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参观法院体会 参观法院的感受500字篇一
×××
法学
岳麓区人民法院
20xx年11月20日~20xx年12月26日
年级:20××级 班级: 3班 学号:8号
行政诉讼 立案程序 诉讼请求 简易程序 不作为 审理时限 合议庭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本案案件由来:20××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guan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guan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guan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guan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guan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guan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guan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参观法院体会 参观法院的感受500字篇二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日前,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现场会上,最高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强调“必须大力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这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对司法警察队伍的客观要求。作为刚刚进入司法警察队伍的新干警就如何在以后工作中做好本质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是正位置是安心法警本职工作的前提。《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法官的指令下履行职责”,司法警察在法院审判工作中履行职责必须服从于审判工作,在法院工作中处于从属地位。”,就是充分说明了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中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法官工作,听从法官指令,为审判工作做好服务与保障。这是法警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法警队伍的载体和生命所在。在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过程中,法官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处于主导地位。法警履行职责固然也是法律赋予的,但有个前提,就是要在法官指令下履行职责。这就很明确,法官是主角,司法警察是配角。因此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应当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在思想上要有“甘当铺路石,甘为孺子牛”的精神,时刻牢记宗旨,拓宽服务领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严肃执法,当好“配角”。为审判工作站好岗。为一名司法警察应当珍惜这一职务,安心本职工作,立足本职工作,做好本职工作,要克服那种认为法警工作单调枯燥,艰苦、劳累、政治地位不高的错误认识,自觉地热爱本职,忠于职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心全意服务审判工作。
二是好的心态是把工作做好的关键。好的心态可以引导你正确的开展你的工作,比如,既然选择了,就要为你的选择负责任,这是一个重要的心态,再比如,在好的心态下你会很自然的接受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会把问题困难当成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做有价值的事情是必须经历挑战的.顺心的接受了挑战,战胜了困难,你的工作自然是出色的.其次,在好的心态的基础上你要对你所任职位有全面的了解,知道自己需要做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哪些事情不是你做的,对于你的工作要知道些什么,了解些什么,对工作要有个完整的规划。
三是良好的素质是提升工作能力的基石。法警部门作为法院的门面和窗口,很大程度上代表法院形象,作为司法警察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切实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怎样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呢?最基本最重要的途径,就是加强学习、加强训练,要兼法官与警察素质为一体,要有法官的睿智更要有警察的勇敢和体魄。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逐步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培养奉献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牢固树立警务保障无小事的观念,努力做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我通过努力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三、加强文化知识的学习,拓宽知识面,夯实文化功底;四、要强化擒敌技术训练和体能训练,提高自身的战斗力;五是要加强警务专业技能训练,提高职业素养,养成良好的职业风范,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改进工作,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另外,因为法院的工作是全面的,为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我利用休息时间学习各方面的相关业务知识,如法律条框、各种文件写作格式、审判流程管理等。
四是高的觉悟是激发工作的动力。作为一名法警,无论何时何地,要时刻保持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先进的理论指引自己的行动。走进法院后,我坚持以人民司法警察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司法为民、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种学习,在这些学习活动中,我认真理解体会,写下心得,逐一对照自己的行为进行修正,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意识,以此来激发自己对工作的热情。
五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法警的天职。司法警察队伍是人民法院的一支武装力量,它的管理模式是准军事化管理,作为其中的一员,应当像军人一样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日常工作中,包括八小时以外都要自觉模范遵守法律和各项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听从指挥。对院领导和法警大队领导的决定、命令、指示以及审判活动中法官的指令要无条件服从,以武装形式维护法院权威,维护法律尊严。
