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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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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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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篇一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政事、事企分开和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合理配置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服务功能,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符合团场文化类、城建类事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团场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改革的原则是:

(一)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

原单位承担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强化为农业和农技服务的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服务性职能。

(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调整单位结构布局,减轻财政负担和职工负担,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团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人力资源状况相适应。

二、机构编制调整

根据《关于下发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一团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经济核算中心(统计调查中心)四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8名。

1、141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2人)

主任:1人

书记:1人

农业技术员:14人

林业站站长:1人

畜牧兽医站副站长:1人

畜牧兽医:4人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5人)

书记、主任:1人

播音员:1人

记者:1人

编辑、技术员1人

技术员:2人

3、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2人)

书记、主任:1人

工作人员:1人

4、经济核算中心(2人)

工作人员:2人

以上共纳编31人,其余编制暂空27人,待后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组织实施

团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四类”事业单位纳编人员的要求,经过遴选,初审并结合报名等情况确定拟选人员并报编委。根据编办的批复,经过公示后按照人事局的考试要求和时间,由团场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组织考试,按编委的批复下达纳编名单。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加强政府对社会参与公益事业的引导,强化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社会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改革的原则

(一)明确职能定位。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要求,对现有事业单位职能进行清理,依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特点进行分类定性,不受现有的机构名称、经费来源和人员管理制度等因素影响。

(二)发展公益事业。加强政府举办公益事业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加大政府投入,改进投入机制。优先发展、重点保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公益服务,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益服务水平的差距。拓展公益服务领域,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优化公益事业资源配置。

(三)创新管理监督。按照事业单位内在发展规律,创新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发展资质和依法运行的监管。建立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规范其行为规则和服务标准。

(四)稳妥推进原则。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社会功能重构过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必须与政府机构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等相互衔接,统筹进行,必须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现有事业单位的功能特征、经费来源及发展方向,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个类别。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该类单位的改革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整体转为行政机构。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定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

改革后,公益类事业单位保留事业性质不变。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其机构编制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核定。事业单位的设立按法定程序审批并进行法人登记。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改革方向是转为企业。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为企业;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和撤销工作,由其主(代)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予以指导。转为国有企业的,其国有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4.暂不分类的事业单位。

(1)目前使用事业编制的社团组织、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证、认证等机构,不进行分类。今后,此类机构逐步转为民间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并核销事业编制,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须及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考虑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暂不分类,其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

(二)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

一是推进机构调整。清理整顿现有事业单位,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产出效益差的,要予以撤销;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进行资源重组,增强竞争力,提高整体服务效益和服务水平;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事业单位机构类别及其编制,不断优化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

二是转变管理模式。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政事分开的原则,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创新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落实事业单位在用人、财务、业务运营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现代事业单位运行模式。行政主管部门要下放事业单位具体事务管理权限,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制定行为规则、确定绩效目标和服务标准、管理事业单位决策层、监管国有资产和服务质量。事业单位依法自主运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是建立法人制度。在条件具备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架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理事会、董事会作为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出资者、管理者、服务对象和有关社会人士等组成,负责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方案、重要负责人任免或任免提名等重大事项。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领导的管理层作为事业单位的执行机构,执行理事会、董事会的决议,向理事会、董事会负责,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不宜组建理事会、董事会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要探索其他有效的法人治理方式。

四是拓宽投入渠道。在坚持公益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探索公共服务组织的多样化。在供给与生产可分离的领域积极推行公开招标、委托运营和政府采购等公共服务提供形式,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除必须由国家举办的公益事业外,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直接举办公益类事业,或通过捐助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逐步打破所有制、部门、行业界限,形成社会公共事业举办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五是加强服务监管。探索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绩效评价制度,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对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探索运用评估结果调整机构编制,逐步建立事业单位的退出机制。加大政府和社会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健全事业单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公益服务供给的优质高效和公平公正。

(三)规范机构设置,强化监督管理

重新规范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职责任务、机构类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机构名称(含挂牌机构)应规范表述为全称,一般称院、校、馆、所、室、台、站、社、中心等,有地域划分的应加冠地域名。除行政类事业单位外,不再称处、办、局,名称不含“管理”字样;报刊、杂志等编辑、出版机构在名称上不使用书名号。其内设机构一般称“部、室、所”,不称“处、科”。尽量减少机构加挂牌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对外联系和开展工作确有必要加挂牌子外,原则上不加挂牌子。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的登记名称以分类改革方案中确定的名称为准,此前已登记的名称与此不一致的,可通过变更登记的形式予以理顺。

2.机构调整。对撤并或整合重组或设立新的机构,尽量将其中一个更名,其余撤销,以减少撤销登记的成本。

3.职责任务。事业单位主要任务的表述既要具体、准确;又要简明、扼要,力求职责明确、任务清晰。

4.机构规格。本次改革原则上不调整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不定机构规格。

5.经费形式。分类后,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统一表述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经费比照行政机关有关标准拨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公益三类和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

6.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本次改革,除医疗卫生、教育等有机构编制标准的、提供特殊保障公共服务及中央有明确要求的以外,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原则上维持不变。

分类改革期间,事业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因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需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区域、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有明确规定必须增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除医疗卫生、教育等有机构编制标准的、提供特殊保障公共服务及中央有明确要求的以外,其他原则上不增加编制。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费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已经实施改革的(如转企)科研、文化、水管工程等事业单位,不能走“回头路”。

