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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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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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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有条理的行动步骤。计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方向,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时间、资源和任务。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一

今年以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法制办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不断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现将我局20____年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为保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领导亲自指导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并要求全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政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在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的同时,我局还广泛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各科室工作加强对业务内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

二、依法开展清理、审查和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

依据区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切实明确业务工作部门和办公室在规范性文件起草中的具体责任,规范了起草的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初步草拟、法规内审、报送审查、公告生效等程序,大大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质量和效率。

三、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现阶段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5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9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已通过区审交办审查。同时根据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对行政审批实施办法依法进行修订更新,及时将教育局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实现了行政权力公开化、透明化、制度化。

对全局的行政服务事项即依据法定职责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帮助或者办理有关事务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坚持以依法行政统揽行政执法工作,把依法行政这根主线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人人守法、事事依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进行系统的梳理,对需要继续实行但有关内容又与实际需要相脱节或不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目前已基本构建起一套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体系。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将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加强宣传教育,规范文件管理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法律意识,是加快改变执法环境,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途径。我局在法制宣传工作上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方式,对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

此外,还积极开展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开展了以“关爱儿童 关注消防安全”为主题的消防安全进校园教育活动,活动邀请____区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到现场指导。活动组织学生参观了消防安全馆,并结合典型火灾案例,从火灾事故成因、火灾危害性等方面生动形象地阐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现场指导学生火灾逃生的正确方法,告诉学生火灾发生时如何自救自护,并希望学生能向家长进行宣传。召开全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暨学校驾驶员培训会。会上,全体学校驾驶员签订了安全驾驶承诺书。

同时,我局还积极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确保文件报送及时、准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情况的发生,并且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此外,还对规范性文件由事后审查改为事前审查,严格了备案审查的原则、内容、程序等,有效遏制了滥发规范性文件的现象。

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上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紧围绕教育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二

对照我市《关于印发阆中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阆府办发〔2020〕114号)文件要求,我局做了如下工作:

(一)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局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应急发〔201x〕54号)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阆卫计〔2020〕330号)文件,局调整了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开展了应急演练,重新完善了本单位的相关应急预案,同时加强了应急物资储备。

(二)落实了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落实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各医疗机构、市直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定期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局主要领导按规定时间及时向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和南充市卫计委报告本系统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并及时将卫计局《201x年度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法制机构建设情况。局指定执法监督股负责本单位依法治市工作,因无法律专业人员,我局采取聘用常年法律顾问负责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

(五)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x〕24号)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今年3月份,局法律顾问组织局机关、人大、政协相关人员对设置博爱、益民两家民营医院举行了一次听证会。

(六)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我局的行政处罚,严格执行《四川省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规则》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实施标准》。

(七)清理、培训执法人员。9月份,局机关完成了卫计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现持有省政府执法证的有27名;8月份下旬,组织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强化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培训。

(八)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市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及时将卫生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到“四川省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系统”,年内录入信息86条;局执法监督股将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录入到“南充市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年内录入信息8条。

(九)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在“健康阆中”微信公众号内开辟了“卫计法治”宣传专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阆卫计〔2020〕65号),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公开内容、程序方式。据信息统计股统计,年内已公开政务信息159条。

(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群众的投诉、举报。据办公室统计,年内受理信访、投诉、举报共计95件,均及时予以回应。

(十一)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局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确定了医疗纠纷调解场地和调解人员,并建立完善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年内调解医患纠纷42件,累计金额达170多万元。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三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全面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落实《xx县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xx县教育局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教育法治建设,规范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打造和谐幸福教育。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涉及全县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发现问题一起,改进一起。针对县法制办对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反馈的问题,我局有关人员认真组织学习,清理不规范案卷,并制定《xx县教育局执法案卷整理归档须知》,指导今后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四

1.开展教育立法工作。开展《xx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xx市教育督导条例》修订的立法调研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

2.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事项网上办理、规范办理举措,落实办件回访制度,实现所有教育权力事项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受理办理,实现所有教育事项最多跑一次,50%事项一证通办。

