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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篇一
一、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三)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四)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五)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使用部门;
(七)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八)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九)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档案。
各部门、各院(系)按照签订的《潍坊医学院20xx年度校园安全目标责任书》开展工作,并做好班前班后岗位消防检查、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等工作记录,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档案。
对所使用管理区域的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和器材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及时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四、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根据《潍坊医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潍医办发[20xx]4号),制定本部门、院(系)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以消防安全“三懂三会”和“四个能力”为目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
建立健全本部门、院(系)消防安全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和安全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其中,消防安全制度以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的12条制度为准。部门、院(系)主要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每个部门确定安全管理员1名,院(系)确定安全管理员2-3名。每个班级确定学生安全员2-3名(班长、自律委员等)。
各部门、各院(系)要重视消防安全,对所使用管理区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做到底数清楚,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填写《潍坊医学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备案表》。若有消防设施器材需配置维修的,请填写《潍坊医学院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维修申请表》申请配置维修。保卫处将根据工作职责适时进行监督检查。
10月8日前,请将有关材料(附件3、4、5)报送保卫处。10月30日前,请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送保卫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送行政楼101室,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电话84621。
x年xx月xx日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篇二
为了认真贯彻我园“安全第一、综治稳园”的办园宗旨,抓紧抓早消除任何消防安全隐患,杜绝任何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园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园于20xx年2月22日开展了全园性的安全大检查。针对我园现有安全情况,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查、重点抽查和督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落实责任制相结合。
1、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丽华
副组长:杨美萍、张秀桂
成员:各班主任
2、本次安全检查整改内容:
(1)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和完善。
(2)幼儿休息室、食堂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致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明显、合理。
3、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应尽职尽责,思想到位,坚决贯彻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4、由保卫科将自查自究情况进行汇总,并协调相关人员进行整治,排除安全隐患。
5、由专业电工对我园活动室、休息室、伙房等用电安全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及时排除任何不安全因素。
(一)学校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有专人负责、有值班制度和值班安排,各项安全制度较完善。
(二)各室的照明、通风、防火设备情况一切正常。
(三)活动室情况:
1、幼儿活动室七间,各教室的照明、通风、防火、防盗等方面情况一切正常。
2、各室的电线、电器设备未存在老化、裸露等问题。
(四)食堂的卫生制度完善,防火安全设施一切正常。
自开学以来,我们对全园的安全工作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自查,通过检查未发现有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管理,确保全体幼儿在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安全、健康地成长。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篇三
;摘要:针对城市“三小”场所数量多、管理难、安全隐患大的问题,通过调研3140家“三小”场所,分析其有关法律法规、人员安全意识、消防设施配备、人员疏散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并从“三小”场所制度方面、组织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设立兼职消防队等多角度的提出,切实有效提高“三小”场所安全管理水平。
关键词:“三小”场所;安全管理;消防
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落实及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然而过快的城市化进程也给城市带来了诸多消防方面的安全隐患,如消防单位中的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三类单位(以下称“三小”场所)。近年来,“三小”场所存在死亡率高,监管不到位,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等诸多安全隐患,易造成较为严重的火灾事故。
现有研究已对农村、地铁、高层建筑等方面提出较为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对“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较为欠缺。故针对此方面的不足,通过分析“三小”场所的火灾安全隐患,提出切实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从而有效消除“三小”场所火灾安全隐患,提高消防管理水平,降低“三小”场所火灾发生概率,减少火灾财产损失。
一、“三小”场所火灾事故特点
“三小”场所火灾事故最突出的特点是死亡率高。在全国范围内,所有区域的每起火灾的平均死亡人数是0.0046人/次,三小场所的平均死亡人数是0.052人/次,显著高于所有区域的平均值。
“三小”场所火灾事故另一特点是电气火灾突出。“三小”场所多地处远离城市中心地区,尚未形成有效的管理,电气基础设施较差。从全国的统计数据看,电气火灾约占火灾总数的30%,对于“三小”场所,电气火灾占火灾总数的42%,高于所有区域的平均值。
(一)相关法律法规较为欠缺
