参与社会建设的长效机制。派驻23个合议庭、191名法官参与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诉前联调,加强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配合,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全市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人民调解、诉前联调、司法确认工作室等诉前调解机构129个,诉前化解矛盾23876宗,解决纠纷标的金额6.13亿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深化“羊城金不换”工程,启动“阳光少年行动”,专设少年审判庭,创设“少年法庭之友”、心理干预、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等特色制度,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五年来审结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7122件。市中院少年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派出法官参与社区矫正,加强对缓刑人员的回访、教育和考察。强化司法服务意识,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违法犯罪、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等对策建议2045份,多次得到最高法院和省、市领导的肯定,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三)注重司法引导,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着力促进诚信文化建设,依法惩治违约、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失信行为,保护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指导基层法院针对辖区内涉诉讼较多的企业建立专门的纠纷档案,推动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着力促进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建设,审结网络淫秽色情、有害信息传播犯罪案件261件,净化网络环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广州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逐步覆盖全市1571所中小学;向媒体发送新闻稿件6000余条次,与电视台、电台联合制作节目389期;举办“法庭开放日”155次,组织送法活动近600次,受众23万余人。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自觉将法院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整体布局,制定全市法院文化建设五年规划,推动形成具有鲜明导向、约束、凝聚和激励功能的法院文化。萝岗法院获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三、践行为民宗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一)回应群众对司法的关切,审判执行更加公正高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案件质效管理。扎实开展“案件质量年”、“审判管理年”、“百万案件评查”等活动,评查案件34533件。加强二审和再审监督,坚持有错必纠。规范自由裁量权,通过类型案件总结、典型案例指导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量刑规范化工作全面铺开,成效显著,白云法院代表法院系统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在广州召开十五省法院、检察院量刑规范化观摩会,推广我市经验。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设立速裁调解中心,加强简易程序适用,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通过速裁调解中心审结案件18120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241887件,明显提升了办案效率。
(二)回应群众诉讼需求,便民利民措施更加到位。加强立案窗口建设,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实现诉讼引导、释法答疑、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等多功能“一站式”服务。打造网上立案平台,律师事务所及部分企事业单位已经可以直接网上申请立案。增设流动法庭、便民诉讼点15个,巡回审判案件4358件。在全国率先推行主动执行机制,主动将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案件移送执行,主动推进执行进程,主动形成执行合力,通过主动执行程序办结执行案件7552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5.30亿元。最高法院在我市召开主动执行工作现场会,推广主动执行“广州模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03亿元,其中减、免诉讼费408.03万元。推动建立司法救助金制度,向983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813.63万元。依法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为8182宗案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加强信访窗口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常规接访与专项接访、领导接访与干警接访相结合。接待群众来访30798次,处理群众来信21211件,来信来访总量同比下降85.76%。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
四、开展“阳光司法”,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
(一)创新方式方法,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围绕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六个方面,建立健全司法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从立案开始,全程公开并告知当事人流程和进度,实现案件情况实时网络查询;坚持庭审公开,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全部公开审判;宣判后现场答疑并网上公布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工作每一步,建设执行短信互动平台,推进执行公开。积极拓展司法公开渠道,对法院网站改版升级,使其成为司法公开的重要平台。举行院长、法官在线访谈活动,与网民“面对面”,听取民意、回应民声。开创全省法院网络庭审直播先河,获评“广东网络问政十大典型案例”。
(二)健全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会各项决议,先后向市人大会专项报告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民事执行等工作开展情况,积极配合人大会开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实施情况检查。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办结代表建议167件,代表满意率100%。认真听取人大会议期间代表审议意见,及时向代表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不断创新接受人大监督的形式,构建“全方位、制度化、全覆盖”的代表联络机制,开展“百案听审”、“百场走访”、“百场见证执行”、“百案调解”、“百案释法答疑”、“百场征求意见”等活动685次,参与活动代表8131人次。
(三)拓宽渠道,广泛接受各界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接受政协及各民主党派监督的机制。五年来办结政协委员提案43件。邀请民主党派人士参加座谈会听取意见,开创接受民主监督新模式。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办理抗诉案件。受理二审、再审抗诉案件338件,审结321件,其中以维持原判或调解等方式结案216件,发回重审、改判105件。大力弘扬司法民主,选任人民陪审员696名,参审案件179832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85场,主动提供工作和案件信息。聘请司法监督员179名,向当事人发放监督卡,向社会公开院长电子邮箱、廉政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一)市中院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干警素质明显提高。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创先争优和“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转变观念、提升能力。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惩防并举、源头治理。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节点防控为重点,通过精细管理、选任廉政监察员、轮岗等举措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内部监督。严格落实任职回避、审判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构建“隔离带”和“防火墙”。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用铁的纪律维护司法廉洁。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切实提高把握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素质。五年来,市中院举办各种培训班93期,培训干警15877人次。全体干警的理论素养和司法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最高法院指定市中院承担全国未成年人民事审判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论证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市中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有关意见,被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所采纳。出版专著18部,145篇论文获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法院奖励。市中院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71个集体、188人次荣获市级以上荣誉,其中民一庭荣立集体一等功,陈海仪法官获评“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张汉华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