3.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落实部分教育行政执法权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清理执法事项、规范执法程序、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能力、强化以执法手段进行教育治理。

4.强化教育领域矛盾化解工作。制订教育行政调解办法,引导群众以行政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做好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研究制订规范进校园活动及学校规章制度自查清理的制度文件,进一步推进校园管理规范化。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五

一是2020年强化依法行政要从坚持学法用法开始的思路。建立了《xx县林业局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年终必须进行述法。建立和完善了《党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xx县林业局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等制度,严格落实执行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同时还制定了《xx县林业局2020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强化了我局领导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工作。2020年我局积极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全年共计开展会前学法活动18次、开展全局职工大型学法用法活动2次。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全面高效地开展依法治林工作,做到积极主动受理,依法快速处理。通过学习,干部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整体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逐步形成了研究工作先学法,制订政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的良好风气,有力地推进了全局各项工作有序、健康、深入的开展。二是完善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了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进一步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策公开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重大林业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规范化科学民主决策,始终严格执行重要政策文件的法律法规把关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六

区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规定和《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长征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长征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创新等重点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扎实推进镇域基层法治建设,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将法治思维融入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中,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为长征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了《长征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使受理标准更加明确、受理过程更加规范。二是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充分利用“上海普陀”政务网站、“普陀长征”微信公众号、《长征报》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便民信息和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知晓度。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开镇机关本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单位预算、部门决算、单位决算、三公预算及三公决算及情况说明等财政信息。三是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按照市、区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年度报告、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均达100%。截至目前,产生公文信息16条,其中主动公开14条,主动公开率为87.5%;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12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共答复12件。

(二)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镇政府坚持依法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定期向镇人大报告工作,邀请镇人大相关人员列席镇政府重要会议20次,接受人大代表集中视察1次,充分听取人大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社区居民代表的监督,按时办理、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3件,办理结果均向代表、委员、相关政府机关部门及时反馈。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接待工作,做好反馈意见的办理、跟踪与反馈。截至目前共收到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35条,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确保相关事项件件有回音,桩桩有落实。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政府内部监督,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试行)》。进一步规范重大建设工程的管理。全面推进镇级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全镇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率超过99%。全面建成财政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公务卡管理、财政资金绩效申报等系统,实现财政资金使用动态监控。

(三)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镇党委建立了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依法治理委下设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协同合作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协调、推动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工作;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和辖区各居委依法治理工作。明确基层法治建设机构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位。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各居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总抓手,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清单,从时间、内容、人员上做实普法责任制。根据市委、区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工作精神和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任务清单》,对基层法治建设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机制制度、依法全面履职等方面制定了14项具体工作任务,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市委依法治区办第四督察组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实地督察,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四)实化依法履职,构建完整的法治政府格局

一是做好规范执法。建立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实施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城管、房办、绿化、市容、工商等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考评。二是定好依法决策。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聘请法律顾问,覆盖行政复议、信访维稳、物业纠纷、居村调解等领域,建立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

(五)深化惠民普法,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按照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分别与1家律所签订镇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与3家律所签约对接镇域27个居委会、3个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的法律顾问服务。民法典表决通过后,第一时间成立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宣讲团,对全镇居委、片区开展了普法宣传讲座活动。二是拓展宣传形式,营造普法氛围。建成1处司法信访接待窗口、1处科普法治宣传花园、3处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1处片区调解工作室,固定滚动开展法治宣传。三是突出重要时期的法治宣传。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新冠肺炎依法抗疫的法治宣传,编印《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贷防范手册》宣传册,录制了防疫普法小视频,开展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疫线云党课+微课堂普法宣传活动。四是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长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镇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各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配置专职调解员31名,形成二级调解网络结构,以属地调解为主。通过开展“人民调解对接法庭”、“一对一”导师跟班培训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的方式,不断强化基层一线调解员的素养,着力提升疑难纠纷化解的能力。成立片区人调解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截至目前工作室共接受咨询18件,受理调解共10件。