部分“三小”场所位于区县一级,其中大部分“三小”场所均为农民宅基地所建,审批手续较为宽松。在建设过程中,房屋图纸缺乏专业单位进行审核,会出现设计图纸不合理且部分农民为增加使用面积,私自更改建设图纸的现象。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二)数量较多,监管难度大
“三小”场所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处或各区县主干道路两侧,有着数量多,情况复杂,个体差异性较大等特点。同时,消防部门人员配备相对不足,主要依靠宣传消防知识,提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着手,并有针对性的对特定区域进行突击检查来对“三小”场所实施监管。因此现有的监管措施效果并不显著且缺乏全面性。
(三)人员意识薄弱
“三小”场所人员未对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有充分的认识,且没有掌握相应的消防知识。虽然有关部门积极宣传消防方面的相关知识,但“三小”场所人员并未引起高度重视,导致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收效甚微。大部分“三小”场所人员为应付消防部门的检查,对自身的消防措施只停留在需要消防的层面上,而没有具体的实施措施。因此大部分“三小”场所人员无法正确操作消防设备进行灭火,以致延误了救火的最佳时间,从而无法抑制火情,导致火情进一步扩大。
(四)人员疏散困难
“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的现象较普遍,且居住人口较多。三小场所建筑多为三层建筑,人员居住在三楼,一楼、二楼多为仓库及店面,存在大量可燃物,容易发生火灾。居民多以家庭为单位,常有老人及未成年人居住,未成年人及老人行动迟缓,逃生能力较差。建筑内逃生通道单一,火灾发生时,人员无法快速通过逃生通道进行自救。并且多数“三小”场所毗邻街道,人员为防盗考虑,多安装有防盗窗,但如遇火情,人员无法通过翻越窗户进行逃生。这些都大大增加了人员疏散的困难程度。
三、解决对策
(一)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加强基本消防设备检查与管理
加快“三小”场所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工作。加强“三小”场所建筑审批工作,规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制定符合地方“三小”场所特点的法律制度,同时采取立法与执法并举的方式,合理立法、规范执法;有关部门应相互协调,共同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推进与落实工作,完善针对“三小”场所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形成切实有效的管理体系。
加强“三小”场所基本消防设施的监督与管理,定期组织人员检查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指导与管理。同时对多次拒不整改的“三小”场所依法增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减少基本消防设施不合格现象。
采用设立消防公园、印刷消防教育手册等传统方式宣传形式单一,宣传效果收效甚微。而数字媒体具有生动、形象、传播速度快等优点,通过传统媒体与数字媒体相结合的方法,优势互补,相辅相成,更有效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主要宣传方式如图1所示。将消防教育录制为视频形式,通过微信、门户网站等方式发放给“三小”场所人员,通过视频教学学习消防知识。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通过定期的网络直播进行答疑,并且可以通过案例的形式讲解必要自救步骤,夯实所学知识。同时,消防部门可以定期深入基层,现场教学火灾事故处置等方面的知识,大大提升教学质量,并且配合发放消防知识手册,提高三小场所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充分利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监督管理三小场所
地方政府及其消防部门可以赋予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其管辖范围内“三小”场所的消防方面的监督权。主要包括:1.消防设备是否齐全;2.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规范;3.是否违规住人;4.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有关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能够较为全面的了解管辖区域内的“三小”场所的消防情况。通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管辖区域内的实时监督,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定期对辖区内不合格的“三小”场所向消防部门汇报。再有消防部门对上报的不合格“三小”场所进行复查,如情况属实,则给与不合格“三小”场所予以处罚。
通过消防部门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合作,充分发挥优势互补。一方面,改进以往大面积排查的工作方式,减少消防部门的工作量。使得消防部门能够对“三小”场所做到精准控制。另一方面,“三小”场所人员对消防部门的检查通常具有抵触情绪和畏惧心理,通过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特点,减少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阻力。
(四)加强兼职消防队伍建设
在适当情况下组织兼职消防队有助于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有助于尽早控制火势,防止进一步蔓延。兼职消防队伍应该由“三小”场所内的从业人员组成,由于长期在场所居住或工作,所以一旦發生火情,能够比较及时地对火灾进行扑救,控制火灾的危害程度和范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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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廉教办【20xx】371号《关于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切实加强20xx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加强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强化消防检查督促,全力整改火灾隐患,有效地预防了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严格按照广东省《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db44/t1591-20xx),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有关监管责任,发挥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优势,根据有关“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校迅速成立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由校长袁日维同志担任组长,莫志聪同志担任副组长,杨蒙楷、莫志伟、张广林、黎富荣、陈永略成员各司其职,紧密合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为促使我校“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全校组织召开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大会。参加了这次动员大会,通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全面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这次“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从整体上来看,我们的工作离消防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车棚一些比较陈旧的“三小”场所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线路老化,在电动车棚安装上灭火器等消防用具。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篇五
