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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十五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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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十五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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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篇一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猪、牛、羊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l、遵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安排。

2、定期对场内畜(禽)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发现畜(禽)群中隐性感染者,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3、自觉接受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的疫病监测工作。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执业或场内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执业或场内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动物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畜禽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禽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禽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禽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禽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1、养殖场(小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禽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 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1、本场饲养的动物在本省内出售或迁移,猪、牛、羊,凭动物免疫标识号码应提前(猪、牛、羊,凭动物免疫标识号码)向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申报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后,方可运输。

2、本场饲养的动物出售或迁移出省外,应提前三天(猪、牛、羊,凭动物免疫标识号码)向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申报点申报,并协助检疫员作好该批次动物的免疫抗体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检测,经检测和检疫合格后,取得《检测报告》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后,方可运输。

3、自宰自食动物,在屠宰前向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进种用动物,在引进之前,须向荣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申报检疫、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5、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动物,在引进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申报检疫、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1、当养殖场的动物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生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动物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动物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1、新出生的猪、牛、羊,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2、猪、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猪、牛、羊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3、猪、牛、羊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养殖档案制度

1、养殖场(小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畜(禽)养殖代码;

2、养殖场(小区)应当依法向县农牧业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3、饲养种用动物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畜禽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篇二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免疫工作。

2、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5、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6、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7、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8、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9、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0、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1、本场饲养的畜禽出售或迁移,须提前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畜禽迁移出省境,应将畜禽运至指定地点,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

3、自宰自食畜禽,在屠宰前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从县境外引进畜禽,在引进前须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1、义务报告人:驻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畜禽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畜禽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死畜禽牛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4)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

(5)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畜禽种类和数量、同群畜禽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1、养殖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畜禽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1、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疫病死亡时,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要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动物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交易,不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肉牛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对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彻底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1、新出生牲畜,在出生后加施畜禽标识。

2、牲畜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牲畜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3、牲畜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畜禽养殖代码;

(二)养殖场应当依法向县畜牧兽医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三)畜禽调运时,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 20年。

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篇三

(1)探亲、旅游、出差为目的到达湖北省,途径或逗留湖北省,以及密切接触湖北省人员的,尤其是武汉市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员工,返程后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在家办公自我隔离14天,确保身体无感染症状后可返岗工作。

(2)开工上班时各工作小组组织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状况的员工,立即安排就医和隔离14天,严禁进入办公区、基地厂区,直至其身体完全恢复健康后方可上班。

(3)自我隔离期间要求每日上午9:00、下午13:00、晚上18:00,以视频形式报告体温监测情况,视频回传至公司所属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4)公司与xx酒店签订协议,用于安排员工进行隔离,隔离期间安排人员每日进行统计汇报员工体温和身体状况。

(1)每日早7:00-8:00,下午12:00-13:00对公司办公区、车间、库房等区域集中消毒。

(2)卫生间配备消毒洗手液,前台配备免洗消毒洗手液。

(1)配备手持体外红外温测仪,用于日常体温监测。

(2)每日早8:00-9:00、中午13:00-13:30对上班员工进行体温监测,并登记备案。

(1)xx中心各级员工由前台正门出入,其他自动门关闭,确保人流出入可控。

(2)xx基地员工由正门出入,办公楼、各车间刷卡或人脸识别进出,确保人流可控,同时严控物流门,加强基地出入管理。

(3)办公区、工厂车间开窗通风,确保空气流动。

(4)要求员工办公、作业全程佩戴口罩,4小时更换一次,办公桌之间间距1米,公司行政部配备口罩,及时向无口罩员工发放。

(5)尽量减少出差,鼓励视频会议、电话会议沟通协调,减少人员外出流动,如确实需要出差,请第一时间向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报备。

(6)要求所有员工办公期间着工装、佩戴工卡,便于识别。

(1)尽量减少来访接待活动频次,各业务接待部门尽量以电话视频方式与客户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如确需面对面业务交流,建议选择室外或非办公区,避免外部人员进入办公楼和厂区。

(2)外部来访来客、第三方人员于公司前台或基地门卫处登记备案,并做体温监测。

(3)应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性会议,尽量采用视频会议、电话会议、邮件、微信、钉钉等互联网的方式进行沟通联系下发相关要求。确保办公保持高效、精简,快速决策,减少聚集时间。