(二)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制定实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意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大力推进基层法院硬件建设,积极帮助解决人员编制、物质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投入资金1.15亿元,完成了全市21个人民法庭的新建或改造,明显改善了基层办案条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市中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三级计算机综合网络应用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建立数字法庭51个。大力推进基层法院审判专业化改革,全部基层法院获得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管辖权,6个基层法院获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番禺法院设立劳动争议和道路交通事故两个专业审判庭。严格履行市中院党组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职责,强化市中院领导定点联系基层制度。突出抓好基层法院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司法巡查、案件审查、召开联席会议、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培训、年度综合考评等机制不断强化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增进两级法院人员交流,五年来市中院安排71名干警到基层法院锻炼或任职,遴选77名基层干警到市中院跟班培训和工作。基层法院工作全面发展,170个集体、931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其中从化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花都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海珠法院苏国霞法官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天河法院丁卫红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发展,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委部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科学发展、整体谋划,自觉服务广州工作大局;必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回应群众关切,满足群众需求;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加强法院工作的新举措,努力满足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必须坚持强化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法院内部监督。我市法院过去五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理解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法院及全体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主动服务大局,参与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的手段和方式还需要探索和完善。二是审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通过审判管理确保公正、高效、廉洁的工作效果还不够明显,需要进一步努力。三是少数干警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高速发展,重大、疑难、敏感、新型案件明显增多的形势,思想素质、专业素养、做群众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改革创新力度仍需加大,尤其是以改革创新切实解决司法难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保障法律实施的重要时期,是我市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的攻坚时期,是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关键时期,全市法院总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和本次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能力,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服务我市经济城市发展转型升级,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努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民生福祉不断改善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xx年,全市法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着眼于广州工作大局,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依法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妥善审理在加快转型升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以加大惩罚力度和降低维权成本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继续加强调解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减少不和谐因素。严格司法审查,加强协调和解,妥善化解行政争议。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加大执行力度,惩治赖债行为。推动基层法院涉诉资产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拍卖,提高涉诉资产变现率。
二是着眼于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延伸司法职能,坚持惩罚犯罪与预防犯罪相结合、解决纠纷与防范纠纷相促进,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预防、引导和恢复功能。加强诉讼与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协调对接,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工作站,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充分发挥诉前联调的功能,将纠纷解决在诉前;积极整合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找准法院工作与文化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服务具有广州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进一步参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谐文化、诚信文化和网络文化建设,做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建设者和有力保障者。
三是着眼于司法为民,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探索司法为民长效机制,高度重视教育、住房、医疗、就业等涉民生案件的审理。继续深化司法公开,让社会监督司法、见证司法、信任司法。更加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推动网上立案平台向个人开放,完善主动执行工作机制,不断创设和改进便民利民举措,让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让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四是着眼于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干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做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确保廉洁司法;把握司法工作机制改革新契机,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审判管理机制、队伍建设机制、司法保障机制创新发展,整体提升司法水平,确保公正高效司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肩负的使命光荣而艰巨。维护公平正义,我们义不容辞;服务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我们责无旁贷。珠水扬帆风正劲,云山问顶路在前。全市法院将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科学发展的观念、求真务实的作风、开拓进取的态度,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为我市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建议篇九
3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各位代表,今天的全体会议应出席代表2964人,出席2853人,缺席111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现在开会。今天的全体会议有两项议程。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主要工作。
一、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02.3万件,判处罪犯118.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2%和2.2%。
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等严重刑事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的意见,依法严惩天安门“10·28”、昆明“3·01”等暴力恐怖犯罪。各级法院审结煽动分裂国家、暴力恐怖袭击等犯罪案件558件,判处罪犯712人,同比分别上升14.8%和13.3%。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审结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24.8万件,判处罪犯30.4万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7万件,判处罪犯11万人。
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和经济犯罪。坚持铁腕反腐,依法惩处刘铁男、李达球等一批腐败犯罪分子。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3.1万件4.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6.7%和5.2%。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以上的99人,原为县处级的871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判处罪犯2394人,同比上升12.1%。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没收违法所得司法解释,启动缺席判决没收外逃腐败分子违法所得程序。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决不让国外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30亿元。审结金融诈骗、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案件5.6万件,判处罪犯7.3万人。
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惩处力度,对组织策划、多次参与、拐卖多人的罪犯,坚决依法严惩。继续落实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始终保持对此类犯罪高压态势。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48件,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876人。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依法制裁家庭暴力行为。