一、公司仓库保管员夏明,在x年x月x日晚于仓库值班之时,违反管理规定,在库房内吸烟并将烟头扔在地上,并于x时左右擅自离开岗位,外出购买食品,导致公司仓库发生火灾。此后夏明回到仓库没有及时打电话报火警,直到值班的总负责人张三发现才紧急报警。此次事故主要责任人是夏明,当晚值班总负责人张三监管不到位是事故次要原因。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x公司管理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夏明予以开除,张三予以降职并进行严重警告处分。公司经济损失由夏明负主要赔偿责任,张三负次要赔偿责任。
的重要保证。各部门要吸取深刻的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员工培训工作和作风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x年x月x日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篇六
我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责任”为核心,在接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为打造平安校园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
学校成立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艾热提任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所有行政人员都是责任人并责任到年级到班,落实责任状,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全校师生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我校教职员工清醒地认识到:校园内的各类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旧的隐患消除后,新的安全隐患仍会随时出现,学校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突出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2、整改内容:及时更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插座;增加灭火器数量。
学校在组织活动时能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科学、合理、认真组织好教学活动,防止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消防安全教育形式,努力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组织力量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按有关要求加以整改。整改工作落实好整改的责任、措施、经费和时间。整改中做到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落实,不留死角。同时,整改工作和预防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以改促防。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确立“一保安全、二保稳定、协调发展”的工作原则。对易于引发事故的环节给予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进行整改。
我们将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管理和防范,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下大力气、不懈努力,狠抓落实,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初步建立起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篇七
组长:
成员:
1、火灾发生后, 、 负责疏散引导,通过呼喊、打手势等方式,通过楼梯和安全出口将上网人员疏散到室外。
2、火灾扑救组 、 迅速切断电源,利用身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3、通讯联络人员 要在火灾发生后及时拨打“119”报警,在报警中说明起火地点具体位置、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扩展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等情况,留下联系方式并到路口迎接消防车辆的到来。
4、定期组织员工对预案进行消防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大型公共场所系指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展览馆、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如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游乐场、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健身、休闲场所)等公共场所(以下简称“公共场所”)。
第二条 公共场所产权单位对所属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负领导与管理责任。
第三条 公共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自觉接受其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公安机关的消防安全监督。
第四条 公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资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租赁、承包关系时,应明确其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六条 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及内部维修、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等规范;开业前,应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
第七条 公共场所应按规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第八条 公共场所应做到: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
8.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
9.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0.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第九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在新职工及转岗人员上岗前,应接受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消防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项培训,经考试取证上岗。
第十条 在消火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检修或在其附近摆放物品时,不应影响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通道和出口的辨认与使用。检修后,消火栓箱门与墙面颜色一致时,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室内消火栓箱门不应被装饰物遮盖。
第十一条 不应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二条 对防烟排烟、消防给水、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和检验、维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 公共场所内的输配电线路、电气设备、模型与灯具应由取证电工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用电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要求施工,采取防火、隔热等措施。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用电线路。
