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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500字左右(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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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的读后感 热爱生命读后感500字左右(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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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热爱生命主要情节读后感热爱生命的故事以及读后感篇一

杰克·伦敦在其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描写了一位无名的淘金人在归途中遭伙伴抛弃、在自然困境中、濒临死亡下向我们展示的顽强的生存意志——惊人的生命力和挑战极限的斗志。

信仰是心灵最好的朋友。他显然被比尔抛弃了,可是他没有放弃对朋友的信任,他相信,比尔会在前面等他,他们会合后,可以结伴南行,远离寒冷的北方。这种信仰,支持着他迈着疲惫的步伐继续前行。这对他而言,是生的希望。

饥饿是身体最大的敌人。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他努力吞咽着又苦又辣的浆果、灯芯草根、生鱼、活的小松鸡、野兽吃剩的碎骨头,只要是能补充体力的东西,他都吃,因为,保存体力才能生存下去,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当金子成为负担时,舍弃是一种智慧。金子曾经是淘金人绚丽的梦想,然而,此时却成为疲惫不堪的淘金人的负担。继续背负金子前行,只能走向死亡。舍弃它,才能走得更远。比尔至死没有扔掉淘来的金子,所以等待他的是死亡。而淘金人睿智地分批扔掉了金子,也就扔掉了负担,轻装前行,走向生命。

野兽是巨大的、可怕的。大棕熊在淘金人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饥饿的大灰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并为他注入了活的血液。

他活下来了。到底是什么让他活下来了?是对生的渴望,对生命的不放弃和热爱,使他最终走出了生命的困境,焕发生命!

热爱生命主要情节读后感热爱生命的故事以及读后感篇二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丰碑主要情节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我读了一篇文章,《丰碑》。

想着,对自己说,也许还存在吧,但早已寥寥无几。自己呢,是不是很自私?也不算自私,只是有些浪费。军处长为了别人,可以自己省吃俭用,不穿棉衣,把棉衣都给了战士们。早就听爸爸妈妈讲过,红军长征的时候,都是吃草根,啃树皮。但我们,生活的这么幸福,天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简直就是衣食无忧。但红军战士们呢?军需处长呢?他们吃不饱,穿不暖,但一心为国。

现在想想,真不应该。从现在开始,自己要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不要乱花钱,不要买零食,能省则省!将剩余的钱捐给灾区,给有需要的人用。做军需处长二代!

翻开语文练习册,我的目光被一篇名叫《丰碑》的文章所吸引。

文章写的是关于一位军需处长舍己为人,大公无私的感人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长征途中,部队在云中山里艰难地走着。当时环境恶劣,军需处长把棉衣都分给了其他的战士,而自己却饱受严寒。最终,依靠在一棵树干旁牺牲了—他被飞雪覆盖了,变成了一座晶莹的丰碑。

军需处长掌管着军队袄服的分配,怎么可能活活被冻死呢?难道他不知道冷吗?难道他不知道自己拿一件棉衣穿在身上吗?身为军需处长,他时刻想到的是让战士们穿暖和,让战士们安全地过雪山,取得长征的胜利。他一心为公,一心为他人着想。他把生的机会带给战士,把死的'危险留在自己的身边,这是多么令人钦佩的革命前辈呀!想着,想着,我的眼睛湿润了。它是那么的感人,寄托了军需处长的伟大精神。他的精神犹如丰碑一样高大。我的心灵被深深的感动了。

那是一个冬天,一个寒风凛冽,大雪纷飞的冬天,红军战士正在过雪山的途中,每一名战士都得到了一套新棉袄,而在那棵树下,却有一名战士被冻死了,这是谁了?他为什么没穿棉衣?队长很愤怒,当他得知这是军需处长时,眼眶湿润了。

多么好的军需处长啊!为了让战士们多一件衣服,自己穿着薄如蝉翼的衣衫,在这凛冽的寒风中受凉却一声不吭,在这交加的风雪中永远地离开了。

当自己在冬天生病时,父母会把我们裹得严严实实,不让我们受凉,而自己只穿一件衬衫就带着我们走在了赶往医院的路上,第二天早晨,我发现父母的眼里布满了血丝。

《丰碑》中的军需处长不就是战士们的父母吗?