四、组织实施

(一)审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梳理本单位或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任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规定,研究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初步方案,20xx年3月1日前报市编办。各申报单位在上报本单位或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方案同时需提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方案的说明、改革前后机构编制情况对比表、改革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和上级规定。市机构编制部门汇总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原则提出审核意见报市编委领导审批。

(二)审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各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由主管部门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职责任务、机构类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市机构编制部门对上报的机构编制方案初审后,按程序报批,以编委名义印发方案。

五、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是一项事关发展和稳定大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力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底,负责开展改革工作。

(二)严肃改革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明确组织纪律,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职、调动和评聘职称;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严禁隐瞒、侵占公共资产。

(三)抓好工作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改革工作的开展,确保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xx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

工作方案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

劳动合同

,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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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篇二

为有效控制和使用办公费用,拟对集团公司及各权属公司(不含上市公司)办公用车管理进行改革(下称车改)。

一、车改的基本内容

1、车改系指对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非生产性办公用车管理的改革。含配属个人专用的公车和公用车辆。

2、收缴在用全部公车。重新核定和配备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公用车辆,严格公用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费用的控制,不再配公车个人使用。

3、为提高办事效率,拟采取租借私车方式实行私车公用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对私车出租者给一定的购车补贴和日常用车补助。

二、私车公用适用人员(下称车改对象)

1、集团公司管理层;

2、权属公司管理层、集团总部部门长;

3、因工作需要原配有公车的特殊岗位人员,或自购车辆可纳入私车公用管理的其他人员。

三、购车补贴、用车补助人员及标准

收缴公车后,对原配有公车和没有配公车的车改对象,均实行私车公用管理。视其车辆的主要用途和实际使用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一次性购车补贴和年度用车补助。

1、享受购车补贴人员和标准

①根据车改对象的工作性质,需购置较高档次车辆的集团高管,一次性补助30万元。

②集团管理层其他人员和权属公司总经理,以车价的50%计补贴购车款,以20万元为最高限额。

③原配有公车的权属公司管理层人员、总部部门长等,一次性补贴购车款10万元。

④原配有公车的其他人员和未配公车的权属公司管理层人员、总部部门长,一次性补贴购车款5万元。

2、享受日常用车补助人员和标准:

①给予30万元购车补贴款人员,日常用车补助4.5万元/年。年行驰里程4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油耗费用达到或超过补助标准时,可报总裁酌情增加补助款。

②其他给予购车补贴人员,根据其私车公用的车辆价值,限额享受不同的日常用车补助: a、车辆价值20万元(含20万)以下,用车补助1.8万元/年; b、车辆价值30万元(含30万)以下,用车补助2.7万元/年; c、车辆价值30万元以上,用车补助3.6万元/年。

③非公司补贴购车而拥有私车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频繁外出公干,且其私车可纳入私车公用管理范围的,并可根据实际公用情况和车辆状况,给予500-10000元/年行车补助。

四、购车补贴和用车补助办法

1、购车补贴办法:

①凡享受购车补贴的车改对象,新购私车公用的车辆价值原则上

应不低于其补贴标准的2倍。否则根据实购车价按比例减少享用购车补贴款。

②购车补贴款凭私车公用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经车主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签批后,由其财务部门的个人借款名义按补贴标准一次性支付。补贴款分三年作为其个人收入摊销冲抵借款。转入当年收入冲抵借款额的应缴个人所得税,由其所在公司缴纳。

③获得购车补贴的人员,应承诺为公司服务至少三年。其间,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按三年期(从领得购车补贴之日计36个月)的时差退还相应比例的购车补贴借款。

2、日常用车补助办法: 凡享有购车补贴实行私车公用人员,应与其所在公司签订“私车公用租借协议”备案。对仅享受私车公用行车补助的车辆、人员则实行登记管理。

① 签订“私车公用租借协议”的人员车辆,按前项日常用车 补助的多少,分别按年支付其5000、4000、3000、2000元不同的年度租金。车辆出租人应按年到税务机关开具其所在公司单位名称的租赁费发票并自行缴纳营业税。财务部门凭发票支付租金并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② 私车公用租借期内,由承租公司按日常用车补助标准,限额 承担其车辆使用费用(包括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交通处罚费及车辆保养维修费等)。其加油卡由其所在公司统一办理,其他报销的费用凭证,也应开具公司名称发票,按季报销。

③ 采取登记管理的其他私车公用人员车辆,日常用车费用,由 车主先行支付,按年度凭其带有公司名头的费用凭证限额报销领取。

④ 公司承担和支付的日常用车费用,累计超过其限额标准的部 份,由车主自理。有结余的跨年不结转。车辆年检费、交强险等费用应由车主承担,不在其日常用车补助范围报销。

五、现有公车的处理

1、无论是配备个人使用或公用的现有公车,由车辆所有权公司收缴,行驶证、保单等相关证件应收齐全,并将行驶证集中交于集团公司总裁办公室统一处理。

2、集团公司将在现有公车中挑选车况较好的车辆作为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今后公务接待用车,重新予以分配。

3、多余公车按现值的80%优惠卖给车改对象或公司其他员工。出现多人竞购,可采取公开拍卖。如集团内部最终无人购买,即向社会出售。

4、现有公车作价和处理,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二手车市场评估或办理过户。内部员工购买退役车辆的过户费,由车辆所有权公司承担。处理车辆的收入归车辆所有权公司。

六、公务车辆的管理

1、各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留1-2辆公务车用于客人接待,并配备专驾司机。车辆和司机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除司机工资、补贴、差旅费外,每辆车限定使用年费,严格实施预算管理。

