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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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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精选13篇)
时间:2023-10-07 16:40:05     小编:JQ文豪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它们可以是对成功的总结,也可以是对失败的反思,更可以是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我们应该重视心得体会,将其作为一种宝贵的财富,不断积累和分享。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做党纪党规的坚定执行者

长沙市委常委、浏阳市委书记曹立军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

一是坚持履责担责。党委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格自律,时刻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把贯彻落实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

二是坚持严抓严管。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坚持铁律管干部、铁腕抓作风,从严从实,认真较真,对顶风违纪、贪污腐化的从严查处,对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从严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着力完善和落实“三个一律”、“一线工作法”等,以公开透明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以有为有位的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是坚持自警自律。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要按照《准则》和《条例》明确的八个方面要求、六个方面纪律,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体现于绩

长沙县委书记、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杨懿文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开列了“正面清单”,又开列了“负责清单”,较之以往有了更强的思想引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加有利于促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就县级基层而言,要让《准则》《条例》落地生根,必须全覆盖抓学习、全过程建制度、全身心担主责。

一是全覆盖抓好学习,让《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利用各式宣教平台,广泛开展《准则》《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通过学习补牢精神之“钙”,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二是全过程建制度,让《准则》《条例》外化于行。一方面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新准则和条例来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另一方面以条规为方向,进一步细化完善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是全身心担主责,让《准则》《条例》体现于绩。县委将全面担当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责任倒查机制、严格问责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绩效考核更加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各级党组织的综合考评和干部任用的重要指标来衡量,全力推动党建与发展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坚持高线守住底线

宁乡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宁乡县委书记谭小平

对宁乡这样一个经济大县、党员大县、干部大县而言,要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必须做到认识更深刻、行动更扎实,真正让纪律释放出沉潜的力量。

一是知义。不但要原原本本学《准则》与《条例》,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才能在“三大建设”中让党员干部筑牢“防火墙”.

二是知行。《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在“三大建设”过程中,各项行为举措都要在纪律边界内运行,特别是对行政审批、招投标及平台公司规范运行等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纪律监管。

三是知责。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将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审查、司法处理有效结合,不回避、不袒护,做到抓早抓小,快处快结,保持了强大的震慑力,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市住建委党委书记、主任范焱斌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意义非常重大,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

当好践行者。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全党必须一体遵循。新《准则》虽短短仅有281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明确、一目了然。新《条例》明确了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高标准、严要求、广覆盖。党委要带头遵守《准则》,落实《条例》,作为住建委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把个人摆在住建发展大局中,立足住建实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躬身而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挂帅出征、谋篇布局,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强大后盾。

当好推动者。党委担负起主体责任,除了要守住纪律底线之外,更要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做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推动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党委还要推动新《准则》《条例》贯彻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抵制违反《准则》《条例》的行为,狠刹选人用人、三重一大、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领域环节的不正之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住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强化三种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党委书记,必须强化三种意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提高责任意识。要牢固树立“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扭转“党风廉政建设归纪委管”、“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的思想误区。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抓责任具体化,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任务。

增强担当意识。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监督源于关爱”,要强化“严格要求是对干部负责”的理念。关键时刻要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爱惜自己的羽毛。

强化规则意识。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制度,用制度规范用权,用制度约束自己,用制度约束家人和身边朋友,用制度加强管理;带头自觉维护制度,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为干部群众做出榜样,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民警是社会公器,承载着捍卫国家法律和维护社会安宁的神圣使命。他们的工作要求极高,不仅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需要坚守职业道德与准则。为此,制定并执行具有约束力的学习条例,对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道德修养和人格涵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学习条例准则,我深感作为一名民警,必须时刻以身作则、规范自身行为。

第二段:学习目标

学习条例准则的首要目标是加强民警的学习与实践能力,为其提供全方位的培训和教育。在学习过程中,我明确了准则中关于自我修养、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我经常检视自身,与准则要求进行比对,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和专业素养。

第三段:学习心得与体会

在学习条例准则过程中,我深刻体验到了身为一名民警的使命与责任。我明白,作为社会的守护者,我们要严守法律底线,做到法纪为先。学习条例准则让我懂得了在执法过程中要尊重、保护民众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我也认识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身不能非法刁难群众,要用仁爱之心对待每一个事物。