我怀着万丰激动的心情读完了《丰碑》一文,我早已热泪盈眶,对军需处长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丰碑》一文,讲述了红军长征中的故事,在寒冷的冬天,红军冒着呼啸的寒风,顶着雪花的敲打,艰难地前进着,突然,警卫员发现一个被冻死的人,并报告了首长,首长问:“军需处长呢?”士兵们一言不发,这时,有一位士兵回答说:“他就是军需处长!”首长肃然起敬,读到这里,我既震惊又感动!

和红军比较起来,我们有多大的差距啊!红军吃的是树皮和野草,而我们吃的是山珍海味、美味佳肴。

最后,让我们重温《丰碑》一文,牢记军需处长的高贵品质,洗涤心灵中的尘埃,让我们的灵魂更加圣洁,更加纯净,更加高尚!

一本散发着油墨的书摆在我的面前,我好奇地翻着它,哟!好多好多优秀的文章,其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丰碑>>。

<丰碑>主要讲的是一个军需处长本来可以先把自己装扮的暖暖的,可是他没这么做,而是先为别人着想,然后才想到自己,结果到最后自己却被冻死了。

我觉得军需处长这种先人后已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学习,我们现代人的品质也是很好的,如:当有的人在车轮下快丧命时,有人会扑上前把快要丧命的人救出来;当有人生病急需钱的时候,会有好心人毫无怨言,悄声无息的把钱损出,文中这位军需处长为了帮助别人而送上了自己的生命。故事是这样的,红军队伍在冰天雪地中艰难的前进,大雪纷飞,狂风呼啸,似乎要吞掉这支装备很差的队伍,将军把马给了伤员,“前面有人冻死了”。警卫员说,将军愣住了,什么话也没有说。一个冻死的老战士,像一尊塑像。

啊!军需处长,你那种先人后已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

今天,我学了课文《丰碑》,这篇课文记叙了红军队伍在翻越大雪山的途中,一位军需处长为了不让其他战士被冻死,将自己的棉衣让给了战友,自己只穿着一件又单薄又破旧的衣服被活活冻死在雪地里的感人事迹,《丰碑》读后感300字。

每当读到军需处长被活活冻死时,我便语塞了,说不出话来。我被军需处长克己奉公,舍己为人的行为所震慑,为军需处长的死感到深深的宛惜,他的死也让我感到无比的悲痛。他用自己的死换来别人生的希冀,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其他的灵魂,用不朽的精神鼓舞了战士们,让战士们一步一步走向胜利,一步一步走向美好的未来。

像军需处长这样的人还有千千万万个,而正是因为有这千千万万个舍身的人,才会取得胜利,才会有美好的今天,才会有今天繁荣昌盛的祖国!

军需处长牺牲了,但他的精神会万古长青!同时,也教育了我们努力学习,将来为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而献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祖国万岁!敬礼!

历史是不会忘记英雄的。

军需处长啊!您的品德是多么高尚啊!您为了其它的战士,把自己的棉衣让了出去,而自己则是被活活的冻死。

军需处长啊!您豪迈的英雄气概足以惊天地,泣鬼神;您博大的爱国主义情怀足以壮军魂,扬国威。您这铮铮的铁骨,这傲然的正气,为我们树立起一座人生的丰碑,为我们揭示出一曲生命地真谛。

军需处长啊!洁白的大雪可以盖住您的身躯,却盖不住您那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晶莹的冰可以封住您的身躯,却封不住您那高尚的品德。

军需处长啊!您那舍己为人的精神是火烧不毁,水冲不淡,风吹不走,云遮不住的。因为您崇高的品德和精神风范,是鼓舞我们奋发的力量源泉。

军需处长啊!时光流逝带不走您的英名,时代巨变改变不了我们对您的敬佩。因为,您永远活在我们心中,您那感人的事迹将会流传百世!

