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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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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汇总13篇)
时间:2023-11-12 11:23:05     小编:灵魂曲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该如何才能够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一

我出生在和平的时代,社会一直在进步。也许,我还不知道何为苦难,于此而言,我是幸运的。看,那是许三观,一位普普通通的工人,满脸堆积的皱纹写满了生活的疾苦,生活在一个艰苦的革命时代,对于这样一个小人物来说,实属不幸。

我的脑海中至今仍回忆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的情景:一行三人走在路上,三观对这一切都是好奇的,瞧着他们肩上挑的担子,望着他们腰里别的大碗,对此,他一头雾水,全然不知各自的用途。他只是木讷的跟着阿方和根龙,仿着他们的动作乃至一言一行都学得分毫不差。诙谐的言语无不流露出三观的孩子性格,也许他只是初涉世事罢了。对了,他也是刚刚初尝父亡之痛的“小大人”啊!而三观表现出的木讷,我想更多是对经历过的苦难的麻木。当苦难成为惯性,思想就会麻木,许三观处于其中,却难以知晓苦痛,实为可悲可叹。

当我看到三观拿着卖血的钱去“请”许玉兰时,内心不由发出一阵冷笑,我曾想着:三观的血钱定会白白浪费掉,这个娶许玉兰的想法也不过是个荒谬的梦罢了。然而,令人惊异的是,当许三观提着一瓶黄酒和一条香烟上门提亲时,仅仅凭着几条荒谬的不能再荒谬的理由,便成功拆散了在当时看来天生一对的何小勇、许玉兰。着实荒唐,我曾为许何之恋而惋惜,也曾怒骂许三观这个“混蛋”。就此,一段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就此开始。我至今仍在回想那位老丈人为何会同意这段恋情,或许仅仅是为了物质的需求。当苦难成为惯性,生活的要求仅为那瓶黄酒,一条香烟足矣。为此,不顾一切,着实可怜。

开始,当许玉兰被当做妓女进行,我曾以为这也许就是那场婚姻的终点,我从不曾想过这份感情回音苦难走的更近。我脑海中仍然印着这样的镜头:许玉兰胸前挂着牌子,狼狈地坐在椅子上疯狂却又无奈的咀嚼所谓的干饭,三观安静地站在旁边,当干饭见底,红烧肉露在外面,许玉兰感激地看向许三观,心中的不满一扫而光,只留下那份温情。许三观谈及:你已经掉到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凭借这一句话,我已经看到了两人感情的升温。当苦难成为惯性,爱随之升华,三观与玉兰的感情的交织,已经把苦难冲淡,这着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二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三

当别人掉进泥潭的时候我尽力伸出我的手,然而他还是掉进去了;当我处在泥潭边缘别人害怕被我连累跑的远远的,然而我还是出来了。

一代人的故事,多代人的回味。《许三观卖血记》绝对是一本具有时代特色的文学作品,读了让人很有代入感,觉得处于那个时代生活的底层民众真的是无可奈何!

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为了生活,为了治病,为了孩子…。

许三观千辛万苦抚养长大的儿子是个白眼狼这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许三观对孩子的纵容、孩子对许三观的不孝顺、结尾父子俩的争吵,我觉得这本书的高潮也就是结尾那部分吧!看完让人很难忘记。

许三观的悲剧,许三观儿子的喜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四

《许三观卖血记》不像《活着》那样语言有激烈的变化,给人感觉是细水长流的。和《活着》一样,它同样是讲述着一个普通的小人物在时代洪流中的坎坷命运,用略带荒诞的文字,描绘出那个时代的缩影。

许三观在贫穷急需用钱时,通过一次次卖血换到了钱,最后总会给自己以猪肝黄酒的奖励,当时代发展了,孩子都娶妻生子家里也不缺钱的时候,他想要吃猪肝喝黄酒,去卖血却被嫌弃人老了血不能卖了,他崩溃的在大街上一路走一路痛哭,他是怕自己没有用了,我看来,他也怕自己被时代抛弃。

在看到结尾的时候会有些感触。今年疫情期间,健康码对于很多老年人来说其实是很不方便的,他们很多都不会用手机,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会有被时代抛下的悲凉呢。我觉得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都首先应该是为人服务的,人性化才是最重要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五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已经听说好多年了。自从读过《活着》,我对余华那种用近乎冷漠的态度把人物刻画到绝望的风格,有一点毛骨悚然了。

其实单从书名上说,《活着》听起来还有那么一丝希望,毕竟人还“活着”;可《许三观卖血记》听着就恐怖多了,透过书名好像可以看到一个贫穷到绝望的老实人,在苍蝇横飞的土墙之下,让不干不净的针头插入自己粗糙的皮肤吸嗜自己赖以为生的血液,直到染病,直到失血而死。生活已经那么艰难,为何还要读这么沉重的故事!

