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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乡镇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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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乡镇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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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篇一

围绕全市产业布局和转型发展,瞄准产业的高端化、前沿化,全员出动、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精准抓好航天科技、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先进陶瓷、生物医药、文化旅游体育、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招商引资,培育发展新动能,聚焦短板弱项,着力招引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科创企业、总部经济、上市公司等,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年均增长15%以上,推动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发挥区县园区景区重大项目招商部的主体作用。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园区、景区管委会是招商引资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重大项目招商的第一责任,结合各自发展实际和产业布局,统筹各种资源,挖潜增效,招大引强。把社区工厂作为镇域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7月初各区县、园区、景区要组建产业招商小分队并开展招商活动。

(二)强化重点产业招商部的主导作用。以构建产业体系为主线,以强化产业支撑、培育优势产业为重点,招大引强。市级部门要结合职责定位,突出行业特点,增强招商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主抓,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耀州窑文化基地管委会、市卫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办等牵头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航天科技、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先进陶瓷、生物医药、文化旅游体育、现代农业、商贸服务业、教育服务业、交通服务业、现代金融等11个主导产业招商部(具体招商方向和项目详见附表1),每个主导产业招商部牵头部门要确定班子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实行一个产业、一套工作班子、一套专家团队、一套扶持政策、一套招商方案的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要定期召集经济顾问、专家、智库成员和相关部门,研究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策划包装重大项目;市对外经济合作中心要及时更新招商项目库和客商名录库,并定期与各经济部门和区县、园区、景区分享。7月上旬各产业招商部组建到位、责任到人、细化招商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开展外出招商。

(三)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全员招商大格局。围绕国家重大投资动向、产业政策导向,抓住“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立足铜川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新招商引资工作路径,紧盯中省部门、知名商会、行业(产业)协会、高校校友会等,及时捕捉重点招商信息,增强点对点招商、叩门招商的实效。发挥大数据平台、“铜盐合作”机制、政府驻外机构、中介组织、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侨联、在铜落户企业作用,为铜川招商引资牵线搭桥,聚焦力量,形成合力。

7月1日起,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将区县、园区、景区、经济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从事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经济、招商工作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会商机制。坚持在以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坚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定期会商制度,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月召开1次会议,通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进度、重大招商项目动态,商议解决具体问题。对投资额较大的重大项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协调,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事项。成立由常务副市长牵头,发展改革、行政审批、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环保、人防、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项目推进保障工作专班,及时研究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推进项目落地。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共同为项目前期手续提供“最多跑一次”式服务。

(二)强化工作机制,开展精准招商。各主导产业招商部牵头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商引资工作计划,每月至少赴外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招商活动,活动方案经分管副市长签字后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区县、园区、景区要制定招商计划,将全年招商任务按月分解,责任到人,并将任务分解清单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招商工作要注重挖掘区位优势,瞄准高端产业、一流企业,招大引强,引进总部经济,主动承接长三角、大湾区、大西安产业转移;要注重挖掘生态优势,用好铜川青山、绿水、蓝天的生态效应,吸引项目和投资,强化用地保障,进一步完善园区、景区承载能力;要注重挖掘人文优势,用好铜川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资源,以文化魅力吸引客商;要注重挖掘会展平台作用,积极主动组织具有我市品牌特色推介活动,组团参加进博会等中省重大招商活动,促进招商引资;要注重挖掘产业基金作用,发挥产业基金龙头牵引作用,对成长性好的项目和企业提供支持,对融资难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垫资,发挥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支持项目发展。

(三)注重考核导向,激励担当作为。按照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市对外经济合作中心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做好招商引资周汇总、月通报、季排名、年考核,强化考核问责。把招商引资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项目推进进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落实好“三项机制”,把考核结果与部门单位年度奖惩挂钩,与干部评优选先、选拔任用挂钩,把招商引资作为培养干部勇于担当的主阵地、积极作为的主战场。

乡镇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篇二

为了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全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在认真搞好审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把招商引资作为加快发展的第一要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优化环境,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全年招商引资任务完成,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全年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00万元以上,赶**年12月底完成。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规划,重点在房地产开发、第三产业发展方面开展招商。

(一)强化发展意识,营造招商氛围。充分认识招商引资是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落实全面招商的工作要求,把招商引资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体干部要树立全民招商的思想,积极搜集、寻求招商信息,宣传优惠政策,千方百计鼓励、吸引投资者来我县投资兴业,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氛围。