今天我们学习了《丰碑》篇文章,读完之后,我被书里面主人公--军需处长感动了。因为他那舍已为人的精神令我久久难以忘怀。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位老战士被冻死的经过。他坐在一棵树干上一动也不动,并且还穿着一件破旧的单衣服。将军看到这一切,大声吼到:"叫军需处长来,为什么不给他发棉衣?"没有人回答他。过了一会儿,有人小声说到:"他就是军需处长。"将军愣住了,久久地站在雪地里,与那位军需处长敬了一个庄严的军礼。

读到这里,我被军需处长那种毫不利已、专门为人的精神所折服。他是一名军需处长,他有权让别人吃饱喝足,更有权让自己吃饱穿暖,那他为什么又被活活的冻死了呢?他是为了让别人吃饱穿暖,把自己的棉衣发给别人了。他有着一种关心别人比关心自己还要重要的品质,难道他这种品质不值得我们学习吗?让我学习军需处长那种崇高的品质吧!

热爱生命主要情节读后感热爱生命的故事以及读后感篇三

不知道以什么样的方式开始,写下坦诚的文字。许是应该像作者一样,从平静得如往常般的一天开始,平铺直叙。

前半本就像往常毫无波澜的日子,冗长、乏味,却又带点苦涩和若隐若现的甜。博格并不是一个世外桃源,它只是被遗弃的经济残骸,只是这样混乱、萧瑟的环境下,平庸到碌碌无为甚至毫无生气的生活却莫名令人向往。

自闭地将一个个文字锁起来,关进心里,将书行清空。活着,总是孤寂而被误解的。因为经常,它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可是,哪怕带来些许慰藉的环境一成不变,我们也终将被人心蛊惑。幸好那是一群无知而无畏的孩子们。他们大大咧咧地闯入布里特?玛丽的生活,强行而真诚地填满一点一点空白,驱散阴霾。如果我们可以种下光明,那大概,可以收获孩子。

即使借了孩子们的勇气,生活依然只是生活,该有的选择、纠结和烦乱,依然会到来。麻烦总会如期而至,除非时间停滞。爱情、感动、妥协和面包,该怎么选择。后半本是高潮,情节波澜壮阔,我们期待着作者的选择,一如等待着生活的结局。

命运,大概是在自己做出无数次选择之后,生活的面目。我们总在期待命运,却也总被生活束缚。当选择与生活妥协,我们每个人都是预言家,能看到自己平铺直叙的结局。可是,作者笔锋回转,布里特?玛丽作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不,这不是她一个人的决定,是被孩子们赤忱之心推动着,作出的最勇敢无畏的决定:做最渴望的自己。

假如只剩下三天生命,该如何活着。我们大概不会再努力妥协,大概不会再肆意挥霍。也许会懊悔从前,也许会感叹再来不及成为一个更好的人。那么为什么有些事情趁着大把的光阴不去做呢?所有的妥协,最后都会变成命运。

世间皆有因果,今天的自己,是昨日自己的果,是未来自己的因。看透了古往今来生命的轨迹,是不是可以尝试着做一点点改变,期待一下未曾料到的惊喜,让生活丰满一点。毕竟,奇迹之所以是奇迹,是因为努力的结果在思考之外。

热爱生命主要情节读后感热爱生命的故事以及读后感篇四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疾病发作时,任凭疼痛践踏他的身体;直面欺骗自己的父亲,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执行任务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却勇往直前;在监狱中疼痛发作,还撑着用锉刀磨断四根结实的铁栏杆,为求生努力着……牛虻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势力和神权至上的社会压迫而奋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在奥地利的摧残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践踏,有进步意识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开始反抗这个黑暗腐朽的社会。牛虻身为党内的一员,展现出了革命者应有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带领党内同志秘密运输物资;公开写文章批判教会,毫不留情;生死攸关他掩护同志,却置自己于危险之中……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牛虻死了,他的肉体陨灭了,但那个躯壳曾经承载过的灵魂却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够谨记他的使命。

