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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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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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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篇一

一、河道基本情况

***内共有河道4条,分别是***(***公里)、***(***公里)、***(***公里)、***(***公里),全长共***公里。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河长制体系全面覆盖。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由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乡级总河长,街道班子成员担任联系村的乡级河长,河流所经村“两委”负责人担任村级河长,落实乡级河长7人,村级河长3人,实现了乡、村二级“河长”全覆盖。

(二)“一河一策”全面实施。牢牢把握河长制精准施策的关键,通过全面排查河流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围绕河长制目标任务和县河长办河长制相关要求,立足实际,因河施策,制定完善《***一河一策方案》、《***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进一步规范了河长制工作的运行机制,明确了河长工作的标准化规程,为全面落实河长制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巡河履职步入常态化。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程中,我街道河长办设计制作了河长巡河工作手册,将上级关于河长巡河的要求、频次及各自担任河长的河流信息汇总一起,交给河长本人,随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巡河工作。街道乡村两级河长常态化开展巡河,xx年,全***各级河长累计巡河300余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河长常态化巡河制度全面形成。

(四)责任落实从严从实。完善公示牌的制作设立,明确乡级河长、联系单位的工作职责,通过压力传达,推动乡村河长责任落实到位。全街道制作设立河塘长公示牌6块,水深危险警示牌120块,公示牌安装于河流的显要位置,按县河长办的要求对所有公示牌内容进行了整改完善,并增设了河长联系电话,确保群众举报、监管、投诉渠道的畅通。

(五)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加快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大力推进“四水同治”。一是开展专项行动。街道多部门协作互动,加强对河道电鱼、毒鱼、网鱼的宣传和巡查,严厉打击河道采沙行为,产生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二是扎实推进“散乱污”治理。拆除养殖场3处、堤顶违建3处。三是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改厕工作作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重要举措,xx年度,拆除旱厕317座,建成公厕9座,铺设污水管网3.1公里,户改厕385户,清理沟渠12.3公里、整治坑塘20个,新建小游园7个。四是开展自愿者服务。组织自愿者、党员干部,对河道漂浮物及河岸垃圾、水生植物进行清理,确保水面整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河道治理投入不足。农村的河、沟、坑塘多年来未有效清於治理,历史欠账较多,近年来,虽然对垃圾、污水、占用河道、坑塘进行集中整治,但此类问题没有完全根治,仍然存在。同时,村民生态文明意识不强,存在一些生产生活的陋习,导致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治理需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财力。

二是日常保洁工作难度大。辖区岸线长,群众治水护河的意识还不强,配合“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参与度不高,向河沟里乱倒、乱排等现象仍然存在。

三是村级河长知识水平较低。目前村级河长一般由支部书记担任,对水利知识了解较少,只在巡河和清理河道垃圾等方面发挥了作用,对河长制工作的全面落实有所欠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落实长效机制。我街道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转变,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标本兼治、治管并举,确保“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

二是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好组织、协调及督查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式,加强对治水护河知识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环保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为开展好“河长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篇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将大家召集起来,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前面,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大家的发言都认识到位、态度鲜明、措施有力,希望接下来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方面工作,再作一些安排部署。

当前河长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定动作落实不好。一是河湖调查不彻底。河湖现状摸排不准、信息掌握不全。特别是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支沟河流摸排存比较严重问题。**县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支沟的上报数量为零,明显是不当的。二是工作清单报送滞后。按照要求,四张清单应该在3月底由市级联络员单位报送市级河长审定后由市总河长办印发。目前,27条市级河流中还有12条没有按要求送审上报。三是专项行动推进不力。按照分工要求,各地要组织开展20项专项行动。截止目前,还没有看到各地相关的推进信息,甚至有些县(市、区)连专项会议都还没召开。各县市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方案》要求在4月底全部出台,目前仅嘉陵区印发了划定方案。

(二)工作制度执行不力。一是信息报送制度执行不到位。今年,仅**市、**县、**区报送过信息,其余县区均未报送信息。各地向省“智慧河长”系统上报信息质效较差。**县河长制信息系统的发文登记不完善,被省上接连点名5次。二是巡河制度落实不到位。“县级河长一月一巡、乡级河长一周一巡,村级河长一天一巡”的制度没有严格落实。多数地方巡河次数不够、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工作“走过场”,查找问题不认真;对发现问题,交办处理未形成闭环。三是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县(市、区)河长公示牌设置位置不当、内容不规范;举报监督电话无人接听,公示的内容和管护目标千篇一律。