做为新进干警在工作上更应该做好本职工作,不怕苦,不怕累,要有耐心,有毅力;在工作之余还要积极学习相关法律业务知识,不断充实自己,提高个人业务素质能力。真正做到一个让领导放心,使群众满意的合格的司法警察。
参观法院体会 参观法院的感受500字篇三
xx律师事务所规模很小,只有两名执业律师,一名实习律师,一名实习律师,一名行政工作人员(兼律师助理)。不过小所有小所的好,小所的机构和运作都比较简单,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简单,适合我这种没有多少实务经验的大二学生,而且对于实习生而言,可以接触到不同类型的案件,而且有时候人手不够的时候,可以直接参与办案。
执业律师平时都很忙,忙于与当事人沟通、取证、跑法院、查资料,很少会手把手带实习生,我们实习生想学点东西并完成律师交付的任务,必须从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入手,虚心求教,用心观察。
所以,和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乃至行政人员搞好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为自己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如鱼得水的人际环境,另一方面以真心取得他们的信任以后是真的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无论是从专业技能上还是从做人处事上,他们会毫不吝啬地提醒和指点。
如何才能取得他们的信任呢?我的心得是不怕吃亏,多帮忙做事,主动关心他人,感情投资,攻心为上。比如,主动一点帮实习律师做事,分担他们的任务,他们往往会很愿意教我们实习生做事,一来我们实习生确确实实可以减轻他们的工作量,二来他们实习当学生当惯了,转换角色当老师能带给他们成就感和荣誉感,所以他们也很愿意教给我一些事务上的东西,比如各种起草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怎样去理顺案件中的法律关系等;再如。
帮律师助理干些琐碎的杂物,我在事务所实习的时候,就是有空的时候常帮律师助理打印一些文件、去银行交诉讼费之类的杂务。久而久之,律师助理对我也有点心存感激,当我在完成律师交付的任务有困难的时候,她也会主动为我跟进,给我提点。
1、学会了如何理顺和分析一个案件的法律关系。
社会生活千姿百态、复杂多样,发生在社会生活当中的案件往往也会纷繁复杂,如何在各种头绪万千的复杂案件中理顺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就显得非常关键,这需要我们在千丝万缕中抽丝剥茧,提取出最主要的法律关系,然后适用最恰当、对当事人最有利的法律条文。例如在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提起确权之诉一案:
(基本案情:xx年3月20日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向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购入一批设备材料,并签订了购买合同,合同规定货款付讫日期为设备材料所有权的转移日期。直到xx年9月15日,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还没有向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付清货款。
原来,在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和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的买卖行为以前,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就欠佛山市机械设备厂80万元的货款并到期未还,xx年9月15日,佛山市机械设备厂向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之诉,要求拍卖还属于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所有的那批设备材料,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判决准许佛山市机械设备厂的诉讼请求。现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不服,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辩称其属于善意取得)。
经过整理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在本案中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与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之间关于设备材料所有权转移,虽然已经成立,但还未生效,因为买卖合同明确规定了货款付讫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所以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并没有取得设备材料的物权。而我们知道,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善意取得要符合相关要件才能成立,其中一条是一定要买方付出了合理有偿的对价才能成立善意取得。
很显然,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连货款都没有付清,不能算是付出了合理有偿的对价。纵观整个案件,争议的关键在于本案的一方当事人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与案外人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标的物具有瑕疵的买卖合同。
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以佛山市机械设备厂为被告的执行异议之诉于法无据,应以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为被告另提起确权之诉,也可要求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对其承担有瑕疵担保责任。可见,在适用法律以前分析清楚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是处理好案件的关键。
参观法院体会 参观法院的感受500字篇四
a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的东湖区人民法院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东华理工大学外法系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更多的经验。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刑事案件当堂审理的全过程。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审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尽量以自己所学的知识与案件有机结合起来。案件审理结束,我对审理案件的程序和知识的运用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东湖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周某团伙抢劫案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被告人如实供述了犯案经过与事实!
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在本案中我们处处都可以看到公诉人的作用。的确,公诉制度真是我们法制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公诉制度的话,那么那些坏人定会逍遥法外!