依法严惩暴力伤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污染环境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惩处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依法审理王英生故意杀人案等一批暴力伤医犯罪案件。制定司法解释,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1.1万件。出台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各级法院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案件1.6万件。
周强:依法严惩网络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和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的意见。坚决打击网上造谣、传谣行为,依法审理网络推手“秦火火”、“边民”等诽谤、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案,切实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空间,决不允许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强化网上公示、开庭审理等措施,以公开促规范。从严控制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减刑、假释,各级法院对上述罪犯裁定减刑1.4万件,同比下降32.7%;裁定假释1501件,同比下降65.1%。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全面清理,对法定情形已经消失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1739人,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决不允许对任何人法外开恩。
二、坚持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发挥庭审对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的决定性作用,以严格司法保障公正司法。
周强: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各级法院对51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6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权、申诉权。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念斌无罪。
坚决纠正冤假错案。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目前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制定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律师意见的办法,保障律师查询立案信息、查阅相关材料等权利,律师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当面陈述辩护意见,确保死刑复核案件质量。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做法,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完善“圆桌审判”方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5万人。继续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加强少年民事案件审判工作,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结首例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资格案件,依法制裁监护人侵犯被监护人权利行为,促进解决监护缺位问题,完善监护制度。
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明确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和条件,推动建立国家赔偿联动机制,有效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708件,决定赔偿金额1.1亿元。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8亿元,让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三、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78.2万件,同比上升8.5%。出台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意见,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适应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及时修订公司法司法解释。研究解决产业结构调整中企业依法退市所涉法律问题,各级法院审结企业兼并、强制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2万件。制定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等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82.4万件,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审结买卖合同案件66.4万件,促进公平交易。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1万件,同比上升10%。审结奇虎与腾讯公司涉不正当竞争案和垄断案,促进规范互联网领域竞争秩序。
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涉外商事案件5804件,海事海商案件1.2万件。依法扣押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货轮,顺利执结国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威”执行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6014件。依法妥善审理涉港澳台、涉侨案件,切实维护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妥善处理首例台湾居民的大陆遗属通过两岸司法互助途径取得补偿金案,拓展两岸司法合作范围。办理涉港澳台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等司法协助案件1.3万件。
四、坚持问题导向,践行司法为民,以司法手段保障民生。
依法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22.8万件,同比上升5.7%。其中,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161.9万件,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149.4万件,民间借贷案件102.4万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1.9万件。依法制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判处罪犯753人。出台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规定,明确“上下班途中”等情况下工伤认定标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就业性别歧视案件,切实保护女性平等就业权。一些法院在审理赡养纠纷案件中判决子女定期回家探望父母,保障老年人权益。制定司法政策,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
依法制裁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隐私权行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首例在华外国人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发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审结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民事案件3331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泰州市环保联合会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处6家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元。出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加强涉军维权工作。
努力解决民告官难问题。配合立法机关做好行政诉讼法修改工作,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5.1万件,审结13.1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6.3%和8.3%。依法审理行政不作为案件,公布典型案例,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完善行政案件交叉管辖、提级管辖等措施,克服非法干扰。
着力解决立案难问题。清理一些地方限制立案的“土政策”,坚持依法受理案件。推进诉讼服务大厅、网站、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诉讼便利。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强化“诉访分离”,开通全国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接谈4548人次,建立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健全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畅通信访案件入口和出口。异地交叉评查信访案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切实解决偏远地区群众诉讼不便问题。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在街道乡镇合理设置法庭,方便群众就近诉讼。深入社区乡村、田间地头,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让司法走进群众、贴近群众。积极推广远程视频庭审,通过“车载法庭”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
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建立具备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公开等功能的四级法院执行指挥体系,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各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41万件,执结290.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4.1%和7%。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涉民生案件21.9万件,执行金额87.8亿元。进一步清理执行积案。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判处罪犯696人,同比上升17.8%,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五、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大力实施“天平工程”,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深刻变革,以司法公开和机制变革倒逼、促进司法公正。
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建立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变以往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件进展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建立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对全国法院案件信息的集中管理、实时统计。加强庭审直播网建设,推进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各级法院通过视频直播庭审8万次。推进网上办案,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控,提高审判质量效率。
