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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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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大全16篇)
时间:2023-11-16 11:33:08     小编:纸韵

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一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语言精练,朴素又不乏饱满,简单、淳朴而又不失充实,他的描述让人有一种亲眼看到当时人们生活的凄惨和感受当时简单的快乐的幻觉。

也许,他只是世间万物之中的一粒尘埃,随风起起落落,在广阔的世间对自己的明天充满迷茫与期待;也许,他只是广袤的大海中的一滴水,没有与大海抗争的力量,无奈之下随波逐流;也许,他只是茂密的森林中的一片绿叶,坚强承受着风雨的摧残,对阳光爱的沐浴心存感激。

他是许三观,只是社会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努力坚持下去的人。

这本书中,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婚姻让我感觉有些荒唐可笑“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钝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为了八角四分钱以及所谓的传宗接代,许父答应了许三观娶许玉兰,但似乎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糟。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认为许三观有些不近人情,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变成一个被人人嘲笑的“乌龟”后,他会因为自我感觉委屈和不平等把所有的家务都交给许玉兰做而自己在一旁享受,他会在旱灾的时候出去卖血,带着除了一乐以外的其他家人去吃面,只让一乐一个人在家吃烤红薯。

随着深入的读书,我渐渐感觉他又是一个善良的人,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他还是承担了一乐打架欠下的医疗费,在一乐离家出走后出门寻找,带他去吃面,在何小勇被车撞将要死的时候,他不计前嫌,还哄一乐喊何小勇爹,让一乐把他喊回来,在一乐得肺炎后,他为一乐即使卖血卖到昏厥还是坚持卖到上海。我想,在现实的社会中,能像许三观这样大度的人,很少吧。但他因为跟一乐的感情,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只为一乐能够健康生活下去。

他还是一个朴实真诚的人,即使在时期许玉兰被当做“妓女”批判,所有的儿子都不喜欢她,许三观仍旧给许玉兰送饭,瞒着儿子们给许玉兰做红烧肉,他对许玉兰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要是我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

许三观的经历是由无数苦难,痛苦交织而成的,他面对困难最无助的方法就是卖血。他会和阿方、根龙一样在卖血前拼命喝水,大冬天不顾河水冰冷,甚至还害怕自己喝不下去,会吃一些盐……这样做只为多能卖些钱。他会学着阿方、根龙在卖血后去胜利饭店豪爽地叫:"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那仿佛是他最神气的样子。

而现在,人们存在许许多多的压力,会有虚荣,利益,荣誉的争夺,会有自私的意识使人们更加远离那个时代人们的朴素,纯真。即使那艰苦的生活使人们经历绝望,但它告诉我们:生活,就是一个克服磨练的过程,坚强勇敢的面对,则必定会迎接人生中明媚的阳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二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三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书,他的文字很朴素,朴素得让你找不到太多可以去摘录的片段,朴素的文字却更容易走到人心里去。

四年前看了他第一本书《活着》,和《活着》一天看完的是加缪的《异乡人》。

四年之后,后者留在我脑海里面更多的只是阿尔及利亚,耀眼得令人窒息的阳光,还有那句“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而《活着》却给我烙印下了华夏土地上承载的重重苦难。

《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不同的是,活着写的是地主出身输光钱财的农民的一身,过长的寿命,让他在时代的巨变中,如海里的舟,时而顺风,时而沉舟;而《许三观卖血记》,虽也写小人物,但是在无产阶级的社会里,作为工人的许三观,有没有就翻身把歌唱了呢,没有,就因为你是小人物,通货膨胀时你只有饿饭,政策出台时你只能接受,被人绿了你都只能忍气吞声地替人养儿子。

小说前半段甚至让我想到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不过,令人觉得诧异的是,作者刚写完许三观对林芬芳的好感,接下来就表述另一个漂亮姑娘许玉兰,再然后就是许三观对她的追求,对于他的选择,作者直接就跳过了。后来,他在胖得像个球一样的林芬芳的病床前说:“我现在想起来就后悔,我当初要是娶了你,我就不会做乌龟了.....林芬芳,你什么都比许玉兰好....”就像是在分岔路口选择两条未知的路,不管是铺满落叶的小径还是野花遍布的那条,没走到后面,都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风景,而人呀,不管是怎了哪一条路,做了怎样的选择,总是会在面临困难时想起,要是当初走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

