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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文化遗产的倡议书篇一
每年的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是第七个“中国文化遗产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文化遗产和文化繁荣。文化遗产是世界文明的源泉,是人类智慧的宝藏,是民族精神的财富,是沟通古今的桥梁。文化遗产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是一个地区文化发展的足迹,是我们弥足珍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保护文化遗产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正蓝旗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蒙元文化的发祥地,也是大元王朝的龙兴之地。近年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旗、苏木镇(场)、嘎查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逐步建立,旗公安局文物保护大队、元上都遗址派出所、旗文物局“马背文物保护队”等机构相继成立,《元上都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管理规划》、《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相继出台,文物安全防范系统逐步完善并与旗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实现联网。特别是xx年以来,在国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和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协同配合下,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元上都遗址成为今年我国唯一一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项目。6月24日—7月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召开第36届世界遗产大会,对包括元上都遗址在内的世界遗产提名项目进行投票表决。
在中国文化遗产日及第36届世界遗产大会来临之际,我们向全旗8.3万各族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一、全旗各部门和广大文物工作者,要本着对历史、人民以及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和部门职能,共同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的,需要全民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全旗各族干部群众要切实增强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要把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与爱国主义教育、旅游开发和城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咨政育人、传承文明、普及知识、丰富生活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各族人民群众的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四、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在全旗范围内掀起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五、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提高对文化遗产的正确认识和保护意识,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植绿护绿,保护生态,为保护文化遗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自觉保护身边一梁一柱,一碑一刻,一砖一石等每一处文化遗存和文物,呼吁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保护文化遗产的全民运动中来,为我旗文物部门更高效地保护文化遗产提供必要的线索和帮助。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将历史赋予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真实、完整地保护传承下去,使之真正成为凝聚人心、激发干劲、促进发展的力量源泉,推动全旗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保护文化遗产的倡议书篇二
亲爱的朋友们:
我们有幸,还能领略万里长城的蜿蜒巍峨、横亘东西,还能驻足莫高窟飞天的衣裙飘曳、华美艳丽,还能仰视南禅古寺的歇山斗拱、瓦顶铜铃。我们有殇,岁月无情,万里长城已不见昔日辉煌,而且正一段段地湮灭,风蚀雨侵正在撕裂壁画的古韵风华,功利短视已经让很多古建筑在推土机下轰然倒塌,还有大量的文保单位大门紧闭,处在“映阶碧草自春色”的窘境。我们有责,绝不能让五千年绵延不断的文明根脉在我们手中断裂,绝不能让中华民族的金色名片在我们手中失去荣光!我们有责任让更多的文物完整真实地传之于后世!文物保护,人人有责!
我们是51个以保护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为宗旨、自愿发起成立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首次聚会北京,共同探讨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文物保护的有效途径。在此,我们向全国的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发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宣传与普及。深入了解当地文化遗产保存状况,拓宽传播渠道,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联络吸引文人乡贤、退休干部教师参与研究和挖掘社区文物的历史文化内涵,通过撰写文物保护单位解说词等方式,讲好文物故事,阐释家乡历史。
二、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监督与管理。培训、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察,通过手机拍照和微信、邮件等方式及时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文物保护状况,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体系,缓解基层文保力量薄弱的压力;及时向文物部门、政府、媒体反映损坏、损毁、偷盗文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切实履行社会组织协助政府保护文物的职责。
资金支持;吸引、组织各方面专业人才参与文物修复的设计工作,集众智、聚众力,提升文物保护与修复的社会化水平。的遴选,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使文物的价值得以彰显。
五、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制度设计。引导公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保护规划的编制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公示听证和论证等环节表达公众意见,确保公众在文物保护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保护单位评定、保护工程管理、馆藏文物保护修复、民间收藏文物处置等有关规定、规范制定修改过程中,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的意见,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建议,辅助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决策。