(1)每晚20:00前对公寓、宿舍入住人员进行排查,确保员工回寝休息。

(2)公寓不得留宿他人,不得圈养宠物,严格按照公寓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3)每天上午9:00-12:00对公寓、宿舍进行集中消毒。

(1)食堂所有员工登记备案,每日食堂进行消毒处理,员工进行体温监测。

(2)要求食堂不允许采购野生动物食材,每日采购的食材登记备案。

(3)要求食堂每日菜品留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要求xx基地安排员工错峰就餐,避免人员大面聚集。

(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统计春节假期往返武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员工信息,并于开工前上报领导小组。

(2)要求各工作小组每日10:00、14:00汇总统计全体员工的体温,以及是否具有咳嗽、乏力、胸闷等身体状况信息,真正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无事亦要“零报生,,

(3)如出现经医疗机构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须立即逐级上报,一旦出现不报、瞒报或迟报,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公司取消所有现场培训形式,组织下发《疫情防范知识手册》,确保人手一份,同时进行微信等形式进行视频培训,组织观看疫情防范视频。

(1)下班后请员工及时回家,不要外部聚餐,不要到公共场合逗留,不要参与群体性的活动等;

(2)如出现发热症状请员工及时就医,并向公司所属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报备。

(3)防控期间关闭吸烟点,全场禁止吸烟;

(4)不能集中就餐,采用一次性饭盒,由行政负责组织人员送餐到各部门、车间等;

(5)与每位员工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明确每位员工的职责;

(6)严格落实了垃圾分类,特别是废弃口罩,收集至专用收集箱内,由公司保洁统一处理、消毒;

(7)公司配置:防护口罩、消毒液、酒精、测温仪等

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篇四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文化环境,特订本制度。

1、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1~6年级学生应坚持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休息。

3、教师应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期中后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1、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建立卫生员队伍,每天一检查,每周一小结,一评比。同层楼评比获第一名的挂“卫生清洁班”。全学期卫生评比总分列入先进班评比。

2、以班为单位,落实卫生地段,坚持每天三扫(早、午、晚)。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天灰板无蛛丝灰尘,墙壁无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厕所无臭味。

1、要求学生仪容端庄大方,讲究衣着,头发卫生。

2、定期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着重于衣着、头发、指甲的卫生,并进行卫生教育。

3、建立和健全学生卫生档案,健全个楼层的卫生保健箱,卫生导师要及时做好卫生保健指导,结合各个不同季节特点,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

4、认真做好预防近视宣传和教育工作。

1、食堂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堂经营活动。

2、食堂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包括临时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人员应穿整洁的工作服,厨房工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洁置于帽内。

4、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能使用。

6、采购食品必须新鲜、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严禁和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

7、凉菜间必须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每天进行定时空气消毒。

8、盛放废弃物的容器要密闭有盖,不得外溢和滴漏。

卫生工作是学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重视,同心协力做好。

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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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隔离室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建立足够的隔离宿舍,隔离室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一人居住,确保做到每日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被隔离人员须遵守纪律,严格做到每日测温两次,并记录。

3.每天按管理要求,使用84消毒液、75%酒精等对隔离室、垃圾桶开展四次消毒工作并记录。

4.要做好人员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进场时、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高风险、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等症状。

5.项目非医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现场,医护人员进入隔离现场前,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在场外使用喷雾器对全身进行消毒。

6.通过消毒检查和人员管理,随时监测全体人员是否出现发热等疑似病例。若出现发热等疑似病例,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并通知项目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长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7、加强生活区、宿舍、食堂等区域的检查、消毒、通风、人员出入的管理。

8、隔离宿舍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9、做好隔离宿舍门口入住牌,填写入住人、时间、班组、负责人、电话等便于管理观察。

10、隔离区就餐采取送到指定位置为准,严禁接触。

11、防疫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保护安全措施方可开展各项防疫工作。

宿舍疫情管理制度

1、宿舍成立疫情管理小组,建立疫情报告体系。设置专人监督,检查宿舍的疫情管理及消毒情况,积极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每天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有体温高于37.3℃时,及时通知项目部疫情领导小组,进行隔离观察或住院治疗。

3、宿舍实行日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上报体温及人员出行情况。

4、宿舍住宿人员不得私自将无关人员带进宿舍住宿。

5、进出生活区必须佩戴口罩,并每天进行更换,防止细菌感染。

6、宿舍公共区域有专人进行每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重点部位如宿舍门把手、餐桌、碗柜、卫生间等,应重点消毒,增加消毒频率。