(三)河湖保护态势严峻。一是河湖水质持续恶化。从2018年3月份的水质通报情况来看,全市60个水质考核断面达标率仅为50.8%。其中**河、**河和**河“化学需氧量”超标,**河、**河和**河“氨氮”超标,**河、**河和**河“总磷”超标。二是场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从4月份暗访情况来看,9县(市、区)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均存在问题,如**区**镇新旧污水处理厂衔接脱节,1800余吨污水直排三年;**区**镇污水处理厂遇到检查才24小时开机,且收集率还不到50%;**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率在50%以下的占20%左右;**市“一污”“二污”和“化工公司”入河排污口无正式批文;**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至今没有投产;**县县城污水 “跑冒滴漏”情况突出;**县**镇污水处理厂未运行,**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只有不到40%;**县**乡排污口位于场镇取水口上游百米左右;**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三是畜禽养殖场取缔不彻底。目前,**湖库区仍有个别养殖场未取缔,**镇、**乡还有养鱼网箱和囤鱼网箱。四是违搭乱建依然存在。**市河楼乡在**湖库区非法建房7处,**镇、**乡有浮动钓鱼台34个,严重影响了水库水资源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

下步河长制工作打算:

(一)继续健全工作体系。去年我们仅仅完成了河长制工作总体框架,还有很多具体工作和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细化。要抓紧抓实问题整改,河长体系还不完善的、必须尽快出文明确;河道公示牌设立不规范的,必须重新规范设置;工作制度不健全的,必须尽快健全完善;“一河一档”资料不精准的,必须尽快更新补充;四张清单不精准的要尽快完善,没有送审、印发的,要立即送审、印发。

(二)全面加强河道巡查。县(市、区)、乡镇、村社要层层建立巡河护河制度,设立巡河员、保洁员,加大河道巡查频次。河道巡查要紧盯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来开展,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按照河情汇报机制,自下而上逐级汇报,直至问题解决落实。各级河长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研究解决,抓小抓早、处置隐患,绝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把小事情拖成大问题。

(三)大力推进河湖治理。各地各部门要以“20项专项行动”为统揽,继续实施好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大行动”。。统筹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实行河流岸线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坚持杜绝直排入河。积极开展河道疏浚清淤,组织漂浮物打捞,取缔河道网箱养鱼,全力落实河道“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依法开展河道岸线保护范围划定,严把涉河项目建设审批关。2018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沿河场镇、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和监控装置建设任务。加强沿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科学划定水功能区,严格坚持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持续加强水源监管保护,着力建设生态清洁型流域。这里特别强调一点,从实际调查了解情况来看,各地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提标升级、监测设施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较大问题,这是当前我市河湖治理工作的主要短板和薄弱环节。会上,已将各地污水处理的基本情况印发给大家,后面还将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达给各县(市、区)。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狠抓整改落实,迅速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河湖治理取得实效。

(四)严格考核督查问责。市上制定了河长制考核办法,将河长制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下一步还要根据工作具体情况,抓一批不履职的反面典型。各县(区)也要参照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把压力、责任一直传递到最基层。下一步,全市要进一步加强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对落实不得力、履职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同志们:河长制工作是事关全市工作大局、群众福祉。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今天会议安排的时间节点、标准要求,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篇三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完善河长体系。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河长制领导机构和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总河长、副总河长。目前共落实了县级河长10人,乡级河长54人,村级河长161人,小型水库科级库长52人、村级库长52人,同时充分发挥民兵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联合出台了《关于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民兵河长161人。自实施河长制工作以来,因人事变化等因素,各级河长都能及时得到调整。