2、无特殊情况,私车公用人员不应再索用公务车。市内公干一 般也不应派用公车。

3、凡申请使用公车,用车单位和个人须按行驰里程和理论油耗、以及行车费用(路桥费、停车费等)签署公车使用回执单,由司机交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并予考核。

4、司机行车公里补贴,以公车使用回执统计的实际行车里程按补贴标准计发。

5、财务部门负责对车辆管理部门实行预算控制;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公车使用费用分解和考核。

6、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因时因事接待任务过重,可调、借用其他公司公车,调借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除司机工资费用等外)由借用公司承担,从公车使用年费预算中列支。

7、车改后,原则上不再为私车公用人员配备司机。从安全角度考虑,长途行车若使用私车的,可调用公务车司机,其他行车费用由车主承担。因工作性质特殊须配司机的,应报请总裁特许后办理。其司机在闲暇时,可由车辆管理部门分派其他行车任务。

1、集团公司和权属公司遵照车改方案,按购车补贴和用车补助不同标准,以表式介定车改对象,经相关领导和总经理审核后送总裁办公室呈总裁审批。

2、非公司补贴购车而纳入私车公用管理的,人员范围和补助标准要以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把关。

3、最终列入的车改对象和实际享用的购车补贴、用车补助,以 总裁审定为准,由总裁办转相关公司执行。

4、各权属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现有公车车况,提出留用公务车数量和车号建议,经集团公司平衡调剂后决定。公务车司机按实际留用的车辆数配置。

总裁办公室 2012年6月20日

江门公车改革迎来实质性进展。昨日,记者获悉,《江门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称总体方案)和《江门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已经印发至相关单位,市直及各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9月底前需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

方案中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一线执法执勤车,合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数,其中,市及各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的车辆待审核确定,市直每个单位则不超过3辆,各市(区)直每个单位不超过2辆。

公务员补贴分四个档次,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月600元。

对象:在编在岗的市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这次公车改革,部门所属行政机构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随本部门机关一并改革。人员包括在编在岗的市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而改革的车辆范围则包括实际使用的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单位的通勤用车,经核定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暂不纳入改革范围。

公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合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保留数量,其中,市及各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用车数量,由同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市直每个单位不超过3辆;各市(区)直每个单位不超过2辆;各乡镇要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地理环境以及人口规模等因素,分类确定保留车辆,其中一般乡镇不超过3辆,较大乡镇不超过4辆,特大乡镇不超过5辆。

改革总体方案允许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适当保留部分调研、接待用车,保留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具体编制数量由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补贴:厅级1690元/月,科员600元/月

中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补贴标准是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广东车改补贴标准为: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对比而言,江门方案规定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月60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的规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根据中央和省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的变化适时调整。

总体方案也提到,鼓励市及各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几种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图片已关闭显示,图片已关闭显示,南方日报讯(记者/苏力)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广受社会关注,省发改委18日首次详细解读了多项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包括全省各档次公务交通补贴上限: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暂不参加改革。

据介绍,现行公务用车制度源自计划经济时代的供给制,多年以来我省开展了多次公车治理行动,但都未能从根本上破解传统公务用车制度所固有的种种弊端。此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旨在彻底实现公务用车保障由传统供给制向市场化、社会化的制度转换。

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发改委主任何宁卡表示,此次改革以市场化、社会化为方向,从制度上推动公务用车保障由“实物供给”向“社会化提供”转变,可以有效地解决现行公务用车制度所固有的诸多弊端,使行政运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并且从源头上消除“以车谋私、公车私用”的隐患。

省发改委表示,此次改革体现了打破“官本位”的制度设计。古往今来,“出有车”是“官”的一个象征性符号,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实际上体现了官民平等的制度设计理念。

改革后,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是按照节约成本、保障公务的要求,充分考虑不同岗位的公务出行频率,一切从工作需要出发来确定的。

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补贴标准与行政级别重合的现象,主要是因为现行行政体制下公务出行频率与公务人员职级存在着高度正相关的关系。

我省作为全国车改先行试点地区,承担率先推进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使命。目前,《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广东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这也是首个获批的地方改革方案。

解读

省发改委明确,我省本着率先改革、分级分类推进的原则,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9月底前完成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的改革。12月底前完成乡镇改革,并将先行车改地区和单位规范到位,从而确保全省于今年底前完成改革。

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范围包括:纪委机关和党委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党委、政府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改人员包括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改革待中央的改革方案出台后,再另行推进。

标准:处级上限每人1040元/月

图片已关闭显示,全省各档次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分别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上限为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上限为每人每月650元。

在上述档次上限范围内,允许各地从实际出发确定本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档次和标准。但是各地市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必须在中央和省规定的上限范围内确定,而且同一地市必须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也不得超过20%。

车辆处置是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我省按照中央关于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决不搞“暗箱操作”,坚决防止甩卖和贱卖的现象出现,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对涉改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具体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中央和省确定政策。

篇4:2014江苏公务员最新时事:十问公车改革新方案 亮点何在 图片已关闭显示,2014江苏公务员最新时事:十问公车改革新方案 亮点何在时事政治:《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今天下发。按照新方案,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

新方案出炉后将带来哪些新变化,各地一把手是否可以保留用车,如何规避公车贱卖、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的出现,有关领导和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出了回应。

