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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费纠纷起诉状 赡养纠纷民事起诉状(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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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费纠纷起诉状 赡养纠纷民事起诉状(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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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费纠纷起诉状 赡养纠纷民事起诉状篇一

被告:(系之夫),男,35岁,汉族,现住。

被告:(系之妻),女,35岁,汉族,现住。

案由:赡养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医药费 元;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赡养费及护理费 元,被告 协助被告 履行赡养义务;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父与子的关系,被告是原告的儿媳,原告的土地由被告耕种至今,以及土地补贴由被告领取,现原告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被告居住的北屋五间房屋是原告的,长期居住至今,被告应当腾清房屋,返还给原告居住。被告经常辱骂原告,原告遭受到了巨大的精神损害,为了平复原告的精神创伤,慰藉其感情的损害,被告应当向原告赔礼道歉。

综上所述,根据《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湖北省黄石市 人民法院

具状人 :

年 月 日

赡养老人有很多种方式,其中支付赡养费就是一个主要的赡养方式,赡养人应承担的赡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要知道,老人的赡养费咋算,就得首先知道,支付的赡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法定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有: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笔者认为,精 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人承担。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非常值得提倡。

对很多老人来说,赡养费关系着自身晚年生活的质量好坏。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可以不计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 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1、对于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 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如m*20%)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 定为赡养费标准。

2、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

3、对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

4、对于老年人的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和必要的保险金费用应当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

实际给付额高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实际给付额计算;实际给付额低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上述计算标准计算。也就是说,上面给出的赡养费给付标准是一个最 低标准,如果子女给父母的比这个标准要多,那就按照多的给;如果子女给父母的赡养费比这个标准还要低,那么就必须提到这个标准上来支付赡养费。

赡养费纠纷起诉状 赡养纠纷民事起诉状篇二

原告:,男,汉族,x年7月7日出生,现住:xx市河西区

原告:,女,汉族,x年1月6日出生,现住:xx市河西区

被告:,女,汉族,x年8月14日出生,现住:xx市河西区联系方式:13512。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每月支付赡养费及护理费500元。

2、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医药费700元。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父母与子女关系,x年原告患胆结石,在医院做了切胃切胆手术。原告于x年患脑梗塞,长期服用药物来治疗。x年原告又患有结肠癌,医院确诊癌细胞扩散,做了肠造通术。此后原告生活不能自理,由于原告已80岁,身体状况比较差,不能照顾自己和原告。故三个子女轮流来照顾原告的起居生活,同时原告每月给付被告800到1000元让被告负责买菜做饭。x年11月原告认为自己和妻子的身体都不太好了,想在自己清醒的时候把房产分割给自己的子女,被告提出来登记在自己名下,原告和其子女商量后一致表示同意。原告立下遗嘱:现住房转在x名下,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等原告百年之后,此房屋以及财产由三个子女平分。同时被告也立下保证书:此房过户给朱世荣为房屋承租人,但此房仍由父母居住,在老人百年之后此房由三子女共同继承。

在原告没有把房屋过户给被告之前,原告的子女轮流照顾原告的起居生活,但是,房屋过户给被告之后,被告便很少来照顾原告。从x年初到x年底被告只来看望原告三四次,每次来只是呆一会儿,从不照顾原告的生活。x年新年时,被告是在亲友的劝说下才来看望原告,只是呆了一会儿,也没理会原告就走了。并且在房屋过户给被告之后,被告除了来过三四次之外,从没给原告打电话问候病情也没给原告买任何东西孝敬原告。

原告于x年和x年的手术费及长期抗癌的医药费,以及原告长期服用的治疗脑栓塞的医药费,一直都是由原告自己来承担的。由于前两次手术及多年的医药费已经将原告多年积蓄花光,现原告每月需要的医药费约1600元左右,原告医药费约400元左右,合计20xx元左右。原告要求三子女平摊,所以被告需承担700元的医药费。

原告患癌症已是晚期,已经完全失去自理能力,大小便以及饮食起居都需要专人来照顾,被告从来没有尽到赡养和照料的义务,现原告要求三子女支付赡养费和护理费1500元,所有被告应支付赡养费及护理费500元。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5月6日

赡养费纠纷起诉状 赡养纠纷民事起诉状篇三

申请人:王,男,汉族,x年5月5日

生 身份证号

住址:xx省xx市桥西区路号xx室

被申请人: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负责人:许 职务:董事长

住所地:xx市空港经济区远航商务中心大厦号楼

仲裁请求:

1、 责令被申请人依法确认申请人属大副岗位;

2、 责令补发x年1月到x年10月克扣的伤残津贴346171.38元;