二、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制定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我县研究制定了《南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修订)》,逐步建立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信息工作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工作督察制度、河长制体系建立验收评估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县河长办每月对河湖实行动态监管。二是保障了经费投入。县政府每年安排20万元县级河长办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按照农村人口每人10元的标准安排水域环境治理经费,确保河道日常保洁管护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各级河长认真履职。我县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下发《县级河长集中巡河专项行动令》,督促各级河长严格按照《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要求,积极履行河长职责,河长巡河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完善。今年以来县级河长带队巡河36人次,对发现的问题以河长令或者督办单等方式下达整改要求,共下发县级河长令4条,县河长办下达督办单4份,促进了水域生态环境存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四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各项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乡镇,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取用水户实施计划用水比例为100%。五是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编制了实施方案,由县政府批准实施;建立和完善水功能区监测预警制度,全县四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六是深入开展河长制宣传和主题活动。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河湖保护教育,发放教育读本《我家门前流淌的河》,给学生普及河湖保护相关知识,教育中小学生从小树立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主人翁意识。面向社会发放2000份“河长制”工作宣传画,在河流岸边树立了177块永久性河长制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我县河长制工作,把保护环境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积极开展“我是‘河小青’生态南丰行”活动,广泛动员全县的共青团组织、少先队、青年志愿者组织积极投身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引导广大青年为加快建设“世界桔都休闲南丰”作出新贡献。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工业污染整治。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江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化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整改台账,严格落实了化工市场准入制度;对县重点排污企业完成了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和联网,自动监控数据传输率达到100%。

二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全部进行了关闭或搬迁,推行生态化养殖,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我县现规模畜禽养殖污染处理率达96.5%。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商品有机肥料和生物肥料,引导全县普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逐步实现“全覆盖”,全年推广配方施肥面积85万亩。开展“三沼”综合利用工作,减少畜禽粪便造成的污染,因地制宜发展“果-沼-畜”农业生态循环模式,涉及面积达20余万亩。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覆盖还田和高茬收割等技术,年均发放腐熟剂200余吨,提高了秸秆利用率,实现了秸秆肥料化,从源头上减少农作物废弃物污染。至2018年底,我县农作物秸秆年可收集量约22.26万吨,年综合利用量约21.02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4%。开展水库水质专项整治,印发了《南丰县水库退养实施方案》,对全县55座小(二)以上水库实行退出承包养殖,政府投入了137.6万元用于补偿水库养殖户,禁止向水库投放饲料、肥料等,减少水质污染,实施人放天养,改善水库水环境。

三是加大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对县城污水管网整体进行重新规划,实现了城乡垃圾一体化运行。对琴城镇瑶浦村入河排污口处理,通过截污纳管的形式进行了整改。同时,升级扩容城区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扩建和生活垃圾处理配套发电项目,启动了盱江沿岸截污工程、雨污分流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村庄污水设施建设工程,整个工程全面竣工后,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是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专项整治,维护了河道秩序。今年以来对县城盱江河段、太和九剧水、桑田九剧水河堤及滩地种植桔树、蔬菜等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采砂、违规运砂案件40起;重点整治县城盱江河段河道岸线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在整治侵占河道岸线乱建问题上,重点查处了县城两座搅拌站违规占用河道岸线的问题。

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凤仪乡坚持以“五到位”标准,实行乡村联动,基本实现了复兴河和东观河流岸绿、水清的目标。

一、河道基本情况

凤仪乡境内共有大小河流2条,分别属于复兴河和东观河。其中复兴河在凤仪乡段共流经6个行政村,分别是犀牛、石门、玉泉、青烟、三门、真武与复兴镇交界;流经我乡的主河道全长8公里。东观河则主要流经我乡4个村:相灵和五台与五福镇白马村交界;红梁、高屋则与双庆乡桐麻村交界。流经我乡的主河道全长4公里。该两条河段流经我乡流域污染主要表现为:一是河道白色垃圾;二是居民环保意识不强,导致废物垃圾向河道中倾倒,河道污染较严重;三是由于水草杂物等生长迅速积聚在河道中,使河道变得脏乱不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到位。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凤仪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乡、村两级河长落实有力,做到了流域全覆盖、保洁全覆盖和责任全覆盖,确保了我乡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

(二)宣传发动到位。全乡2020年坚持每月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维护好3块主要河道的河长制公示牌,悬挂宣传标语12副,向农户发放保护河道宣传单页200余份,并将环保和河长制工作作为“农民夜校”主题内容,在全乡涉河村共辖48个社召开群众院坝广泛宣传发动,部分贫困户自觉参与河道保洁行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浓厚氛围。

(三)责任落实到位。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出征、班子成员分段把口、村(社区)书记、主任区域负责,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河长制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护河治水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乡级河长河道巡查每月不少于4次,村级河长每月至少30次,按月一并填写好巡河记录,努力让落实河长制工作成为广大干部群众自觉行动。