第四段:学习成果的实践

准则学习之后,我将所学知识用于实际工作中,以提高民警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我加强了自己的尊重和礼貌意识,时刻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识别和消除违法违纪行为,帮助他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我还立足职责要求,积极掌握犯罪心理学、调查与取证技巧等专业知识,提高了自己的工作能力。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学习条例准则后,我深感作为一名民警,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要时刻明确自己的职业使命,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道德素养。我相信,只有不断学习、提高,才能更好地履行公安民警的职责。未来,我将继续深入研究和学习,以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同时,我也鼓励身边的同事一同学习准则,形成学习的氛围,共同提高整体素质。。

以上是一篇关于“民警学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的五段式文章。在引言部分,通过叙述民警的职责和学习条例的意义,引出了本文的主题。接着,第二段明确了学习条例的目标和重要性。第三段通过个人体验,阐述了学习条例后的心得与体会。接下来的一段,将理论付诸于实践,强调了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的必要性。最后一段总结了学习的成果,并对未来提出展望。整篇文章思路连贯,层次清晰,既全面展示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也说明了个人的学习成果和对未来的期望。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建设长期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全面从严治党客观要求的高度提炼,也是保证我党队伍纯洁、长期执政的纪律法宝。两项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为党员干部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近期以来,我认真学习了《准则》和《条例》,有以下几点学习体会和认识。

学习《准则》和《条例》必须内化于心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熟知要义,真学真懂,内化于心。首先要带着要求学。我们必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在具体学习过程中,必须与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真正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其次要带着自觉学。《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同于一般性的学习,必须从从政立德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坚持正本清源、吐故纳新,在学习中不断强化认识,在学习中不断加深理解,在学习中不断提升境界,做到认识更深刻、行动更扎实,真正让纪律释放出沉潜的力量,真正把党规党纪的精神内涵内化为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在思想深处树立起自觉意识,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再次要带着问题学。《准则》坚持正面倡导,《条例》开列“负面清单”, 既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又划出了一目了然、明白清晰的行为底线,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在学习过程中,既要向高标准看齐,又要对照底线要求,不断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自觉查找不足,逐项逐条进行“对标”,深挖根源,立说立行,切实整改。

学习《准则》和《条例》必须外化于行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落实行动,外化于形,成为准则。首先要凡事思规矩。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党的纪律和规矩不彰,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凡事守纪律、讲规矩,牢记“党纪不可违,违纪必被究”,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事事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始终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限定在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范围内,不能有任何逾越,真正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其次要干事用规矩。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掌握一定的公权力、支配着一些公共资源,许多行为一旦作出,就可能会对个人、对组织、对社会产生多重的影响。因此,一定要明白“权力出笼子,人就可能进笼子”的道理,时刻用党规党纪的尺子去衡量自己的行为,坚持权为民所用,严格按照规则、制度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的监督,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阳光用权。再次要时时有规矩。《准则》和《条例》强调自律,重在行动,贵在坚持。严以律己不是一朝一夕、一时一刻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而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辈子的永恒修炼,要“吾日三省吾身”,时刻反躬自省,不可有一时懈怠和疏忽。

学习《准则》和《条例》必须率先垂范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正己正人,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仅个人要守纪律、讲规矩,更要带头学习纪律,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作为市政协的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觉得,首先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执行《准则》和《条例》,统筹安排、认真组织,扎实搞好整个政协党组的学习,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为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个人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既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又坚持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以纪律为准绳,用纪律管理干部、监督干部、约束干部,切实把《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全面提高政协机关的工作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四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新《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引导,重在立德,树立了必须遵循的道德“高线”.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不能触碰的行为“底线”.通过仔细学习研读新的《准则》、《条例》,本人深刻感到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不断强化党性意识,敢于责任担当,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也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将党规党纪时刻铭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努力争当一名无愧于共产党员光荣称号的合格党员。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养。全文通读精读《准则》、《条例》,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加强理论武装,在知党、爱党、信党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忠于党的信仰,坚定理想信念,时刻在灵魂深处反躬自省。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认真学习实践的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真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思想上坚信不疑、意志上坚韧不拔、行动上坚定不移。

