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最新篇一
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按照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发展品牌产业、建设品位村镇、培养品质农民,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实现城乡经济发展明显加快、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明显加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风文明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每年建设不少于50个“1+n”模式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市20%左右的村达到示范村标准,推动乡村建设从“一处美”迈向“一线美”到“一片美”,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全域化。
全面实施“五大工程、十大行动”,以兴致富产业、编乡村规划、清村庄杂物、补设施短板、美庭院环境、整危旧屋棚、建生态公墓、植绿色屏障、兴文明乡风、强乡村治理为重点,一体化推进各项工作。
现代农业发展工程
1.实施市场主体招培行动。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围绕“稻田鱼虾蛙、旱地果药菜、池塘鳖蟹特”等特色产业,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每个产业有一个“龙头”作引领、每个村有一家市场经营主体作支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双赢”局面。
2.实施三产融合发展行动。立足保障供给、生态涵养、休闲旅游等功能定位,发展各具特色、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功能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推进特色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实现一村一特、一村一品。利用乡村景观、田园风光、人文特色,拓展农业功能,建设一批集休闲、观光、体验、展示为一体的精品农庄和田园综合体,扶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名村,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品牌。实施宽带进村工程,创新“互联网+三农”模式,推进“智慧仙桃”建设向乡村、向农业延伸,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示范村和“智慧农业”示范点。加强“三品一标”建设,注重发挥地标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加强原产地保护,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精品化、高端化、电商化、产业化。
村庄环境整治工程
3.实施村庄规划提档行动。各地要因地制宜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结合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统筹编制产业发展、村庄布局、土地利用、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农房建设等规划。除危房改造外,没有完成规划编制的村,不得开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规划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镇人大审议,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通过后实施,并在本村范围内公示,报市乡村振兴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4.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大力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积极推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林长制改革。按照“万树村”目标,重点推进“一网四旁”绿化体系建设。沪渝高速、随岳高速、孝仙嘉高速、318国道及汉宜高铁、城际铁路沿线要按照宽度不低于50米的要求,全面开展宽幅林带建设。东荆河、汉江沿线依法依规全部规划为林业用地;全面修复通顺河、通州河及其流域市管河流、湖泊,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开展绿色街道、绿色机关、绿色校园、绿色集镇、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福利院、绿色污水处理厂等“八个绿色”建设活动。
5.实施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按照“荆楚派”建筑风格,持续开展农村房屋改造,力戒形式主义。到2022年,全市村庄形象明显提升。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保证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引导节能环保绿色民居建设。广泛发动群众自己动手,全面整理自家庭院环境;开展绿进农家、家庭清洁日、庭院创意设计等活动,打造“美丽庭院”品牌。全面推进村内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和农村厕所革命,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公用设施,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理与美化。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和农药化肥污染治理,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6.实施基础设施升级行动。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排灌设施和产业通道建设。提档升级一批“四好农村路”,完善组级道路硬化,加大危桥改造力度,提升农村道路通达水平。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供电保障能力。推进光纤到村建设,实现通信网络全覆盖。加快农村路灯建设,全面提升亮化水平。
7.实施公共服务提质行动。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引导城镇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延伸。加大镇级中小学校师资力量投入,鼓励优秀教师扎根农村。推进村镇卫生服务体系升级,建立基层检查、市级诊断的“互联网+医疗”新模式,建设精品示范村卫生室和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以老年人“幸福食堂”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老人互助照料服务中心,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加快生态公墓建设,打造生态化、园林化的单村或联村墓园。
乡风文明培育工程
8.实施乡村文化建设行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小孝星等评选和文明村居创建活动,培育乡土文化队伍,扶持乡土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艺创作,组织丰富多彩、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日常化、具体化、生活化、形象化,着力培养新型农民。整合闲置资源,统筹推进村级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健身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城市文化向农村辐射,深入开展“送图书、送电影、送戏曲、送科技”活动。建立特色文化村落名录,编制村落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政策。坚持保护优先、保护与开发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掘和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古树名木及古建筑、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等遗迹遗存,讲好村庄故事,打造文化品牌。
乡村强基固本工程
9.实施农村人才培育行动。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免费培训,实行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实施农业人口转移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围绕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就业需求,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农民工高技能人才培养,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创新,带动农民创业就业能力提升。完善乡村创业创新支持服务体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解决好用地、贷款等困难。
10.实施乡村治理善治行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继续向农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继续选聘一批大学生村干部到村任职,增强农村党支部战斗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坚决防止借建设之名新增村级债务。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落实“四议两公开”,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村级道德评议团、乡村振兴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等机制,推行积分制管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服务平台,实行一村一名法律顾问制度,增强村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完善农村网格化平台建设,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组织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由市乡村振兴办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任务涉及的市直相关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衔接、整体联动的合力。各地党委、政府是实施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发展定位和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
创新投入机制。采取“大类间统筹、大类内打通”的办法,市财政每年整合部分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各地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各地要科学谋划项目,落实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两项指标”,合理申报使用国开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并多方筹措、配套资金,集中建设。镇、村各级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担保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发动群众参与。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发动群众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安排、项目建设管理中,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通过“以资代劳”方式,支持和引导群众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