在本案中,周锦标及其同伙用刀威胁,用袜子捂住受害人的嘴,抢到钱,手机之后,把受害人扔在荒野处,将他们的车开的老远,使的受害人之后难以寻找。本案中,被告人都是专抢出租车,周锦标及其同伙用刀威胁,用袜子捂住受害人的嘴,抢到钱,手机之后,把受害人扔在荒野处,将他们的车开的老远,使的受害人之后难以寻找。其性质及其的恶劣,属于抢劫罪。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这些人都是在青少年的时候不懂法律,为求刺激、挥霍去抢劫。走上了犯罪这条不归路,他们少年时犯罪被判了几年的有期徒刑,因此耽误了他们的美好人生。出监狱后,他们找不到工作,四处游荡,而家人又管不了或者是根本就不去管,最终他们还是选择了重新犯罪。由此案我看到了家庭教育的缺失和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本案中被告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他在明知汽车右刹已坏的情况下,仍然去载运乘客。最终导致出租车因为躲闪一辆横穿马路的自行车时往右打方向盘,但是由于汽车右刹车已坏而撞上了护栏。车上的一对年轻夫妇受伤,而丈夫受到严重的脑伤而在医院死亡。虽然在这个案子当中出租车司机说他在一出事之后就拨打了112和120。该司机就依此认为他是自首的。原告律师认为:“现在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该种情况的定性,但是在司法的实践中,大家已经普遍认为在对于司机这个特殊的职业来说他有这个义务。则他就是交通肇事逃逸了,那属于该罪的加重情节了。“的确,如果身为司机他就应该为自己的乘客负责。在本案中,自行车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固然是直接的诱因,但如果司机把汽车修好后再做生意的话也不至于会发生如此的悲剧。所以最主要的责任仍然是在该司机!我们知道在我们平时的生活当中,好多的交通意外都是有行人或司机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而造成的。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进一步认识到交通事故猛如虎!也证明了我们现在的市民的交通安全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实在是太差了,如果人人都作好自己的本分,那么我们的社会上还会有如此之多的悲剧发生吗?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让我认识到法律工作者所必需的一些素质。理论知识固然不可缺少,但是只掌握了这个并不足以有用,还需要娴熟地运用于社会实际之中。
参观法院体会 参观法院的感受500字篇五
时间过的真快,一转眼来到法院工作已五年之久。回想自己五年来的点点滴滴,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在预备法官那段为期一年的实习经历,那次实习活动是教学计划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检验我们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即将走上法官岗位的必经阶段。
一、实习目的
通过实习,全面了解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通过实习,培养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认识到自己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在实习过程中,通过虚心接受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和帮助、诚心学习他们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全面提高综合法律素质和法学修养,为走上法官岗位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实习成果
预备法官实习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从立案、接待信访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开庭审理、参加合议庭、制作法律文书、宣判等承担起一个法官办案的全过程,我崇拜指导老师和同事们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八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实践经验,加强了对法官这份职业的了解,树立了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实习成果:
1、立案庭实习收获
立案庭是法院对外的第一个窗口,是法院工作的开始,占据很重要的位置。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繁多,每天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立案庭的法官经常要与这些当事人进行说理和劝解,而不是简单的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这么简单。立案庭还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者是不懂得怎么写起诉书、不会写字的当事人提供方便,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用法院专门的起诉书范本进行填写。立案庭立案后还要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开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关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我在立案庭实习期间,虚心向指导老师请教,对案件进行筛选,对属于法院主管的,予以立案审查,而对不属法院主管的,告知当事人通过其他渠道解决。
立案庭设立一个信访接待室,立案信访工作既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艰巨,使命光荣。立案信访场所既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也是人民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功能重要,作用重大。在深入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把信访工作作为送上门来的民生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对各类信访件的接受及处理结果作相应的登记。信访件的登记簿分为:人民群众来信登记簿、人民群众来访登记簿、院长接待日登记簿、业务庭长接待日登记簿。
对来信按性质分类登记,注明收到日期,及时答复,准确转送。来访也按性质分类登记,注明接待日期。接待时做到着装接待,做到仪表端正、态度和蔼、用语文明,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情况反映,认真记录详细情节、主要事实和理由,耐心向来访者解答、转处或作其他处理。对涉及本院审判、执行案件和社会不安定信访件及重大信访件,接待后当天向分管院长报请批处。对需交办的信访件交由院长或分管院长作出批办、处理意见后送责任部门。在信访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信访工作要做到“七到位”:不满情绪疏导到位;释法答疑解释到位;关键症结掌握到位;实际困难解决到位;合理诉求满足到位;无理要求告知到位;不法行为处置到位。同时,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以联动制度为依托,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法律、经济、文化等各种手段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
