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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委托售房合同终止(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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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委托售房合同终止(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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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售房合同终止篇一

受托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的房产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1、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2、上述所售房产的基本情况为:房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楼层_________ 、附属设施__________。

3、该房产拟售价格为¥_________(大写) 。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应按照《xx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规则(试行)》的要求提供服务、促成交易。

三、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权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四、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成交金额的____%(超过____万的部分以____%累计,低于____元的按____元收取)作为代理佣金。

五、甲方保证不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佣金的行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损或其他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乙方有权提出两倍于代理佣金的赔偿。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晰,无财务纠纷,如甲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补偿。

七、委托有效期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托期内甲方已通过其它渠道售出该房产,则本委托合同自行终止。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xx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十一、本合同从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住址(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售房合同终止篇二

委托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l、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乌鲁木齐市______区 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

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 ,产权人 ,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以及 。

2、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就上述房产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甲方均确认。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找到购房客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按照房屋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的规定期限执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 房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房产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元(¥___________),此价格为税前款/税后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价格卖出,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价格卖出,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付款方式: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签订合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2、甲方应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晰,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关权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且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

3、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房地产交易中心及放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4、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更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日内腾空此房交付乙方该房所有钥匙: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__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5、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成交金额的1%作为代理佣金。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权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2、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3、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修、设备和设施。

4、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对合同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受人有关的商业秘密、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6、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l、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

2、本合同签订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4、若在委托期内甲方已通过其它渠道售出该房产,则本委托合同自行终止。

3、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l、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以两倍代理佣金赔偿于乙方。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乙方应赔付甲方违约金

3、该房产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转让,导致该房产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本合同第四、五、六条之各项约定履行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365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代理佣金。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向房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书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月 日 乙方: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售房合同终止篇三

委托人(出售方): (简称甲方) 受托人(中介方): (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产委托出售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出售房屋概情及价格

1、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地产坐落;

2、产权人

3、房屋号码:;公摊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

4、价格不低于人民币万元整;

5、一并出售的附属物包括准)。

第二条 甲方委托事项为下列第1.2.3项(可选择)

1、介绍购房人并促成签订交易合同;

2、代收转交购房款;

3、委托乙方办理房屋转让后的转移登记手续。

第三条 委托方式与期限为下列第1项(可选择)

1、甲方仅委托乙方出售上述房产;

2、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出售上述房产;

3、乙方应当于60日内完成第二条第1事项,逾期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乙方要求查验房地产权属证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或核实房屋状况的,甲方不得拒绝、隐瞒,并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无权利瑕疵。

2、委托方式为第三条第1项的,则不得再委托他人出售。

3、委托方式为第三条第2项的,委托他人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60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洽谈并签约。

6、委托乙方办理第二条第3项事宜的,甲方应当另行出具经公证或律师见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签订本合同前已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2、非甲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3项事宜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1项事宜前,不向甲方收取任何预付费用。

4、如实报告房价,不赚取差价。

5、收取费用开具合法规范的发票。

6、不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移交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7、对甲方的经济情况、各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第六条 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乙方依约定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1事项的,乙方的佣金为售房款的 %,甲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给乙方;

2、乙方依约定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3事项的,按人民币 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甲方应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受理登记申请后 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或被解除的,不得向乙方索回佣金及代理费;

2、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串通,撇开乙方私下签订合同的,仍应当支付约定的佣金;

3、承诺仅委托乙方,又委托他人售房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约定佣金 %的违约金;

4、未承诺仅委托乙方,但委托他人售房未及时告知乙方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约定佣金的违约金;

5、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佣金或代理费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约定佣金或代理费 %的违约金;

6、无正当理由怠于履行协助义务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对于约定佣金 %的违约金;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对于约定佣金代理费的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擅自提高委托出售的房价,导致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出售房屋的,按房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不如实报告房价,擅自赚取差价的,以赚取差价的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违反第五条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 个月。顺延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1项进行解决:

1、 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收执壹份,乙方收执壹份。

甲方: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 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住址:

邮编:

执业经纪人:蒋信用 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编号: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售房合同终止篇四

委托人(出售方): (简称甲方) 受托人(中介方): (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产委托出售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出售房屋概情及价格

1、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地产坐落;

2、产权人

3、房屋号码:;公摊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

4、价格不低于人民币万元整;

5、一并出售的附属物包括准)。

第二条 甲方委托事项为下列第1.2.3项(可选择)

1、介绍购房人并促成签订交易合同;

2、代收转交购房款;

3、委托乙方办理房屋转让后的转移登记手续。

第三条 委托方式与期限为下列第1项(可选择)

1、甲方仅委托乙方出售上述房产;

2、甲方可以委托其他人出售上述房产;

3、乙方应当于60日内完成第二条第1事项,逾期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乙方要求查验房地产权属证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或核实房屋状况的,甲方不得拒绝、隐瞒,并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无权利瑕疵。

2、委托方式为第三条第1项的,则不得再委托他人出售。

3、委托方式为第三条第2项的,委托他人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60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洽谈并签约。

6、委托乙方办理第二条第3项事宜的,甲方应当另行出具经公证或律师见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签订本合同前已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2、非甲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3项事宜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1项事宜前,不向甲方收取任何预付费用。

4、如实报告房价,不赚取差价。

5、收取费用开具合法规范的发票。

6、不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移交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7、对甲方的经济情况、各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第六条 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乙方依约定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1事项的,乙方的佣金为售房款的 %,甲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给乙方;

2、乙方依约定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第3事项的,按人民币 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甲方应于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受理登记申请后 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或被解除的,不得向乙方索回佣金及代理费;

2、与乙方介绍的购房人串通,撇开乙方私下签订合同的,仍应当支付约定的佣金;

3、承诺仅委托乙方,又委托他人售房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约定佣金 %的违约金;

4、未承诺仅委托乙方,但委托他人售房未及时告知乙方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约定佣金的违约金;

5、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佣金或代理费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约定佣金或代理费 %的违约金;

6、无正当理由怠于履行协助义务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对于约定佣金%的违约金;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对于约定佣金代理费的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擅自提高委托出售的房价,导致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出售房屋的,按房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不如实报告房价,擅自赚取差价的,以赚取差价的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违反第五条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 个月。顺延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1项进行解决:

1、 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收执壹份,乙方收执壹份。

甲方: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代理人: 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住址:

邮编:

执业经纪人:蒋信用 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编号: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售房合同终止篇五

委托人: ,性别,出生日期: ,住址: ,公民身份证号码: 。 受托人: ,性别,出生日期: ,住址: ,公民身份证号码: 。

我是位于_地址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__)及位于__地址的使用权人(土地证号:__),由于我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前往办理相关手续,现自愿委托__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全权办理以下事项:

1. 到上述房产贷款的银行偿还贷款余额、抵押借款,领取相关票据证明的相关手续;

2. 到__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或__房产档案馆对上述房产进行查档;

3. 到__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屋的注销抵押登记和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证件资料;

4.到房产契税征收点办理上述房产交易有关遗失查询和申报交税的相关手续,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和资料,代为缴纳房屋买卖相关的税费,并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

5.到上述房产管辖的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申报及个人住房交易减免税申请的相关手续,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和资料,代为缴纳房屋买卖相关的税费,并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

6.到__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办理上述房产转让、过户的一切相关手续,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交割声明》、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

7. 代为收取出售上述房屋所得房款。

8. 到上述房产的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相关的交割手续。

9. 到__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以及土地转让、过户的一切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缴纳相关税费,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此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宜完成为止。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售房合同终止篇六

委托售房合同

委托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的房产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1、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该房产拟售价格为¥_________(大写)?。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应按照《_________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规则(试行)》的要求提供服务、促成交易。

三、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权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四、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成交金额的____%(超过____万的部分以____%累计,低于____元的按____元收取)作为代理佣金。

五、甲方保证不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佣金的行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损或发生其他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乙方有权提出两倍于代理佣金的赔偿。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晰,无财务纠纷,如甲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补偿。