严格考核结账。进一步细化考核措施,加强日常工作推进力度,每4个月组织一次现场观摩拉练活动,对每次拉练评比前5名的村予以奖补,结经济账;年底综合全年考评得分,按照全市政绩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结政治账。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最新篇二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共学习市委办公室引发《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办字〔2021〕23号)、《县委县府印发<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加强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21〕16号)要求,经xx镇党委会议研究,结合xx镇实际,制定了《xx镇党委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加强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为保障首批试点村xx村清廉村居建设顺利开展,制定该打造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的建设目标,通过“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突出“四村并举”(支部带村、民主管村、监督正村、清风润村),落实清廉治村“八项要求”(政治建设必须摆在首位、村级决策必须民主规范、“三资”管理必须依法依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监督、村级“三务”必须全面公开、村级监督必须有力有效、党员干部必须带头示范、乡风文明必须与时俱进)。年前着重打造xx村,计划利用5个月的时间完成示范点打造。
通过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严管厚爱为手段、以强化制约为重点、以全面公开为关键、以正风反腐为保障、以崇德尚廉为导向,促进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着力实现党风清正、干部清廉、权力清源、村务清明、作风清新、民风清淳“六清”目标,为深化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保障。
综合利用xx村新启用的办公楼区,发挥其位于村居中心的位置优势、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图板展示、扫码监督等方式,将清廉文化、清廉氛围融入村居生活日常。充分发挥“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乡贤)治村、乡村大舞台作用,宣扬清廉家风、清醇村风。进一步厘清便民服务中心、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责任清单、工作流程,细化精化“三务”公开栏,启用临沭村务清监督平台,实现村民线上、线下同步监督。
(一)阵地建设
1、以xx村办公区为主阵地,在村委办公区门前广场打造廉政文化宣传角,重新设计规划“三务”公开栏。
2、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在办公楼二楼设置专用办公室,办公桌椅、沙发、档案柜等办公设备齐全。
(二)氛围营造
1、办公区前广场有多处公开栏,可制作整墙清廉主题图板。门口处设置xx村村务清二维码展示图板,方便经过群众及时扫码了解。
2、二楼楼道打造清廉走廊,内容主要为清廉警示标语、村规民约、小微权力清单、村内好人好事、“清廉家庭”光荣榜、“三务”工作分工架构图等。
3、利用美丽乡村打造时设置的在村内大街小巷的宣传图版,邀请广告公示重新针对清廉村居建设设计图版,xx村村务清二维码宣传展示图板,业务办理清单、办理人员、办理流程及时限均以图板形式公开展示,接受群众监督。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4、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内部,根据尺寸重新设计图板样式,内容主要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职责、工作纪律、工作制度等。
村级在做好基层党建工作、严格履行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流程、落实“三务”公开、强化基层监督等工作的同时,创新打造“四个好”的工作新局面。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村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保证不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生保障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村务办理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监督。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村集体财务报账及时,票据使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资”流程化监管规定,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民主监督效果好。村两委每季度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列席村两委会议,了解村务,发表意见,对村两委以及村监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监会正常开展对村居事务、村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工作有台账、履职有日志、监督有痕迹。
(一)启动阶段(9月-10月份)。制定清廉村居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相关工作,启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二)实施阶段(10月-11月上旬)。整合各方资源,全面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10月底前,加强对清廉村居示范创建的服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完成清廉村居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并开展督查指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上旬-11月下旬)。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总结和清廉村居示范点评定情况,配合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清廉村居建设考核工作。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最新篇三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宁波建设的意见》(甬党发〔2021〕10号)精神,结合宁波农村基层实际,为深入推进我市清廉村居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抓住党员干部关键,坚持党建引领、群众至上、系统推进、示范引领的原则,着力提升“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到2025年,农村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明显下降,政治生态显著优化,党风政风与村风民风良性互动。到2035年,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全面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深化推广村党组织运行“五小”工作法,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星级考评和底线管理,对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实施“四个一”组团帮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责关系。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社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3.全面推行村级事务清单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职、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乡镇(街道)、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浙江省村(社区)减负清单指引和《宁波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涉村(社区)职责事项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
4.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坚持发展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围绕农村地区的平安建设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全面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善治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农办、市司法局)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5.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范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社员)会议、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加快推进“村民说事”制度标准化建设进程,深入实施“村民说事”国家级标准化试点。(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6.深化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快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标准化建设进程,动态评价和修订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推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迭代升级,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积极推广基层公权力运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7.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资金去现金化管理,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提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深化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探索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的做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全面构筑反腐防线
9.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资产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数智化技术手段和传媒平台拓展公开方式。(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10.完善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
11.完善农村财务常态化审计机制。加强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支撑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门要强化内部职能,加强农村审计业务指导,加大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
12.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全面深化对村(社)的巡察工作,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专项整治,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行为,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全面深化清廉文化
