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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哈利波特》有感600字(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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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哈利波特》有感600字(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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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600字篇一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在和奇洛搏斗时,不会勇敢地抵抗,死死抓住他的'手不放;当我被食死徒围剿时,不可能冷静地借助幻影移行逃脱;当我被押进马尔福庄园时,也不能勇敢地抗拒;当我和d.a、凤凰社与伏地魔、食死徒、m.o.m的人战斗时,也不会勇往直前,只身和伏地魔搏斗……

虽然我没有哈利波特身上的许多优秀品质,但如果有一根魔杖也不错。我要用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

现在地球上的战乱很多,老百姓们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非常可怜。这时,我一挥魔杖,世界就再也没有战乱了。

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摧毁了许多人的家乡,使人们非常痛苦。这时,我一挥魔杖,世界每个地方都会变得像桃花源一样。

这本书引领我到了一个魔法世界,进行了一次奇幻之旅。这本书不单是一本儿童小说,那种深深品位,你也会体会到坚强不屈,勇于反抗黑势力的优秀品质。

读《哈利波特》有感600字篇二

读完了《哈利波特》的最后一本:死亡圣器。有个想法浮现出来:“一切圣贤,皆因无为法而有差别。”带点魔幻神奇色彩的事物一直都挺能吸引我。

为什么?因为能和其中的某种东西产生共鸣。这种东西就是:除了我们感知到的面貌之外,世界还另有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面貌,其实,并非世界的面貌。或者说,我们所感知到的世界,其实并非如此这般的世界。因为这点共鸣,所以,就把哈里波特系列一直读下来了。

在这本“迎合世俗,并不深刻”的通俗魔幻小说里面,看到了什么呢?当然,首先看到常识世界之外,另有无数“平行”的世界,而它们都是合而为一的,所以说,它们是“重叠的”,也没有错。很多“麻瓜(凡夫)”认为不可能的事情,疯狂的,怪诞的,其实,都是合理而符合逻辑的。

相对于我们从未认识到的领域来说,我们所认识到的,其实,沧海一粟,非常狭隘。我们其实不知道事情为何发生,以及究竟如何发生。但在我们内心,始终潜伏着一个声音:有种力量,能够凌驾于这一切之上。那种力量,在小说中表现为魔法,在现实中表现为权力、科技,或者,神通,诸如此类。

因为我们内心的深处,始终感觉到这个魔幻世界的存在,这种魔法力量的存在,所以,那么多人会喜欢魔幻小说。——那么多人,其实都知道,我们就是魔法本身。只是,并不知道,我们自己全都知道这一点。

然后,还看到了牺牲。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彻底牺牲自己,放弃一切,进入死亡,这种行为具有非常不可思议的力量,乃至世界上最强悍的魔法,都对它无可奈何。可以说,这种行为具有“催伏一切恶魔”的力量。即使是触及到这样一种念头,这样一种潜质,也能令强悍的恶魔觉得非常虚弱,不能忍受。事实上,哈里波特就是靠这种力量生存下来,并且战胜了强大的对手的。在最后决战的生死关头,他一次选择了不加抵抗地死亡,一次选择了“除你武器”的和平咒语。他选择了不伤害。结果,他战胜了每次都选择索命恶咒的魔头。而那个魔头也并不死于哈里波特的魔法技术,而死于自己的伤害之心发出的恶咒,害人就是害己。这里又一次重复了这个古老的故事。这故事被说过很多遍,但几乎所有的人,特别是我,都并不真的相信,尽管也有所相信。 再然后,还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对永生的渴望。七个魂器的出现和毁灭,说明“追求永生”的行为会障碍本有的灵性,分割整体,并且,也将最终破灭,而三件死亡圣器:最强大的死亡魔杖、复活石、隐形衣,都有很深的象征意义,虽然作者未必是刻意让它具有这些象征意义的。

但作品其实也都并非作者所写的,它来自超越作者表面的更深处,最后,哈里波特成为三件圣器的主人。他的选择是:只留下父亲传下来的隐形衣。——那是真正能战胜死亡的东西:让别人进入死亡,或者走出死亡,这种权力非常强大,但并不能带来如期的效果。最后,真正能够战胜死亡的,是放弃这种权力,并且“隐形”。