(四)问责奖惩到位。下拨专项资金500元给予涉河各村(居)用于河道整治保洁,并按此进行考核,兑现奖惩。乡纪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犀牛村河长因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致青龙水库杂草丛生被县上通报,乡总河长和纪委书记约谈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五)重拳整治到位。结合环保督查、开展“清四乱”行动,限期关停沿河养殖场1家并整改。捣毁离河岸较近的垃圾堆放点,实行垃圾统一清运。同时,在建的场镇污水处理厂进度迅速,预计建成投放使用后将实现场镇污水向下排入村级河道“零污染”的目标。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深知“河长制”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这项工作非一日之功,必须持续用力。按照“一河一策”要求,长期做好河长制工作。

(一)日常监管难度大。沿河12公里距离长,居民户多,在河岸边乱排、乱种、乱养的现象屡禁不止;

(二)水质提升难度大。凤仪乡是复兴河和东观河的源头与多条河道相通相连,入口与复兴河相连,中与东观河相交,虽经努力整治,但水质提升达到预期目标仍需久久为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凤仪乡将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坚持在县总河长办的统一领导下,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以确保复兴河、东观河凤仪段出境断面水质不断改善为主要目标,为早日实现复兴河、东观河“水清岸绿鱼游”,作出凤仪应有贡献。

(一)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巡查督查。我乡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院坝会,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环保意识,努力营造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篇五

2017年以来,我镇切实按照中央、市、县“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全面推动我镇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河长制”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现将2018年1月-2019年6月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范围内共有一条市级河流、七条镇级河流。其中市级河流郁江又称后江河,在我镇范围内全长约12km。上游接湖北省利川市文斗乡长顺村,下游接石榴乡、联合乡。流经连湖镇7个村、社区。河流经过我镇场镇范围,是我镇唯一一条市级河流。七条镇级河流分布在七个村社区,均为溪沟,最终汇入到郁江。

二、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镇、村二级“河长”为主的“河长制”工作体系,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总河长,各副职领导为镇级河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村河长的组织体系,下设镇河长办处理日常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先后研究下发了《连湖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连湖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连湖镇河长制工作制度》、《连湖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完成了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的编制。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确立了由河长牵头召集河长制工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河流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对河流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针对溪沟治理,我镇增加了公益性岗位、生态保洁员数量,对其负责区域进行划片,各自负责所辖区域溪沟环境卫生,确保管护无死角,严格落实责任,实行长效考核制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推进氛围。结合“世界水日”、“环保宣传日”,充分利用标语、传单、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了“绿化大地、保护郁江”植树造林、乌江流域清洁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河流固体废物排查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活动,大力宣传了重庆市河长制一号令,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和积极性和责任感,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完成了郁江七个村、社区河长制公示牌的安装验收工作,让河长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大执法监管,抓牢工作推进手段。加强各级河长巡河力度,明确要求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河,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河。共查处关闭了乐地社区、多家村两家非法采砂场,有效禁止了河道采砂行为,搬迁关闭了一家郁江沿岸养殖场,防止了养殖污水进入郁江。有力地推动了我镇郁江河道健康发展,维护了我镇正常水事秩序及水生态环境。针对重庆市河长制审计反馈问题,完成了黔石高速连湖隧道渣场、路基渣场的挡墙、排水渠道整改以及多家村榨房沟堆积在郁江河岸的渣土进行清理。

三、发现的新问题与下一步工作重点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新问题。1、黔石高速连湖隧道渣场、路基渣场完成整改销号后,在多次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影响下,连湖隧道渣场渠道修建长度不够,暴雨冲刷下将原有道路冲毁,路基渣场排水渠被冲毁,导致又有部分渣土被冲积到郁江河岸,我镇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黔石高速中铁二十局四公司进行整改2、连湖镇二环路修建因入口处需经郁江支流白水沟,施工单位将大量弃土堆积在河沟中,未及时处理,已多次上报主要领导,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工程建设,保证河道畅通3、连湖镇场镇污水管网不足,由于近几年场镇发展较快,场镇阔容,但污水管网未及时跟上,导致部分污水未得到及时处理,我镇已积极申报项目,抓紧污水管网项目早日完工。

