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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篇一
制定村规民约是加强基层管理、实现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山东省曲阜市文庙镇大庄村在实践中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我在参与制定村规民约的过程中也深刻领悟到了一些体会。
第二段:认识村规民约的重要性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己制定、执行的规章制度。它不仅能够约束村民的行为,规范社会风气,提升村庄的形象,还能够提高村民的参与感和治理能力。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村民可以自主选择、草根参与,不仅加强了基层自治的力量,而且也提高了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三段:制定村规民约的具体做法
制定村规民约需要经过多个步骤,要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和选择权,增强大家的参与感和决策感。具体来说,可以向村民征集意见、听取专家建议、评估社会风气等,最终形成符合村庄实际情况和民意的村规民约,实现了民主决策和有效执行的有机结合。
第四段:村规民约实践体会
与参与制定村规民约的村民们沟通交流,我深刻体会到了村规民约实践的几点重要经验。首先,要充分发挥村民的群众力量,做到群众参与全过程,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其次,村规民约要落地到位,提高村庄管理水平,发挥示范效应。再次,村规民约要切实保护村民的权益,保障村庄的和谐发展。最后,村规民约要不断创新和完善,逐步形成具有时代特色的村庄发展模式。
第五段:结语
总之,制定村规民约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和民主化的重要战略,是实现各种社会治理目标的基础。在制定村规民约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民主参与和民主决策,依法合规,注重落实和创新,不断推动村庄的全面发展和和谐稳定。这既是自我发展的需要,也是家庭、社区和国家发展的需要。
村规民约篇二
村规民约,作为一种在农村社区中制定的规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村民和谐共处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我深深体会到了村规民约的重要性和价值。本文将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分享我对于村规民约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促进邻里和谐
村规民约旨在建立一个和谐的社区环境,让村民能够和睦相处。通过制定明确的规范,可以有效地提高邻里间的互动和交流。在我的村庄里,村规民约规定了每周的“邻里聚会”活动,让村民们有机会在一起分享彼此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这样的活动不仅丰富了大家的社交生活,还加深了邻里之间的情感,促进了和谐的邻里关系的形成。
第三段:规范行为准则
村规民约除了促进邻里关系的发展外,还规范了村民的行为准则。通过设定明确的规章制度,村民们能够更好地自我约束,遵守公共秩序。例如,村规民约中规定了禁止随地乱扔垃圾、禁止酒后驾驶等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民的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我曾亲眼目睹这样的改变,村里的卫生环境变得越来越整洁,道路交通事故也大幅减少,表明村规民约对于规范村民行为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四段:共建美丽乡村
随着农村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于村庄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村规民约中也涉及了美丽乡村的建设和环境保护。通过禁止砍伐树木、禁止乱倒污水等规定,村民们共同努力保护了自然环境,创造了一个宜居的生活空间。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的身心健康得到了保障,乡村旅游业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可以说,村规民约为美丽乡村的建设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第五段:丰富农村文化
村规民约不仅在物质层面上带来了显著的变化,而且在文化层面上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设立村规民约文化活动,村民们能够了解和传承传统乡村文化。例如,在我的村庄里,我们定期举办农民画比赛和传统舞台剧演出,让村民们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和热爱,同时也增进了大家对于传统文化的认识。这些文化活动不仅丰富了村民的精神生活,也为乡村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结束语:
通过参与村规民约的实践与体会,我深深认识到这种规范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邻里和谐、建设美丽乡村和丰富农村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当继续推进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以持续改善农村社区的生活环境,为村民们创造更好的居住条件。同时,我们也应当注重宣传和推广村规民约的意义和价值,增强村民的参与意识,形成人人皆知、人人遵守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创造美好的乡村社区,实现伟大的农村振兴梦想。
村规民约篇三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
第一条 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 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 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 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 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 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 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 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 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 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 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 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 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 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 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 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第二十条 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一条 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不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优先享受各项相关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双倍返还所得款项。