七、委托有效期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托期内甲方已通过其它渠道售出该房产,则本委托合同自行终止。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_________市_____委员会提出_____。

十一、本合同从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住址(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售房合同终止篇七

委托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l、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乌鲁木齐市______区 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

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 ,产权人 ,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以及 。

2、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就上述房产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甲方均确认。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找到购房客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按照房屋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的规定期限执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 房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房产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元(¥___________),此价格为税前款/税后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价格卖出,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价格卖出,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付款方式: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签订合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2、甲方应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晰,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关权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且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

3、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房地产交易中心及放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4、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更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日内腾空此房交付乙方该房所有钥匙: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__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5、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成交金额的1%作为代理佣金。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权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2、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3、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修、设备和设施。

4、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对合同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受人有关的商业秘密、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6、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l、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

2、本合同签订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4、若在委托期内甲方已通过其它渠道售出该房产,则本委托合同自行终止。

3、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l、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以两倍代理佣金赔偿于乙方。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乙方应赔付甲方违约金

3、该房产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转让,导致该房产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本合同第四、五、六条之各项约定履行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365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代理佣金。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向房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书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月 日 乙方: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售房合同终止篇八

认购方(甲方):地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经过对珠海市(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 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m2,总价(小写)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元。

第三条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即 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 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 成 年即人民币 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 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 经办人:

委托售房合同终止篇九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一年十二月印制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委托的事项

(一) 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

3.权属: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项的,应当按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币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四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条款,并注明变更事项。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甲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字/名称)__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执业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经纪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产经纪组织代理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本合同所称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并具备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房地产经纪组织。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代理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约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进行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等)和其他相关事务,委托人支付佣金的经营行为。代理人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依据合同约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佣金。但作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与第三人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时,不得同时成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义收取第三人的佣金及其他费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转委托他人的,应当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或经委托人事后确认,否则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在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房地产经纪人是指依法取得经纪执业证书,并在经纪组织中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以下简称执业经纪人)和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代理业务的组织和人员应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不具备上述资格和条件的,不得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以及提供服务的执业经纪人的执业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前,委托人应充分考虑与代理人约定的各项委托事务的要求、条件、时间,并将各项委托事务的要求、条件、时间在合同中明确。

五、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时间、支付佣金的数额、发生违约时的佣金退赔与经济赔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同时,委托人对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询服务和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的疑问,应及时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双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予以补充约定。

六、订立合同后,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均有售,建议委托人先行购买本合同并仔细阅读。

八、本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不得翻印。

委托售房合同终止篇十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购买的委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房屋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对购买房屋的基本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房屋参考价(含设施设备及装修)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委托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派注册经纪人带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对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现场看房记录。

第六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或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经纪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_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进行私下交易。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甲方如实告知,为甲方签订买卖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成买卖合同的订立;

(三)收取佣金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

(四)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当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的,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后_____日内,甲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成交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甲方未按约支付佣金的,除继续支付佣金外,还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售房合同终止篇十一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产经纪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出售的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 。

二、房屋权属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 种:

a、商品房;b、已购公有住房;c、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

d、经济适用房;e、其他类型房屋。

三、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 年 月 日,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 字第 号,房屋所有权人 。

四、本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 。

五、房屋抵押贷款情况为下列选项中的第 种:

a、无住房抵押贷款;b、有住房抵押贷款,抵押权人为 银行,

至今未还贷款余额约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六、房屋现状为下列选项中第 种:

a、空房; b、自用; c、已出租。

甲方对上述所售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法律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法律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委托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和购房人申请贷款的时间不计在内)。

第三条 委托出售价格

一、甲方委托乙方以成交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 代理出售此房产。此价格、不包括居间服务费、过户服务费及房产过户时发生的甲方应交的各项税费。