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加大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力度,建成世界最大的裁判文书网,最高人民法院和部分省区市法院实现了能够上网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目标,截至今年2月底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629.4万份,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公布7993份。通过上网公布裁判文书,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示范、引导、评价功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建立执行信息公开网,将执行案件的有关信息通过短信、网站、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当事人公开。推行网络司法拍卖,降低买受人成本,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开设曝光台,公开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10万例,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150万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加强法治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建立典型案例月度发布制度,公开发布典型案例189件。首次邀请外国驻华使节旁听最高人民法院庭审,展示我国司法形象。在首个国家宪法日组织全国法院集中开展“让法治成为信仰”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并通过《南宁声明》,促进对外司法交流。
六、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决策部署,制定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出台65项具体改革举措,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深圳、沈阳分别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同时便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审理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在巡回法庭全面推行主审法官制度等各项改革措施,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使巡回法庭成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
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在北京、上海组建跨行政区划中级法院,办理跨地区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解决一些当事人“争管辖”和诉讼“主客场”问题,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
稳步推进重点项目改革试点。在吉林、上海、湖北、广东、海南、贵州、青海法院进行人财物省级统管、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职业保障等改革试点,选取12个法院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按新模式设立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为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健全审判监督指导机制。尊重司法规律,克服监督指导工作中的行政化倾向,取消对高级法院的统计考核排名,指导高级法院取消对辖区法院不合理的考核指标。加强司法解释工作,制定司法解释15件,清理1949年以来的司法解释,废止715件。发布指导性案例22件,统一类案裁判标准。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刑罚裁量权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带头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大幅减少审委会讨论案件数量,强化总结审判经验、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职能,提高审委会运行机制透明度。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执行仲裁裁决,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加强诉讼调解,各级法院以调解和当事人撤诉方式处理案件461.9万件。
改革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去年底全国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21万人,共参审案件219.6万件。积极拓展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系人民陪审员首次参审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七、坚持从严管理队伍,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
坚持从严治院,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惩处。各级法院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干警2108人,结案处理1937人,同比分别上升154.3%和172.8%。扎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整治“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总结推广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工作经验,参与县域治理。改进司法作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196人。着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完善法官招录、遴选机制,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高层次法律人才。最高人民法院从法学教授和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中招录5名优秀人才担任法官,从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接收3人担任法官。坚持按“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着力优化队伍结构。最高人民法院培训干警1.5万人次,全国法院共培训干警60万人次。加强对口援藏、援疆、援青工作。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训。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干警自觉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各级法院共有316个集体、467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73名履职不力的法院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问责。对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开展廉政回访。全国四级法院全部开通举报网站,实现联网运行和实时监督,及时处理举报线索。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任职回避、防止内部干扰等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在全国法院清查虚假诉讼案件3397件,立案查处307人。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86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1人,同比分别上升126.5%、36.6%和120.6%。
八、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规范司法行为情况,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国人大代表结对联络机制,组织开展代表专项视察活动,开通代表网络沟通平台和手机信息平台,以座谈、走访、邀请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496人次,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47件。根据代表建议,加大对危害药品安全、虐待少年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回应群众关切。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接受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全国政协关于司法改革的双周协商,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115人次,办理全国政协提案86件。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的日常联络,通过调研视察、联席会议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死刑复核案件,依法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诉案件,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周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媒体沟通,及时发布司法信息,接受舆论监督。聘请100名特约监督员和40名特邀咨询员,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的作用,用好“院长信箱”、“给大法官留言”等栏目,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周强: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一些案件裁判不公,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诉讼拖延、裁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对规避执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打击力度有待加大。三是一些法官的司法能力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矛盾的水平不高。四是“四风”问题在法院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法官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不正,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有的法官缺乏司法良知和法纪观念,违背法官职业道德,甚至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陷入司法腐败、违法犯罪的深渊。