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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篇一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法院2005年工作情况和2006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为建设‚平安宁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大力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出发,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1052件,办结70470件,分别比上年上升9.67%和14.95%。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8266件,审结8238件,判处被告人12896人,分别上升4.58%、6.39%和7.75%。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罪犯中,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841人,占15.17%。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间谍犯罪和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9件,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坚持严打斗争,严厉惩处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黑社会性质等有组织犯罪和重大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共审结上述案件7825件,判处被告人12301人。以项凤君为主犯的17个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故意杀人、聚众斗殴、窝藏、故意伤害、非法运输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等多项犯罪活动,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扰乱公共秩序。本院依法予以严惩,分别判处被告人项凤君、胡志峰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以被告人申健、龙湘杰为首要分子的两毒品犯罪集团,进行了多次毒品交易,且交易毒品数量极大。本院依法判处两首要分子死刑、判处其他4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震慑了犯罪。二是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惩处了一批金融、财税、证券期货领域等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的严重经济犯罪,非法集资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一审审结发生在经济领域的各类犯罪案件189件,判处犯罪分子32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69亿元。杭州苏杭农化有限公司等两被告单位和杭新根等五被告人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稻卷宁‛,涉及受害水稻田近15000亩,受害农户达5617户,仅余姚市水稻减产就达460多万公斤,损失870余万元。此案社会影响极大,受到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密切关注,温家宝总理曾作出重要批示。余姚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组织精干力量审理,及时作出判决,严厉打击了犯罪行为。三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审结该类案件215件,判处犯罪分子260人。其中,判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人。中国兵器工业第二一四研究所原党委书记张尔保、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朱建平、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张鸿兴、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晴涉等一批国家工作人员因受贿被惩处,显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在刑事审判中,全市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严格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把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关,加大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力度。对具有法定从宽条件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对不构成犯罪的8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对公诉案件中符合法定条件的1470名被告人,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35877件,审结35633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50.6亿元,分别上升5.41%、12.55%和15.26%。全市法院依法及时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加强对涉农和涉弱势群体案件的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有关政策,及时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山林水利等纠纷案件,依法制裁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追索劳动报酬、伤残赔偿金、赡养费、抚养费和抚育费等案件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诉讼通道‛,强化对下岗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司法救助和合法权益保护。二是精心审理好新类型案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的民商法律的陆续颁布,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等新类型案件越来越多。为适应形势,我院成立了专司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案件审判的民事审判第四庭,切实加强司法应对工作。全年共受理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案件237件,审结195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4.49%和12.71%。浙江萧山五粮液系列酒销售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海县昌盛食品有限公司、四川老作坊酒厂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04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例、荷兰阿狄达斯国际有限公司与金华市天地经贸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被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2004-2005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三是妥善处理群体性诉讼案件。去年以来,因企业改制、商品房买卖、环境污染、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物业管理等引发的共同诉讼和集团诉讼案件不仅数量增加、规模扩大,而且复杂程度和审理难度加大,处理不好就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购房户与宁波维科臵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镇海区人民法院受理的96名外来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案、宁海县人民法院受理的52位桔农因农药问题导致柑橘损害而提起的赔偿案、以及慈溪市人民法院受理的龙山水产养殖园区内的300件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等系列案件,均涉及人数众多、矛盾极易激化,两级法院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既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妥善处理,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未发生因审判或工作失当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四是切实加强诉讼调解工作。把诉讼调解工作贯穿整个诉讼活动之中,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重视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调解疏导,消除和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一审审结的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的22077件,占61.96%。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去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领域继续拓宽,案件类型更趋多样,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任务更加繁重。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58件,审结553件,分别上升11.38%和20.74%。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查,对于具有社会管理职权的机关、组织的行政不作为依法判决其履行法定职责,对于违法、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判决撤销或变更,为促进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件,决定赔偿1件;执结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讼案件2625件。
(四)依法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加强审级监督和再审监督工作,审结二审和再审案件2758件。对原判确有错误的,依法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原判并无不当的,依法予以维持,维护裁判的既判力。同时,实行申诉听证方式,严格再审立案审查,规范再审审理程序,提高再审办案质量。
(五)依法加强执行工作。坚持依法、文明执行,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解决执行难、防治执行乱等问题上取得了新成效。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7490件,执结17240件,分别上升3.5%和6.95%;执结标的金额20.32亿元,上升12.45%。工作中,依法运用查封、扣押、冻结和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和可执行财产,确保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同时,试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增强了当事人的风险意识,也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结合审判,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积极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和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培训,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加强法制宣传,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通过公开审理案件,使3.65万人次的旁听公民受到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依法从轻判处未成年罪犯1318人,并开展判后回访与帮教,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落实减刑、假释听证制度,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程序,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563件。探索建立缓刑犯帮教基地,促进罪犯改造。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59条,对加强社会管理产生了积极效果。
二、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认真搞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去年全市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活动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广泛组织发动,认真分析评议,积极落实整改,基本实现了‚在理论学习上有所提高,在改进作风上有所进步,在组织建设上有所加强,在制度和机制建设上有所完善,在司法能力建设上有所增强‛的教育目标。同时,正确处理好开展教育活动和做好人民法院中心工作的关系,坚持以教育活动来推进中心工作的健康发展,以中心工作的健康发展来检验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确保教育活动和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特别是通过认真整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得以解决,赢得了党委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评价。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执政为民要求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具体落实和体现。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不断丰富和完善司法为民的内容和举措。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推行文明接待,关注申诉来访中的热点问题,切实解决‚告状难‛、‚申诉难‛。全年接待来访18077人次,处理来信18170件。坚持严格执法,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探索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方式,完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和速裁机制,提高司法效率;落实《关于裁判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缩短裁判文书在送达环节的滞留时间,使当事人尽快获得公平裁判的结果,减轻当事人诉累。针对一些经济困难的群众无钱打官司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办法。全年实施司法救助的案件960件,减、缓、免诉讼费313.78万元,分别上升28.51%和49.51%。针对一些涉诉群众缺乏法律知识不会打官司的问题,普遍加强诉讼指导、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各法院均建立‚窗口接待、一站式服务‛的立案接访大厅,一些基层人民法院推行巡回审理、预约立案和开庭,有条件的人民法庭直接受理立案、实行电子签章,方便群众诉讼。
三、认真接受司法评议,深入开展专项整改。
司法评议工作是人民代表大会对司法机关开展监督的重要途径。我院对接受司法评议十分重视。在去年年初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即对该项工作作了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执法工作的意见》后,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定《关于认真接受市人大代表司法评议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接受市人大司法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在自查阶段,通过查案、召开座谈会和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努力寻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共查案4186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发放征求意见函973份。同时,坚持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即整改的,当即予以整改;不能当即整改的,确定责任人,限期予以整改,从而使一些问题及时得以改进。在集中整改阶段,针对人大代表提出意见的案件和事项,确定整改重点,逐案、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确保司法评议取得实效。对人大代表提出意见的24件案件,进行认真复查和整改,并向代表作了反馈;对案件请示、业务指导、系统考核、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通过富有成效的评议活动,全面检查了法院工作,提高了司法水平,促进了司法公正。
人大代表的司法评议,使全市法院进一步增强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改进和拓宽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渠道,健全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制度。采取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院领导走访、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主动地、经常地汇报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去年,共有667人次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邀旁听庭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议案和提案50件,且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去年,全市法院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下发《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意见》,对整改活动进行具体指导。活动中,各法院紧紧抓住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少数案件裁判不公、少数法官审判作风不佳、少数案件执行失范等问题,结合司法评议工作,认真开展整改,取得了改一点、好一片、治一线的良好效果。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促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司法能力。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人民法院长期的战略任务。去年,全市法院采取有效举措,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一)规划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根据《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精神,结合我市法院实际,制定《全市法院系统现代化建设五年规划》,明确全市法院现代化建设的长远目标,并决定自今年开始,通过五年的努力,夯实法院现代化建设的基础。这一决定,为全市法院的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加强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增强司法能力的首要之举。全市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示,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强化宗旨意识。狠抓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宏观决策能力、队伍管理能力、审判监督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完成了新一轮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真正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优化了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按照法官专业化的要求,加强司法业务培训,开展‚优秀法官、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提高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依法裁判的水平。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深入开展‚无违法违纪年‛活动。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司法腐败行为。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干警素质进一步提高,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年共有68个单位和个人立功、受奖。我院机关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模范职工之家‛、政治部和纪检组监察室分获‚全国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优秀纪检监察组织‛荣誉称号、慈溪市人民法院周巷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
(三)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坚持‚围绕审判强调研、加强调研促审判‛的工作方法,注重对法院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调查研究,并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司法决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院去年出台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请示答复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加强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在去年年底,又确定17个调研课题,分别由院领导带队,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为制定今年工作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人民法庭为重点,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建设。各法院根据省委《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向当地党委汇报,抓紧落实人民法庭机构升格和庭长配备工作,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的干部担任人民法庭庭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党员的组织关系隶属于基层人民法院党组织的要求,加快人民法庭党组织归并工作。已有21个人民法庭党支部的组织关系归口院机关党委管理。我院通过完善业务指导方式、典型案件通报等办法,加强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指导,促进基层人民法院提高司法水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顺利完成了472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并分三期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培训。自去年5月1日正式上岗以来,共有4931人次的人民陪审员参与了3043件案件的审理。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审判工作离‚公正与效率‛主题还有一定差距。一些制约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因素尚未消除,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仍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有的案件审判、执行不够及时,一些案件的处理未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法官队伍素质整体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审判任务繁重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有的法官驾驭庭审能力、适用法律能力不高,难以胜任办理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极少数法官工作作风不正,个别法官甚至以权谋私。江东区人民法院原院长戴阿福因涉嫌受贿被逮捕,严重损害了全市法院的形象,教训深刻。三是司法环境仍有待进一步改善。暴力抗法、扰乱法院庭审和办公秩序以及危害、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的事件屡有发生。去年发生暴力抗法事件20起,有12名法院干警被殴打。四是物质保障水平还需要提高。一些法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制约了建设和发展。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建设任务较重、难度较大。我们已经看到这些问题,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五、认真做好2006年工作,继续开拓法院工作新局面今年是全面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新形势下,全市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审判职能,深化法院改革,提高司法能力,狠抓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规范,夯实基层基础,为我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审判职能要进一步强化。要以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努力搞好审判和执行工作。通过司法手段,维护社会稳定,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刑事审判方面,要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特别是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努力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坚持依法惩罚犯罪和依法保障人权并重,落实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要求,真正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在民商事审判方面,要坚持主体平等原则,平等保护不同地区、不同国度、不同所有制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在行政审判方面,既要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执行工作方面,要努力在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债权到位率上下功夫,进一步缓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
(二)为民举措要进一步落实。要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并重,依法公正、高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兑现十二项司法为民承诺,继续落实诉讼指导、诉讼风险提示等十项便民制度,以及院长接待和庭、处、室负责人接访等25条具体便民举措。切实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同时,结合方便群众诉讼的实际需要,丰富和发展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
(三)司法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司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巩固司法评议和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并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司法工作的规范化。要认真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规范办案程序、规范司法礼仪、规范裁判文书、规范业外活动,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公正司法、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
(四)司法改革要进一步深化。要联系实际,循序渐进,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努力完善公正、廉洁、高效、运行良好的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依法公开审判原则,确定相关环节的公开范围和方式,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继续探索民事诉讼程序的简化审理形式,完善庭前程序,提高审判效率。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司法民主。规范案件请示工作,实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通报和分析制度,完善审判指导制度,建立健全确保统一、公正适用法律的有效方式。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对不履行执行依据所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限制出境、公告曝光等措施。改革和完善司法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制度,促进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的提高。
(五)基层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人民法院长远发展的高度,把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全市法院系统现代化建设五年规划》的统一要求,全面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人民法庭的审判、执行工作、干警队伍和物质装备建设,实现审判工作规范化、司法为民制度化、内部管理科学化、物质装备现代化的目标,夯实人民法院的基础。
(六)队伍素质要进一步提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工作。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和其他各类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继续开展‚无违法违纪年‛活动,深刻吸取反面教训,不断完善预防司法腐败的相关制度,狠抓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现代化建设新跨越做出更大的努力。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篇二
xx年上半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会以及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宗旨,大力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面推进法院改革。以开展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法官队伍建设,法院的管理层次、干警业务素质、案件的审判质量及各项工作达到质的飞跃。
一、以建设“平安**”为目标,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今年1—6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6件,审结421件,审结率为76%,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上升11%,审结率提高9%。执结案件61件,执结率为43%。
1、刑事审判工作。1—6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8件,审结25件,结案率89%。刑事案件的收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6%。共判处被告人43名,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名,十年以下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名,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5名。
2、民商事审判工作。1—6月份我院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385件,审结319件,审结率为83%。收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11%,审结率比去年同期提高9%。从案件性质分析,主要以金融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为主,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共203件,占民商事案件的53%;婚姻家庭纠纷案件94件,占25%;人身损害赔偿案件68件,占18%。在审判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强化调解疏导工作,在已审结的319件民商事案件中,其中调解结案232件,调解率达到73%。
3、行政审判工作。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执行案件26件,指导区民委规范罚款决定书,有效地推动依法治区进程。
4、执行工作。1—6月份,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3件(不含旧存18件),执结61件,执结率43%,执结标的金额33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上升26%、执结率下降26%。自今年2月,按照最高院要求,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清理积案83件,已执结积案24件,执结标的56万余元,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
5、信访接待工作。“就冲你们的态度,我说啥也不会再上访了”。今年3月的一天,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祁秀峰把一面锦旗送到院长手中后,动情的说了这样一句话。我院为切实解决当事人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改正审判工作中的疏漏,建立健全信访复查机制,有效控制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1—6月份共接待来访群众150人次,信访案件26件,通过解释、引导,使10余起有可能上访的案件处理在萌芽状态。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1—6月份共批准95起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近42万元。
6、强化审判监督力度,提高案件质量。1—6月份共受理各类再审案件8件,已审结2件(含旧存1件)。发挥人民法院内部监督机制的作用,纪检室共评查案件238件。
7、信息调研、法警工作。1—6月份共编发信息简报41条,向新闻媒体投稿被市级新闻媒体采纳17篇,有2名法官撰写调研论文2篇。法警队共完成押解和值庭17件68人次,协助执行11件,完成送达234件。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开展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干警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1、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按照最高法院和上级党委的通知精神,我院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学习教育活动规划,同时积极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班,我院五名院长、副院长参加了学习班。教育活动做到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到实处。通过教育活动达到“五个大提高”,即:司法水平大提高,办案质量大提高,调解比例大提高,执行效果大提高,群众满意度大提高;实现了“四个明显减少”,即:上访申诉明显减少,违法违纪明显减少,影响形象的事件明显减少,改判发回明显减少。
2、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根据自治区高院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法官教育规划》。利用局域网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与研讨。为促进我院信息化建设,我们利用双休日等时间组织干警学习计算机知识,先后组织干警业务学习班12次。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并为学习考试人员提供方便。
3、努力推进作风建设。今年我院借助“八荣八耻”教育活动,根据干警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问题,教育引导干警规范职业行为,恪守职业道德。树立人民法院文明办案、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培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摆正主仆位置,自觉地在工作中实现司法亲民、护民、爱民、便民和利民,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篇三
各位代表:
20xx年,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党的提出的“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加强司法公正、司法作风、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67801件,同比上升7.53%;审执结738857件,同比上升7.82%。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8160件,审执结6792件。
一、围绕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宽严相济,审理一审刑事案件39618件59398人。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和故意杀人、爆炸、绑架、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8601件13338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重刑率为35.29%;积极参与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严格按照刑法和司法解释依法审判相关案件,维护藏区安定团结。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审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重大案件739件1375人,保障市场安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92件,判处罪犯20xx人。主动开展专项审判,集中打击突出犯罪。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月”活动,集中审理、公开宣判重大毒品犯罪案件713件1254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审判,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00件1671人,依法严惩了一批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审判,促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审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518件853人。推进刑事裁判尺度统一。省法院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况,出台审理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指导文件,及时调整裁判尺度,统一犯罪数额认定标准,保证执法的严肃性。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严格减刑、假释办理程序,依法对28251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民事裁判的规则导向作用,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全省法院共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53455件,涉案金额967亿元。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理买卖、担保、交通运输。
合同。
纠纷等案件31640件,维护市场诚信原则,制裁违约欺诈;审理借贷、融资租赁、保险、票据等金融案件92857件,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金融安全;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15323件,促进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增强市场活力。省法院出台“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2个文件,加大服务大局指导力度。全省法院稳妥审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400件,支持化解产能过剩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整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2154件,保护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发展繁荣。经过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批准我省三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审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388件,充分体现平等保护原则,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维护经济平稳发展,防范经济发展中的诉讼风险和法律风险,结合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全省法院制定117项司法保障措施,提出128项司法建议。高度重视“4•20”芦山地震涉灾案件审判工作,省法院及时出台3个《意见》,指导开展涉灾案件专项审判,就妥善化解涉灾保险、财产应急征用等7类涉法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省重建办予以转发。雅安法院出台20项工作措施,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一批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灾区社会稳定。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理一审行政案件4127件,其中,在判决的1090件案件中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等282件。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建立涉工商行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土地纠纷等类型化案件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35.48%。试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确定成都中院、广安中院为试点法院,探索司法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提升行政审判效果。促进依法行政,省法院通过发布年度报告,对行政诉讼比较集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改进工作。成都等地建立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定期通报制度,绵阳将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作为干部培训教学内容。认真实施《国家赔偿法》,依法保障赔偿请求权人合法权益,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18件,决定赔偿9件,赔偿金额509.8万元。
二、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改进提升司法为民工作。
