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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遵守考勤制度篇一
加强企业管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
3.0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门由考勤员专门负责考勤的原始记录及月度汇总工作,每张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门、岗位及有关详细说明材料。
3.2考勤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写正确、清楚,每月最后一天进行考勤汇总,原始记录汇总及考勤汇总表填写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次月2日交总经办。
3.3员工应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口头警告,超过5分钟以上,每分钟罚款1元,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论处,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超过三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员工每旷工一天按照员工日平均工资的2倍扣除工资,同时旷工均开具“过失单”。
3.4若发现考勤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次口头警告,二次开过失单,三次劝退。由于考勤员失职而造成的差错,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罚考勤员20元,达到三次者发过失单。
3.5员工因故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按人事权限逐级呈批,请假单随考勤表报送,总经办定期检查。
3.6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而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均开具过失单,连续旷工三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4.0加班考勤管理
加班包括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前办理加班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1加班条件
4.1.1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内不能间断工作的;
4.1.2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而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
4.1.4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加班的;
4.1.5凡属工作范围的事没能完成而需要加班的,均不作加班。
4.2加班的审批
4.2.1加班审批的原则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
4.2.1.2严格遵守加班审批程序;
4.2.2加班审批的程序
4.3加班申请单的管理
4.3.1每月5日前由各部门考勤员将本部门上月《加班申请单》汇总报送总经理办公室,《加班申请单》一式两联,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办公室章印后将其中一联粘贴于当月考勤表,另一联交于加班当事人作为补休凭据。
4.4加班补贴及补休的管理
4.4.1属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4.4.2休息日或延时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而不计发加班补贴;
4.4.5员工未经办理相关手续而自行补休者,视同旷工处理;
4.4.6《加班申请单》当年有效;
4.5各种假期的报请及核准审批
4.5.1病假;
4.5.1.1员工病假需出具指定医院[南通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产科医院、传染病医院(限传染性疾病)、口腔医院(限口腔疾病)]医生的病假证明,突发性病况允许就近医疗,过后出具急诊证明。
4.5.1.2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c)医疗期满后,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5.2事假
4.5.2.1请假审批权限范围
a)请事假在1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b)请事假在3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c)因特殊情况请事假5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d)部门经理以上请事假报
4.5.2.2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原则上全年不得超过十四天。
4.5.3婚假
4.5.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开使用。
4.5.4妊娠
4.5.4.2每次检查,根据医院出具的产前检查证明可享受2-4小时公假。
4.5.5产假
4.5.5.3对避孕失败进行人流的员工,根据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及有关规定享受产假。
4.5.6丧假
4.5.6.1员工直系亲属(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丧假。员工请丧假,填请假单,交总经办审核,再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5.7工伤假
4.5.7.1凡在工作时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有关医院签定确认为工伤的,按签订的用工及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4.5.8法定假日
4.5.8.1法定假内,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条件的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4.5.9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填写申请报告,由部门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
4.5.10公司实行奖励年休假制度,对于年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和各岗位骨干奖励休假作为带薪工作时间。
4.6考勤查询:
4.6.1员工如遇对考勤有疑问,可向部门考勤员或公司总经办查询。
总经理批准。
员工遵守考勤制度篇二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
2、早退:
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
4、脱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病假:
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
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
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4、年假:
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5、工伤假: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员工遵守考勤制度篇三
①上班时要按时签到,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扣除工资2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下者,扣除工资50元,超过半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月内迟到或早退两次扣一天工资。
②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20%外,旷工两天或两天以上者予以辞退处理。
必须要有请假条,写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级请假,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综合部核实存底,请假一天以上由管理处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报公司批准,归队后要及时销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动辞工处理,并扣发七天工资。
①请事假扣发当天工资;
②请病假必须有医师证明,方可带薪休假;
③请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⑤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者,转正时间要按请假实际天数延长,若请假四天以上者,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元旦放假一天,春节放假三天,五一劳动节放假一天,国庆节放假二天,放假期间工资照付,若在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按基本工资的200%发放或安排调休。
连续在管理处服务满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请过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亲假。
员工遵守考勤制度篇四
1.上班时间
根据各分店实际营业时间而定,但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0个小时。
2.考勤时间
二、打卡机
1.每个人都应爱护打卡机,爱护公司财物。
2.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
3.打卡时间应根据排班表的时间打卡。
三、考勤制度
1.考勤是公司发放工资的依据。
2.严格按上、下班时间打卡。工作期间不得脱岗、串岗。
3.严禁他人代替打卡,1次罚款50元。
4.上班打卡时间应换好工作服后再打卡。(提前5分钟到岗
5.下班打卡时间应打卡后再换工作服.