7、宿舍住宿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各宿舍住宿人员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

8、宿舍内注意通风及用电、用水、用火安全,做到人走灯关、水关、火灭。

9、保证饭前及便后洗手,碗筷、水杯、毛巾不混用。

10、食堂必须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扎堆,防止感染。

11、就餐时,必须认真洗手,不得在就餐时扎堆,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

12、进入宿舍生活区,在就餐时最后一刻才能摘下口罩。

13、有电梯宿舍,乘坐电梯必须佩戴口罩,每天对电梯按钮进行消毒,按压电梯后手指请勿接触口鼻及揉眼,更不得接触口罩,到达楼层后及时洗手才能防止感染。

14、宿舍专人负责消毒、清扫、垃圾统一地点存放、统一外运,严禁私自乱扔,清扫人员必须做好防护各项安全措施。

疫情教育宣传制度

1、施工单位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落实每日早班会制度,要求所有分包商单位每日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召开早班会,将疫情防控内容纳入每日早班会教育内容。

2 、在工地出入口处、各楼栋安全通道处、作业面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图片和宣传标语,在入口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防控疫情标语和宣传片。

3、分包商对工人进行防疫交底、教育,教育时长不少于15天且教育不得将人员集中在一起开展,可通过微信、腾讯会议等线上方式进行教育、交底。

4、教育施工人员在工余时间尽量避免外出,尤其不能到人群集聚地活动。

5、要对测温、消毒等作业人员进行测温、消毒等工作的专项培训交底,对保安、保洁等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测温仪器使用和消毒注意事项培训,消毒液配比和消毒液使用区域范围交底等。(注:84消毒液与酒精不得混用)。

6、体温测量人员需要穿防护服、佩戴护目镜,与入场人员签订健康承诺书。将入场教育、防疫教育等资料整理归档。

7、做到科学防控,要以各参建单位、班组为单位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做到。同时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8、监督分包商做好防疫防护用品的发放及正确使用。

消毒制度

1、开展项目卫生防疫大扫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项目生活区、办公区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每日两次)。主要包括办公区、会议室、生活区、食堂、洗手间、浴室等,确保室内通风换气畅通,预防病菌滋生、传播。

2、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必须消毒杀菌处理,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坚持每天全面消毒,出入口、门卫室、食堂、宿舍、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地方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使用84消毒液集中消毒2次,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多次消杀。房间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4、项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工作。

5、采用分食就餐,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台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混用。避免肉食生用,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材,摘手套后及时消毒。

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制度

1、疫情严重、反弹等期间禁止举行各类现场会,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分散开展;可以采取网络形式微信交流;疫情防范和安全教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选择开阔、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全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会场前后须洗手消毒。

2,疫情未完全解除时,监督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均需佩戴口罩,交流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台和熟台混用,避免肉食生食。

4、人员密集场所定时喷洒消毒液,办公区保持常通风。

5.在分包商生活区设置每日体温测量点,上中晚一天三次测量工人体温并建立体温测量记录6.所有人员用餐必须分时错峰,管理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就餐,施工人员分散用餐,不能造成人员聚集。

7、epc项目部、分包商必须采购足够的防疫用品,并适时发放。

错峰就餐制度

1、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

2、打菜人员与厨师均需正确佩戴口罩,打菜人员之间必须至少保持2米以上距离。

3、所有在疫情期间值班的人员可坐在同一餐桌就餐,新到岗人员必须将盒饭带到非密集通风的地方就餐。

4、严禁对着食堂内饭菜咳嗽、打喷嚏。

5、打菜分多批次进行,严防扎堆。

6、饭前必须洗手,洗手时长不少于20秒。

7、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需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混用,避免肉食生吃。

8、规范食品进货渠道,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求施工人员禁止购买街头盒饭及无照商贩的食品。

9、食堂就餐实行分时间段分批开饭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专人负责监管。

10、epc项目部及分包商,就餐时间派专人负责食堂监督管理,纠正违章。

防疫期间实名制登记制度

1、分包商做好返程人员的“实名制”管控。针对开工务工人员大规模进场务工的情况,要坚决按照工地实名制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进场人员的信息登记。

2、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登记且对车辆消毒,进场司机戴好口罩,须填写身份证信息、留存电话,包括14天活动轨迹,对不符合要求人员予以劝退。