当你辛苦工作的钱,只够满足最低等的生存需求,没有一点应对灾难不测的存款,走投无路之时,只能想到去卖血,在你辛苦几个月只能转来几块钱,卖一次血就能赚到三十几时,在耗时短,回报大的诱惑,迫于生计,他也只能够去卖血。文中带他走上这条路的人,两个都有着悲惨的结局,一个是因为卖血前喝水太多膀胱憋坏了,一个是最后一次卖血后脑溢血死亡。在地里挣的劳力钱只够吃饱饭,要想娶妻盖房,还是只能靠进城卖血。卖血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也把他们一步步逼上了绝路。

文中无数处细节反应了当时社会的种种风气,不写历史,不着眼于时代环境,而是用小人物的生活去隐射一个时代。

尽管很多的中国的现当代书诸如王小波,路遥,严歌苓的书,陈忠实,都在写这一时期的故事,但是也并不会觉得看起来乏味。可能这就是作者的魅力吧,不同的选角,不同视野下人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四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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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五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这也许就是许三观的命,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有一次是为了林芬芳,有时是为了他自己的儿子,有时是为了他的妻子,还有时是为了他的邻居。我觉得他这样也挺好,因为不管怎么说,许三观也是经过了,大灾荒的人,虽然他的妻子许玉兰曾让许三观觉得很头疼,但是他还是健康的活了下来,我认为这样的日子在旧社会的中国还是很好的,而且余华的作品通过许三观有利的讽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

首先卖血以前要和血管头搞好关系,并却要送血管头一些好东西,这样血管头才可以让你的血合格,即使不合格也没有关系,谁交给他送礼了呢?所以到了后来,换了一个新的血管头,许三观的血就不合格了。而且,在许三观的儿子一乐和二乐去农村插队落户,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们受苦,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把一乐、二乐的集体户长请到了家里,但因为家庭贫困,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这两位户长吃得很好,所以许三观家对此也放了心。

许三管家并没有逃出劫难,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被上了大字报,整日被搅得不得安宁,不但白天不能在家里干活,而且不是被成群成群的人,就是得在胸前挂个牌子在大马路上站着被人嘲笑。许玉兰被他们带走后、到了下午才回来。回来时左边的头发没有了,右边的头发倒是一根没少。他们给她剃了一个阴阳头,从脑袋中间分开来,剃得很整齐,就像收割了一半的稻田。但最惨的并不是许三观家,而是县长家,因为在的时候,所有当官的人和有知识、有文化的都将受到。县长,那个大胖子山东人,从前可是城里最神气的人,从前见到他时,他手里都端着一个茶杯,如今他手里提着个破脸盆,边敲边骂自己,骂自己的头是狗头,骂自己的腿是狗腿……”这就是呀!好人反倒成了坏人,而坏人到变成了好人,以前谁得罪了你,现在你就可以整他。高考的了状元,反被人们厌恶,高考交白卷,反而成了人们心中的偶像。那些莘莘才子们被沦为知青,文学家们被打进了牛棚。我想在时候,许三观家的情况其实并不差,反倒可以说算较好,因为既为家破人亡也为有生死离别。

在新社会的家庭中,日子应该越过越好,可许三观家却越过越坏,一乐得了肝炎,家里花了很多钱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下自然不够,刚刚因为二乐的事情卖血不到1个月的许三观,不得不打破规矩,本来卖血要等到三个月以后才能继续卖,但为了一乐,许三观只好有去卖血,但李管头说什么也不让他卖,于是他只好到别的血管头那里去卖血,但卖血的钱肯定不够支付昂贵的医药费的。所以他只好四处借钱,邻居、朋友能借的他都借了,一天上午,他借了11户人家,但有8户人家都借给了他。后来许三观也老了,血在管头的眼里,已不再是血,而是当油漆都不够格了。

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情况也不是没有的,比如为了求别人办事,总会有一些人走后门,不通过正当渠道办事情,但更可恶的有一些部门是明知对方求自己是违法的行为,甚至违法的事情,但他们仍然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做,抛开人们百姓的利益去做,现在这种所谓的“人民官”已经越来越少,中国也就会变得越来越好。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六

之前多次关注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多多少少了解一些内容,但是没有细看。这次双十一买书,要凑单,得,买一本余华的书吧,不贵,而且有名。

之前看过余华的活着,看的心酸,看的心情沉重,这次只看书名,感觉也是一部沉重的作品。周末没事,一口气把它看完,还好,虽然许三观不易,但是最终结局还好,没有活着那么沉重,心里多少舒了一口气。