二、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格遵守者。要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民服务,第一选择是对党绝对忠诚,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切实增强组织意识、程序意识、原则意识,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面对问题和矛盾,无私无畏、不退缩、不避让,牢记责任、迎难而上、积极应对;面对挫折和过失,不粉饰、不诿过,吸取教训、百折不挠、奋勇向前;面对阻力和挑战,不畏惧、不茫然,铁肩担重任、妙手破难题、奋力促发展,切实肩负起历史赋予的职责和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增强“底线”意识,自觉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头顶有戒、胸中有尺、脚下有度。保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财政稽查形象。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始终把优化创建要求贯穿于全过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树立公正、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工作中规范言行,廉洁自律。

三、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是服务经济大局,强化政策落实工作检查。选择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精心编制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要求,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三公”经费、公务卡使用等情况和问题的监督检查,鼓励节约,整治浪费。二是注重预算监督,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大预算监督力度,强化预算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推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预防我县在财经纪律和“小金库”等方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专家指出,条例的印发施行,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条例对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细化具体化,问责的“利剑”指向何方?“板子”怎么打?“新华视点”记者梳理条例为你一一解读。

覆盖各级党组织 瞄准“关键少数”

条例: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认为,问责条例对问责工作的概念作了明确界定,首先明确了问责工作的主体和对象,即谁来问责、对谁问责的问题。“问责的主体是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组织。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440多万党组织的执政党来说,问责工作必须落实分级负责的原则,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压实责任。”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表示,除了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原则,条例把问责的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这是问责制度的一个重要创新,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鲜明态度。

对于“对谁问责”的问题,条例规定包括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

专家表示,将各级党组织纳入问责对象之中,意味着问责不能只对下级,包括中央部委党组、省区市党委也要把自己摆进去。同时,条例还突出强调问责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突出了“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成为了问责的重中之重。

6种问责情形 体现纪法分开

以来,党中央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干部作出了责任追究,起到了很强的震慑警示作用。

在现有500余部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这些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一。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6个方面失职失责的情形,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恶劣的,就要进行严肃问责。

根据条例原文,这6种情形概括起来包括:

党的领导弱化,在推进各项建设中,或者处置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形;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软弱涣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等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情形;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等情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情形;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等。

辛鸣表示,条例从6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前5条是主体内容,第6条是兜底条款,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同时也与行政问责事项区分开来,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体现了坚持依规治党,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原则。

7种问责方式 可以合并使用

现有各类问责规定中,共有14种不同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公开道歉、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军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

条例区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两种不同对象,根据情节轻重规定了共7种问责方式: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有3种,包括检查、通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4种,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

谢春涛分析指出,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也经常使用,问责条例对既有各类问责规定中的问责方式进行了规范。

条例还规定,这些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谢春涛认为,这主要是考虑到在问责实践中,有时要进行组织处理,也要给予纪律处分,这时就要将两种方式合并使用,“双管齐下”。

规定问责时限 实行“终身问责”

条例: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辛鸣认为,条例明确规定了问责决定作出后如何执行等细则,特别是要求受到问责的领导干部书面检讨的同时,还要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可以保证问责达到最终效果。

“这既体现了‘严’和‘实’的精神,也可以通过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辛鸣说。

此外,条例特别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对此,谢春涛表示:“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决不能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才能不让问责的利剑生锈,形成破窗效应。”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相关专家最后指出,作为一部党内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问责情形、问责程序等作了明确而原则的规定,目的是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紧密联系实际细化问责工作、制定实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留下余地。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六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源自党章、臻于实践,是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成果,必将在党的历史上留下浓重一笔。

新时代承载着新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从1840年开始的。中华儿女从来就没有甘心屈辱,无数志士仁人前赴后继、奋起抗争,在黑暗中找寻光明。中国共产党正是在中华民族蒙受苦难、探索复兴之路的逆境中应运而生,历经革命、建设、发展、改革、开放,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事实雄辩地证明,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实现民族复兴是完全正确的。“七一”重要讲话在阐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后,特别强调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民族自信的源头,历史文化传统决定着道路选择。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同50绵延不断、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融合起来,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是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文化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的最好诠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党的庄严承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个新时代的开启,要以坚定的信心抓住宝贵战略机遇期,战胜困难挑战,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实现党在新时代的使命,必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中国共产党能够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一个重要法宝。我们党正带领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前所未有,突出问题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指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即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都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有的领导干部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大师”,与共产党人的信仰完全背道而驰;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当成“官”,管党治党被置之脑后,对错误行为三缄其口、听之任之。党的以来,党中央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气象;严肃查处周永康、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防止形成特殊利益集团;以坚决的态度和强烈的自信,查处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系统性贿选案,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六中全会以制定《准则》、修订《条例》为切入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也寓示着新实践的开启。