第二十四条 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
村风村貌
第二十五条 树立婚育新风,推进婚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集体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或集体婚礼,村两委提供适当的支持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 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礼力求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 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第二十八条 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条 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条 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口粮款等,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给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条 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义务。
第三十二条 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
执行修订
第三十三条 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 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时上报**镇政府备案。
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村两委。
村规民约篇四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腾飞,村庄的建设也越来越多元化,但是,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速,农村社会治理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为了加强社会治理,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多地开展了村规民约建设。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有了很多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村规民约的重要性
村规民约是指村民自觉遵守的非正式规范,它是一种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方式。这种方式不同于政府的官方规定,具有较强的社区特性,并且更受到居民的认可和自愿遵守。村规民约可以规范村内的生产生活秩序,增进村民自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村民之间的和谐相处。在当前我国探索以社会治理为导向的新型农村社会治理的背景下,村规民约越发显得重要起来。
第二段:村规民约的建立与制定
在制订村规民约时,应提高村民的主动性,通过公开征集意见、与村民座谈交流等方式征求可行性建议,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建立村规民约时,应以村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紧密结合当前村情、环境和资源情况,针对性制定适用的规约内容。在制定村规民约的过程中,还应注重宣传、普及和推广,提高全村村民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第三段:村规民约的实施与监督
在实施村规民约时,村和村民委员会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宣传宣传政策、号召村民自觉遵守协议。对于遵守协议的村民,应给予奖励和表扬激励;对于规定违反者,要及时制定相应的违约惩罚,包括经济惩罚乃至社会处罚。同时,为使村规民约的执行更加红纸,应设置公示栏、制定宣传板等方式,让村民随时了解村规民约的内容与实施情况。
第四段:村规民约的作用与效果
随着村规民约的实施,我国许多村庄的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村民的自治能力也得到了加强。因此,村规民约在现代农村社会治理中越发得到了重视。在一些成功的村规民约实施案例中,村庄内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民风更加淳朴,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公共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社会治理得到了深入持续的改进。
第五段:展望与建议
在接下来的村规民约实施过程中,应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的积极性,注重与居民的沟通,提高村民自发的意识。应注重村规民约的落地和监督系统的完善化,加强村庄的安全管理,以推动农村的进一步发展。
村规民约篇五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保证村务工作正常运转,促进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营造健康向上的村风民风,调动广大村民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积极性。
第二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村民自治,加强村务管理。
第三条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承包土地和农业管理
第四条土地(包括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山、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承包户只有使用权,承包方必须严格服从经济合作社管理。
第五条村民有种好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的义务,严格履行承包合同,不弃耕抛荒。
第六条未经批准不得在本村土地上建房、私自出租或买卖土地。在镇、村规划区内征用建设用地,土地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阻难、拖延,经多次协商仍不同意的,由村委会强制办理征用手续。
第七条在承包期间,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将部分或全部土地转包给第三者,并签订转包合同。
第八条承包户有培养地力、保护土地的义务,不得在承包田、承包山、自留地和宅基地上擅自掏路、塞沟、筑坎等,承包期内,小河、小道、小沟由承包户负责修掘,保证排灌畅通。
第九条保护机耕路、主河流、机埠、渠道等水利设施建设,不得无故毁坏水利、道路、农电线路等基础设施。
第十条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水土不流失和平衡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发展经济特产林,提倡在承包山上开展绿化造林。
第十一条砍伐承包山上的树林,必须经县林业部门批准,在获得砍伐许可证和认清山界的基础上实施砍伐。滥伐树木的视为偷伐,按森林法规定处理。
第三章征兵和义务教育