“隐形”这个魔法词汇,其实底蕴深邃。它意味着从现象的世界隐没,也意味着,隐藏在现象之中。能从现象的世界中出离,并因为出离而发现隐藏在现象之中的秘密,这才是战胜死亡的最后那件圣器。

古往今来,有数不胜数的故事说到“隐形”。而且,在中国,很多知识渊博的人,有强烈的心愿希望“归隐”。这都是一种意思的不同表述。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里波特毁灭魂器(其中一个就是他自己的身心),选择隐形衣的过程,就是修道觉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放弃一切的死亡,是必然经历的课程,——而且,需要反复经历。反复很多次,无数次。就像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无数次地经历。——直到,毕业为止。

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之间那种“双头鸟”式的命运关联,也是很有意思的。它让我想到“共命之鸟”这个词。事实上,所有的生命都是“共命之鸟”,都有两个头。一个头只喜欢吃有毒的东西,毒死自己,也毒死另外一个头。而另外一个头,只吃香美洁净的东西,并且一心要拯救另外一个头。两者共有一个身体。这基本上也就是凡夫和阿弥陀佛,和诸佛菩萨之间的那种关系,或者说,也就是“三身”之间的那种关系。

作者在书写故事的时候,很多东西并非刻意“构思”出来的。其实在写作之前,早已本能地“知道”这一切。所谓写作,只是让它流淌到表面上来,如此罢了。事实上,凡是看上去并不拙劣的东西,都不是“构思”出来的,而是“本来就知道”的'。作者“本来就知道”,读者也“本来就知道”,所以,当它表述出来的时候,双方就能产生共鸣,“他写出了我心里的某种东西!”而这就是写作和阅读之所以出现并存在的基础原理 :本然。符号主义认为,一切艺术创作的基本功能都是“指向”。指向某种非常深邃的古老的模糊的记忆,指向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东西。那个“一”。

事实上,毕加索的画、达利的创作,诸如此类的很多东西,也和哈利波特这样的作品一样,都是在表述着我们古老的“本能知道”:世界并非是我们所感知到的那个样子。诸相非相。

从这个角度上说,一切伟大的艺术家,也可以说,都是大禅师,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而且,是并不觉得自己正在普度众生的“无相”大菩萨。长久以来,一直并不知道,为何与生俱来就有那种强烈的写作欲望,为何与生俱来总是感觉需要有所表达,一直不知道这种动力来自何处。现在,应该有了答案了。那是本觉的自觉,是本觉自觉的形式。或者说,那就是本觉。千言万语,都不过是在写着一句话:都是“我”,一切都是“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万紫千红总是春。事实上,一切作品本来全都是“深刻的”。但有些作品的“深刻”是穿上了隐形衣的。甚至对于作者本身来说,它也同样是隐形的。具有识别隐形能力的眼睛,才能看到。

读《哈利波特》有感600字篇三

曾有人说:“人生得一知已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人世间最美好的情谊就是友情。在我们的生命之中有一朵最珍贵的花,陪伴我们走过春夏秋冬。它经得住时间的考验,无论风吹雨打,它总是坚强而挺拔,永远开得那么绚烂,那么迷人。它就是友谊之花!

哈利·波特的父母被一个恶魔--“伏地魔”杀害了,哈利从小住在姑父家,受尽了苦难。哈利背负着一个沉重的使命:消灭伏地魔。他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凭着自已坚定不移、勇敢向前的意志,打败了伏地魔。他在其中得到了一个最珍贵的宝物一友谊。他与赫敏、罗恩组成了一个铁三角,彼此用最真挚的情谊浇灌出了一朵灿烂的友谊之花。

赫敏是一位大方开朗、自信的女孩。她做事一丝不苟,追求完美,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她不会因为一点儿失败而放弃对梦想的追求。她富有正义感,在《哈利,波特与密室》当中,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帮哈利成功通过魔鬼网。她一身正气,永远不向恶势力低头。在寻找并毁灭伏地魔魂器的艰难历程中,她与食死徒殊死搏斗,才使大家安全返回陋居。