加强对涉民生权益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134件379人。我省首例判处刑罚的朱廷杰、汪永建等生产销售“地沟油”案,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法院依法从严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六年六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和八十万元。依法惩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审理我省肖家湾煤矿“8•29”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47件62人。省法院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民生权益保护的重大典型案例,扩大审判效果。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犯罪,加大罚金等财产刑适用力度,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5名责任人员被依法严惩,该公司被处罚金五十万元,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公布。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审理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138件,对140名罪犯依法予以惩处;审理婚姻继承、抚养赡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涉军案件等131266件,为32602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78.28万元,向3711名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398.28万元。胡克金拖欠20余名农民工工资12万余元,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其仍拒不支付,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全省法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司法为民大拜年”活动,通过专项审判、集中执行等方式,审执结涉民生案件10495件,为当事人兑现9.47亿元,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基层法院。在全省法院建设功能齐备的诉讼服务中心,并根据群众诉讼需求,打造类型化诉讼服务。在案件较多的中心城区,已有137个法院开通网上立案、信访、查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远程和自助式服务;在山区、边远乡村和牧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在工业园区和人口较密集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站、社区法庭、诉讼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讼机制的快速处理作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简案快审的职能作用,全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82297件,同比增长24.87%,其中,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82.70%,调解率达76.48%;积极发挥小额诉讼制度作用,减轻当事人诉累,速审速裁小额诉讼案件3062件,平均审理时间11.32天;加大督促程序适用力度,全省法院依法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731件,15日内为债权人兑现金额4651.16万元。总结推广眉山法院“诉非衔接”工作经验,引导群众选择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方式,降低诉讼成本。积极推进司法民主。确定21个基层法院试点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从基层群众中选任陪审员范围,增补592名人民陪审员,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9.93%,同比提升9.77个百分点。
三、围绕司法公信建设,大力加强公正司法。
全省法院以实施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努力提高办案质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按照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要求,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省法院受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212件,经法庭审理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79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全面落实二审普遍开庭规定。完善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推行民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全省法院二审开庭率达64.96%,同比提高9.19个百分点。尊重和发挥律师作用。认真听取辩护代理意见,省法院专门出台2个文件,进一步保障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诉讼代理权、会见权,全省196个法院设置了供律师阅卷和准备出庭工作的专门场所,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以提升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重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感受认同。充分发挥质效评估考核的导向作用,省法院定期通报案件质量评估情况,重视分析服判息诉率等反映办案质量的核心指标,引导各级法院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审判工作。省法院审判委员会新设立刑事行政、民事审判两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全委会、专委会对案件质量的指导把关作用。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2%,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案件质效保持在全国法院较高水平。切实发挥审级监督指导作用。省法院制定下发对修改后民诉法的适用指导意见,定期编发典型案例,加强案例指导;各级法院坚持对发改、指令再审案件逐案评查,梳理案件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指导、经验交流等工作。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省法院共办理刑事、民事抗诉案件572件,根据检察建议依法启动再审程序48件。
以深化司法公开促公正。全面推动执行流程公开,开通全省法院执行信息网上查询平台,189个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事务窗口,161个法院安装执行信息自助查询终端或开通查询电话,使申请执行人能够随时了解执行重要节点信息、执行工作措施和执行结果。加大庭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全省法院建成410个科技法庭,对庭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38个法院开通互联网站,72个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开展庭审网上直播、微博直播,让社会公众实时了解庭审情况。积极推行裁判文书公开,131个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让司法裁判结果更加公开透明。
以攻克“执行难”为推动,树立司法公信权威。构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工商、金融、房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实时查询。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7959件,执结155261件,标的额299.2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2.34%,同比提高7.76个百分点。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2882件,为金融机构执行兑现19.63亿元。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积案全部化解,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全国排名第一。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推广。
四、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努力提升素质能力。
全省法院坚持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着力在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司法能力方面下工夫,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发挥先进典型教育示范作用。我省剑阁县“背篼法官”郭兴利被省群教办确定为重大先进典型,全省法院以郭兴利同志为榜样,迅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开展专项治理。省法院针对“四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专项治理。对年底“立案难”、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庭审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各地法院普遍开展纪律作风巡查和明察暗访,及时整改问题,促进了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向当事人随案发放“作风、效能、廉政监督卡”,让法官办案接受当事人监督。开展对中级法院班子、队伍建设的司法巡查,专项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违规持有会员卡等问题,严肃处理违纪人员。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主动梳理在司法巡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线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去年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3件9人。
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司法能力。全省法院招录人员1207名,其中1087人充实到基层法院。结合新修改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举办25期法官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培训干警6000余人次;联合高校培训“藏汉双语”法官,组织讲师团赴彝区、藏区法院巡回授课,共培训民族地区法官1600余人次。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表彰奖励活动,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全省法院共有67个集体和383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会汇报、省政协通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情况。省法院办理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提出的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打击毒品犯罪和食品安全犯罪等方面的建议,作出工作部署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开展“代表委员走进法庭听审判”、“开门迎监督”等系列联络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7200余人次。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成都法院司法公开、内江法院文化建设、泸州法院打造“三型法院”等工作情况,使代表、委员全面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全年共走访代表、委员8500余人次。
各位代表,20xx年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对待群众的态度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司法水平不高,还存在影响司法公正高效的问题,司法廉洁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长期困扰法院的办案任务繁重、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偏远地区法院进人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法院基建历史债务依然沉重,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物质经费保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的支持和帮助下,努力加以解决。
20xx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坚持司法公正、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四项工作”为推动,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服务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围绕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七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大产业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城镇化建设等案件,为我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重点区域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以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案件。积极开展涉民生专项审判活动,为老弱病残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大力提升司法为民效果。积极推动“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有效分流。
三是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树公信,大力建设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平台,让司法更加阳光透明。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公平正义。抓好涉诉信访改革,促进在法治轨道内化解信访矛盾。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中基层法院第二批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司法廉洁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法官遴选机制。加强司法能力和法院文化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提升法官素质能力。
五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三型法院”建设,夯实司法公信根基。推进人民法庭职能创新,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就地化解纠纷的作用。稳定基层队伍,健全完善基层人才培养、激励关爱机制。深入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不断扩大基层司法民主。积极争取支持化解基层法院基建债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我省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实现“两个跨越”,谱写伟大中国梦四川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xx年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受理案件420430件,同比上升1.7%,审结404022件,同比下降1.4%,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7.5%,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7.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北京建设。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474件,判处罪犯23117人。过去的一年,一批大案要案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案件的审理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疑释惑,宣扬了法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和信任。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韩磊摔童、首都机场爆炸、梁桂山驾车冲撞24人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4529件,对168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力维护了首都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了惩戒效果,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的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98件,对536人判处刑罚,并就审判中发现的食品药品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完善。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市高级法院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评估、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9823件。一是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社会保险缴纳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对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6248件,维护了正常的用工秩序,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旅游消费中零团费、强迫购物等问题发布审理指南,全年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275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与市妇联签署《关于在全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商事案件。随着民间借贷规模的扩大,民间借贷纠纷大量增加,20xx年审结此类案件10472件,同比上升14.9%,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推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并以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向社会集中发布典型案例和裁判标准,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妥善审理涉及“新国五条”房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保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全年审结房地产案件22548件,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修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规程》,依法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21件,推动不符合首都产业政策的企业有序退出,促进了首都产业结构调整。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三是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2%。在全国首例空难赔偿案中,法院经过100余次谈话、开庭和调解,促成33名遇难者的107名家属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被告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同时促成未提起诉讼的其他22名遇难者的家属达成和解,彻底化解了纠纷。加强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的衔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院等工作,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86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
(三)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新。随着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增强。20xx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628件,同比上升9.1%。一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市高级法院制定《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文化艺术等6大行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姜颖法官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以网络公开课等方式,结合案件审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得到社会好评。二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就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判定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审结国际四大唱片公司与搜狐、搜狗音乐作品著作权系列案,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全国首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案等重大、新类型案件。在最高法院公布的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中,北京法院有16篇案例入选,数量居全国首位。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建立首家知识产权专业人民法庭——中关村法庭,试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
(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xx年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一是坚持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同时,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三是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以当事人能够感受到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一)深化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司法公开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一是建设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平台。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外,今年1月1日起,全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为实现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梳理出18类60项上网公开内容。目前,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期已投入运行,公众可查询诉讼指南等静态信息,二期正在试运行,今年6月底前将提供案件办理实时进展查询服务。三是继续深化庭审公开。在保障公民旁听庭审的基础上,加大庭审直播力度,市高级法院建立的全国首个庭审直播网每日进行庭审直播,已累计直播7527期。开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实时播报大要案审理情况,20xx年6月上线以来发布信息1335条,关注网民达到96万。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拓展参审监督形式。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1.5%,同比提高18.7个百分点,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9.3个百分点。
(二)以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为重点,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20xx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全市法院以两部新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开展全员培训,调研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一是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疑罪从无,坚持证据裁判,强化司法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年对18件刑事案件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出现因事实证据问题不予核准的情况。牢固树立程序公正、庭审中心理念,切实做到证据在法庭审理中展示、事实在法庭审理中认定、是非在法庭审理中辨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次增加了41.7%,二审开庭率提高了8.6个百分点,庭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统一司法尺度。在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市高级法院调研解决了42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意见》等配套文件12件。在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中,针对小额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等新制度,在三级法院联动调研、积累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市高级法院对历年制定的8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定有效文件239件,部分有效26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明晰了审判工作标准。同时,建立了公报制度,市高级法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实现了制度规范的公开。四是加强和规范审级监督。市高级法院和各中级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监督纠错,保障执法统一,全年审结二审案件36853件,改判1399件,发回重审995件,审结再审案件622件,改判99件,发回重审198件。
(三)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围绕“立案难”、“执行难”,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着力化解“立案难”问题。制定《关于落实司法为民规范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统一立案审查尺度,修订完善立案指引,明确了起诉材料提交标准,明确了9类常见案件需提交的证据材料,要求做到不因追求结案率年底限制立案,同时探索开展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送达,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二是着力化解“执行难”问题。在建立执行信息查询中心的基础上,与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一次完成,有效防范资产转移,提高了执行效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整合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供社会公众查询,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05条。全市法院全年执结案件95076件,执结标的额240.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6.9%,同比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讼服务。着力建设“四统一”的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实现诉讼服务机构统一。全市法院都建立专门的诉讼服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使当事人在诉讼全程中提出的各种需求都能在诉讼服务平台得到接待处理。二是实现诉讼服务内容统一。明确诉讼服务部门承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十项基本职能,使当事人在各法院都能获得大体一致的诉讼服务。三是实现诉讼服务标准统一。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工作规范。举办司法礼仪系列讲座,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从着装、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展示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四是推动诉讼服务标识统一。设置全市法院统一的诉讼服务标识,使当事人易认好找,促进诉讼服务规范化。全市法院诉讼服务机构全年开展诉讼引导58万人次、案件查询16万件次。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会有关决议,根据市人大会对市高级法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就保障辩护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院长办公会逐一研究,28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同意。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及时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全年组织调研视察活动43次,发送《北京法院法情专报》手机短信40期。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动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三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年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51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49件。市高级法院制定检察建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机制和规范,进一步落实了市人大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四是高度重视律师的作用,接受律师监督,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与市律师协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更加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推动解决律师反映的司法公开、诉讼便民、律师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论述精神,增强了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市高级法院每名院领导都到基层法院窗口单位,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向当事人发放满意度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坦诚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制定5个方面23条整改措施。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对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开展司法巡查,建立了整治“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培养高素质审判队伍。制定《首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完善优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对审判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司法辅助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实训化培养机制,选任优秀资深法官组成“法官教学师资库”,对预备法官、初任法官开展“一对一”职业训练,通过观摩庭审、现场演练、讲评研讨等方式,提升审判技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第二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三类人员,分别设定比赛项目,以比促学、以赛促训,提高了审判业务水平。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开展了学习宣传宋鱼水、姜颖、赵海、刘黎等先进典型的活动。20xx年全市法院3人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被评为首都十大青年法学家,57人被高校聘为兼职教授,涌现了一批专家型领军式人才。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考评机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修订了审判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分析解决考评中发现的审判质量问题,注重避免因追求指标数据发生强制调解、突击结案等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了考评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市委领导下,成立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化了首都审判工作格局。指定北京铁路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了审判任务压力。对市高级法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指导和审判管理能力。
(四)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遵纪守法专项教育,将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例编写成警示教育手册,编导了纪实警示教育片《折戟沉沙》,各法院院长亲自讲廉政党课,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警真正受到触动。加大审判质量评查力度,全年评查案件67716件。对窗口部门工作作风开展审务督察,将不规范行为拍摄制作成视频短片,在全市法院通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三级法院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在廉政风险较高的司法评估拍卖领域试行网络竞价拍卖。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全年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4件5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首都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的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执法不统一,有的裁判说理性不强,甚至出现了个别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权责不够统一,院庭长的指导管理方式、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机制需要改进和规范。三是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问题。
20xx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xx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落实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承担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服务首都文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房屋买卖、损害赔偿、征收补偿等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推进司法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深入调研,认真落实改革任务,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落实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明晰审判权和管理权的界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可行性,就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调研建议。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选任招录、法官任免惩戒和职业保障制度。做好涉诉信访改革相关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继续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完成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期工程,将所有案件立案、审理、延长审限、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2368语音电话、app移动平台,实现让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动态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将庭审光盘刻录系统升级为高清数字法庭,并实行数字存储,方便公众依法查阅复制。建设北京法院审判信息资源库,强化对案件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提供信息化保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加强法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人民群众更便捷、更直接地监督司法工作。
(四)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规范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确保全面公开后审判工作经得起人民群众的评判检验。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反映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辩意见,加强裁判说理,做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理由依据都充分公开。加强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统一司法尺度。加大审判质量检查力度,继续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五)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细化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工作措施,做到审判力量向基层下沉、保障机制向基层下倾、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牢固树立首都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
20xx年,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会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党的提出的“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加强司法公正、司法作风、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67801件,同比上升7.53%;审执结738857件,同比上升7.82%。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8160件,审执结6792件。
一、围绕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突出打击重点,坚持宽严相济,审理一审刑事案件39618件59398人。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理危害国家安全和故意杀人、爆炸、绑架、抢劫等重大刑事案件8601件13338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重刑率为35.29%;积极参与藏区反自焚专项斗争,严格按照刑法和司法解释依法审判相关案件,维护藏区安定团结。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审理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重大案件739件1375人,保障市场安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92件,判处罪犯20xx人。主动开展专项审判,集中打击突出犯罪。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月”活动,集中审理、公开宣判重大毒品犯罪案件713件1254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审判,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00件1671人,依法严惩了一批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开展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审判,促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审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518件853人。推进刑事裁判尺度统一。省法院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况,出台审理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指导文件,及时调整裁判尺度,统一犯罪数额认定标准,保证执法的严肃性。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严格减刑、假释办理程序,依法对28251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
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民事裁判的规则导向作用,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全省法院共审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53455件,涉案金额967亿元。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理买卖、担保、交通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31640件,维护市场诚信原则,制裁违约欺诈;审理借贷、融资租赁、保险、票据等金融案件92857件,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维护金融安全;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房地产纠纷案件15323件,促进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增强市场活力。省法院出台“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2个文件,加大服务大局指导力度。全省法院稳妥审理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400件,支持化解产能过剩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整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2154件,保护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发展繁荣。经过积极争取,最高法院批准我省三级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审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388件,充分体现平等保护原则,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维护经济平稳发展,防范经济发展中的诉讼风险和法律风险,结合审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全省法院制定117项司法保障措施,提出128项司法建议。高度重视“4•20”芦山地震涉灾案件审判工作,省法院及时出台3个《意见》,指导开展涉灾案件专项审判,就妥善化解涉灾保险、财产应急征用等7类涉法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省重建办予以转发。雅安法院出台20项工作措施,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一批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灾区社会稳定。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理一审行政案件4127件,其中,在判决的1090件案件中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等282件。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建立涉工商行政、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土地纠纷等类型化案件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35.48%。试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确定成都中院、广安中院为试点法院,探索司法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提升行政审判效果。促进依法行政,省法院通过发布年度报告,对行政诉讼比较集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提出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改进工作。成都等地建立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定期通报制度,绵阳将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作为干部培训教学内容。认真实施《国家赔偿法》,依法保障赔偿请求权人合法权益,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18件,决定赔偿9件,赔偿金额509.8万元。