6.如遇特殊情况应有店长(厨师长和前厅经理)签字.他人签字无效.
7.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1.由分店人事主管详细统计汇总考勤表并签字。
2.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际出勤日、加班时数、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
3.各部门主管签字。
4.上报店长,确认无误后店长签字。
5.上交财务部审核,并签字。
6.最后总经理签字。
7.考勤汇总表应于次月2日前上交财务部。
五、奖罚制度
1.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一次罚款10元;
迟到、早退在30分钟(含)以外4小时以内的罚款50---100元;
超过4小时者以旷工处理;
旷工 1天扣本人3倍日工资.旷工3天以上(含)除名,当月工资奖金全部扣除。
3.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计嘉奖一次。
员工遵守考勤制度篇五
1.1公司于每天早上7点50分进行点名报到,进行出勤考核。
1.2公司员工在出勤考核时不允许有带他人报到,不穿工装报到,或以干活等其他理由不到者,一律按迟到旷工处理。不准涂改、故意损毁或伪造点名册,违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严重者将被开除。
1.3公司售后服务部下列人员或情况可免予报到
1.31服务经理或服务经理核准免予报到者。
1.3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1.3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1.34临时事故,事后说明,经主管核准者。
1.4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上班未登记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1.5员工因公外出且当天不能返回公司时,必须在事后填写《公务外出考勤单》。
1.6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日工资,并记警告处分一次。
1.7员工下班提前走者,除有正当理由经主管核准、签注外,其他按早退论处。
2、考勤
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4迟到超过30分钟,或未经批准而不到岗位者,即为旷工。不到半天按旷工半天处理,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5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工资,当月3次以上者,记警告处分一次。
2.6早退或擅离职守: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7旷工:旷工一日扣底薪3日,并给予一次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处理。
2.8员工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岗位工资,并给予严重警告一次,无故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请假、休假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按照各类“假别规定”(法定假除外)填写申请单,并经批准。请假申请须交综合部归档。假期应当按期销假上班,未经批准超假作旷工论处。
4、请假程序
4.1请假一天,由部门主管批准。
4.2请假二天以上,部门主管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5、事假
5.1员工因私事请假,应事前填写请假单。1天,由部门总监批准;2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5.2事假期间将被扣除相应天数的全部工资。
5.3连续事假超过15天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未办理者按旷工论处。
6、病假
6.1员工休病假应尽可能事先请假。如无法事先请假,必须尽快致电主管或经理,上班后持有效证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单必须附医院诊断证明或建议,交部门总监审批,综合部备案。
6.2请病假一天以内者,不需出具医院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出具当日就医的诊断证明(私人诊所无效)。
6.3当月病假1天以内者不扣底薪;一天以上扣除病假期间相应天数底薪。
6.4员工因病情严重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经公司研究决定可酌情给予特别病假。期限最长为一个月。
6.5正式员工受聘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为:在本企业工作五年以内的为3个月;六年至十年的为6个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为9个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为12个月。如特殊情况,且在公司经营中表现卓著的,可视为伤病情况延长半年至一年,但需公司研究决定后方可适当延长。
6.6医疗期间的员工保留岗位,不享受工资。
7、法定假
员工每年享受七天法定假
元旦 1天 春节 3天 端午节 1天
五一节 1天 国庆节 1天
以上假日,如适逢周末公休,则假期可能提前或拖后,具体安排以公司通知为准。
8、年假
凡在公司工作期满二十四个月的员工,每年可享受三天带薪年假,以后每工作满一年增加一天,但年假最多不超过10天(工作日)。
员工当年各类缺勤累积超过5天者,不能享受当年年假。
凡当年受警告处分的,不得享受当年年假。
年假的具体时间安排须经公司同意,原则上,当年假期当年休。对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员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延期补休。
9、工伤假
凡因工受伤或死亡者,按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劳动保险的规定办理
由于个人违反操作规程或公司制度规定所造成的意外伤亡,责任自负,员工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待遇。
10、婚假
按国家规定,员工结婚可享受有以下有薪婚假:
男25周岁以下 婚假3天(含周末)
男25周岁以上 婚假5天(含周末)
女23周岁以下 婚假3天(含周末)
女23周岁以上 婚假5天(含周末)
11、丧假
根据国家规定,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时,可享有三天丧假。
员工遵守考勤制度篇六
早 8:00——中午 12:00 下午 13:30——17:30
1 、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员工打卡时要求有保安监督。
2 、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 、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经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考勤负责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 、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超过次数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20 元)。
5 、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1 、迟到:上班时间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岗者;
2 、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罚款( 50 元)