3、 责令支付克扣伤残津贴应支付的25%的经济补偿86542.8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年4月15日到被申请人单位工作,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被申请人变更名称为现名称。申请人的具体工作为船员。

x年5月22日,申请人以大副身份出海,在工作中遇海盗袭击受伤,后经评定为六级伤残。此后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按月给申请人发放伤残津贴,但是在发放中存在克扣行为,具体发放情况见证据(x年1月到x年10月银行流水)。

申请人受伤前月工资为9650港币,按照x年度港币对人民币牌价1.0623计算,为每月10250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评定为六级伤残应当按照本人工资的60%计发,应为6150元。考虑到xx市-x年社会平均工资为2225元、2600元、2793元、3128元和3520元,则申请人-伤残津贴的标准应为4005元、4680元、5027.4元、5630.4元、6150元、6150元、6150元、6150元和6150元,总计应支付伤残津贴588813.6元。参照申请人提供的银行流水,被申请人实际支付 242642.22元,共计克扣346171.38元。按照克扣工资的相关法律责任,被申请人除了应该全额补足外,还应支付25%的经济补偿86542.85元。

另外,单位内部规定,申请人为员工报销取暖费。申请人属大副岗位,理应按照大副岗位报销取暖费。

以上各项,总计为432714.23元。

请仲裁委查明事实,依法公断!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x年 月 日

赡养费纠纷起诉状 赡养纠纷民事起诉状篇四

会议时间:20xx年1月x日

会议地点:会议室

参会人员:

主持人:

会议内容:

一、学习党章

党的组织制度

二、习近平论依法治国——xx大以来重要论述摘编

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

赡养费纠纷起诉状 赡养纠纷民事起诉状篇五

6月1日,沧州市召开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暨安全生产专项集中整治动员大会后,沧州林业局高度重视,当日上午10:30迅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会议精神,并对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政治、社会发展全局。林果业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安全监管是各级林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全局上下认真领会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把思想认识提高到市委、市政府要求上来,全力抓好林果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要求各县(市、区)林业局充分认识做好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建立健全林果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将工作任务明确到具体科室和具体责任人,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和责任落实到位,形成基层监管无盲区的食品安全责任网,全面提升我市林果业安全保障水平。

三是舆论宣传到位。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抓好林果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利用农村农贸大集组织宣传车广播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林果质量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市果品生产者、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引导、推广果品标准化生产,进一步规范硝酸铵、硝酸钾肥料、农药、生长剂等投入品的储存使用,营造浓厚的林果业安全生产氛围。

四是科技培训到位。积极开展林果业安全生产培训班,通过采取聘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来市办班培训技术骨干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巡回县乡办班培训等形式,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进一步提高果农的科技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是监督检查到位。定期不定期组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县(市、区)督促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严格落实果品生产环节监管责任,加强对高毒、高残留等农药使用情况的查处力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从而不断提高全市林果业质量安全生产水平。

赡养费纠纷起诉状 赡养纠纷民事起诉状篇六

上周在上海由长海医院主办胸部肿瘤及介入国际论坛结束.许多方面有参加,主办者邀请了十二位国外知名学者,包括tbna的发明人王国本教授.主要内容介绍肺癌治疗进展,及气管镜介入技术的发展,内容丰富,大家收获丰盛,发现气管镜内容大大发展了,不久可将资料整理后,提供给大家.

司马主任已经开这个帖子有两天了,可是应者寥寥,为什么?会议版几乎每天都有新的会议帖子,dxy的站友中参加会议的应该不在少数,会后大家可能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了。其实会后将自己的体会写出来不会占用大家多少时间,简单三言两语,只要把自己的真实感受写出来就可以了,如果时间充裕可以写的详细些。其实每次参加会议都应该有所收获的,有的单位要求会后回到单位要汇报的,这样才达到了出去交流的目的了。否则单位派人出去开会,岂不是拿钱打了水漂儿了?当然,出去欣赏一下祖国的大好河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同时把旅游的见闻写出来也可以拿来交流嘛(但会议的收获应该是必不可少的)。欢迎广大站友积极参加交流和讨论!

下面我把20xx年参加会议的体会帖出来,每年的会议我都写了参会的体会,我会陆续帖上来。

会议名称/类型:中华医学会放射医学与防护学分会第四次全国中青年学术交流会

会议时间:20xx年10月

会议地点:重庆

参与成员:会议特邀卫生部法监司苏司长、程天民院士、军科院、cdc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的领导做专题报告,主要参加人员为全国放射医学的专业人员,以中青年为主。

会议主要内容:现代战争和核恐怖活动;医疗辐射的剂量与防护;我国放射医学进展;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辐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有关放射医学的基础和临床研究等。