二、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省法院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改进提升司法为民工作。
加强对涉民生权益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134件379人。我省首例判处刑罚的朱廷杰、汪永建等生产销售“地沟油”案,涉案销售金额200余万元,法院依法从严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六年六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和八十万元。依法惩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审理我省肖家湾煤矿“8•29”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刑事案件47件62人。省法院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民生权益保护的重大典型案例,扩大审判效果。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犯罪,加大罚金等财产刑适用力度,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5名责任人员被依法严惩,该公司被处罚金五十万元,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公布。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审理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138件,对140名罪犯依法予以惩处;审理婚姻继承、抚养赡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及涉军案件等131266件,为32602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78.28万元,向3711名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2398.28万元。胡克金拖欠20余名农民工工资12万余元,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支付其仍拒不支付,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全省法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司法为民大拜年”活动,通过专项审判、集中执行等方式,审执结涉民生案件10495件,为当事人兑现9.47亿元,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基层法院。在全省法院建设功能齐备的诉讼服务中心,并根据群众诉讼需求,打造类型化诉讼服务。在案件较多的中心城区,已有137个法院开通网上立案、信访、查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远程和自助式服务;在山区、边远乡村和牧区,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在工业园区和人口较密集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站、社区法庭、诉讼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诉讼机制的快速处理作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简案快审的职能作用,全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82297件,同比增长24.87%,其中,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82.70%,调解率达76.48%;积极发挥小额诉讼制度作用,减轻当事人诉累,速审速裁小额诉讼案件3062件,平均审理时间11.32天;加大督促程序适用力度,全省法院依法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731件,15日内为债权人兑现金额4651.16万元。总结推广眉山法院“诉非衔接”工作经验,引导群众选择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方式,降低诉讼成本。积极推进司法民主。确定21个基层法院试点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从基层群众中选任陪审员范围,增补592名人民陪审员,全省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9.93%,同比提升9.77个百分点。
三、围绕司法公信建设,大力加强公正司法。
全省法院以实施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努力提高办案质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按照新修改的刑事、民事诉讼法要求,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全省法院受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212件,经法庭审理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79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全面落实二审普遍开庭规定。完善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推行民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全省法院二审开庭率达64.96%,同比提高9.19个百分点。尊重和发挥律师作用。认真听取辩护代理意见,省法院专门出台2个文件,进一步保障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诉讼代理权、会见权,全省196个法院设置了供律师阅卷和准备出庭工作的专门场所,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以提升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重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感受认同。充分发挥质效评估考核的导向作用,省法院定期通报案件质量评估情况,重视分析服判息诉率等反映办案质量的核心指标,引导各级法院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审判工作。省法院审判委员会新设立刑事行政、民事审判两个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全委会、专委会对案件质量的指导把关作用。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82%,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案件质效保持在全国法院较高水平。切实发挥审级监督指导作用。省法院制定下发对修改后民诉法的适用指导意见,定期编发典型案例,加强案例指导;各级法院坚持对发改、指令再审案件逐案评查,梳理案件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指导、经验交流等工作。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省法院共办理刑事、民事抗诉案件572件,根据检察建议依法启动再审程序48件。
以深化司法公开促公正。全面推动执行流程公开,开通全省法院执行信息网上查询平台,189个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事务窗口,161个法院安装执行信息自助查询终端或开通查询电话,使申请执行人能够随时了解执行重要节点信息、执行工作措施和执行结果。加大庭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全省法院建成410个科技法庭,对庭审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38个法院开通互联网站,72个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开展庭审网上直播、微博直播,让社会公众实时了解庭审情况。积极推行裁判文书公开,131个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让司法裁判结果更加公开透明。
以攻克“执行难”为推动,树立司法公信权威。构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工商、金融、房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实时查询。将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7959件,执结155261件,标的额299.2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2.34%,同比提高7.76个百分点。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2882件,为金融机构执行兑现19.63亿元。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积案全部化解,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全国排名第一。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推广。
四、围绕建设一流队伍,努力提升素质能力。
全省法院坚持以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着力在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司法能力方面下工夫,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司法作风。发挥先进典型教育示范作用。我省剑阁县“背篼法官”郭兴利被省群教办确定为重大先进典型,全省法院以郭兴利同志为榜样,迅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开展专项治理。省法院针对“四风”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专项治理。对年底“立案难”、对当事人“冷硬横推”、庭审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各地法院普遍开展纪律作风巡查和明察暗访,及时整改问题,促进了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向当事人随案发放“作风、效能、廉政监督卡”,让法官办案接受当事人监督。开展对中级法院班子、队伍建设的司法巡查,专项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用车、违规经商营利、违规持有会员卡等问题,严肃处理违纪人员。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主动梳理在司法巡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线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去年全省法院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3件9人。
注重人才培养,提升司法能力。全省法院招录人员1207名,其中1087人充实到基层法院。结合新修改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开展高密度、多层次、全覆盖学习培训,举办25期法官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培训干警6000余人次;联合高校培训“藏汉双语”法官,组织讲师团赴彝区、藏区法院巡回授课,共培训民族地区法官1600余人次。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表彰奖励活动,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全省法院共有67个集体和383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4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5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会汇报、省政协通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向省人大会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民事诉讼法的情况。省法院办理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积极回应代表、委员提出的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打击毒品犯罪和食品安全犯罪等方面的建议,作出工作部署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开展“代表委员走进法庭听审判”、“开门迎监督”等系列联络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7200余人次。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成都法院司法公开、内江法院文化建设、泸州法院打造“三型法院”等工作情况,使代表、委员全面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全年共走访代表、委员8500余人次。
各位代表,20xx年全省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对待群众的态度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有的法官能力不强,司法水平不高,还存在影响司法公正高效的问题,司法廉洁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长期困扰法院的办案任务繁重、基层法院人才流失、偏远地区法院进人难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部分法院基建历史债务依然沉重,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物质经费保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的支持和帮助下,努力加以解决。
20xx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推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坚持司法公正、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四项工作”为推动,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服务保障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围绕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七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大产业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城镇化建设等案件,为我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创新驱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重点区域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以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犯罪,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案件。积极开展涉民生专项审判活动,为老弱病残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大力提升司法为民效果。积极推动“诉非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有效分流。
三是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树公信,大力建设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公开”平台,让司法更加阳光透明。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确保公平正义。抓好涉诉信访改革,促进在法治轨道内化解信访矛盾。
四是大力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中基层法院第二批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司法廉洁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法官遴选机制。加强司法能力和法院文化建设,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提升法官素质能力。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篇四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审判质效有了新提升。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49338件,办结1156751件,法官人均结案850.16件,分别比上五年上升32.86%、26.36%和30.37%;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206749件,办结199809件,法官人均结案660.94件,同比分别上升30.03%、28.67%和36.86%,均创历史新高。办案质量持续向好发展,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3.09%,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78‰,信访投诉率0.02%,同比分别下降1.08个百分点、0.52个千分点和0.41个百分点。
——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李少平副院长等领导批示肯定。市中院先后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召开的司法改革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建设“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工作机制。在中国社科院开展的20xx年度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市中院排名全国法院第一。
——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五年来,有97个集体、14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从化区法院、花都区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1453件,审结108006件,判处罪犯98603人,同比分别上升37.85%、34.89%和16.31%;其中市中院受理13411件,审结12764件,同比分别上升16.93%和12.60%。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判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罪犯19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杀人、抢劫、绑架、贩毒等罪犯20xx9人。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419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犯罪,判处罪犯20xx人。惩治扰乱医疗秩序、恶意欠薪、醉酒驾驶等新类型犯罪,判处罪犯9331人。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罪犯1674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261人。加强重大刑事案件审判,依法审结广州火车站广场“506”案、邦家公司集资诈骗案和海南省原省委、常务副省长谭力受贿案等案件。市中院刑二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落实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和宽严相济要求,对8589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直至死刑,对21959名轻微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对32名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宣告无罪。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透明,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和罚金刑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依法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依法裁定减刑假释42116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判处未成年罪犯4793人,同比减少23%。深化“羊城金不换”工程,推进市中院“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出庭、心理干预、帮教等机制,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市中院和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开展民商事和行政审判,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开展民商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01770件,审结644134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1525.8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3.25%、35.82%和185.84%;其中市中院受理117571件,审结112223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393.8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1.30%、39.11%和387.11%。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6264件,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市中院在全国率先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加强“三农”权益司法保护,一审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涉农纠纷案件49736件,市中院民事庭获评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实行医疗鉴定人出庭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审结医疗纠纷案件1318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审结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纠纷等案件73455件,维护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市中院和白云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服务绿色发展,审结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首例我省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加强涉电商案件审判,市中院成立电子商务合议庭。妥善审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金融衍生品纠纷等新型案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17971件,促进金融市场安全运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11件,化解企业债务124.3亿元,市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民安证券、广东国民信托破产案,广州亚钢、广州亚铜和广州汇集破产重整案等重大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0801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完善涉外商事审判机制,在全国涉外商事审判中率先实施专家陪审和咨询制度,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12823件,依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9909件,审结19802件,同比分别上升28.98%和30.94%;其中市中院受理8606件,审结8558件,同比分别上升67.82%和68.40%。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2063件,占15.94%,妥善审理农村“外嫁女”权益保护等行政诉讼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18347件行政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加强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审结案件245件,决定赔偿金额1608万元。配合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做好广州市行政诉讼案件移交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工作。
三、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加强执行实施工作。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60240件,办结329643件,执结标的626.0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35%、10.09%和118.99%;其中市中院受理21231件,办结20510件,执结标的103.9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23%、26.04%和42.93%。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有效整合执行实施力量。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细化执行流程节点控制,促进规范执行。完善执行财产查控机制,深化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应用,建成广州市“天平”执行查控网,实现房屋、土地、银行存款等财产集中查控。推行涉诉资产网络竞拍,成功竞拍标的58.53亿元,增值率13.08%。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等方法,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39312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0735件案件达成和解。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公布29428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名单公布以来,2399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天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依法惩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限制消费93702人、限制出境716人、罚款253.5万元、司法拘留1363人,对拒不执行裁判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9人,并已对43人判处刑罚。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司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审核,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探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突出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能。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增选人民陪审员151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112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6.8%。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责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完善法官职业保障,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
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员额法官的遴选标准、方式、程序和选任要求,选任首批员额法官1069名。推进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全市法院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1788名,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形成较科学的配置比例,提升整体办案效能。最高法院推广我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经验。
推动设立南沙自贸区法院。积极争取支持,推动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加强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商事调解中心建设,搭建自贸区民商事纠纷立体化多元纠纷解决平台,服务自贸区发展。
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审限管理。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析机制。强化审判监督,审结二审案件114118件,改判、发回重审11049件;审结再审案件1279件,改判、发回重审436件。
五、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公告送达、网上阅卷等机制。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一对一”人工服务,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答复信息380685条,群众满意率98%。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率97.68%,居全国前列。在全省率先开通审务通、律师通,为当事人、律师提供移动式便捷诉讼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当事人提供律师服务。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开庭审理、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法院”。完成280个数字法庭改造,建成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2157件,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予以广泛报道。实行裁判文书公开,累计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39569份,居全国法院前列。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行执行日志机制,实现执行案件流程全公开。加强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加强司法新闻宣传,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市中院连续五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调解工作,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29888件。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对接,全市法院建成诉前联调工作室、工作站143个,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21030件,标的29.52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95.75%。推进涉诉信访化解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第三方参与信访案件化解机制,实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规范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32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445万元。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先后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诉前联调、司法公开、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工作,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仲裁司法审查、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民事行政执行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配合市人大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集中视察等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市中院主办代表书面建议25件,并及时向市人大会报告办理情况。市中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加强联络工作,通过主动汇报法院工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座谈、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1593人次。市中院柯元平同志获评全国法院联络工作先进个人。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健全沟通机制,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走访接待政协委员207人次,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办理政协提案15件,提高接受民主监督的效果。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抗诉的案件,市中院受理278件,办结27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71件。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市中院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认真接受司法监督员、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引导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法治理念,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法官轮训、审判业务专家培养、与法学院校双向人才交流等机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举办法官论坛、“穗法学堂”活动,市中院举办各类培训123期15820余人次。加强调研工作,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获奖论文数量占全省50%以上。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官法治信仰,塑造职业人格。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广泛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挺纪在前,建立廉政监察员、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谈话提醒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拓宽举报受理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法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率呈下降趋势。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提升办案水平。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沟通,协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中心法庭、巡回办案点和法官社区工作室布局。南沙区法院南沙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区法院吕田法庭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法院司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的五年,是办案质量效率显著提升的五年,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信任和支持。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促进人民法院事业发展,必须做到五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坚持担当精神,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常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破解工作难题;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过去五年广州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努力的结果,更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部分案件办理效率偏低,有的案件存在超审限问题,与群众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管理监督、法官职业保障等需进一步完善;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个别干警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完善的关键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为推动我市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电信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广州建设。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充分运用审判大数据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案质效。
(二)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组建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深化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优化办案辅助机制。加快推进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率先实现诉讼制度创新。开展审判效率机制改革,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积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质效,确保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健全职业保障,保障法官依法公正履职。推进南沙自贸区法院建设。
(三)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强化“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建设电子法院、智慧法院,提升审判和诉讼服务水平。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强化司法公开理念,深化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创新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改进法院工作。
(四)进一步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执纪监督,从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永远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代表审议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广州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篇五
(一)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买践,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两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件,结案件,结案率%。共判处各类犯罪分子xx名,没有发生超审限和超期羁抑案件。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顺利审结了案、案等一系列在全区有影响的案件.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成功审结了案,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的高度赞扬。吸取外地经验,把协调机制引入行政审判之中,既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成.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大非诉行政执行力度共受理件.结案率%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就计划生育、道路规划拆迁、非法占地建窑等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有力地配合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并为全区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4加大执行力度,力克“执行难”。认真贯彻党中央号文件精神,加大执行力度、讲究执行艺术、规范执行行为。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件,执结件,执结率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x万元,执行工作始终处于全市法院前列。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探索出公告执行、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发放债权凭证等行之有效的方式,采用“早出击、晚突击、节假日搞袭击”的方法,力克“执行难”。建立健全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款物管理办法》等执行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审判监督工作。认真审查处理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实施中诉听证制度,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申诉难”问题。共受理审判监督案件件,结案率%。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对确有错误案件依法予以纠正。通过深入细致的审判监督工作,维护了公正裁判的既判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以“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认真组织专项活动。结合法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扎买有效地开展了“制度建设年”活动、“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基层建设年”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等。这些活动的全面铺开和深入进行,着力解决了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度建设年”提出以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制定完善了多项规章制度,并印制成册下发每位干警,买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工作格局;“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从端正执法思想、工作作风、审判活动、学习生活等入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规范法官行为、塑造法官形象;“基层建设年”注重加强法院工作基础,加快推进“两庭”建设步伐,目前审判综合大楼已经开工莫基,法庭已建成投入使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端正了广大干警的执法理念。
2、狠抓干警教育培训。制定实施了《干警学习培训计划》,法官进级晋职均参加省法官学院的培训学习,鼓励干警考研读博,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并对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举办各类审判业务、研讨会、专业技能培训会,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和买际效果。在工作任务重、人员力量少的晴况下,专门批准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离岗学习,其中有xx名同志通过了司法考试。教育培训工作,为法院长远发展培养储备了优秀人才,使全院千警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理解运用法律能力明显增强。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认真落实党风康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实行廉政保证金制。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篇六
上半年,我院在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和十届全国人大会议)确定的政法队伍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以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面推进法院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
今年上半年,我院全面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99件,其中受理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1084件,审结840件,审结率为77.5%;受理执行案件(含旧存)1215件,执结728件,执结率为60%。