3 、迟到、早退超过 15 分钟以上,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半天(扣款 50 元)
4 、每个月没有迟到、早退、事假的员工给予全勤奖金( 50 元),员工公休日补贴每天按 10 元补贴。
5 、员工出差必须到部门主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出差客户地址,不完善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 、员工因公外出的经部门主管批准补办签卡,部门主管保管好员工签卡资料在本月底 30 日上交财务保管。
员工遵守考勤制度篇七
1. 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均属违反制度行为。
2. 人力资源部直接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
3. 考勤制度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以加强企业管理和薪金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 员工的各种假期的申请和享用,均按本手册第十七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5. 穿短裤、凉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将被拒绝进入工作场所及岗位,当天作事假处理。
一、 上班与下班
员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门安排,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规定的排班时间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机上打卡。代人打卡签到或教唆他人代为打卡签到者,每次扣罚30元,并签发过失通知书。
二、 迟到与早退
迟到或早退(不超过15分钟者):每次罚款10元,一个月超过三次者,每次罚款20元,签发过失书。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即被视为旷工论处。
三、 加 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国家规定节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员工,部门经理必须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由部门作好加班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部门经理安排补休,或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部门经理、主任和行政人员的超时工作不予补休,以办妥本职工作为原则。但应做好加班记录,遇有病事假并经过批准,可用加班时间冲销。
四、 旷 工
1)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3) 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五、请 假
员工请假不论告事假、病假、补休,一律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才可放假。各部门应于每月30日前把当月考勤表连请假单一并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六、 擅离岗位:
为了加强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正常有序的经营管理,特制订本考勤制度。
一、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总厂区工作的全体员工考勤管理
二、职责:
1.综合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监督、检查。
2.门位负责,对员工上下班刷卡进行控制。
3.生产第一线部门均设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各部门二次考勤,必须在每月5日之前,将本部门上月的考勤汇总表连同各类《假单》、《补卡单》交至综合管理部审核,综合管理部必须在每月10日之前将公司考勤数据公布;员工如有疑义,在每月15日之前到部门兼职考勤员出查核;否则造成的失误,公司概不负责。
三、考勤办法:
1.本公司考勤采用智能化、数字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刷卡考勤。
2.倒班员工不参与刷卡,实行手工签到考勤。
四、考勤要求:
1.员工考勤是公司进行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2.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刷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3.综合管理部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次月20以前将公司执行层人员出勤情况表报财务室,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参考。
4.各部门倒班员工考勤记录,由兼职考勤员在《月份出勤计算表》进行统计,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次月5号前交于综合管理部5.考勤员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如实统计、汇总考勤数据,为考核各车间、部门的出勤率提供可靠依据。
6.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规范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综合管理部应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考勤管理工作。
7.考勤原始记录保存时间为三个月 。
五、考勤规定:
1.办公人员:8:00——12:00,13:00——17:30(只允许上班10分钟前打卡)
2.保安员:6:00——18:00,18:00——6:00,14:00——2:00 ( 只允许上班10分钟前打卡)
3.司机/染整跟单员:8:00——24:00(在此范围内打卡)
4.食堂:厨师8:00——13:00, 15:00——18:00(只允许上班10分钟前打卡))
6.生产部:8:00——16:00,16:00—24:00,24:00——8:00 (只允许提前25分钟打卡)
7.销售部,生产部值班后上班时间:10:00——12:00,13:30——17:30 (只允许上班10分钟前打卡)
8.财务部签单人员上班时间:10:00——12:00,13:30——17:30 (只允许上班10分钟前打卡)(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卡,否则将被考勤机自动筛选,视为缺卡。)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制订的如何,直接关系着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有序进行,因此,要企业要加大对考勤管理制度的制定。
员工遵守考勤制度篇八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正当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公司系统各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正,下午1时正至5时正,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须严格按照考勤要求及时、如实做好考勤登记。部门负责人负有考勤监督责任。
第六条月度考勤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考勤员于每月26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考勤汇总表及原始单据报送公司干部人事部。
第三章请假