许三观卖血记,写得很平淡,也很真实,写出了底层人的人生,写出了底层人的互黑,写出了我国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历史。许三观,一个农村娃的后代,在父母的奋斗下在城市里生存下来,父母亡了之后,回到乡下,除了爷爷和四叔,其他人基本不怎么理他。在回程的路上遇到了村子里的两个卖血人,跟着他们一起卖了血,卖血之前要喝八碗水,卖完血要去胜利大饭店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而且要温一温。卖血可以得到35元钱。之后回到城里娶到了自己心仪的对象许玉兰,说服老丈人的理由竟然是自己姓许,老丈人家因为是独生女,如果嫁个何小勇就绝后,嫁给许三观就可以延续香火。本来许玉兰已经和何小勇谈婚论嫁,许三观插着一杠子竟然成功了。婚后许玉兰给他生了三个儿子,许一乐,许二乐,许三乐。养了9年之后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要把儿子还回去,结果何小勇一家不要。后来在三儿子和方铁匠三儿子打架时候,许一乐用砖头拍碎了方铁匠大儿子的脑袋,方铁匠要求许三观赔钱,许三观让许一乐回去找自己的亲爹何小勇,许一乐不愿意,但还是去了,结果,方铁匠死活不认这个儿子。没有办法,方铁匠找了些人拉了两个平板车,把许三观和许玉兰打拼十年的家搬运一空,走时放下话说自己也是没有办法,如果几天之后凑到钱还回物归原主。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许三观有一次去卖了血,把钱赔给方铁匠,方铁匠说话算话又把所有家具送回来。许玉兰知道许三观卖了血,非常不高兴,说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卖血,但是看到到家的家具就没有再说什么。

自从许三观知道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儿子之后,对许一乐态度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何小勇遭遇车祸,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一个算卦人说只要何小勇的儿子站在房顶喊几声,何小勇魂魄就会回来,就死不了。何小勇的老婆只生了2个女儿,没有儿子,正发愁,有人提醒他许三观的大儿子不就是何小勇的儿子吗?何小勇的老婆去找许三观老婆,找许一乐,因为上一次许一乐回家认亲,何小勇不认,这次许一乐不愿意,善良的许三观同意了,许一乐去何小勇家房顶喊了也没有救回何小勇的病。

何小勇死后,许三观接受了许一乐为儿子。后来许三观知道自己喜欢的林芬芳伤了腿,去看他,旧情复燃,趁看林芬芳的时机发生了关系,为了回报林芬芳,又去买了一次血,给林芬芳送了很多东西。林芬芳的丈夫回来看到这么多东西,认为不合常理就审问林芬芳,发现了许三观他们之间的事,林芬芳丈夫跑到许三观家里,告诉他们许三观不是什么好东西,让邻居们防范许三观。赶上上山下乡,许一乐、许二乐都到农村去,许三乐留在城市一家工厂。为了许二乐早点回程,许三观有一次卖血招待许二乐所在村的领导,而且是在刚买完血的情况下又喝了许多杯酒。

结果到了上海的医院,没有见到儿子,以为儿子死了,悲痛不已,结果儿子是出去了,经过治疗,有了很大的改观。

后来,两个儿子都回到城里。以前许三观是卖血之后吃猪肝和黄酒,这次想吃猪肝和喝黄酒,就去卖血,结果血站不要他的血,说他的血只能做油漆,许玉兰知道后,让三个儿子拿钱让许三观吃猪肝喝黄酒。

故事很平淡,小人物的小故事,但是看是平常的故事却反映不平常的事,现在很多人认为中国为什么没有伟大作家,他们认为中国作家写的故事太土,没有世界上其他国家那样轰轰烈烈,其实中国的就是世界的,虽然国情不同,但是人心是类似的。此书语言没有奢华的辞藻,但是平凡的语言写出不平凡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七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大一的时候读过《活着》,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与卖血有关。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是许三观和阿龙他们学来的本事。一定要加上“黄酒要温一温”,这样显得自己是个常客。这也是后来许三观在卖血路上教给别人的。