二、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成交价作为与潜在客户洽商售房交易价格。

三、甲方在未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不得收取售房款项。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如购房人为一次性付款,则乙方自甲方与购房人在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权属过户手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房款转付给甲方。如甲方与购房人未能按《买卖合同》中有关约定日期进行物业交付,则款项的转付在完成物业交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如购房人为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则乙方自甲方与购房人在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权属过户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转交给甲方,在银行放款后三个工作日内由贷款银行直接将房屋余款转付给甲方。如甲方与购房人未能按《买卖合同》中有关约定日期进行物业交付,则该款项的转付在完成物业交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甲方在 银行的帐户为:开户人: 帐号: 。

第五条 乙方为甲方代理服务的项目和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的标准及方式

一、乙方的代理服务项目:

1、通过乙方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甲方搜寻购房客户信息;

2、代甲方与潜在客户洽商交易、引领潜在客户看房并协助买卖双方促成交易;

3、代甲方收取购房人购房定金并为客户开据收据,然后将代收的购房定金转交甲方;

4、代理成交后,为甲方及买房人办理居间服务,并代办房屋过户手续和房屋交接手续;

5、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房屋钥匙及各种证件、资料,并为甲方保守各项信息机密。

二、乙方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 项:

1、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费为房屋成交价的 %;

2、代办上述房产的产权过户服务费合计人民币1500元;

3、代办按揭中的房产,甲方需乙方协助办理提前还贷的手续费为人民币3500元/笔。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其代理出售房屋售价之上加报乙方 %的代理服务费;甲方应当交付乙方的代理费,由乙方在代收买房人的购房定金或房款中扣除。

第六条 甲方确认以第 种方式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产

一、独家代理

1、甲方确认乙方为唯一指定代理甲方出售上述房屋的代理商;

2、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此定金作为约束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办理房产权证过户和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卖出的保证。

3、乙方应当利用经纪人、自身店面、网络、展会、房源手册、媒体广告等渠道为甲方房产进行宣传推广,同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其他销售费用;

二、非独家代理

1、甲方确认乙方为代理出售此房产的代理商之一,但甲方有权利委托其他渠道同时代理此房产的出售;

2、乙方在可能的情况下为甲方进行广告推广,并承担销售费用;

3、在委托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六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成交,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第七条 甲方的授权范围

一、甲方同意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二、甲方同意将此房产的钥匙交由乙方妥为保管,以供查看此房产之用。

三、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发出关于此房产的推广广告。

四、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与潜在客户对此房产签署预定协议并代收定金。

第八条 甲方应按如下规则为乙方完成代理服务提供条件

一、保证对此房产拥有合法处置权;房产所有权人委托甲方代办出售事宜的,甲方应将委托人出具的授权甲方出售本项房产的委托书原件留存在乙方,代办人同时还应出具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保证其向乙方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上市申请表、权属证明及相关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三、保证此房产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查封,无抵押(银行抵押贷款除外)。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承担责任,因此给乙方及房屋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甲方为已婚夫妇的,应提交配偶同意出售的证明;出售共有房屋的要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房屋正在出租的要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以上材料留存在乙方,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使用。

五、甲方应当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作,认真接待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六、乙方与买受人洽商成功后,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应按时来乙方营业场所,与房屋买受人签署《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和《北京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七、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交纳房屋权证过户发生的税费。

第九条 委托期限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免费提供如下服务

一、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对房屋进行保洁、消毒服务。

二、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根据需要免费对此房产进行简易装修。

三、根据此房产具体情况通过广告、展会、网站、媒体对此房产进行专项推广。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为准,如甲方地址、电话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给乙方和买受方造成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和乙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及房款,乙方在收到定金及房款后则应将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证件及资料退还。

一、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二、如房屋购买人须申请购房贷款,银行不予批贷的。

三、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未被批准的。

四、央产房上市不被“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核准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该房产权属状况,确认房产证的真实性。如果甲方不配合确权,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转交购房款。

二、甲方授权乙方独家代理出售的,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拒绝出售、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该房屋,否则甲方应当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同时,还应赔偿乙方用于人员推广、广告发布等经济损失人民币伍仟元整,以及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在委托期限内及本合同终止六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成交,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中介服务费金额的双倍支付乙方违约金或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四、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再收回。