(二)丰富招商方式,健全招商网络。要积极利用亲友招商、网络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招商的同时,积极探索代理招商的方式。充分利用和联系彬县藉在外人才资源优势,主动加强与沿海地区商会、科研院校的联系和沟通,搜集和掌握招商引资信息。及时成立招商小分队,主动出击,外出招商。

(三)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招商引资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实行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上下共同抓,各负其责,责任到人。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招商引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参与支持招商引资工作,挖掘发挥每位干部的人脉关系,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确保招商引资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落实优惠政策,重奖招商功臣。按照《彬县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制定以下优惠奖励政策。

1、凡局干部职工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未完成任务的,按照到位资金情况,适当给予奖励。

2、凡需出外招商的,局里提供交通工具,每月增加100元的通讯费。

3、外出招商期间工资、津贴照发,按规定报销旅差费,并优先享受年度带薪休假。

4、招商引资没有成果的,差旅费只报销50%。

5、对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作为评选先进、组织推荐的优先人选。

乡镇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篇三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22号)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聚焦重点产业招商。围绕省委“一芯两带三区”战略布局和我市“三城一化”建设,聚焦主导产业开展精准招商,突出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项目,谋划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市政府各部门要围绕“延链”“补链”“强链”目标,加强产业链研究分析和产业指导。各区(含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下同)要聚焦产业重点,明确产业方向,2020年6月底前绘制产业招商地图,紧盯重点产业,锚定龙头企业,围绕策划的14个产业园区,招引一批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强的项目。(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二)紧盯重点项目招商。对我市就业、经济发展、税收、技术创新贡献大、且投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上的强核项目(不含房地产、特色小镇及ppp项目中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5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列为省、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优先给予要素保障。2020年6月底前,各区提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清单,市招商中心汇总形成《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介清单》《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跟踪清单》《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签约清单》。(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三)面向重点区域招商。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和武汉地区,深化重点区域经贸合作,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力度。根据省政府6月、7月赴上述地区举办经贸洽谈活动安排,加强重点项目跟踪洽谈和重大项目推介,推进一批项目务实合作,增强投资信心。各区赴以上四大重点区域开展专题招商活动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四)积极推进国际路演。加强与顺丰集团、省联投、省交投沟通协作,继续推进临空经济区国际路演,面向日本、韩国、德国、法国、西班牙、美国等航空发达国家,推介鄂州机场。进一步拓展招商渠道,搭建海外招商平台,引进国内外资本、产业以及知名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中心、结算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吸引更多境外企业落户投资。(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五)加强现代服务业招商。着力引进软件信息、研发设计、科技服务、金融、现代物流、货运代理、高端商务、现代商贸、旅游服务、健康养老等重点行业,突出引进“互联网+”“平台经济”“宅经济”等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聚焦疫情凸显出的短板和弱项,不断完善产业服务功能和城市服务功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析产业发展存在的短板,研究行业市场准入,搭建服务业招商平台,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临空物流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六)开展以商招商。依托三安光电、容百科技等在本市落地重大产业项目,开展产业链上下游招商,吸引全产业链集聚。加强与省联投、省交投、鄂旅投、顺丰集团、恒大集团、宏泰发展、中电光谷、东湖高新等城市合伙人对接合作,开展联合招商。深化与“楚商大会”、深圳鄂州商会等商会及行业协会合作,进一步拓展项目渠道。同时,做好现有落地项目协调服务,推动项目技改扩规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七)推进资本招商。用好用活中央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充分发挥中央对湖北专项信贷及债权支持,积极开展金融招商。加强与长江产业基金合作,设立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充实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做实风险补偿基金等,开展资本招商,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探索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探索实施与各基金公司、资本平台对接联系,依托金融资源,开展资本招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创新融资方式方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政府国资委、市昌达公司、市城投公司,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八)探索中介招商。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委托招商,充分调动商会、协会及社会专业招商机构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建立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合作机制。加快构建市场化招商体制,探索设立企业化招商机构,通过政府引导注资、企业化运作、市场化竞争,着力解决在招商引资中的区域不良竞争。(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九)突出特色园区招商。充分发挥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产业集聚和平台赋能优势,加快推进光电信息产业园、大健康产业园、顺丰空港产业园、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三江港现代物流园等重点园区建设,在资金、市级招商引资推介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促进项目进园区,形成产业特色鲜明、管理科学、配套完善的园区,打造品牌化招商引资平台。开展特色园区系列专题招商活动,推动园区成为外来投资企业进驻的主阵地、主战场,推进一批示范性项目签约落户。(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依托平台招商。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云招商、云洽谈、云签约活动。依托“长江经济带对话粤港澳大湾区”“华创会”“楚商大会”“中国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暨企业对接洽谈会”“台湾周”等省级重大招商平台和“世界500强对话湖北”“中国—北欧经贸合作论坛”等省级新开放载体,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国内重点展会平台,积极争取鄂州专题推介,深化区域合作,分类组织开展展览展示、招商推介、产业对接、项目洽谈、叩门招商等专题招商活动,提高展会招商成效。(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一)强化要素保障。对我市重点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和临空经济区强核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政策配套和保障服务。在土地、财政、融资、收费、用工、服务等方面给予灵活多样的“落地政策红包”,积极采取“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工作措施,以支持项目加快签约,尽快实施。加大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积极探索园区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建立土地利用绩效考核和低效用地退出机制,加强土地供后监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二)加大财政奖励力度。优先引进税收贡献大、成长性好、发展急需的项目,并给予差异化优惠政策。市财政对招商引资成效突出的地区,结合各地产业基础,分类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各地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制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对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进行奖励。奖励实施办法由各地另行制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招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三)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跟踪督办项目进展情况,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双千”活动,全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进稳企惠企政策落实,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推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便利化。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做好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衔接,推动“非禁即入”落细落实。(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招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四)推进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完善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六大产业专班牵头单位工作职责,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十四五”规划,谋划并提出本行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形成清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通报各地招商引资工作情况。专班牵头单位每月向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跟踪项目情况和外出招商情况。(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五)强化责任落实。各区要强化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各区主要负责人赴省外招商不少于2次;分管负责人赴省外招商不少于6次;其他负责人赴省外招商不少于4次。各区主要负责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20亿元左右的重大产业项目(房地产、特色小镇项目除外,下同);分管负责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5亿元左右的重大产业项目;其他负责人每年谋划招引1个总投资3亿元左右的重大产业项目,相关项目落地后纳入全市项目拉练。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的原则,组织和推动行业招商,根据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行业发展情况,制定行业招商目标。要按照我市产业布局,谋划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协调推动项日落地。市直相关部门成立“一把手”挂帅的招商工作专班,谋划招引1个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六)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重点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招商引资客商接待要注重实效、厉行节约,接待标准参照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有关商务接待规定执行。鼓励各地根据当地招商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激励政策,对招商部门、团队内非公务员给予适当岗位奖励。(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十七)强化考核督办。进一步完善优化招商考核办法,落实每月督办、季度通报、半年评估、年终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各专班、市直责任部门、各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招商引资工作不力的,由领导小组负责人分别对其分管负责人和招商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招商引资贡献突出的集体和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牵头单位:市招商服务中心、市督考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乡镇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2019年鹰潭市招商引资工作意见》(鹰办字〔2019〕17号)精神,全面完成产业发展领域招商引资任务,结合实际,现就2019年市产业发展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2019年,全市产业发展领域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是:引进项目投资总额410亿元,引进10-20亿元项目27个,引进20-50亿元项目2个,引进50亿元以上项目1个。各责任单位具体联系区(市)和招商引资任务情况见附件。