(一)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刑事案件74件116人,审结73件11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34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80人。在刑事审判中,继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惩抢劫、故意伤害、绑架、q####j、流氓团伙犯罪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维护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共审结上述案件49件86人,占刑事案件审结数的67.1%。上半年,我院还依法及时地审判了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案,被告人翁志诚在2002年间,从广州运回并到莆田市区多处居民住宅区散发传播“”图书小册子700多册、光盘200多张,并张贴“”标语,我院以翁的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维护了国家安全和辖区社会稳定。同时,为了维护辖区的执法环境,上半年我院依法对3件3人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审判,有力地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执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我院注重加强对赃款赃物追缴和对被告人适用财产刑,绝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任何便宜。上半年我院对所有侵犯财产、犯罪后未退清赃款赃物的犯罪分子判决继续追缴其非法所得;对41件73名被告人判决并处罚金。今年上半年,我院刑事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
(二)及时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上半年,我院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1008件,已审结761件,审结率为75.8%。从案件性质分析,主要以金融借贷纠纷、离婚和解除非法同居、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相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为主,其中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共有274件,占民商事案件数的27.3%,居首位,其次分别为离婚和解除非法同居案件有249件,占了民商事案件数的24.8%;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169件,占16.8%。针对民商事案件的特点,审判人员能够认真审理,注重审判的实际效果。我院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能够妥善处理,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同时对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等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及群体性纠纷案件,注重做好调解工作,共审结上述案件314件,调解结案156件,调解率达49.7%,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上半年我院能够及时审理好各类借款合同等金融纠纷案件,共审结上述纠纷案件247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在对买卖合同纠纷、工程承包纠纷等案件的审理中,我院注重引导市场经济参与者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提倡诚实信用的良好商业道德,从而保障正常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上半年共审结上述案件77件。
(三)积极稳妥地审理好行政案件。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件,均已审结。我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能够认真分析案件的具体成因、社会影响,严格执行法律,做到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从上半年开始我院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合法化。共审查受理行政非诉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31件,其中裁定不予执行3件,行政机关撤回执行申请6件,已执结12件,执行标的额23万余元。对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院及时作出司法建议,上半年我院共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件,均为相关行政机关采纳。
(四)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半年共新收执行案件647件,旧存568件,执结728件,其中实执结341件,发放债权凭证338件,非诉审查等计49件,另中止57件。为了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调整充实了执行庭干警,对6名执行人员进行调整,并对执行庭干警进行分组,共分成3个执行小组,调整后的执行力量明显增强。同时加强对执行人员的执行纪律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三个办法”和省法院制定的《关于执行中委托拍卖工作的若干意见》及补充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及时制定了《秀屿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暂行规定》,严格规范执行人员与拍卖、评估等机构的关系;为了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我院制定公布了《秀屿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承诺书》,对执行工作作出六项承诺。通过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案件“久拖不执”、“暗箱操作”和“背后交易”等现象,有效地保护了申请人、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年初,我院根据辖区执行案件的特点,从元旦开始至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了执行大会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3月份,区人大召开了全区宣传贯彻全国人大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解释》大会,我院以这次大会为契机,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促进执行工作的开展。平时执行干警采用110式的机动执行方式,早出晚归,下乡村、驻海岛,对申请人提供了被执行人住处或财产下落的,均能及时出警,措施到位,保证不因法院的原因致使执行不能。上半年共出动干警500多人次,共查封财产35宗,拍卖、变卖财产10宗。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申请人,实行拘留、罚款,共拘留、罚款121人。
(五)加强立案、信访接待工作。今年初开始,我院在立案、信访接待工作方面实行“三个零”做法,并积极推行“八个一”的爱民便民工作作风,取得了实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我院坚持每天由审判监督庭安排专人在办公楼大厅信访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及时接受群众咨询和信访,信访接待工作保证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20人次,处理各类来信25多件;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老弱病残者诉讼开辟“绿色通道”法律服务,上半年共为5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赡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缓、减、免诉讼费近2万元。在立案方面推行半小时立案制、“电话、传真”立案法,方便群众参加诉讼。上半年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我院还对一起涉案金额7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通过采取措施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了义务。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司法公正与社会效果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常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到发案地就地巡回开庭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上半年共下乡巡回开庭24件,送法下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埭头法庭选择了南日镇一非法基金会遗留下来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上岛进村进行现场开庭,通过案件的审判,以案释法,教育农村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同时,我院还经常利用审判工作优势深入乡镇指导调解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上半年共为辖区乡镇、学校举办各种法律知识讲座6场次。如今年初民一庭庭长柯黎鸣为区里举办的妇女主任培训班讲授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今年3月6日、5月22日,忠门法庭分别组织了审判人员到湄洲岛、忠门镇为镇、村调解主任、治保主任举办了新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培训;4月12日,忠门法庭又组织干警到东埔镇,与该镇司法所干部共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自今年3月份起,我院黄院长、姚副院长应邀为莆田市干部进修学校开办的公务员wto知识和依法行政培训班讲授行政诉讼相关知识和制度,提高公务员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位代表: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中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支持指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法治思想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诚履职尽责,奋力追赶超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丰硕,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圆满收官,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市实现”十三五”规划、”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六年受理各类案件万件,结案万件,分别比前六年上升x%和xxx.x%。万件,万件。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万件,万人。坚决贯彻党***”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全市法院迅速掀起专项斗争强大攻势,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杨武学、把持基层政权的文社基等xx案xxx名涉黑罪犯受到严惩,借民间借贷之名做”套路贷”之实的xx、横行乡里危害群众生活安宁的xx等xx案xxx名涉恶罪犯被判处,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彻底摧毁,基层政权得到巩固,社会治理能力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临渭法院被表彰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建立健全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等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持续巩固。坚决推进反腐败斗争,xx等xxx案xxx名职务罪犯被判处刑罚,市中院审结的xx行贿贪污案分别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审判执行典型案例和《xx省职务犯罪审判白皮书》,xx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坚决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在xx景区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的xx等一批罪大恶极的罪犯被判处死刑。坚决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xxxx名”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涉财罪犯受到从严从快惩处。坚决落实人权司法保护,对xxx名未成年人判处非监禁刑,对xxxx名认罪认罚的罪犯从宽处理,万名罪犯减刑或假释,对xx名罪犯予以特赦,市中院少年审判庭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依法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面落实民法典,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市法院六年审结民商事案件万件。坚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稳妥审结买卖、万件,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加强破产企业司法救治,通过破产重整,使”xx”等一批困境企业重获新生,x。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x法院破产案件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坚持防范与化解风险并重,积极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贷纠纷x.x万件,弘扬守约诚信,惩戒违约失信。坚持保护创新激励创造,审结知识产权纠纷xxx件,市中院审结的xxx公司诉xx公司商业诋毁纠纷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坚持民生司法保护,快审快结追索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纠纷xxxx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服务扶贫脱贫,妥善处理涉农涉贫案件xxxx件,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坚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万件,调撤率为%,xx法院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坚持保障强军战略,及时审结涉军案件xxxx件,建成”两站一中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诉讼外服务大格局不断完善,市中院涉军维权工作多次受到中部战区、省委、省政府和最高法院表彰。
依法加强司法审查,着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市法院六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xxxx件。与市检察院、司法局联合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坚持裁判和协调相结合,妥善解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涉众型案件xxxx件,裁定准予执行非诉行政案件xxx件,为秦岭北麓问题集中整治、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积极参与”蓝天保卫战”,及时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xxx件、检察公益诉讼案件xx件,努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韩城法院成立黄河生态保护巡回法庭,与山西河津法院签订《区域司法协作备忘录》,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每年报送《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促进法治政府”六大工程”和示范创建活动落地落实。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的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意识明显增强。xxxx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xx.x%,同比上升xx个百分点。华州法院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得到政府支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xxx%。
依法保障胜诉权益,着力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执行难”顽疾亮剑,破除阻碍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万人,万人,万件,执行到位x亿元。坚决落实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建立了由xx个单位组成的联动机制,市人大审议通过《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各部门配合”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全市法院攻坚克难,打通查人找物、财产变现、协同联动、精准惩戒、打击拒执等方面堵点,建立了统一管理体系,加强了监督管理,强化了财产查控和联合惩戒,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执行难”突出问题基本解决,市中院、xx等x个法院被表彰为全省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强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一个中枢、两个维度、三类团队”运行模式,财产处置全部实现网络拍卖,执行质效稳步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持续巩固。xxxx年全市法院执结案件x.x万件,执行到位亿元,较xxxx年分别增长x%、%,xx等与xx矿业合作探矿采矿合同纠纷执行案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审判执行典型案例。
二、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持续优化诉讼服务。
审判管理更加有力。修订完善案件质量管理制度,狠抓”五个环节”,严把”三个关口”,审判管理规范高效。全面复查xx年来的减刑、假释、万件,完成整改。定期召开审判管理会议,实行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和蹲点督导,加强监督考核,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实现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xxxx年,,居全省法院第x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个百分点;法官人均结案xxx件,同比多结xx件;生效案件发改率、民事案件调撤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司法服务更加贴心。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十大诉讼服务信息平台全面运行,诉讼费实现微信、支付宝等多渠道缴纳,xxxx年全市法院网上立案xxxx件,跨域立案xxx件,电子送达法律文书xx.x万件,”xxxxx”诉讼服务热线查询xxxx人次,网络庭审xxx件次,”数据跑路”为群众诉讼提供了便捷。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引入律师、专业调解委员会进驻诉讼服务中心,与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建立涉诉信访互动化解机制,与市司法局协作构建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市法院”网络调解平台”入驻调解组织xx个,万件,线下线上并行的调解机制不断深化,为当事人提供了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市中院六年向xxx案xxx名特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xxx余万元,减缓免诉讼费xxxx余万元,司法人文关怀充分彰显。
司法公开更加深化。全面加强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全市法院六年网上公开裁判文书万份,网络直播庭审xxxx件,万条,访问量达xxxx余万次,司法鉴定实现网上办理一体化,审判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扎实推进宪法法律”九进”活动,举办”院长讲办案故事网络视频大赛”,坚持每月在市广播电台《环境热线》接受群众咨询,与市电视台联合制作《法治xx》节目xxx期,拍摄的微电影《贪婪的黑洞》《迟来的新房钥匙》在全国全省获奖,xx等人买卖他人社交平台账号案被《中国法治故事书》收录,市中院被表彰为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多次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表彰。
三、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着力增强发展动能。
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推进。稳步开展员额制改革,组建办案团队,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得到加强。全市法院现有员额法官xxx人,均在一线履行审判职责。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审判组织权责清单,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职能,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制约有效、监督到位、权责统一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更趋成熟。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万件,占结案数的%。
综合配套改革协调推进。严格落实员额法官遴选、退出、补选机制,加强职业保障,全市法院六年遴选员额法官xxx人、退出xx人、恢复x人,择优选升二、三、四级高级法官xx人,其他法官晋级xxx人。科学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全市法院现有法官助理xxx人、聘任制书记员xxx人、司法警察xxx人、司法行政人员xxx人,以法官为主体,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其他行政人员为辅助的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全面建立。认真贯彻人民陪审员法,细化陪审规则,建立四项机制,全市人民陪审员六年参审案件万件,占一审结案数的%,司法民主不断加强。澄城法院、富平淡村法庭被确定为全省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示范单位。
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扎实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有罪的人受到依法判处,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市法院对涉嫌抢劫罪的官跃进、涉嫌诈骗罪的袁留保等x案x人宣告无罪。积极开展”速调裁审”机制改革,”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简案快办、难案精审”的案件繁简分流办理格局基本形成,审判效率全面提升,市中院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被表彰为全市优秀改革创新案例。全市法院六年速裁万件,天,比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一半以上。
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一体推进,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富平法院被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始终把业务能力建设作为重点。持续打造”学习型”法院,坚持提升专业素养与增强审判能力相结合,承办全省刑事法学会年会,开办”青年法官论坛”,依托”东府法官学堂”,邀请专家举办实务讲座,组织干警研讨疑难案件,加强民法典学习培训,队伍学习调研能力、法律理论水平不断提升。六年来,市中院举办”青年法官论坛”xx期、”东府法官学堂”xx期、专题讲座xx期,法官干警参加各类培训xxx期,每年对员额法官全部轮训;全市法院完成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参阅案例xxx篇,xx篇获奖,x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xx智慧”。
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抓在手上。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重点岗位、要害部门监督,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定《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落实基层法院院长履职约谈制度,强化执纪问责,全市法院六年党纪政务处分xx人次、诫勉谈话xx人次,司法作风持续好转。制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月报告和督查倒查制度,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聚焦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市中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处分xx人次,整改顽瘴痼疾xxx条,制定正风肃纪、制约监督、为民服务、交流轮岗四个方面xx项制度,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全面推进法院工作。
不断增强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协专题汇报司法体制改革、基本解决执行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加强”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工作,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中院六年办结代表建议x件、委员提案xx件,形成《案件移送若干问题规定》《典型案例发布制度》等,对提升审判质效、深化司法为民起到了积极作用,多次被表彰为代表建议办理和提案承办工作先进单位。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方位多途径发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信息,举办法院开放日,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人民群众了解、支持、监督法院工作的渠道进一步畅通。
各位代表,xxxx年以来,全市法院和全市经济社会一样经历了攻坚克难、持续发展的历程。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审判执行任务日益繁重;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触及司法制度体系变革;新冠疫情反复波动,对审判工作带来冲击。这六年,广大法官干警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团结一心,戮力前行,审判任务圆满完成,司法改革全面推进,业务能力不断增强,诉讼服务更加亲民,审判信息化全面应用,司法服务脱贫攻坚坚强有力,市中院审判大楼即将竣工,全市法院xxx个集体、xxx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市中院先后三年被市委、市政府考评为优秀单位,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些成绩和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和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回顾六年的发展历程,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人民法院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砥砺前行;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边”,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持之以恒为民办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人民法院工作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只有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创新,驰而不息加强队伍建设,人民法院工作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服务保障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法官干警的政治素养和服务意识还需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司法的需求日益增长,法院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还需提升;案件数量持续新高的形势严峻,法官办案压力大任务重,保障服务履职还需加强。对此,我们将持续努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和******来x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法院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不断落实司法为民,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为谱写xx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重要的一年,全市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学习贯彻******精神,更加自觉践行初心使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深刻把握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公正司法的忠诚捍卫者。全面落实《中国***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深入开展”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团结向上、奋发有为的强大动力,推进审判工作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争创一流法院。
二是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xx高质量发展。依法惩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新型网络犯罪、职务犯罪,从重从快打击多发性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动平安xx建设。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推进和谐美丽xx建设。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加强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报送工作,推进法治xx建设。加强执行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推行执行团队化模式办案和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落实善意文明执行,推进诚信xx建设。
三是持续深化司法为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完善家事审判制度,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审判方式人性化。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持续加强涉军维权案件审判和诉讼外服务,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不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和诉讼服务。不断拓展司法公开范围,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积极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促进全民守法。
四是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断优化审判管理机制,完善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相统一的科学评价体系,强优势补短板,确保审判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落实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职能,不断完善规范高效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深入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全面推进刑事、行政案件繁简分流,不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改革成效。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设更高水平智慧法院。
五是全面从严治党管院,努力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健全法官培训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定期轮训机制,分类开展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能力培训,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持续整治顽瘴痼疾,保障依法履行职责,提升法官干警职业尊荣感、使命感。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服务保障xx高质量发展,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为民初心,牢记法治使命,凝心聚力,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篇八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审判质效有了新提升。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49338件,办结1156751件,法官人均结案850.16件,分别比上五年上升32.86%、26.36%和30.37%;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206749件,办结09件,法官人均结案660.94件,同比分别上升30.03%、28.67%和36.86%,均创历史新高。办案质量持续向好发展,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3.09%,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78‰,信访投诉率0.02%,同比分别下降1.08个百分点、0.52个千分点和0.41个百分点。
——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李少平副院长等领导批示肯定。市中院先后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召开的司法改革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建设“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工作机制。在中国社科院开展的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市中院排名全国法院第一。
——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五年来,有97个集体、14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从化区法院、花都区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1453件,审结108006件,判处罪犯98603人,同比分别上升37.85%、34.89%和16.31%;其中市中院受理13411件,审结12764件,同比分别上升16.93%和12.60%。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判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罪犯19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杀人、抢劫、绑架、强奸、贩毒等罪犯9人。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419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犯罪,判处罪犯人。惩治扰乱医疗秩序、恶意欠薪、醉酒驾驶等新类型犯罪,判处罪犯9331人。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罪犯1674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261人。加强重大刑事案件审判,依法审结广州火车站广场“506”案、邦家公司集资诈骗案和海南省原省委、常务副省长谭力受贿案等案件。市中院刑二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落实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和宽严相济要求,对8589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直至死刑,对21959名轻微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对32名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宣告无罪。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透明,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和罚金刑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依法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依法裁定减刑假释42116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判处未成年罪犯4793人,同比减少23%。深化“羊城金不换”工程,推进市中院“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出庭、心理干预、帮教等机制,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市中院和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开展民商事和行政审判,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开展民商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01770件,审结644134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1525.8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3.25%、35.82%和185.84%;其中市中院受理117571件,审结112223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393.8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1.30%、39.11%和387.11%。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6264件,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市中院在全国率先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加强“三农”权益司法保护,一审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涉农纠纷案件49736件,市中院民事庭获评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实行医疗鉴定人出庭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审结医疗纠纷案件1318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审结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纠纷等案件73455件,维护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市中院和白云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服务绿色发展,审结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首例我省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加强涉电商案件审判,市中院成立电子商务合议庭。妥善审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金融衍生品纠纷等新型案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17971件,促进金融市场安全运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11件,化解企业债务124.3亿元,市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民安证券、广东国民信托破产案,广州亚钢、广州亚铜和广州汇集破产重整案等重大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0801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完善涉外商事审判机制,在全国涉外商事审判中率先实施专家陪审和咨询制度,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12823件,依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9909件,审结19802件,同比分别上升28.98%和30.94%;其中市中院受理8606件,审结8558件,同比分别上升67.82%和68.40%。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2063件,占15.94%,妥善审理农村“外嫁女”权益保护等行政诉讼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18347件行政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加强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审结案件245件,决定赔偿金额1608万元。配合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做好广州市行政诉讼案件移交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工作。
三、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加强执行实施工作。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60240件,办结329643件,执结标的626.0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35%、10.09%和118.99%;其中市中院受理21231件,办结20510件,执结标的103.9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23%、26.04%和42.93%。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有效整合执行实施力量。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细化执行流程节点控制,促进规范执行。完善执行财产查控机制,深化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应用,建成广州市“天平”执行查控网,实现房屋、土地、银行存款等财产集中查控。推行涉诉资产网络竞拍,成功竞拍标的58.53亿元,增值率13.08%。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等方法,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39312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0735件案件达成和解。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公布29428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名单公布以来,2399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天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依法惩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限制消费93702人、限制出境716人、罚款253.5万元、司法拘留1363人,对拒不执行裁判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9人,并已对43人判处刑罚。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司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审核,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探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突出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能。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增选人民陪审员151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112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6.8%。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责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完善法官职业保障,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
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员额法官的遴选标准、方式、程序和选任要求,选任首批员额法官1069名。推进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全市法院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1788名,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形成较科学的配置比例,提升整体办案效能。最高法院推广我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经验。
