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争议的仲裁时效:劳动关系存续与终止 —— 了解劳动仲裁时效规定,保障你的劳动权益。在劳动仲裁中,关于加班费的争议时效规定如下:如果劳动关系持续存在,劳动者对于加班费的争议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但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劳动者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一、劳动仲裁加班费可追溯多久
劳动仲裁加班费可追溯一年;
若劳动关系未终止,则不受一年的限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加班费怎么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明确维持劳动者日常工作时间合规,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全年每周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40个小时。针对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了详细阐释,具体细节如下:
1.如果安排您的员工在当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话,那么我们将按照不低于你的雇员每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来支付工资给他们。
2.若在休息日工作需要加班,但无法安排后续的补休,我们将依法按照不低于员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来支付工资。
3.若安排员工在法定的节假日工作,则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来支付工资。
4.需注意的是,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的问题,我们允许双方提前商定,但是这一金额必须高于当地政府所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劳动仲裁中对加班费补偿期限问题的规定,倘若劳动合同关系尚未终止,那么关于加班费的诉求所受到的时间限制将被放宽至无限期。然而,在劳动力关系持续期间内因为工资拖欠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且在此情况下,仲裁时效期间将不受一年的限制。然而,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那么劳动者就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相关的仲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