3、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的,未在工人实名制花名册建档的、未测温、自查不正常的工人,不得进入现场。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对现场人员的健康状况、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返岗时乘坐的交通工具等进行登记造册,要求信息详实。

5、施工单位进场工人需劳资员处办理实名制联网登记,做好记录。

登记测温制度

1、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在保安室门口接受体温测量,并建立台帐。

2、凡是体温测量在37.1℃以下的人员即可进入现场观察区,严禁直接进入生活区,不合格人员执行政府管控措施。

3、被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测温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眼罩、防护手套等。

4、接受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自觉排队,间隔二米,严禁扎堆,扰乱秩序。

5、体温测量人员必须通过扫二维码查询14天活动轨迹,截屏交给值班人员,做好登记。

6、首次体温测量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后,需按照每日至少两次的标准在观察区进行体温测量,为期14天,并建立体温检测台帐。

7、进入观察区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生活区。

新型冠状病毒消杀制度

1、开展项目卫生防疫大扫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项目生活区、办公区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每日两次)主要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生活区、食堂、洗手间、浴室等,确保室内通风换气畅通,预防病菌滋生、传播。

2、项目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场车辆,必须消毒杀菌处理。

3、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4、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使用84消毒液集中消毒两次。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多次消毒。房间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清运消毒、污水处理等工作。

6、消毒人员必须正确穿戴隔离服并接受项目部的防疫知识教育、交底。

7、84消毒液配比需按照要求配比,严禁随意稀释。

8、食堂必须做好食物存储覆盖,不得将消毒药物喷洒在食物上,严防食物中毒。

9、做好消毒液的存储工作,建立病毒消杀记录。

封闭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要对现场全封闭管理,仅留主大门唯一通道,人车分流,防止工人随意外出将病毒带回项目部。

2、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必须在未到之前提前两天填报行程轨迹、健康状况上报复核合格后方可调入,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在疫情期间不允许风险中等区域的车辆进入现场。

4、白天及夜间安保人员必须2小时巡查一次围墙,杜绝工人翻墙外出或进入工地。

5、所有人员在疫情未解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地,确需离开必须在epc项目部开具的出门证,详细说明出门事由。

6、疫情期间所有工人不得将亲戚、朋友留宿项目部。

7、隔离区、生活区、观察区均需封闭围档,严禁区内人员互相流动。

8、施工单位宿舍在附近村内的严格执行防疫管理。

9、外出人员做好签字审批后方可外出。

10、对中风险来往人员进行隔离、测温、观察等措施。

11、疫情严重或反弹期间严禁聚众饮酒、打牌等现象。

12、丰县南部新城初级中学、实验小学、开发区学校各个校区分包商必须加强对疫情防控的管理,应急的管理、演练的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不松懈、不忽视;epc项目组加强监督督促。

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篇六

一、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卫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养殖场(小区)配备与养殖场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建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定期做好场内环境清洁、消毒、灭鼠、灭蝇等工作,履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职责。

四、提倡自繁自养,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实行封闭性管理,生产区内禁养其它动物。定期对生产区、栏舍、用具等进行严格消毒。禁止无关人员、动物、车辆随意进出,对进出人员、车辆要严格消毒。

六、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疫、调运备案、隔离观察、疫情报告、疫苗使用管理、疫病监测等防控工作。

七、严格按规定建立和规范填写防疫档案、免疫证(卡),加施畜禽标识。各类档案记录应真实、完整、整洁并有相关人员签名。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禽为2年,牛为20年,羊为,种畜禽长期保存。

八、接受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及动物疫控机构的依法监管和抽样监测。

一、严格执行政府强制免疫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疫病及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格疫苗产品。

三、严格按规定和疫苗说明书分类保管、储藏、规范管理疫苗。失效、废弃或残余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一律按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弃疫苗及疫苗包装物。

四、落实养殖场(小区)按程序自主实行免疫制度,按需领用国家免费强制免疫疫苗。领用前,应向当地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报告畜禽种类、饲养规模、疫苗品种及用量等,经审核后方能领用疫苗。

五、严格按免疫操作规程、免疫程序实施免疫,正确免疫途径、部位、剂量等,确保有效性。认真做好免疫各环节的消毒工作,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六、按照国家关于畜禽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七、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抗体监测,落实补免措施,确保防疫质量。