三、

存在不足

2020年,本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要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论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方面作用;行政执法部门仍需加强普法形式创新,提升普法质效。针对上述问题,长征镇将认真分析研究,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四、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镇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全面依法治区的统一安排,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积极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根据长征镇《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本镇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清单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健全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落实基层法治建设机构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基层法治建设制度体系。

(二)进一步推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学习先进经验,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法治思维、法治能力。

(三)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完善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三位一体”的法律服务平台,推进落实人民调解进片区,进一步做好“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全力做好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普法责任制工作,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和法治文化的品牌建设,努力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消除了之前的疑惑。

乡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乡镇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乡镇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0年乡镇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乡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七

1.推进律师担任法制副校长工作。与市司法局合作,在市直属学校推进由律师担任法制副校长行动,与学校法律顾问共同全面参与学校法律事务,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

2.组织开展多种普法宣传活动。继续开展春季“法治教育第一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中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活动,编印下发《中学生宪法教育读本》《法治教育(画刊)》《法治教育第一课》《宪法教育主题宣传展板》等宣传材料,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歌曲演唱比赛活动。与市检察院、普法办联合推进“检察长进校园”、“律师进校园”担任法制副校长活动。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2名学生获得浙江赛区遴选赛一等奖。继续开展“法律进校园”巡讲活动,全年教育法治讲师团在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讲座30余场,受益师生8000余人。

3.深化落实法治教育进课堂。按照《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切实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在全市中小学落实《道德与法治》课程,目前小学、初中一至三年级均使用了新编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教材。结合开学、期中、重大节假日和“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日等,利用主题班会、讲座、宣传栏、手抄报、主题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班级qq群微信群等形式,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xx市普法办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推进xx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八

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石嘴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共10个子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认真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保留办理证照10类(不包括批复),按照证照清理目标,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的12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明确取消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共办理许可108件,提前办结102件,提前办结率98.1%,节省工作日938个。五是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石安监发〔**〕26号),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一是市、县区安监部门均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每月执法企业名单,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范围。二是下发了《市安监局关于规范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石安监发〔**〕63号),明确了3项移送情形、10项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五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办法》,在中国·宁夏、石嘴山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执法结果,截至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18条。六是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22人,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七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石安监发〔**〕82号),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4家严重失信企业在网站和报纸上进行曝光,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纳入“黑名单”管理。

一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石安监发〔**〕62号),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了公文办理程序,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无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了市安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都要有法律顾问参与;三是修订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和《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并对三县区及市局各业务科室**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文件300份,发布信息100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诉讼、仲裁、信访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年内共接到自治区转办的举报4项,均完成了调查和答复。没有接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一是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局学法用法制度》(石安监发〔**〕36号),完善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二是依据《**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意见》(石安监党组发〔**〕12号),以《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年内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5次,学法时间达45学时;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安监局举办的各类法治教育、执法监管培训班18次。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应参考20人,截至目前已参考16人,平均成绩78分。四是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报告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进一步监督其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五是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石安监发〔**〕48号),明确工作主体,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六是积极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9期,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3453人;悬挂横幅300余条,宣传板报500余块;利用微博微信等公众号和门户网站推送法制宣传内容400余条,累计阅读6万余人次;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万余件;对园区管委会、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治宣讲培训,全年共培训6场,培训共300余人次;建立职工书屋,购买法律知识类书籍30余本。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赖政府管安全思想严重,在安全管理中主动性差;二是县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过罚失当,震慑作用没有形成;三是整个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水平低;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惩戒机制有待继续完善。

(一)依法决策方面

2021年度,我局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对我局起草的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征求公众意见、本局法律顾问审核、报送区司法局”的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