推动设立南沙自贸区法院。积极争取支持,推动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加强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商事调解中心建设,搭建自贸区民商事纠纷立体化多元纠纷解决平台,服务自贸区发展。
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审限管理。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析机制。强化审判监督,审结二审案件114118件,改判、发回重审11049件;审结再审案件1279件,改判、发回重审436件。
五、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公告送达、网上阅卷等机制。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一对一”人工服务,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答复信息380685条,群众满意率98%。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率97.68%,居全国前列。在全省率先开通审务通、律师通,为当事人、律师提供移动式便捷诉讼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当事人提供律师服务。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开庭审理、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法院”。完成280个数字法庭改造,建成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2157件,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予以广泛报道。实行裁判文书公开,累计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39569份,居全国法院前列。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行执行日志机制,实现执行案件流程全公开。加强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加强司法新闻宣传,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市中院连续五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调解工作,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29888件。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对接,全市法院建成诉前联调工作室、工作站143个,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21030件,标的29.52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95.75%。推进涉诉信访化解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第三方参与信访案件化解机制,实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规范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32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445万元。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先后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诉前联调、司法公开、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工作,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仲裁司法审查、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民事行政执行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配合市人大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集中视察等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市中院主办代表书面建议25件,并及时向市人大会报告办理情况。市中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加强联络工作,通过主动汇报法院工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座谈、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1593人次。市中院柯元平同志获评全国法院联络工作先进个人。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健全沟通机制,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走访接待政协委员207人次,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办理政协提案15件,提高接受民主监督的效果。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抗诉的案件,市中院受理278件,办结27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71件。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市中院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认真接受司法监督员、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引导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法治理念,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法官轮训、审判业务专家培养、与法学院校双向人才交流等机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举办法官论坛、“穗法学堂”活动,市中院举办各类培训123期15820余人次。加强调研工作,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获奖论文数量占全省50%以上。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官法治信仰,塑造职业人格。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广泛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挺纪在前,建立廉政监察员、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谈话提醒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拓宽举报受理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法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率呈下降趋势。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提升办案水平。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沟通,协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中心法庭、巡回办案点和法官社区工作室布局。南沙区法院南沙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区法院吕田法庭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法院司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的五年,是办案质量效率显著提升的五年,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信任和支持。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促进人民法院事业发展,必须做到五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坚持担当精神,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常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破解工作难题;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过去五年广州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努力的结果,更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部分案件办理效率偏低,有的案件存在超审限问题,与群众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管理监督、法官职业保障等需进一步完善;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个别干警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完善的关键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为推动我市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电信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广州建设。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充分运用审判大数据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案质效。
(二)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组建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深化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优化办案辅助机制。加快推进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率先实现诉讼制度创新。开展审判效率机制改革,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积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质效,确保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健全职业保障,保障法官依法公正履职。推进南沙自贸区法院建设。
(三)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强化“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建设电子法院、智慧法院,提升审判和诉讼服务水平。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强化司法公开理念,深化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创新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改进法院工作。
(四)进一步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执纪监督,从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永远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代表审议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广州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篇九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县法院坚持县委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在县政府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履行审判职能,改进司法作风,不断提升办案效果和服务水平,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857件,审结3382件,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4.4%和7.5%,法官人均结案81件,同比增长1.3%,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均高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受案数量创近5年历史新高。
一、加强执法办案,彰显司法担当。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2xx件,结案200件。开展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和危险驾驶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审理相关案件28件32人,有力震慑此类违法犯罪发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xx8名初犯、过失犯适用了拘役、缓刑,对xx名未成年被告人给予了从轻或减轻处罚。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2560件,结案2264件。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安置等案件694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涉农案件审理,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纠纷等案件xx7件,服务新农村发展,为“两大平原”改革试验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受理行政案件10件,结案10件。针对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多发的特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行使裁量权。切实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增强办案效果。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934件,执结775件。适时采取“执行到期债权”、“以物抵债”、“公告敦促执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多种执行方式,维护申请人合法权利。针对拒不执行判决且严重影响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5件执行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坚持协调平衡原则,找准利益共同点,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全年通过和解、自动履行执结案件382件,占总执结数的49.3%。
二、规范监督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强化责任意识。按月召开审判核心指标通报分析会,对各业务部门、审判人员实行审判质效评估,及时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通报中的统计图表设计,全面、直观反映部门及个人指标完成状况,并形成公示板公开展示,激发干警工作热情。
——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法律文书签发规定》、《卷宗移送交接规定》等制度,提高审判流程监管规范性。实行司法统计数据月检查制度,建立全院年度未结、新收案件登记表,与当月报结裁判文书逐一比对销号,提升司法统计数据管理的规范性。
——强化陪审工作。顺利完成“倍增计划”要求,在全县各行业增选68名人民陪审员,并均已通过人大任命。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行“一般案件随机抽取、特殊案件分类抽取”的管理模式,依法保障其参审和监督权利,提高审判效率,我院全年一审案件陪审率为83%。
——强化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事项,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定期举办庭审观摩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评议,全年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2次,庭审观摩活动4次。定期发放便民联系卡和征求意见函,设立宣传栏和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方便当事人沟通和反映情况,广泛接受监督。
三、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推进司法公开。严格落实市中院“七项承诺”要求,充分利用嫩江法院网、、电子公告屏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各类审判流程信息。全面推进审务公开,全年公开上传庭审录播案件43件,上传各类裁判文书623件,生效裁判文书实际上网率70.27%。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惩戒,共计对170人或单位予以信用曝光。
——规范信访接待流程。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在立案大厅放置信访接待告知牌,载明本周工作日负责接待的院领导姓名、职务及分管工作,方便当事人合理选择时间,增强接待工作针对性和便捷度。全年通过“院长接待日”平台共接待来访群众369件578人次,回复答复率100%。
——完善便民服务渠道。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更好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完善嫩江法院网,建立嫩江法院官方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机制,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强化诉讼便民指导,与嫩江镇辖区xx个居民服务社区建立“一对一”互援互助机制,方便第一时间化解纠纷。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结合“法官五进”活动要求,深入辖区村屯、企业、社区、校园等场所进行以案说法、走访宣讲活动17次,开展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防法、安全驾驶等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5次,编写制作《便民诉讼指南》、《安全驾驶宣传图册》等资料,免费向诉讼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发放,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四、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群众路线教育。按照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一部署,圆满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期间深入县辖区xx个乡镇、重点企业等开展意见征集活动,向全县基层发放征求意见表300余份,征集各类意见建议40余条,根据意见建议内容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和修订各类制度17项,完成整改内容31项,法院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制定完善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范围标准、车辆使用程序和日常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简化各类会议活动安排,严格发文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全院印发文件数量大幅下降。加强对干警审判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检查、抽查力度,对检查情况实行定期通报,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优化法院队伍结构。顺利完成了全省审判人员统一招录和聘用人员的自主招录工作,通过向社会购买审判辅助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速录员及安保人员,案多人少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各位代表,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干警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全院整体审判指标完成情况不够均衡;个别法官审判经验不足,群众工作能力不强,与人民群众要求仍有差距;少数法官业务知识更新不够及时,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需要。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和司法公开,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为实现嫩江加快转型、科学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提升审判质效。坚持审判第一要务原则,加强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着力解决庭审作风、审理程序、裁判文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执行积案的专项清理活动,综合运用财产申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制度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
二是更加注重推进司法公开。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做好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查询咨询等诉讼服务。加大“阳光司法”力度,依法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健全民意沟通和反馈机制,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措施,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更加注重强化自身建设。以“三严三实”为工作标准,扎实改进司法作风。组织开展各类业务技能专项培训,及时更新学习内容,优化干警知识结构,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更加注重制度管理落实。做好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明确诉访分离的标准,严格涉诉信访终结程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审判责任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机制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各位代表,面对发展的新起点、改革的新课题、社会的新期待,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支持、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新嫩江做出更大贡献。
《工作报告》有关名词解释。
审判质效核心指标:指市中院针对基层法院的审判考核体系中,反映公正、效率、效果的21项审判数据指标。
以物抵债:指在执行过程中以被执行财产折价交给申请执行人,以抵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指将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通过全国统一的名单库在互联网公开,或通过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公布,将失信信息数据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等定期通报,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xx年5月,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提出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确立2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力争将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人左右。
法官五进:指法官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广泛搭建沟通平台,主动提供司法服务。
诉访分离:指凡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人民法院对有关涉诉信访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进入诉讼程序依法进行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再启动复查程序。
五全调解:即全员调解、全流程调解、全领域调解、全系统联动调解、全社会联动调解。
附嫩江法院20xx年践行“七项承诺”情况。
20xx年,我院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全面履行市中院提出的关于做好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判后答疑、巡回审判、司法建议、司法公开、便民诉讼“七项承诺”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百姓安居乐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开展诉前调解。将立案庭作为诉前调解工作主要职能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调解范围进一步明确,仅就当事人双方无争议的婚姻家庭类案件及标的'额较小的债务纠纷案件进行调处,对有恶意诉讼或转移财产可能、涉案标的较大或诉请事实相对复杂的案件,一律转入正常诉讼程序。全年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43件,仅2件申请法院执行,效果较好。
——开展诉调对接。积极推进“五全”调解模式,将全程调解、优先调解贯穿在民事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坚持立案时、庭审前、庭审中、判决前均进行调解工作,不断推进人民调解、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调解机制的建立。全年民商事案件共调解结案594件,调解率24.06%,调解案件申请执行107件,申请率为18.01%,无一件申诉申请再审或进入再审程序。
——推进判后答疑。对所有普通程序判决结案的案件,均逐案开展判后答疑工作。结合案件宣判程序及当事人存疑内容进行辨法析理,答疑解惑。凡涉及当事人债务纠纷需要计算债务利息的,在判决书后附详细的利息计算明细,载明计算方法和计算时间,使债务数额确定方法一目了然。对于部分疑难案件,详细说明所适用法律条款的相关内容,避免因裁判说理不透而引发信访案件。
——推进巡回审判。在辖区乡镇设立固定或流动巡回办案点,利用巡回审判车灵活机动的优势,定期深入农村交通不便或偏远地区,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日结案。主动争取辖区乡镇党委政府支持,积极聘请诉讼联络员,设立临时审判场所,逐步形成以基层人民法庭为基点、向辖区乡镇村屯全面覆盖的一体化诉讼网络格局。全年共开展巡回办案217次,受理案件xx3件。
——加强司法建议。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审判业务考评范围,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全年就劳动仲裁工作程序、金融机构制度管理、企业员工责任风险意识教育等方面分别向县政府、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发出司法建议书19份,提出问题及建议29条,回复9份,依建议转化为制度或措施xx项,有效降低同类矛盾纠纷发生率。
——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嫩江法院网、、电子公告屏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各类审判流程信息。全年公开上传庭审录播案件33件,上传各类诉讼裁判文书527件,执行文书96件,生效裁判文书实际上网率70.27%。结合省高院执行工作部署,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惩戒,共计对170人或单位予以信用曝光。
——推进便民诉讼。建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完善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等多项便民职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定期举办庭审观摩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评议,全年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2次,庭审观摩活动4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多次深入县重点企业、社区等进行走访调研,建立定向联系,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篇十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院干警面对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办案压力巨大的新形势,攻坚克难,奋勇拼搏,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案件受理数、结案数逐年递增、屡创新高,新收案件由20xx年的13991件上升至20xx年的27483件,增幅达96.4%,法官人均结案数由20xx年的174件上升至20xx年的275件,增幅达58%,五年累计收案93213件,结案84345件,结案标的金额达331.38亿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294件,判处犯罪分子11141人。突出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涉毒、涉黑等犯罪案件4275件5412人。努力维护群众餐桌和用药安全,审结涉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犯罪案件163件209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65件76人。办理了原深圳沙头角海关关长吴文奎受贿案、原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李子华受贿案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少年审判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3件473人。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刑事案件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刑事简易程序案件使用系统率达95%。
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4837件。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妥善处理房地产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11182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济行为,审结商事案件21801件。积极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贷、p2p借贷纠纷等案件4533件。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344件。引入专家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探索开展互联网诉前证据保全,燕某航侵害“弹弹堂游戏软件”著作权案、快播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等5件案件先后入选“深圳知识产权十大事件”和“广东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858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771件。促进行政纠纷实质解决,原告主动撤诉或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案件590件,协调撤诉率达69.2%。延伸审判职能,推动出台《南山区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帮助相关单位健全工作机制,堵塞行政执法漏洞,发送司法建议11份。
依法加强执行工作。执结各类案件19569件。20xx年,被省法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利用“鹰眼查控网”查询财产线索198811条,实施司法拘留97人次,报送机场、海关限制出行、出境346人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记录2538条。坚持优先执行、专项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赔偿等涉及特困群众案件,为外来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9325万元。
二、紧紧围绕南山发展大局,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南山法院能动司法提升城区创新力计划》,大力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中心”,推行“e立案”、“e调解”、“e送达”、“e公开”、“e审判”司法服务模式,平均诉讼周期缩短40%,被列为南山区20xx年重点改革项目和深圳市20xx年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并被授予“深圳首届知识产权梧桐金奖最佳保护奖”。搭建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平台,成立全国首家“权利人数据库”,实施侵权风险预警机制,引导企业树立产权保护、诚信经营的意识。五年来,登记权利人172名,登记影视作品、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图片、计算机软件等32560项,先后向相关企业发出产品风险预警提示22份,被评为“20xx年度深圳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项目”。
服务一流法治城区建设。依托在我院建立的深圳南山法律文化博物馆平台,大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先后接待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参会人员等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4万余人,被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广东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称号。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与区教育局签署《法制共建协议》,选派59名校园法官进驻全区75所中小学,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提高校园事故处置能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创和谐安定的校园环境。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300余次。
服务前海蛇口开发开放。20xx年9月经批准设立前海法庭,针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特殊定位,打造国际资本可以理解和信任的商事审判体系,助力前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20xx年1月前海合作区法院正式成立后,我院撤销前海法庭,并根据前海蛇口自贸区案件专业化审判需求,成立蛇口自贸区审判团队。引入港籍陪审和港籍调解机制,被列为20xx年市、区两级重点改革项目。截至目前,全院4名港籍陪审员参审案件70件,5名港籍调解员调解结案146件。
三、深入推进工作机制改革,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五年来,我们坚持自上而下、依法有序,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改革内生动力,一批重点改革项目陆续落地实施。
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详细告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作出书面裁定,严禁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敞开大门,案件当场立案率达99%以上。
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将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法官按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行单独薪酬体系,初步实现了不同人员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法官遴选程序和入额标准,经考试、考核、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业评审等严格选拔,全院有78名同志被确认为首批中央员额制入额法官,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占比50%,法院队伍建设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坚持法官员额配置向一线倾斜的原则,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审判第一线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20xx年,院、庭长审理案件8952件,占全院收案的41.6%。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组建合议制、独任制审判团队34个,形成相对扁平化的审判管理单元,保障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办案,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宏观指导职能,规范和压缩讨论案件范围。建立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大对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制约和办案指导。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持续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和错案问责,明确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同时,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注重思想教育引导,提升改革凝聚力,增强改革正能量。改革以来,办案质效稳步提升,20xx年,法官人均结案275件,同比上升36%,为全省其他法院平均水平的2.78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提升至99.04%,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降至0.56‰。
深入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工作机制改革。围绕“繁案细审、简案快审、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目标,研究出台“1+5”系列文件,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案件流转,简化裁判文书,全面提升审判效率。积极探索庭审智能速录模式,引入法院智能庭审转写系统。试行“止争24小时”制度,实现“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当庭调解或宣判、当天制作裁判文书、当天履行”。自今年6月繁简分流改革实施以来,21名速裁法官月平均结案为其他办案法官同期人均结案数的2.8倍。
四、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五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围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狠下功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优化便民利民举措。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门诊式、一站式”服务。开辟劳动者维权诉讼绿色通道,组建劳动争议审判团队,实行快立、快审、快结,降低当事人诉累。充分发挥派出法庭贴近基层、了解民情的特殊优势,就近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五年来,4个派出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8749件。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和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推行刑事案件被告人出庭着装改革,五年来,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33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依法封存犯罪记录232件。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困难群体缓减免诉讼费320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42万元。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设立律师工作室、律师阅卷室和“一卡通”绿色通道,维护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等执业权利,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强力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五年来,上网裁判文书13256件,开展庭审直播62次,接待社会公众查阅电子诉讼档案9千余人次,向社区群众赠阅《南山法院通讯》8万余份,法院网站累计浏览量达661万人次,举办“法院开放日”、“信访直通车”等主题活动24次。
五、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五年来,我们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监督管理,坚决正风肃纪,强化榜样示范,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先后共有25个集体和82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全面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全院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被授予“深圳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称号,成为全市四家入选的机关单位之一。
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立足于创建“学习型法院”,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开展“庭审驾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和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严格执行初任法官、新任中层干部到信访窗口锻炼制度,全方位提高干警综合素能和司法水平。在“首届广东省女法官业务能力竞赛”中,我院干警荣获全省总决赛第四名,被授予“南粤建功立业女能手”和“广东省女法官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建立人民陪审员常态培训机制,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实施法官助理导师制度,发挥资深法官的示范和传承作用,为法官队伍储备优秀人才。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经常性地开展司法巡查、明察暗访和审务督察,在全院上下大力营造法正风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法院廉政建设的新路子,构建“四四五六”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逐步形成了教育先行、文化渲染、机制保障、监督贯穿的反腐倡廉新模式,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接受各界监督作为人民法院正确履职、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接受监督机制。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调研、接受执法检查,先后就立案改革、民事审判等向区人大会作了专项报告。完善日常联络工作机制,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向人大代表赠阅《联络专刊》,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见证执行、评查案件等活动256人次,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代表意见、建议112件。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15次。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93名,参与审理案件17563件。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五年里,面临收案数量的快速增长和繁重的改革任务,区法院全体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这与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区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区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标依法治区的新要求,承载全区人民的新期待,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特别是审判辅助人员严重紧缺,虽然全院干警常年加班加点、超负荷办案,存案依然居高不下,审判执行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二是司法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推进,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措施不够有力;三是个别干警对新形势下的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认识还不到位,工作作风、司法形象不佳,影响了司法公信和权威;四是司法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存在一定差距,法院在信息化便民方面亟待加强等等。对此,我院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区七届一次党代会提出了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的奋斗目标,为我们描绘了全区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也为我院工作指明了目标和方向。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与中心城区发展相适应的具有一流司法公信力的先进法院,为南山打造深圳“双中心”、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努力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新作为。深入推进“平安南山”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抓好重大典型案件审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积极主动融入“四大中心”建设,提供精准司法服务。聚焦完善经济中心功能,优化法治环境,保障公平诚信;聚焦完善科技中心功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鼓励自主创新氛围;聚焦完善文化中心功能,充分发挥我院法律文化博物馆的普法阵地作用,擦亮法治文化品牌;聚焦完善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加强境外人士合法权益司法服务保障,积极推动域外司法交流。