第十二条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应踊跃报名服役。
第十三条公民拒绝兵役登记、征集和军事训练,经教育不改的,按《兵役法》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未满16周岁的学龄儿童,应自觉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对中途停学的要强制入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收童工,违者按《劳动法》规定处理。
第四章用电管理和改造
第十五条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村电网改造,逐步达到村民用电标准化,使村民用上放心电、安全电。
第十六条新装和增容工业用电,新设照明用电的单位和用户须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报电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电表损坏或更换表底时,须向村委会提出口头申请,由村电工拆装电表,临时用电征得村委会及用电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乱接。
第十八条无特殊情况应按时交纳电费,无故拖欠的一律停止供电,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用电资格。
第五章婚姻和计划生育
第十九条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依法推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村规民约篇六
村规民约是乡村社会管理的一种重要制度,旨在规范村民的行为和社会秩序,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我在参与和执行村规民约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它的重要性和实用价值。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村规民约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遵守村规民约的意义
村规民约对于维护社区和睦、促进村民共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遵守村规民约,我们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减少纠纷和摩擦。它还能加强社区凝聚力,使我们村民彼此更加信任和理解。而且村规民约还能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让每个村民都有发表意见和主张的机会。总体而言,遵守村规民约有助于建立一个和谐、稳定、有序的社区。
第三段:执行村规民约的困难与挑战
然而,实践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首先,一些村民对村规民约的内容和要求不够了解,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他们往往认为村规民约是一种束缚和限制,不愿意接受。此外,村规民约的执行也需要付出一定的精力和时间,对村干部来说是一项繁重的工作。他们需要不断宣传、教育和督促,确保每个村民都能够遵守。
第四段:倡导村规民约的途径与方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途径和方法。首先,要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村民充分了解其意义和价值,并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其次,应该完善村规民约的内容和要求,确保它能够真正适应村民的需求和现实情况。此外,村干部要加强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建设,提高执行村规民约的能力和水平。最重要的是,要通过示范引导和激励机制,让遵守村规民约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让村规民约真正落地生根,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五段:总结
通过参与和执行村规民约,我深切感受到它的重要性和实用价值。遵守村规民约不仅有利于社区和谐发展,也有利于每个村民的个人成长和幸福。当我们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我们将共同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乡村社会。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和支持村规民约的实施,共同建设美丽乡村。
村规民约篇七
新村村自被列为新丰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村之一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迅速成立了以镇长胡海峰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许海洋、镇纪委书记谭志雄为副组长的**镇新村村修订《村规民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镇领导小组),为全县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起到带头促进作用。而做为试点村的新村村,也在镇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冯桂珍、村委会主任冯钦滔为组长,村委会副主任冯树浓为副组长的新村村修订《村规民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称村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计生局的指导下,组织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修订村规民约这一工作进行了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村规民约〉计论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对修订工作的时间、修订程序、修订要求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为整个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4月中旬—5月底,成立村领导小组,精心准备,深入村民中摸底,了解村民的想法、诉求。
2、6月初—7月中旬,积极发动宣传,让村民知道此项工作的意思和作用,使更多的村民积极主动的参与新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中。
3、7月x日,综合前期所做的工作,召开党支部会议,会议提议对《新村村村规民约》进行修订。
4、7月中旬至8月初,村两委干部分片走村入户,拜访村委老干部、老党员、特别是村中德高望重的老者,到计生家庭,尤其是纯二女户家庭征求大家的意见。
5、8月x日,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商议修订《新村村村规民约》,提出《新村村村规民约》初稿,村庄事务管理、集体资源管理、实行计划生育、倡树文明新风、村规民约的执行与修订五方面内容共38条。
6、8月初至10月中旬,把《新村村村规民约〈初稿〉》发放给村民,通过入户、开座谈会、部份党员、老村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7、10月x日,召开新村村党员大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观看教材,参考学习先进经验,并对前期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通报汇总后,广大党员、村民代表认真审议新修订的《新村村村规民约》草案,形成《新村村村规民约》(修订版),条款共35条。