罗恩善良忠实、信守诺言。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他牺牲了自己赢得比赛,才使哈利顺利通过了守护魔法石的巨大巫师棋盘。在马尔福骂林敏为“泥巴种”时,他与哈利不顾一切挺身而出。他对朋友的真心付出使我感动。

哈利、赫敏和罗恩拥有着同样的信仰:要用正义的力量战胜邪恶,永远不向恶势力低头他们凭着坚强不屈的精神最终打败了恶势力。每一次在紧要关头,他们都不退缩,为朋友挺身而出。难道这不是世界上最真挚的友谊吗?

爱因斯坦说过,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朋友是在你困难的时候向你伸出援手的人;朋友是在你成功时为你鼓舞,同时提醒你要不骄不躁的人;朋友是在历经风雨过后,还站在你身后的人。

读《哈利波特》有感600字篇四

很久以前我就听说过《哈利·波特》这部世界名著,但是却从未阅读过,从没理解过。

寒假刚开始,在我的请求下,爸爸妈妈为我买来了一波巨大的精神食粮———完整的《哈利·波特》七部曲。当时,我的心扑扑直跳,望着这七本又大又厚的`新书,脑子里似乎有只野兽在快乐地欢呼:“太棒了,我有《哈利·波特》了,我一定要赶快看完它!”

结果,我发现“赶快”看完《哈利·波特》几乎是个不可能的事情。或许因为太厚了,一本都跟一座小楼似的;或许因为我寒假回了老家(只带了前三本)。直到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最后一本。

《哈利·波特》的剧情十分精彩:故事主人公哈利·波特幼年丧失父母,生活在对他一点也不友好的姨妈姨父家。一次意外让他进入了神秘的霍格沃兹学校,在那里学习()各种奇妙的魔法,并与结交的朋友们与邪恶的黑魔头——伏地魔斗智斗勇......有些情节让我哈哈大笑,有些故事让我瞬间泪目,有些人物让我无比崇拜。总之,《哈利·波特》在我的脑海中创造出了一片新的魔法天地。

《哈利·波特》不仅情节使人记忆深刻,其中的道理也埋藏得很好。我猜测,里面的大反派伏地魔可能代表着生活中处处存在的恶势力,用“夺魂咒”“钻心咒”来恐吓人们。他不懂得爱,贪生怕死,却反而把自己的灵魂搅得四分五裂,斗不过心地纯洁的哈利,被自己的咒语击中,自食恶果。

感谢《哈利·波特》的作者jr·罗琳为我们带来这么多使人拍案叫绝的故事,期待以后她可以写出更多精彩的书,加油!

读《哈利波特》有感600字篇五

在四年级下册时,我和姐姐一起到新华文轩书城买书,我们想到了4楼在经典读物那一圈我发现了《哈利波特》这套书,虽然电影我每一部都看了,但还是想看一看,于是我就买了这套书。

读了这套书,我为这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深深地感到自豪。看了这套书以后,我着迷于哈利波特和魔法,甚至买了一根哈利波特用的魔杖。

这套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斗争,最终哈利波特保护了整个魔法界的故事,让我更加佩服了。

他们的魔法学校是那么神奇,我很希望我也是一名优秀的'魔法师,想哈利波特的朋友“赫敏”他们那样坚持,怀着一颗责任的心勇敢的拼搏赢过一次又一次,让学校的所有学生感到高兴。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世界上没有魔法和魔法学校。

我知道了,真正的魔法,魔杖一挥,就能把它改变。现在明白了做事要有决心,哈利波特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读《哈利波特》有感600字篇六

