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喜欢的一本书优选字篇一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喜欢的一本书优选字篇二
我有许多的书,如果让它们都平躺在地上,那就可以填满整整一个客厅的地板。这么多的书,我最喜欢的还是《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自然、环境》,它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人类与环境、宇宙繁星、地球纵横、地理风貌、动物世界、植物王国、微生物奇观、人体构造、人体保健、自然之谜等等大自然的事物。它让我懂得了怎样去保护、爱护环境;认识矿产、石油等能量资源;千变万化的气象知识;大地的各种灾害;世界各地的地理风光;世界的珍稀动物和奇异的植物;神秘的宇宙……它让我丰富了各种知识,也让我懂得了怎么爱护、爱惜自己和大家的健康和生命。它激发我好好学习,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知识,长大去解开神奇的自然之谜。
我对它宝贝得要命,一有时间我就看看。我不允许任何人碰坏它,谁要是弄模糊一个逗号,我就跟谁没完。我也从来不借别人,连我最好的好朋友也没有借她。
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弟弟突然大叫一声“啊”,吓得我不小心把书撕开了一点小口,我大发雷霆,追得弟弟到处跑,不可原谅。我追到弟弟后,拿来透明胶带,小心翼翼地把它贴好。
这本书它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快快乐乐,非常充实。
喜欢的一本书优选字篇三
书就像指明灯,照耀前行的路;书就像一扇门,带领我们通往成功的道路。我喜欢阅读,它让我的心灵得以净化,它让我的思想得以升华。在我看过的许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斑羚飞渡》,因为我比较喜欢小动物,而这本书对动物的描写非常的细致,看完它我有诸多感想。
动物大王沈石溪
看完这本书,我由衷的佩服他,怎么会把动物情感描写的这么细腻呢,怎么会把动物的动作描写的这么细致呢,怎么会对动物的习性如此了解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通过了解我发现为了写好文章,他与动物都相处过,与他们一块生活过。他到过动物园给马鹿喂食,他与驼峰一起生活,他甚至把蜥蜴和蟒蛇当做宠物。由此我想到平常写作文时,也要注意多观察,多了解,这样才能把文章写好。
他说:“生命苦短,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一生中能做好一两件事就算不错了。”是呀,我在想我是不是也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认真学习,多阅读,做好作为一名小学生该做的事。
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羊的懦弱,狼的勇敢,鹿的团结,马的忠诚,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斑羚飞渡。在面对死亡时,它们会想到牺牲一半来保全另一半;选择牺牲年老的来保全年幼的。我在想牺牲也许意味着发展,如果在困难面前,每个都想着逃命,可能无一生还。从动物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优秀的品质,作为我自己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努力学习,多帮助别人,多做好事,做一个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人。
喜欢的一本书优选字篇四
魏国的曹操,司马懿……
虽然他没有张飞,关羽的好武艺,但是他的足智多谋则是神机妙算。我感受到孔明的那种迎难而进、善于思考的精神。这些恰好是我的不足之处,在我在做作业时,一旦遇到难一些难题目,就只会逃避,不去思考,只会把它们抛到脑后,之后就把它忘到九宵云外去了老师一讲我全懂。我应该向诸葛亮这位伟大的军事家、思想家和政治家学习,学习迎难而进、善于思考的精神,让自己尽量做到十全十美。
喜欢的一本书优选字篇五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喜欢的一本书优选字篇六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
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喜欢的一本书优选字篇七
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
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 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喜欢的一本书优选字篇八
今天中午,我找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故事中讲了一只狼从小被欺负。
故事中主要人物有,双毛,紫岚,紫凤,还有狼王巨猛,《狼王梦》是主要讲了狼族之间的故事。
双毛和紫凤是紫岚的孩子,双毛从小就被欺负,连紫岚和紫凤都欺负他。
一次,双毛它们去捕猎,双毛找到一只鹿并把它咬死在地,双毛把它拖到紫岚和紫凤身边,让它们先吃,它们毫不客气的吃完之后只留鹿的骨头给双毛吃,双毛每天都吃不饱。
一天双毛没捕到猎,伤心的回到狼巢,回来后紫岚听到双毛没有捕到猎,便和紫凤扑去狂咬双毛,双毛到处都是咬痕,除了头部没事。
双毛在紫岚的养育下,逐渐成了一只真正的大狼。双毛捕猎时遇到了阿力,阿力是头棕色的狼,体型比双毛大而且还带来了狼群,双毛这次又被欺负,紫岚看到了跑到双毛面前并赶走了狼群,回到狼巢紫岚又咬了双毛,双毛又受伤了。
一次双毛大胆的要挑战狼王巨猛,并想得到狼王的称号,结果双毛被巨猛打的到处都是伤痕,落荒而逃,双毛走过的地方都是血。
回来紫岚把双毛打到石头上,并狂咬双毛的尾巴,双毛眼泪直流,之后双毛爆发出了自己的潜能,并把紫岚咬伤,原来紫岚在几年起就得知双毛有很大的潜能。
双毛到了阿力的地盘,阿力带着狼群向双毛冲去,狼群和阿力身上受重伤,双毛向狼王挑战并打败了狼王,成为了新一届狼王。
这本书既让人感到悲伤,又让人感到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