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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无效(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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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无效(大全10篇)
时间:2023-12-13 10:58:07     小编:MJ笔神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无效篇一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住所:

开户行: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平方米;

(6)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住所:开户行:

账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无效篇二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土地使用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______亩,合_______平方米商住用地。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_____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___亩,计___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___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________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______%,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一年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______%之后剩余的_______%)如数付清给甲方。

自乙方将转让款的_________%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_______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无效篇三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1项目名称:,位于 ,其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于    ,南至,北至 。(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 (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  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   平方米;

(6)地下面积:   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外销许可证号为;

3.9 ;等。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    )处理: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   %赔偿甲方的损失。 。

5.1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    万元  。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  万元向甲方付清。

5.1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2;

6.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

7.2    ;

7.3    。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无效篇四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______________。

(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______________。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4规划指标:______________。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_______________;。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_____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__________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______________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2;。

6.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7.2;。

7.3.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_______份;。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无效篇五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方和乙方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各方充分协商,就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项目位置:该位置位于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______;西_____;南______;北_____。(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

2、项目性质:该项目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_。

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划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3)限高:_______________;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已履行的有关法律手续。

1、甲方以______式取得该项目睥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计算,为_______年。

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件为___________;

6、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一)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四条所列各项法律手续和证件同时转移给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转移手续时发生的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二)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予以赔偿。

(三)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罚没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

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第六条转让费用总计。

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币)_____万___千____百___拾___元。

第七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1、乙方须在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币)____万___千____百____拾___元。

2、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列总费用向甲方全部付清。

项目转让后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在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承担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

第十条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转交各项证件:

1、在____年_____月____日向乙方转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在__年____月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如乙方未按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可以拒交有关证件。

第十一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供参考,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2、负责该小区规划的开闭所、煤调站、供热点或锅炉房、电话支局等至该项目红线边缘的管线位置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小区规划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地块的拆迁及清理,完成为施工临时水、电工程所需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以及施工道路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费用。

4、供电: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供电的开闭所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5、煤气或天然气: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供气的中低压调亚站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6、通讯: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提供通讯的模块局或电话支局的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7、负责城市热力干管至小区势力交换站或锅炉房包括交换站或锅炉房的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

8、负责完成小区市政管线(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昆邻的规划路上,为该项目预留所需管线接口,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

9、负责规划道路引线延伸接至该项目用地红线的工程,并承担其费用。

10、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地块红线内树木的有关资料,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第十三条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

第十四条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责任。

1、经确认,除另有协议的外,继续履行甲方为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已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2、为办理有关证件的转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第十条规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乙方。

(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履行应尽责任,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应尽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文写成。

本协议正本二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附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各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无效篇六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1.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_,西至于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

1.2项目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__________________。

(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

(3)限高__________________: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4规划指标:__________________。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达总投资额的__________________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__________________;。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

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

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

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

(依实际情况约定)。

7.1______________;。

7.2______________;。

7.3______________.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

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

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

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

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无效篇七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开户行:账号:

乙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开户行:账号: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合作双方协商解决。

1.4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本协议当事人通过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共同组织销售。

1.6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1.8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以作为出资。乙方出资____万元,以作为出资。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预决算部等部门。

2.2项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由方选派人员担任),副总经理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总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实际出资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总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总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综合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综合部设经理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工程前期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工程前期部的职责:

工程前期部经理的职责:

2.5工程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工程部设经理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销售部的组成: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财务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财务部设经理人,财务部的职责: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工程预决算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工程预决算部设经理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分配办法。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分配办法。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合作项目发生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分配办法。

3.5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分配办法。

3.6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销售费用分配办法。

3.9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分配办法。

4.1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出资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受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2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4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6.5资金收还方式:

第七章:土地概况。

7.1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地块位置:。

2.地块总面积:。

3.土地用途:。

4.土地面积:。

5.容积率:。

6.建筑密度:。

7,绿地率:。

8.规划建筑面积:。

7.2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甲方以该块土地进行出资的.,甲方的实际出资额地按每亩元进行计价,并以次数额作为甲方的实际出资数额。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

13.1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15.4方愿以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往来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16.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本协议书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份,副本各方各执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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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无效篇八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地产大型项目转让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土地使用权:位于地块1亩,合10平方米商住用地。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亩,计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xxxx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2.2: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2.3: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xxx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3.1: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3.2: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在甲方收到定金时先支付5万元律师服务费,余款95万元在乙方付首期转让款并办妥产权转让过户手续之日付清。

3.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4.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4.