第七条员工休假必须事先请假并经批准。除因急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情况员工不能自行请假可由同事或家属代请假之外,均应亲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自行离职的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员工休假,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由主管领导批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第四章休假
第一节法定公休假
第九条法定节假日为: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六)青年节(5月4日)14--35周岁青年放假半天
第十条公休假日为:每星期六、星期日。
第十一条法定公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二条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可分别组织妇女和青年(35周岁以下)参加纪念活动。如不组织活动,则分别给妇女、青年员工放假半天。对参加活动或照常工作的员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资。如妇女节、青年节适逢法定公休日,则不补假。
第二节年休假
第十三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休假。新进公司的大中专毕业生连续工龄满1年,从次年起按规定享受年休假。
第十四条年休假标准:
连续工龄
满1年
不满5年
满5年
不满15年
满15年
不满25年
满25年以上
第十五条员工有年休假待遇在5天以上(不含5天)者,至少有一次休假必须连续5天以上(含5天)。
第十六条员工享受年休假,原则上在当年使用,确因工作关系无法休假可顺延至次年第一季度,逾期不休假作自动放弃。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在不妨碍工作情况下,自行安排员工休假日期。
第十八条年休假仅限员工本人使用。
第十九条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节事假
第二十条员工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申请事假。有调休假或年休假者,须在调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请事假。
第二十一条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第四节婚假
第二十二条员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方不早于22周岁,女方不早于20周岁,可享受婚假。
第二十三条婚假标准:
(一)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
(二)员工晚婚,即男方满25周岁初次结婚,女方满23周岁初次结婚,可再增加婚假7天。
第二十四条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
第二十五条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五节丧假
第二十六条丧假标准:
(一)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3天丧假。
(二)员工的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2天丧假。
(三)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给予1天丧假。
第二十七条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六节探亲假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与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的亲属)、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昼夜的,可享受探亲假。
第二十九条员工享受探亲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须经领导按权责核准,报公司干部人事部审核备案后方能生效。
第三十条探亲假标准:
(一)员工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二)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
(三)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
第三十一条员工已离婚或配偶已死亡,尚未再婚的,视作未婚员工。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边无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待遇享受探亲假。
第三十二条员工探亲假中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员工探亲给予路程假,但最多不超过2天。
第三十三条员工探亲假期间患病,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第三十四条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三个月以上,不再享受一年一次的探亲假。
第三十五条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
第三十六条探亲假期间公司支付假期工资(按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为基数计算)。路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第七节病假
第三十七条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给予病假。
第三十八条医疗期是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公司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员工在公司(包括公司各系统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医疗期,标准为: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
患病6个月以内
(病假工资)
患病6个月以上
(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
不满
2年
满2年不满
4年
满4年不满
6年
满6年不满
8年
满8年及以上
不满
1年
满1年不满
3年
满3年及其以上
第四十条员工病假工资或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员工个人缴纳的四金)的80。
第八节生育假期
第四十一条生育假期标准:
(一)产前假:妊娠7个月以上,给予每天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部门批准,可请产前假2个半月。
(二)产假: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三)哺乳假:女员工生育后,在婴儿一周岁内,给予每天1小时授乳时间。若有困难且工作上许可,由本人申请,部门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
第四十二条已婚女员工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24周岁的为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已婚男员工的配偶符合晚育条件,该员工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和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第四十三条产假期间按《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产或流产员工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不足部分由公司发放。产前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原工资的80。