我局坚持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全市首推营商环境白皮书,从企业营商所需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发展环境、市场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体系、生态环境质量等宏观方面,以及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息息相关的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等十一个微观领域,全方位展示罗湖营商环境现状,营造更加阳光透明的法治化环境。出台《罗湖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围绕企业经营全过程11个领域,精准推出32项路径清晰可实施、预期成效可视化的具体改革措施。同时,结合罗湖实际新增营商环境先行先试改革特色板块,探索走出罗湖特色营商环境建设之路。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罗湖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推动条例进园区、进机关、进大厅等普法宣传活动。

(三)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我局依法接受行政监督,按要求在官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重要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掌握群众反馈意见,同时配合区司法局工作,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积极进行答复和应诉。

(四)普法方面

立足本职,我局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在社区、企业和机关内举办了消防宣传月、节能宣传周和信用罗湖等多场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节能低碳及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但仍存在内部普法活动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普法宣教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统揽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一是坚持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涉及人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二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决策支撑,2021年我局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

(二)坚持法治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我局内部学法用法,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头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宪法、监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纪律教育月活动,以支部“三会一课”为抓手,加强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组织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宪法、监察法、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讲座,2021年重点组织开展“两规三规及深标修订政策解读”专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与我局业务有关的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普法培训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在线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参考率和考试优秀率均为100%,圆满完成我局2021年度学法考试。

(一)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依法决策、依规决策。

(二)强化宣传引导。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和企业更加懂法守法用法。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学法力度,创新学法形式,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

我局对法制建设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秘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局班子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并建立起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体系,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服务窗口、信用榆林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首先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同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推行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并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编制或完善本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机制,外聘单增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要求使用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微信、qq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五)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上报清理了***发[2014]**号关于印发《**国有林地保护与使用管理办发(暂行)》的通知(被《**办发[2019]**号》文件取代)。

我局采用各种宣传方式,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和开展“宪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00余份。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造林绿化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三次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课程和考试。2020年向市司法局申请换发执法证14人,新申领执法证46人。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以继续提升群众法制满意度为主要任务,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推动神木法制建设在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几字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计划年后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及早谋划全年工作要点并落实到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加强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严格要求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执行重大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第一时间将政策红包送到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手中,面向企业、群众、乡镇等三个层次进行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开展上门政策宣讲辅导活动等方式做好政策传达与解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九

区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龙湾”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民宗法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工作

总结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培育省级、市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普法教育基地,提高我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年内,我局在宗教领域打造了龙岗寺、安仁寺、沧河天主堂、状元基督教堂等普法教育基地,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统筹谋划年度工作。认真对照2020年龙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要求,把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等列入民宗年度工作计划。三是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切实提高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知晓率与参与度,努力开创“法治民宗”建设新局面。四是落实考核工作。对照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细则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做好责任分解,强化措施,落实任务,认真抓好督查及年终考核。同时,与东瓯律师事务所邵和畴签订合同,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咨询团的作用。

(三)实现宗教普法全覆盖。年内,我局及各街道和“三人驻堂”小组对辖区各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国家宗教政策法规送场所活动,累计活动开展达150余场次,实现了宗教领域普法全覆盖。

(四)稳步开展宗教执法工作。2020年,我们采取线上巡查和线下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程序,讲究证据,已完成全年12件行政执法案件,1起案件为非法宗教培训案,10起涉嫌拒不接受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案。特别是我局联合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对“永强净土会”非法组织宗教活动案进行了查处,罚没款合计589688元,罚没金额位居全国宗教领域首位,有力地震摄了非法宗教的嚣张气焰,并做到零复议,零诉讼。玄真观的案件还作为典型案件被市局推送给兄弟县市参考,同时作为执法示范案例上报省里。

(五)加大宣教力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4月5日安全日,组织宗教界人事学习民法典,8月18日邀请了温州团市委权益部副部长张健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法律讲座。全年共组织宗教团体法规宣传教育达6次,参加人员达500余人次。11月份,组织佛道教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邀请市民宗局专家来龙授课,效果明显。10月份,在瑶溪街道组织了由宗教团体协会参加的“四合院。沙龙”活动,以轻松愉快的氛围探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目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达3人,主要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实施民宗系统“七五”规划,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获得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为进一步改善民宗法治环境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多渠道推进法治宣教。邀请温州市民宗局宗教一处负责人为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场所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民宗局唐建国副局长等局领导也积极赴国安寺等场所开展政策法规宣讲一年来完成信教群众培训3000人次,宗教界人士培训5000人次。