国家发改委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公务用车改革的意义首先是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能够有效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的车轮上的铺张浪费问题;二是有利于节约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现在在我们的三公经费当中,公车的经费所占比重很大,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不多占60%;三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这次公车改革从中央国家机关开始,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的示范作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改革就更加容易。

“在公务用车改革的设计上,节约是最基本的原则。”连维良说,改革之后,公务用车补贴的总量要低于改革之前我们用于公务用车保障的支出。同时他还强调,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不是福利性质的补贴,而是改革性补贴,他是公务用车补贴方式的转变,从原来的实物转换为货币保障。

在谈到此次改革的亮点时,连维良介绍:

第一,强调市场在公车改革中也要起决定性作用。这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是一致的,过去公车配置完全靠实物配给制度,会导致资源浪费,助长公车私用腐败。这次改革在原则上取消了公务用车实物配给制度,那么公务人员要采用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要给公务人员补贴,补贴高了,老百姓认为是变向增加福利;补贴低了,公务人员影响办公效率。这次的改革司局级等的补给分配,设立适度适量的补贴标准。

图片已关闭显示,有章可循。

第三,力度和范围大,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 以及审判检查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的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四,配套措施非常具体,公车节俭下来要的公车公开拍卖,精简下来的收入要上交国库。精简下来的人员内部消化,包括内部转岗、新增岗位。距离退休5年期间,让他们提前离岗,期间所有待遇都不变,等正式的退休年度再办理手续。

二问:如何防止公车被贱卖? 全部公开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拍卖

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刘鲤生介绍,首先重点通过招标确定评估机构,第二个是通过评估以后要全部公开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拍卖。

这些车会不会还没有公开拍卖就被贱卖给自己人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尚晓汀回应,这种现象绝对不能发生,不允许自己私自处理。在拍卖的时候,低于评估价都是不能卖掉的,而且我们是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拍卖。内部的公务员不能随便购买这些车。要想买必须要参加公开的拍卖。按照北京的要求,摇不到号也不能购买。

据了解,中央和国家机关这次改革要取消拍卖掉的公车5000辆。刘鲤生说,目前已经开始做前期的准备工作,已经委托政府采购招标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车辆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我们还要真诚地接受纪检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不止中央这么做,对于处置车辆,各地要制定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公车处置的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刘鲤生说。

图片已关闭显示,治区、直辖市)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公车改革补贴标准是如何考量的?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公车改革专家组成员蔡继明介绍,这次的规定主要针对北京地区,补贴标准的考量主要考虑到两个方面:一是取消了公车的实物配给后,公务人员出行要采取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那就需要结合北京目前的公共交通出租车等出行方式的成本;二是,不同级别的政府官员,每年、每个季度、每个月所承担的公务活动繁忙程度也不同。综合这两方面因素,并借鉴一些全国各地公车改革试点单位的较好的经验,才制定了能够得到社会公众认可的标准。

“我国地区之间差别比较大,不同层级之间情况也不一样。对地方之所以出台指导意见,而没有确定具体方案,就是考虑要从实际出发,由各地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连维良说。

关于一把手的用车问题,连维良说,方案没有做“一刀切”的统一规定。对于省区市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还有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同时,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就不能领取补贴。

连维良说,能否解决“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的问题,是公车改革能不能成功的重要标志。为防止这一现象,他提出了三项措施:一是釜底抽薪,二是科学设计,三是加强监督。

连维良进一步解释道,这次的公车改革是全面的整体的改革,除了通信、机要和执法执勤等少量的特殊业务用车以外,其他的公务用车都要改。这样,既拿钱又坐车的基础就不存在了,这就叫釜底抽薪。在制度设计层面,方案规定已经规定,拿补贴就不能坐公车,坐公车就不能拿补贴。并且对于试点中出现的变相使用基层和其他方面的车的问题,方案也明确要加强监管。在公车改革方案中,专门作出了“六个不准”的规定。其中有一条就是不准以任何形式借用、挪用和变相利用基层单位的车辆。这方面要靠加强监督,对既拿钱又坐车的,一经发现,图片已关闭显示,就要问责。同时,也欢迎全社会共同来监督,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凡是确定上岗人员,并与其订立聘用合同。对于因取消公车而是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

对此,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顾问宋晓梧说,这些人员可以转岗,可以提前退休,并提高一点退休待遇。因为还保留了一定公务用车和少量公务用车司机,可以在一定时候逐步消化这部分人,不要搞得太急太紧。

“那时中央国家机关改革方案已经制定好,并在多个城市试点。方案征求了56个部门意见,即将提上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通过,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条件不是很成熟,就被放下了。”曾参加过1998年公车改革方案制定的宋晓梧介绍。宋晓梧认为,虽然全国性改革没能启动,但是这些年地方一直在试点。实际上效果并不理想,因为试点参差不齐,群众反映补贴有高有低,缺少一个统一部署,进展非常迟缓。我认为根本困难在于既得利益的固化,涉及到党政领导干部,他们使用公车这么多年,认为这很正常。

“目前,公车消费占三公消费的三分之二,仅中央国家机关每年公车消费就在60亿左右。乡镇级、县级、市级公车滥用、私用等现象普遍。所以它一方面加大了政府成本,另一方面引起老百姓不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说。

中央党校国家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说,公车三分之一公用,三分之一私用,三分之一闲着,利用率很低,但修车等方面消耗特别大,一些群众对利用公车送孩子上学,出游非常不满。