下一步,我们将按上级的要求,明确目标、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工作

一是继续督促中铁二十局四公司完成渣场整改,防止恶劣天气等影响再次出现排水渠道损毁,渣土入河的问题。

二是建设增加污水管网覆盖,将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杜绝场镇生活污水排入郁江。

三是督促二环路施工单位完成白水沟渣土侵占河道的整改,保证河道通畅。

四是加大各级河长巡河力度,做到一有河道事件发生就能够迅速处理。

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篇六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旗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意见整改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对我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河(湖)长制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刚才,乔书记传达了盟河长办《关于太仆寺旗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整改意见的函》;旗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徐建阁同志宣读了《太仆寺旗河(湖)长制工作整改方案》;传达了我旗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下面,我就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一项保护工程、发展工程、民生工程,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河(湖)长制的推进实施。

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水居于核心地位,是决定性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对治水提出了崭新课题和更高要求。就我旗而言,水资源较为匮乏,境内没有可供开采利用的地上河流。目前登记造册实行河长制的河湖(淖)为24条,其中河流17条,湖泊(淖)7条,且大多数均已干涸,属季节性河湖,且存在河道非法采砂、河湖垃圾污染和非法侵占河(湖)岸等问题。除此之外,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地下水资源开始透支,2017年上级核定我旗用水总量是56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已达到4441万立方米,已经接近临界线。大家只要留心看一看这几年我旗农村大量连片的枯死树,就足以说明地下水入不敷出的严峻现实。此外,我们一直对外号称年降雨量400毫米,但十年九旱是常态,个别年份降水量还不足200毫米,年均蒸发量却高达到1617毫米。地下水采补严重失衡,除宝昌沟、葫芦峪沟、永丰沟、千斤沟中沟四个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地下水位每年下降1-2米,很多浅层井干枯或水量不足。同时,我旗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4%,但45.3万亩水浇地畦灌、管灌、喷灌等节水率相对较低的灌溉方式占85.2%,而滴灌、微喷等高效节水面积仅占14.8%,节水空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潜力挖掘严重不足。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比任何地方都更加重要而紧迫。

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落实河长制这一治水管水护水的新模式,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刻不容缓地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我旗自去年9月全面启动河(湖)长制工作以来,相继出台了旗、苏木乡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试行)》;设立了全旗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旗级河(湖)长以及苏木乡镇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分段河(湖)长。其中:两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分别由旗、苏木乡镇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3条旗级河长分别由乔书记、韩旗长和靳旗长担任;各苏木乡镇分段河(湖)长由本级副职担任。去年10月,旗河长办批复成立后,相继制定出台了河长制信息报送、督查考核、验收管理等制度办法,设置了旗、苏木乡镇两级河(湖)长制公示牌,委托设计单位制定了“一河一策”和“一湖一策”。至此,我旗河(湖)长制体系基本建立,可以说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具体推进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 政治站位不够高、河长巡河积极性不高、部门联动配合不畅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河(湖)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进。这些问题需要各位河(湖)长及河长办成员部门的同志们切实加以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整改落实。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标志着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已经上升为中央和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我们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河长制,简单地说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水居于核心地位,是决定性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对治水提出了崭新课题和更高要求。就我旗而言,水资源较为匮乏,境内没有可供开采利用的地上河流。目前登记造册实行河长制的河湖(淖)为24条,其中河流17条,湖泊(淖)7条,且大多数均已干涸,属季节性河湖,且存在河道非法采砂、河湖垃圾污染和非法侵占河(湖)岸等问题。除此之外,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地下水资源开始透支,2017年上级核定我旗用水总量是56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已达到4441万立方米,已经接近临界线。大家只要留心看一看这几年我旗农村大量连片的枯死树,就足以说明地下水入不敷出的严峻现实。此外,我们一直对外号称年降雨量400毫米,但十年九旱是常态,个别年份降水量还不足200毫米,年均蒸发量却高达到1617毫米。地下水采补严重失衡,除宝昌沟、葫芦峪沟、永丰沟、千斤沟中沟四个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地下水位每年下降1-2米,很多浅层井干枯或水量不足。同时,我旗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4%,但45.3万亩水浇地畦灌、管灌、喷灌等节水率相对较低的灌溉方式占85.2%,而滴灌、微喷等高效节水面积仅占14.8%,节水空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潜力挖掘严重不足。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比任何地方都更加重要而紧迫。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以赴抓好推行河(湖)长制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用好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这个重要抓手,扎实做好治水护河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一要管好水。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水源地保护管理,确保水源地安全。强化规划管控,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安全,加强水利、农业、林业、国土、交通等专项规划与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衔接融合,防止新增不合理的取水许可。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减少对地下水的开采,严惩违法开采和超量开采,全面执行水资源评估和新打水源井审批制度,加紧推进“喷改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严格项目准入,坚决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严格执行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制度,严把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关口,禁止不符合生态功能区要求,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过度消耗资源的项目进入太旗。