还记得牛虻死前给幼时挚友琼玛的最后一封信中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惧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 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 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 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 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 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 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热爱生命主要情节读后感热爱生命的故事以及读后感篇五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女巫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女巫》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主角(书里介绍的我不是真实的我)每个圣诞节和暑假都从英国到挪威去。有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开车去挪威和姥姥一起过圣诞节,可是在奥斯陆以北时,我的气车因滑出大路,掉到岩石深谷里去了······自然我被姥姥抱回家。而父母丧生了。姥姥和我回到了英国。在英国我碰到两次女巫,第一次我很幸运,但第二次我就一点都不幸运。第一次:在树上给蒂米(我最好的朋友。)造木屋,忽然,我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树底下,她带着手套,我马上爬到我再也怕不到的地方,应为姥姥跟我说过女巫的特点,像猫一样的手,蓝色口水,秃头和正方形的脚。但她们把特点掩盖住。第二次:我和姥姥住在英国南部海滨馆里,我每天去会议事室里的大屏风后面训练小白鼠,突然,一群女人(所谓的女巫。)来到会议室后,把门锁上,来开会,只所以能认出她们是因为她们最后显出了她们的特点会议马上结束后,有一个女巫说她闻到狗屎的气味,因为姥姥给我说过你越干净女巫就闻你越臭。最后我变成老鼠了还大败所有的女巫,女巫给我和了女巫大王的药,所以我变成了老鼠,但我变成老鼠的那一天我把偷来的药放到她们的汤里,所以她们变成老鼠=我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都有她们的弱点。

今天,我读完了《女巫》这本书。《女巫》主要描写了主人公被女巫变成了老鼠后,又如何把女巫们变成老鼠的故事。

主人公从小听姥姥讲女巫的故事。一天,他真的在一个旅馆里遇见了一大群女巫。结果,女巫们给他喝了整整一瓶“86号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他想办法把变鼠药放进了女巫喝的汤里,女巫们全部变成了老鼠。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消灭他们。正是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还是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我觉得他就像本书的主人公一样,都拥有爱和勇气,用自己平凡的力量,战胜强大的困难。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希望我也能拥有强大的爱和勇气,来面对我的挑战。

一开始小女巫想去布劳克山跳舞,可是他的年龄太小了,不给去,他想去就偷偷的去了,结果一高兴跑到雷雨女巫那去了,结果被他发现,他到最高首领哪儿去说小女巫的罪状,他们都要求最高首领惩罚小女巫,最高首领的惩罚是把他的扫帚烧了让他走回去,他走了三天三夜才回家,他准备明天早上去买扫帚的,第二天它步行去了买扫帚还买了打火机,他坐着扫帚飞了回去,大家惊人的看着他,他在一路上飞的很快,扫帚不听他的命令还是被他屈服了,以后小女巫不是学习六小时而是七小时,他还帮助了老太太度过了冬天,因为她对守林人施了魔法,然他帮小女巫自己砍柴,从此以后守林人再也不敢阻止老婆婆砍柴了。

我看完这本书觉得做女巫真惨,做了好事就说是坏女巫,做了坏事就是好女巫,为什么女巫做了坏事还算是好女巫呢?做了好事又成了坏女巫呢?真搞不懂,要是我是小女巫我还是男人作风不跳舞就和乌鸦在家里玩,就玩赛尔号,用魔法升到一百级,去打爆谱尼封印,先交乌鸦下围棋,在跟家里的乌鸦下围棋,然后让乌鸦赢几盘。我觉得小女巫是做事坚持真理的一个女巫,他没有被大女巫说做坏事的女巫是好女巫迷惑住,还是一直很认真的学习魔法,只做还是不做坏事,他又是怎么超过大女巫的呢因为他把魔法书里的知识背了一遍?所以才超过其他女巫的。