“八项规定明确指出,公车改革是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央在廉政建设上下了很大决心,例如八项规定抑制吃喝、旅游等,这些问题长期难以解决,但这次确实见到很大成效。”宋晓梧说。

竹立家认为,总体来看,这个方案相对合理性较高。无论如何,方案推出以后可以取得一些实质成效,主要体现在能大幅度节约政府成本。

蔡继明介绍,这次改革恰逢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央公布八项规定,党的廉政建设进入一个新时期。改革指导意见特别强调,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承担全部责任,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小组,对改革落实加强具体监督和指导,因此,这次改革有领导组织的保证。

篇5:北京公务员最新时事:十问公车改革新方案 亮点何在北京公务员最新时事:十问公车改革新方案 亮点何在 时事政治: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今天下发。按照新方案,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 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

新方案出炉后将带来哪些新变化,各地一把手是否可以保留用车,如何规避公车贱卖、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的出现,有关领导和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出了回应。

国家发改委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公务用车改革的意义首先是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能够有效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的车轮上的铺张浪费问题;二是有利于节 约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现在在我们的三公经费当中,公车的经费所占比重很大,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不多占60%;三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这次公车改 革从中央国家机关开始,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的示范作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改革就更加容易。

“在公务用车改革的设计上,节约是最基本的原则。”连维良说,改革之后,公务用车补贴的总量要低于改革之前我们用于公务用车保障的支出。同时他还强调,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不是福利性质的补贴,而是改革性补贴,他是公务用车补贴方式的转变,从原来的实物转换为货币保障。

在谈到此次改革的亮点时,连维良介绍:

第一,强调市场在公车改革中也要起决定性作用。这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是一致的,过去公车配置完全靠实物配给制度,会导致资源浪费,助 长公车私用腐败。这次改革在原则上取消了公务用车实物配给制度,那么公务人员要采用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要给公务人员补贴,补贴高了,老百姓认为是变向增加 福利;补贴低了,公务人员影响办公效率。这次的改革司局级等的补给分配,设立适度适量的补贴标准。

第二,中央典范,地方灵活。一旦中央确定后,地方就会有一定的参照系,地方可以参照中央标准,可以提高30%,偏远地区不能超过50%,这样可以做到有章可循。图片已关闭显示,第三,力度和范围大,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 以及审判检查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的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四,配套措施非常具体,公车节俭下来要的公车公开拍卖,精简下来的收入要上交国库。精简下来的人员内部消化,包括内部转岗、新增岗位。距离退休5年期间,让他们提前离岗,期间所有待遇都不变,等正式的退休年度再办理手续。

二问:如何防止公车被贱卖? 全部公开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拍卖

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刘鲤生介绍,首先重点通过招标确定评估机构,第二个是通过评估以后要全部公开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价拍卖。

这些车会不会还没有公开拍卖就被贱卖给自己人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尚晓汀回应,这种现象绝对不能发生,不允许自己私自处理。在拍卖的时候,低于评估价都是不能卖掉的,而且我们是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拍卖。内部的公务员不能随便购买这些车。要想买必须要参加公开的拍卖。按照北京的要求,摇不到号也 不能购买。

据了解,中央和国家机关这次改革要取消拍卖掉的公车5000辆。刘鲤生说,目前已经开始做前期的准备工作,已经委托政府采购招标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车辆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我们还要真诚地接受纪检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不止中央这么做,对于处置车辆,各地要制定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公车处置的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刘鲤生说。

根据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 区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50%,一般地区不高于130%,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图片已关闭显示,同。综合这两方面因素,并借鉴一些全国各地公车改革试点单位的较好的经验,才制 定了能够得到社会公众认可的标准。

“我国地区之间差别比较大,不同层级之间情况也不一样。对地方之所以出台指导意见,而没有确定具体方案,就是考虑要从实际出发,由各地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连维良说。

关于一把手的用车问题,连维良说,方案没有做“一刀切”的统一规定。对于省区市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还有县市区乡镇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同时,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就不能领取补贴。

连维良说,能否解决“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的问题,是公车改革能不能成功的重要标志。为防止这一现象,他提出了三项措施:一是釜底抽薪,二是科学设计,三是加强监督。

连维良进一步解释道,这次的公车改革是全面的整体的改革,除了通信、机要和执法执勤等少量的特殊业务用车以外,其他的公务用车都要改。这样,既拿钱 又坐车的基础就不存在了,这就叫釜底抽薪。在制度设计层面,方案规定已经规定,拿补贴就不能坐公车,坐公车就不能拿补贴。并且对于试点中出现的变相使用基 层和其他方面的车的问题,方案也明确要加强监管。在公车改革方案中,专门作出了“六个不准”的规定。其中有一条就是不准以任何形式借用、挪用和变相利用基 层单位的车辆。这方面要靠加强监督,对既拿钱又坐车的,一经发现,就要问责。同时,也欢迎全社会共同来监督,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凡是确定上岗人员,并与其订立聘用合同。对于因取消公车而是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

对此,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顾问宋晓梧说,这些人员可以转岗,可以提前退休,并提高一点退休待遇。因为还保留了一定公务用车和少量公务用车司机,可以在一定时候逐步消化这部分人,不要搞得太急太紧。

“那时中央国家机关改革方案已经制定好,并在多个城市试点。方案征求了56个部门意见,即将提上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通过,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条件不是很成熟,就被放下了。”曾参加过1998年公车改革方案制定的宋晓梧介绍。宋晓梧认为,虽然全国性改革没能启动,但是这些年地方一直在试点。实际上效果并不理想,因为试点参差不齐,群众反映补贴有高有低,缺少一个统一部署,进展非常迟缓。我认为根本困难在于既得利益的固化,涉及到党政领导干部,他们使用公车这么多年,认为这很正常。