书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一乐,算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自己的母亲和别的男人生下来了他,一直自以为的亲生父亲不认他,血缘上的亲生父亲也不认他。但是纵使许三观认定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嘴上不饶人,但不管是一乐闯祸打伤铁匠的儿子,闹饥荒,还是一乐患肝炎,许三观都是尽心尽力的对待一乐。于情,他给予了一乐养育之恩;于理,他的心底总归是善良的,尽到了为人父的义务。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许三观这样的男人,有些愚钝,有些大男子主义,还有些没有担当。但是越往后,越发现,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刀子嘴豆腐心。他有着我们祖辈的隐忍和无奈。当被迫在家开展对许玉兰批斗的时候,许三观承认了自己出轨的错误,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来面对三个年幼的孩子,来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来面对本已经不堪的生活。

观人心,最不可琢磨的便是人心。“人心难测”“人心隔肚皮”最不能读懂的是人心。在与何小勇一家的恩怨中,不认一乐的是何小勇一家,到头来求着一乐救何小勇的也是他们一家,最后许玉兰被贴“破鞋”大字报的,不用猜,也猜得到是何小勇的妻子。同样,许三观最初在面对一乐的身世和一乐对自己的情感时,他的心是摇摆不定的,时而觉得自己理亏,帮别人养了儿子;时而被感动,一乐对自己的忠心。明明三个儿子中最爱的是一乐,却偏偏不是自己的儿子。闹饥荒的时候,他不愿意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一乐吃面条,只让他吃一个红薯。可偏偏最后,又是这个古怪多变的人疯狂地寻找一乐,背一乐回家,给一乐买面条吃。亲生不亲生的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没有亲身经历过,谁都无法笃定。

许三观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是一个不愿意面对自己内心的人。明明最爱一乐,却不愿意勇敢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被世俗左右着,就像现在的我们一样,面对自己最爱的最亲的人反而很难表达出自己的爱。

被《许三观卖血记》而感动,不仅仅是他这个人,他对儿子们的爱和他为了讨好二乐队长拼了命地喝酒,还有文中末处他的固执和执拗。这么多年卖血所养成的习惯,卖完血,必定要吃猪肝和黄酒。而后日子蒸蒸日上,他们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们身上的衣服也没有了补丁,他们的生活就像许三观现在的身体,许三观逢人就说:我身体很好。最后的最后许三观走过许玉兰早晨炸油条的小吃店;走过了二乐工作的百货店;走过了电影院,就是从前的戏院;走过了城里的小学;走过了医院;走过了五星桥;走过了钟表店;走过了肉店;走过了天宁寺;走过了一家新开张的服装店;走过了两辆停在一起的卡车;然后,他走过了胜利饭店。许三观走过胜利饭店时,闻到了里面炒猪肝的气息,从饭店厨房敞开的窗户里飘出来,和油烟一起来到,这时许三观已经走过去了,炒猪肝的气息拉住了他的脚,他站在那里,张开鼻孔吸着,他的嘴巴也和鼻孔一起张开来。许三观突然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了。他已经有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今天他要去卖血,今天是为他自己卖。从前他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二乐的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而如今他只想为自己卖一次血。而已年迈的他的血已经是无人接受。

他流下了委屈的眼泪,不仅仅是因为别人不再接受他的血,也为他这卖血的一生而流泪,又或许流下的不是眼泪,也是他多年卖出去的血汗。最后吃的三盘猪肝和黄酒,他说是他吃过最好的饭菜,儿子们事业有成,自己身体尚康健,也是他最满足的结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八

《许三观卖血记》不像《活着》那样语言有激烈的变化,给人感觉是细水长流的。和《活着》一样,它同样是讲述着一个普通的小人物在时代洪流中的坎坷命运,用略带荒诞的文字,描绘出那个时代的缩影。

许三观在贫穷急需用钱时,通过一次次卖血换到了钱,最后总会给自己以猪肝黄酒的奖励,当时代发展了,孩子都娶妻生子家里也不缺钱的时候,他想要吃猪肝喝黄酒,去卖血却被嫌弃人老了血不能卖了,他崩溃的在大街上一路走一路痛哭,他是怕自己没有用了,我看来,他也怕自己被时代抛弃。

在看到结尾的时候会有些感触。今年疫情期间,健康码对于很多老年人来说其实是很不方便的,他们很多都不会用手机,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会有被时代抛下的悲凉呢。我觉得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都首先应该是为人服务的,人性化才是最重要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九

当别人掉进泥潭的时候我尽力伸出我的手,然而他还是掉进去了;当我处在泥潭边缘别人害怕被我连累跑的远远的,然而我还是出来了。

一代人的故事,多代人的回味。《许三观卖血记》绝对是一本具有时代特色的文学作品,读了让人很有代入感,觉得处于那个时代生活的底层民众真的是无可奈何!