(七)健全决策机制,扎实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按规定实行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风险评估。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实施,执行政策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对作出的决策及其所产生的效果、执行情况及其各种正负面影响等进行客观、系统的考察与评价,以延续、改进或者终止原有的决策。全年有行政处罚案件12件,无发生涉及民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

贯彻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加强行政监督;

按规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对投诉和举报认真落实查处,建立健全信访与行政复议互动机制,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及上访问题,防范化解矛盾,信访、维稳调处成效明显。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公开。

二、2021年法治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七五”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二)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和宗教教人士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全区干部、民宗干部等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民宗专业法制培训和市政府执法培训,考取执法证。三是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

(三)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宗教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宗政策体系。二要规范行政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特别是殡葬管理、宗教场所登记、少数民族子女加分、非通常宗教活动审批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四)继续打造和巩固普法教育基地。对已打造的教育基地在宣传成效上提升,并以点拓面,继续在四大教领域打造若干省、市级普法基地。

民宗局党建工作总结

民宗工作计划

民宗局办公室文书工作总结

民宗局巡查工作汇报材料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十

1.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10个事项“零跑”,方便群众办事。其中,教师职称评定、30年教龄荣誉证书发放、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学生中考加分等6个事项实行学校代办制;校车使用前置审查、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检等2个事项实行网上申报;二级幼儿园评定、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等2个事项材料由各区县(市)教育局报送。联合市场监管、民政部门联合出台民办学校正式设立“一事联办”办事指南,推进落实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无差别全科受理”和“一次办结”机制,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的办理模式。全年共完成民办学校成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办件20件,教师资格认定372件,其他权力事项1940件。

2.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整顿治理。制发《xx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降低培训机构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全面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联合市人社局等6部门制发《xx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分工协作,统一行动,综合治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截至10月底,对从事文化教育培训的2306家培训机构进行依法治理,发现各类问题2648个,其中1644个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十一

今年来,我局以“严执法、抓调处、健制度、求规范、强素质”为工作思路,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林业系统学法、用法工作,重点加强森林公安和林业执法大队两支队伍建设,认真抓好执法监察、信访、行政调解等工作。建立了《xx县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十不准》、《xx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xx县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xx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xx县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xx县林业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方案、制度,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我局还不定期抽查执法人员执法情况,并形成台账,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表》进行登记记录,并作为考核职工干部重要依据。我局积极配合法院、县法制办等单位处理信访、行政调解等案件,及时完成了2020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的《行政案件表》、《xx县林业局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表格》等信息报送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篇十二

(一)抓好重大节日前的市场整治。在2020年的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假期前,县旅游局对旅行社进行质量检查,并与市场监督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联合对县内旅游交通、特种机动游戏设备、火灾防控等事项进行安全检查。

(二)加强行业治理检查。2020年上半年,在开展行业质量检查中,对1间涉嫌违规宣传经营业务的旅行社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并做好整改复查。

(三)积极推进旅游监管改革。在县委县政府重视下,2020年上半年我县同意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工商分局”后,下半年县旅游局积极与县市场监督局协调,县市场监督局设立“xx县旅游工商分局”。

(四)积极配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20〕5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市政府相关精神,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旅游市场秩序监管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全县旅游市场秩序随机抽查工作。对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旅游市场所需的市场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县旅游局依旅游市场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执法权限,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通过本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社会监督。县旅游局制定了《关于印发《xx县旅游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xx县旅游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名录库和旅游市场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每次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抽取的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依法回避。

2020年,对职责中的抽查对象实现100%的依法检查,全年没有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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