然而,《活着》的主旨不是赞颂活着的意志,而是让主人公以外的所有人都死去;《许三观卖血记》也不是悲叹主人公卖血致死的悲剧结局,而是一个不读到最后一章,都不知道竟是个happyending的诙谐故事。

说到最后一章,那可真的是点睛之笔。从故事一开始,我就怀着读悲剧的预期,读到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就猜想此处是不是埋下了什么悲剧的伏笔;接着他们家历经风雨,又总会联想到《活着》中人物在乱世中死去的情节;这种担忧在最后许三观为了给一乐看病、一路在冰天雪地里卖血到上海的一段达到高潮,我几乎屡次认为,翻过这页,他就一命呜呼了。谢天谢地,最后一章中,“这时的许三观已是年过六十了”,一乐、二乐、三乐、许玉兰的名字悉数出现,真是让人大大地舒了一口气。如果作者就在上一章直接辍笔,以许三观卖血而死收尾,那也是说得通的,但那将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故事。可见最后一章的扭转之功。

我时常想,作者的权力太大了,他们决定人物的生死就罢了,可这种在结尾处神来一笔的行为,可谓以最轻松的加工换取最吸睛的效果的方法了。除了《许三观卖血记》外,我印象中的上一个例子是《琅琊榜》。

记得《琅琊榜》播出后,多少人为梅长苏叹息,甚至从各种蛛丝马迹论证他有没有死。当时,我看到过网上一个一两分钟的片段。那是蔺晨和飞流在喝茶,蔺晨把茶往侧面一递,帘子中伸出了一只接住茶杯的手。虽然那只是一只手(甚至不一定是胡歌的手),没有一句台词,没有一个露面,但它给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梅长苏没有死!带着这个happyending,回头再看,所有前期的挣扎都不那么沉痛了。且不论这个视频的原意如何,都让人很感谢那个仅用一两分钟就改变了故事基调的人。

正当人们沉浸在它让地球变得越来越干净时,故事却停在了一句天外传来的“喂,出来!”和一颗不起眼的小石子中。尽管它只是轻描淡写的几句话,但我们猛然间明白了,这不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故事,再回头阅读,字里行间传递的也不再是惊喜,而是一遍遍令人不寒而栗的敲击。

所以作者,你知道了吗?当你写完了整个故事,不可改变的时候,你在结局的宕开一笔,可能改变无数观众的心情。也许他们会突然转悲为喜,从而认为整个故事是欢喜的;当然,也有可能突然转喜为惊,从黄粱一梦中醒来,怅然若失。

说到这里,你以为我说完了吗?并没有。我想说一个“但是”。

在《许三观卖血记》的作者自序中,有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

书中的人物会自己开口说话,会自己决定决定自己的命运!

我既想说“作者,请你们高抬贵笔,给读者一个在情节基础上最好的结局吧”,又想说“作者,人物的结局似乎不全靠你,也靠他们自己”。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六

许三观?许三观为什么要叫许三观?一时无解,那么请跟我来。

观时代:

时代是一块刻板,它规矩着每一个字的写法,每一个人的活法。每个时代都提供给属于那个时代一代人特有的记忆,特有的体会。“今年是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练钢,还有什么?我爷爷、我四叔他们村里的田地都被收回去了,从今往后谁也没有自己的田地了……国家就像是从前的地主,当然国家不是地主,应该叫人民公社。”时代送给他们的第一场浩劫叫做人民公社化运动。饿呀!吃饭成了最大的问题。那时人们唯一的愿望就是活下去,身体强烈的反抗,已经由不得精神有追求了。那些时日,生命真的很脆弱。“到城里来要饭的人越来越多了,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本来葱郁的夏季,再强壮的树,也只能看到荒芜。

比饥饿更残害人的,也就是了吧。那时候人们不谈尊严,因为早已不见其踪影,一大批知识分子被迫害,甚至不解世事的最普通的群众也会莫名其妙的受牵连。“我这辈子没见过街上有这么多人,胳膊上都套着个红袖章,游行的、刷标语的、贴大字报的,大街的墙上全是大字报,一张一张往上贴,越贴越厚,那些墙壁都像是穿上棉袄了。”也许参与这大革命的人跟本就不理解他们自己在干什么,大家都这样做,也就跟着干了。委屈了一个个倔强的灵魂,多少人受不了这种惨无人道的蹂躏?多少风华正茂披上了恐惧压抑的颜色?“尊重”和“人性”被掩在大江里,远去了。

“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于是青年们离开故土,下乡去了,忍受命运的孤独劳苦。或许更艰苦的环境能造就更坚忍的性格,或许也毁掉了一些鲜活的生命。但是他们怎么办?无能为力啊!什么时候才能解脱?为什么一句话就可以决定很多人要有哪些经历?我想,历史会解答的。

