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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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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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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第二条、“学生课间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晨读早操、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三条、学校应加强课间活动的管理,利用晨会课、班队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或到专用教室上音乐、美术、科学等课程,应由老师组织学生排队前往,并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

第五条、学生上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值班教师及时关注、提醒、监管。

第六条、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不得破坏公物。

第七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

第八条、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九条、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十条、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大课间活动一般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上课教师)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大课间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

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大课间活动应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学生应予妥善安排。

第十一条、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

第十二条、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政教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每一个教职工都有责任维护学校课间秩序,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教育阻止。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各校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充分利用《人自然社会》等地方通用教材,通过安全教育周、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周班会、活动课、演练等多种形式和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等载体,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第三条学校安排校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外出活动提倡就近、徒步的原则。活动中如涉及用车用船的,要严格执行我局有关学生用车用船的规定,必须使用交通部门认可的具有营运资格的客运公司车辆及船只,事先与具有资质的客运企业签订书面包车包船运输协议,合理安排班车、渡船、线路,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严禁租用其他单位、学校用于接送职工、师生的`自备车。

第四条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学校必须按规定取得由省公安厅负责制作的“学生接送车”标志牌,并严格执行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的管理意见》的有关要求,无“学生接送车”标志牌的学校自备车辆不得接送学生上下学。要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学校应当对每次接送学生的时间、人数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接送学生时要杜绝超载现象。

第五条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第六条各校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生放学时尽可能安排值勤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视学校门口的交通情况建立学生放学路队或佩戴小黄帽制度。

第七条城区中小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园外开展体育活动的中小学校,可以暂时组织学生在附近的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

第八条中小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城管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九条杜绝将中小学校校园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条各校应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加紧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行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学校科室应遵循“立足实践,服务教育改革”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学校教科室的组织:建立以“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校长负责)――教科室――教研组”为组织网络。实行分层管理、分层指导,逐步形成完整的学校教科研管理网络,使教科研工作分层有序地开展。

第五条学校教科室的工作职责:

1、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推动本校群众性科研工作的开展。

2、组织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及评奖,具体管理本校课题的研究全过程。

3、吸收、运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教育效益。

4、指导本校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为研究工作的良好运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5、组织本校教育理论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6、接受上级部门下达的研究任务,协助省、市级课题在本校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学校科研工作的组织

第六条制定本校科研工作规划。学校教科室应根据省、市教育科研远期、中期规划,结合本校教育工作实际,遵循“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工作规划,使本校科研工作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克服随意性、盲目性。

第七条搞好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学校教科室应参照省、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制定出本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办法。使本校科研课题工作落实,任务明确,保证课题顺利实施。

第八条学校教科室应大力营造学校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同时,通过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四章学校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九条成立课题组

1、原则上全校老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课题,45周岁以上的老师可以相对放宽要求,课题组的成员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一人以上,但要有明确的分工,并确定课题负责人。

2、课题负责人职责是:①承担并主持课题的主要研究任务;②协调课题组成员力量,保证课题研究计划顺利开展;③加强上下联系;④计划决定研究工作日程,有效使用课题研究的经费。

3、课题组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聘请研究工作顾问或指导者。

第十条课题申报立项

1、校级课题申报立项:由课题组向学校教科室提交书面申请,课题方案和研究工作计划。学校教科室对课题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行政审批,批准后即为校级课题。

2、市级课题立项:

①由学校教科室向市教育科研部门报送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课题方案。

②同意申请后,再交课题研究工作计划―份,课题方案简况一式三份,

③材料报送市级科研领导小组审查。

④审查通过的项目为市级课题,末通过的仍作为校级课题。

第十一条课题开题

l、课题开题工作是―项严肃慎重的工作。开题工作必须由课题承担人完成,并认真修改和完善课题方案,准备好如下材料方可开题:

①课题开题申请;

②课题背景材料(或调查报告);

③课题方案;

④课题研究工作计划;

⑤前期研究小结。

2、开题过程:

①课题背景介绍;

②介绍课题方案;

③制订课题研究工作计划;

④前期研究小结;

⑤课题咨询与论证;

⑥开题会总结。

3、课题开题应视其研究领域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开题会,会议涉及的问题要有记录,会议所有的材料均应存档,开题情况用简报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课题实施

由课题负责人负责课题实施,按课题研究工作计划组织课题组全体成员开展各种研究活动,活动中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承担一定的任务,每次活动后,认真分析得失,作好记录,并为下次活动作好准备。

第十三条课题进展报告登记

学校教科室负责对不同层级的科研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其内容包括:

①开题报告登记;

②阶段报告登记;

③结题报告登记。

登记表由教科室统一制订,不同层级的课题,分开题、阶段、结题三项逐一登记,交学校教科室存档。

第十四条结题管理

l、课题结题时,课题组应及时向学校教科室提交结题申请报告。

2、请求鉴定的成果应报齐鉴定材料:

①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②课题研究方案;

③课题研究工作总结(工作过程总结);

④课题研究报告(主要技术文件)、论文或专着;

⑤课题研究(实验)效果报告;

⑥推广应用方案;

⑦课题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

1、课题研究档案管理

①课题档案由课题负责人建立,应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格式统一、工整清晰、规范、便于保存和查阅。

②学校教科室应责成课题组建立课题研究档案,并在结题后妥善管理。

③课题负责人应向教科室呈交下列档案材料各一份:

a、教育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b、阶段研究工作小结;

c、方案修订情况;

d、终结成果报告、研究报告、课题进展登记册、鉴定结论、证书;

e、获奖情况。

第五章学校科研工作的指导

第十六条学校教科室应指导教师选好科研课题。

第十七条学校教科室应指导课题组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以利本校各课题的有效运行。

第十八条指导并协助课题组做好课题的阶段总结、结题总结和成果总结。

第六章科研队伍建设

第十九条学校教科室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促使本校形成一支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科研队伍。

第二十条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应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做到每期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记载、有检查。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教科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二十一条加强理论学习,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学校教科室、课题负责人应经常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应由教科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校级培训由教科室的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

第七章上级科研任务

第二十二条学校是开展教育科研的主阵地,除本校自身的科研课题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常常会在部分学校组织某方面的研究,学校应主动接受任务,学校教科室应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对于上级下达的其它科研任务也应尽力完成。

第二十三条协助管理在本校实施的各级各类课题。保证这些课题的顺利实施。

第八章科研工作的计划和总结

第二十四条学年初,学校教科室根据本校学年中心工作制订出本校本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对本学年度科研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等作统一安排,并按计划将科研工作落在实处。学校科研工作学年度计划应是本校整体工作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年末,学校教科室应对全校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第二十五条教科室应督促校内的各级各类课题组的实施情况,每学年度末举办一次学校论文、经验交流会。

第九章奖励与考核办法

第二十六条依据《庄郭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实施相应的奖励。

第二十七条依据《庄郭中心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办法》评定教师教科研绩效,并纳入年终考核。

第二十八条教科室按学期对课题组及成员进行考核,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终止该课题研究,不能履行课题研究义务的成员,不得享受课题研究成果及相关待遇。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进一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根据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学生进出校园作出以下规定:

1、学生进出校门时必须先整理仪容仪表,穿拖鞋、衣冠不整者,门卫有权纠正,屡教不改者按校规校纪处理;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下车步行进出校门,学生进校后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校园内禁止骑车或乱放车辆;进入学校上课迟到的同学必须自觉登记姓名、班级及迟到的.原因。全体学生必须配合门卫人员的管理,尊重他们履行职责的工作,不得干扰、破坏学生进出校门的正常秩序。

2、学生迟到后应向值日教师说明情况,获得同意才可以进入班级上课。

3、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允许进出校园,如有特殊原因,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批准后,凭借学生请假条才可以离开学校。