八、按规定做好免疫记录,填写免疫证(卡)。

九、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管。

一、合理选择消毒方法、消毒剂,科学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并做好人员防护。

二、生产区出入口设与门同宽,长至少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适时更换池(垫)水、池(垫)药,保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三、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所有人员必须经更衣、对手消毒,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工作服、胶鞋等要专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带出。

四、进入生产区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同时应对随车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五、定期或适时对圈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包括污水池、排粪沟、下水道出口等)进行清扫、冲洗和消毒,必要时带畜禽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同时要做好饲用器具、诊疗器械等的消毒工作。

六、畜禽周转舍、台、磅称及周围环境每售一批畜禽后大消毒一次。圈舍空置1周后方可再饲养。

七、畜禽发生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时,应立即对所在圈舍进行局部强化消毒,规范死亡畜禽的消毒及无害化处理。

八、所有生产资料进入生产区都必须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九、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消毒记录。

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篇七

1、进入食堂前测量体温;

2、在食堂门口洗手池用洗手液洗手后进入食堂;

3、进入食堂后除吃饭时摘掉口罩外,其余时间必须佩带口罩;

4、米饭/汤自取改为派餐窗口内工作人员派餐;暂时取消自选餐,均以套餐形式供应,避免在取餐窗口逗留;

5、食堂取消双排座椅,避免面对面就餐;

6、进入食堂保持安静,做到少说话、快吃、快走;

7、食堂准备微波炉,在疫情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允许加热自带餐食或自带餐具,在食堂或者带回宿舍就餐(注:办公室不能就餐,避免影响办公环境和造成鼠患);

8、根据食堂取消双排座椅后最大容量,各厂区相关部门请配合分批就餐。(综合楼 693 个座位、二厂区 714 个座位、潼桥 264 个座位)

1、暂停供应 vip 围餐,改盒饭(两荤一素一汤)的形式供应,待疫情控制后视情况恢复;

特殊需要的部门请提出申请,视情况经相关领导批示后执行;

2、所有外来人员按照公司安委办《关于疫情期间外来人员入厂管理通知》相关条款进行操作;

3、各接口部门人员梳理现注册就餐的相关人员,并要求配合公司管理;

4、在公司食堂或 vip 餐厅用餐时,应遵守内部人员就餐要求的 1~7 项要求。

公司防疫期间职工食堂和就餐管理制度2

01员工食堂餐具必须高温消毒;大厅、工作间、餐桌每天餐后彻底消毒;服务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02食材原辅料定点、定量采购,票证齐全;严格执行留样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

03禁止有发热、咳嗽、咽痛等体征的人员进入食堂。

04员工进入食堂除用餐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05大厅集中就餐时,员工至少相隔一个座位,且不要相对而坐,也不要接听电话和相互交谈,快速用餐离场。

06为避免人员集中,公司实行错峰用餐。增压器事业部11:30开始用餐,宏祥分公司11:45开始用餐,总部机关和其他单位12:00开始用餐。

07为避免集中就餐造成可能的交叉感染,食堂尽量采用一次性餐具;提倡员工在家用餐、自备餐具用餐、打包回岗位用餐。

08疫控期间,考虑到健康需要,部分员工可能会选择自行解决用餐,食堂就餐人数会有所减少,为节约资源,食堂暂开放一家(如就餐人数超预期,开放两家)。

09为全面掌握就餐信息,保障员工就餐健康,也避免不必要的浪费,除早餐外,中晚餐实行报餐制,2月10日起执行。各单位每天上午9:30前和下午15:30前,将中晚餐用餐人数报工会工作部涂永珉汇总(电话68188)。

10疫控期间,员工必须实名就餐,严禁员工刷卡换券或拿别人餐卡就餐等行为。未经登记,严禁外来人员就餐。一经发现,将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篇八

一、负责全园幼儿及职工的保健卫生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

二、负责每天晨检,做到一看、二摸、三问、四检查。对患病幼儿及时做好妥善处理,指导体弱幼儿的护理工作。

三、认真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一定要立即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并严格进行消毒及检疫工作。应指导保育员做好消毒工作并及时报告防疫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蔓延

四、指导各班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工作,定时检查各班体育锻炼及户外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保管医务室一切物品、用具、药物,做好卫生知识宣传、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灭蚊蝇工作。协助后勤园长检查、评比、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工作。

