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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数据服务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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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数据服务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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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数据服务合同篇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按乙方提出之要求,提供以下软件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软件名称为:_________,软件版本号为:_________。该软件系统使用数据库为_________,用户数为_________个。

第二条 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具体内容为: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包装标准

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关技术规定;

(2)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标准,具体内容为:_________。

第四条 出卖人承诺

1、甲方承诺本合同软件由原厂商供应并完全符合厂商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及标准,甲方并保证本合同软件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运行良好。

2、甲方向乙方承诺以上软件产品系经严格测试、成熟稳定、无病毒及重大缺陷的软件产品。

3、甲方承诺以上产品无任何著作权归属的纠纷,并承诺以上产品皆为可执行的软件产品,未在其中设置任何妨碍软件正常运行的限制措施。

4、其他承诺:_________。

第五条 配合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软件产品及相应的技术文档,有责任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操作、使用及技术培训。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合同所规定的软件产品所需的硬件设备及硬件环境,并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

3、乙方有责任为甲方的实施工作进行内部各部门、各营业部的协调,调动相关资源,配合甲方按进度完成项目实施。

4、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与相关第三方沟通。

第六条 验收

1、乙方应在系统实施完毕后一周内进行验收。若乙方届时未提出拒绝验收的合理理由,则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

2、验收标准:验收的内容及功能以甲方提供的手册为准。

3、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货款支付

1、乙方应付给甲方以下款项____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确定后当日预付定金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软件安装当日,乙方付给甲方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4、甲方须于收到乙方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法的报销凭据提供给乙方。

第八条 结算方式

按下面第_________方式汇至乙方帐户:

(1)支票;

(2)银行汇票;

开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第九条 买受人的使用

乙方应当按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软件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以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第十条 售后服务

1、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2、当出现电话技术支持及远程维护所不能解决的交易系统重大事故时,甲方相应技术支持人员应当在最短时间内进行现场处理。

3、若乙方将来改用或增用第三方产品,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乙方改用第三方产品时,本合同即终止。

4、如因主管机关变更交易规则或数据接口,在乙方按时支付合同价款及维护费的情况下,甲方应保证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前完成对甲方软件产品的修改。

5、对于乙方在使用甲方相关软件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个性化需求及由此产生的定制化开发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售后服务机构提出。甲方应及时给以评估和答复,必要时另行立项开发。

6、从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投入使用之日起,相关服务及维护溶于柜台系统,但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求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版权

1、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乙方应负责保密并保证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乙方的此项责任并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及无效而解除。

2、甲方对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及相关文档拥有独立版权。乙方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或作他用,并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及转让。

3、乙方不得自行复制、仿制相关软件产品,并不得使用于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地点。

4、乙方不得对软件自行修改,对修改后软件的使用效果甲方不作质量保证,并且乙方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版本。

第十二条 逾期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逾期支付超过10天的,乙方每日应按迟延付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期限完成实施,超过10天的,甲方按迟延一日支付合同金额万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承担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_________%。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数据服务合同篇二

第一条申请租用高速数据交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照本契约条款办理。

第二条本业务系指本公司提供讯框传送等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客户作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三条申请租用、异动或终止租用本业务,应检具申请书、固定通信(permanent virtual connections, pvc)需求表及身分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前项异动,变更通信对象或约定信息速率者,需另附pvc需求表;变更设备者需另附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第四条客户应保证其所提出之申请资料为真实完整,如有不实致发生任何纠纷时,客户应自行负责。

第五条本业务所需数字调制解调器限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

第六条客户租用本业务所需屋内配线管道及装设传输设备之场所与电力等设施,由客户自备。

第七条客户自备设备者,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电路障碍经本公司派员查修时发现,系因客户自备设备障碍所致者,得收取检查费。如因而影响电信网络之传输品质或其它电路之使用,本公司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客户自行负责。

第八条本公司因技术上之需要,必要时得更换本公司指配之客户号码,但应于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客户,客户不得异议或提出其它要求。

第九条客户租用本公司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本公司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本公司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十条申请租用本业务应缴付电路、调制解调器接线费及系统设定费或客户端接取设备接线费或isdn备援接线费或wlan客户端ap设备接线费。