1.1: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4.

1.2: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4.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

2.1: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4.

2.2: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x____月____日20g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无效篇九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务活动所必需的一切商务谈判资料,如甲方的组织机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企业章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资报告、年度财务报表、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一切为合作项目服务的资料证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资开发所必须的资料基础上,负责筹备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融通及筹措,并及时告知乙方融资渠道及融资结果,并将融资所需的整套文件资料给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为其寻求及联络相应的金融机构或投资机构。

4.1.3、在乙方提供必须的资料的基础上,负责协助乙方筹备项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资料,并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融资或寻求开发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负责协助乙方进行融资或合作开发的相关的协议、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并协助乙方完成融资或合作的相关法律文件的准备和签署。

4.1.5、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并将谈判内容、结果和合作方式等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费用,土地费用,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前期费用,项目广告推介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

4.1.7、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负责提供获得项目服务事宜的公共关系支持。

4.2.2、负责取得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基本资料。

4.2.3、负责协调使甲方获得项目服务合同及相应的授权。

4.2.4、负责协调关系并使甲方寻求、联络、推荐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

4.2.5、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费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协议约定范围内所付出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协议签定后按每个项目信息为单位,按每个项目总投资额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5.2、本协议自签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开办费,之后按每月的实际投资额(含形象进度所代表的投资额)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前期开办费在月支付管理费中扣减。

5.3、广告费用、前期费用等双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证与承诺。

6.1、双方有权签订并执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双方无论口头或书面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观的、真实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侵权、故意疏忽或虚伪陈述。

6.3、双方将所知悉的可能影响本协议的所有事项(如果有)尽快通知对方,并提示对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或从事商业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和规定,一切违背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均自行承担。

6.5、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的一切承诺及相关的意见、观点、看法和操作,均应在甲方授权或双方议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6、乙方在提出正当的合法商务活动时,甲方应积极的给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一年,若合作项目没有任何进展则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后终止,若合作项目进展顺利,甲方或甲方推荐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则本协议有效期延长至合作项目销售封盘为止。

7.2、在下述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应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内将事故详细情况通知对方,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双方应该通过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7.4、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保密协议的效力,但保密期限过后则不在此限。

7.5、本协议合作期满,如需延长合作期,双方可签订书面文件延长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内,为本协议上述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结束,则本协议终止。

八、违约责任。

8.2、如果任何一方连续三十天无法实质履行其责任,则另一方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三十天后终止该协议或其中受到上述影响的任何部分,无法实质履行其责任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任何一方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战争、火灾、风暴、政治封锁、罢工(不包括其自身员工的罢工)或自然灾害而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对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9.2、各方在知晓可能导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后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十、适用法律。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0.2、如果双方对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0.3、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10.4、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一、协议的生效、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及其它。

11.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和补充均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11.3、本协议以中文写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往来文件均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国市正式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阿巴嘎旗苏伊拉平改楼项目开发。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元,作为管理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收回资质管理费不予归还。

2、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所需的手续和资质证复印件。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两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证书。

(3)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开发建设项目。并可刻制项目部公章一枚用于日常工作。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2、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开发过程中的事件,相关施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对动迁、回迁施工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发生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6)乙方开发建设项目不得超过甲方资质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资质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1)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2)乙方在项目中所发生的税费应及时缴纳,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因销售房屋到甲方处办理相关手续时,甲方有权确认相关税费是否已经结清,并有权要求其先行缴付所有税费后,或暂扣部分税款。

第五条乙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乙方应独立承担该项目开发对外所产生的债务及其他责任。若因乙方未及时偿付对外债务,造成甲方代偿的,由甲方代为承担的责任。甲方有权收回该项目所有工程,用于弥补自己的损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协议期定为年,即月日起至月日止,(楼房销售可延用本协议)协议有效期满后如项目部仍有工程未完工的经双方协商。

第八条乙方应将房屋销售款的%交由甲方作为保证金,待房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甲方将该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为年。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无效篇十

8.1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8.3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

13.1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15.4方愿以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往来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16.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本。

协议书。

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本协议书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份,副本各方各执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签定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位于地块1亩,合1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亩,计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2.2: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2.3: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一年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三、履行条款。

3.1: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3.2: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在甲方收到定金时先支付5万元律师服务费,余款95万元在乙方付首期转让款并办妥产权转让过户手续之日付清。

3.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四、陈述与保证。

4.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4.1.1: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4.1.2: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4.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2.1: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4.2.2: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保密条款。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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