“目前,公车消费占三公消费的三分之二,仅中央国家机关每年公车消费就在60亿左右。乡镇级、县级、市级公车滥用、私用等现象普遍。所以它一方面加大了政府成本,另一方面引起老百姓不满。”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说。

中央党校国家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说,公车三分之一公用,三分之一私用,三分之一闲着,利用率很低,但修车等方面消耗特别大,一些群众对利用公车送孩子上学,出游非常不满。

九问:此次改革方案能否取得成效? 有决心、可操作、方案合理

“八项规定明确指出,公车改革是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央在廉政建设上下了很大决心,例如八项规定抑制吃喝、旅游等,这些问题长期难以解决,但这次确实见到很大成效。”宋晓梧说。

竹立家认为,总体来看,这个方案相对合理性较高。无论如何,方案推出以后可以取得一些实质成效,主要体现在能大幅度节约政府成本。

蔡继明介绍,这次改革恰逢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央公布八项规定,党的廉政建设进入一个新时期。改革指导意见特别强调,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承担全部责任,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小组,对改革落实加强具体监督和指导,因此,这次改革有领导组织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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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篇三

(一)根据保障岗位履职和公务活动需要,分类分级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积极稳妥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实行配备公务用车或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两种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市属企业正职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也可以自愿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属企业副职负责人原则上取消配备公务用车,采取发放交通补贴方式。

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市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规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要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市属企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参照市直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确定。

2.分级推进市属企业各级子公司(含分支机构,下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属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所处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具备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子公司负责人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可予以保障。市属企业要从严确定子公司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参改人员范围,合理控制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和配备标准。

3.有序实施市属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等其他公务用车改革。市属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在充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为保持企业竞争力,建立面向市场的快速反应机制,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接待、执纪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公务用车。

企业不得为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二)合理高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1.实行企业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市属企业应对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维修、保养应通过招标方式定点选择维修单位,确保维修保养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费用。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2.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各级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5〕21号)规定。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确因生产经营需要、行业地域等客观因素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或者配备越野车(含suv)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集团总部原则上不超过2辆。3.严格规范企业租赁公务用车管理。通过租赁公务用车保障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和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视同配备公务用车进行管理。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关于配备公务用车的规定控制租赁公务用车数量和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车型的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降低租赁费用。公务用车租赁公司的选择应严格履行市场化招投标程序,严禁发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情况的发生。4.加强企业公务用车费用及公务交通补贴预算管理。市属企业要将公务用车购置(含租赁)、运行维护等费用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以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和标准,每年编制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并严格执行。要合理设置会计明细科目,实现单车成本费用核算。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费用及发放的交通补贴原则上不得高于改革前的公务用车费用。

(三)统筹兼顾,完善公务用车相关配套改革制度

1.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取消的公务用车,要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根据有关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驶、鉴定评估、公开拍卖等步骤进行,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可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减少车辆闲置浪费。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市属企业根据改革后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职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要做好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

3.完善企业公务交通保障制度。市属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订本企业公务出行保障制度,明确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操作程序、管理办法以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等。鼓励企业负责人实行公务交通补贴方式参加改革,鼓励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根据所处区域及自然地理等实际情况,做好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与企业差旅制度涵盖范围的衔接。在公务交通补贴范围内的普通公务出行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之外的公务出行,根据企业差旅制度规定及实际情况选择公共交通、社会化保障的方式进行保障。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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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根据《**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委办发[xx]34号)精神和《**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委办发[xx]10号)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及县人事局的有关编制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参照县人事局的《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励家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精神,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精简冗员,鼓励竞争,促进流动,提高素质,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加速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基本原则

(一)、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我镇事业单位不再承担应由政府、企业或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强化为农业和农村服务的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服务性职能。

(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大力精简事业单位和人员,调整我镇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减轻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我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密结合我镇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人力资源状况相适应。

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任务我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范围是,镇政府管理的各类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乡镇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精简和合理的设置机构,精简财政供养人员。改革的对象是xx年12月31日前在编的正式职工。(一)**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职数,是这次事业单位改革用人制度的关键之一,是推行聘用合同制、实行竞争上岗的前提和基础,事关改革的成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xx]3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编委要求,全镇设置涉农类和文化事业单位6个。(按照县人事局要求,我镇广播电视站的人、财、物一律上收,由县广电中心统一管理)1、原有机构的设置。

撤销农科站、农经站、林业站、水利站、农机站、文化站、电影站、经委办公室;保留畜牧兽医站。将牧业生产、规划、统计和组织安排动物防检疫等职能划出;计划生育服务站更名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其职能不变。2、新组建的机构的设置。

组建**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原农科站、水利站、林业站、农机站为农业、农机、林业的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引进、示范、推广等技术服务,水利设施使用管理职能,同时将畜牧业生产、规划、统计和组织安排动物防检疫职能划入。

组建**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原文化站、电影站为农村和农民提供文化、电影、宣传、学习教育等文化娱乐服务职能。

组建**镇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民营经济指导与服务,农村财务管理与服务、土地承包管理与服务,以及社会保障、劳务输出等社会服务等工作。

组建**镇农业经营服务站。主要负责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各类生产资料和销售等经营服务。