二、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努力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转型升级上有新突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加快推进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审判辅助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权益保障、法官惩戒等司法责任制改革相关配套措施落地,发挥作为首批司法改革试点法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应对新常态下案件迅猛增长态势,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将外部“疏源”和内部“提速”相结合,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审判、法院文化建设等改革品牌效应,巩固立案登记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改革等工作成效。
三、践行宗旨,固本强基,努力在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上有新举措。推进司法供给侧改革,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在派出法庭增设诉讼服务网点,建立“一心多点、全区覆盖”的“半小时诉讼服务圈”,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规范裁判尺度,促进案件审理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坚决杜绝“类案不同判”现象,努力让每一起案件彰显公平正义。妥善审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婚姻、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继续深化阳光执行体系,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威慑、惩戒机制,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从严治院,科学管理,努力在建设公正高效廉洁的现代化法院上有新成效。坚持把政治过硬作为合格法官的首要标准,抓好抓实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确保干警严守政治纪律、永葆政治本色。扎实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技能练兵,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大力实施文化兴院战略,凝聚队伍力量、激发干警活力。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3.0建设,打造“智慧法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透明便民、提升公信、精细管理,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智能支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健全接受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拓展新媒体司法公开渠道,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各位代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不断开创南山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篇十一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服务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廉洁广州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9164件、办结229621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5.02%和13.61%。其中市中院受理47630件、办结42744件分别上升19.95%和20.64%。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193件、审结21201件,同比分别上升9.52%和6.75%。其中,市中院受理2684件、审结2440件,分别上升9.15%和6.83%。
依法惩治犯罪。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强奸、毒品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3970件,审结苏永胜重大入室抢劫案、胡伟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投注额达4840亿元的特大网络赌博案等案件。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判处罪犯297人。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犯罪,审结广医二院伤医案、打砸伊丽莎白医院案等案件。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判处罪犯117人。惩治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网络电信诈骗等诈骗犯罪,判处罪犯260人。依法惩治贪污、受贿犯罪,判处罪犯165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53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25人。原白云农工商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贪污、受贿近3.8亿元,一审被判处死刑。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判处罪犯128人,同比上升39.13%,其中属单位行贿罪犯35人,让行贿犯罪受到应有的制裁。
严格刑事司法。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判处各类罪犯19869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481人、免予刑事处罚的53人;依法宣告8名被告人无罪。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所有刑事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条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9074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降低提请减刑幅度、不予假释的3299件,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进“羊城金不换”帮教工程,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和判前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判处未成年罪犯871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343人。市中院“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社会观护制度”和黄埔区法院“庭审四感模式”分别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优秀事例和创新事例。市中院少年庭、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57449件、审结130486件、解决诉讼标的306.8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83%、12.11%和65.45%,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52326件;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273件、审结5282件,同比分别上升74.83%和67.36%。其中,市中院受理民事案件28135件、审结24381件,分别上升16.03%和18.03%;受理行政案件2493件、审结件,分别上升80.13%和51.17%。
注重保障民生。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451件。加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程序的衔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963件。规范适用赔偿标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0652件。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88件。贯彻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中院审结的孟健诉养生堂产品质量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涉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审判,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2533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注重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审结商事纠纷案件47009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892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审结破产案件29件,化解企业债务32.34亿元。市中院依法审结民安证券、国民信托破产案,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2949件,结案标的184.2亿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和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依法制裁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促使智力成果的价值实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490件,约占全国的1/12。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最高法院给予肯定。全国人大会决定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注重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一审审结行政案件3489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的671件,占19.23%。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决定予以赔偿228万元。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依法裁定准予执行4486件,不准予执行488件。开展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出司法建议331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2169件、执结62665件、执结标的118.1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48%、14.05%和22.92%。其中,市中院受理4398件、执结4071件、执结标的22.30亿元,分别上升14.83%、16.65%和36.78%。
加大执行力度。创新网络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机制,通过房管、车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9317人次、限制出境187人次、罚款20人次、司法拘留244人次、追究刑事责任7人。推行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网络拍卖机制,成功拍卖标的922个,成交总额10.23亿元,增值率8.83%。
注重执行效果。实行精细化管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法,提高执行质效。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执结涉民生案件8474件,执结金额15.48亿元。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6849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947件案件达成和解。
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38人次,涉及案件2212件,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自动履行义务的案件193件。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接,让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制约。
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
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市中院设立电子商务、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案件2069件,结案时间平均为7日。推行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庭审公开、文书公开,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1513名,建立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463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3.90%。深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调处纠纷26407件,省法院向全省推广我市经验。推动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处理群众来信3387件、来访4408人次。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实现信访人与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沟通。
创新阳光司法机制。推进立案、审理、裁判、执行信息网上全程公开。在全省率先开通全市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件。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31489份,公布数量居全国前列。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多次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发布审判白皮书,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专栏,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联合出版《金不换说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读本。市中院和越秀、海珠、天河、白云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实行网上立案,推行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民事诉讼文书。落实司法救助,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04万元,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放司法救助金490万元。实现12368诉讼服务两级法院全覆盖,主动发送诉讼信息324128条,及时回复当事人信息97349条,涉各类案件33263件,群众满意率97.6%。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开展巡回审判,推行法官进社区,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五、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规范立案、庭审、评议、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发挥二审、再审功能,审结二审案件24542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138件;审结再审案件300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16件。完善审判质效评查机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评析制度,市中院对9743件案件实行自查,对548件案件和64场庭审活动实行集中评查,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监督,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85%。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会对诉前联调工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配合市人大会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报告了行政审判、司法改革、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实施等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实行每半年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做法,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评查案件。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353名代表提出的497条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逐一回复,推进工作。向市人大会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中院主办的4件建议代表均表示满意,并被评为20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3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37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随案发放监督卡等形式,广泛接受党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律师、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监督。尊重和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依法履职,会签并认真执行《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注重听取律师意见改进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廉洁司法。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和纠正“四风”问题,市中院领导班子提出的26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开展“六难三案”整治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33项整治任务,认真整改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对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进行审务督察,切实纠正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廉政纪律学习教育,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加强业务建设。开展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题培训,推行法官导师制、案件点评制,组织培训301期11410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全国法院第26届学术讨论会上有21篇论文获奖,市中院和天河区法院获评组织工作先进奖。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南沙区法院南沙人民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市法院吕田人民法庭获评全国法院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案例指导工作,越秀区法院审理的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创先争优、领潮争先意识,营造秉公执法、奋发向上的氛围。全市法院97个集体、463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荣立集体一等功、彭亮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改革措施有待深化;队伍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严格司法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严格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益诉讼审判,提高执行工作实效。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围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求,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立案登记制改革,保障当事人诉权。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及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研究办理相关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四是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司法救助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组织法官进社区,深化诉讼调解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方针,深化作风教育,认真整治“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每一名法官就职时必须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查处机制,确保司法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我们将全力捍卫这一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代表大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广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篇十二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服务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廉洁广州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9164件、办结229621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5.02%和13.61%。其中,市中院受理47630件、办结42744件,分别上升19.95%和20.64%。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193件、审结21201件,同比分别上升9.52%和6.75%。其中,市中院受理2684件、审结2440件,分别上升9.15%和6.83%。
依法惩治犯罪。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毒品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3970件,审结苏永胜重大入室抢劫案、胡伟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投注额达4840亿元的特大网络赌博案等案件。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判处罪犯297人。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犯罪,审结广医二院伤医案、打砸伊丽莎白医院案等案件。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判处罪犯117人。惩治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网络电信诈骗等诈骗犯罪,判处罪犯260人。依法惩治贪污、受贿犯罪,判处罪犯165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53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25人。原白云农工商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贪污、受贿近3.8亿元,一审被判处死刑。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判处罪犯128人,同比上升39.13%,其中属单位行贿罪犯35人,让行贿犯罪受到应有的制裁。
严格刑事司法。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判处各类罪犯19869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481人、免予刑事处罚的53人;依法宣告8名被告人无罪。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所有刑事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条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9074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降低提请减刑幅度、不予假释的3299件,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进“羊城金不换”帮教工程,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和判前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判处未成年罪犯871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343人。市中院“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社会观护制度”和黄埔区法院“庭审四感模式”分别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优秀事例和创新事例。市中院少年庭、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57449件、审结130486件、解决诉讼标的306.8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83%、12.11%和65.45%,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52326件;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273件、审结5282件,同比分别上升74.83%和67.36%。其中,市中院受理民事案件28135件、审结24381件,分别上升16.03%和18.03%;受理行政案件2493件、审结20xx件,分别上升80.13%和51.17%。
注重保障民生。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451件。加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程序的衔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963件。规范适用赔偿标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0652件。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88件。贯彻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中院审结的孟健诉养生堂产品质量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涉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审判,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2533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注重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审结商事纠纷案件47009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892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审结破产案件29件,化解企业债务32.34亿元。市中院依法审结民安证券、国民信托破产案,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2949件,结案标的184.2亿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和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依法制裁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促使智力成果的价值实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490件,约占全国的1/12。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最高法院给予肯定。全国人大会决定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注重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一审审结行政案件3489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的671件,占19.23%。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决定予以赔偿228万元。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依法裁定准予执行4486件,不准予执行488件。开展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出司法建议331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2169件、执结62665件、执结标的118.1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48%、14.05%和22.92%。其中,市中院受理4398件、执结4071件、执结标的22.30亿元,分别上升14.83%、16.65%和36.78%。
加大执行力度。创新网络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机制,通过房管、车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9317人次、限制出境187人次、罚款20人次、司法拘留244人次、追究刑事责任7人。推行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网络拍卖机制,成功拍卖标的922个,成交总额10.23亿元,增值率8.83%。
注重执行效果。实行精细化管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法,提高执行质效。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执结涉民生案件8474件,执结金额15.48亿元。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6849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947件案件达成和解。
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38人次,涉及案件2212件,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自动履行义务的案件193件。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接,让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制约。
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
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市中院设立电子商务、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案件2069件,结案时间平均为7日。推行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庭审公开、文书公开,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1513名,建立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463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3.90%。深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调处纠纷26407件,省法院向全省推广我市经验。推动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处理群众来信3387件、来访4408人次。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实现信访人与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沟通。
创新阳光司法机制。推进立案、审理、裁判、执行信息网上全程公开。在全省率先开通全市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996件。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31489份,公布数量居全国前列。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多次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发布审判白皮书,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专栏,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联合出版《金不换说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读本。市中院和越秀、海珠、天河、白云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实行网上立案,推行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民事诉讼文书。落实司法救助,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04万元,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放司法救助金490万元。实现12368诉讼服务两级法院全覆盖,主动发送诉讼信息324128条,及时回复当事人信息97349条,涉各类案件33263件,群众满意率97.6%。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开展巡回审判,推行法官进社区,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五、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规范立案、庭审、评议、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发挥二审、再审功能,审结二审案件24542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138件;审结再审案件300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16件。完善审判质效评查机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评析制度,市中院对9743件案件实行自查,对548件案件和64场庭审活动实行集中评查,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监督,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85%。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会对诉前联调工作、20xx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配合市人大会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报告了行政审判、司法改革、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实施等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实行每半年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做法,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评查案件。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353名代表提出的497条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逐一回复,推进工作。向市人大会报告20xx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中院主办的4件建议代表均表示满意,并被评为20xx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3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37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随案发放监督卡等形式,广泛接受党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律师、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监督。尊重和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依法履职,会签并认真执行《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注重听取律师意见改进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廉洁司法。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和纠正“四风”问题,市中院领导班子提出的26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开展“六难三案”整治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33项整治任务,认真整改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对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进行审务督察,切实纠正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廉政纪律学习教育,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加强业务建设。开展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题培训,推行法官导师制、案件点评制,组织培训301期11410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全国法院第26届学术讨论会上有21篇论文获奖,市中院和天河区法院获评组织工作先进奖。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南沙区法院南沙人民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市法院吕田人民法庭获评全国法院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案例指导工作,越秀区法院审理的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创先争优、领潮争先意识,营造秉公执法、奋发向上的氛围。全市法院97个集体、463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荣立集体一等功、彭亮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改革措施有待深化;队伍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xx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严格司法,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严格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益诉讼审判,提高执行工作实效。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围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求,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立案登记制改革,保障当事人诉权。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及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研究办理相关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四是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司法救助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组织法官进社区,深化诉讼调解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方针,深化作风教育,认真整治“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每一名法官就职时必须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查处机制,确保司法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我们将全力捍卫这一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代表大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广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篇十三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本站小编为你整理了广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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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审判质效有了新提升。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49338件,办结1156751件,法官人均结案850.16件,分别比上五年上升32.86%、26.36%和30.37%;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206749件,办结199809件,法官人均结案660.94件,同比分别上升30.03%、28.67%和36.86%,均创历史新高。办案质量持续向好发展,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3.09%,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78‰,信访投诉率0.02%,同比分别下降1.08个百分点、0.52个千分点和0.41个百分点。
——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法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等改革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李少平副院长等领导批示肯定。市中院先后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召开的司法改革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建设“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工作机制。在中国社科院开展的20xx年度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市中院排名全国法院第一。
——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五年来,有97个集体、14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从化区法院、花都区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
