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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汽车租赁篇一
承租方:(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车型,车牌号码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围:只限海南省内使用。
第二条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__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 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
承租方:(章)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海南省汽车租赁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车位号为_________区______号的使用人
二、车库概况
车场名称:
乙方使用的车位类型:购买□租用□
乙方购买(租用)车位坐落位置:地下车库______区______号
三、车位使用时间
车位使用时间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甲方服务内容及标准
1、甲方对乙方车辆的出入、库内行驶、停放进行指导服务。出入登记,库内限速行驶、统一有序按规停放。
2、保障车库内交通设施设备完好,标线、标志牌清楚,设施稳固。
3、甲方负责车库内保洁。车库内设施、设备整洁,路面无明显杂物。
4、甲方负责车库内巡视。定时定点按规定路线巡视,并做好记录。
5、甲方为乙方建立车辆及收费档案。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整个车库行使管理权。
2、按照服务内容及标准为乙方提供服务。
3、为乙方办理保险理赔出具证明。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车辆享有顺利的驶入、驶出、停放的权利。
2、乙方享有车库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3、乙方必须遵守地下车库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地下车库方便、安全的使用。
4、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交纳停车费用。
5、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七、服务费用(不含车辆的各种保险及车位租赁费)
1、费用支出:人员工资、福利等,办公用品,电费及损耗,设施设备的维护、及合理利润。
2、费用标准:
(1)车辆包月停放费为____________元/车位1月。
3、停车服务费标准按政府政策执行,随着政府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4、车位使用原则为先交费后使用原则。每年前交纳下个年度的车辆管理服务费。
5、乙方出租车位后停车管理费用由乙方的承租人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6、乙方转让车位时须结清以前停车服务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按照协议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使用期满或经甲方催交仍不交纳的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协议,甲方不再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停车手续,乙方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停车要求。
5、乙方将停车卡借予他人或丢失未能立即告知甲方并进行补办,导致乙方或其它方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未按照地下车辆管理规定执行的,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不为停放的车辆办理各种保险,为了确保车辆意外损伤或丢失,乙方必须为自己的车辆办理保险。
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十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处理。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海南省汽车租赁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的需要,租用乙方设备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设备租用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租赁设备名称及数量
二、使用地点及用途
设备用途及作业范围: k134+600-k138+139.78 内工程施工所需土石运输工程。
三、设备的调遣与费用
乙方承担设备进离场调遣费用及运输保险费。
四、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经双方协商,所租土石方运输车的租金为 元/方,付款方式为每计量一次结算工程量的80%。
五、甲方的责任
1、设备所需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用从结算中扣除。
2、在设备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设备转租或抵押及变卖,需转移施工地点时,须征得乙方同意。
六、乙方责任
1、出租设备保证技术状况良好,做到勤保养勤检修,准时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场和施工。由于机械设备故障或其它乙方人为原因影响甲方承建工程工期,其责任及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安排合格、经验丰富的操作司机2名,随机负责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保养,并负责人员、设备的安全及使用事项。随机人员要遵守甲方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服从项目部调度安排,端正服务态度
1、用于工程项目名称:张承高速二期f合同段路基五队
3、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尽量安排在施工间隙和公休时间进行,乙方要提前向甲方通报,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维修。
4、乙方必须保证设备所有运营手续齐全,否则由此引起的罚款,乙方自行承担。
5、由于操作人员不服从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经济损失及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期。
6、由于乙方原因与地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
7、乙方负责车辆安全停放、看管,车辆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适当的间接损失。经双方协商无效后,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汽车租赁篇四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为汽车代驾服务合同,是指甲方为乙方车辆提供司机,甲方司机为乙方提供驾驶服
务,乙方向甲方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二、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车辆为 台;车型为 ,车辆号码分别为
车辆所有权为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或拆卸车辆的任何零部件,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用于其它非法活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同时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必要的损失。
四、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控制车辆的使用成本,避免浪费和不必要损失的发生,并积极维护保
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行驶安全。如乙方发现甲方有浪费车辆成本或蓄意破坏车辆的情况,乙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同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必要的损失。
五、甲方提供的司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a牌及以上),品行端正、
身体健康,年龄在25 ~ 50岁之间,甲方与所派遣的司机一经签订正式的聘用协议书,甲方负责所派遣司机的工资、福利等,为乙方服务司机因聘用、调换或被解雇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司机在为乙方服务期间,不能正常工作的,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及时调换司机。甲方