2、民一庭实习收获
民一庭主要处理的是婚姻、继承、财产分割、民事侵权、合同纠纷、民事权利的确认、变更、撤销之诉等内容案件,这些案件虽然琐碎,但是却同民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他们对自己的利益十分关注,为此每天都会向法官诉苦,诉说自己的“委屈”。因为这是一种发泄,当事人需要发泄他们心中的不满情绪。通过在民一庭的实习,我能从另一个角度知悉民生、民情、民怨。有经验的法官们会倾听他们诉说,这有益于疏导他们的愤怒,同时在当事人的倾诉过程中对法官也多了一份信任,这样在调解的时候有益于做当事人的工作。
通过在民事一庭的实习,我发现法院在实际的判案中与课本抽象的理论和法条刻板的规定最大的不同,是法官办理案件时坚持调解前置原则,非经调解不轻易判决。今年恰逢“调解年”,各法院都在加大力度提高调解率。如果对一个案件只是简单地予以判决,往往会导致“一场官司十年仇”。而调解结案是保护当事人利益纠纷的最佳方式。这可以有力避免判决成一纸空文的负面后果,虽然有时对于当事人一方会有失公平,但权益受损方真正得到了补偿才是最重要的结果。而且在案件诉讼费大幅下降,在办案经费缩小的情况下,如果一味采用判决,对法院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一种极大的浪费和损耗。对调解无望,非判不可的案件,在判决的同时辨析法理,要尽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使当事人服判息诉,避免“案结事不了”和当事人无休止的上访告状现象。
在民一庭的实习,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为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3、行政庭实习收获
行政庭的受理的案件一般涉及群体纠纷,随着我县的经济发展,行政争议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若处理不好,往往容易造成群体信访事件。
在行政庭实习期间,了解到必须充分发挥诉调对接的作用,利用诉前协调、庭外协调等多种行政争议化解模式,通过协调贯彻始终、定期联系会议、上门指导服务等三项制度,适当延伸审判职能,使司法机关成为化解行政争议案件的缓冲剂,从行政争议的预防、和解、执行入手促进“官民”和谐,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将协调工作贯彻案件始终,做到诉前协调、诉中协调和判后协调相结合。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案件的成因通常是原告经过多方奔走努力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被迫无奈提起诉讼。因此,他们的诉讼主张大多有一定的合理性。
因此,在审查受理阶段即找原告谈话,了解原告起诉所欲达到的真实意图,分析其主张的合理合法依据,在摸清原告真实想法的前提下及时与被诉行政机关进行沟通,了解所涉案件的相关情况,提请行政机关与原告及早沟通,尽可能使双方矛盾解决在成讼之前。在办案中,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护短,不搞“官官相护”。成讼以后,行政庭坚持把行政协调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根据行政案件中许多当事人“要个说法、分个是非”这一特点,大多数案件并不急于下判,而是在庭审结束后继续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尽量使各方意见接近一致,即使最后没有协调成功,也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对协调不成的案件并不是一判了之,多数判决结案的案件,总有一方当事人提起上诉,为此,及时与上级法院取得沟通,将协调工作情况和达不成一致的原因反映给上级法院,为二审协调提供参考意见,使多数上诉案件在二审阶段得以协调解决,避免矛盾扩大,有效地缓解行政争议。
同时,加大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力度,特别是对计生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计生部门上门征收社会抚养费阻力很大,对这些超生者征收不到位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相当恶劣,也导致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为此必须要配合县计生委加大了对钉子户的征收力度,以点带面,打开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局面。在工作中也做到了有张有弛,对执行时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给其一定的时间筹集执行款项。在行政庭实习期间,给我的感触是处理行政案件一定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多与当地政府部门交流、多向当地党委请示汇报、多和普通老百姓沟通。
4、审监庭实习收获
审监庭是法院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民事案件管辖权上移和基层法院审监庭办案任务减少。审监庭主要工作职责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我在审监庭实习期间,参与过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工作。此项工作对我来说是新课题,压力很大。我经常向庭室其他同志请教案件质量评查的相关规定,从多方面掌握评查技能,力求评查客观公正,从而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在审监庭工作,必须要树立依法纠错的司法理念,正确把握纠正错误与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和权威性的关系。明确审监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最后一道防线;明确审监工作机制,为院长履行审判监督职能服务,依法监督本院生效裁判并向院长负责;明确职责要求,在“司法为民”方针指导下找准维护既判力和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之间的结合点,努力追求司法公正。在审判活动中,坚持将稳定当事人的情绪、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等疏导工作贯穿于再审案件的全过程,对当事人既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听取意见,努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又不一味附和当事人,适时阐明法理,维护司法权威。
三、实习工作总结
1、实习检验了我的法学知识,培养和提高了自身的实践能力。
实习阶段一个很重要的学习活动是参加开庭审理,当我第一次坐在那高高的审判台上,立即有一种威严感与神圣感。在庭审中观察原、被告是如何进行举证、质证的,应该如何掌握和调度整个庭审的进度和秩序?案子的真相是如何的?应该如何进行判断和判决?我知道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具备驾驭庭审的能力。庭审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有时候庭审过程就像是在菜市场吵架,如果驾驶不好,庭审就无法进行下去,也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影响到案子的裁判。通过实习,我向其他有丰富庭审经验的同事们学到了不少知识。他们告诉我,一旦发现当事人不服从指挥,任意表达自己的意志的时候就应该制止,否则,他们会越吵越激烈,势必会影响整个庭审的顺利进行。