在年味颇浓的现在,华灯初上,绚丽的霓虹灯,装点着这座城市,收回目光,家里的灯立刻与外面的形成鲜明的的对比,黄色的暖光打在白色的墙壁上,像浸在水里,一圈圈漾开。

静夜阑,寥落孤星挂天上,随手拿来手边的一本书,借此来打发如此静谧的长夜。一看,竟有些怔,好久了,这都没有再看这部曾经信誓旦旦的说每个星期都要看的小说。

10岁时,第一次从灰土尘封的书柜里找到这本《哈利波特》,是被它华丽的书皮所吸引。当打开这本书,随着里面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而着迷,一场与梦同行的旅行就此拉开了序幕。

当某一种情感在心中很深很深,即使凭着中国字的博大精深也很难用语言来表达出来。正如现在我酝酿下一句的感受。

读《哈利波特》,如尝一道百味羞,在那扣人心弦的传奇中看各色人物,品百味人生。哈利勇敢坚强,罗恩忠实真诚,赫敏聪慧冷静,邓布利多睿智慈悲,伏地魔狠绝悲凉……在罗琳笔下多如满树繁花的人物中,不管是奸是忠,是好是坏,都是为了衬托体现这部系列的主题——爱,可以战胜一切。

当哈利的母亲不顾一切扑在哈利身上保护他,连最厉害的死亡咒都伤害不了哈利;当哈利波特问邓布利多教授他有什么能力战胜有时以来最厉害的黑巫师时,他说“你以为我们爱过的死者会真正离开我们吗?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简而言之,是你的爱保护了你!爱可以帮你战胜一切!”

在这七大本书中,学到的知识很少,但懂得的道理却很多,很少有一个系列的小说可以让人坚持下来看7本。很多人说哈利波特是一部儿童小说,读读可以,但不必深究,但我认为,哈利波特所带给人的震撼,已经远远超过一部儿童故事给人的感觉。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被翻译成七十四种语言,在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达五亿多册,位列史上非宗教、市场销售类图书首位。这是一部可以让人受益终生的小说。当我再次翻开了这本书,追忆过去《哈利波特》带给我的种种快乐,我想我要永远这样与梦同行下去!

读《哈利波特》有感600字篇七

“杀了我吧!你这个懦夫——”哈利对斯内普愤怒地大喊。

“不许——”斯内普的脸突然变得疯狂和野蛮起来,仿佛他的痛苦和身后着火的房子里那只不断狂吼的狗一样多,“不许叫我懦夫——”

——摘自《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我相信,很多读者都还记得他那油腻的头发,那刻薄的话语,还有那一句“lookatme!”

这一切是如此清晰,仿佛就刻在我的脑海里。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经典人物,不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邓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养精灵多比,都让人记忆深刻。

而斯内普,又是其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

冷漠、阴沉、自私、孤僻。

深情、隐忍、智慧、骄傲。

他是怯懦邪恶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个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准确地说,是个双面间谍!

一方面,他作为食死徒为黑魔王卖命;另一方面,他是凤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员。

食死徒们认为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间谍,凤凰社的成员则认为他是邓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边的眼线。

面对伏地魔,他谨慎地隐藏自己的情绪,唯恐暴露。

两眼空洞的他仅凭一份执着坚持下去。

他是伏地魔的忠实仆人吗?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绝对不是。

他从来不管食死徒的死活,他从没把他们当作同伴。

斯内普,称呼自己为“混血王子”的斯内普,不会做任何人的仆人。

他是邓布利多的心腹吗?

也不是。

他厌恶自己凤凰社成员的身份,排斥格兰芬多。

斯内普,仅仅是为了被伏地魔夺去生命的莉莉,和保护莉莉的孩子——他憎恶的波特。

莉莉死后,斯内普做起了间谍,潜入敌人内部,不畏艰险地完成任务。

从这里看,他是个勇敢忠贞的人。

同时,不够灵活,思维不够灵敏的人,无法胜任这份工作。而斯内普做得很完美。

不说他在魔法上的造诣,仅凭这些,足以被称为英雄。

而我依然要给他反面的评价:卑微。

他生长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这样的.出身是他天生比较自卑。

他卑微地爱着一个女人,在爱情面前,他是个懦夫,也不全是。

在伏地魔杀死莉莉之后,斯内普对他依旧心存敬畏甚至畏惧,而面对他时的卑微也是发自内心。

在成长中,他日渐成熟,但他至始至终都是这样怯懦的一个人。

就如同开头摘录的片段一样,他依旧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是个懦夫。

他的后半生就在矛盾中挣扎,善与恶,爱与恨。

他的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可忽视。

因此,他备受争议,人们无法说他是多么伟大,也无法说他是多么可恶。

最后,只落得一个颇得中庸之道的评价:绝不伟大的英雄。

太孤独,太复杂。

他的经历让人叹一声可怜,但这又何尝不是自作自受?

