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进入高中的作文篇一
——题记
人生的意义在于尝试。试着改变自己。
有些事情,不愿再被提及,并不是代表已被忘记。当谎言被拆穿,秘密被出卖,你到底“变”还是“不变”?不学着适应,不尝试改变,总有一天你会被排除在这世界之外。
电影(或是电视剧)中,总是会设计一些苦情角色来赚取我们大把大把的眼泪。有时候看着这样的一个人设,真是会气的肚子痛,可是,我们还是会很自觉的把自己带入这个人设。但是,如果真的少了这样的一个角色,或许电影或是电视剧,就少了一番滋味。生活中的我们也是一样。不要总是怪这个不好,怨那个太坏,换个角度想一想,或许每个人都有离不开的人或事。
尝试着改变一下,一定会收到意想不到的结果。很多的父母总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好的坏的,总是替孩子挑挑捡捡的。天下父母心,谁都不能说对与错。但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人都有喜欢的,也都有适合的。天空中不存在多余的星星,社会中已不能缺少任何一个职业,况且“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在所有人都认为的“最不好的”职业,也会有人做出最好的工作。
不要忘记改变,但请不要改变你最初的心。
生活就是一个迷局,当掩盖的谎言被拆穿,看似淡雅的事物竟是花枝招展,笑的竟比哭还难看,你是否会遵循你心中的答案?
古往今来,变者,虽不全胜,但不变者,一定失败。
商鞅变法,舌战守旧大臣,最终成功变法,为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虽然他最终因得罪贵族而死,但他的功德,万世长存。清朝时的戊戌变法,并没有成功的实行下去,而清政府也最终覆灭。所以说,改变虽有好有坏,但墨守成规,一定会被新事物所淘汰。
请记住,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都不要忘记:变者,天下之公理也。
关于进入高中的作文篇二
很久以前的故事。
其实也没多久。微机派位结束,我被分到了该地区参加派位的学校中较好的那一所。高兴。说真的,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还不知道什么是微机,而什么又是重点中学。就这么混吧。
开学第一天,我走过了狭窄的巷道,来到了绿树成荫的校园。人山人海,有排队的,有攥着钱不知道干什么的,有三五成群聊天的,还有找妈妈的。各种各样的陌生人挤满了不宽敞的校门口。我跟着妈妈快速穿过了人堆,来到了班级的门口。原来初中就是这番模样,不过除了六年级教室在4楼,而现在初一教室在1楼之外,我还没有发现什么值得发现的地方。
交学费的队伍排在了外面,从前门一直排到后门。我理所当然的告别了正在排队的妈妈走进教室,找到小学的同学聊了几句便坐了下来。
“门口那个是班主任吗?”
“不对吧,应该是后门那个女的。”
“唉,男老师很少见吔。”
“哪有,我们以前那个跳到外国语的老师不就是男的吗。”
嗯,好像是吧。这样的对话真无聊,和半生不熟同学的开场白往往都是这么样。
家长渐渐散去,或者是远离了教学楼,一堆堆地扎在操场上,等待放学。有我们这群小孩子在,自然是安静不了多少。吵吵嚷嚷的过了不多久,进来了一个谁也没见过的人。胖胖的大叔,戴个银色边框眼镜,看上去可能要比实际年龄老上三五岁,也可能这位大叔只是一个大学毕业没几年的小伙。他穿着一件七匹狼的白色t恤,一条牛仔裤,外加一串钥匙丁零丁零的在腰间。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班主任,我姓马。”说着转身在黑板上写了一个“马”字,“你们可以叫我马老师……”接下来便是开学军训的安排。
三天的军训过去了,我对这位老师没有任何印象,军训时他的出镜率很低,我们每天面对的只是一个对我们很凶的新兵,关于这个教官,班主任自然也是管不着,以至于我对他没有什么额外的感觉。另外,我只知道他姓马,教政治。因为他是我学生生涯里第一位男班主任,所以我对他还是有些好感的。
第一节政治课,也是我第一次上政治课,虽然教材是《思想政治》,但是我们一直把这门课称作政治。马老师上课很好,他风趣的言语很快吸引了我,课时不断穿插一些还不算过时的笑话,时不时地调起了课堂的氛围,所以我听他的课也是格外认真。不过他的课上得好不好于我后来高中选择理科没有直接关系,只是个人喜好。他是一个好老师,比起我小学那个只会强调在学校订豆浆的班主任来说,他更是一个好老师。作为初一的班主任,马老师自然也要处理一些告状之类的事件,比如谁谁谁拿了某某的橡皮啦,哪两个人又打架啦,谁弄丢东西啦,等等。不过他胖胖的脸上总是挂着微笑,总是耐心地处理这些琐事。