我们的学习态度和小女巫如果一样也会超过比你强的人让他们听你的,小女巫就是这样超过其他女巫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这一阵子我读了许多的书,有《鲁滨逊漂流记》、《海底两万里》、《80天环游地球记》、《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等等……但其中令我感受着最深的还是《女巫》。里面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唾液是蓝色的。他两次遇到了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在一家旅馆里碰上了全挪威的女巫开大会,被女巫大王发现并变成了老鼠。但是他凭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偷到了老鼠药,把女巫变成了老鼠。后来,这个小男孩和他的姥姥决定自己制作变鼠药,打败全世界的女巫。

读完这本书后,我仍然在细细回味其中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那位小男孩乐观的心情令我敬佩。他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但他没有哭,没有埋怨命运的不公,而是勇敢的面对这一切,并最终凭借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女巫。现在还有多少人有这种品质呢?现在的人只要遭遇一丁点挫折或失败,就会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这样是永远不会成功的!我们绝不能这样,要勇敢面对它。

在生活中,困难就像是故事中的女巫一样,如果对他置之不理,他便会妨碍你,但如果我们勇敢地用智慧与它“抗衡”,便能够“消灭它”,排除他对你的干扰。

从书中,我明白了:不管你现在的处境如何,都要学会勇敢的`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胜利。只要有爱、勇气、及自信心,即使我真的只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会消灭全世界最强的女巫,获得成功。

二、女巫全是秃头,平时都戴着假发;

三、女巫都有大鼻孔,是用来嗅孩子的气味的;

四、女巫的眼睛里有火和冰在跳动;

五、女巫的脚是方头的,没有脚趾;

六、女巫的口水是蓝色的。最为可怕的是,女巫平常都伪装得和正常人一样,很难被人发现。一次,女巫们在开年度大会。有一个小男孩被困在满是女巫的大厅里,偷听到了女巫们的行动计划。不幸的是,女巫们发现了这个男孩,并用新发明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而,他正视现实,机智勇敢,从女巫大王那儿偷了一瓶变鼠药水,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把那些可恶的英国女巫连同女巫大王,都变成了老鼠。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不能自暴自弃,要学会勇敢地面对现实,相信自己仍有机会消灭强大的敌人。只要心里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一听到《女巫》这两个字我心里就发颤,但是当我看完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后,我才知道女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当我看到作者是罗尔德。达尔的时候,听着这名字我还以为这位作者是位女士,但我又仔细看了看,也不像个女士的名字,我认为,也许我是个女生,所以我以为作者是位女士。

本书主人公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的姥姥负责照顾他,他的姥姥在他小时候就教他怎样识别女巫。在小男孩八岁前遇见过两次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第二次他被女巫抓到,并且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小男孩并没有为变成一只小老鼠而伤心,最终他打败了女巫大王和其它83个女巫们,而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不仅仅想消灭这84个女巫们,他们还想消灭全世界的女巫们。

文中的小男孩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一直有个梦想:就是消灭全世界的女巫。小男孩就算被女巫变成一只不起眼的小老鼠也要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小男孩为了实现梦想尾巴也被砍断了。我认为人最好的性格应该是开朗、乐观、乐于助人、活泼,而文中的小男孩的性格也是这样的。大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因为小男孩性格好最后的命运也好,小男孩消灭女巫为自己想一想,也为别人想一想,做事出以公心,真是难得呀!

还有我认为小男孩的姥姥真了不起,他的姥姥用火柴杆和用来刷头的刷子上的刷毛给变成小老鼠的他做了一把牙刷,用糖盒给他做浴缸,还在地上装上了小按钮,一按灯就亮了……姥姥即心灵手巧,又开朗,真好。小男孩和她的姥姥都充满了智慧,我也想做个有智慧的女孩。

热爱生命主要情节读后感热爱生命的故事以及读后感篇六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童年》的书,当时我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时便被吸引了,让我想起童年的时光。

而当我再深入地看时,我才知道这本书并不是讲述童年的快乐时光,而是陈述了一个悲惨的小孩在童年时过着那种惨无人道的生活。

本书的主人公名叫阿廖沙,很小的时候便失去了父亲,于是便跟随母亲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生活。可是他们却没想到这里就像地狱一样,舅舅们总因为家产而互相争吵甚至殴打对方吗,家中的大人总是殴打女人和小孩。在阿廖沙的眼里,成人的世界是多么地丑陋。幸亏家里还有一个真正爱他的人,那就是他的外祖母,他的外祖母总是很慈祥地给他讲故事,给了他生存下去的希望,外祖母的形象在阿廖沙的悲惨童年中散发着耀眼的光辉,笼罩着阿廖沙。