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拥有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有着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大党,正处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历史节点,更离不开核心的引领。对坚持党的领导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展现出坚定的信仰和信念;坚持问题导向,对党自身存在的问题从不回避遮掩,透视出深沉的忧患意识和顽强的意志品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时代大势,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赢得党心民心。“四个服从”根本在于全党服从中央;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最终要落实到向核心看齐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必然要求,不能作为标语口号。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最终看实际成效。要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坚持实事求是优良传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和行动上确保全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提高政治觉悟。党的领导是具体的,有着鲜明而丰富的内涵,体现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制定和实施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树立鲜明价值观和政治导向上。中央巡视组发现的突出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有的中央部委司局级干部党建常识测验连“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都答不全,甚至忘记了自己入党是何年。如果政治意识淡漠,搞政治虚无主义,党内政治生活必然失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党的领导就会被削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任务是增强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确保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理想信念宗旨决定了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主张,是共产党人的灵魂。每一名共产党员入党时都要举起拳头,对着鲜红的党旗宣誓。拳头代表的是心,入党誓词就是发乎于心的承诺,守不住这个初心就做不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共产党人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有政治觉悟的先锋战士。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七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要求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项党内法规,是党中央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也是全体党员的道德纪律要求和思想行为准则。党员能否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领导干部能否担起管党治党责任,腐败蔓延势头能否得到有效遏制,关键在党员干部能不能把《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自觉。

增强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自觉重在学习、贵在坚持

学习是基础,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使每一条、每一款都了然于胸、烂熟于心,并内化为行动的自觉,才能用于指导工作和实践。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髓,重点要在增强党员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上下功夫,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自觉服从党的领导;时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利益,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时刻以党规党纪要求党员干部担负的重任为己任,自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学习《准则》和《条例》需要学深悟透、久久为功。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来说,要成为一种自觉、一种常态。《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能等到问题成堆了、组织要求了,才想起,再去学,而是要把它作为提升思想素质、加强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和根本途径,主动自觉地学、坚持不懈地学、联系实际地学。

增强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自觉重在敬畏、贵在自律

《准则》和《条例》是我们党的行为规范,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具有约束力。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强化党规党纪意识,目的是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因而,对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党规党纪是铁的纪律,要心怀敬畏,清醒认识到什么可为和什么不可为,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面镜子,经常“照镜子、正衣冠”,用《准则》和《条例》来检查自己是否坚决彻底地贯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履行了党员的义务和责任,是否严格遵守了党的纪律,是否践行了党的为民宗旨。并且要把这种敬畏和遵守转化为自觉的行动,把党规党纪的精神内涵内化为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在思想深处树立起自觉意识,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无论何时何地、做何事情,都能主动地检查自己行为与党规党纪要求相不相符、与党规党纪精神相不相悖,自觉查找不足,做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的模范。

增强遵守《准则》和《条例》的自觉重在惩戒、贵在示范

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规矩,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这就要求我们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认真解决“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要用最严谨的党规、最严格的党纪、最严肃的问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加强党纪监督的严肃性、强制性和平等性,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要保持惩戒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放松,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让不收敛、不收手、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学习《准则》和《条例》,是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项带动工程,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学习、自觉践行、严格遵守,充分发挥带头带领作用。

强化党规党纪意识,提升党性修养,自觉遵规守法,既是对每一个党员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任务。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党员言行的底线和纪律的红线。作为市人大的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更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抓根本、抓关键,把学习和遵守《准则》和《条例》、严守纪律和规矩贯穿工作生活的全过程,要让守纪律、讲规矩高悬头顶、规范言行、贯穿始终。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八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以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团风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系统的一名基层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xx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

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党员干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九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既树立了高标准,又标定了最底线,为全体党员干部提供了根本遵循。攸县将积极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全面落实,切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要让干部心有所畏。从县委开始,结合“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带头学习法纪内涵、遵守法纪规定、维护法纪权威、落实法纪要求。迅速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深入宣传,加强教育,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对组织和人民的感激之情,对权力和纪律的敬畏之心。

