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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准则学条例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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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准则学条例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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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学准则学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学习活动由于军同志主持。《准则》由于军同志领读学习,《条例》则由杨帆、杨振两位年青同志领读学习,《准则》学习完毕,《条例》学习完前四章。

学习结束后,同志们交流了各自感受。

丽云感觉学习到了很多新知识,龙斌指出应该将文件精神与我们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红梅、君红认为应该严于自律、以身作则,正国同志感受到文件制定的切实可行和党中央严于治党的决心。正敏谈到了作为普通教师党员也应该注意的廉洁自律问题,比如不从学生处赚钱,令我印象深刻,非常赞同。

最后,我谈了自己的三点感受。

一,这次学习让我学到了很多新知识,更感受到以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联系到近期的习马会、二胎放开政策等重大事件,我认为新一届党中央的奋发有为是一贯的、持续的,这让普通党员深受鼓舞,精神振奋。

二,这次学习让我感到党中央不仅要打虎拍蝇,还要管基层。这两个文件更多的是对普通党员及干部的引导和约束,体现了高标准和严要求,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也是严格要求,严格约束,严格管理,严肃处理。这样的举措必定能促进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普通党员干部的进步。

三,这次学习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要“顶天立地”。《条例》是党员干部的底线,是严要求,是地;《准则》是党员干部的理想,是高标准,是地。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干部就要“顶天立地”。“立地”,就是要严格自律,将自己的一切行为严格约束在《条例》的要求之内,这样才能立足,这样才能立身。“顶天“,就是要追求高远,努力提高思想境界和干事创业的实际能力,这样才能发展,这样才能进步。

学准则学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近日,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两项法规的出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现实需要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如原《廉政准则》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适用对象过窄,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全体党员。二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三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原《党纪处分条例》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二是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三是有必要将党的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基于以上情况,亟须对《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这两项关联度更高的法规先行修订。通过修订,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两项法规的修订及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

二、两项法规的出台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个重大制度创新

党的以来,从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到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从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到强化巡视监督,管党治党、正风肃纪的一系列组合拳,直面“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具有以下鲜明特征:一是以党章为遵循,维护党章权威。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二是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坚持正面倡导,为广大党员确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标准;《条例》开出“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正是这一高一低、一正一反,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全党一体遵守的道德和纪律要求,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三是坚持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党内审查是纪律审查,不是司法检控,一个依“纪”、一个依“法”,二者界限清晰,不能混淆。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严明党纪,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遵循管党治党的规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充分体现了党纪特色和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

三、两项法规的出台必将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拥有一整套党内法规制度,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作为管党治党建设党的“法宝”,党内法规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加以完善,才能更好发挥管党治党之“重器”的作用。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修订后的准则,作为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修订后的条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既是为全体党员制定的行为规范,也是向全国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执行这两项法规,既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又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就是要把党章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学准则学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深学细照笃行

在党的xx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步出台,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可以说这是史上“最严党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如何执行好、落实好《准则》《条例》要求,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首先,要深学之。深学之,才会有思想境界的提升。《准则》内容“简约”,范围“全面”,要求“自律”;《条例》突出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所有规定充满了现实性,编织起了一张严密的“纪律网”,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制力。《准则》确立了“行为高线”,告诉了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条例》则划定“行为底线”,告诉了我们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禁止什么、摒弃什么,否则将要受到纪律处分。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准则》《条例》要求,实现心怀戒惧、行有所止,就必须对《准则》《条例》进行深入地学习和探究,从内容上去感知,从内涵上去认识,从思想上去提升,达到净化自我的目的。