五是随着人民法院办案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新类型案件大量增加,办案压力越来越大,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一线法官年人均办案高达300多件,案多人少矛盾、人才流失问题突出;民族地区法院双语法官短缺,办案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反恐怖反分裂斗争,依法严惩暴力恐怖犯罪,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各类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反邪教斗争,依法惩治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依法惩治信息网络领域犯罪。推动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是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高举反腐利剑,对腐败犯罪分子,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依法严惩。要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严惩食品药品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土地出让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完善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依法审理程序,无论其逃到哪里,都要坚决绳之以法。在严厉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减少腐败犯罪。加强与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落实稳中求进要求,围绕今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牢牢把握保持经济稳定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推进新型城镇化、自贸区战略、维护海洋权益等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司法应对,妥善化解投资消费、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环境资源、海洋经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征地拆迁等领域的矛盾纠纷,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扎实推进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我们要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扎实推进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意见确定的各项改革举措。配合中央有关部门继续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试点工作,并将试点扩大到其他省区市。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从制度上解决立案难问题。落实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落实禁止让被告人穿囚服出庭的规定。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信息化。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充分发挥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化解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各项改革都要务求实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改革的成果。
五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信息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决不允许对当事人诉求相互推诿,决不允许让群众为立案来回奔波。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贯彻执行三大诉讼法,确保程序公正。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着力解决异地执行难问题。完善冤假错案复查纠正、国家赔偿、责任追究机制。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加快律师服务平台建设,为律师履职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律师作用,促进公正司法。在强化法院内部监督的同时,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六是继续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各项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审判大数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科学决策。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法治宣传,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强音,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是坚持从严管理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忠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健全法官逐级遴选、社会公选制度。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缓解案多人少、人才流失问题。加大对西部、边远、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落实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为标志,依法治国开启了新征程。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迎难而上,奋发有为,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3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201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改革保障民生。
我们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事关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制定实施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的28条意见,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重心,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围绕新农村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水利、中西部铁路、社会事业等政府投资重点领域,严肃查办贪污、挪用、私分政府投资资金的职务犯罪10529人。依法维护金融管理秩序,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内幕交易、保险诈骗等金融犯罪22015人,同比上升12.2%。推动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1025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706件。深化商业贿赂治理,查办涉嫌商业贿赂的国家工作人员4056人,依法办理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行贿案。
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查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改革中的职务犯罪6158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坚决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认真分析涉案单位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及时与涉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沟通,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与有关部门共建打击侵权假冒信息平台,坚决打击侵权行为,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9427人,同比上升7.1%。妥善办理科研活动和成果转化中的案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支持和保护科技创新。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制定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坚持依法从严原则,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6428人,同比上升55.9%;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监管执法等领域查办职务犯罪2286人。
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开垦草原等犯罪25863人,同比上升23.3%。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查办职务犯罪1229人。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办理毁林等案件时,探索建立“补植复绿”机制,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补种恢复后,依法酌情从宽处理。针对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后无人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况,探索督促或支持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起诉。江苏检察机关对非法倾倒2.5万余吨工业废酸的特大环境污染案1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环保联合会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污染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
二、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487件55101人,人数同比上升7.4%。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强化侦查、指挥协调等职能。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3664件,同比上升42%。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040人,同比上升40.7%,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589人。以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办理***、徐才厚、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金道铭、姚木根等2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针对惠民资金和涉农补贴申报审核、管理发放环节“雁过拔毛”、“跑冒滴漏”等问题,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教育就业、医疗卫生、“三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9913人,查处了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等“小官巨贪”。
