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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高考期间小区禁止噪音 物业通知高考期间停止一切噪音(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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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高考期间小区禁止噪音 物业通知高考期间停止一切噪音(3篇)
时间:2023-03-17 15:30:03     小编:zd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高考期间小区禁止噪音 物业通知高考期间停止一切噪音篇一

您好!2022年度的高考、中考即将来临,高考、中考,是人生的一次重要里程碑,是人生的另一个起点。为了给小区的莘莘学子们提供一个安宁、清静的复习环境,让他们能够完成心中的梦想,碧桂园物业服务中心在7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开展为考生“送安静”绿色护考行动,因此对各类环境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在考试期间,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小区内禁止噪音施工;

2、车辆进入小区请关闭报警系统,切勿鸣喇叭,禁止机动车辆使用声响装置产生噪声污染、禁止喇叭、广播等干扰考生正常休息和学习;

3、家中有小孩的业主请告诉您的小孩注意不要打闹喧哗;

4、家有宠物的业主朋友,请照看好您的宠物,避免犬吠等影响小区安静的环境;

5、切勿在小区内大声喧哗、禁止夜间打麻将等产生的噪音;

6、请将家中的电视、音响等发出声响的电器音量调低,避免对周围家中有考生的住户产生干扰。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小区禁止噪音 物业通知高考期间停止一切噪音篇二

2022年高考即将来临,为了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对我县城区范围内的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现通告如下:

2022年6月1日至6月8日

(一)所有工业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污染,保证厂界噪声符合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得影响周围学生学习和休息。如不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排放标准,必须停止生产。

(二)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及中午12:00至下午14:30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产生各类噪声污染。

(三)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产生设备噪声污染。

(四)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

(五)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

(六)禁止露天(文体广场、休闲广场等)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七)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

(八)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九)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十)考试时间(6月7日—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凡在都安高中、都安瑶中、都安二高3个考点1000米范围内,必须禁止噪声污染,特别禁止建筑工地施工作业、机动车辆鸣喇叭(交通管制)、燃放烟花爆竹。

6月1日至6月8日,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市政、文广体旅、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河池市都安生态环境局:

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高考期间小区禁止噪音 物业通知高考期间停止一切噪音篇三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高考期间“禁噪”工作,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高考时间为2022年6月7日至8日;禁噪主要区域古蔺中学、蔺阳中学、古蔺职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县招生考试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现就高考期间“禁噪”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噪声“严控期”(6月1日至6月5日)。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含装饰装修、商业门市、娱乐场所等)环境噪声排放,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排放限值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喇叭进行广播宣传;严格限制广场集体活动时间、控制音响音量;暂停审批游行集会活动和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

(二)噪声“禁止期”(6月6日至6月8日)。实行24小时禁噪。禁止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含装饰装修、商业门市等)产生影响考生学习和考试的`环境噪声污染。机动车进入考点150米范围内禁止鸣笛;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造成噪声环境污染的,公安、综合执法、文旅、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禁噪期间举报电话:环保投诉热线“xx”、公安投诉热线“110”、文化投诉热线“xx”,综合执法局投诉热线“xx”受理群众投诉。

特此通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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