五、甲方为减少接待客户看房频次,将房屋钥匙交乙方保管的,乙方仅享有保管钥匙带领客户看房的权利,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房屋的,赔偿甲方使用期内相当于租金的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买卖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补充协议 1. 2. 3. 4. 5.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经纪人姓名: 通信地址: 经纪人证号: 邮政编码: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

合同附件一: 售房人交件清单

交件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件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二: 房屋交接清单

甲方(移交人): 乙方(接收人):

交接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售房合同终止篇十二

委托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室的房产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1.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2.上述所售房产的基本情况为:

房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楼层_________ 、附属设施__________。

3.该房产拟售价格为¥_________(大写) 。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应按照《____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规则(试行)》的要求提供服务、促成交易。

三、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权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

四、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成交金额的_________%(超过_______万的部分以_______%累计,低于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收取)作为代理佣金。

五、甲方保证不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联系,包括互留联系电话、地址等,否则视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佣金的行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损或发生其他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乙方有权提出两倍于代理佣金的赔偿。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晰,无财务纠纷,如甲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补偿。

七、委托有效期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托期内甲方已通过其它渠道售出该房产,则本委托合同自行终止。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xx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十一、本合同从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盖章)

住址(单位):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售房合同终止篇十三

认购方(甲方):-------地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珠海正顺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柠溪香溪路62号

电话: 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 (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元/m2,总价(小写)--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即:¥-元(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

a、买方全包-b、卖方全包-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元,并于-年-月-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即--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元,并于-年-月-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成-年即人民币-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年-月-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 经 办 人:

合同于20--年-月-日在珠海订立

委托售房合同终止篇十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总部地址: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

现住地址: 电 话:

电 话: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现就委托售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均须严格遵守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物业位于___________单位 (以下简称该物业):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该物业甲方以人民币 元整(¥ )委托乙方出售,甲方另须支付 ,此包括屋内现有入墙固定装修、附属设施及 ,溢价部分做为乙方风险奖金。

3.人民币 元整(¥ )作为第一部分房款,在签署本合同并经乙方查实产权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作为购买该物业之定金。收取定金前甲方须将该物业的房地产证原件或其它合法有效证件原件交于乙方处托管,作为转让过户之用,证件名称: ,证件编号为: 。

4.人民币 元整(¥ )作为第二部分房款。

(1)第二部分房款中非银行承诺贷款之金额(简称首期房款),乙方代产权受让方需在 支付给甲方,(以甲方出具收据为准)。

(2)银行承诺贷款之金额由银行依据银行确定贷款金额及约定时间支付给甲方(如甲方已公证委托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及代收房款则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5.如需按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物业的按揭手续,甲方须提供银行按揭所须所有相关资料,否则视甲方违约。

6.若甲方该物业的《房地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中,甲方须自行负责赎出;甲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产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物业在交易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费、租赁清还、抵押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

7.甲方须将该物业管理、气、水、电、有线电视等无条件过户给产权受让方;若受让方愿意,甲方须无条件将该物业之租赁手续转给受让方。在本合同签署成立时,甲方同意预留人民币 元整(¥ )作为该物业的管理、气、水、电、有线电视等杂费定金,待该物业相关费用结清后由乙方退还给甲方,届时多退少补。

8.基于乙方提供服务,甲方应须支付人民币 元整(¥ ),作为乙方的服务佣金,该笔佣金甲方须在与产权受让方签署《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支付给乙方。

9.委托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借故毁约(即取消委托售房合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如委托时间内乙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成功售出该物业,甲方有权没收已收定金,但甲方不得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0.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或之前与乙方或乙方指定代表人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书。

11.交房:甲方同意在 将该物业交予乙方代管或产权受让方使用。

12.甲方若违反上述条款中任何一款,视为甲方全部违约,甲方须双倍返还定金予乙方,并须支付乙方服务佣金人民币 元整(¥ ).

13.本合同交易完结后自动作废。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5.补充条款: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署(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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