六、配合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消毒、隔离、检疫工作。

七、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消毒灯、体重秤、消毒液、视力灯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

八、隔离室内备有专用的床、被褥、玩具、食具、盥洗用具和便具、诊察用具等,还必须与各班级严格分开使用并经常消毒。

九、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内会客、干私活,中午休息时不得睡在幼儿保健床上,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十、建立健全各种卫生保健台帐。

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篇九

防疫期间临时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xxx》要求,切实做好我县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帮助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及返乡农民工实现再就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辖区内临时公益性岗位(疫情宣传员、疫情防护员、疫情维护治安员)人员信息数据库,强化公益性岗位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用人单位(村委员会)和所辖地乡镇政府是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临时公益性岗位的指导监督,用人单位(村委员会)负责临时公益性岗位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一)疫情期间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岗位职责。负责村屯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工作形式为全日制。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量,在保证在岗人员每天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二)签订用工协议。用人单位及所辖地乡镇政府自招用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起x日内,与岗位人员签订《县新冠病毒防疫期间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要对工作内容、岗位待遇、协议期限等事项予以约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终止(解除)用工协议,并于协议终止(解除)x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因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的;

3、顶替他人上岗、空岗、挂岗的,所聘非所用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经考核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

6、违反政策获取临时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9、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利益损害的;

10、其他不符合临时公益性岗位招用情形的。

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篇十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防范和控制疫情在我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保持临时隔离室通风换气。使用后定时开窗通风。

2、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安排专人对临时隔离室每日中午和晚上进行喷酒消毒。

3、临时隔离室只接待疑似病例、可疑病例以及早期症状者,其余患者及健康学生一律不得入内。

4、临时隔离观察患者,由校医使用专用登记簿进行登记。

5、接待临时隔离观察患者必须戴口罩进行诊治,诊洽结束立刻洗手消毒。

6、如校医接到班主任报告、发现有异常学生时,要依据应急处置预案安排应急人员前往搀扶将异常学生立即带至临时隔离室,并告知班主任自报告起要减少其他师生与该生的接触;且该班学生不串班,不混班。

7、发现应临时隔离观察患者,立即电话报校长室,患者及陪同人员不得离开隔离室,待上级派员来校进行处置;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8、视情形,对相关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应进行隔离观察;对患者到过的地方加强消毒。

9、临时隔离观察患者在患病期间必须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隔离治愈后,须有医院证明,经校医确认同意后方可复课。

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篇十一

1.1为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卫生管理工作,改善员工良好的工作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卫生防疫工作,减少以致消除传染和疾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实际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范围内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防疫管理。

2.1公司党委书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分公司党支部书记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项目经理为项目部的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

2.2项目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3项目部是卫生防疫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施工现场卫生防疫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控制。

2.4公司工程管理卫生防疫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会负责综合办公室、党某某、安全管理部对所属项目的卫生防疫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3.1一般管理要求

3.1.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卫生防疫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制定突发卫生防疫、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3.1.2加强用工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流动。严格实行新进工地人员体检制度,确认身体健康。对施工人员的流动情况要及时掌握。

3.1.3加强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网络、现场展板和手机终端进行相关的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工地应密切关注新闻媒体有关传染性疾病的报道,掌握相关知识,并及时向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使职工提高卫生防疫意识,自觉搞好个人卫生,主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3.1.4食堂应选在上风口,远离厕所(不小于30m)、垃圾站等有毒有害场所,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

3.1.5食堂应设饭厅、操作间、熟食区和库房,且要相对固定、封闭,并且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和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

3.1.6发现有员工患有传染病或是病原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3.2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做到有排水措施无积水。

(2)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常规每天2次对空气、医用物品、物体表面等采用1000/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遇污染时及时清洁消毒,并做好有关清洁、消毒工作记录。

(3)项目管理人员采取标准预防措施,为工人班组人员提供一次性医用口罩。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设施和酒精速干手消毒剂,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班组人员应严格按照“六步洗手法”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必要时戴手套。

(4)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5)对员工上下班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排查复工人员两周内的过往史、接触史,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防控人员,全员参与的疫情防控体系。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必须做好每日至少4次以上消毒及工人出入测温并保留相关记录。