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为了生活,为了治病,为了孩子…。

许三观千辛万苦抚养长大的儿子是个白眼狼这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许三观对孩子的纵容、孩子对许三观的不孝顺、结尾父子俩的争吵,我觉得这本书的高潮也就是结尾那部分吧!看完让人很难忘记。

许三观的悲剧,许三观儿子的喜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十

许三观这个人靠着卖血娶了许玉兰,又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最艰难的时光。他卖了十次血,都不是为自己卖的。他最后一次想为自己卖血时被拒绝了。

许三观是一个矛盾的人。当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时他气得大骂许玉兰是妓女,他恨透了一乐也深爱着一乐。他为自己白白替何小勇养了这么多年儿子感到愤怒,以至于他卖了血都不愿意花在一乐身上。但一乐出走后他又去寻找一乐,找到后尽管大骂一顿还是背着一乐去吃他最想吃的面条,一乐生病后他不顾生命危险连卖几次血给一乐筹集治病钱。

许玉兰是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最大的特点就是遇到了伤心事喜欢坐在门槛上哭,向别人诉说着自己的委屈,这让许三观很没有面子。她是一个好的女人,结婚这几年她都是算计着过日子,她所攒的钱与食物帮助家庭度过了困难时期。

一乐虽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但他知道谁才是自己的真父亲。许三观每一次干活他都要帮忙,即使下井捞桶这么危险的事情。他不肯为何小勇喊魂,他坚持许三观是自己的爹,一乐最爱的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第二爱的就是许三观。正是这些发自肺腑的话语使得许三观是自己的态度由恨转爱。

文章中常用到“他们”这个词,“他们看”,“他们说”,“他们”并不指明是谁,邻居或是陌生人,在文章中充当看客的形象,但他们在小说中的力量不可小觑。许三观原本并不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但是他们一直说着闲话,使得许三观也对自己是不是一乐的亲爹产生了怀疑。一乐拿石头将方铁匠的儿子打昏死后有人说是榔头砸的,有人说是菜刀砍的,众说纷纭。足见人言可畏!

文章中其他人物性格的刻画也十分形象生动。四叔与爷爷的善良,方铁匠不计前嫌借给许三观钱,何小勇妻子虽然与许家水火不容,但在许三观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了援手,李血头的贪婪,来喜来顺的淳朴等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十一

第一次知道余华这个名字,是因为《活着》这本书。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好几年了,但我仍对《活着》里的一些情节和语言念念不忘。《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小说,我虽早有耳闻,却一直未曾拜读,更不知道它也是余华的作品。近日,工作稍闲,心血来潮地来到住处附近的风度书房闲逛,无意间看到书架上赫然摆放着《许三观卖血记》,随手抽来、瞄一眼封面,才知道此书作者就是余华,于是毫不犹豫地借回家。

我看书有一个习惯:首先了解作品的作者,再看字数,接着读著作的前言、序言、后记等,继而是浏览目录,最后才是逐字逐句从头读到尾。

了解著作字数主要是想大致摸清该作品的篇幅大小,以便预估阅读该书的所需的时间;看前言、序言、后记等,虽然多少有“剧透”的嫌疑,但我认为这有助于我了解该作品背后的故事;看目录,则能帮助我从整体上把握该书的行文脉落。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的序言和后记,才知道这部著作早已被翻译成了40多种语言,如此有名的小说,我却一无所知,随即便产生了“相见恨晚”的感觉。迫不及待翻开正文读了起来,哪知一旦开始就根本停不下来。小说文字虽朴实,却格外吸引人,不少描述特别幽默,阅读期间时不时爆出“猪叫般”的笑声。

许三观有时虽表现得有点狭隘甚至自私,但他的内心是善良的。11次卖血,7次与一乐有关,一乐不是他亲生的,但许三观却心甘情愿地为其付出。有一个细节特别感人,对毕生的情敌何小勇,他原本是恨之入骨的,但在何小勇出车祸、生命奄奄一息之时,他苦口婆心地教导一乐爬上烟囱高处给何小勇招魂。为消除一乐“非亲生”的心里阴影,他又以菜刀割脸的方式向公众宣誓与一乐的父子亲情。许三观的善良还表现在对老婆许玉兰的身上:文革期间,他给许玉兰送饭时,偷偷把肉和菜放在米饭下面,表面上只给白米饭,惩罚她、和她划清界限,其实内心还是对她一如既往地好。