1.责任单位

市产业发展领域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有: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贵溪市、余江区、月湖区、鹰潭高新区。

2.对口联系区(市)

建立市直责任部门与各区(市)招商引资工作对接联系机制,市工信局和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对接贵溪市,市商务局对接鹰潭高新区,市生态环境局对接余江区,市国资委对接月湖区,各责任部门、区(市)互为一体,坚持捆绑联动,做到既分工又合作,着力形成叠加效应。

3.主要职责。市直责任部门聚焦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协助区(市)服务重点项目、招引重点项目、推动重点项目,对内协助区(市)编制产业招商地图、摸排打捞信息、策划包装项目、搭建项目对接平台、做好项目环评审批等;对外帮助区(市)争取政策项目资金、配合做好客商服务、协调招商引资项目资金入统等。区(市)是招商引资的主战场、主阵地、主力军,要提升招商承接平台,及时提供招商项目信息,组织参与重大招商活动,加大标准厂房建设,盘活利用土地资源等。

(一)深挖招商项目信息

围绕各区(市)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按照强链、补链、延链要求,深入研判各产业当前发展趋势和重点目标企业,绘制精准招商路线图谱。加强与驻外商会、驻外办事机构联系,及时梳理归档招商项目信息,根据各地产业特点指定区(市)平台跟踪服务。加强与国内外铜行业协会、移动物联网联盟、专业院校、央企等联系,多渠道搜集打捞招商引资信息,探索实施代理招商。