司机如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工作的,必须提前向乙方请假,休假期间甲方应安排相应司机代替,不能因此而影响乙方正常工作,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损失。休假期间未能向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免于支付其相应天数的服务费。
七、甲方不得将乙方车辆用于乙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用途。每日工作完毕后甲方司机需将乙方车
辆停放在甲方停车场,(地址:深圳市布吉镇老圩村百合山庄停车场),停车费由乙方承担,每台每月人民币 /元。如甲方违反此条约定,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保证乙方车辆的安全,车辆被盗、被抢或灭失,甲方应承担乙方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或赔款不足的部分。
八、甲方司机驾驶乙方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相关事宜的处理均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政府
有关部门出示的责任鉴定书、保险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协调进行,负责赔偿相关费用。甲方司机的违章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购买车辆的全额车辆保险(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100
万、乘客座位险50万、驾驶员座位险50万、全车盗抢险、前后挡风玻璃单独爆裂险、无过错损失补偿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乙方负全责不计免赔及找不到乙方之外责任方不计免赔)。如乙方没有按照以上条款购买保险的,甲方不负任何交通事故责任,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司机共 人、每名司机的月基本服务费为人民币 叁仟 元整
(¥3000.00),每月共计服务费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十一、甲方司机为乙方的正常服务时间为每周的星期 一 到星期 五 ,早上 点到下午 点。
每天行驶的公里数不得超过 300公里,超出另加费用, 0.5元 /公里,加时服务费另行计算:
星期一至星期五(除早上 点到下午 点之外),人民币 25 元/小时 星期六、星期日人民币 50 元/小时 国家法定节假日,人民币 75 元/小时
十二、如因乙方工作要求,甲方司机需随同乙方工作人员在外地住宿,司机每晚的住宿补助为
人民币 贰佰 元整(¥ 200.00 ),乙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十三、乙方承担其车辆的保险、燃油、路桥费、停车费、车辆维修及保养费等。乙方于合同签
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预付乙方车辆的路桥费、燃油费、停车费等,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十四、甲方必须于每月 日之前将上月车辆的费用清单(包括车辆的路桥费、燃油费、停车
费;司机的工资、加班费和食宿补贴等),交给乙方负责人并提供有效发票。乙方必须于每月 日之前将费用支付给甲方,超期支付的每天加收所欠款额 的违约金。因甲方的延迟而导致乙方付款的推迟,乙方不负责任。
十五、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应承担责任。乙方不能要求甲方司机超速
行驶,违规停车等,否则,产生的费用(罚款)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因车辆机械故障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十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司机若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严重扰乱乙方的工作秩序或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七、甲方司机为乙方提供服务期间,涉及到有关乙方工作及乙方公司其它信息的有保密义务。 十八、如甲方经营状况恶化、丧失信誉或其他(不可抗力除外)影响其向乙方提供司机服务的
事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九、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要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七天后,如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解除。
二十、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海南省汽车租赁篇五
甲方:中交路桥鹤大高速公路项目zt03标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 一辆,(车牌号: ),用于项目部施工使用,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自20xx年 月 日起,租用期以实际使用期限为准,月租金: 叁仟元整(¥ 3000.00 )。
甲方须于每月25日按时支付租金。
二、在甲方租用期间甲方拥有该车的使用权,所有权归车主所有,甲方负责租用期间该车正常使用的主油(柴油或汽油),其它油料及由于车辆正常使用、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由甲方负责,由于车辆事故、司机操作不当等非正常使用引发的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三、在租赁期间,甲方有义务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发生的费用参照第二条执行。
四、该车必须按机动车保险的各项规定办理保险,该车若发生在保险范围内的任何事故,在保险公司赔付金额的范围内由乙方负责,超出理赔金额范围发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有义务保存和收集用于理赔的资料和证据,由于甲方对资料和证据收集保存不当造成无法理赔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承租期满后,甲方把车交付给乙方,甲方不再承担与车辆有关的后续的一切费用。租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自动续约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结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中交鹤大高速zt03标项目经理部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海南省汽车租赁篇六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__年12月20日至20__年12月19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20__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20__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20__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20__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__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__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汽车租赁篇七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__________吨加油油罐车1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油罐车租赁事项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5吨加油油罐车1台,车号为:__________租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价格:每月价格为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每月按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乙方当月租赁费。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将机械设备提前退场,甲方并赔偿乙方损失费用。车辆报价:人民币:__________
四、甲方负责车辆燃油费用及运行中存在的其他费用。
五、租赁期间车辆及货物出现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使用车辆任何违法作业。
六、甲方必须每月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赁费,如不能及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加入合同之内。