二要治好水。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源头整治,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强科学、生态种植等技术指导,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生态化、集约化发展,引导农民少用药甚至不用药,积极探索生态农业发展道路。努力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水质提升工程,着手建设应急调节池,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各有关部门要抢抓中央支持环保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政策机遇,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力度,加快建设一批固根本、管长远、惠民生的重大水利设施和环保基础设施,尤其是住建、环保、水利、农牧等部门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跟政策动向,重点围绕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河道整治、农村面源污染等薄弱环节和领域,全面加强项目编制、包装和争取工作,持续为全旗水利环保设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各苏木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村牧区垃圾污水处理力度,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技术和方式。抓好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等问题,着力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三要护好水。河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辖区、各个行业,大家一定要自觉摒弃“只管自留地、不管交叉带”的狭隘观念,坚决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藩篱,进一步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共管、共治工作模式,全面加强区域与区域之间、行业与行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苏木乡镇之间的联动协作,切实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合力。同时,由旗河(湖)长制办公室牵头,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统筹好环保、水利、农牧、林业、国土、住建等部门的执法力量,积极探索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努力变“分头治水”为“联合治水”,要坚持常态执法,始终以“零容忍”“出重拳”的鲜明姿态,严厉打击非法排污、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

前不久,盟河长办和盟行署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检查组对我旗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既肯定了我旗在落实河(湖)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上所作出的努力,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明确了具体整改要求。下一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逐一对号入座,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强化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三、强化落实责任,构建治水管水护水长效机制

“河长制”是我国水治理体制的重大创新,其本质就是一种“责任制”,它不是搞短期的突击式治水,也不是“一阵风”的运动式治水,而是一项长期性的制度性治水。因此,大家一定要自觉纠正实施河长制是阶段性任务的错误认识,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重视和加强水资源保护,注重协调配合,抓好推进实施,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关键是要建立健全河长组织体系和以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落实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把工作抓在一线,把基础打牢夯实。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河(湖)长制本质,落实好各自职责,群策群力、同步推进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要严格按照全旗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落实细化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加强河(湖)长制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河长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牵头、主动谋划、主动推进,认真开展好各项重点工作。旗级河长要主动发挥带头作用,做好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具体指导等工作,以上率下促进河(湖)长制有效落实。各苏木乡镇河长要落实党政同责,集中研究、调动各方力量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将推行河(湖)长制融入整体工作统筹考虑,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调度推进,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要及时上报旗河(湖)长制办公室。

三要强化巡查监管。目前全旗每条河流都逐级明确了河长,逐段明确了河段长,划分好了“责任田”。各级河长、河段长决不能只将责任简单地在文件纸上写写、公示牌上挂挂,必须坚定不移地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问题解决上。要建立完善巡察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对各河流治理、管护情况及各河流河(段)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并对巡察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各河段长要严格执行巡河制度,定期对所管辖河段进行巡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破坏水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河(湖)长制办公室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河(湖)长制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等相关知识,特别是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河道整治、护水治水等行动,切实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关心、人人有责、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

五要严格督查考核。我们大力推行河(湖)长制,通过“河(湖)长制”实现“河长治”。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及时公布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要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组织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要明确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对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要严肃问责。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党政同责、失职问责、终生负责意识,通过以督促改、以督促建的方式,引导各级河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以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推行河(湖)长制落实到位。

同志们,推行河长制,加强对水环境和水生态的保护和治理,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河(湖)长制落实,切实把水资源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努力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为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的贡献。

11月5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顺阳河市级河长何伟主持召开顺阳河河长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听取市林业局督查情况,宜阳、伊川域内顺阳河段管理保护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步打算,部署推动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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