观人性:

许三观的一生是由苦与血交织成的,同时心酸中也充溢着仅由他的身份才能理解的幸福,那在巨大的苦难下依然掩不住挣扎在无奈中的幸福。实话说,我很钦佩许三观的意志与坚忍或是说他的爱。他尊重生命,也用他的善意养大了一个“亲生”儿子,当然这对他来说也并不容易。由刻意的排斥到真心的接纳,是他的仁爱与责任“逼迫”他的。许三观很可笑的地方,他为了抹去何小勇为他带去的不平等,又去强奸了林芬芳。然后他在家中也不再神气了,到真像认错似的,开始操持家务,尽管这没有持续很长时间。许三观懂世故,会交际,也会忍耐。有求于人,你没办法不去讨好,这甚至演变成了生存定则。

对于许玉兰,我一直反感她的虚荣——在物质极其匮乏的年代仍旧追求打扮。但转念一想,活出自己的乐趣,也并无不可,她是幼稚的,庆幸她只关注些家常琐碎。她活着,用她的话说是因为许三观,因为他的三个儿子。所以尽管她被污蔑成了妓女,被剃成了阴阳头,仍旧顽强地活着。可见“尊严”并不是她的软肋,她甚至一点也不在意,挂着牌子在大街上“陪斗”。漠视种种侮辱,坚守着自己的信念,我赞同这种不软弱、不求解脱的生活。阴霾过后,总还会有光明,这一点,是种大智慧。

李血头则是典型的黑暗时代下的腐败人物。他会为了一己私利而漠视生命,他会展现经贪婪调味过的同情心。但是这种非正义在当时没有人去打倒,有求于他的人会不惜一切的纵容他,他接受这些“好处”被视为饱含无奈的理所应当。严峻的形势下,走投无路的人如果真找不到“李血头们”或许更是一出悲剧。但我仍希望这种现象不再发生,这种人不再存在。多做些慈善吧,世界会好些的。

书中还有些单纯质朴的人。他们没有幸免于难,但他们的形象是温和的、最动人的,却又是最无辜的。许三观的爷爷和他的四叔是留给他最初温暖与感动的人。一辈子勤勤恳恳,却也由了命,没有了田地,也就等于失去了生活来源。唉!不由得心生怜悯,却也无奈。那个时候,哪有人可以帮他们?根龙与阿方也是在时代的压迫下才不得不以残害身体的方式来维系生存的。命运这条船驶进了风浪,可是他们却不是舵手。

观未来:

知道过去有多苦,才真正的信服了现在的甜。同样的我们也没有显赫的家世背景,没有不计其数的人脉关系。但不一样的是——我命由我不由天!你若盛开,蝴蝶自来;你若精彩,天自安排。躲在翅膀下的我们,需要考虑的真是太少。相比于生计,我想其他都微不足道了吧。所有的毫不费力,都来源于非常努力。我们拥有和平稳定的生活年代,更要去珍惜。国家的强大是国民幸福感的直接来源。我相信,我们是下个时代的主宰,我们渴望着强大。

许三观为我们重现了那段历史。那一代人是祖国成长的见证者,是陪祖国一起挣扎过的人。解读那段苦难,不止为批判,更是为赞扬。保留那些坚韧的品格,以史为鉴,然后开创未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七

许三观这个人靠着卖血娶了许玉兰,又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最艰难的时光。他卖了十次血,都不是为自己卖的。他最后一次想为自己卖血时被拒绝了。

许三观是一个矛盾的人。当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时他气得大骂许玉兰是妓女,他恨透了一乐也深爱着一乐。他为自己白白替何小勇养了这么多年儿子感到愤怒,以至于他卖了血都不愿意花在一乐身上。但一乐出走后他又去寻找一乐,找到后尽管大骂一顿还是背着一乐去吃他最想吃的面条,一乐生病后他不顾生命危险连卖几次血给一乐筹集治病钱。

许玉兰是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最大的特点就是遇到了伤心事喜欢坐在门槛上哭,向别人诉说着自己的委屈,这让许三观很没有面子。她是一个好的女人,结婚这几年她都是算计着过日子,她所攒的钱与食物帮助家庭度过了困难时期。

一乐虽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但他知道谁才是自己的真父亲。许三观每一次干活他都要帮忙,即使下井捞桶这么危险的事情。他不肯为何小勇喊魂,他坚持许三观是自己的爹,一乐最爱的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第二爱的就是许三观。正是这些发自肺腑的话语使得许三观是自己的态度由恨转爱。

文章中常用到“他们”这个词,“他们看”,“他们说”,“他们”并不指明是谁,邻居或是陌生人,在文章中充当看客的形象,但他们在小说中的力量不可小觑。许三观原本并不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但是他们一直说着闲话,使得许三观也对自己是不是一乐的亲爹产生了怀疑。一乐拿石头将方铁匠的儿子打昏死后有人说是榔头砸的,有人说是菜刀砍的,众说纷纭。足见人言可畏!