更好履行保护文物的职责,需要文物保护社会组织自我规范、自我提升。我们要依法设立,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督有效的社会组织;我们要坚持公益,始终以文物保护为宗旨,提升社会组织的信誉度;我们要不断完善,既要有一腔热情,也要有专业素质;我们要增强实力,激发活力,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文物保护事业;我们要广泛联系有志于文物保护的个人和组织,以更开放的姿态扩大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队伍。
梦贡献力量!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保护文化遗产的倡议书篇三
同志们: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而丰厚文化遗产,它们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弥足珍贵的文化资源,同时也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
但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我国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面临着严峻形势。
我们希望:
(1)把关责任分工,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设立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规划良好结合机制。依法、科学地保护文化遗产,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2)加强引导宣传,落实好文化遗产宣传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鼓励市民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来,群策群力,使得文化遗产监督保护工作自下而上地完善落实到位。
(1)强化区际合作,搭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之间深化各领域交流合作平台,加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2)加强工作人员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鉴定、保护、保存、展出和恢复方面的培训,了解基础性科学和技术研究知识,整体上制订出能够解决景区内存在的文化和自然遗产隐患的实际方法。
(1)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参加各类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加强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知与了解。
(2)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发现破坏文化遗产行为时尽快举报,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好地推进。
希望能够通过此次倡议使公众真正地参与进文化遗产保护的队伍中来,通过提高社会参与度使得中国文化遗产活起来,真正做到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倡议人:
日期:
保护文化遗产的倡议书篇四
晋城市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数千年的社会演变在太行山南端这段美丽的土地上留下了众多的文物遗存,形成了深厚的物质文化积淀。
我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3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古民居、古庙宇、古墓葬、古城堡随处可见,石桥、石塔、石碑、石窟星罗棋布,砖雕、石雕、木雕精美绝伦,仅以宋金古建筑为例,我市有50多处,约占全国同期同类古建筑的三分之一。这些古代文化遗存,使我市自豪地骄傲地跻身于全国文物大市之列。这些珍贵的文物凝聚着泽州先民的智慧,见证着晋城悠久古老的文明。但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无情的岁月风雨正在侵蚀这些珍贵的文物,不少极具价值的文化遗址正在我们眼前消失。文物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再生性,我们在为它们感到骄傲和自豪的同时,更加有责任和义务去爱护它们、保护它们。为此,晋城市旅游文物局、晋城市旅游文物协会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一、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用法律法规来规范我们的文物保护行为。
二、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各级基层政府应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有效地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三、城乡基本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施工前要及时上报文物部门进行审批和文物保护工作。日常生产生活中,如果发现地面或地下有价值的文物时,要立即向我市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并自觉上交文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暂时不能上报上交时,要妥善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以便文物不致流失。
四、无论何时何地,凡发现文物面临被毁、被盗危险的,要立即制止,并及时报请市文物管理部门,以便对文物进行及时抢救保护。
五、社会人士通过捐赠等方式支持文物保护工作,市级文物部门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不盗窃、哄抢、私分、非法占有国家文物,旅游时不刻划、涂污、损毁文物,发现或者捡拾到文物,要及时上交文物管理部门。
七、勇于同盗窃文物、走私文物、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发现盗窃、哄抢、破坏国家文物行为时,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尽可能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文化的支撑,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保护文明,文物是我们的文化之根,更是我们创造新时代的源泉和动力。让我们把保护文物当责任,为保护文物尽义务,为传承中华民族的文明薪火而努力工作,为建设晋城和谐家园而努力奋斗!
倡议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护文化遗产的倡议书篇五
朋友们:
我们有幸,还能领略万里长城的蜿蜒巍峨、横亘东西,还能驻足莫高窟飞天的衣裙飘曳、华美艳丽,还能仰视南禅古寺的歇山斗拱、瓦顶铜铃。我们有殇,岁月无情,万里长城已不见昔日辉煌,而且正一段段地湮灭,风蚀雨侵正在撕裂壁画的古韵风华,功利短视已经让很多古建筑在推土机下轰然倒塌,还有大量的文保单位大门紧闭,处在“映阶碧草自春色”的窘境。我们有责,绝不能让五千年绵延不断的文明根脉在我们手中断裂,绝不能让中华民族的金色名片在我们手中失去荣光!我们有责任让更多的文物完整真实地传之于后世!文物保护,人人有责!