这本书中的故事,其实也是作者高尔基小时候的真实遭遇,他也同样是在那种惨无人道的环境下慢慢成长。作者写本文正是为了反映出当时那种社会的黑暗与对妇女及儿童的歧视,揭露了各种庸俗的行为。而正是因为当时社会中还是有向外祖母一样的人影响着阿廖沙,使他不陷入这种庸俗的情趣生活中!

老师,之前电脑中病毒了,用不了,所以迟了几天才交……

热爱生命主要情节读后感热爱生命的故事以及读后感篇七

《热爱生命》是一部很有魅力的作品,它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神秘、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北极。在这个神秘的土地上,有一批淘金者,他们在这里奔波,在这里与寒冷、饥饿、野兽抗争,在这里寻求着自己的财富梦,挖掘自己的理想。

主人公就是一个远离家园到北方的淘金者,是下层人民的代表。在他身上,表现出劳动者的高尚品质和坚强的性格。在绝境中,他咬死了狼,喝了狼血,他获救了。他与狼的战斗告诉我们,生命就是不放弃自己。

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很多,例如第五章:强者的力量。“吃肉人”的团结和“吃鱼人”的不平等所引起的分裂,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坚强的力量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团结,这种力量是可以战胜饥饿和疲劳,可以克服一切的。他们团结一致,一齐打猎,一齐打鱼,一块儿去打仗。虽然是原始的生活,但给人震撼的力量,而且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它可以克服一切的。

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本能的追求。他的勇敢坚强,不屈不挠,对生命的热爱让人感动。

生命是神奇而宝贵的,只有敬畏生命热爱生命,才能让生命光芒四射。

热爱生命主要情节读后感热爱生命的故事以及读后感篇八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哈姆雷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雷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其实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热爱生命主要情节读后感热爱生命的故事以及读后感篇九

稻盛和夫的《活法》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为什么而活,开门见山告诉我们人生的意义在于提升心性、磨练灵魂,是为了在死的时候灵魂比生的时候更纯洁一点,或者带着更美好、更纯真的灵魂去迎接死亡,我们从出生改变最多的是我们的灵魂,当我们的灵魂能够变得更纯粹、更美好,我们人生的意义就实现了。

人生修炼的过程就是不断的提升心性、磨练灵魂。稻盛和夫提出两种公式:人生等于性格加哲学:性格就是我们天生的、是基因里带来的,哲学就是我们后天逐步一点一点养成的,哲学就是何为人何为正确。还有一种公式:结果等于思维方式乘以热情乘以能力:人的热情度是不一样的有高有低,最起码都是零以上,能力也是一样的,有高有低最起码也是零以上的部分,但是思维方式是有正负之分的。首先你得敢想、你得敢想那些美好的正确的非常绚丽多彩的未来。我们要把整个生活当作磨练心智、我们的生活就会又简单又愉快,不断地创造更多的价值。

人生当中最大的转折点是心态的转变,人生的转折是工作态度,甚至是一切最好的良药。稻盛和夫说过人分三种,就像三种柴火一样,一种点火就能燃烧的可燃性物质、一种是点火也燃烧不起来的不燃性物质、一种是靠自己就能燃烧的自燃性物质,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做自燃型的人要在漩涡中工作。

我们活着就要感谢,遇到挫折勇敢面对,只要活着辛苦委屈乃是必然,遇到任何事都念南无、南无、谢谢!我们要知足有德,感谢现在的生活、感受知足、感谢父母、感谢给予我们工作的人、感谢帮助我们的人。

我们要利他心度人生,要抱有一颗善被感动的心、要诚挚的对待生活,把感动带来的能量当做动力,更加努力的工作,极度认真过好每一天。(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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