花大约两个晚上的时间,看完这部15.5万字的小说,这是为数不多让我有“废寝忘食”冲动的小说之一(当然,在强大的自律和生物钟的胁迫下,终究没有将“废寝忘食”付诸实践)。看完这部小说,以下几个感受一直萦绕心头挥之不去:

(一)原来时代背景的交代,可以用这样一种白描的方式呈现出来。

书中关于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和文化大革命等历史背景的描述都是通过“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样的类似于唠家常的方式呈现,这样的叙事形式既符合许三观作为普通老百姓的角色定位,又给读者一种“耳目一新、毫无违和感”的阅读体验。

(二)我国那时候的物价真是超级稳定。

许三观卖血11次,每次400毫升,每次卖血所得均为35元,从第一次懵懵懂懂跟风卖血到最后一次为救一乐而被迫卖血,许三观从一个未婚小伙子到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主人公容颜、年岁在变,时代更是沧海桑田地变更,唯一不变的只有物价,时间过去二十多年,卖血的价格始终维持在35元400毫升的水平,没有多一分也没有少一分,而且这35元钱的购买力也未曾有任何减弱。十几年如一日的物价,让生活在如此高通货膨胀年代的我羡慕不已!

(三)同样的一句话,在不同时代的相同场景中重复,竟能给人带来如此震撼的感受。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几乎成为书中每一位卖血者卖血后犒劳自己的唯一方式,这亘古不变的犒劳手段,在书中一遍又一遍地出现,每一次看似重复的描述,都给人不一样的感受。表述虽简单粗暴,但却入脑入心,下次献血完毕,我或许也要不由自主地说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十二

许三观?许三观为什么要叫许三观?一时无解,那么请跟我来。

观时代:

时代是一块刻板,它规矩着每一个字的写法,每一个人的活法。每个时代都提供给属于那个时代一代人特有的记忆,特有的体会。“今年是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练钢,还有什么?我爷爷、我四叔他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国家就像是从前的地主,当然国家不是地主,应该叫人民公社。”时代送给他们的第一场浩劫叫做人民公社化运动。饿呀!吃饭成了最大的问题。那时人们唯一的愿望就是活下去,身体强烈的反抗,已经由不得精神有追求了。那些时日,生命真的很脆弱。“到城里来要饭的人越来越多了,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本来葱郁的夏季,再强壮的树,也只能看到荒芜。

比饥饿更残害人的,也就是了吧。那时候人们不谈尊严,因为早已不见其踪影,一大批知识分子被迫害,甚至不解世事的最普通的群众也会莫名其妙的受牵连。“我这辈子没见过街上有这么多人,胳膊上都套着个红袖章,游行的、刷标语的、贴大字报的,大街的墙上全是大字报,一张一张往上贴,越贴越厚,那些墙壁都像是穿上棉袄了。”也许参与这大革命的人跟本就不理解他们自己在干什么,大家都这样做,也就跟着干了。委屈了一个个倔强的灵魂,多少人受不了这种惨无人道的蹂躏?多少风华正茂披上了恐惧压抑的颜色?“尊重”和“人性”被掩在大江里,远去了。

“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于是青年们离开故土,下乡去了,忍受命运的孤独劳苦。或许更艰苦的环境能造就更坚忍的性格,或许也毁掉了一些鲜活的生命。但是他们怎么办?无能为力啊!什么时候才能解脱?为什么一句话就可以决定很多人要有哪些经历?我想,历史会解答的。

观人性:

许三观的一生是由苦与血交织成的,同时心酸中也充溢着仅由他的身份才能理解的幸福,那在巨大的苦难下依然掩不住挣扎在无奈中的幸福。实话说,我很钦佩许三观的意志与坚忍或是说他的爱。他尊重生命,也用他的善意养大了一个“亲生”儿子,当然这对他来说也并不容易。由刻意的排斥到真心的接纳,是他的仁爱与责任“逼迫”他的。许三观很可笑的地方,他为了抹去何小勇为他带去的不平等,又去强奸了林芬芳。然后他在家中也不再神气了,到真像认错似的,开始操持家务,尽管这没有持续很长时间。许三观懂世故,会交际,也会忍耐。有求于人,你没办法不去讨好,这甚至演变成了生存定则。