加大惩治贿赂犯罪力度。针对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问题,查办受贿犯罪14062人,同比上升13.2%;针对不法分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腐蚀干部的问题,部署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行贿犯罪7827人,同比上升37.9%。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864人,同比上升6.1%,其中行政执法人员6067人、司法人员1771人。延寿看守所发生在押人员杀警脱逃、讷河监狱发生在押罪犯利用手机进行网络诈骗的恶性案件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依法对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的监管人员立案侦查。同步介入晋济高速特大燃爆事故、昆山特大爆炸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查办事故背后渎职犯罪788人。
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加强境外司法合作,共抓获境内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49人,其中从美国、加拿大等17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劝返49人。在积极追逃的同时,探索对犯罪嫌疑人逃匿案件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捞到好处。
紧密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向涉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建议2.1万余件。普遍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工作,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提出防治对策建议。重视发挥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
三、积极投入平安中国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平安中国的重大部署,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9615人,同比下降0.02%,提起公诉1391225人,同比上升5%。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投入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对重大暴恐案件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一线、直接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的意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办理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重大案件。严惩“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坚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拐卖儿童妇女、性侵幼女以及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与有关部门合作,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打击力度,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温岭杀医案”等暴力伤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8520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2218人,同比分别上升3.8%和1.6%。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33495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4021名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加强帮教考察,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对17666名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
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各省级检察院全面联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积极推进与基层检察院的全面贯通,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全年共接收群众信访112万余件次,同比上升35.3%,其中涉检信访1.4万件次。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制度,为10919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校园周边、医院、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对1453名实施暴力危害社会、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依法惩治“伪基站”和利用网络敲诈勒索、诈骗、制造传播谣言、传播淫秽信息等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7673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4949件次;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16553人、不起诉23269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捕406人、不起诉198人。顺平县检察院在审查办理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案时,针对多处疑点,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作出不批捕决定,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最终抓获真凶。对从申诉或办案中发现的“徐辉强奸杀人案”、“黄家光故意杀人案”、“王本余奸淫幼女、故意杀人案”、“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案”等冤错案件,认真复核证据,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支持人民法院纠错。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吸取沉痛教训,健全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
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为重点,对正在监管场所服刑的,逐人审查;正在保外就医的,逐人见面、重新体检。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23827人,同比上升42.6%;监督有关部门对2244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收监执行,其中原厅级以上干部121人;查办违法“减假暂”背后的职务犯罪252人。
深入开展久押不决案件专项监督。在中央政法委统一领导和支持下,检察机关牵头,对政法各机关羁押3年以上仍未办结的案件持续进行集中清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羁押8年以上的案件挂牌督办,逐案提出处理建议。经各机关共同努力,清理出的4459人现已纠正4299人。坚决贯彻保障人权、疑罪从无原则,对32件因存在疑点或证据不足难以定案、导致犯罪嫌疑人被长期羁押的案件分别依法作无罪处理,其中检察机关不起诉10人,并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国家赔偿等工作。
全面履行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1236件,追加逮捕27496人,追加起诉32280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146件。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9378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3l07件。
五、深化司法改革,为维护司法公正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出台关干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意见,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统一部署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4项重大改革。上海等7个省市检察机关全面启动第一批试点,山东等11个省市检察机关积极准备第二批试点。
在上海、北京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重点办理跨地区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重大民商事监督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保证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
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改变以往主要公开职能职责和政务信息的做法,重点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开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全面建成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正式运行四大平台:一是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等可以在网上查询案由、办案进度、强制措施等信息。二是法律文书公开平台。对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及时在网上公开。三是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开犯罪嫌疑人身份、涉嫌罪名、案件所处诉讼阶段等信息。四是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该平台申请会见、阅卷、收集调取或提供证据材料、要求听取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相关检察院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处理并回复。
会同司法部在10个省市开展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积极回应“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质疑,由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拓宽监督范围,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违法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等纳入监督。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2527件。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组织17个市县检察院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择优选任460名主任检察官,赋予相应司法办案决定权,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度,主任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