八、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上协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汽车租赁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循执行。
第一条 承租机动车的牌号:
第二条 承租期限
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15天,期间出现的一切机械故障所花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试用期过后,在租赁期间由于甲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故障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保证合同期满时,甲方保证乙方的车容及能够正常行驶。
第三条承租费用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承租费用,不足满月的以实际使用天数计息。甲方于每月的10日下午按时支付乙方租赁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甲方在承租期内对车辆具有完整自主的使用权限。 甲方负责使用期间的加油费、日常保养费。 甲方承担在车辆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违章的各项罚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的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行。
2、 乙方自行承担车辆每年的车检费、保险费等。 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保证行车安全,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乙方承担在车辆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违章的各项罚款。
、 合同期满,乙方有权利自行处理车辆,如双方需要续约,在重新商定后签定合同。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承租期满,甲方应完整的把车辆退还给乙方,如有损坏,应承担一切维修费用,如因司机驾驶问题造成车辆损毁的,由司机承担费用。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租金,如有拖欠,每日按租金的1%支付乙方滞纳金。
3、 如因甲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意外造成车损人伤(亡),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 甲方承租期间如有车辆丢失,甲方照价赔偿乙方损失。 承租期间甲方如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缴纳保险等,造成对车辆进行罚款的,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 如合同期未满,甲方想解除合同,需赔偿乙方现金5000元整(伍仟元整)。
2、 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想解除合同,需赔偿甲方现金5000元整 (伍仟元整)。
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或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如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汽车租赁篇九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据《民法典》,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租赁事项
1、甲方租用乙方客车一辆,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员工上下班接送任务。
2、车辆要求:
3、租用客车行驶路线:
4、原则上甲方用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甲方节假日休息。具体时间及线路见附件。
5、甲方节假日如需用车,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安排。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为________年。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租赁。若双方确认继续租赁,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费用
1、甲乙双方同意,每单班租费为 元,每天每班计 元,如甲方要求加班,则按上述运价结算。
2、每月按实际发生班次结算租车费用,先租后付,乙方于次月____日前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给甲方,甲方于____日内付款。
四、特别约定
1、乙方承诺:如客车驾驶员存在超速行驶、闯红灯、服务态度恶劣、因乙方驾驶员原因导致漏载甲方员工等情况,甲方随时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若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被视为单方违约,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3、乙方车辆不能按时接送甲方员工的,每次扣款元;如____月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3次)的甲方可要求更换客车驾驶员,乙方则必须更换驾驶员,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而影响正点接送的除外。
4、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约定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1、在合同期内出现上述合同终止或解除情况的,任何一方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以便双方能通过协商给予以解决。
2、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汽车租赁篇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不定时需租用乙方运送挖掘机板车一辆,租用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叶县境内,每租用乙方板车一次(辆),付给乙方租赁费贰千元人民币。
二、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时间,随叫随到,不得无故推诿,否则需负违约责任。
三、因甲方用车时间、次数具有不确定性,故双方在履行责任义务后,在第四条内注明甲方共租乙方板车几次(辆),租金共计多少元。双方履行完毕后由甲方一次性结算租赁费。
四、年甲方租用次(辆),每次租金元,共计租金人民币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海南省汽车租赁篇十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乙方所租的车型为 ,车牌号为 ,必须使用93号以上汽油。出租时行车里程为 公里。该车现车况良好,运行正常,各种证件及保险齐全。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甲方自20xx年 月 日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至20 年 月 日时收回,按每日80元计算,每三个月缴纳一次租金。租金交纳形式为现金。租赁期满后,乙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甲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有的权利。
4、向乙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 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暂住证件)及驾驶证复印件。乙方在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租用期内,该车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路桥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如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担所有维修费用。乙方在租用期内,必须爱护使用车辆,定期维修养护,确保车况处于最佳状态。车辆行驶满5000公里,乙方必须在甲方、丙方共同监督下换发动机油、三滤。每满10000公里时必须更换齿轮油。
4.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将车辆开至丙方或甲方指定的维修点。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
6.本协议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费。
8..乙方在签署本租赁协议后,需缴纳风险抵押金壹万元,交于丙方。