4、禁止学生在校园里面边走边吃东西,禁止带食品到教室。

5、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本人证件或者经被联系人同意后方可进校。

6、来校开会者须出示开会通知后方可进入校园。有小车进校要听从门卫指定区域停车。召开家长会时,校内不准停车。

7、教职员工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学生自行车一律停放停车区域并上好锁。

8、携带学校物品出校时,须持有携物出门证,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

9、进出校园严禁翻越围墙。

10、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保持校园整洁;严禁乱刻乱画、乱吐乱扔。

11、严禁在校园张贴大、小字报及非法宣传品。

12、通告、通知、海报、启事等必须张贴在布告栏内。

13、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学校统一安排地点。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学校领导批准,并在施工地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一、为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实习实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依据我校学生在学习期内有一段时间安排在校外进行实习实训,而且点多面广的特点,学校各专业、职能部门的管理必须从校内延伸到校外学生实习实训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各专业、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校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的工作。

四、安全意识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是现代员工的重要素质之一,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校实习实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实习实训前有集中动员教育,实习实训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实训结束后有安全总结。

六、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

七、在按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实习实训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次实习实训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八、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与教师二级负责制。在校长领导下统一负责管理该项工作,各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九、就业处职责

1、研究制定学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审核。

3、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教学过程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4、负责督查各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十、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是实习实训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指导教师代表学校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安全管理,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遇违纪、安全事故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校领导和就业处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等。

3、指导教师安全工作要求

(1)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应变技能,才能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教学。

(2)学生校外实习出发前,应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编组,采取男、女生混合编组,尽量避免女学生单独编组,同时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应变能力。

(3)到达实习单位,组织实习学生了解实习单位所在地及食宿场所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况,并掌握当地司法或消防机关和医院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察看安全通道,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4)必须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日常安全工作。在外集中实习期间,应每周召开一次全体实习学生安全会议,强调安全问题。

十一、实习单位在提供对口的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落实具体实习任务的同时,需做好实习学生的入厂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企业指导教师有对实习学生岗位安全操作等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十二、自联实习学生及学校统一安排实习生放假期间或离厂交通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由学生家长负责,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三、学生安全纪律要求

1、自觉遵守实习单位操作规程和有关纪律及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积极主动接受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认真接受老师及用人单位的教育和管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加强自我管理,不做违法违纪的事,确保实习实训安全进行。

2、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在使用未操作过的设备前,应读懂其使用说明书,并有指导教师在场,方能操作该设备。

3、校外集中实习学生应由指导老师带队,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宜在有安全隐患处活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私自或单独进行活动,外出应报告指导教师,履行请假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返回。若未经允许擅自外出者后果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

4、外出实习期间,必须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及习惯,避免与当地群众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做到宽容与谦让;上下班及外出活动应结伴而行,不得单独在外留宿、闲逛;必须注意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随时注意身边的安全,并及时提醒其他同学注意安全。

5、不得参与传销等违法乱纪活动,严禁参与非法的娱乐活动或从事与实习实训无关的危险性工作;严禁酗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床上吸烟、不规范用电;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或者无专业救护人员的场所游泳等。

6、凡违反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根治安全隐患,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研究决定,对学校安全工作作如下补充规定:

1、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制度,按时放学,实行“清校制”。在规定的放学时间后,不得有学生留校,每天下午放学值周教师必须加强巡视检查,确保学生全部离校。

2、严禁引导学生提前到校,晚上放学后,不得留学生补课或安排学生做其它事务。造成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3、学生在规定时间到校后,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

4、加强课间安全巡护工作。值周教师按照值周领导分工安排,分楼层管护学生课间活动安全,严禁追逐打闹,滑楼梯扶手等现象发生。

5、中午所有带班同志必须全程负责该班学生中午在校期间的安全纪律,负责夜班值宿的同志必须严格执行值宿纪律,负责在校就宿学生安全。

6、任何班级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得随意由家长或其亲戚将学生带出校园,学生在校期间出校门,须由班主任出具手续,经保安确认后,方可离校。

