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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委托书有效时间篇一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浅谈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 作者:廖继楣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4年第11期
摘要: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
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首先,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其次,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现就以上两种情况对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进行浅谈。
据我省司法厅公管处统计2014年全省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59753件,其中委托39406件,我市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1614件,其中委托1299件,而我公证处去年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476件,其中委托441件,常见的委托内容则是:委托签订不动产买卖及租赁合同、委托不动产抵押贷款及其不动产相关的法律事务,其中80%以上的委托书公证都与房屋交易有关。在当今社会办理房屋委托交易公证中,由于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容易被用作他途,名为委托,实为借贷、名为委托,实为买卖等情况常有发生。
当事人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大致原因:一种是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他们委托亲戚、朋友帮忙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务;另一种则是中介公司出资购买房屋,不办理过户登记,再由卖方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交易公证书,受托方则是中介公司的员工,他们办理公证业务目的则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管哪种委托原因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都存在风险。首先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人一旦委托被委托人买卖房屋,由于产权尚未转移,责任则仍由原业主承担。如果委托期限过长被委托人将委托人的房子“一房二卖”的纠纷由此而产生。其次被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书公证是委托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委托人具有绝对的权利,被委托人如果是中介公司的员工委托期限过长一旦由于房价上涨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卖家随时可以撤销了委托,最终受损失的将会是中介公司,此种风险的存在也会产生纠纷。办理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纠纷,期限过长的委托书不但不能预防纠纷反而容易产生新的纠纷,所以我们不宜设置不确定或过长的委托期限。
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行为终止,委托书就失效。在房屋交易中,当事人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期限约定为“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受托人没有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事隔一段时间发生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情形,委托书是否继续有效?我们无法确定。在实务操作中公证处与相关部门目前尚且不能达到信息共享,办理委托书公证后的实施情况公证部门无法得知。然而委托行为是委托生效后持续不断的行为,直到委托期限或委托事项办理完,操作中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是否还可以依据时隔两年、三年以至于更长时间的委托书公证办理公证事务及房屋的交易?值得我们深思。特别在转委托中委托期限过长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无更法审查委托书的效率。所以在办理委托书公证中,如果我们可以在委托书中合理设置委托期限,公证后的委托书实施起来更加合理。
在实务操作中委托书公证的委托期限不应该让当事人随意决定,公证处应当帮助委托人依据委托事项合理设置委托期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依据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事项的行政法律、法规来确定如何合理设置。首先,委托行为属人身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委托书中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产生了纠纷,相关的侵权责任就会接踵而来,就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其次,在不动产交易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第三十五条: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的规定。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九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结土地登记审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延长十日;第五十三条: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等的相关规定。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补办等行政办理程序事项中均未超过1年的办理期限。所以委托申请办理不动产相关事项的期限最好不要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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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姓名)为我方款项接收人。款项接收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接受材料款,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限:。
人身份证明
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盖单位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地 址:
年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附件1:法定代表单位性质: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证委托书有效时间篇二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摘要: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