文章中其他人物性格的刻画也十分形象生动。四叔与爷爷的善良,方铁匠不计前嫌借给许三观钱,何小勇妻子虽然与许家水火不容,但在许三观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了援手,李血头的贪婪,来喜来顺的淳朴等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八

第一次知道余华这个名字,是因为《活着》这本书。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好几年了,但我仍对《活着》里的一些情节和语言念念不忘。《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小说,我虽早有耳闻,却一直未曾拜读,更不知道它也是余华的作品。近日,工作稍闲,心血来潮地来到住处附近的风度书房闲逛,无意间看到书架上赫然摆放着《许三观卖血记》,随手抽来、瞄一眼封面,才知道此书作者就是余华,于是毫不犹豫地借回家。

我看书有一个习惯:首先了解作品的作者,再看字数,接着读著作的前言、序言、后记等,继而是浏览目录,最后才是逐字逐句从头读到尾。

了解著作字数主要是想大致摸清该作品的篇幅大小,以便预估阅读该书的所需的时间;看前言、序言、后记等,虽然多少有“剧透”的嫌疑,但我认为这有助于我了解该作品背后的故事;看目录,则能帮助我从整体上把握该书的行文脉落。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的序言和后记,才知道这部著作早已被翻译成了40多种语言,如此有名的小说,我却一无所知,随即便产生了“相见恨晚”的感觉。迫不及待翻开正文读了起来,哪知一旦开始就根本停不下来。小说文字虽朴实,却格外吸引人,不少描述特别幽默,阅读期间时不时爆出“猪叫般”的笑声。

许三观有时虽表现得有点狭隘甚至自私,但他的内心是善良的。11次卖血,7次与一乐有关,一乐不是他亲生的,但许三观却心甘情愿地为其付出。有一个细节特别感人,对毕生的情敌何小勇,他原本是恨之入骨的,但在何小勇出车祸、生命奄奄一息之时,他苦口婆心地教导一乐爬上烟囱高处给何小勇招魂。为消除一乐“非亲生”的心里阴影,他又以菜刀割脸的方式向公众宣誓与一乐的父子亲情。许三观的善良还表现在对老婆许玉兰的身上:文革期间,他给许玉兰送饭时,偷偷把肉和菜放在米饭下面,表面上只给白米饭,惩罚她、和她划清界限,其实内心还是对她一如既往地好。

花大约两个晚上的时间,看完这部15.5万字的小说,这是为数不多让我有“废寝忘食”冲动的小说之一(当然,在强大的自律和生物钟的胁迫下,终究没有将“废寝忘食”付诸实践)。看完这部小说,以下几个感受一直萦绕心头挥之不去:

(一)原来时代背景的交代,可以用这样一种白描的方式呈现出来。

书中关于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和文化大革命等历史背景的描述都是通过“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样的类似于唠家常的方式呈现,这样的叙事形式既符合许三观作为普通老百姓的角色定位,又给读者一种“耳目一新、毫无违和感”的阅读体验。

(二)我国那时候的物价真是超级稳定。

许三观卖血11次,每次400毫升,每次卖血所得均为35元,从第一次懵懵懂懂跟风卖血到最后一次为救一乐而被迫卖血,许三观从一个未婚小伙子到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主人公容颜、年岁在变,时代更是沧海桑田地变更,唯一不变的只有物价,时间过去二十多年,卖血的价格始终维持在35元400毫升的水平,没有多一分也没有少一分,而且这35元钱的购买力也未曾有任何减弱。十几年如一日的物价,让生活在如此高通货膨胀年代的我羡慕不已!

(三)同样的一句话,在不同时代的相同场景中重复,竟能给人带来如此震撼的感受。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几乎成为书中每一位卖血者卖血后犒劳自己的唯一方式,这亘古不变的犒劳手段,在书中一遍又一遍地出现,每一次看似重复的描述,都给人不一样的感受。表述虽简单粗暴,但却入脑入心,下次献血完毕,我或许也要不由自主地说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九

一乐打伤方铁匠的儿子,许三观为了赔偿高额的医院费而卖血。自然灾害闹饥荒那一年,天天吃不饱,为了抵抗饥饿,大家吃完饭就躺到床上,也不说话,许三观为妻儿能吃一碗面而卖血。知识青年下乡那阵子,一乐、二乐下乡,为了改善一乐的伙食,改善和生产队长的关系,希望一乐早日抽调回城;二乐的生产队长来城,为了讨好二乐的生产队长,请他吃饭,送他礼物,许三观一个月内卖两次血。

