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不仅仅是总结成绩,更重要的是为了研究经验,发现做好工作的规律,也可以找出工作失误的教训。这些经验教训是非常宝贵的,对工作有很好的借鉴与指导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可以改进提高,趋利避害,避免失误。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犬类整治 工作情况 犬只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一
8月25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在城市建成区开展犬类管理集中整治活动的通告,9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犬类管理集中整治,对备受市民诟病的“遛狗不牵绳”、“养狗不打疫苗”、“纵犬扰人”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成效如何?记者近日进行了采访。
“经我们前期摸排,城市建成区有犬只约5000只,接种疫苗1533只,领取犬牌1586个,其中,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后,养犬户主动到指定免疫接种单位接种疫苗1221只,领取犬牌1274个。”市城管局市容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王志强表示,目前群众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知晓度非常高,行动取得了一定效果。
王志强还告诉记者,市容支队的四个大队每天都出动流动宣传车在人口集中区域进行宣传,并从城管、公安、卫计、农委四部门抽调14人分两组开展集中整治,现场宣传教育、劝导纠正市民不文明养犬行为19起,对街面4只无主流浪犬进行了收容。
在梅溪公园,记者见到了正在遛狗的何文穗和程芝,她们的泰迪和京巴都是四年犬龄的小型犬,两只小狗跑起来身上狗牌叮当作响。“我家可乐有自己的编号1283,是一只有身份的狗。”何文穗抱起自家小泰迪告诉记者,她们从网上看到整治行动的消息,就给狗在定点宠物医院进行了疫苗接种,并领取了犬牌,她还告诉记者,身边有狗的朋友基本都给狗领了犬牌。记者从蓝精灵宠物医院了解到,从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经有400多位市民在该宠物医院为自己的宠物狗接种疫苗、领取犬牌。
除此之外,一些公园的管理方也感觉到了一个多月的整治取得了成效。梅溪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整治后,遛狗牵绳子的市民多了起来,尤其是大型犬基本都牵着绳子。宛陵湖管理方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目前牵绳和挂狗牌的情况逐渐多了起来。
除了在市容监察支队了解到的情况,记者也对市民经常遛狗的区域进行了走访。但在走访中记者发现,虽然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着狗主人普遍表示知晓专项行动,但真正去践行的却不多的情况。
10月12日,记者在宛溪河绿道做了个调查,从18时至18时30分,记者共发现大小犬只25只,其中有13只牵了绳子,6只大型犬全部牵了绳子,多数小型犬没有牵绳子。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响山公园、鳌峰公园、梅溪公园、宛陵湖以及其他公共绿地。
“这么小的狗牵什么绳子呢?”一位贵宾犬主人告诉记者,她家的狗性情温顺不需要牵绳子,并且她也觉得没有必要非给狗弄一个犬牌。至于专项整治行动,她表示自己知晓,但却反问记者:“这个打狗行动不只是针对大狗吗?”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个观点在不牵狗绳的狗主人中已成为主流观点。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从8月16日到10月8日,市疾控中心接种犬类伤人达到600例,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为小型犬伤人。
除此之外,不接种疫苗的犬只仍旧占多数,市民遛狗不清理狗粪现象也俨然成了常态。王志强告诉记者,接下来各部门将会进行上门调查摸排,督查市民文明养犬。
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市民对专项行动存在误解。例如,将专项整治看成是粗暴的“打狗行动”,不少市民甚至向记者描述“在某商场门口市容工作人员现场击毙犬只”、“在某小区城管看到没犬牌的狗就现场打死”等说法。王志强告诉记者,这些说法都是谣言,专项整治期间为配合集中整治工作开展,相关部门在双桥办事处隆兴村设立了犬只收容站。还有市民反映,去某宠物医院接种疫苗时被告知“政府免费疫苗质量不高”这样的话,从而不敢给宠物狗接种免费疫苗,甚至一些狗主人因此而拒绝接种疫苗。记者从农委了解到,政府提供的疫苗全部都是质量有保障的合格疫苗,不存在任何问题,市民可放心接种。
犬类整治 工作情况 犬只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二
“城区白天不能遛狗,只能晚上7时到次日7时可以遛狗,烈性犬和大型犬不能养了。”昨天,记者从永康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永康将在城区全面开展犬类专项整治,劝导城区各养犬户主依法文明养犬。
“这些流浪狗肆意狂奔,随意大小便,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11月15日,东城街道应家村村民向城管执法局市容办反映,很多流浪狗给村民带来了很多不便和危险隐患。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处理。
“即日起,永康将对未按时免疫、未挂牌和没有拴(圈)养的犬只、无主犬、流浪犬进行全面收捕。”永康市市容办相关负责人说,经批准和免疫的犬只一律拴(圈)养,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准携犬进入商店、图书馆、公园等各类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过,市民朋友可以在19时至次日7时进行遛狗。遛狗时由有行为能力的人牵领,犬只所排泄的粪便,养犬者必须清除。犬类管理过程中,犬主拒绝、阻挠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永康市城区犬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江南街道所属社区居委会管辖区内,除重点安全保卫单位外,一律不准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在城区范围内,必须对犬只进行《免疫登记》和办理“养犬登记证”,未经批准注册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饲养犬只。个人经许可养犬的,原则上每户只能饲养一只,犬只必须在户内饲养。经审批,准养的犬只每年需年检一次。凡未经登记免疫、无犬牌、未按时年检的犬只,均视为流浪犬予以收容或捕杀。
目前,永康市城管执法局特别配备了专业的犬类管理队伍进行犬类的日常宣传和管理,对城区道路重点地段进行拉网式巡查,加大无证犬、流浪犬收捕力度,并以步巡的方式进一步向大街小巷延伸,对流落街头和公共场所的未免疫登记犬、不圈(栓)养犬以及流浪犬进行收捕。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容办已向市民发放犬类管理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劝导文明养犬100多人次,收捕流浪狗28只。”永康市城管执法局市容办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将陆续对犬类举报投诉多发的小区、路段开展集中整治,上门进户向群众发放《关于加强城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讲解文明养犬、文明遛犬、依法登记、依法免疫等犬类管理内容。市民办理犬只登记时需带上犬只、户主身份证和养犬地址证明。针对出行不太方便的市民,工作人员将会上门服务办理养犬手续。
犬类整治 工作情况 犬只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三
11月7号上午,长春市公安局集中开展了大型犬类管理整治行动。对长春市区宠物店、宠物医院,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类情况进行了依法检查和没收。
7号上午,记者跟随长春市公安局犬类管理办公室民警来到长春市西康路宠物一条街进行了突击检查。民警在一家宠物店内发现了一条大型犬,并依法进行了扣留。长春市公安局犬类管理办公室民警唐杰利:
按照法规啊,室内养大狗,是不允许的,扰民特别严重,超过35公分以上的狗室内是不允许养的,按照咱法规,就给他暂扣了,依法处理。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城市环境,更给他们的生活带来诸多困扰。
大狗进到公园、小区绿地,我不知道你这狗是烈性犬还是温顺狗,万一你把咬了怎么办?
自今年7月份以来,长春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警力210人次,检查居民小区、公园、广场、50多处,教育纠正违规养犬行为190多次,没收大型犬、烈性犬共91只。长春市公安局犬类管理办公室主任李雪说,按照《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2017年将对违规养犬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最高可罚款1000元。
主要是进行宣传活动,进行专项行动,长春市内至今为止是不允许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所以希望广大市民在养犬的`过程中,(或者)准备好养犬了,你先要看这部法规,这部法规规定哪种犬可以养,哪种犬不可以养,你要心里知晓,然后才能不违反这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