其次,要细照之。细照之,知不足方能自强。《准则》《条例》已出台,能否得到很好的遵守至关重要,而如何才能做到呢?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能够以此为镜细照之。作为普通党员,要对照新规端正思想、摆正身份,而非自我降低要求混同与一般群众,在言行举止、生产生活中能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除了遵守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外,结合岗位职责,端正自身的从政行为,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在考虑问题、做决策的时候,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牢记人民公仆的身份,时时刻刻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宗旨,更要加强自身学习,锤炼出过硬的党性修养,管好身边人家中人。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要勤照“四面镜子”,照理想信念之境,以正三观;照党政党纪之镜,以正言行;照民心民生之镜,以明方向;照先辈先进之镜,以找差距。如此,才能常修为官之德、常念民生疾苦、常思贪腐之害,从而不断提升自我,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党和国家发展。

最后,要笃行之。笃行之,唯求事业长盛不衰。正所谓,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强有力地执行,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那么制度就成了“纸老虎”“稻草人”,也就失去制度颁布的意义。对于《准则》,更是如此,因其本身只有区区百余字,起着管总统帅作用,如果不能转换成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效果会大打折扣甚至没有。因此,党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等优良传统,公私面前公为先,更多地为党和国家作贡献。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在服务群众、服务事业发展中将《准则》变为解决一件件民生难题、发展难题的具体行动,进而一心一意服务地方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才能对得起组织的信任、群众的重托、顶上的“乌纱帽”。

言而总之,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为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学准则学条例心得体会篇四

经过一年多的修订和完善,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纪律和规矩的红线。是各级党的组织加强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是全体党员的言行底线,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利笼子。通过学习,有这样几点体会。

一、认真学习,把《准则》《条例》作为必修课

我们国家已经进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期,“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已经完成,在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有着八千多万党员的大国,中国共产党作为先锋队,正在担负着伟大的历史使命和民族中兴的责任。面对着各种思潮各种诱惑,必须要加强学习。《党章》作为党内的母法,我们必须学习好。《准则》和《条例》是党内的大法,我们必须学习好。我们要把《准则》《条例》作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要学习,要考试,要交满意的答卷。第一,要带头学。我作为文联党组书记,一定要自己带头学,一定要组织党组成员带头学,做到先学一步,先进行融化。第二,要集中学。要组织文联机关的党员和干部集中学,要组织各个协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学,做到点面结合,上下结合,融会贯通。第三,要全面学。请各个协会认真组织协会中的党员进行学习,做到不留死角。第四,要反复学。任何学习,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通过反复学习,把《准则》《条例》刻在心灵深处,融化在血液中。通过学习,解决好“为什么学”“怎样学”等思想认识问题。宗教人士,天天都有早课,我们党员为啥不能天天上早课呢?学而知之,不学则殆。

二、守住底线,把《准则》《条例》作为生命线

生命对每个人都至关重要,党员也不例外。对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而言,生命不仅仅是肉体生命,还有政治生命。有两首诗大家都会知道,那很发人深省。一首是匈牙利著名诗人裴多菲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格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另一首是革命烈士夏明翰的“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正是无数革命先烈敢于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了中国革命的成功,才换来了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才换来了中国人民的幸福和尊严。把政治生命看得比肉体生命更重要,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但是,随着物质文明的推进,党内确实有一些干部经不起各种利益和色情的诱惑,被糖衣炮弹所击中的。究其原因,就是理想信念动摇了,就是腐朽的封建帝王的思想占据了心灵,任性的用权,公权私用,把权力当成资本,冲破了道德底线,破坏了党纪和规矩。这次新的《准则》《条例》颁布,就是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因此,作为文联党组书记,要带头守住底线不犯规,切实把《准则》《条例》作为自己的生命线,时刻约束自己的言行。

三、切身践行,把《准则》《条例》作为紧箍咒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无规矩难以成方圆。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每日三省吾身。《党章》是党内的母法,我们不仅要认真学习,更要切身践行。退一步讲,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必须熟记,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必须牢记,入党誓词我们必须常温。《准则》《条例》的核心内容我们必须铭刻在心。在这方面,绝不可以阳奉阴违,口是心非,绝不可以打擦边球,绝不可以搞任何变通。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成为本单位的旗帜和榜样,让大家向自己看齐,让大家监督自己,把自己的公权放在笼子里运行,放在阳光下运行,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第一,《党章》《准则》《条例》中规定做的必须努力去做而且做好。第二,《党章》《准则》《条例》中规定不允许做的坚决不做。第三,在单位要求普通党员干部做的自己先做,要求普通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先不做。第四,多向先进学习,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只有认真践行,才真正能先天下人之忧而忧,后天下人之乐而乐,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