我们是51个以保护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为宗旨、自愿发起成立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首次聚会北京,共同探讨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文物保护的有效途径。在此,我们向全国的文物保护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发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宣传与普及。深入了解当地文化遗产保存状况,拓宽传播渠道,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联络吸引文人乡贤、退休干部教师参与研究和挖掘社区文物的历史文化内涵,通过撰写文物保护单位解说词等方式,讲好文物故事,阐释家乡历史。
二、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监督与管理。培训、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察,通过手机拍照和微信、邮件等方式及时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文物保护状况,推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体系,缓解基层文保力量薄弱的压力;及时向文物部门、政府、媒体反映损坏、损毁、偷盗文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切实履行社会组织协助政府保护文物的职责。
三、积极参与文物的保护与修复。围绕社区文物保护的急需,结合社区群众的普遍关切,依据文物保护法,在文物部门指导下,重点选择低级别文物进行保护与修复;开展劝募工作,善于包装项目,开展区域内的募捐,号召文物保护爱好者和有识之士慷慨解囊,为地方文物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吸引、组织各方面专业人才参与文物修复的设计工作,集众智、聚众力,提升文物保护与修复的社会化水平。
四、积极参与文物的活化与利用。促进文物保护单位多种形式、更大比例的对外开放,促进私人产权文保单位的预约开放,促进志愿讲解员队伍在社区文保系统开放中发挥应有作用;收集群众意见,为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的展陈策划提出建议,设置适合公众参与的互动体验项目,提升观展体验;参与不可移动文物利用方案的遴选,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使文物的价值得以彰显。
五、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的制度设计。引导公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保护规划的编制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公示听证和论证等环节表达公众意见,确保公众在文物保护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保护单位评定、保护工程管理、馆藏文物保护修复、民间收藏文物处置等有关规定、规范制定修改过程中,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的意见,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建议,辅助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决策。
更好履行保护文物的职责,需要文物保护社会组织自我规范、自我提升。我们要依法设立,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督有效的社会组织;我们要坚持公益,始终以文物保护为宗旨,提升社会组织的信誉度;我们要不断完善,既要有一腔热情,也要有专业素质;我们要增强实力,激发活力,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文物保护事业;我们要广泛联系有志于文物保护的个人和组织,以更开放的姿态扩大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队伍。
虽然文物保护的道路充满曲折和艰难,虽然这个舞台无人喝彩,但我们心存敬畏、执意坚守、不忘初心、砥砺奋进。让我们携起手来,延续历史传统、弘扬民族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倡议人:
日期:
保护文化遗产的倡议书篇六
朋友们: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创造了瑰丽多彩、蔚为大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了担当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维护全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我国在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同时,还主动与周边国家合作,为跨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资源建立联合保护的工作机制。
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广大民众知识和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卓越创造力和思想情感的体现,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宝库。在广大民众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不断地再创造,为我们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增强了对文化多样性和民族创造力的尊重。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会议以来国家xx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指出,要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城镇建设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在20xx年文化遗产日(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20xx年为6月14日)期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将以“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为主题,在全国所有城乡社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让广大民众更方便、近距离地了解非遗,参与保护。在此,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同向全国发出倡议:非遗传承,人人参与!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主体。人人参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传承保护。
我们相信,有您的参与,那些祖辈们唱过的歌、跳过的舞、扮过的戏、做过的手工以及传统的民间实践活动和高度智慧的思维方式将重放异彩,为社会发展注入强劲的活力。而您,将获得参与非遗实践活动的教益和快乐;在与祖先、与今人的精神共鸣中,加深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热爱,获得丰厚的人生滋养。
文化传统是一条丰沛的河,源自远古,流向未来。关爱它、保护它,让它川流不息,奔涌向前,是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历史责任。今天,这份责任传递到你我之手,为了使文化遗产与时代同行,为了实现民族复兴、文化复兴的共同愿望,让我们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传承非遗,弘扬传统,美丽人生!
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
20xx年5月22日
保护文化遗产的倡议书篇七
亲爱的朋友们:
文化遗产是人类灿烂文明、辉煌历史和非凡创造力的集中体现与智慧结晶,是历史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永恒记忆,是后人传承历史、继往开来的文化源泉,更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精神财富。保护文化遗产是与整个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密切相连、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
重庆市是一座举世闻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巴渝文化的发祥地,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已达3000多年。她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文物古迹众多,文化遗存丰富,然而随着岁月风雨的侵蚀,战乱无情的蹂躏和后世人为的毁坏,保留至今的文化遗产越来越少,我们引以骄傲的文化根基正在逐渐消失,这使得我们保护文化遗产的历史重任刻不容缓。