第九节节育手术假期
第四十四条女员工施行节育措施种类及假期: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3个月、6个月、12个月内各随访一次,以后每年随访一次,每次休息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当年内,每月经期休息1天。取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
(二)单纯输卵管节扎休息30天。
(三)皮下埋植休息5天,术后半年内每月随访一次,每次休息1天。取皮下埋植休息3天。
(四)输卵管药物粘堵休息30天。
(五)与计划生育有关的诊断性刮宫休息5天。
(六)人工流产:第一次因放环、节扎、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者,凡小于孕13周,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者,休息14天;行钳刮术者,休息21天;凡大于或等于孕13周者,均休息30天。
第四十五条男员工施行节育措施,输精管节扎休息7天。
第四十六条节育手术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节工伤假
第四十七条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干部人事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干部人事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第四十八条医疗待遇:
(一)工伤医疗费用除按照市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二)工伤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公司按照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标准和辅助器具项目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四十九条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员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按其原待遇按月支付薪酬福利。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二)工伤停工留薪期原则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者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公司负责。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十一节公假
第五十条员工按照国家法令,因短期服役、义务劳工及参加其他社会活动等,凭证明文件申请公假,经领导按权责核准后方能生效。
第五十一条公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中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员工的报酬。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年休假自__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公司原先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与本制度如有抵触,以本制度为准。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干部人事部。
员工遵守考勤制度篇九
1、公司全体人员务必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认真执行考
勤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30
2、各部门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不得伪造,应持续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清晰。早上8:30之后不得在公司吃早餐。
3、人员因公外出办事务必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并在外出登记表上予以注明。上班工作时间内严禁外出私自购物、办私事。
4、业务人员如无特殊状况,需在下午5:00之前到公司。并准备次日洽谈资料并予以汇报。
5、如有违反以上条款或不服管理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迟到、早退,当月内按快乐基金处罚标准严格执行,所扣款在月底工资发放时一次性扣除。
2、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进行处罚。
3、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月餐补+交补,无故旷工2天扣除当月餐补+交补+房补;当月内无故旷工3天做自动离职处罚。
4、当日值班未按规定坚守岗位外出,并未申请调班者或卫生值日未做清洁者,当日工资。
5、与顾客持续良好的沟通关系,交流语气和蔼。发现顶撞或者不礼貌等状况出现者将进行处罚论处。
6、拖稿和不按规定行使者,将进行处罚论处。
7、以上扣款全部上缴快乐基金,及为快乐基金储备金。(快乐基金管理办法不在此制度中单独列出)
1、公司除正常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另设每年7天调休假期。调休期间享受正常待遇。
2、病、事假1天以上者(含1天),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由分管负责人报批并登记考勤表,未登记者按旷工论处。(病假具有突发性可视状况而定,到岗后需补假)
3、病、事假无特殊状况,除正常假期外请假将计入年假假期扣除范围,超年假规定天数外将扣除相应天数工资。
2、因工作原因需要补休者,无特殊状况,一律提前3天提出书面申请,报批后方可补休,一次补休不可连续超过2天。
员工遵守考勤制度篇十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在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的基础上,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制度通知。
一、考勤管理
(一)全体干部职工应严格遵守单位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按时签到、签退。
(二)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及一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含5次)按旷工半天处理,10次以上(含10次)按旷工1天处理。
(三)全年迟到、早退累计50次及以上、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请事假一年内累计超过一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推荐后备干部资格。
(四)工作人员每周出勤情况由办公室于下周一、二在公告栏予以公布,如有异议,请在公布期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每月将全体干部出勤汇总情况上报局主要领导。
二、请销假办法
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 。请假时先由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再经局长签字后,将假条交到办公室,方可离岗。需延长请假时间或因病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在上班后1日内补办。请假返岗后及时通知办公室并履行销假手续。
注: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考勤管理.