第十一条客户于本公司未施工前,因故注销申请,已缴之接线费,本公司无息退还;但施工后注销申请者,其己缴费用概不退还。

第十二条本公司为配合客户需要,加装其它有关数据传输等特殊设备时,得按成本向客户收费。为便于本公司测试需要,得免费加装测试开关等设备。

第十三条客户租用本业务如需项目建设,本公司得请客户提出金融机构出具之保证书或按建设成本酌量预收建设保证金,并订定最短租用期间。客户已缴之建设保证金,于客户租用满最短租用期间后无息退还。项目建设,在同一装机地点租用不满最短租期申请移设或终止租用者,应一次补足市内电路部份未满期间之月租费。客户申请于本公司办公时间外施工者,应缴付非办公时间施工费。

第十四条申请变更本业务应缴费用如下:

一、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线路及调制解调器移设费。

二、申请变更本业务之传输速率者,依本公司国内数据电路业务之相关规定办理。

三、申请装设或变更wlan之客户端ap设备者,应缴各费依wlan业务收费标准计收。

四、申请设定或变更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及特别业务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计收。

五、申请设定或变更客户端接取设备应缴付接线费或系统设定费,按每部每次计收。

第十五条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月租费如下:

一、数据电路、调制解调器月租费:按本公司国内数据电路价目计收。

二、通信埠月租费:按租用通信端口速率计收。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以16kbps为单位,按其通信距离及通信量计收。

四、每一通信埠所设定之固定通信超过十六路时,每增一路加收_________元。

五、特别业务月租费:按其速率计收。

六、加租wlan客户端ap设备者,按wlan业务相关收费标准计费。

第十六条客户租用本业务以本公司电路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电路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电路租费按实际租用日计算,每日租费为全月租费之_________。

如仅部份固定通信装妥,则装妥之数据电路、调制解调器及通信端口等月租费按上述标准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日计收。

客户加租wlan业务者,除前项之规定外,wlan部份以该业务装妥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客户端ap设备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十七条本公司提供瞬间超额讯务(excessburst,简称be)功能,提供客户在网络系统负载低时,于单位时间内传送高于约定信息讯务(committedburst,简称bc)之讯务量,惟此高额可能因网络拥塞而漏失致无法传送至收信端,该部份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客户须自行负责重送。请客户依实际信息传输需求,申请约定信息速率(cir),并依照每一固定通信连接(pvc)之be值上限为同一pvc之bc值规定办理。(注:约定信息速率《cir》为单位时间内可传送之bc,即cir=bc/t)

第十八条介接本业务之电路其传输速率为128kbps以上时,可设定两个通信埠;其数据电路月租费仍按其租用传输速率计算,惟通信端口月租费及通信端口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按其实际租用端口数及约定信息速率分别计算。

第十九条客户租用本业务应缴各项费用及收费标准详如价目表,费率如有调整时,按新费率计收。

第二十条客户租用本业务,倘因本公司通信网路或系统设备发生故障而全部阻断不通,本公司未于_________小时内修复,其租费之扣减国内电路连续阻断满_________小时者,每_________小时扣减全月_________之租费,但不满_________小时部分,不予扣减。部分时间使用之电路连续阻断满规定之每日使用时间者亦同。传输速率一、五四四、000比次之国内电路连续阻断满_________小时以上者每满_________小时扣减一日应付租费之_________,未满_________小时者,不予扣减。但最多以扣减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除本项前段规定扣减租费外,本公司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本公司察觉或接到客户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一条客户终止租用本业务,应于预定终止租用日_________日前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客户租用本业务由于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_________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三条客户租用本业务应缴之费用,应在本公司通知缴费之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本公司得注销其申请或通知定期停止其使用,经再限期清缴,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本公司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并追缴各项欠费,并得暂停客户所租其它电信设备之通信。<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为业务需要,得使用本申请书所载内容资料。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如因情势变更,得暂停或终止本业务之经营,客户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但本公司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公告并通知客户。

第二十六条本契约条款未规定事项,客户同意遵守相关法令规定、本公司各项服务营业规章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约人(签字):_________代表签约人(签字):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统一编号:_________统一编号/身分证字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数据服务合同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线路基本情况

甲方向乙方租用 4 m互联网接入电路:

从甲方 到乙方的 机房。

第二条 质量条款

本数字电路技术指标应符合ieee802.3标准协议的mbit/s网络接口参数要求。

第三条 合同期限及续租

3.1租赁期限为1年,以甲、乙双方签定的业务开通确认单的时间为租赁的起始日。乙方完成电路开通调试后,若甲方拒绝签定业务开通确认单,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合理的书面意见,否则,以乙方完成电路开通调试日期为租赁的起始日。

3.2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若甲、乙其中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协议,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制。

第四条 租金费用及付款方式

4.1费用标准:

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的资费标准和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向甲方收取 4m电路一次性线路初装费0元。4m电路月租费为2300元/月。

4.2费用的修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国家新出台有关资费标准时,甲、乙双方应参照新的国家标准,以协商同意的新价格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有效期内的月租金全部以新价格核算。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付款方式:

(1)租赁费用甲方应按月支付,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电路开通之日起的十日内支付第一次租赁费用(电路开通之日起至当月底的租费),其余在以后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租赁费用。

(2) 不足一个月部分的租赁费,每天按月租费的三十分之一计算。

(3) 合同期满后,甲方应与乙方结清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合同终止。

(4) 租赁费用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甲方提供银行帐号,乙方每月向银行提供月租费发票及电路代号,银行根据上述票据,开出银行托收单,从甲方帐户上扣除当月租金,并由银行把上述票据转交给甲方。

(5) 甲方应按时交纳租金费用,如果逾期交纳,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当月租金费用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达一个月,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五条 施工、安装及开通

5.1甲乙双方因互连的具体施工、安装、调试、开通方案由双方协商解决。

5.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因本合同实施所涉及的设备安装场地、电源及地线。

5.3服务开通时间以乙方完成线路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及解决通道互联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为服务正式开始之日。

第六条 网络的维护

6.1维护界面的确定,甲方负责甲方设备的正常工作,并须保障乙方安装在甲方机房内的设备供电与相关的运行环境。 乙方负责由端口到crnet节点间设备及线路的畅通.详细界定参见附件接入示意图。

6.2由甲方负责的部分出了问题,将由甲方解决。

6.3乙方因正常检修需暂停业务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全年单条电路暂停业务总时间不超过24小时,超出部分按中断时长计扣相应时间费用。

第七条 中断补偿

7.1乙方负责维护、维修的光缆线路部分出现故障造成电路中断,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中断,乙方应对甲方予以补偿。

7.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中断,乙方不对甲方予以补偿。

7.3电路中断应由乙方及时通知甲方或由甲方发现后向乙方通告,经双方确认为乙方原因的,中断开始时间从乙方通知甲方或从甲方通告乙方的时间算起,中断恢复时间以乙方通知甲方并得到甲乙双方在乙方机房测试确认时间为准。

7.4补偿费用计算方法:

非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电路中断达2小时以上时,(设备正常检修除外),应按实际累计时间扣除相应时间的费用。

第八条 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协议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甲方:

(1) 本互联网接入电路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2)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租赁费用。

(3) 当电路发生故障不能使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通信站进行处理,并做好配合及故障记录。

(4)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业务用途,不得擅自将接入号码设置转接到有二次拨号或回拨业务等的非法语音平台,不得利用乙方的网络从事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的活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对甲方的服务或采取切断号码接入、中断电路等措施,由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9.2乙方:

(1) 应保证提供的 4m通道畅通以及互联网流量带宽的质量,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或倒通备用通道,并通知甲方。

(2) 乙方同意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根据甲方要求,可随时提高速率,同时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

(3) 为保证甲方网络设备、终端与互联网的接入,乙方在电路开通之日起向甲方提供1个免费互联网ip地址,以后每增加一个ip地址,按每月80元收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剩余使用期限费用的80%)。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1.1因下列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电路出现故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由于战争、国家政策的改变所造成的任何改变。

(2)由于地震、火灾、水灾、台风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本合同的延误、终止。

11.2双方承担约定维护责任,因任何责任方的原因造成自身的任何损失,另一方无须承担。

11.3因乙方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已按要求提前通知甲方的,乙方无须承担通知期内而产生的甲方的任何损失。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不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都不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和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的另一方的任何秘密。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之间由于与本合同有关事宜引起的任何争议应按下列规定解决:

13.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由于执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任何争议,或遇到不可抗拒事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3.2如果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向广州市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事宜

14.1本合同未尽之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2合同附件和双方协商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

14.4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由

甲方:广州分公司

乙方: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合同经办人: 合同经办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 编: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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