7、任何教师在课上无论什么原因均不得将学生拒之教室门外。

8、严禁私自调课,随意改变课堂教学的'组织形式。

9、任课教师须按作息时间上、下课,不得迟进课堂、下课拖堂。

10、重点关注身体有异质的学生,合理安排他们的活动方式、活动时间,发现异常及时处置,保证其在校安全,并通知监护人,同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11、班主任必须掌握本班学生当日上、下午到校情况,对迟到学生要查明原因,对缺席学生要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值周教师必须了解各班出勤情况,做好记载。

12、所有班级学生早自习时间一律不得进行室外打扫,必须在班参加自习。确因环境整治需要,可由值周教师安排值周班级少数学生进行短时间整理。

13、值周班级学生的值周工作必须在全校放学之前完成。学校集队放学时,该班学生必须按时到队,准时离校。

14、严格执行路队护送制度。在规定的区域内,任何人不得无故缺送或擅自改变护送方式或路线,否则责任自负。以年级为单位放学,任何班级不得拖延时间。

15、严禁以布置超量作业作为惩罚手段。家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一、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不准带水果刀等得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三、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五、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手臂不能靠着扶手。

六、新征稿 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验,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陷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教导处备案并局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七、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八、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九、按时到校、离校,不在路上玩耍、逗留。

十、骑车上学注意安全,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十一、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十二、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三、在计算机房上网时,要遵守表少年网络公约,不济鉴不良信息。

十四、不得站在高处或爬窗台擦教室、楼道的窗户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十六、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十七、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十八、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由班主任签发出门证;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

十九、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二十、乘车学生还须做到:在乘车点吵闹,有序上下车;在车上不把头、手伸到窗外,不在车内玩游戏和与他人吵闹。

二十一、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为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外出活动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应经校长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将活动方案上报县教育局,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将活动方案向学校申报,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3.出发前要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教育并宣布活动安排,向学生全面进行纪律及行车安全、游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将班主任和值班老师移动电话号码告知学生。活动前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身体差,有先天性疾病的学生,要酌情处理,并取得家长配合。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

4.外出集体活动原则上要求统一穿着校服、带好纸笔以便做好记录。

5.学生从校出发前各班清点人数上报德育处,中途不得离队,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老师请假,老师联系家长后方可批假。

6.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并要求车队作出安全承诺。

7.每辆车的负责老师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劝阻将头、手伸出窗外的同学。

9.教育学生注意禁示、提示性标志,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不追逐打闹,不走路观景,不携带任何危险物品。未经同意不从事划船等危险性活动,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参加大型活动时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

10.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按照行前分好的小组活动,严禁擅自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值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对个别调皮学生多加注意。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11.学生在外出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增强自我安全意识,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和财物安全。

12.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1、每一个课题设立课题组长一名,负责撰写课题方案、制定运作计划、开展活动以及总结等工作。

2、每一项课题研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研究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开展活动。

3、每一个课题组组长负责每学期1―2次专题学习,经常开展研讨活动,大胆进行实验研究,并组织1次以上展示活动。

4、在课题的运行中,要做好学习、研讨、实验等活动的详细记录,并作出必要的'分析。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认真反思,每学期要上交教学案例5篇。

5、实事求是的进行阶段性小结,对获得的进展与存在的问题撰写成报告,在必要时可对课题方案作出合理的修改与调整。

6、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包括对外发表的文章、公开教学教案、课件等。

7、每一个课题研究组要全力投入到课题研究中,确保课题研究顺利开展。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同学们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回宿舍,按时休息,在宿舍休息期间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否则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2、离开宿舍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并将钥匙及时送到值班室,放到指定位置。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3、住宿生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宿舍,如有现金要及时存好或锁在自己的橱柜里,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否则若有损失,后果自负。

4、宿舍内不得使用火柴、蜡烛、打火机等。

5、上课期间、课间活动、晚自习时间,除因病经班任签条带班领导签字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宿舍。