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转让其它人驾驶。如发现乙方有不爱惜车辆情况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时风险抵押金不予以退还。如乙方需换驾驶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将新驾驶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驾驶证复印件交给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第五条 丙方的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间,丙方担负见证人和担保人的责任。丙方应替甲方保管风险抵押金壹万元,签署收条。
2.丙方可按照本协议收益风险抵押金的利息部分,另外甲方从租金中按每月100元支付风险抵押金保管费。
3.丙方必须优先帮助甲、乙方进行该租赁车辆的必要维修检测。
4.如发生交通事故,丙方帮助甲方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六条 车辆保险
1.甲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甲方负责投保车辆保险及年检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乙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届时应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乙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乙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第八条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他有损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三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 证件号
乙方: 证件号
丙方:
证件号 年 月 日
海南省汽车租赁篇十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汽车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生产的需要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
租赁使用车型 、行驶证号 。随车工具及备用轮胎。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期限
1、 价格:租赁期内按每月价,超过半个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计价,超过租赁期的,应按实际使用时间支付租金。
2、 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6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四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五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 -------------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海南省汽车租赁篇十三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车牌号为 车型号为 座,颜色 。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附《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机动车行驶证》。
二、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 。租金每月为 元人民币( 元),内含包含司机服务费。承租方仅向汽车提供油费,此外费用如保险、维修、年检等均由甲方自负。
三、租金支付
自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将甲方员工编制,汽车租金(内含司机工资)按月支付,汽车加油费有乙方支付。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2、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维修。
3、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4、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5、甲方负责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年检等相关手续。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2、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3、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4、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5、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若单方中止合同,按《合同法》承担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经办人: 承租方(乙方): 承驾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海南省汽车租赁篇十四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c)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海南省汽车租赁篇十五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请求并承诺:
1、 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 租用甲方 型、颜色为 小轿车(面包)车 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 向甲方提交保证金 元,租金于 月 日结清。
4、 租车时间为 天,自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至止。
5、 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共计 。
6、 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7、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8、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 违法、违规活动;
(2)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 盈利性运输;
(4)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 元。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3、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4、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5、 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三、其他事项
1、 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为甲、乙方双方验收、审定交接车辆时的唯一凭据,该车辆交接单,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2、租用期间车辆发生故障,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如属乙方驾驶不当,其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私自处理,给甲方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租用车辆时应自觉遵守我国的交通法规,必须安全行驶,安全停放,妥善保管,报从交警的指挥。
4、租用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按正常程序处置,报警的同时通知甲方。积极配合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处理事故和保险理赔等事项。在处理交通事 故中所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事故处理完毕,甲方依据交警、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处理结果以及损失的大小、停运的时间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除保险公 司理赔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还应承担总修理费用的10%做为车辆损失折旧费。
5、在租用期间车辆发生盗失、损坏,乙方保证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和公安部门、保险公司立案侦察,处理有关理赔。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结案后甲方依据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和甲方在此期间的损失大小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