后来许三观老了,去卖血被年轻的血头嘲笑,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他深受打击,以前生活出现的种种灾祸劫难都靠卖血一一度过,现在自己的血没人要,以后家里出现变故,他又该怎么办呢。

这部小说让我看到了一个好父亲的形象,一乐其实不是他的儿子,是机械厂何小勇的孩子,这件事情让他感到耻辱,辛辛苦苦养了九年的儿子是别人的,而且是自己最喜欢的儿子。在闹饥荒的那年,卖血挣来的钱只带二乐、三乐、妻子去吃面,给一乐五毛让他买红薯。他对一乐说,“今天这钱是我卖血挣来的,这钱来得不容易,是我拿命去换来的,我卖了血让你去吃面条,就太便宜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了。”那晚一乐吃了红薯还是饿,在黑夜中他感到不公平,无声的哭泣,便上街前往那家饭店,当他来到那家饭店,家人已回家。回到家,父母兄弟已睡,他对着睡着的许三观说,“我不是你的亲生儿女,你也不是我亲爹。”

第二天一乐去找何小勇,为了一碗面,何小勇将他拖到巷口赶走。一乐哭着一路向西走去,当熟识的人碰到他问你怎么哭呢,你家在东怎么往西,他说“许三观不是我的亲爹,何小勇也不是我的亲爹,我没有亲爹了,所以我就哭了。”还对人说“谁给我买面吃,谁就是我亲爹。”当熟识的人来告诉许三观这些,让他去找一乐时,他说“我不去。一乐这小崽子,我供他吃,供他穿,还供他念书,我对他有多好,可他这么对我,竟然背着我去找什么亲爹。那个王八蛋何小勇,对他又是骂又是打,还把他从家门口拖到巷子口,可他还要去认亲爹。我想明白了,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是怎么养也养不亲。”但后来天越来越黑,一乐一直没回来,他开始担心起来,这才出门找。当找到一乐时,许三观心一软就带一乐吃面了,父子的心结终于打开。

后来何小勇出车祸,在医院里昏迷不醒,性命危在旦夕,当地的习俗需要亲生儿子,屁股坐在烟肉上对着西天喊:“爹你别走;爹你回来。”不用喊别的,就喊这两句,连着喊上半个时辰,人就活过来了。许三观不计前嫌,作文让一乐去把何小勇的魂喊回来。上了屋顶之后,一乐不愿意喊,他记得许三观的好,觉得他才是亲爹,但在许三观劝说下还是喊了。喊完之后为了让大家承认他和一乐的父子关系,许三观拿来菜刀在脸上划出一道口子,流出了血。“你们都看到了吧,这脸上的血是用刀划出来的,从今往后,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这是血誓。再后来,一乐得了肝炎,转到上海治疗,,许三观借遍所有能借钱的亲戚朋友也不过65元。为筹医药费,去上海的路上许三观沿路卖血,不顾自己的生命,2次因卖血而命悬一线。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十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十一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很早的时候就听说过,心底便存下一份好奇,最近终于买回来一睹究竟。

书的内容并不深奥,使用大量的口语对话,语言简洁质朴,读来比较轻松。主人公许三观是一名普通的丝厂工人,一生艰难困苦,每每遇上难关就靠卖血渡过的经历,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记忆。我似乎也能感受到他那种沉郁的无奈和悲凉,被他善良、知足、乐观、顽强的意志深深感动。捧书在手,初读一遍,意犹未尽,再读一遍,细细体味,三遍读时,边翻边写。在此只选卖血一事,管中窥豹。

许三观一生共卖过十二次血,每次四百毫升(最后一次没有卖成),从二十出头直到年过六十,持续了40年。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二十多岁时,他回到村里,听四叔说,这地方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没有卖过血的男人娶不到女人。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和在地里干半年活挣得一样多。四叔还说,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于是,许三观便跟着村里的阿方和根龙一起,到县城的医院卖了两碗血(四百毫升)。阿方和根龙教着许三观,卖血前要喝水,一连得喝上十多碗,直喝到肚子又涨又疼牙根一阵阵发酸,为的是让身上的血变多点。卖血后要去馆子吃顿好饭,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这样才踏实。这次卖血后,许三观没有头晕不适,只是感觉少了些力气。他用卖血的钱办了件大事情,娶了媳妇许玉兰。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大儿子许一乐。十年过去,他发现养了九年的大儿子一乐不是他亲生的。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打伤住院,因为没钱偿付医药费,三十多岁的许三观想到了卖血挣钱。卖血后他在馆子里吃了一盘炒猪肝,喝了二两黄酒,这才想起卖血前忘了喝水,只懊悔他卖的两碗血的浓度抵得上三碗血。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林芬芳。又过了一年,许三观看望摔断腿的初恋林芬芳时与她出轨,他想到买些肉骨头和黄豆报答林芬芳,就再次来到医院卖血。这次,他卖血前先喝了九杯水,卖血后也吃了炒猪肝,喝了黄酒。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全家人。自然灾害降临,没了粮食,一家人连着喝了五十七天的稀玉米粥。已经饿到满面灰色的许三观,想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菜,又一次去卖血。这一次馆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有阳春面,他卖完血空着肚子回来,一点力气都没有了,眼前一阵阵发黑,只能靠睡觉来补。当天晚上,全家人就像过年一样,穿戴整齐去吃了一顿面条。