一、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1453件,审结108006件,判处罪犯98603人,同比分别上升37.85%、34.89%和16.31%;其中市中院受理13411件,审结12764件,同比分别上升16.93%和12.60%。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判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罪犯19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杀人、抢劫、绑架、贩毒等罪犯20xx9人。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判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419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犯罪,判处罪犯20xx人。惩治扰乱医疗秩序、恶意欠薪、醉酒驾驶等新类型犯罪,判处罪犯9331人。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渎职罪犯1674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261人。加强重大刑事案件审判,依法审结广州火车站广场“506”案、邦家公司集资诈骗案和海南省原省委、常务副省长谭力受贿案等案件。市中院刑二庭获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落实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和宽严相济要求,对8589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直至死刑,对21959名轻微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对32名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宣告无罪。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确保量刑公正透明,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和罚金刑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依法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依法裁定减刑假释42116人。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判处未成年罪犯4793人,同比减少23%。深化“羊城金不换”工程,推进市中院“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建设,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出庭、心理干预、帮教等机制,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市中院和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开展民商事和行政审判,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开展民商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01770件,审结644134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1525.8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3.25%、35.82%和185.84%;其中市中院受理117571件,审结112223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393.8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1.30%、39.11%和387.11%。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6264件,黄埔区法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市中院在全国率先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加强“三农”权益司法保护,一审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涉农纠纷案件49736件,市中院民事庭获评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实行医疗鉴定人出庭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审结医疗纠纷案件1318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审结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纠纷等案件73455件,维护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市中院和白云区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服务绿色发展,审结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首例我省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加强涉电商案件审判,市中院成立电子商务合议庭。妥善审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金融衍生品纠纷等新型案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17971件,促进金融市场安全运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211件,化解企业债务124.3亿元,市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民安证券、广东国民信托破产案,广州亚钢、广州亚铜和广州汇集破产重整案等重大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0801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天河区法院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完善涉外商事审判机制,在全国涉外商事审判中率先实施专家陪审和咨询制度,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12823件,依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9909件,审结19802件,同比分别上升28.98%和30.94%;其中市中院受理8606件,审结8558件,同比分别上升67.82%和68.40%。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2063件,占15.94%,妥善审理农村“外嫁女”权益保护等行政诉讼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18347件行政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加强国家赔偿案件审查,审结案件245件,决定赔偿金额1608万元。配合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做好广州市行政诉讼案件移交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工作。
三、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加强执行实施工作。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360240件,办结329643件,执结标的626.0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35%、10.09%和118.99%;其中市中院受理21231件,办结20510件,执结标的103.9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23%、26.04%和42.93%。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有效整合执行实施力量。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细化执行流程节点控制,促进规范执行。完善执行财产查控机制,深化最高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应用,建成广州市“天平”执行查控网,实现房屋、土地、银行存款等财产集中查控。推行涉诉资产网络竞拍,成功竞拍标的58.53亿元,增值率13.08%。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等方法,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39312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0735件案件达成和解。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公布29428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名单公布以来,2399名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天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依法惩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限制消费93702人、限制出境716人、罚款253.5万元、司法拘留1363人,对拒不执行裁判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9人,并已对43人判处刑罚。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司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审核,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探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突出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能。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增选人民陪审员151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112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6.8%。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责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完善法官职业保障,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
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员额法官的遴选标准、方式、程序和选任要求,选任首批员额法官1069名。推进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全市法院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1788名,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形成较科学的配置比例,提升整体办案效能。最高法院推广我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经验。
推动设立南沙自贸区法院。积极争取支持,推动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加强商事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商事调解中心建设,搭建自贸区民商事纠纷立体化多元纠纷解决平台,服务自贸区发展。
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推进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审限管理。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析机制。强化审判监督,审结二审案件114118件,改判、发回重审11049件;审结再审案件1279件,改判、发回重审436件。
五、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公告送达、网上阅卷等机制。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一对一”人工服务,做到办案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有问必复”,答复信息380685条,群众满意率98%。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率97.68%,居全国前列。在全省率先开通审务通、律师通,为当事人、律师提供移动式便捷诉讼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及时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当事人提供律师服务。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开庭审理、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法院”。完成280个数字法庭改造,建成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2157件,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予以广泛报道。实行裁判文书公开,累计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39569份,居全国法院前列。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行执行日志机制,实现执行案件流程全公开。加强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加强司法新闻宣传,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市中院连续五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调解工作,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29888件。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的对接,全市法院建成诉前联调工作室、工作站143个,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21030件,标的29.52亿元,当事人自动履行率95.75%。推进涉诉信访化解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第三方参与信访案件化解机制,实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规范司法救助,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32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445万元。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先后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诉前联调、司法公开、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工作,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仲裁司法审查、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民事行政执行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配合市人大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集中视察等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市中院主办代表书面建议25件,并及时向市人大会报告办理情况。市中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加强联络工作,通过主动汇报法院工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座谈、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1593人次。市中院柯元平同志获评全国法院联络工作先进个人。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健全沟通机制,主动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意见。走访接待政协委员207人次,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办理政协提案15件,提高接受民主监督的效果。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认真办理检察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抗诉的案件,市中院受理278件,办结27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71件。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市中院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认真接受司法监督员、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引导干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法治理念,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法官轮训、审判业务专家培养、与法学院校双向人才交流等机制。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举办法官论坛、“穗法学堂”活动,市中院举办各类培训123期15820余人次。加强调研工作,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获奖论文数量占全省50%以上。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官法治信仰,塑造职业人格。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广泛开展廉洁司法警示教育,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坚持挺纪在前,建立廉政监察员、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谈话提醒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拓宽举报受理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法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率呈下降趋势。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提升办案水平。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沟通,协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中心法庭、巡回办案点和法官社区工作室布局。南沙区法院南沙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区法院吕田法庭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法院司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的五年,是办案质量效率显著提升的五年,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信任和支持。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促进人民法院事业发展,必须做到五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坚持担当精神,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常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破解工作难题;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过去五年广州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努力的结果,更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部分案件办理效率偏低,有的案件存在超审限问题,与群众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新型审判团队组建、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管理监督、法官职业保障等需进一步完善;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个别干警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完善的关键时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的前列,为推动我市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电信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广州建设。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充分运用审判大数据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案质效。
(二)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组建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深化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优化办案辅助机制。加快推进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率先实现诉讼制度创新。开展审判效率机制改革,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积极探索执行体制改革,提高执行质效,确保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健全职业保障,保障法官依法公正履职。推进南沙自贸区法院建设。
(三)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强化“互联网+”思维,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建设电子法院、智慧法院,提升审判和诉讼服务水平。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强化司法公开理念,深化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创新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改进法院工作。
(四)进一步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执纪监督,从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永远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和代表审议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广州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狠抓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1704件、办结239521件,法官人均结案162件,同比分别上升12.09%、4.31%和9.75%;其中市中院受理50468件、办结45591件,法官人均结案148件,分别上升5.96%、6.66%和15.32%。
一、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活动。全市法院受理刑事一、二审和再审案件26173件、审结23706件,分别上升12.85%和11.82%;其中市中院受理3122件、审结2666件,分别上升16.32%和9.26%。积极应对刑事案件上升,加强审判工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一审审结间谍、杀人、抢劫、重大盗窃、毒品以及黑社会性质等刑事案件18630件。依法审结广州火车站广场“5·06”案、彭树声5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重大案件,对在广州301路公交车上实施爆炸的被告人欧长生一审判处死刑。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一审审结走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刑事案件2422件。一审审结全国最大的“老鼠仓”案陈志民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判处罪犯58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323人,上升10.24%,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77人。如原番禺区副区长龚汉坤、原从化市委方纪章因受贿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八年。
注重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罪责相当、疑罪从无原则,依法适用缓刑4289人、免予刑事处罚81人、宣告无罪11人。依法适用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规则,保障律师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辩护权,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审限规定,实现零超期羁押。坚持裁前公示、审理公开、文书公开,依法审结减刑、假释案件9187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判处未成年罪犯574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183人。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积极开展心理干预、档案封存、结对帮教等工作,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广东省先进集体。
二、发挥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全市法院受理民事一、二审、再审和特别程序案件167466件、审结126755件,分别上升6.36%和下降2.86%;其中市中院受理29104件、审结26022件,分别上升3.44%和6.73%。坚持自愿、合法调解原则,通过调解撤诉办结案件39030件。
在民事审判中,突出保障和服务民生。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0111件,促进家庭和谐。越秀区法院办理的林某某申请人身保护案获评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526件,依法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探索医疗鉴定人出庭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32件,维护医疗秩序。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2371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40件,促进生态环境发展。市中院二审审结的袁某某诉某房地产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十大环境侵权案例、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保公益诉讼案获评20xx年度广东十大法律事件。
在民事审判中,突出保障和服务创新发展。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审结商事案件18507件,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审结金融案件27615件,规范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21件,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经济转型升级。审结广州亚钢、广州亚铜重整案,化解债务58.9亿元,促使企业恢复生产。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084件,依法保护智力创新,促进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在全国涉外民事审判中率先实施专家陪审和咨询制度,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2762件,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受理行政一、二审、再审和国家赔偿案件7457件、审结5658件,分别上升18.87%和7.12%;其中市中院受理3353件、审结2400件,分别上升34.50%和20.00%。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强化行政机关举证责任,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的683件,占17.88%;对6338件行政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2件,决定予以赔偿300万元。积极配合做好广州市行政诉讼案件移交广州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工作。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加大执行实施力度。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0514件、执结73388件,分别上升25.42%和17.11%,执结标的115.72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5019件、执结4696件,分别上升14.12%和15.35%,执结标的25.05亿元。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完善与工商、税务、房管、车管、银行等部门联动机制,启用网络查控,实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全国查控,工商、社保、征信、车辆等14类信息全省查控。推进全市涉诉资产网络竞拍,成功拍卖涉诉标的710个,成交11.90亿元、增值率6.25%。
加大执行惩戒力度。依法惩治规避执行行为,限制消费15950人、限制出境195人、罚款115万元、司法拘留260人,对拒不执行裁判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9人。推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对11330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布,让失信被执行人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交通出行等方面受限制。天河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四、加强审判管理监督,落实司法为民、司法公开。
强化审判管理监督。以司法公正为目标,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完善办案流程管理,实施办案进度管控,从源头上防止超审限。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质量、文书质量评查,完善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疑难案件研讨,强化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办案质量。强化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的职能作用,审结二审案件2604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726件;审结再审案件23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85件。
拓宽诉讼便民渠道。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推进网上立案,对网上提交的630件立案申请予以立案。推进电子邮件送达,送达民事诉讼文书6949份。开通广州审务通,完善网上查询、阅卷、收退费、申诉机制,提供便捷诉讼服务。加强“12368”诉讼热线工作,发出提示信息692571条,回复信息135118条,当事人满意率97.63%。白云区、荔湾区法院推进法官进社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法院推进巡回审判,方便群众化解矛盾。与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由驻站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援助服务。为困难群体提供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762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1670万元。
提升司法公开水平。以司法公开为途径,着力打造阳光法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广州法院庭审直播网建设,实行直播预告,直播案件5354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13843份,居全国前列。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开展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测评中,市中院排名全国法院第2位。加强法治宣传,市中院和越秀区、海珠区、花都区、南沙区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20xx年度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院。
五、推进司法改革,增强司法公信力。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关于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审判责任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行司法权力清单和司法责任清单,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全市法院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人均主办案件98件。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判指导职能。完善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权在有效监督下依法公正高效行使。最高法院推广花都区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经验。
推进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在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下,全市法院配有。
合同。
制审判辅助人员1055名,其中市中院配有法官助理143名、书记员120名。制定《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及配套办法,推进辅助人员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保障法官专注“审”与“判”,提升整体办案效能。市中院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介绍经验,最高法院予以推广。
推进审判工作机制改革。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当场立案,当场立案率97%。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速裁案件4020件,居全国18个试点城市首位,省委政法委在越秀区法院召开现场会予以肯定。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改革,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3094件,上升41.72%。深化诉前联调工作,全市通过诉前联调化解纠纷23289件,标的4.36亿元。推进涉诉信访改革,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参与化解工作。推动建立律师代理涉诉信访、申诉案件机制。全市法院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467件次,下降17.04%。推动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为自贸区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会报告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意见,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配合开展执法检查、代表集中视察等活动,认真研究处理相关意见。先后向各区联组代表报告半年和全年工作,并通过向代表回复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发送短信、印送工作通报、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和邀请参与调解、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接受监督。对代表提出的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大对“老赖”曝光力度等多项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并认真落实。代表对市中院主办的6件建议案表示满意。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完善联系机制,主动向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研究处理,提高接受民主监督工作质效。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共办结79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1件。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认真办理检察建议,改进办案工作。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发挥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市中院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认真听取司法监督员、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的意见建议,提升工作水平。
七、抓好自身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深入查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廉政责任清单,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开展经常性的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促进廉洁作风建设。市中院在全市廉洁广州党规党纪知识竞赛中取得第一名,市中院彭亮法官获评廉洁广州20xx年度十大人物。
抓好业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突出抓好对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组织培训10690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广东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全市法院获奖论文数量占全省50%。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抓好基层指导监督。加强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沟通,协调做好基层法院涉区划调整工作,推动解决审判辅助人员不足、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等困难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监督,提升工作水平。指导开展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增城区法院新塘人民法庭等5个法庭进行改革试点。
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开展“最美法官”评选等创先争优活动,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提素质、强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拼搏进取的工作氛围。全市法院53个集体、320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海珠区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花都区法院刘靖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各位代表,正是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工作才能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向各位人大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办案质效与群众需求存在差距,审判管理监督不够精细;执行工作有待加强,执行联动、财产查控工作存在不足;司法改革任务比较繁重,需要与办案工作统筹推进;司法公开需要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配备仍然不足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立足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公正司法,加强办案质效监督,强化二审和再审监督功能,提升庭审水平、裁判水平。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严格审限管控,提升办案效率。加大财产查控和执行联动力度,提升执行工作效能。
二是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发挥庭审实质作用。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做好员额法官选任工作,推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实现科学配置。健全律师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三是深化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完善阳光司法机制。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行动指南,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改进司法服务工作。以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为依托,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智能法院。创新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机制,拓宽司法监督渠道,改进法院工作。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严守纪律法律、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司法规范化。抓好业务学习培训,开展审判业务交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举办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班,提高审判业务技能。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审判权执行权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为我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各位代表:
20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服务平安广州、法治广州、廉洁广州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9164件、办结229621件,比上年分别上升15.02%和13.61%。其中,市中院受理47630件、办结42744件,分别上升19.95%和20.64%。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193件、审结21201件,同比分别上升9.52%和6.75%。其中,市中院受理2684件、审结2440件,分别上升9.15%和6.83%。
依法惩治犯罪。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毒品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3970件,审结苏永胜重大入室抢劫案、胡伟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投注额达4840亿元的特大网络赌博案等案件。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判处罪犯297人。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犯罪,审结广医二院伤医案、打砸伊丽莎白医院案等案件。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判处罪犯117人。惩治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网络电信诈骗等诈骗犯罪,判处罪犯260人。依法惩治贪污、受贿犯罪,判处罪犯165人,其中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53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25人。原白云农工商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贪污、受贿近3.8亿元,一审被判处死刑。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判处罪犯128人,同比上升39.13%,其中属单位行贿罪犯35人,让行贿犯罪受到应有的制裁。
严格刑事司法。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判处各类罪犯19869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的1481人、免予刑事处罚的53人;依法宣告8名被告人无罪。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所有刑事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严格把握减刑、假释条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9074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降低提请减刑幅度、不予假释的3299件,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进“羊城金不换”帮教工程,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和判前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判处未成年罪犯871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343人。市中院“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社会观护制度”和黄埔区法院“庭审四感模式”分别获评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优秀事例和创新事例。市中院少年庭、黄埔区法院少年庭获评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二、依法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57449件、审结130486件、解决诉讼标的306.8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83%、12.11%和65.45%,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52326件;受理各类行政案件6273件、审结5282件,同比分别上升74.83%和67.36%。其中,市中院受理民事案件28135件、审结24381件,分别上升16.03%和18.03%;受理行政案件2493件、审结20xx件,分别上升80.13%和51.17%。