6、 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双方应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至诉讼。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已生效。在车辆归还甲方,各项手续结算完毕(包括各类事故、故障、纠纷处理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名: 签 名: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海南省汽车租赁篇十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随着公司事业的拓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各项工作逐渐繁忙,对外业务和接待任务日益繁多,交通工具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公司员工自己购车除作为交通工具之外,用于公司公务活动日益增多。为鼓励员工购车用于公司的业务活动,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增强企业凝聚力,塑造公司形象,对管理人员汽车实行租赁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汽车租赁原则
(一)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业务便捷开展的原则。
(二)有利于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
(三)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塑造公司形象的原则。
第二章 范围及条件
第三条 本租赁办法适用于机关及所属各子公司二级业务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其他人员的车辆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也可申报租赁。
第四条 汽车租赁的条件
(一)具备驾驶和行驶资格。
(二)汽车车主身份必须是公司管理人员本人、父母、配偶或子女。
(三)如果管理人员是以父母、配偶或子女名字购置汽车的,必须满足工作需要。
第三章 租赁程序
第五条 凡符合租赁条件的公司管理人员购车并同意租赁给公司后,需在企管部填写《公司员工汽车租赁登记表》。
第六条 将有关购车资料(行车证、本人驾驶证、与车主的关系证明、车辆购置发票、购置税发票等复印件)存档于企管部。
第七条 由企管部审核认定后,按本办法规定的职级、车型核定出租赁标准和行车燃油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 企管部代表公司与被租赁的汽车车主签订私车租赁合同一式三份,由企管部、财务部与本人各持一份。
第四章
第九条 汽车租赁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及标准
(一)被租赁的车辆,在费用报销前,均由车主本人先行支付。
(二)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车辆,由车主本人开具车辆租赁税票后,到公司财务报销,定期领取费用。
(三)车主报销燃油费用时,由车主本人提供符合规定的燃油票、过路过桥票到财务或各子公司财务报销,燃油票、过路过桥票原则上年内不超过三个月。
(四)被租赁的车辆的行驶里程数要实事求是,如果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公司立即终止与车主本人的车辆租赁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公司财务部每半年对发放的租赁费用情况,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一次核实检查。
第十条 汽车租赁的费用标准
(一)公司对员工汽车的租赁费用,主要依据现在车主岗位职位、车
1.职位费用:依据公司职务序列,从业务主管至总经理共分为八个级别,一至四级员工不享受职位费用的补贴;
2.车型费用:根据车价共分为五档,具体费用标准划分详见附表1:《汽车租赁费报销标准参照表》。另外,考虑车辆的新旧程度、使用年限等因素,对车型费用按车辆的使用年限给予相应的折扣。使用年限越长,车型费用补贴越低,一至四级员工不享受车型费用的补贴。具体见下表:
3.实际里程燃油费:根据车型共分为五档,具体费用标准划分详见附表2《汽车燃油费报销标准参照表》;
(二)本租赁费用设置了最低、最高费用标准;车型费用达不到租赁费相应报销标准规定的不予报销车型费用,汽车排量达不到燃油费相应报销标准规定的按对应的标准执行,所有超过费用标准的部分均不予执行(详见《管理人员私车租赁费用标准参照表》)。
(三)被租赁的汽车实际行驶里程数,由企管部进行核查、登记并填制《租赁汽车里程统计单》,经部门领导及企管部签字后交由财务部作为行驶里程报销依据;宏亚煤矿租赁汽车行驶里程数由其办公室核算、领导
(四)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员工职位或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后,按照下达的人事任免文件日期,与其重新签订汽车合同,从下月起按新职级标准执行。
(五)管理人员新购车辆或车辆更换后,必须重新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从次月起按照新的合同标准执行;执行新合同后,原合同自动作废。
(六)公司特殊工作性质的汽车租赁及费用参照本标准由总经理特批执行。
(七)公司一至四级员工凡因工作需要经单位批准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租赁条件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合同,根据附表2《汽车燃油费报销标准参照表》参照报销实际里程燃油费。
(八)本租赁费用标准为原则性标准,作为公司年度租赁汽车费用报销的依据。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凡按本办法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公司人员,必须保证在公司上班期间将车辆停放在公司。
第十二条 遇到公司业务繁忙时,公司综合部有权调用租赁的汽车用于公务,必须安排由车主驾驶,办事人员随车乘坐,车辆所有者有配合的义务,凡无故拒绝被调用者,每次扣减100公里的里程燃油费用。
第十三条 与公司签订租赁的车辆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道路与交通的法律、法规,车辆在行驶中,出现任何违章行为均由车主本人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交通违章产生的罚款。
第十四条 公司调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本人驾驶发生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特殊情况由公司安排非本人驾驶时出现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的,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各部门人员外出办公,原则上由本部门负责人调动使用本部门内部公司租赁的车辆,特殊情况时,可申请调动其它车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至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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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汽车租赁篇十七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租用乙方5吨加油油罐车1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油罐车租赁事项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5吨加油油罐车1台,车号为:租给甲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按月租用。
三、租用价格:每月价格为元,(大写:)甲方每月按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乙方当月租赁费。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将机械设备提前退场,甲方并赔偿乙方损失费用。_____报价:人民币:130000元。
四、甲方负责_____燃油费用及运行中存在的其他费用。
五、租赁期间_____及货物出现任何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使用_____任何违法作业。
六、甲方必须每月按规定支付乙方租赁费,如不能及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双方可以协调解决,如不能协调解决,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七、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加入合同之内。
八、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上协议,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