(二)策划包装招商项目

充分利用招商项目库资源,按照已经洽谈、签约注册、符合入统、正在建设等进行归类,精心梳理产业发展项目,采取一企一策,做好精准有效对接,对需要重点宣传推介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策划包装任务。通过系列重大招商活动,积极协助区(市)进行招商推介,洽谈引进一批重大项目。

(三)搭建项目对接平台

充分利用鹰潭市智能制造暨旅游产业恳谈会、鹰潭(深圳)电子信息旅游产业合作交流会、鹰潭(深圳)眼镜暨旅游产业合作交流会、鹰潭(上海)铜暨旅游产业合作交流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和省级重大招商活动平台,组织区(市)摸排招商信息,主动对接有意向的企业参加招商活动,积极邀请企业来我市考察,洽谈推进一批合作项目,着力提升活动成效。

(四)助推重大项目落地

对招引项目,各责任单位充分利用我市大力发展物联网及智能终端产业若干政策措施、促进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铜企业创新券管理实施办法和铜贸易发展扶持政策、铜供应链、融资担保公司、物联网产业引导基金以及铜产业研究院、物联网研究中心等政策和平台,吸引更多企业入驻鹰潭;对入统项目,各责任单位在融资、用地、环评、“三争”等方面提供精准有效服务,帮助入统项目解忧纾困,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五)立足职能强化服务

各责任单位相互配合协作,打好组合拳,全力优化“四最”营商环境,着力形成招商合力,确保企业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得好。

市工信局:加快出台促进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铜企业创新券管理实施办法和铜贸易发展扶持政策,吸引更多铜加工、贸易企业加盟鹰潭;继续落实《大力发展物联网及智能终端产业若干政策措施》,激发政策杠杆作用,力促物联网项目落户;牵头承办好中国(鹰潭)铜产业高峰论坛,9月参与第二届世界vr产业大会,配合各区(市)搜集招商信息,开展招商推介;积极帮助区(市)申报省级标准厂房补贴资金;加强对区(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行动督促指导。

市商务局:主动对接第二届世界赣商大会、赣深赣港经贸合作交流会、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助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会等省级重大招商活动,组织各区(市)开展招商推介;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融资、用地等难题,及时提交市产业五人小组进行研究,帮助招商引资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与省商务厅协调沟通联系,指导各区(市)做好境外、省外项目资金入统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提供招商项目环保政策咨询,全力做好环评审批服务,让企业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费功夫跑审批。

市国资委:强化与央企发展战略规划的有机衔接,加强与有投资意向央企沟通对接;加强与省国资委沟通,协调江铜集团加快推进电线电缆项目市场调研,力争江铜电缆产业园尽早落户。

市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发挥铜供应链、融资担保公司等融资平台优势,逐步扩大铜供应链融资服务覆盖面,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压力;组建融资租赁公司,为重点企业购置大型设备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推动混合所有制铜产业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3月底前正式运营,打造万亿级全国性铜贸易中心,解决铜企业买铜难、买铜贵问题。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产业发展领域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张子建任组长,市人大副主任周永江任督导组长,市直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各区(市)具体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工信局苏鹏程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市直责任单位、各区(市)分别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2.加强调度督导。由市工信局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每周一调度,对重大签约项目实行信息化管理,完善项目台账,加强跟踪服务,强化沟通联系。领导小组实行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总结,重点解决项目落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督促加快推进签约项目早进资、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3.加强考核激励。

(1)考核依据。以省商务厅认定的2019年新入统项目和进资为标准,年底对产业发展领域各责任单位招商引资实绩进行考核。

(2)激励机制。产业发展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全市“四大领域”招商引资排名,本领域所获奖金的10%用于牵头领导、督导领导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的奖励;剩余90%奖金由市直各责任单位、各区(市)分别按照10%比例进行分配。市产业发展招商组完成了市分配任务,但市直责任部门与对口联系区(市)未完成任务数的,则按80%分配奖金,所扣20%的部分用于奖励超额完成任务的市直责任部门和对口联系的区(市)。

(3)责任金机制。市产业发展领域招商工作责任金由牵头领导、督导领导、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缴纳2500元,责任金由市开放办代管。经市开放办考核认定,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责任金予以退还,未完成任务的责任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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