注重保障民生。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案件9451件。加强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程序的衔接,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963件。规范适用赔偿标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0652件。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审结医疗纠纷案件288件。贯彻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中院审结的孟健诉养生堂产品质量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涉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等纠纷案件审判,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2533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注重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审结商事纠纷案件47009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892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审结破产案件29件,化解企业债务32.34亿元。市中院依法审结民安证券、国民信托破产案,推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管理人自治组织,被最高法院指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2949件,结案标的184.2亿元,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核心技术、新兴产业和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依法制裁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促使智力成果的价值实现。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490件,约占全国的1/12。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最高法院给予肯定。全国人大会决定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注重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一审审结行政案件3489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行政行为的671件,占19.23%。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3件,决定予以赔偿228万元。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依法裁定准予执行4486件,不准予执行488件。开展行政案件点评活动,提出司法建议331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72169件、执结62665件、执结标的118.1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48%、14.05%和22.92%。其中,市中院受理4398件、执结4071件、执结标的22.30亿元,分别上升14.83%、16.65%和36.78%。
加大执行力度。创新网络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机制,通过房管、车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配合,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9317人次、限制出境187人次、罚款20人次、司法拘留244人次、追究刑事责任7人。推行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网络拍卖机制,成功拍卖标的922个,成交总额10.23亿元,增值率8.83%。
注重执行效果。实行精细化管理,运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法,提高执行质效。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执结涉民生案件8474件,执结金额15.48亿元。运用债权转股权、转让无形财产、整体拍卖,提高执行财产变现率。加强释法教育和执行和解,促使6849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1947件案件达成和解。
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机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38人次,涉及案件2212件,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自动履行义务的案件193件。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接,让失信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制约。
四、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
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市中院设立电子商务、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白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量刑规范化工作示范联系点。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审结案件2069件,结案时间平均为7日。推行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庭审公开、文书公开,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1513名,建立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机制。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463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3.90%。深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调处纠纷26407件,省法院向全省推广我市经验。推动涉诉信访改革,落实“诉访分离”,处理群众来信3387件、来访4408人次。建成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实现信访人与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沟通。
创新阳光司法机制。推进立案、审理、裁判、执行信息网上全程公开。在全省率先开通全市法院庭审网络直播统一平台,直播案件1996件。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31489份,公布数量居全国前列。我市司法公开工作多次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进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建设,发布审判白皮书,与媒体合办法制宣传专栏,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联合出版《金不换说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读本。市中院和越秀、海珠、天河、白云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实行网上立案,推行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民事诉讼文书。落实司法救助,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04万元,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发放司法救助金490万元。实现12368诉讼服务两级法院全覆盖,主动发送诉讼信息324128条,及时回复当事人信息97349条,涉各类案件33263件,群众满意率97.6%。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开展巡回审判,推行法官进社区,促进矛盾就地化解。
五、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规范立案、庭审、评议、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发挥二审、再审功能,审结二审案件24542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138件;审结再审案件300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116件。完善审判质效评查机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评析制度,市中院对9743件案件实行自查,对548件案件和64场庭审活动实行集中评查,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监督,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85%。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会对诉前联调工作、20xx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情况。配合市人大会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报告了行政审判、司法改革、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实施等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实行每半年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做法,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评查案件。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353名代表提出的497条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逐一回复,推进工作。向市人大会报告20xx年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市中院主办的4件建议代表均表示满意,并被评为20xx年度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办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3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37件。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随案发放监督卡等形式,广泛接受党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律师、当事人和新闻媒体监督。尊重和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依法履职,会签并认真执行《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注重听取律师意见改进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廉洁司法。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和纠正“四风”问题,市中院领导班子提出的26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开展“六难三案”整治活动,制定。
工作方案。
分解细化33项整治任务认真整改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对全市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进行审务督察切实纠正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廉政纪律学习教育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加强业务建设。开展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题培训,推行法官导师制、案件点评制,组织培训301期11410人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注重成果转化。在全国法院第26届学术讨论会上有21篇论文获奖,市中院和天河区法院获评组织工作先进奖。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南沙区法院南沙人民法庭获评全国“工人先锋号”,从化市法院吕田人民法庭获评全国法院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案例指导工作,越秀区法院审理的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创先争优、领潮争先意识,营造秉公执法、奋发向上的氛围。全市法院97个集体、463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荣立集体一等功、彭亮法官荣立个人一等功,天河区法院陈宗桢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改革措施有待深化;队伍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xx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严格司法,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严格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惩治犯罪活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益诉讼审判,提高执行工作实效。加强审判管理监督,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是推进司法改革。围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求,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立案登记制改革,保障当事人诉权。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及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研究办理相关意见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四是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司法救助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组织法官进社区,深化诉讼调解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院方针,深化作风教育,认真整治“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每一名法官就职时必须宣誓忠于宪法和法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查处机制,确保司法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我们将全力捍卫这一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代表大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法治广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篇十四
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意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全面推开,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深化法院组织体系改革。按照党中央部署,最高人民法院设立6个巡回法庭。2017年,巡回法庭共审结案件1.2万件,占最高人民法院办案总数的47%,实现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发挥巡回法庭贴近基层一线、就近化解纠纷的优势,共接待群众来访4.6万人次,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接待来访总量下降33.2%,助力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着力解决诉讼“主客场”问题。设立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天津、南京、武汉等15个知识产权法庭,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水平。
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加强监督,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问题。依法制裁虚假诉讼,维护正常诉讼秩序。在福建、宁夏等法院开展跨域立案试点,构建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立案新格局,让长期以来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全国法院从211990名法官中遴选产生120138名员额法官,其中最高人民法院遴选产生367名员额法官。积极开展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充实审判辅助力量,实现85%以上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充分激发广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构建全员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着力构建新型司法管理体制。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改革意见,在全国法院试行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推广浙江温州、四川成都等地经验,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依法保障律师阅卷、质证、辩论辩护等权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上海、贵州高院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指引,促进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推广四川“眉山经验”、山东“潍坊经验”、安徽“马鞍山经验”,强化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仲裁等方式化解矛盾。联合司法部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各级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案件1396.1万件。建立全国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及时便捷化解纠纷。出台繁简分流指导意见,全国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3241.6万件。积极推进要素式庭审、令状式文书、示范性诉讼等机制创新,切实提高司法效率。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沉阳、长沙、西安等18个地区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缩短办案周期,让正义的实现进一步提速。
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黑龙江、广西、重庆等地50个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提高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让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完善陪审员参审机制,全国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295.7万件。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篇十五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我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创下历史新高,审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监督、上级法院监督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积极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新提高,司法公开取得新突破,司法改革迈出新步伐,创先争优取得新成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2183件,办结206024件,同比分别上升13.46%和14.64%。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9142件,办结35323件,同比分别上升10.43%和11.33%。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2455件,判处刑事被告人28852人,同比分别增长38.81%和41.77%。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罪犯5280人,判处走私、金融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罪犯1008人,审结李三成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顺亨公司走私案等一批大要案,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深入抓好“三打”刑事审判工作,依法判处一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和商业贿赂犯罪分子,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罪犯581人,其中罪犯原为处级以上干部的67人。依法惩治醉酒驾车犯罪行为,判处罪犯1286人。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7321名罪犯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的1690人、免予刑事处罚的62人。依法保障人权,刑事案件全部做到审限内结案,实现“零超期羁押”。探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举措,促成677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全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110997件,一审结案诉讼标的144.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40%和45.18%。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7362件,调解撤诉率为42.67%。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168件、交通事故赔偿案件10844件、劳动争议案件16670件、房地产纠纷案件21106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商事合同纠纷案件19456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1812件,促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维护公平交易投资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1928件,促进国际商贸中心建设。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3744件,同比增长13.49%。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一审审结的2221件行政案件中,依法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以及促使行政机关与原告达成和解而撤诉的共736件,占33.14%。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870件,裁定不予执行的994件,占20.41%。组织行政案件点评活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6件,决定赔偿金额566万元,维护赔偿申请人合法权益。
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全市法院执结案件55120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81.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71%和24.20%。完善主动执行机制,强化主动调查和查控财产工作。强化执行指挥中心作用,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提高执行工作效能。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税务、房管、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协作。强化释法教育,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为16.90%。加强执行和解,促成3266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开展夜间执行、节假日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加大惩治规避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271人,向19129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二、维护司法公正,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
维护审判程序公正。增强程序公正意识,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规范案件庭审程序,深入开展庭审活动评查,提高庭审水平。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做好判后答疑。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每个案件在立案、开庭、评议、宣判、执行等各阶段实行跟踪管理,确保各个审判环节高效运行。积极应对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压力,调配办案力量,组织加班办案,完善绩效考核,全市法官人均结案141.11件,同比增长13.70%。
维护裁判处理公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强化二审、再审监督作用,市中院审结二审、再审案件19287件,有1820件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开展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全市共评查案件14124件、裁判文书2109份,通过评查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全市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案件14066件,促进量刑公正。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市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案例指导工作先进单位。
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找准法院工作在新型城市化发展中的定位和切入点,市中院出台了《为我市新型城市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从加强专项审判、依法促进转型升级、促进城乡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提出要求,把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手段,审结破产案件33件,化解企业债务4.05亿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340件,同比增长73.53%。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突出打击恶意性、源头性侵权行为,制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天河法院获评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服务城乡建设。依法审理环保案件,制裁污染环境行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信访问题源头化解,全市法院共处理来信来访7139件次,来信来访总量同比下降14.87%,一批信访案件得到了化解。结合办案提出司法建议982份,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
三、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司法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市中院向市人大会专项报告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按照审议意见抓好落实。制定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工作百场评查”、“司法创新百场座谈”活动,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案件调解,观摩合议庭评议,参与法官选任工作。市中院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48件,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全市选任人民陪审员572名,参审案件34624件,占一审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81.55%。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业代表担任司法监督员,向当事人发放监督卡,向社会公开院长电子邮箱、廉政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市中院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8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7件,维持或以调解等方式结案57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司法公开与改革,增强司法公信力。
大力推进审判公开。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审理,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市中院大力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做到法院“天天有直播”,法官“人人有直播”,直播“茶水费”、“克隆银行卡盗刷”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网络点击量200多万次,人民日报等媒体给予高度评价。
大力推进执行公开。推行执行日志网上公开,当事人上网可了解案件执行进展。开通执行电子邮箱,完善执行短信互动平台,及时接收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和意见建议等信息,告知当事人执行措施和执行进展。实行执行公开听证制度,应当听证的执行案件全部实行公开听证。
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市中院制定全市法院深化改革创新工作三年规划,做好整体布局。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增设了金融审判庭和涉台民商事案件、城中村案件等专业合议庭。优化少年审判机制,开展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及前科封存制度试点,市中院设立全国法院系统首家“全国青少年法律与权益保护研究基地”,市中院和越秀、天河、黄埔法院被评为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大力推进司法委托拍卖改革,自去年6月20日起,全市法院涉诉资产统一进入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成交率为83.80%、增值率为15.72%,均位于全国法院前列。
五、践行司法为民,落实便民措施。
抓好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诉讼引导、诉讼风险告知、释法答疑、案件查询、材料收转一站式服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广番禺法院小额案件速裁模式,对争议标的为5万元以下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采用速裁程序办理,平均结案时间为15日。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促进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
抓好诉讼调解。将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先手段,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市中院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天河法院审结的一起行政纠纷案获评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深入推进诉前联调工作,确定黄埔、花都、南沙、增城为诉前联调工作示范区,促进全市诉前联调工作的开展。全市共办理诉前联调案件24531件,调解结案21602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86.88%。
抓好司法救助。做好诉讼费缓减免工作,全市法院为经济确有困难的4490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072万元,让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推动司法救助“及时雨”项目,向由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245名刑事被害人和民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救助金。为1590名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与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抓好法制宣传服务。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和法庭开放日活动。与媒体合办维权大讲堂、法观天下、法案真相等专栏,开展聚焦司法公正、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项宣传活动。建立法院官方微博,拓展司法与民众的沟通渠道。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司法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和司法理论宣传先进单位。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司法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引导干警筑牢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按照建设廉洁广州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全市法院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抓好廉政纪律教育和廉政制度专项检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市中院推行廉政监察员列席合议庭评议案件制度,部分基层法院试行合议庭评议案件录音存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岭南工程,带动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加强对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为法律的实施做好相应准备。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由资深法官与青年法官结对进行“传帮带”。加强调查研究,市中院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完成13项重点调研,形成相应工作制度,促进工作开展。完成全省及全国法院重点调研课题数、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数,均居全省各市首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71个集体、336人次获市级以上荣誉,从化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天河法院荣立一等功,增城法院梁仕保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中院建立联系基层法院制度,协助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办案监督和业务指导,促进基层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抓好业务培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市中院提出的加强法庭工作的意见,市委政法委予以转发。建立人民法庭工作考核机制,促进法庭工作规范化。推进信息化建设,试行网上立案;部分刑事案件通过在看守所设立视频提讯室,实现不用被告人到法院即可开庭审理。积极推进市中院新审判综合楼建设,努力改善执法物质条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职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还有提升的空间,通过司法维护法律权威、惩处犯罪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二是司法便民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司法服务未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便民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自身建设需要加强。有些审判人员未能完全适应案件数量、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明显增多的形势,审判业务水平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审判辅助人员明显不足。由于审判辅助人员不足,事务性工作耗费法官大量精力,影响办案质效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以提高司法公信为核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惩治犯罪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围绕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广州建设,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推进诉前联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审理转型升级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促进经济发展。加强金融审判,服务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法审理涉及城乡环境建设案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环保案件审判,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和创新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实效。
二是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依法办理涉及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继续推进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司法救助水平。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三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实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继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提升庭审网络直播水平,加强与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互动,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落实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公平正义的要求,完善审判执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努力提高司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加强审判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完善岗位责任制和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抓好业务学习培训,抓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工作。继续推进审判执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反腐倡廉措施,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法院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开拓创新、奋发进取,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市化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组讨论篇十六
各级法院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48.9万件,判处罪犯607万人,努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大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力度,依法严惩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意见,依法严惩天安门“10·28”、昆明“3·01”等暴恐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坚持“打虎拍蝇”不放松,对腐败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健全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机制,严厉打击和震慑腐败分子。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司法解释,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19.5万件26.3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101人,厅局级干部810人。依法审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在白恩培案中首次依法适用终身监禁,彰显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判处罪犯1.3万人。依法审理贪污扶贫款、农资补贴等犯罪案件,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农腐败。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审理任润厚等案件,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得到好处。依法审理“红通1号”杨秀珠等案件,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正义的审判。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制定办理盗窃、敲诈勒索、抢夺、抢劫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审结相关案件131.5万件,判处罪犯153.8万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审结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27.1万件。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7.1万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办理传销案件等意见,审结传销、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案件28.2万件,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坚决惩治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性侵害行为,审结相关案件13.1万件。制定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司法解释,对偷盗婴幼儿等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4685件。会同教育部等出台防治校园欺凌的意见,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惩治力度,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4.2万件,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和“舌尖上的安全”。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依法从严惩治污染环境犯罪,审结相关案件8.8万件。
严惩电信网络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意见,依法惩治网上造谣、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依法审理“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等案件,净化网络空间,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适用法律意见,审结徐玉玉被诈骗等案件1.1万件。出台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司法解释,严惩泄露个人信息、非法买卖信息等犯罪行为,维护公民信息安全。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大力推广陕西富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江西寻乌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等经验。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风险防控。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审理于欢故意伤害案等社会关注案件中,加强以案释法,既体现法律尺度,又体现司法温度,实现法理情有机融合,让热点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