要让干部肩有所负。严纪是为实干。要重点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系统化、任务化、指标化,并纳入县级领导联乡镇、联企业、联项目、联重点工作“4联”和乡镇“4+4”重点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特别针对当前谋发展促转型保稳定、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区划调整等重点任务,严格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要让干部行有所止。天下难事,最难于行。执行要从领导自身做起,特别是作为县委书记,自己要坚持带头执行相关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执行要从严格管理抓起,县委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直坚持做到“零容忍”,重点关注打牌赌博、项目建设、资产处置、环境优化等领域,一旦发现问题,一律严肃查处。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十

作为一名教师党员,在辛苦并快乐着的工作中,我始终注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价值观,立足本职,奋力进取,全心全意为本校,为学生服务,始终坚持身正为范,学高为师的理念,努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本学期我校开展廉洁教育的活动,组织党员教师认真学习有关廉洁教育若干准则,通过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廉洁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现将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坚定信念

学习是每一名党员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许多东西都要认真研读,才能有所得。因此,我将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作为党员教师,要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

二、自我约束、廉洁从教

首先,教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教师廉洁自律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不取不义之财。再次,教师要公正从教。所谓公正从教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要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学生的能力、习惯差异,家庭状况、学生及家长对自己的感情差别等而采取不同的态度。这是教师道德和教师法规对教师的重要要求,它体现的是教育的公平性、公正性。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品行和聪明智慧,教书育人,提高学生素质,使学生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

三、严以律已,以身作则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无论在什么场合,是否有学生在场,是否与学生交谈,都要时刻不忘自己的教师身份,言谈举止要文明得体,做到严以律已。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先做到,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动学生、带动学生,共创良好氛围。作为教师还要时时刻刻注重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真正体现出真善美的形象,用一个高尚美好的人民教师形象去影响学生,促进我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进而促进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党性原则,认真学习,悉心领会,严格贯彻落实。要时刻牢记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严于律己,不触碰党规党纪底线,真正将《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深入学习,准确理解,真正把党规党纪印刻在心上。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熟读条文、领会实质、把握要义,对《条例》明晰的"负面清单",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从案例剖析、正反典型"两面镜子"中获取精神力量、汲取深刻教训,把新观点、新思路、新要求刻印在心上。特别是对《准则》提出的廉洁自律要求更要熟记于脑、牢记于心,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知行合一,率先垂范,在贯彻落实中见"严"见"实"。作为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委副书记,要以身作则,用《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条例》中的"六大纪律"审视自己的言行举止,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查找在从政道德、改进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谏如流,自觉接受监督。要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自戴"紧箍咒"、自设"高压线"、自筑"防火墙",不折不扣地用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言行,既向高标准迈进,又牢守政治底线、用权底线、职责底线、生活作风底线。

三、担当责任,敢抓敢管,真正把严肃执纪"立起来"。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子挑起来,把维护纪律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坚决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各种腐化现象作斗争。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把《准则》和《条例》的执行结合起来,真抓敢管,持之以恒,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回避、不袒护,不怕"得罪人"、不怕"讨人嫌";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拉拉袖子",通过谈心提醒、诫勉谈话、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措施治病救人,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加强对《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二

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我们的权力是干什么用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既强调自律和立德,也强化了他律即监督到位。特别是《准则》明确要求党员要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求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5类纪律严起来。

对照《准则》和《条例》,我们更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把“官位”当作为人民服务的岗位,切实摆正和处理好权力、责任和义务的关系,守好为官之道。

古今中外,为官之道一直是受到人们重视的。“安之者必将有道也。”这“道”是什么呢?我认为,简而言之就是:奉公而使,为民而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具体来说,一要按原则用权。无论是制订计划,作出决策,还是处理矛盾,解决问题,都要坚持党性原则和有关政策,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二要按程序用权。是哪一级的事,就由哪一级来办,该集体讨论的事,就要由集体讨论,该个人负责的,就要积极主动办好。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要自觉把权力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坚持做到廉洁自律。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三

近日,经过一年多的修订和完善,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对象更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纪律要求更严。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宗旨更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经验的理论总结。要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准则》和《条例》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轮训班、党员冬训班等载体,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必修科目,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大讨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我们组织部门应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严格对照、大力落实,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和锐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同时,对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的党组织,要实行倒查问责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三是强化先锋引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适时开展守纪律、讲党规先进典型的评选,组建红色宣讲队,以身边的普通人、普通事来教育身边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赶先进。同时,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组工干部更应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以罗xx书记调研省委组织部时提出的十六字要求为准则,先正己再正人,努力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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