他的一生忍辱负重,最后却成为卑微的英雄。

他死后,所有真相大白。人们给予的荣誉,有何用?有何意义?对于斯内普,这些无聊的赞美有什么价值?他只是要那一份感情罢了……

他是不幸的,而我也无法说他是不是整部书里最可怜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之处,而斯内普教授的这份又让人心酸至极。

我只能深深记住你,亲爱的教授。

读《哈利波特》有感600字篇八

哈利·波特,一个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伏地魔(杀死哈利父母的恶魔头,被称为“神秘人”)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魔咒的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由于父母双亡,他被姨夫收养,度过了一个非常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熬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钥匙保管员,狩猎场看守)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告诉他的身世。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在学校他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的罗恩,另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他们一起努力保护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终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同时也救了大家。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勇敢的去面对它,征服它。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读《哈利波特》有感600字篇九

人世间的爱分很多种,有十指连心的母爱,有“天涯若比邻”的友情,有羞涩青纯的初恋,也有大义凛然的大爱天下,在各种各样的爱中,我随着11岁的哈利,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成熟,一点点成功。

在一个平凡夜晚,午夜时分,微风拂动着女贞路两旁整洁的树篱,街道在漆黑的天空下寂静无声,一尘不染,关于哈利·波特的不平凡的生命之旅将要从这里起航。

10年了,哈利长大了,他竟在那个楼梯口的又小又暗的碗橱里度过了他本应该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初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时候,我才六年级,还不太明白什么叫“苦难造就人的一生”,什么叫“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什么叫“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听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那时的我,深深地为哈利感到命运的不公,似乎命运总是在和他开玩笑,让他失去了一家人的其乐融融,离开了母亲温柔的微笑,父亲略带严厉的眼神,奶奶琐碎的唠叨,爷爷慈爱的脸庞。后来我明白,如果没有他这十年的深重苦难,又何来他以后的成长。

“命运为你关上一道门,就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不久,在他11岁生日的那天,一个体型硕大的人闯进了他平静而单调的生活,海格。这个奇怪的人告诉哈利,他竟然是一位尊敬的魔法师。从那时起,他的生命就被改变,他注定踏上征程,背上行囊,履行他的使命,肩负起魔法界明天的希望,他来到了一个改变他一生一世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院。

在这里,他遇见了很多人,有肝胆相照的挚友,罗恩、赫敏,有总是用憎恨的眼神看他的斯内普教授,有时时刻刻关注他心灵和成长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有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对手,德拉克·马尔福,当然,还有那个人人提到畏惧三分,丧心病狂的“神秘人”伏地魔。是这些人,这些有血有肉、形形色色的人用他们的一言一行,影响着哈利,激励着哈利去不断变强,最终成为强者,成为人们口中的“救世主”、“大难不死的`男孩”,成为真正战胜伏地魔的强者。是什么支撑着他做下去?是爱,是那不竭的爱的源泉。

在这部书里,我最感动的就是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为哈利所做的一切。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当看到丈夫已经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选择了保护孩子,尽管她知道,只要她跑开,她就能活。因为,她既是一位魔法师,也是一位母亲,一位平凡而高尚的母亲。

世界上没有不爱子女的母亲,更没有危难时会抛弃孩子独自活下来的母亲,因为每位母亲都是深深的爱着孩子的,这让我想到了我的母亲。母亲是9月6号撞伤的,那时正好是我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母亲一直没有告诉我。其间,母亲也一直没来看我,起初,我以为母亲工作太忙没时间,也就没在意。可后来的我打电话回家,听到的总是很累的声音,我问母亲是不是不舒服,母亲嗔怪着说:“哪有,就是有点小感冒。”我随口一说:“要小心,记得吃药,工作别太累。”她求饶着说:“知道知道,小管家婆。”后来我也就没去太注意。