经上述调整,我镇由原来的11个站所精简为6个综合单位。精简后的事业单位分别为:**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以上四家单位为公益性事业单位;**镇农业经营服务站、**镇畜牧兽医站,以上两家单位为经营性事业单位。

(二)**镇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的确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辽宁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xx]34号)文件精神,县编委重新核定我镇事业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的编制,具体分配为:

1、我镇涉农类事业单位及文化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在职能分开同时,县编委按照乡镇规模及编制核定标准,重新核定我镇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编制为17名,其中励家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9名(其编制分配为农业技术推广2人、林业助理2人、水利助理1人、农机助理2人、畜牧助理1人、一般工作人员1名);**文化服务中心1名(负责电影及文化事业1人);**镇农村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5名;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2名。执行新编制后。我镇过去执行的各类乡镇事业单位编制不再有效。

2、我镇经营性事业单位,不核定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根据《锦州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锦委办发[xx]10号)文件要求,县编委对我镇自收自支经营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核定为10名。其中**镇畜牧兽医站编制6名,**镇农业经营服务站编制4人。3、我镇事业单位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5名以下的设1职,5至10名的设2职。(领导不占编制职数,在本单位内部人员集体推荐的基础上,由镇党委研究任命)

三、**镇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工作程序及人员定岗分流要求为扎实有效,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使这次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在有序中进行。经镇党政联席会班子成员在反复讨论,最终制定了励家镇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工作程序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人员定岗分流办法。(一)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工作程序

1、公布职位和任职条件,**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按照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及岗位数额,将拟聘任事业单位的职位和任职条件予以公布。

2、公开报名,按照事业单位各职位上岗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报名方法:原则上申报本单位的职位,有专业要求的按专业报职位,不允许交叉报职位。(各个站所在本站内部按所核定编制竟聘)撤销的站所可报其他站所,自收自支的单位只能报经营性事业单位。

3、资格审查,根据竞聘上岗条件,由我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对参与竟聘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县编委审核后,再确定参加统一考试人选,并予以公布。

4、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统一出题、统一时间、统一判卷标准考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际分数=笔试分数*30%)

5、竟聘述职。组织竟聘者作竟聘报告,阐述自己竟聘该职位的主要优势,对经聘上岗的认识和自己竟聘职位工作的设想。每人竟聘发言不超过5分钟。

6、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主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要当场公布结果,增加透明度,并以多数票通过为竟聘标准。同一职位两人以上参加竟聘的,拟聘人选应获相对多数信任票。同一职位只有一人竟聘的,得票数必须在60%以上信任票。测评人员为全体机关干部和各站所成员。测评结果占总成绩的30%。实际测评分数=(竟聘者得赞成票数/参加测评人数)*30%

7、组织考核。根据考试、竟聘及测评结果,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方面,重点考核政治素质,考核组成员由镇党委成员及镇政府领导组成。组织考核分数占总成绩的40%。

8、奖励加分。在xx年至xx年间,个人获得上级部门表彰的,享受百分以外的加分项。(获得乡镇和县部门奖励的加1分,县委县政府和市级部门奖励的加3分,市委市政府和省级部门奖励的加5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门奖励的加7分,国家级奖励的加10分)

9、组织决定。依据考试、竟聘、测评、考核等情况,由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聘任人选,并予以公示,如无问题,由政府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1至3年,合同文本由市人事局统一制定。(二)、事业单位人员的定岗条件1、定岗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

(3)符合本单位人员职务层次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的要求;

(4)具备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文化知识,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技术能力;(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xx年12月31日前本单位在编的正式职工。(在编的正式职工定义为,经本单位、县主管部门、镇政府、人事局编委承认的履行过手续的干部、工人)

2、**镇事业单位参加竞聘上岗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事业单位负责人职位资格条件: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职称,工龄在五年以上。

(2)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资格条件:必须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同时专业技术人员还必须具备初级以上职称。

(3)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事业单位应打破身份界限,按一般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职位要求和条件公开竞聘,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三)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分流安排的说明1、人员分流主要途径(1)、符合条件人员可以提前退休;

(2)、鼓励有能力和专业特长的人员领办和创办各类涉农方面的专业化中介组织,开展有偿的经营服务活动;

(3)、鼓励以多种形式兴办各类经济实体,领办和创办农业、农机、林业、水产、畜牧业等经营性的场、站及推广示范基地;

(4)、鼓励辞职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2、分流人员有关政策

(1)、提前退休:到xx年12月31日前,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人员;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人员待遇。所在单位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要为其逐年或一次性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应支付的退休金;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金按原经费渠道,由乡镇发放。

(2)、辞去公职:经批准,自愿辞去公职的事业单位人员,乡镇与其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一次性发放辞职金,其标准是:到xx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1至5年的发给相当于本人1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工作年限5年以上,从第六年起,每增加1年,加发本人2个月基本工资的辞职金,最多不超过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辞职金。基本工资是指国家颁奖政策规定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和工资构成比例所规定的津贴两项之和。

(3)、待岗过渡:既未提出退休,又没有提出辞职的人员,实行三年待岗过渡期。过渡期内,乡镇为其逐月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原则上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费的2倍。过渡期结束后,单位与其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同时一次发给经济补偿金,其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年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总额。

(4)、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到黑山县的城镇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政办发[xx]40号)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接转。