对于许玉兰,我一直反感她的虚荣——在物质极其匮乏的年代仍旧追求打扮。但转念一想,活出自己的乐趣,也并无不可,她是幼稚的,庆幸她只关注些家常琐碎。她活着,用她的话说是因为许三观,因为他的三个儿子。所以尽管她被污蔑成了妓女,被剃成了阴阳头,仍旧顽强地活着。可见“尊严”并不是她的软肋,她甚至一点也不在意,挂着牌子在大街上“陪斗”。漠视种种侮辱,坚守着自己的信念,我赞同这种不软弱、不求解脱的生活。阴霾过后,总还会有光明,这一点,是种大智慧。

李血头则是典型的黑暗时代下的腐败人物。他会为了一己私利而漠视生命,他会展现经贪婪调味过的同情心。但是这种非正义在当时没有人去打倒,有求于他的人会不惜一切的纵容他,他接受这些“好处”被视为饱含无奈的理所应当。严峻的形势下,走投无路的人如果真找不到“李血头们”或许更是一出悲剧。但我仍希望这种现象不再发生,这种人不再存在。多做些慈善吧,世界会好些的。

书中还有些单纯质朴的人。他们没有幸免于难,但他们的形象是温和的、最动人的,却又是最无辜的。许三观的爷爷和他的四叔是留给他最初温暖与感动的人。一辈子勤勤恳恳,却也由了命,没有了田地,也就等于失去了生活来源。唉!不由得心生怜悯,却也无奈。那个时候,哪有人可以帮他们?根龙与阿方也是在时代的压迫下才不得不以残害身体的方式来维系生存的。命运这条船驶进了风浪,可是他们却不是舵手。

观未来:

知道过去有多苦,才真正的信服了现在的甜。同样的我们也没有显赫的家世背景,没有不计其数的人脉关系。但不一样的是——我命由我不由天!你若盛开,蝴蝶自来;你若精彩,天自安排。躲在翅膀下的我们,需要考虑的真是太少。相比于生计,我想其他都微不足道了吧。所有的毫不费力,都来源于非常努力。我们拥有和平稳定的生活年代,更要去珍惜。国家的强大是国民幸福感的直接来源。我相信,我们是下个时代的主宰,我们渴望着强大。

许三观为我们重现了那段历史。那一代人是祖国成长的见证者,是陪祖国一起挣扎过的人。解读那段苦难,不止为批判,更是为赞扬。保留那些坚韧的品格,以史为鉴,然后开创未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十三

一乐打伤方铁匠的儿子,许三观为了赔偿高额的医院费而卖血。自然灾害闹饥荒那一年,天天吃不饱,为了抵抗饥饿,大家吃完饭就躺到床上,也不说话,许三观为妻儿能吃一碗面而卖血。知识青年下乡那阵子,一乐、二乐下乡,为了改善一乐的伙食,改善和生产队长的关系,希望一乐早日抽调回城;二乐的生产队长来城,为了讨好二乐的生产队长,请他吃饭,送他礼物,许三观一个月内卖两次血。

后来许三观老了,去卖血被年轻的血头嘲笑,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他深受打击,以前生活出现的种种灾祸劫难都靠卖血一一度过,现在自己的血没人要,以后家里出现变故,他又该怎么办呢。

这部小说让我看到了一个好父亲的形象,一乐其实不是他的儿子,是机械厂何小勇的孩子,这件事情让他感到耻辱,辛辛苦苦养了九年的儿子是别人的,而且是自己最喜欢的儿子。在闹饥荒的那年,卖血挣来的钱只带二乐、三乐、妻子去吃面,给一乐五毛让他买红薯。他对一乐说,“今天这钱是我卖血挣来的,这钱来得不容易,是我拿命去换来的,我卖了血让你去吃面条,就太便宜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了。”那晚一乐吃了红薯还是饿,在黑夜中他感到不公平,无声的哭泣,便上街前往那家饭店,当他来到那家饭店,家人已回家。回到家,父母兄弟已睡,他对着睡着的许三观说,“我不是你的亲生儿女,你也不是我亲爹。”