8、10月下旬—11月初,把《新村村村规民约〈修订版〉》再次下发放给村民,再一次征求村民意见。
9、11月x日,召开新村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并邀请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谭志雄、副镇长、党委委员许海洋、党委委员冯艳超、镇驻村小组成员参加会议,35条村规民约逐条审议并获举手表决一致通过。
10、11月x日—11月x日,《新村村村规民约》张贴在村委会大门口公示7天。公示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是通过分片包干入户发放《村规民约》(初稿),跟村民宣读新《村规民约》的草稿,征求村民的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完善本村的村规民约。
二是召开部分党员、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对《村规民约》(初稿)进行讨论,征求大家的意见。
三是拜访村中的老党员、老干部,听取他们对修订新村规民约的看法和建议。
四是与女干部、女村民代表、独女户、纯女户代表开座谈会,听听她们的诉求、了解她们对修订村规民约的看法,收集她们的建议和意见。
新村村“两委”通过各种方法,集全村之力,不断完善新《村规民约》的内容,从而制定出最符合于本村实际、最适合用于本村自治的村规民约。真正做到自己的村规,自己定,切实做好本村的村民自治工作,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工作新格局。
**镇新村村作为新丰县人口计生综合改革试点,以体现男女平等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的修订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新机制,新修订的《新村村村规民约》体现5方面的突破:突破了男婚女嫁的传统模式,倡导男到女方家落户,促进了婚姻和居住模式的变革;强调关爱、尊重女孩,纠正“男孩偏好”;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参与村庄事务管理;提倡夫妻平等对待双方老人,以及赡养老人的义务和继承家产的权利对等;提倡夫妻共担家务和社会责任,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民代表纷纷表示:村民自己制定的规章条款更直接、更有针对性和可持续性,这些村规民约是由广大村民自己制定的,都是有利于村民的相互约束。
村规民约篇八
村规民约是指村民们自主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约定,旨在加强村民之间的约束力和自我管理能力。这样的规定和约定通常体现了广大村民的智慧,符合当地的文化习惯和社会实际。在我看来,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很有必要的措施,因为它能够促进社会正义的形成,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第二段:村规民约的制定
村规民约的制定是一个艰苦卓绝的过程。首先,需要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听取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职业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其次,需要结合当地的地域特点、社会文化、企业发展等方面制定适宜的规定和约定;最后,需要认真组织村民大会,公开透明地制定村规民约,确保村民们对其内涵和最终效果充分达成共识。这样的制定过程不仅促进了村民间的相互了解和认可,更重要的是增强了村民们的自治和民主意识。
第三段:村规民约的执行
村规民约的制定往往是比较容易的,关键在于如何落实,在于执行。村规民约必须得到所有村民的共同遵守和执行,否则就失去了意义。在村规民约执行中,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村委会要统一领导,对规约具体落实到每一家;其次,要组织村民主动监督和举报,不放过任何违反规定和约定的现象;最后,要加强宣传和教育,让村民深刻认识村规民约的重要性和价值,切实维护好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第四段:村规民约的效益
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既能够促进社会公正和和谐,也能够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如:一是减少公共资源的浪费和滥用,节约社会成本;二是促进村民良性竞争,提高产业效益和生活品质;三是增强村民的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形成了一种共治共享、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不仅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加强村民自治和民主精神,同时也能够从制度层面上加强对社会正义和稳定的控制力。因此,我们应该始终关注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为打造和谐美好的农村社会加油鼓劲!
村规民约篇九
第一条 为引导全体村民树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观念,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把本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村规民约(以下简称: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具有村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任何人不得以在外经商、务工为由拒绝执行。居住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规约。
第三条 违反规约,应承担相应责任。 承担责任的方式:一、批评教育;二、赔礼道歉;三、写出悔过书;四、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对违反本规约的行为人作出处理决定前,除予以口头批评教育的外,必须查明事实,收集证据,集体讨论。处理决定须以书面形式,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要全部存档。村委成员不得公报私仇,借此打击报复平时对自己有意见的村民。
第五条 本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执行本规约。
第六条 全体村民特别是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见义勇为,一旦发现违反规约的行为,要大胆制止。对单独难以处置的情形,要及时报告村领导,以防事态扩大。村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大胆制止违反本规约行为者予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条 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新农村建设事业。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积极参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劳致富、科技致富的新型农民。
第八条 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工作,自觉执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和规定。
第九条 自觉保护耕地,严禁荒废耕地。村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必须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自留地、承包地挖塘、挖砂、取土等。