又过了好几年,年近五十的许三观为了一乐第五次卖血。二十多岁的一乐正在农村插队,有一次回家后,许三观发现他竟然变得骨瘦如柴、脸色灰黄,憔悴不堪,便在送他回乡的时候,又一次到医院卖了血,把挣到的钱交给一乐补身体。

还不到一个月,许三观第六次卖血,这次是为了二乐。二乐插队的生产队长要来家里做客,为了能招待得好点,许三观又来到医院。医院的人告诉他卖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三个月以后才能再卖血。这时根龙正好也来卖血,根龙为他说情,他才卖成了血。根龙和许三观一起去吃炒猪肝,喝黄酒,他说阿方的身体败掉了,因为有一次喝水太多把膀胱撑破,阿方以后再不能卖血了。正说话时,根龙突发脑溢血,被送进了医院。许三观回家后,心里一阵阵发虚,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下午。傍晚,二乐的队长来家里吃饭,许三观陪着他喝了许多的酒,非常难受。第二天,浑身酸疼,头痛欲裂的他去医院看根龙,才知道根龙已经死了,他忍不住哭了。

又过了一个月,一乐病得奄奄一息,被送到上海去治病。为了筹钱给一乐治病,许三观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五次去卖血。一开始,县城医院的人知道他一个月前刚卖过血便拒绝了他,有人告诉他可以到别的地方去。寒冷的冬天里,许三观乘坐轮船,打算在县城到上海沿途的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一路卖血到上海。他先在林浦的河里喝了很多刺骨的冷水,再到医院卖了血,穿着棉衣的身体还是冷得直哆嗦。三天以后,他到百里又卖了一次血,刚出门就倒在了街上不省人事,被好心人送到旅馆盖了四床被子还是瑟瑟发抖。四天以后,面黄肌瘦、四肢无力的许三观来到松林的医院卖血,直接被拒绝了。他坐到太阳底下晒了两个小时,直到把脸晒得黑红,终于如愿卖了四百毫升血。可是刚一起身,他就倒在了地上。医生把他刚卖掉的四百毫升血输给了他,还给他输了三百毫升别人的血,他的血压才升上来了。看到两次卖血挣的钱,一次就付出去了,许三观找到医生,非要把别人的三百毫升血给还回去,惹得医生说他有神经病,旁边的人哈哈大笑。接下来的几天,许三观为了省钱,搭上了一对年轻兄弟来喜和来顺的送货船继续往上海走。到了黄店,他说动兄弟俩和他一起去卖血,并教给他们卖血前要喝水,卖血后要吃炒猪肝,喝黄酒。兄弟俩高兴地说以后不摇船了,摇船太苦太累,他们要去卖血挣钱。许三观劝告他们卖一次血要歇上三个月,不能常去,还说他们的血很浓,一碗血能顶自己的两碗血。于是,五天以后,他们三人来到了七里堡的医院,由于都是o型血,来喜便卖了一碗血(二百毫升)给医院,许三观又把来喜卖的那碗血买来输上了。这次卖血前来喜没有喝水,卖血后也舍不得吃炒猪肝、喝黄酒。赶到长宁,许三观又一次卖了四百毫升血,坐车到了上海。一乐终于救下了!

又过了十一年,年过六十的许三观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三个儿子都有了工作,并娶妻生子。他再也不缺钱花了,身体也很好。有一天,他路过饭店时,闻到了炒猪肝的气息,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因此,他决定去医院卖血,这回,他要第一次为自己卖血。可是,医院的人嫌他太老,不要他的血。许三观想到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渡过去的,可今天,他的血第一次卖不出去了,家里再有灾祸可怎么办呢?顿时,许三观泪如雨下,他在街上一圈又一圈地走着、哭着。许玉兰和三个儿子都赶过来了,问清缘由后,许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馆子里,一连要了三盘炒猪肝、三份黄酒。许三观笑着吃着,说这辈子就今天吃的最好。

许三观卖血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1995年出版。那年,河南卖血村成艾滋病村的事件震惊全国,那年,我开始上班。正逢国家出台一系列措施,规范采供血行业,每个地市都成立了独立的血站,专门负责管理血源,统一采供血。,《献血法》颁布实施,无偿献血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壮大,有偿卖血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我和许三观有一点经历比较相似,都是从二十出头开始献血,献血量也都是四千多毫升,区别是他坚持了四十年,我才坚持了二十年,他生活在卖血时代,我赶上了献血时代。从卖血到献血,看似一字之差,实则有着天壤之别。