一、作息时间
1、实行8小时工作制.
2、严禁迟到、早退.
二、请销假制度
1、有事必须请假,否则按旷工计;
2、请假分病假和事假. 3请假须...
福州恒鑫轻工制品有限公司文件 恒浦 hr 字(2015)第 001 号 考 勤 管 理 制 度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劳动法规要求,结合本公司工作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考勤规定。
第二条 考勤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制造系统之相关部门,公司人员除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 经理外,其余所有人员一律列入考勤管理范围。
第三条 工作时间
1、公司得视营运需要,依劳动法令规定,采用标准工时、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时。
2、公司厂部实行每周 6 天工作制。
3、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生产需要调整。
4. 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 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 作息时间 1、正常班 夏季(5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07:30-11:30 冬季(10 月 1 日到 4 月 30 日)08:00-12:00 13:30-17:30 13:30-17:30 2、倒班制和其他班次的作息时间,按生产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3、如因特殊状况需调整工作时间,必须报备行政人事 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 ,安排周休一天。
2、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请假。细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嫁、丧假、工伤假等。
5. 出差 。
6. 外勤。全天因公在外办事。
7. 调休。因加班 太晚次日调休。
第七条、出勤管理
1、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打卡,打卡记录为员工考勤依据。
a、 公司考勤采取指纹、 感应卡考勤方式, 员工入职时须到行政人事部录指纹或领感应卡。
b、使用指纹打卡考勤的人员,如有指纹无法识别的员工,需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
c、使用指纹打卡考勤的人员,须注意如未等确认指纹识别是否成功即离开,造成无打卡 记录的按缺勤处理,责任自负。
d、打卡时遇到卡机读卡故障,卡或指纹问题打不上时,须于当时到当班保安处补卡签字 并由主管确认,否则按缺勤处理。
e、凡出现有打卡但考勤无记录的,须由当事人到人事组考勤负责人处查询考勤系统的原 始记录确认。
f、特殊岗如司机、外勤员工不打卡的须报经总经理批准。须另外出勤表登记。
2、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二次打卡的时距应在 15 分钟以上,否则视为无效记 录(夏季中午 11:30-11:50 为下班卡,11:50-13:30 为上班卡)
3、一日内无打卡一次视缺勤,个人忘打卡签补卡次数每月不得超过 3 次,第 4 次罚款 10 元,第 5 次罚款 10+20 元,第 6 次处罚 10+20+50 元,后面每次追加罚 50 元。
一日内无打卡记录两次视为旷工 0.5 天 一日内无打卡记录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4、因工作需要(如陪同客户、开会延误、出差、外勤、加班调休等)无法及时打卡的, 应持上级主管签字的补卡单到人事部办理补卡手续,视为准时上班。未办理补卡手续到行政 人事部备档的,视同缺勤。
5、严禁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属欺诈公司行为,公司 将严肃处理,甚至开除而不作任何补偿。
第八条 迟到、早退的处理办法 1、迟到超过 2 分钟至 15 分钟者,每次处罚 5 元 2、迟到超过 15 分钟至 30 分钟者,每次处罚 15 元 3、迟到超过 30 分钟至 45 分钟者,每次罚款 30 元 4、迟到超过 45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早退:早退同迟到处理。
6、迟到的员工仍应按实际到岗时间进行指纹打卡,未打卡的按旷工处理。
7、因公司接送班车迟到,乘车人员应按实际到岗时间进行指纹打卡,视同正常出勤。
8、当月迟到加上早退超过三次的,不发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 旷工 无故缺勤者,首先扣旷工时间的工资,旷工一次再追加扣 100 元,旷工两次(不含)以 上,每次再追扣 200 元;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三个月内旷工达五日以上(含五 日) ,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条 请假
一、请假规定