四、敢于担当,把《准则》《条例》作为杀手锏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敢于担当。无论何时何地,无论遇到多大艰难险阻,理想信念都不能动摇。作为先锋队的一分子,必须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作为部门党组的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作为本部门主管纪检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绝不可以当一天和尚撞一天或者只当和尚不撞钟。时刻把《准则》《条例》作为杀手锏,敢于向自己开刀,敢于向一切违规违纪的言行作斗争。第一,要时刻和党中央保持一致,绝不做妄议中央的事情,对于妄议中央的人和事敢于斗争。第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到“三严三实”。第三,加强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第四,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大庆幸福谣。

综上所述,只有认真学习,守住底线,切身践行,勇于担当,才能把《准则》《条例》落到实处,才能使其贯彻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才能做到上可以擎天,下可以立地,为全面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实现中华民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学准则学条例心得体会篇五

近日,我们党支部在桃苴完小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动员会,在会上对《党章》《准则》《条例》组织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感觉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谈谈自己学习新《党章》《准则》《条例》的一些心得体会。

对党章进行了适当修改,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好新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充分践行党员公务员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总纲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不断改正缺点不足,不断调动自身的热情与激情,在教育教学中充当表率和带头作用。

作为一名公务员,提高自己学习能力非常重要,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浅显的比喻却揭示了学习的重要性,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我更应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学习,培养创新精神,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公务员。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我努力在实践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学习,关心时事,增强服务、奉献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党章要求,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立场坚定,做一名政治坚定、目光远大、乐于奉献的党员公务员,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准则学条例心得体会篇六

党的xx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成果是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党内法规,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基本遵循,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基础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六中全会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因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员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是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利器,是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源泉。

党的xx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之所以这样抓,主要是一段时间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现象比较普遍,庸俗化、随意化倾向比较突出,少数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严重恶化,甚至出现了系统性、塌方式腐败。诚如《准则》所说:“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等等。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六中全会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以《准则》的形式进行规范,使党内政治生活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纠正存在问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应该说,这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这一解决党内矛盾问题的利器的升级改进,为全面从严治党打牢了重要的制度基础。

全面准确把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要求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一篇大文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认真系统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要求,切实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落到实处。六中全会阐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四个路线”、增强“四个着力”、形成“六有”政治局面的原则要求。并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12个方面分别提出目标要求和准确定位。全面准确理解这些定位,把握这些要求,对于更加自觉地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应逐条学习理解,一一对照落实。

切实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从严治党的政治任务,既要系统学习,整体把握,又要重点发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要固本培元,坚定理想信念。“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子还是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发生了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现了偏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必须固本培元,正本清源,把党内政治生活这口源头活水养护好,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

二是要激浊扬清,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清代思想家顾炎武说:“诚欲正朝廷以正百官.当以激浊扬清为第一要义。”激浊,首先要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最大限度压缩党内不良行为的生存空间。扬清,关键是要扬选人用人之清,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激浊和扬清两手抓,让党内正能量充沛,让歪风邪气无所遁形。

三是要以上率下,抓好“关键少数”。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准则》反复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抓好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之所以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是重点,是由其所处的特殊地位、发挥的示范作用和承担的主体责任决定的。领导干部既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领导者,也是参与执行者,是“关键少数”,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作用。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形成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决非一朝一夕之功,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利器,以身作则,做出示范,各级党组织、机关部门和党员干部都要担负起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责任。只有全党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才能把这项党的建设基础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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