六、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我们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坚持不懈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大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在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带头加强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四风”和“庸懒散奢”,颁布严肃纪律作风15条禁令。组织“坚守职业良知、践行司法为民”检察英模巡讲,由人民群众评选最喜爱的检察官。针对不同岗位要求,研制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全面推进专业化培训。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认真贯彻审议意见,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健全举报线索受理、分流、查办和信息反馈机制,防止有案不办、选择性执法。规范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案件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移送录音录像资料。制定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防止超范围扣押、该返还不返还。在2011年取消对省级检察院业务工作打分排名、改为通报主要业务数据的基础上,又将通报的79项数据精简为26项核心数据,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决取消简单以数字指标、比率控制线等排序评优的做法。
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出台在司法办案活动中防止说情干扰的规定。对8个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巡视,对12个省市部分检察院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督察。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04人,同比上升86.2%;敢于亮丑,主动向社会公布29起检察人员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坚持重心下移、检力下沉、保障下倾,努力夯实检察工作根基。狠抓工作落实,认真解决一些基层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加快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检察业务、检察队伍、信息科技、检务保障等建设,促进基层检察院全面发展。举全系统之力,加大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以及贵州等西部地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基层检察院的支持力度。探索政法编制动态使用办法,推行新进人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制度,认真解决基层案多人少、检察官断档等突出问题。
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我们牢记“检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去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我们深刻认识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加强对新颁布和新修订法律的学习贯彻,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内设机构直接联系代表团制度。通过座谈、上门走访、专网互动、电话约谈、邀请视察等方式,真心实意听取代表意见。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76件议案、建议全部办结并及时答复。
去年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我们牢固树立接受民主监督就是发扬司法民主的理念,向全国政协汇报司法改革等情况,向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推进检察环节协商民主。邀请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加专题调研,凝聚智慧、接受监督。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35件提案全部办结。
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充分认识律师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特别是推动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认真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制定实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指定专门部门接待律师,严格规范重大贿赂案件律师会见,安排专门场所方便律师阅卷,认真审查律师提供的证据材料。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拒不纠正的,给予纪律处分并通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加强与媒体沟通,对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还积极推进检察新闻发布常态化,全面开通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建立网上发布厅。
一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军事检察机关协作配合,高度重视依法办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一年来,检察机关加强与港澳台执法司法机关交流合作,联手打击跨境犯罪,认真办理涉港、涉澳、涉台、涉侨案件,依法保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真诚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一些检察人员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没有真正牢固树立,有罪推定、口供至上、片面追诉等惯性思维尚未彻底消除;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不规范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办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信息网络等新型案件专业人才缺乏;五是落实司法改革任务需做大量艰苦工作,有的检察人员存在畏难情绪;六是一些检察人员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滥用强制措施、限制律师合法权利等司法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甚至以权谋私、以案谋钱、贪赃枉法。我们将紧紧抓住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下大气力认真整改。
2015年主要任务。
20l5年,全国检察机关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第一,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积极投入反恐怖反分裂斗争,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反邪教等专项斗争,建立对涉枪涉爆、拐卖儿童妇女以及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坚决打击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犯罪惩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
第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尤其是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企业改制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流失的案件。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贿选、破坏选举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查处力度,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特别是涉农领域侵犯群众权益犯罪。积极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查找制度漏洞,推动源头治理。
第三,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对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机制。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健全冤错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制。加强对“减假暂”的同步监督。继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强化对看守所和监狱监管活动的监督,共同维护监所安全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依法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对刑讯逼供、玩忽职守造成冤错案件或者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坚决从严处理。
第四,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努力使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加强对命案和主要靠言词证据定罪案件的审查,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等意见,保证其合理意见被采信。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扎实推进司法改革。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全面开展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监督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深化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改革试点。经授权同意后,从生态环境领域入手,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制度。研究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深化中央统一部署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4项重大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网络等新媒体,及时公布社会关注案件处理情况。
第六,坚持不懈推进从严治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基层一线为重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职业准入制度,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并在基层任职。加快实施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选任检察官制度。依法规范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堵塞利用检察权寻租空间。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的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