第二天一乐去找何小勇,为了一碗面,何小勇将他拖到巷口赶走。一乐哭着一路向西走去,当熟识的人碰到他问你怎么哭呢,你家在东怎么往西,他说“许三观不是我的亲爹,何小勇也不是我的亲爹,我没有亲爹了,所以我就哭了。”还对人说“谁给我买面吃,谁就是我亲爹。”当熟识的人来告诉许三观这些,让他去找一乐时,他说“我不去。一乐这小崽子,我供他吃,供他穿,还供他念书,我对他有多好,可他这么对我,竟然背着我去找什么亲爹。那个王八蛋何小勇,对他又是骂又是打,还把他从家门口拖到巷子口,可他还要去认亲爹。我想明白了,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是怎么养也养不亲。”但后来天越来越黑,一乐一直没回来,他开始担心起来,这才出门找。当找到一乐时,许三观心一软就带一乐吃面了,父子的心结终于打开。

后来何小勇出车祸,在医院里昏迷不醒,性命危在旦夕,当地的习俗需要亲生儿子,屁股坐在烟肉上对着西天喊:“爹你别走;爹你回来。”不用喊别的,就喊这两句,连着喊上半个时辰,人就活过来了。许三观不计前嫌,作文让一乐去把何小勇的魂喊回来。上了屋顶之后,一乐不愿意喊,他记得许三观的好,觉得他才是亲爹,但在许三观劝说下还是喊了。喊完之后为了让大家承认他和一乐的父子关系,许三观拿来菜刀在脸上划出一道口子,流出了血。“你们都看到了吧,这脸上的血是用刀划出来的,从今往后,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这是血誓。再后来,一乐得了肝炎,转到上海治疗,,许三观借遍所有能借钱的亲戚朋友也不过65元。为筹医药费,去上海的路上许三观沿路卖血,不顾自己的生命,2次因卖血而命悬一线。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十四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十五

我之前利用夜班时间看了一本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

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我挺难过心酸的,因为那个年代的人,如果没有钱娶媳妇只能卖血,没钱吃饭也只能卖血,饥荒也只能卖血,卖完血然后去饭店喝点黄酒,吃一盘猪肝来恢复自己的能量,突然觉得自己生在这个时代真的很幸福,不用为自己的吃喝玩乐而发愁,真本书很值得去看。(肖天旭)。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十六

幸好,最后的结局还不错。因为以为许三观会和根龙、阿方一样身体败坏或者死去,以为一乐、二乐、三乐和《活着》里的人物一样死去,以为许玉兰也会死去,但都活下来了,相比《活着》,真的蕴含了很多希望。(一乐二乐三乐的名字看着也就很开心)。

最大的感受是,这个故事苦难中又带着很多温情,有时候觉得这个故事很荒谬,滑稽,也很心酸,但又显现出一丝丝的温情。比如体现在一乐没有吃到面条,便去找何,但何也不认他,一乐就一直走,一直走,于是许玉兰就出去找他,许三观一直认为一乐不是他亲儿子,但还是去找他了,找到后还骂了一乐一顿,但最后突然温和地说了一句“带你去吃面条”。还有,许玉兰被批斗,许三观给许玉兰送饭,维护许玉兰。而后面许玉兰也带许三观去吃猪肝。

最为生动地是,灾年的时候,家里吃不上饭,许三观就说“我用嘴巴给你们做菜吧”,于是儿子报菜名,他就口述这碗菜的制作过程,整间屋子的人都在流口水。这里真的本来是一件苦难,但却写得如此滑稽,看得有点忍俊不禁。(也有点精神胜利法的感觉?)还有,去借钱,很多人都愿意借给许三观。许三观与何少勇一家的恩怨。

还有,挺多地方的,暂时就想到这些。关于卖血,可以把这多次卖血做一个对比。从第一次,根龙和阿方教许三观卖血,再十年后,再见根龙卖血。后来又多次卖血,还有一路走,一路卖血,许三观教来喜和来顺卖血。每次卖血的原因,情形不同。整个故事的时间跨度非常大,十年又十年,经历了大跃进,也经历了文革,世事的变化等等。

故事中的人物关于女儿和儿子的问题,女儿是外来的,儿子才是亲生的,以生儿子为荣,还是那种封建腐朽的旧观点。以及许玉兰的父亲因为都是姓“许”的问题,认为这样女儿生下来的儿女也是姓“许”,传香火,就轻易地同意了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许三观。人物形象的对比。女性形象:许玉兰总是爱在门槛那抱怨家里的事,把事情告诉外人,许三观就觉得很丢人。林芬芳。还有一个是何少勇的女人(不记得名字了)。

男性形象:许三观。何少勇。林芬芳的男人。(戴眼镜,好像没有名字)几个卖血的。在对话中,展开情节。重复叙事,一句话反反复复地出现,比如许玉兰多次说到的“我造了什么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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