今年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主办行了“20xx年文化遗产宣传月”系列活动,提出了:文化遗产与美好生活“的活动主题,旨在通过活动的开展,提升广大市民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同时也提高大家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从而达到更有效地保护、利用和管理文化遗产的目的。作为重庆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的代表,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我们自身对文化遗产的正确认识和保护意识,主动加强对文化遗产的宣传,使得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参与到这些具有伟大意义的事业中来。
二、文化遗产无价,保护遗产从我做起。文化遗产不可再生,从今天开始,一梁一柱,一碑一刻,一砖一石,都是我们坚守的阵地。我们呼吁更多的爱好者参与到保护文化遗产的全民-运动中来,为我市文物部门更高效地保护文化遗产提供必要的线索和帮助。
三、积极宣传文物保护法,明确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非法买卖必将严惩。积极宣传坚持依法保护、科学保护的方针,克服阻力、排除困难,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朋友们,时不我与,让我们为了珍贵的文化遗产携起手来共同行动起来吧,让我们为美好的生活携手行动起来吧!让我们时刻牢记我们对祖先遗产的责任,让我们的努力变成后世子孙的交代,让我们自己留住自己的根吧!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保护文化遗产的倡议书篇八
朋友们:
晋城市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数千年的社会演变在太行山南端这段美丽的土地上留下了众多的文物遗存,形成了深厚的物质文化积淀。
我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3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古民居、古庙宇、古墓葬、古城堡随处可见,石桥、石塔、石碑、石窟星罗棋布,砖雕、石雕、木雕精美绝伦,仅以宋金古建筑为例,我市有50多处,约占全国同期同类古建筑的三分之一。这些古代文化遗存,使我市自豪地骄傲地跻身于全国文物大市之列。这些珍贵的文物凝聚着泽州先民的智慧,见证着晋城悠久古老的文明。但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无情的岁月风雨正在侵蚀这些珍贵的文物,不少极具价值的文化遗址正在我们眼前消失。文物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再生性,我们在为它们感到骄傲和自豪的同时,更加有责任和义务去爱护它们、保护它们。为此,晋城市旅游文物局、晋城市旅游文物协会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
一、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用法律法规来规范我们的文物保护行为。
二、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各级基层政府应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有效地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三、城乡基本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施工前要及时上报文物部门进行审批和文物保护工作。日常生产生活中,如果发现地面或地下有价值的文物时,要立即向我市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并自觉上交文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暂时不能上报上交时,要妥善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以便文物不致流失。
四、无论何时何地,凡发现文物面临被毁、被盗危险的,要立即制止,并及时报请市文物管理部门,以便对文物进行及时抢救保护。
五、社会人士通过捐赠等方式支持文物保护工作,市级文物部门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不盗窃、哄抢、私分、非法占有国家文物,旅游时不刻划、涂污、损毁文物,发现或者捡拾到文物,要及时上交文物管理部门。
七、勇于同盗窃文物、走私文物、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发现盗窃、哄抢、破坏国家文物行为时,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尽可能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文化的支撑,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保护文明,文物是我们的文化之根,更是我们创造新时代的源泉和动力。让我们把保护文物当责任,为保护文物尽义务,为传承中华民族的文明薪火而努力工作,为建设晋城和谐家园而努力奋斗!
倡议人:xx
xx年xx月xx日
保护文化遗产的倡议书篇九
古城墙已拆,小胡同来越少,长城受摧残可能成为北京第三件大憾事……专家们说,中国日益繁荣的旅游业和建筑业对长城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威胁。其古老的墙面已经难以辨认,周围的景致被破坏得体无完肤。
长城绵延数千公里,从太空中也能看到。乱涂乱画和随处可见的垃圾只是这个巨型建筑物上一些肉眼可见的破坏。
1987年就曾徒步走过2500公里长城的人说:“除非政府在将来数年内下大力气,否则,丢失北京地区长城的文化景点将成为北京第三件大憾事。”
总部设在美国的“世界古遗迹基金会”把长城增列为全世界100个最濒危遗址之一。保护长城已经达到刻不容缓的地步。
保护长城刻不容缓!
保护文化遗产的倡议书篇十
xxx年6月14日是我国第x个文化遗产日。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齐河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据出土文物考证,约在四、五千年前(新石器时代中、晚期)齐河境内就有氏族聚居。千百年来,先民们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创造了无数辉煌,留下了许多珍贵的文化遗产。到目前,我县公布文物保护单位89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6处。馆藏文物有200余件,其中国家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34件,一般文物144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61项,其中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7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61项。
这些文化遗产是历史留给齐河宝贵的财富,更是齐河文明史的重要见证,保护传承先民们创造的优秀文化遗产,对于加强文化强县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先辈们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
齐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xxx年6月13日
保护文化遗产的倡议书篇十一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而丰厚文化遗产,它们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弥足珍贵的文化资源,同时也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
但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我国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面临着严峻形势。
我们希望:
旅游管理部门能够:
(1)把关责任分工,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设立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规划良好结合机制。依法、科学地保护文化遗产,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2)加强引导宣传,落实好文化遗产宣传政策,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鼓励市民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来,群策群力,使得文化遗产监督保护工作自下而上地完善落实到位。
文化遗产景区能够:
(1)强化区际合作,搭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之间深化各领域交流合作平台,加强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2)加强工作人员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鉴定、保护、保存、展出和恢复方面的培训,了解基础性科学和技术研究知识,整体上制订出能够解决景区内存在的文化和自然遗产隐患的实际方法。
社会公众能够:
(1)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参加各类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加强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知与了解。
(2)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发现破坏文化遗产行为时尽快举报,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好地推进。
希望能够通过此次倡议使公众真正地参与进文化遗产保护的队伍中来,通过提高社会参与度使得中国文化遗产活起来,真正做到保护文物、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