可当我昨天放假第一眼看到母亲的时候,我惊呆了:她的右脸颊和嘴唇上方分别有一块青斑,口中的门牙已经掉了几颗,却还依然忙碌地在工厂里走来走去。鼻子突然很酸,有种想哭的冲动。母亲一遍一遍地为我拭去眼泪,可眼泪好像决堤的洪水,止也止不住。母亲一边擦一边安慰我:“傻孩子,妈早就不疼,妈不告诉你,还不是怕你在学校担心吗?,你看你,告诉你我感冒,你都会打电话给我,那还敢告诉你我伤了呀?”突然间,觉得很对不起爸妈,对不起他们的理解,对不起他们的体贴,对不起他们的无微不至,真的很想讲那句从未说出口的话讲给母亲听:“妈,我爱你!”

《哈利波特》很多人都看过,却少有人将它7部全看完的,而我就是那少有中的一个。感谢《哈利·波特》,感谢它与我一同成长,教会我如何去爱与被爱,感谢j。k。罗琳女士,创造出这样的奇迹,最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无尽的爱……

读《哈利波特》有感600字篇十

是什么让哈利小时候没有被杀害?是亲情;是什么让斯内普改过自新?是爱情;又是什么让哈利战胜伏地魔?是友情。

《哈利·波特》这套书主要讲了霍格沃兹(哈利上的魔法学校)的故事,以及哈里多次战胜伏地魔(黑魔王)的故事。

哈利又是怎样战胜最强大与黑暗的黑魔王的呢?

哈利,罗恩,赫敏,由于互相信任,形成了这份友谊,又是在这份友谊的基础上团结一致,打败了伏地魔。一想到这儿,使我回忆起一件事:那天,老师突然告诉我们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一一语文课不上了,去拔河!同学们摩拳擦掌,无不为此事感到激动。

比赛终于开始了,双方都使出吃奶的力气,拔呀拔,渐渐的,我们这方有人突然喊道:“加油!加油!”使我们组震撼了,一起喊道:“加油!加油!”这洪亮的声音,回响在我们的耳畔。渐渐的,渐渐的红旗进了,同学们一个个面红耳赤,终于伴随着“oh yeah!”一声,我们组赢了!我们组的同学,有的机场有的讨论,有的拥抱,到班里,老师短短的说了一句话:“团结的力量都明白了吗?”就走出了教室。是呀“,人心齐,泰山移”这句话也是有根据的,人无团结之心,又能做成什么事呢?

还有《哈利·波特》里塑造了两种形象,狼人与小精灵,他们备受歧视,生活十分悲惨。因此也希望大家不要有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等等,相信如此,会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

从《哈利·波特》里,我学到,做人亲情,爱情,友情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快乐的生活下去。

读《哈利波特》有感600字篇十一

哈利看她放下手,无意中触到了额头上闪电型的伤疤。

“我知道”

伤疤已经9年没有痛过了,一切太平。

目光已经扫过最后一个字,我该和书中的人物告别了。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写的'一篇魔幻小说。故事的情节跌落起伏,生动形象,让人仿佛身临奇境,有笨手笨脚的罗恩,聪明勇敢的哈利……

他们的冒险更是有趣,我给你们讲一段吧:一天,哈利和他的伙伴坐着“魔扫”去奇幻森林冒险,书上说“罗恩因第一次坐“魔扫”肯定害怕,老乱动,结果一下子掉了下来,到了一片大便池水里。

多亏了哈利,不然,罗恩就危险了,虽然罗恩救上来 ,但哈利额头被划了一个“闪电伤疤”。

读了《哈利.波特》这本书我明白了要团结一致,当危险来临时要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尽可能地把危险降低到最少,让危险多降临在自己身上,少降临在朋友身上。

金星辰同学的写作态度和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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