第十条 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新房建好后,应拆除旧房的,必须及时拆除并退出旧的宅基地。
第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鼓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育龄人员自觉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已婚育龄妇女自觉参加环孕检。严禁计划外生育。
第十二条 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村民,应积极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严禁不参加兵役登记、体检、故意做假体检不合格和拒绝应征入伍的行为。
第十三条 尊敬长辈,严禁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和其他赡养义务人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和其他应赡养的老年人必须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支出不得低于本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第十四条 爱护未成年人,重视未成年人的教育。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必须履行抚养义务,并保证他们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村组织鼓励家长培养子女上大学,对有子女上大学的家庭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 实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丈夫不得以妻子无现金收入、只生女孩等种种理由打骂和虐待妻子。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携带未成年子女再婚的权利。家庭生活中不得歧视女孩子。
第十六条 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和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第十七条 不参加法轮功、呼喊派等邪教和非法宗教组织的活动。不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财骗物。不得捏造虚假的事实欺骗群众,引发恐慌;不得诽谤他人、污辱他人人格。
第十八条 不随意在公路、村道上晾晒农作物和其他物品。不私设障碍影响交通。不损毁、移动公共指示标志、有线电视广播线路等公共设施。不损毁村机耕路、排灌水渠、水库闸门、村道路灯、花木草坪、办公物品、村务公开栏、自来水主管、文化体育卫生设施和其他集体设施、集体财物。
第十九条 不盗伐国家、集体、他人的林木和损毁政府明令保护的珍稀树木。砍伐承包经营的山林,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审批的数量范围伐木,及时补种树苗。各家各户要积极植树造林,绿化环境。
第二十条 死禽、死畜要挖坑深埋,作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要集中到村公共垃圾池。发现多数家禽家畜得病,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以防发生大面积的疫情。猪圈、牛栏、厕所要勤清理,以免臭气、脏水污染环境。要注意饮食卫生,以防病从口入。禁止在集体和农户房屋外墙乱贴乱涂广告,应当保持整洁。
第二十一条 生产生活和祭奠扫墓时,要严格控制火种火苗,严防火灾发生。田间、菜地、果园使用农药,应当设立明显的告示。灭鼠灭蟑用药,要放在小孩不宜发现的位置。果园、菜地不得乱拉电网。施工拉线接电应由电工师傅操作。
第二十二条 相邻之间应当团结友善,以礼相待,碰到困难要互相帮助,不损害对方利益,不偷不损毁他人的财物。要管好自己的家禽家畜,防止自家家禽家畜损毁他人的农作物和伤害他人。家庭成员之间、村民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委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要破除封建迷信,反对婚嫁、丧葬铺张浪费,提倡勤俭持家、节约办事。
第二十四条 严格执行殡葬法规,倡导生态殡葬,严禁乱葬乱埋。
第二十五条 村民对村干部执行公务有意见的,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向其上级领导反映,不得污辱、诽谤、围攻和殴打执行公务的村干部。
第二十六条 凡违犯本规约的,除触犯有关法律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和本规约第三条的规定,酌情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七条 对损坏村集体财物、设施的行为人,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拒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则在村公开栏上公示违反本规约的行为(或通过村广播向全村通报),并以村经济合作社(或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凡有家庭成员违反本规约的,该家庭当年不能参加市、乡镇、村级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同时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优惠待遇。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约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印发至本村各户和住本村的外来人员,报镇政府备案。
注:
*毗邻边界的行政村村规民约需要具备的条款*
1、村委会要及时与毗邻村委会相互通报村规民约,并及时告知本村村民要遵守毗邻村的村规民约。
2、村民发生跨界纠纷时,村委会要及时与毗邻村委会进行联合调处。
*山区的行政村村规民约需要具备的条款*
1、保护森林资源和水资源,不乱开乱采,不乱砍滥伐和毁林开荒方面的条款。
2、村民因使用山地、管理山林发生纠纷后的处理规定等。
3、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尤其在森林防火期,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方面的规定。
*地处工业园区的行政村村规民约需要具备的条款*
1、如何协调村民与园区企业之间关系方面的规定。
2、如何规范本村村民与外来务工人员之间的关系方面的规定
*涉及“两线整治”工作的行政村村规民约需要具备的条款*
应该专门单列一章体现“两线整治”的有关规定。下面是“两线整治”的主要内容(“三化一整治”,即洁化、绿化、美化和整治秩序)。
(一)洁化
1、清理垃圾。集中清理沿线村庄的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
2、清除杂物。集中清除沿线村庄的杂草丛、渣土堆等;
3、全面拆除沿线两侧简易厕所、露天粪坑;
4、在沿线两侧统一配置垃圾池(箱);
5、有专(兼)职保洁人员定期清扫沿线村庄卫生和清理垃圾池(箱)
(二)美化
1、立面整治。对沿线两侧建筑物进行整修粉刷;
2、庭院整理。对沿线村庄农户的庭院进行整理,对门前乱堆乱放进行治理。
(三)绿化
1、行道树绿化。对沿线行道树绿化不完善地段进行绿化补种;
2、闲置空地绿化。对沿线两侧闲置空地和各种建筑物拆除后闲置空地进行绿化。
3、村庄和农户庭院绿化。
(四)整治秩序
1、违章建筑整治。拆除沿线两侧的各类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乱圈乱围;
4、废品收购点整治。搬迁沿线两侧所有废旧物资收购点;
5、占道经营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马路市场整治;
6、集镇沿线整治。
请相关村结合整治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条款在村规民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