6、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7、不能在校住宿时必须向班任老师请假,由班任开假条,舍务主任签字,否则擅自离校者,按漏宿处理。

8、住宿生不得攀越学校围墙、各种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从宿舍或楼道窗户跳出或进入宿舍。

9、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严禁替宿、串宿和漏宿。如有违犯,一律劝退。

10、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棒、各种充电器等电器产品。

11、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赌博;不得带各种含有酒精的物品(如啤酒等)入宿舍;凡在宿舍饮酒、吸烟的',一律劝退。

12、除住宿生、老师、舍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家长进入学生宿舍必须登记签名。对学生及家长带出宿舍楼的包裹,值班老师可要求检查。

13、不得在宿舍楼里使用一切烹调设备,如酒精炉等自制或热饭菜或烧开水,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14、住宿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排风扇、电源开关、门窗及窗帘、橱柜、各种水龙头、消防器材、扫除工具等公共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有关责任人给予赔偿。

15、住宿生要经常检查自己的床铺有无损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舍务老师汇报。

16、宿舍里严禁高声喊叫、喧哗、打闹等。

17、共同维护宿舍卫生,注意饮食安全卫生,不随便在校外吃没有卫生保障的饭菜、食品,不准在宿舍用餐。

18、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舍务老师的管理和指导。遇有紧急情况应沉着冷静、灵活有序,保护现场,及时汇报。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一

安全工作是学生宿舍生活老师的主要职责之一,包括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财物安全、人身安全等。作为楼层生活老师必须严格执行楼道寝室、设施设备的检查、巡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工作。为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因打架斗殴,生活老师未巡查或未及时到场劝阻、制止,造成伤害的。

2、学生因违规用电、用火,生活老师未检查出或未及时处理,造成伤害的。

3、生活老师因清场不到位或午休晚寝查房未查出学生不在宿舍,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

4、学生上下床铺时,因扶梯、床挡板坏,生活老师未及时查看、上报维修,造成伤害的。

5、学生擅自到宿舍屋顶平台,生活老师未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6、学生因违规爬窗,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7、学生擅自从非正常出口外出,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8、宿舍窗台掉下重物,学生或从室内向室外抛掷重物,生活老师巡视不到位,造成意外伤害的。

9、学生上下楼梯发生拥挤,生活老师未及时疏导,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开水房打水,因地面湿滑,生活老师未及时拖干地面,造成意外伤害的。

11、值班员因脱岗或监管不力,擅自放进外来闲杂人员,使学生造成伤害的。

12、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不到位,发生火灾时贻误扑救时机的。

13、明知学生带进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不制止、不上报的。

以上各条,一经查实,根据不同程度,除适当扣款外,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送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处。

1、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关门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2、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巡视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3、生活老师在学生宿舍内拾得财物,据为己有者。

4、生活老师没收学生违纪物品,据为己有者。

5、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寝室钥匙管理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6、生活老师未及时发现宿舍内门窗、桌柜锁已坏的.安全隐患,造成财物丢失的。

7、生活老师脱岗造成财物丢失的。

8、值班人员脱岗或未做到外来人员登记、陪同,造成财物丢失的。

9、值班人员监管不力,擅自放进闲杂人员,造成财物丢失的。

10、生活老师监守自盗者。

以上各条,一经查实,根据学生丢失财物的不同金额,给予生活老师(当事人)扣款。细则如下:

案值500元以下:扣款100元,记严重工作失误一次。

案值500元―1000元:扣款300元,记重大工作失误一次。

案值1000元以上:扣款500元至丢失物品价值合计的1/2并直接辞退。

监守自盗严重者,直接辞退,并视其情节上报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按后果轻重给予适当扣款并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送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处。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三

1、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带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四

1、 活动时班主任是本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2、 外出活动班级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使用的`各种车船要有国家交通部门通过的验收合格的证,并与其签订合同。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7、严禁班级或个人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违者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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