3.2.1疫情防控措施

若施工现场确认有员工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经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同时立即通知项目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机构,员工复工岗前无条件接受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项目防疫工作小组对新冠肺炎流行病史咨询,体温、血压、心率测量,呼吸道症状筛查。员工复工岗岗前必须进行不少于14天的出行时间、地点、轨迹核实登记,并向项目部报备、员工必须向项目部提供的自我出行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书。

3.2.2疫情防控相关处罚

对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的按《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篇十二

加强卫生管理工作,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必须重视这项工作,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并同企业的文明生产结合起来,坚持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减少以至消除传染和疾病的发生,达到保护劳动力,促进生产的目的。

1、职业安全卫生和卫生防疫工作由担任工业卫生及职业病专业委员会主任的公司级管理人员领导。

2、安全技术、工会、生产、设计、技术、工艺、计划、财务、人事劳资、机械动力和技改等部门都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职业安全卫生和卫生防疫工作职责。

3、职业安全卫生和卫生防疫管理机构应努力做好基础管理工作,清查和掌握全公司(工地)职业危害和疾病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和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员工人数及体检情况。

4、对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必须加强管理和控制,并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5、掌握本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对尘、毒、噪声、振动、辐射等污染危害点的治理制定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并积极责成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6、对接触尘、毒、噪声、振动、辐射等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档案、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及有关的台账资料。

7、新员工应按规定要求做好就业前体检,体检合格者才能进入公司工作。

8、生产作业现场应落实各级环境卫生责任制,由一名安全负责人分管卫生工作,综合员负责日常管理。

9、生产作业现场做到无积水、泥浆;落地灰要及时清理,主要通道、楼梯间保持通畅;杂物、垃圾按规定区域堆放,并定期清理。工地排水畅通。

10、生产作业与生活区分开;生产材料分区域堆放整齐,砂石分类隔离堆放;机具设备要保持清洁。

11、设立卫生包干区,按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饭堂、厕所(浴室)、大门口、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等划分包干范围,轮值清扫。

12、厕所、浴室要有专人打扫、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积水、无污垢、无尿积、无臭味。

13、做好施工工地除四害工作,做到无鼠、无蝇、无蟑螂、无蚊等滋生地。

14、

⑴食堂厨房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穿着统一工作服。在工作时不准戴手饰、不准搽指甲油;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⑵不购买、不出售变质食物,菜蔬要浸泡,严防农药中毒。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熟食品要加纱盖;卖饭间要有防蝇措施;卖饭间无杂物。

⑶加工生熟食物要分生熟砧板、刀具、冷藏柜生熟食品要分层存放。每月清洗冷藏柜一次。各种盛装熟食容器、餐具等每次使用前要洗干净及高温消毒。厨房内应无鼠迹、无蟑螂。

⑷灶头、门窗、卖饭台、地面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打扫不少于三次,确保厨房内外卫生清洁。

15、生产现场宿舍应与生产区域分开。每间宿舍任命一名安全、治安、卫生、计生责任人为室长,负责日常安全、治安、卫生、计生等管理工作。

16室长安排室内人员每日轮值打扫卫生,做到室内无杂物、无积水、室内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床铺整洁干净。遵守卫生管理制度。

17、员工如发生疾病应及时到医院进行治疗,防止病情加重。

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篇十三

规范进口货物的装卸、运输、仓储、领用加工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疫情防控措施周密、安全、有效。本制度适用于从国外进口货物的装卸、运输、仓储、领用、加工等疫情防控管。

(一)成立公司进口货物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负责进口货物从装卸至加工完毕的整个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外来有害生物的传入、蔓延。

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项关于进口货物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执行,加强对进口货物疫情防控的管理。

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进口货物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情况。

4、密切配合职能监管部门对进口货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

1、实行进口货物专仓储存、专人管理责任制,不得与国产货物及其他物品混放。

2、查验“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和消毒证明)后方能卸车并办理入库。认真填写《进口货物入库台账》,详细记录货物来源、运输车辆、物流路径、货物流向、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相关信息,确保进口货物信息全程可溯。

3、负责进口货物专仓管理,不同批次的进口货物要建立每批的出库记录,及时填写《物料卡》记录货物领用及退库情况。

4、接卸时对进出货物接卸区域的人员、车辆及其它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接卸结束后,对仓库装卸区域彻底清扫,并进行疫情防控消毒处理。

1、生产车间负责进口货物出库至生产加工全过程的货物疫情防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加工。