首先,动机不同。虽然卖血和献血的存在都是因为救治病人的需要,基于血液不可替代却可以再生的特点,但两者的出发点明显不同。许三观卖血首先是想要挣得那份钱,这点从他每次有难处需要用钱时才去卖血,平日无事从不卖血便可看出。而无偿献血没有任何报酬,也并非生活所迫,纯粹是为了挽救生命,发自于献血者的自愿,是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共济行为,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

其次,认识不同。许三观的四叔曾说过,人身上的血就像井里的水,你不去打水,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也还是那么多。话虽如此,但毕竟在那个年代,卖血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会被周围的人看成是要丢命的冒险行为,只有走投无路的人才会拿生命去换一份血钱。如今,科学献血有益健康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们了解到血液新陈代谢的生理知识,知道了血细胞生成、衰亡的自然规律,每年全国都有上千万的人们勇敢地伸出臂膀,捐献热血,感受献血给自己身心带来的愉快体验,以能为自己、为他人、为社会贡献力量而自豪。无偿献血者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

最后,效果不同。这一点可从两个方面来说,一方面是病人输血疗效不同。许三观时代,每次卖血前要喝十多碗水,为的是让血变多,至于血变多后也会变稀,病人输上的效果会打折扣,他们并不关心。许三观在赶往上海的途中,买来喜的一碗血时,来喜没有喝水,让许三观只花一碗血的钱,就能输到两碗血的浓度,这份不掺水的浓血,是因为朋友间的情谊,陌生的病人可就没有这个待遇了。另一方面,是卖血人的健康没有保障。许三观卖血的时机总是家中有灾祸要用钱,却从不考虑他当时的身体条件怎样。前三次卖血时,他年轻身体好,间隔时间也长,卖血后并无不适。第四次卖血时,他已饿到严重营养不良,卖血后他眼前发黑,只靠睡觉来补。第五至十一次卖血,他在短时间内频繁卖血,甚至为了不被拒绝,就到多个地方换着卖血,直到身子发虚、冷得哆嗦、四肢无力、晕倒在地,差点丢了性命。最后靠输了些血,身体才渐渐好转。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没有人会为了挣钱去卖血。无偿献血回归到公益属性,对献血者没有经济回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献血者、用血者的身体健康和血液质量。为此,国家对献血的条件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比如,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周岁(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可放宽到60周岁),两次献血间隔期须满6个月,等等。献血前,还要对献血者进行健康征询,请献血者自我排查有无不适合献血的情形,还要通过体检和血液检验,确保献血者是健康的。献出的血液,必须要再做一系列的检测,确保不会给病人传染疾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的事情放在现在就是不可能的事,因为无论他走多少家血站,贫血和低血压都会在献血前筛查的时候被挡住,自然不会发生后来那一连串危险的情况。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许三观卖血的时代已经远去,但他为生活而奋斗的顽强品质,以及他和千千万万的献血者对他人、对社会的奉献和爱心,永远值得我们尊敬。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十二

幸好,最后的结局还不错。因为以为许三观会和根龙、阿方一样身体败坏或者死去,以为一乐、二乐、三乐和《活着》里的人物一样死去,以为许玉兰也会死去,但都活下来了,相比《活着》,真的蕴含了很多希望。(一乐二乐三乐的名字看着也就很开心)。

最大的感受是,这个故事苦难中又带着很多温情,有时候觉得这个故事很荒谬,滑稽,也很心酸,但又显现出一丝丝的温情。比如体现在一乐没有吃到面条,便去找何,但何也不认他,一乐就一直走,一直走,于是许玉兰就出去找他,许三观一直认为一乐不是他亲儿子,但还是去找他了,找到后还骂了一乐一顿,但最后突然温和地说了一句“带你去吃面条”。还有,许玉兰被批斗,许三观给许玉兰送饭,维护许玉兰。而后面许玉兰也带许三观去吃猪肝。

最为生动地是,灾年的时候,家里吃不上饭,许三观就说“我用嘴巴给你们做菜吧”,于是儿子报菜名,他就口述这碗菜的制作过程,整间屋子的人都在流口水。这里真的本来是一件苦难,但却写得如此滑稽,看得有点忍俊不禁。(也有点精神胜利法的感觉?)还有,去借钱,很多人都愿意借给许三观。许三观与何少勇一家的恩怨。

还有,挺多地方的,暂时就想到这些。关于卖血,可以把这多次卖血做一个对比。从第一次,根龙和阿方教许三观卖血,再十年后,再见根龙卖血。后来又多次卖血,还有一路走,一路卖血,许三观教来喜和来顺卖血。每次卖血的原因,情形不同。整个故事的时间跨度非常大,十年又十年,经历了大跃进,也经历了文革,世事的变化等等。