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按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原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原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与灵活就业人同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如原单位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或虽未足额缴费,若能全额补缴欠费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未聘或与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从事经营性活动享受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有关减免税金和行政性收费等优惠扶持政策,有关政策按《关于贯彻落实下岗企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政办发[xx]12号)精神办理;对从事开发荒山、荒水、荒地、荒滩,发展养殖业、种植业的,3年内免征农业税;对领办、创办企业和经济褓的享受国家和省关于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6)、落聘后的选聘合同制干部,由政府与其办理解聘手续,按*人发[2000]18号文件规定,落实待遇。

四、事业改革的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涉及到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各事业单位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所以我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布署,精心组织实施。我镇的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计划于xx年3月20日前结束。为有效地搞好这次改革,我镇成立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

同时为保证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我们**镇党委政府要认真做好做到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在定岗过程中必须做到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掌握用人标准,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认真做好人员定岗各具体环节的实施,防止出现失误。

2、加强宣传力度,落实好政策要求。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把改革的目的和改革的政策向干部同志和群众讲清楚,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同时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学好文件,用好政策,不允许出现偏差。

3、加强思想工作,化解各类矛盾。我们会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经矛盾化解在基层。坚决杜绝越级访和和上访事件的发生。

本实施意见统一由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解释。中共**镇委员会**人民政府xx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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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篇五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范文关于报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报告 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暨培训会议安排及《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车改发〔2014〕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来,请审核。

按照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暨培训会议安排,根据《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车改发〔2014〕1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机关公务用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政办发〔2014〕xx号,核定我单位机关行政编制为xx人,不含工勤人员,。截止2016年1月30日,实有行政编制内人数为xxx人、正式在编工勤人员xxx人,共计xxx人,全部参加车改,具体名单见附表1-3,参改人员信息明细表,。,二,职级分类。1.副厅级xx人。2.正处级xx人。3.副处级xx人。4.正科级xx人。5.副科级xx人。

6.科级以下xx人。其中,科员xx人、工勤人员xx人。共计xxx人。

二、公务交通补贴测算,一,按照《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补贴标准测算,我单位机关每月应发放交通补贴xxx元,全年共计xxx元。,二,经研究,我单位不实行公务交通补贴单位统筹。三、取消和保留车辆申请,一,我单位机关现有在编公务用车xx辆,含一般公务用车xx辆,执法执勤用车xx辆。

—2—,二,按照《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核定标准,我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级政府直属机构,人员编制xxx人,离退休干部xx人,按规定保留xx辆机要通信用车、xx辆应急公务用车、xx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xx辆通勤车,共计xx辆。其余一般公务用车全部取消。申请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为,车辆具体信息见附表1-4,参改单位保留车辆申请表,.,三,按照《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我单位属于应配备执法执勤用车单位。根据我单位承担的罪犯调遣、刑罚执行、狱内侦查、警务督察、监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职责需要,经测算,我单位机关一线执法执勤岗位人数为xx人,按每6人1辆计算用车编制数为xx辆,按照40%比例计算保留xx辆,另外保留xx辆特种专业用车,共计xx辆。其余执法执勤用车全部取消。申请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为,车辆具体信息见附表1-4,参改单位保留车辆申请表, 四、司勤人员安置分流计划 ,一,司勤人员现状。

我单位机关现有司勤人员xx人,其中,在册正式司勤—3—

人员xx人,从我系统各基层单位借调司勤人员xx人,无聘用和劳务派遣司勤人员。,二,司勤人员安置分流计划。

对于xx名在册正式司勤人员,根据车改后局机关保留的公务用车数量确定继续从事司勤岗位人员,其余人员转到其它工勤岗位,所有借调司勤人员一律退回原工作单位,并以局名义要求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岗位。

五、车辆停驶封存计划

对按政策拟取消的xx辆公务用车,计划于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我单位实施方案后,立即组织进行车辆封存,按省车改办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上交处置。

六、组织实施

为切实做好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我单位成立了xxx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x同志兼任,成员由上述处室指派专人组成,具体负责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具体联系人,xxx,xxx。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5—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篇六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_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精神,按照省及莱芜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原则,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振兴莱芜老工业基地,创建和谐莱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主要任务: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适时跟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这次改革的范围为现在编在岗人员。共计事业编制x名,现在编在岗x人。何种原因x人不参加这次改革。

2、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人员编制x名,拨款形式xx。

3、内设机构。设置内设机构x个,分别为:xx、xx等,均为xx级规格。

4、领导职数。单位领导职数x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x名。

5、职能。职能共有xx项,一是xxx;二是xxx;等

1、岗位设置。按照市编办、市人事局核定的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和各岗位职数,结合我单位职能及在编人员的实际情况,共设岗位总数为x个。

设置专业技术岗位x个,其中正高级岗位x个,副高级岗位x个,中级岗位x个,初级岗位x个;“过渡岗”设置情况。

设置工勤岗位x个。(单位自定各类岗位数)

2、实行竞聘上岗。竞聘上岗的总体原则、办法、方式、程序等。

3、签定聘用制合同及合同鉴证。

4、未聘人员安置办法。(没有未聘人员的可不写)

改革拟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x月x日——x月x日):准备阶段。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改革工作。提出申请,由组织人事编制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单位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岗位设置、职能等逐项进行审核核定。

第二阶段(x月x日——x月x日):实施阶段。各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竞聘上岗方案或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后,要经单位全体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履行报批手续;组织进行竞聘上岗;进行双向选择;签订聘用合同;到指定机构进行合同鉴证;安置未聘人员。

为了加强对xxx改革工作的领导,xxx决定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xxx。

工作小组负责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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