2、生产车间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货物,根据排产情况单独填写进口货物领料单并按需领用进口货物,不得多领备用或在车间暂存间存放进口货物。生产加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进口货物的领用及退库工作,在专用的指定区域存放。

4、操作人员领用、使用进口货物时,要严格执行防疫防护要求。

1、实行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在进口非冷链食品到达24小时前,向本地疫情防控机构指定部门报告进口非冷链食品名称、数量、进口国别(地区)、运载工具、停靠地点、是否持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报备电话如下:刘孟琴:15565253712

2、接卸时对进出货物接卸区域的人员、车辆及其它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接卸结束后,对仓库装卸区域彻底清扫,并进行疫情防控消毒处理。

4、进口货品涉及的各环节从业人员及环境建立完善的应检尽检制度及健康监测制度。在接触进口货物14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流行病学史。保洁人员、环卫工人、废物回收人员、垃圾处理场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接触进口货品包装或废弃物的可能,在工作中应加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健康监测。

(1)负责进口货物收发、核对,保持帐、卡、物一致;

(1)进口货物出入库,应认真核对,确保收发数量无误;

(2)发现收发错误时,应及时与车间或采购人员核对盘查。

(1)毎班打扫库内地面、墙角、窗户,做到地面无灰尘、杂物、油污、积水;墙面无灰尘、污渍;墙角无积尘、虫子、蛛网;窗户玻璃洁净,无灰尘、污渍,无破损;窗台上无灰尘、污渍、杂物;

(2)按要求整理库内物品,堆放在指定位置,标签明确,堆放整齐,不超量、不超高。

(1)仓库由防疫实施员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灭毒,并做好防疫实施记录;

(2)随时关注货物存放、使用相关情况是否有异常,发现异常及时通知防疫人员消毒灭毒;

(3)关注库房漏雨情况,发现有漏雨现象,及时报组织人力修复,以确保库房正常的贮存条件;

(4)公司疫情防疫员毎周不少于一次检查防疫设施、标识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情况。

1、加强全员组织学习,每周组织学习上级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等相关知识学习,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提高公司员工疫情防控能力和法规观念。

2、制定疫情防控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和方法,提高公司员工专业能力和法规观念,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3、定期组织员工以自学、研讨、讨论等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等方面学习,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4、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

1、建立疫情防控专门档案,凡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口货物计划、统计资料、会计档案、经营情况、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列为归档范围,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查阅方便。

2、疫情防控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公司内各部门或相关人员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篇十四

1、猪场谢绝参观。饲养人员及本场人员(包括经批准入场的有关技术人员)进入生产区前,必须进入消毒更衣室,更换经紫外线灯照过的工作服、工作帽与水靴后,再趟过盛有2%火碱水的消毒池(水深至少20公分)才能进入猪舍,场外车辆、用具不准进场,出售肥猪与断奶仔猪时,经专用猪道在场外接运。

2、饲养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相互串舍。要随时注意观察猪群健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有用具与设备必须固定在本舍内使用,不准互相借用。

3、搞好猪舍内外卫生,定期消毒。夏、秋季每周用2%火碱水或3%来苏水消毒三次,春、冬季每周消毒一次。

4、经常消灭鼠、麻雀、蚊、蝇等。场内人员不准在场外治疗猪病、去势与屠宰,以切断疫病传播的各种途径。本场人员不准购买市场上的生猪肉及其生、熟猪肉制品。

5、饲养人员不准在圈内大、小便,以防猪囊虫病。

6、病死猪不准在生产区内剖检,要用不漏水的车运往治疗室进行诊断。病死猪肉本场人员决不能吃,也不能喂狗、猫,更不能出售给小贩,以防疫病在场内外传播、流行。

防疫管理制度细则 防疫管理制度看守所篇十五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1、本场饲养的生猪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生猪迁移出市外,应将生猪运至指定地点,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自宰自食生猪,在屠宰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进种用公、母猪,在引进之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5、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生猪,在引进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1、养殖场(小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产房消毒:进入产房前,地面和设备应冲洗干净并严格消毒,母猪全身洗刷干净并消毒后进入产房,分娩前必须严格消毒乳房和阴部,分娩完毕,再用消毒药抹拭乳房、阴部和后躯,及时清洗产房。

9、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1、当养殖场的生猪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生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生猪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生猪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1、新出生生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2、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3、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一)养殖场(小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养殖场(小区)应当依法向市畜牧食品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三)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生猪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2年,种猪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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