故事中的人物关于女儿和儿子的问题,女儿是外来的,儿子才是亲生的,以生儿子为荣,还是那种封建腐朽的旧观点。以及许玉兰的父亲因为都是姓“许”的问题,认为这样女儿生下来的儿女也是姓“许”,传香火,就轻易地同意了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许三观。人物形象的对比。女性形象:许玉兰总是爱在门槛那抱怨家里的事,把事情告诉外人,许三观就觉得很丢人。林芬芳。还有一个是何少勇的女人(不记得名字了)。

男性形象:许三观。何少勇。林芬芳的男人。(戴眼镜,好像没有名字)几个卖血的。在对话中,展开情节。重复叙事,一句话反反复复地出现,比如许玉兰多次说到的“我造了什么孽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十三

生命各有活法,活着要有所念意。初识许三观,觉得本可以用双手创造生活,却偏偏选择卖血。但他的境遇,人物的生存状况,又或许将前一疑问淡然。卖血为了生计,为了妻儿生活,这个人物有自己的嬉笑怒骂,爆粗口,有自己的道理,这些道理或是自私,或是不义,或是封建……但,一切的不完美,在亲情的珍贵中令我原谅他的不足。即便认为大乐不是亲生,会大骂,会在自我心里寻一个理,这种血缘观的重视,又会在大乐遇到事情时,让他去为其卖命。从这一点看,许三观重情重义。即便许玉兰被推到风口浪尖,遭到所有人的欺压,许三观仍会在批斗结束后,带着米饭,下面藏着肉,去照顾她。一共卖了十一次血,为了妻儿,为了家庭。直到最后一次,已经60多岁……我曾一度想,难道就只能这样生存吗?但文学的世界就是这样,以一个人的现实,揭露着某一个并不光明的角落。

这样的人似乎更加真实,每次都会被其卖血后的身体状况所牵动,又每每在一两炒猪肝,二两黄酒中存活下来,这或许是一个滑稽的悲伤戏谑吧。这个由血去换生存的交易中,有各种黑幕,压榨获利的李血头,在以及以这个人物为主的相关人卖血的不幸与生离死别。许三观一直在挣扎,与生命挣扎,与舆论和自我内心挣扎,与那无能为力的世道挣扎,挣扎的最后,他的结局也似乎还好。不至于像福贵悲绝到底,剩下一头诉与悲苦的老牛。余华反映的是一个人,一个特有的时代中走过来的人。这些人从来不完美,但是却在与命运,与生活在斗争。无论最后会安于生活,还是对生离死别的现实所麻木,这些人都是值得让人去尊敬的。以最悲的现实,写着这世间底层小众的喜怒哀乐。且以悲情的现实,调动大多数人对生命和生活意义的追问与思考,给人以深刻的启迪与指导。

卖血的目的是为了活着,活着的目的是为了所牵挂的家人。大抵活着第一意义即是如此。在许三观的命运中,另人动容的是父子情深,三个孩子或是那苦困生活中的一丝慰藉。我记得文中写到,三乐看到许三观哭,自己也跟着哭,没有原因,只是看父亲哭。三乐似乎在是非观的选择上很单纯,没有被人情,生活所磨去棱角。童言无忌,是母亲许玉兰道诉生活悲苦的树洞。三乐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在糖果店站很久,在别人家的.门口睡着了……这些无忧无虑的刻画,似乎是在反衬那人性的不完美。三乐不必去为生存所累,有着人性的本真,无忧无虑,单纯,干净。三乐的形象,总会在简单中让我得到一丝感动。这个形象给那些心怀私利,丑恶的现实以重重的回击,三乐是我个人最不想其被伤害的一个角色,即便命运在作者笔下,由作者掌握。

这种卖血的交易,或暗黑,或者是迫不得已。之前看到关于卖血,血浆交易的新闻。觉得现代医疗化科学,人的生命生存似乎是在进步,又似乎是在充满不安。医疗卫生,医患关系,疾病,人的健康价值观,人的生存观,各种不光明的交易,丑恶或多或少的存在。活着是为了活着,生存也应该是以好的方式生存。许三观的卖血是小我的生存,在那条新闻中有一个以卖血浆为营利的产业。当生活拮据时,有许多人,选择去卖血浆。出于为人的道义,可能这种方式存在隐忧,即便我们直面现实,却未必能在道德观的层面上予以最好的解决方式。所以从医疗健康的行业来看,从自我的价值观来看,皆是责任重大。每一个个体的生存,从小我到大我,一样需要同等的认真。余华先生对这个世界的态度一直是认真的,认真的看着这个世界角落里的真实。读完《活着》,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想对于生命,我们应该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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