委托期限是委托书内容的要素之一,往往大多数委托书公证中的委托期限常约定:“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虽然约定这样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办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方便、实用,但是不确定、过长的委托期限容易产生纠纷。首先,表现在不动产委托交易中买卖双方存在交易风险,委托期限过长继而产生纠纷。其次,实务操作中期限过长产生不确定的法律事务,委托主体、内容变更导致公证书失效继而产生纠纷。现就以上两种情况对委托期限在委托书公证中不宜过长进行浅谈。
据我省司法厅公管处统计2014年全省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59753件,其中委托39406件,我市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1614件,其中委托1299件,而我公证处去年办理单方面法律行为公证476件,其中委托441件,常见的委托内容则是:委托签订不动产买卖及租赁合同、委托不动产抵押贷款及其不动产相关的法律事务,其中80%以上的委托书公证都与房屋交易有关。在当今社会办理房屋委托交易公证中,由于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书容易被用作他途,名为委托,实为借贷、名为委托,实为买卖等情况常有发生。
当事人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大致原因:一种是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他们委托亲戚、朋友帮忙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务;另一种则是中介公司出资购买房屋,不办理过户登记,再由卖方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交易公证书,受托方则是中介公司的员工,他们办理公证业务目的则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管哪种委托原因委托期限过长,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都存在风险。首先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人一旦委托被委托人买卖房屋,由于产权尚未转移,责任则仍由原业主承担。如果委托期限过长被委托人将委托人的房子“一房二卖”的纠纷由此而产生。其次被委托人的风险:委托书公证是委托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方面的法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委托人具有绝对的权利,被委托人如果是中介公司的员工委托期限过长一旦由于房价上涨或者其他不确定因素,卖家随时可以撤销了委托,最终受损失的将会是中介公司,此种风险的存在也会产生纠纷。办理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纠纷,期限过长的委托书不但不能预防纠纷反而容易产生新的纠纷,所以我们不宜设置不确定或过长的委托期限。
我国对单方面的委托书的效率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 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行为终止,委托书就失效。在房屋交易中,当事人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期限约定为“办理完委托事项为止”,受托人没有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事隔一段时间发生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情形,委托书是否继续有效?我们无法确定。在实务操作中公证处与相关部门目前尚且不能达到信息共享,办理委托书公证后的实施情况公证部门无法得知。然而委托行为是委托生效后持续不断的行为,直到委托期限或委托事项办理完,操作中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是否还可以依据时隔两年、三年以至于更长时间的委托书公证办理公证事务及房屋的交易?值得我们深思。特别在转委托中委托期限过长公证处及相关部门无更法审查委托书的效率。所以在办理委托书公证中,如果我们可以在委托书中合理设置委托期限,公证后的委托书实施起来更加合理。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款项接收人。款项接收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接受材料款,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篇五:公正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 帅艳(女),1986 年 09 月 12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527。
受托人: 赵晓兰 男(女),1985 年 10 月 11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627。
我的徽商银行黄山卡号为603601 07030 000880 因个人原因不慎丢失。因我工作繁忙,特全权委托 赵晓兰 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到徽商银行及相关部门办理上述徽商银行黄山卡的挂失,补办新卡等相关手续。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文件与材料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期限:直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公 证 事 项 申 请 表(自然人)
谈 话 笔 录
时间: 地点: 询问人: 被询问人:
问:请问你们申请办理何项公证? 答:
问:请问你们和受委托人的关系? 答:
问:请问你们所委托的事项是什么? 答:
问:请问你们受委托人的权限是哪些? 答:
问:请问你们委托的期限是多久? 答:
问:请问你们受委托人有无转委托的权利? 答:
问:请问此委托书是否是你们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答:
问:请问你们对委托书还有无其他补充意见? 答:
办理委托书公证告知书
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书是公民、法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公证处是对委托书上委托人签名(或捺指印、盖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二、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委托的期限等)由委托人(被代理人)自行决定,公证机构对委托书的内容不作干涉。请在办理委托书公证前,与将要接受委托书的机构、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确定委托书的格式和内容,以利于委托书的顺利使用。请在确认你(们)自书的委托书或请公证人员代书的委托书的内容已经完全表达你(们)本人的意愿并且符合使用方的要求后,在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按指印)。
三、受托人是否接受委托由受托人决定。委托人应委托自己了解、信赖的人作为受托人(代理人),并依据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信赖程度确定委托的权限和期限。委托人可在委托书内对受托人(代理人)的权限作一定的限制(如委托售房时,可在委托书内限定房屋的最低售价等)。