第十四条 禁止在公共场所内动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动用明火作业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作火焰效果时,应按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第十五条 公共场所内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化学危险物品不宜在展览馆内实物展出,应展出时,其数量以不构成危险为限或用非燃烧物品及模型代替。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等不得在公共场所内。 第十六条 公共场所应安装报警电话并按规定配备消防通信设备。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在使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超过额定人员;
2.严禁动用明火进行设备检修、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3.集会、演出、放映、展览、比赛场所的舞台和观众厅内严禁吸烟;
4.所有安全出口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
5.安排专人值班巡逻检查;
6.活动结束后,应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确认无隐患、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十八条 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和按消防预案扑救;并认真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第十九条 举办演出、集会、舞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大型集会活动,主办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明确紧急疏散通道和方案,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为加强学校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学校所属各单位及其人员,以及来校活动的校外各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共场所,系指师生员工可以任意逗留、集会及其他可利用的学校内部场所。
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和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习惯,培养自防、自救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确保校内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三)爱护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严禁挪用、偷窃、毁坏和拆除;
(七)禁止乱扔废纸等可燃、易燃物品。
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所属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定一名领导为本单位所属公共场所的防火负责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师生员工严格执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并指派专人负责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针对公共场所的防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并经常开展对公共场所活动人员的消防宣传。
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成立由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培训其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组织扑救初级火灾和疏散群众的能力。
室内公共场所须配备灭火器材,设置明显标志,放置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更换和增补,确保完好能用。
公共场所的疏散通道,应开在不同方位,其出入口不少于两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开放期间,出入口大门不得上锁,必须保持畅通并安排疏导人员。
室内公共场所的进出口、疏散通道,应安装应急疏散指示灯和应急照明灯并保证有效照明20分钟以上。
新购进的电气设备、灯具要由技术人员检查质量。请电工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防火规范进行安装并考虑场所内的用电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在场内乱拉临时线路,因工作确实需要临时线路时,需报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批准,由电工布线,用完后及时恢复原状。
加强公共场所的用火、用电管理,发现违章用火、用电、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公共场所开放前,应检查场内线路、电气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安全使用。
公共场所开放时,应安排熟悉消防知识的管理人员巡视场地,负责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恪尽职守,加强巡视检查,不得擅离岗位。
公共场所关闭后,应对场内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和火源,关闭照明灯,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公共场所如需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施工、维修或需使用易燃液体清洗、涂刷物品时,不得安排在开放期间进行。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申办动火证并事先向保卫处报告。
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立即疏散在场人员,组织扑救,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礼堂、图书馆、大型机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除须符合本规定,还应符合重点防火部位的有关规定,体育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参照礼堂和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一)严格限定和控制参加活动的人数,并不得超过最高人员限额,防止在火灾发生和其他突发事件时,由于人员过多,秩序混乱,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二)文化娱乐场所存放饮料、食品等物品的库房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物品与物品、物品与顶棚、物品与墙壁之间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三)文化娱乐场所内不得设吸烟室。禁止点蜡烛照明,禁止点蚊香熏蚊虫。
(四)未经消防部门批准,文化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地下空间。
(一)晚自习结束后,各处室管理人员对所有开放的教室逐一进行检查,清除火种、火源及各种易燃物,并及时关闭照明灯。
(二)教师在专业教室或多功能教室做实验、演示时,所使用的化学药品应严格控制其用量;课后应将实验、演示剩余的.化学药品移出教室,以防发生意外。
(三)多功能教室、专业教室使用完毕后,讲课教师、教辅人员或教室管理人员要检查所用电气设备的状况,切断设备电源,关闭照明灯,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
(二)餐桌、椅(凳)摆放时应留出足够的通道;
(三)炉灶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2、检测时可用专用仪表或用皂液水刷接头等办法,严禁用明火检测;
7、食堂操作间应注意消灭老鼠,防止老鼠噬咬电线、电缆,造成线路短路起火。
13、操作间禁止使用蜡烛照明。餐厅如需使用蜡烛照明增加气氛时,应将蜡烛,固定在非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同时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必须保证安全。
(二)加强对x射线的安全管理。操作医师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医师在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安全。
(一)柜台里摆放的物品应整洁有序,废弃的包装物应及时清理,不得随处堆放。
(三)销售场所不准住人;
(四)不准使用蜡烛照明;