过着过着,男生的个头渐渐都超过了女生,打架告状的也没有了,桌子上的书也渐渐堆了起来。马老师那副普通的银丝眼镜后面,似乎隐藏了些光芒。越到最后的日子,老师越忙,不过他依然可以以各种方法应对着我们这群调皮的学生:对付放学以后上网的同学,可以采取晚放学的办法;早上抄作业的,如果正好赶上突击检查,连教室门都进不了;还有上课讲话的,就站在后面听吧……
再后来,中考过了,我们依然以许多途径与马老师保持联系,每次对话,他都会问起一些平常的问题,但这些问题中,无不包含这老师对学生的爱。
关于进入高中的作文篇三
子夜的树丛和草坪,大致看去黑压压的一片,仔细分辨,才能琢磨出深浅疏密来,透着一种潮湿和幽静。
凉风习习,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抱紧了双臂。走了三个多小时,脚跟发痛,还是不想回去。此时,六楼那个我精心布置的房间,就象一只笼子,张着嘴,露出我喜欢不喜欢的东西,等着我钻进去。
夜行的人,一个个消失在大小路口,我,还是找个地方歇歇吧。超市已经关门,我就地坐在台阶上,裙子脏了,有什么关系,病了,又有什么关系,想起妈妈来,唉,我总是给她添烦恼的。
身后的铝合金卷帘门散发着白天的余热,我享受着它给予的温暖,快乐真的比幸福容易。脱了鞋子,踩在路砖上,天马行空地乱想,如果50公斤的我就从这台阶上消失了,会怎样呢?夜色依然很美,人们依然酣睡吧,生命其实就这么简单,矜持地维护着那些有什么意义呢?
一阵轻轻的酣声传来,发现另一个台阶上躺着一个人,好象是个男的,心里有点害怕,突然想起大卫说的一句话:你没有问过他,没有和他谈过话,怎么知道他是精神病。
想起那天我们逛街,我看到一个人衣衫褴褛的人躺在马路中间,顺口说可能是精神病,他不客气地回了这句给我,并暗示地扶扶墨镜,意思是我戴有色眼睛。我给这小子上了几十节课,没想到他总结性地给我上了这一课。是啊,水来土掩,兵来将挡,人家睡自己的,凭什么说人家就是流氓呢。
困意袭来,我用脚指头摸索地上的小颗粒,卷起来甩到路中间,听着它们落地时发出的小小的叭叭声,心里有点兴奋。
坐了一会儿,发现一个女人几次经过,引起我的注意。她脸色苍白,表情木讷,在西街到东街这一段路上来回走着,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看她的的年龄,应该是有家有孩子的人了吧,如此这般,是失去了什么?还是遇到了什么呢?当她可能是第十几次经过时,可能察觉了我的注意,看了我一眼,这使我感觉两人的空间磁场开始碰撞,有点坐不住,穿上鞋离开。
一家网吧还开着,明亮的灯光给人以安全感,我不由自主地向那儿走去,有一个人忽然拉住我的左臂,我吓的大叫一声,回身看,一个小男孩,捧着十几朵分装的玫瑰花。那花显然晒了很久,基本蔫了。“阿姨,给自己买支玫瑰吧”他怯怯地说。是啊,给自己买玫瑰,为什么不呢。数了数,十八朵,想起自己刚上大学过十八岁生日时那场盛大的party,如今那些神采飞扬的同学已经远了,那几个涨红脸送花的人也远了……
付钱给男孩后,我低头就走,怕看他眼里闪烁的泪花,也不想听任何感谢的话语,只觉胸中有一种直往上涌的痛。
网吧门口有三个小伙儿,盘腿坐在地上,旁边倒着一把吉它和十几个空酒瓶,弦未响,酒已尽。一个把头深埋在腿里,脊背弓成一条罕见的曲线,一抖一抖地,好象在哭;其他两个静默着,一明一灭地吸烟。其中一个看到我,问:“小姐,你捧着这么多玫瑰是要奉献给我吧?”我警觉地朝前走,回答他说:“我,我是赶路的。”他在我身后说:“谁不是赶路的,越赶离他妈坟墓越近。”几个人呵呵笑起来,声音在暗夜里空洞而响亮。
我噙着泪水,单薄的身体在风中瑟瑟发抖,手里抓着一把玫瑰,十分滑稽,想把它们放在什么地方合适,正好看到前面垃圾箱上爬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我走上前,他听到脚步声扭过头来。我说:“大爷,这些花送给你好吧?”他说:“姑娘,这玩意能管啥用,你自个玩吧。”说完又低头翻垃圾,几只苍蝇在他头顶飞舞着。
我筋疲力尽,跌跌撞撞地走,困意又一阵阵袭来,越走越远,回去是不可能了,这簇将凋零的玫瑰跟着我能有什么出路呢?我吻了每个花瓣,找了块干净的花坛,把它们埋在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