四、委托人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委托人(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受托人(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六、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和做出委托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没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如有受胁迫、受欺骗等情况的,请如实告知公证员。
七、委托人如有配偶的,委托他人办理夫妻共同事务、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要分别或共同出具委托书,隐瞒婚姻状况,单方面出具委托书去办理夫妻共同事务或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其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湖南省长沙市蓉园公证处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公证委托书有效时间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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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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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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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委托书有效时间篇四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随着外资在国内投资的增多,外国公司公证认证文件的需求也大大增加,在设立外资公司以及后期的变更时,很多场合都需要对外国公司相关文件办理公证认证,对于这个公证认证其有效期多久呢,以下是一个案例。
对于国外公证认证文件有效期的问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在半年以内,最终要按照使用部门的要求。
继承公证告知书
公证申请人:
(1)被继承人死亡的准确时间;
(2)被继承人遗产权属的真实情况;
(7)在继承人以外是否有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定协议(或者财产分割协议)。
3、继承人取得继承公证书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事宜。
(1)遗嘱人如果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遗产分额,你必须与该法定继承人协商,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依据《继承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3)遗嘱如果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该部分内容无效。
5、如果你放弃继承,你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告知:
(2)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属于法定继承范围的遗产将依法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该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处理。遗嘱继承人在放弃遗嘱继承时没有明确表示同时也放弃法定继承的,其仍然有权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3)放弃继承的效力溯及继承开始之时,继承人若在表示放弃继承之前就已占有其全部或者部分遗产的,则负有返还这部分遗产的义务。
(4)在本处出具公证书之前,放弃继承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本处,如果其他继承人均书面同意其反悔,本处可以接受其反悔;如果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其反悔,本处将终止公证,但放弃继承人提交本处的放弃继承声明书仍由本处存档,不退还本人。本处出具公证书之后放弃继承人反悔的,本处不予接受。继承人之间因此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程序解决。
(5)继承人因放弃继承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该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
完全属于被继承人所有;
(3)被继承人生前已经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处分了你所继承的遗产;
(4)你所继承的遗产在出具公证书之前已经灭失;
(5)你所继承的遗产并非属于合法财产;
(6)没有为法律规定需要特殊照顾的人员保留遗产份额;
(7)隐瞒或者遗漏前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同等顺序的其他继承人;
(8)隐瞒或者遗漏法律规定的可以酌情分得遗产的人;
(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行为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
公证申请人(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篇五:继承公证书
继承公证书
()字第 号
继承人:__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是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是_____的_____。
查被继承人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在_____死亡。死亡后遗留有属于死者个人的财产计有:房屋_____间,存款____元;日用家具、电器_____等。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______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_____的父亲_____、母亲_____分别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先于_____死亡,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妻子_____、儿子_____、女儿_____共同继承。
[现被继承人的儿子_____、女儿_____均自愿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故_____的遗产由其妻子_____一人继承。
公证委托书有效时间篇五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多久,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三、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出国公证有关注意事项 结婚证:不需要夫妻两人同时到场,需要提供结婚证上的照片4张,可以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或者办理结婚登记地以外的地方公证,公证费用250元。