1、所有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单》 ,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职务代理人,循级批准 后并于请假当日把《请假单》交给人事部,方为有效。
2、请假人员须保证电话开通,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3、较长假期须和职务代理人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4、超假期应事前告知部室主管、分管领导并获得批准方可,否则以旷工处理。
5、未办手续及未获得批准擅自离岗者,或假期届满未续假者,以旷工论处。
6、 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亦须事前告知主管并得到批准, 并于回公司当日内补签手续, 否则以旷工论处。
7、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不满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2 小时以上半天以内按半天计; 半天以上 1 天以内按 1 天计,不论时间长短均应写《请假单》 二、请假的工资计算 1、事假 事假期间不发任何工资,按当月全薪工资总额为计算基数扣减 当月全薪工资总额=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其他+当月考核 工资 当月考核工资:按未出勤的天数扣减考核工资,出勤未满 20 天的当月无考核。
福利: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的部分,如当月不足代扣的,从下个月工资当中扣除。
2、病假 1)公司员工一个月请病假天数不得超过 15 天,病假扣发日工资的 50%。15 天以上按事 假论处。
2)员工患病,经医生证明不能工作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医生证明)凭病假单核给 假期,无病假单的以事假处理。病休证明不全或无效,视为事假。如伪造假证明,则按欺诈 公司论处。
(一线员工、病假事假都一样,除了工伤) 3、婚假 公司正式职员,凭《结婚证》在三个月内享受婚假七个工作日全薪婚假,婚前体检可享 受半天全薪假期。
4、丧假 1)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受一次性全薪丧假 5 个工作 日。非直系亲属去世,全薪丧假 1 日。
2) 丧假需提供村委或居委会证明。
5、产假 1) 公司正式女性职员生育,享受三个月的带薪产假,年满 33 周岁后生育的正式女性职 员可享受四个月的带薪产假。男性职员配偶生育,可享受 5 天带薪陪产假;不符合计划生育 的(如二胎,无准生证的) ,按事假论处。
2)产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3) 产前检查应控制在半日内/次,须经医院出具有效证明。
4)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 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 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带薪产假; 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带薪产假。须经医院出具有效证明。
6、工伤 工伤治疗休养期间按基本保障工资为基数发放; 本人负全责的,按病假处理。
三、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天数三天下的.(不含三天)报直接主管批准;请假天数超过三天不超过五天的,直 接主管签批后还须上报行政人事经理、分管副总核准;超过五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核准。中、 高层管理人员请假除直接主管批准外,一律须报总经办(行政人事总监)处。 审批单位 3 天以下 3~5 天 5 天及以上 直接上级 部门主管、经理 √ √ √ √ √ √ √ √ √ √ 行政人事经理 分管领导 总经理 四、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 5 天或 5 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 5 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一条 外勤 员工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应事先在主管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开具《出门条》 ,并在次 月第一个工作日前交行政人事部。
《外出登记表》 事后一律不予补签。
因外勤不能正常打卡时, 须填写补卡单,次日交行政人事部。
第十二条 出差 员工因公出差需事前由本人详细填写《出差申请单》 (紧急事情需口头申请并得到批准, 待出差归来后 2 日内补齐手续) , 经部门主管, 总经理批准后将 《出差申请单》 交行政人事部。
否则按旷工处理。出差归来时间在 21:00 后的允许次日早上调休半天。占用节假日出差者, 可允许 1:1 调休。
第十三条 加班 1、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厂部非计件普通员工加班 2)主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不算加班。