赡养费纠纷起诉状 赡养纠纷民事起诉状篇七

申诉人:张,男,x年7月8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城关南路溪坪49号,电话:。

被申诉人:xx省xx县卫生局,住所地:xx县文化路。

法定代表人: 职务:局长

案由:申诉人对xx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公然滥用职权、超越职权、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具体违法行政行为特意不予以审查并作出()闽行监字第23号《驳回申诉通知书》不服,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诉请求如下:

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本案闽行监字第23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及本案一、二审《行政判决书》与屏卫医罚字()0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进行再审。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诉人滥用职权非法侵犯申诉人合法权益

申诉人从x年初起学医,x年初起在本县xx乡降龙村行医,x年底变更执业地点到xx县屏城乡溪坪村行医,x年6月4日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个体开业医执照》(附件1),且持续执医,每年均按被申诉人关于缴纳管理费通知的规定,上缴管理费至x年度(附件2、3),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年度检验情况记载:“管理费已收清,同意在屏城乡溪坪村继续开业。”(附件1),这就充分的说明了所谓的年检“既是每年按通知规定按时缴纳管理费”。申诉人每年都按通知规定按时缴纳管理费,20多年来被申诉人从未对申诉人的行医资格及申诉人的诊所提出异议。

到x年10月,被申诉人公然滥用职权对申诉人进行行政报复,以申诉人未办理合格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以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4条的规定,对申诉人作出:责令停止执业活动,罚款人民币5000元正的行政处罚(附件8)。从此切断申诉人家庭生活来源,致使申诉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家破妻离,导致申诉人在校读书的女儿面临失学的危险(三个读大学一个读高中),造成申诉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从而迫使申诉人不得不走过申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行政上诉、行政申诉等整个司法程序,问题都未能依法公正得到解决。到了x年10月17日,申诉人还遭到xx县人民法院拘留(附件9),x年9月,xx省高级人民法院还驳回了申诉人的申诉请求(附件4),严重侵犯了申诉人合法权益。

二、被申诉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44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24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营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规定十分明确的规定了处罚对象必须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而申诉人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是不争的事实。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100张床位以下的每年校验一次,由原登记机关办理。”第45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22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此可见只有拒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才能吊销。

但是,在该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即没有任何卫生行政部门通知过申诉人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没有校验;也没有任何卫生行政部门向申诉人发出责令限期校验的通知书;更没有任何卫生行政部门通知申诉人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吊销。反而申诉人年年都收到,甚至在x年3月12日还收到被申诉人校验机构即xx县农村卫生协会向申诉人送达的收取校验费的通知(附件2),申诉人在限期内甚至于x年3月17日向主管部门缴纳校验管理费(附件3)。这实际上已经构成事实上的校验行为,否则执法机构就出现的自相矛盾的行为,在此情形下,申诉人执业当然具有合法性。

三、被申诉人超越职权以下犯上罗织罪名

被申诉人认定申诉人是未办理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这是超越职权罗织罪名以下犯上的认定。“未办理合法有效”与“未取得”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未办理合法有效……”,可以理解为“已办理违法无效……”,而“未取得”是指从未取得不论有效或无效的执业许可证。申诉人持有的闽宁地卫个医照字第3026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个体开业医执照》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应该由法定程序来决定,而不是由下级机关说得来算。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未经法定程序吊销情况下,任何人或任何单位均不能认定为不合法或无效的。更况且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根本找不到“没有办理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样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条款。

综上所述,如此公然滥用职权、超越职权、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具体违法行政行为,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2项、第4项和第5项的规定,该具体行政行为应予撤销。因此,恳求上级领导依法支持申诉人合法请求,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与严肃性。

此致

申诉人:张

x年3月26日

赡养费纠纷起诉状 赡养纠纷民事起诉状篇八

1月7日是周末,尽管天空微雨,长山乡集镇区域仍显得格外热闹。不过,当天的热闹与以往有些不同:不仅仅商贸集中处人来人往,连平常少有人涉足的一个个卫生死角、杂物乱堆乱放之处,都出现了一个个忙碌的身影。原来,当天的长山正在开展又一次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体乡干部、大学生村官、集镇涉及的6个行政村两委成员、党员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来了,大家放弃休息投身到火热的劳动当中。