学位学历证:费用410,提供原件。一般同时有学历学位,只需要学历证就行。多办花冤枉钱,比如,公证了硕士学位证就不需要办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公证了。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等均类似。
小技巧:可以先按已有模板翻译好,其实就是改个名字学校名称日期而已,这样就省下翻译费。比如去英语国家(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就是英文而已,简单的很。其他语种如法语德语意大利语日语等就去找你认识的这些语言专业的人帮翻译一下,对他们来说也是简单的要命。
中国公民出国或到境外学习、进修,通常分为公费和自费两种,所需要办理的公证也有同有异。出国留学人员在办理留学手续时,首先要提交有关公证书。由于去往留学的国家不同,学校或科研机构不同,其所要求提供的公证书种类、译文、认证手续及副本数量也有所不同,而且经常有所变化。具体要求应由出国留学人员向有关国家或学校、科研机构了解核实后,再向我国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通常情况下,赴美国、日本、澳洲及欧洲国家留学,一是需要办理有关个人学业情况的公证书,如毕业证书公证书、学位公证书、成绩单公证书;二是有些国家要求办理有关个人品质方面的公证书,如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以证明当事人在国内期间未受过我国司法机关的刑事处分;三是有些国家要求办理有关个人自然状况和家庭状况的公证书,如出生公证、身体健康状况公证、婚姻状况公证、亲属关系公证等;四是有的国家要求提供个人或家庭经济方面的公证,特别是对自费留学人员有这种要求,以确保其学习期间的费用来源;五是部分留学人员如果在学习期间想找份工作,需要办理个人经历公证书、职称公证书等。
办理出国留学所需要的公证书,要注意以下几点:
二是要向公证处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原件;
三是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和婚姻状况公证书等在使用时有较强的时间性,超过一定期限后公证书即失去效力,如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
境外人士来我国学习、培训的,毕业或结业后也往往需要办理有关毕业证书公证书、学位证书公证书等。办理此类公证书应向其学校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工作单位)出具关于父母姓名的证明。? 学历/学位?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成绩?成绩单原件? 银行存款?存期已经超过3个月的存款单。(外币存款无3个月的时间要求)? 结婚?结婚证、身份证、双方照片各三张? 亲属关系?身份证、户口本? 无犯罪记录?派出所证明件(凭公证处给派出所的公函)? 工作经历?单位证明,内含工作起止日期、职务、工作内容等。出生、无罪、未婚、亲属关系、高中学历、大学成绩、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公证的只有学历公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亲属关系公证。
无犯罪记录,学历,父母担保声明书,出生证明(有父母的名字),存款证明(存款证明需原件和银行盖章的存单复印件)。申请表上已说明凡能提供原件的即不需公证,若是复印件则必须公证,好比学历。下列需要公证: 1 出生公证(18以下未成年人需要,其他不需要)2 学历公证3 无犯罪公证4 亲属关系公证(需要父母资助-父/母子关系,结婚的婚姻公证)5 单身、婚姻公证(单身并不需要公证)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 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学习经历或所持有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把学历学位合起来作直接公证,结果只说被授予学士学位,没有指出根据学位法(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garding academic degrees)授予。建议将学位证书作一份单独的完整的间接公证。
上述公证事项由当事人的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
(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学习经历证明信函及与办证件数相应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
办理出国公证马虎不得
不同国家和目的需要不同公证
■有事您言语专栏记者:出国办理哪些公证,由出国目的和所前往的国家而定。一般来说,自费留学要办学历、成绩单、学位证书公证等;探亲要办婚姻公证或亲属关系公证;定居要办出生、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刑事制裁公证;谋职则要办本人经历、技术职称公证。
据天津市公证处的公证员介绍:申办上述涉外民事公证的申请人,在提出书面申请的同时,须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需要公证的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原件,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婚证书、学校出具的本人成绩单等;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的本人档案中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应由本人档案所在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未受过刑事制裁的证明等。上述证明信应在申办公证之前来公证处索取。部分公证事项如学历、学位、经历、结婚及用于美国、法国、泰国使用的出生公证等还需要提供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
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的负责人提醒申请人注意: 1.由于申请人前往的国家不同、出国的目的不同、学校或科研机构不同,其所要求提供的公证书种类、译文、认证手续及副本数量也有所不同。因此办理出国公证前最好是申请人自己与国外使馆及校方或域外的中介机构咨询清楚后,再办理有关公证。2。申请人已离境的,除办理与公证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以外,可委托他人持经公证的委托书或域外寄来的书信(含电传等)向其在国内最后住所地的公证处申办公证。3。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供真实有效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等应为原件,如原件遗失,应到原发件机关申请补发。4。涉外公证书的使用应当注意其使用的时效。比如,未受刑事制裁公证书、婚姻状况公证书等在域外使用时有较强的时效,一般不超过6个月。5.目前,各公证处未与任何国内外的有关出国服务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组织或个人建立协作关系。因此,申请人不宜委托有关出国服务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组织协办代办有关公证事项。
6.办理各类涉外公证书以及所需文书译文的收费,均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凭证。7。《公证法》对公证当事人及其他个人和组织涉及公证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