2、加班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须提前申请批准。
3)员工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应积极配合公司,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推诿或拖延。
3、加班申请流程 1)员工加班须于加班前填写《员工加班申请单》 ,经直属主管和部门经理核准,事先没 经核准加班视为自愿延时工作。
2)加班申请单应于实际加班的第二日 17:00 前,由各部门汇总交送行政人事部。
3)严格执行:为培养工作计划性,公司强制执行加班需要事前申请的做法,因此,不能 在规定的时间上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视为无效。
4、加班时间限制:
1)日常加班工作时间规定为:周一 ~ 周六 18:30---22:30; 2)加班从 18:30 开始打卡计算,非在规定时间加班的均视为员工本人自愿延时工作,不 计算加班费。非配合车间现场生产的人员一概不算连班。
3)因配合车间连班的由部门主管提报并须由生管确认,下班前提前 0.5 小时上报行政人 事部。加班时用餐应扣除用餐时间,不得列入加班时数。
4)每日加班时间不超过 23:00,特殊情况需要主管注明。 5)加班应按规定打卡。打卡记录不全,不予核算加班。
5、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1)凡未按规定填报《加班申请表》或未按所批报的加班时间加班的,加班无效(特殊情 况须作书面说明) ;申报加班而无加班事实者,除不予以加班计算外,另将从重处罚; 2)因工作效率不彰,应在上班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不得报支加班; 3)非属职责范围内加班,未经部门经理同意,加班无效 4)因个人原因,导致日常工作未按时完成,而延时工作的不算加班。
5) 特殊岗位, 采取工作责任制的, 如设备机修人员不存在平日延时加班 (除周休日加班、 节假日值班、重大活动加班及额外工作加班外) ; 6)公差外出人员已支付出差费用者 7)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 或公司组织的外训人员 8)加班时间不遵守公司的纪律,有加班睡觉,擅离职守或上网、玩游戏等现象的。
6、加班工资计算 1)加班每次以 0.5 小时为起算,未满 0.5 小时不予计算; 2)每月加班工资计算累计不超过 72 小时(车间现场 qc、组装员、叉车司机除外)。超过 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员工与主管协调安排补休。
3)平时加班,加班费为 4 元/小时。
4)法定节日加班:原则上按 1:1 时间补休。
5)每月人事部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7、加班调休 1)对于加班至深夜 24:00—02:00 的员工允许第二天上午推迟两小时上班 2)加班超过 02:00 的次日予以调休半天 3)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主管和人事部门审批。
4)调休时间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5)安排调休的加班工资不再计算。
6)加班补休以同等时间补偿;平时加班和周休加班之补休应安排在加班日起一个月内补 休完毕,法定加班之补休应安排在加班日起六个月内补休完毕。
7)计算加班工资的人员,加班时间不作其他请假别抵充。
8)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加班,行政人事考勤人员每月参照打卡记录(打卡记录不全不 予核算) ,结合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实际统计加班时间。本人可根据健康状况和工作安排的具 体情况安排倒休,需报总经理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档。 第十四条 考勤稽查 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每天对员工出勤打卡情况核查、监管。对违反操作者,书面报告 总经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惩处;严重者除承担赔偿责任外,作免职处理。
2、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工作负全责。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如带头 无视制度,发现一次扣罚 100 元。
3、负责考勤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考 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罚 100 元,并通报批评。
4、考勤数据每周核对,每周一上午人事组下载上一周考勤记录放在共享文件,员工个人 考勤记录数据有异常出入的,本人务必于每周二下午下班前报人事组,逾时一律不予补签, 责任个人自负。
5、为不影响每月工资结算,各后勤部门及车间计时人员务必于每月 3 日前核对上交完所 有考勤单据。逾时责任个人自负。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部制订并负责解释、补充,报公司董事常务会议核准后施行,修 改或终止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