记者在现场看到,整治行动兵分四大组展开。“阿姨,我们长山正在进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希望得到你们的配合。这是倡议书,您看看。”瞧,这就是“第一路军”宣传组。长山乡团委组织的志愿者队伍是该组的主力军,正在发放小城镇综合整治倡议书。只见几位小姑娘身着志愿者红马甲,带着甜甜的微笑一一走进集镇的沿街商铺,一边向店主发放倡议书,一边解释整治内容,提醒大家及时拆除私自搭起的杂物棚、雨棚,自觉清理房前屋后乱堆放的杂物并保持长效清洁。“来,你铲下来的纸屑我给你接着。今天地面湿,掉在地上不好扫。”见长山二村党员张建锋正在奋力铲除电线杆上的一张纸质小广告,与他同村的女党员吴卓佳连忙举着垃圾筒赶去配合。这是“第二路军”交通整治组,他们正通过“地毯式搜索”,逐一“围剿”着各式各样的“牛皮癣”。而“第三路军”河道保洁组正和集镇三条主要河道桐溪、石门溪和东干渠进行着“亲密接触”。其实在长山,各河道平时长效保洁已经比较到位,但趁着眼下竭水期,水面和溪底的垃圾都比较显眼且容易清理,该乡结合此次整治,再度展开了一次查漏补缺工作。

“‘第四路军’集镇整治组工作量最大,也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主力军,集合了近五十位乡、村党员干部,下面又分六个小分队呢。”现场,长山乡小城镇整治联络员杨斌开着玩笑说。原来,“第四路军”负责对集镇区域农户(商家)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乱堆乱放展开集中清理。前期,长山乡已经上门作过动员,希望大家自行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但一段时间以来,响应的农户(商家)并不多。因此,当天乡、村党员干部决定主动上门,“两代表一委员”积极参与,发挥表率作用,帮助大家“搞卫生”,用实际行动逐步影响和带动大家加入整治队伍。“事实证明,老百姓对提升和改善环境的举措还是欢迎的。你看,不少农户见我们帮忙清理房前屋后乱堆放的杂物,都觉得过意不去了,也加入到清理的队伍。”杨斌欣慰地说。的确,记者在现场看到,长山饭店的老板夫妇、桥头早餐店的老板娘都在认真清理、洗刷着门前地面,盼盼烟酒的老板夫妇则架起了梯子,开拆门前搭着的篷布……

而在长山一村,年近八旬的徐老伯则朝着帮他清理房前屋后的乡、村党员干部连连道谢。他告诉记者:“我的子女都在外忙于工作,平时很少回家。这里就我一个老头子住,身体也不好,让我清理房前屋后堆积了这么多年的杂物,实在有心无力啊!现在,乡里、村里的党员干部帮我清得这么干净,我看看也高兴。”

都说人多力量大,果然,经过四路人马大半天的努力,长山集镇有了一张更干净的“脸孔”。而值得一提的是,在众人忙碌之时,该乡小城镇规划方案设计人员也在认真负责地走村串巷,再次展开实地勘察,并一直忙碌至天黑。

当然,对长山来说,小城镇综合整治才刚刚迈出第一步。因为在当天整治行动之前,乡党委政府首先召开了此次工作的推进布置会,进一步明确了总体目标——不仅要环境洁美,还要规划合理、突出人文长山特色,实现宜居宜业宜游。同时要求,用三年时间,必须实现“五个一”:一条特色街、一处乡镇主路口、一处以上公共广场、一个以上公共服务中心、一条以上生态河道。

连日来,党湾镇各村(社区)纷纷组织力量开展环境整治,村庄面貌大为改善。自20xx年12月9日以来,全镇排查发现的478个脏乱差问题,95%以上得到了整治,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初见成效,有力地推动了该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该镇“百日攻坚”行动中,村庄整治以主要道路两侧、农户房前屋后为重点区域,对道路两侧乱堆乱放、房前屋后堆积物、农作物秸秆、建筑余料等进行集中清理。经过周密排查,在全镇范围内累计发现此类问题478个,全部以抄告单形式下发至各村。各村立即迅速行动,展开整治。

团结村每天组织10多人,连续奋战10多天,下雨天也不停,对照抄告单,对农户房前屋后的柴草、旧沙发等堆积物和砖头、黄沙等建筑余料等一一进行了清理,累计清理垃圾、杂物10多吨。除了26张抄告单上指出的问题全部得到整改外,其它脏乱差现象也得到了整治。

梅东村发动老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花一周时间对全村区域内的环境盲点进行了摸底排查,将汇总上来的情况结合镇里下发的抄告单,组织力量,分成两个组,第一组对全村区域内每天8小时不间断地进行道路清扫,清理电线杆上的牛皮癣,使用挖机清理农作物秸秆等堆积场。第二组,每天出动6个强壮劳动力,根据摸底排查和抄告单上提供的信息,对房前屋后、道路河边两侧的堆积物进行清理。村里2组和3组两条道路,一直是全村卫生工作的难点。这次通过上门讲道理,做通了农户的思想工作,把道路边堆放了7、8年的红砖堆、工字砖堆等堆积物都进行了清理。

新梅村对全村范围内主要道路、河道两侧、农户房前屋后堆积物进行大清理,平均每天清除垃圾、杂物2吨多。

其它各村也纷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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