(五)存放饮料、食品、日用百货等物品的库房应单设房间,不得混用。库房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
上述各项规定,由各院、处级单位和保卫处负责检查落实。
(二)挪用、偷用、毁坏、拆除消防器材、设备及设施的;
(三)乱用、乱捅、拆卸、破坏用电线路、电气设备和电器产品的;
(四)超负荷用电、乱拉临时线路,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加热器具的;
(六)偷窃实验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品的;
(七)擅自在公共场所过夜的;
(八)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因工作失误、渎职导致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火险,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对违反本规定其它条款的,由保卫处责成有关单位及个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或整改后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北方工业大学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对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消防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对本会所遂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规定的一切措施。
2、消防设计齐全、应急灯齐全,灭火器安全,安全通道畅通。
3、严格检查洗浴人员,对有可疑的人要进行检查盘问,一旦有事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4、洗浴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本会所。
5、定期对工作人员加强消防培训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为了加强公共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各场所要设立生产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职责。制订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府真填写《公共场所安全工作记录薄》。
三. 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组织职工开展学习自防、自救常识,引导疏散逃生技能,定期举办灭火演练。
四. 严格保护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不许擅自挪用、拆除、停用。
五. 公共场所坚决杜绝携带凶器,严禁存入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有害物品。不许使用电炉、液化汽等明火取暖、做饭。
六. 公共场所未经批准不许擅自改造、装修、扩建。
七. 营业时间不许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八. 公共场所必须按规定时间营业,夜间不留从业人员或消费人员住宿。
九. 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坚决杜绝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十. 法人和负责人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和各种活动。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篇八
一、“三小”场所的范围
2、小作坊: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场所(含配套的仓库、办公、住宿等场所)。
3、小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等。
二、小档口应符合下列要求(摘要):
1、经营场所内不得住人(须留守值班的不得超过1人)。
2、经营场所与同一建筑物住宿部位应采取不燃楼板、实体墙或乙级防火门分隔,住宿部位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住宿部位及二层以上设置金属栅栏或防盗网的经营场所应设置逃生出口并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如有通向屋顶的门需锁闭的,应采用推闩式门锁。
3、经营场所的吊顶、墙面不得采用可燃材料装修。
三、小作坊应符合下列要求(摘要):
3、在设置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家庭住宅,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家庭住宅的,应当限期搬迁。限期搬迁确有困难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同时,宿舍之间以及与其他场所之间应采用实体墙分隔,住宿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⑶疏散楼梯为封闭楼梯间,且能通向平屋面的,家庭住宅可设置在其它楼层。
4、丙类生产性场所必须设置通向平屋顶的封闭梯间或室外楼梯(外通廊式厂房除外),楼梯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通向平屋顶的门、安全出口门需锁闭的,应采用安全控制与逃生门锁。三层及三层以上,且仅设置一条疏散楼梯的建筑物应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7、疏散楼梯在首层应采用实体墙与生产、储存场所分隔;
四、小娱乐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摘要):
经营面积超过50m2的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场所内不得住人(须留守值班的不得超过1人);与建筑物其他部位(包括住宿部分)应采取砖墙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应设置简易喷水灭火系统;吊顶、墙面的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辖区。7月28日,杜阮派出所周警官带领消防协管员对辖区的三小场所进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仔细检查店铺内的灭火器,检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等。通过检查发现,被检三小场所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检查人员内心教导场所负责人如何使用灭火器,还对负责人严肃提出整改意见,而负责人表示会对存在隐患的部位进行立即整改。
通过对辖区三小场所日常消防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篇九
一、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对校园进行有计划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学校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条例、安全教育等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与区教育局、学校与教职员工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共同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杜绝事故发生。
二、加强宣传落实措施为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学校利用多种途径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1、召开教职工大会。
2、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使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3、通过国旗下讲话、广播、板报、橱窗、安全标语等宣传,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强调消防安全重要性,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4、组织《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班会课,使学生掌握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提高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