制作裁判文书是实习的重中之重,也是难点。通过裁判文书,可以看出法官的责任心以及法律运用能力,可以说裁判文书是法官的“脸面”。
在校期间虽学习过法律文书的写作,而且也拜读过大量的裁判文书,可一旦自己制作裁判文书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打印过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每一种文书体式都是不一样的,在打印的时候,判决书要详细,对于双方提交的证据要写清楚证据名称、证明的内容等,要从证据中查明案件的事实,然后写明法院的判决理由和事实,判决的结果。调解书对于法院判决的理由就不用书写,但是要根据调解笔录将调解结果写好,最后要在调解书最后将调解书的效力写入。裁定书应该说是较为简单的。判决书和调解书要写得既简洁又要丰满有力,除了格式要正确,表达也要通顺,一份判决书或者是调解书也是一份作文,要多读、多修改,我将裁判文书写好后交给指导老师,他们通常修改很多次,连标点符号也不放过,因为法律工作是严谨和神圣的,法律文书里的.一个字一个标点都代表着法律的神圣,不容有错。
2、实习让我对民事调解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今年恰逢“调解年”,各个法院都在力争调解率,我院的调解率一直偏低,院党组经讨论决定要下大功夫加大调解力度。调解结案的纠纷主要是生活中的纠纷,因而调解的方式在民事案件中被频繁使用。
很有调解经验的法官说要做好调解工作法官要具备三种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调解工作的主持者应该是通晓法律知识,有法学素养,有一定的威望,说话有分量的人,他能够以自己的言行使大家信服,能服众。调解员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当事人对其产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调解员要思维敏捷,处理事务的方法多样,反应能力迅速,拥有这样的智慧才能对矛盾作出反应,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帮当事人找出解决的途径。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审判中不要带个人的感情色彩,在调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这并不是说调解者就应该板着一张脸,很严肃的对待当事人,或者是对矛盾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这样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应该以情动人,试着去了解当事人的感情,以情动人,才能解决好矛盾。
调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后都可以进行,有很多的案件在开庭以前就调解结束了,在开庭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有和好或将矛盾解决的可能,也会当庭进行调解,庭后调解的也有。要做好调解工作,不能就事论事,这样会陷于被动。调解应积极做好预防工作,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将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对已发生的纠纷,在进行调解的同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激化,防止纠纷的恶性转化,调解员的工作方针是调防结合、以防为主,要寓防于调,以调促防,以防保调,在进行调解工作时,要时刻注意预防工作,化被动为主动。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当事人双方都要自愿,调解的过程中要合法,平等对待当事人,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
调解的进行应该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前提下进行,当事人有时候会情绪激动,说话没有仔细考虑,语气十分恶劣,法官面对的当事人经常是这样子,经常可以听见当事人生气的声音以及指责的声音,法官要好好的劝解他们,将他们再带回到矛盾的焦点上。看着法官们辛苦的调解,真的是又佩服又自惭,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的。
3、实习增强了我的综合素质。
实习期间,经常有当事人咨询也经常有电话打进来进行咨询案件的情况,我时常接待各种各样的当事人,与不同性格的法官打交道,在处理和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际能力、对人待物的能力。而处理文书和参加庭审,提高了我书写的能力,锻炼了口才,也让自己更加谨慎、细致,严谨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4、通过实习,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认识。
前几年舆论认为法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法院是花钱的当事人的传话筒,法院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对法院的影响很坏。可是现在法院不是人们以前眼中的形象,随着法官们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官们严肃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他们不仅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而且还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为当事人尽心尽力办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实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
1、通过实习使我意识到作为法官只有法学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实际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面对问题找出解决方案的能力。尽管学习了四年的法学知识和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但对现实涉足太少,把现实看得太简单,处理问题有些任性,也缺乏必要的法学人格培养,做事情不够稳重。
2、在各个部门实习的时间相对较短,实习只是到了一个新的环境,没有太多的时间向指导老师和同事们学习,对案件的分析只有很肤浅的认识,跟老师的学习还没有深入,还没有达到自己能独挡一面的程度,面对很多问题很多情况,我还手足无措。
五、结语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在指导老师的关怀与教导下,在同事们的大力帮助下,我更加巩固了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较好地掌握了法律在实践中的运用,提高了法律实践能力。但我也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实践经验的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加倍努力、勤奋学习,以掌握更多的知识和经验,为走上神圣的法官岗位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