13.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包网入户”行动,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14.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正面引导,做好廉洁从政从业宣传,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深入挖掘本地清廉元素,融入村规民约,融入农村文化礼堂、村容景观建设。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15.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传承红色家风、弘扬光荣传统,精心组织“家风伴我行”系列活动,以醇正的家风涵养清朗的党风政风社风。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开展文明乡风好习惯养成行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将村级收益分配、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
(五)大力推进数智化管理
16.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加快推进小微权力“36条智慧运行系统”、“村民说事e说通”试点,实现权力运行线上监管、线上说事。加快推行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结算,推进无现金支付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级财务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快省、市、县、乡、村五级联网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17.积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整合、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完善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事软件应用,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部署推进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健全清廉村居工作机制,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等。
2022-2024年,根据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每年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部门协调推进;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创建、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建设和运行;开展清廉村居建设质量中期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全面提升村居治理能力。
2025年,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全市清廉村居基本成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乡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健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市由市农办牵头,协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建立会商交流督促机制,整体联动推进。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清廉宁波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区县(市)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主流媒体、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高校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市、县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共同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最新篇四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升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根据《中共*省纪委关于开展“评星晋级”活动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的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开展“评星晋级”活动为抓手,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通过建立科学的量化考核体系,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和有效的奖惩机制,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动力,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全乡所有行政村。
从*开始,党风廉政建设星级村创建考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其中,村级自评申报于每年9月10日前完成;乡于*10*月*10*日前完成一至二星级村的考核评定,并连同三至五星级村申报材料报送到县纪委党风室;由县考核评定,并进行命名表彰。
l、一星级行政村
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村两委关系协调,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作用明显。
(2)建立党务公开制度。设立党务公开栏,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员发展、党费交纳及有关制度按《*县乡镇推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公开。
(3)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在便于群众阅览的地点设立村务公开栏(墙),公开内容按照《*县村务公开目录》执行,做到全面、真实,对村级重大事项、重点工程、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或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逐项公开。
(4)实行村级财务“双”制度。村级帐目与现金委托乡村级财务中心代为管理,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县村级招待费管理若干规定》。
(5)执行招投标制度。达到规定标准的村级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一律进入县、乡招投标中心公开交易,规定限额以下的小额工程项目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上报乡纪委备案。
(6)*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村级党组织坚强有力,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能够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制度保廉工作。村委会办事公正,严格依纪依法、按政策办事,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改进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民主的方式和法律的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7)党员干部勤政廉洁。村两委主要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2、二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一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显,班子团结有力。
(2)建立村务管理制度,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健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程序规范,会议记录齐全,每年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不少于两次。
(3)建立村务监督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转正常,按规定开展监督工作。
(4)党务、村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切实做到“三到位”,公开栏、意见箱等设施齐全、整洁,村民对村务、事务、财务公开满意率达80%以上。
(5)财务管理规范,审批权限明确,报账及时,票据管理规范。
(6)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治安良好,群众信访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无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事件,达到平安村标准。
(7)认真制定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并公示,每年开展村两委主要干部廉洁承诺、述职述廉,接受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村两委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
3、三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二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经济发展思路明确,新农村建设有项目、有措施,村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落实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两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党支部中设有专职的纪检委员,建立健全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有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和制度的操作流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3)村务公开档案齐全,村务公开资料及时收集归档,年底及时装订成册。
(4)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严格控制使用白条,杜绝工程项目支出白条入账,预领款及时报结,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合理。未出现因村级财务、工程发包、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而引起的上访问题。
(5)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群众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活动。
(6)建立村干部廉情档案,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4、四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三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推行村民质询制度,实行“五议两公开(即党支部提议、两委班子商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核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决议公开、结果公开)”,95%以上的村民代表能经常参与村内重大活动。
(2)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依法编制并实施村庄建设规划,村容整洁,村风良好。村经济状况在全县处于上游水平或经济增幅处于前列,达到县级以上文明示范村的标准。
(3)村级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公开率均为100%,村级集体经济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率达*100%,村民对村务、事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4)被命名为县级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
5、五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四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两委干部干净干事,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意识强,具有明显的双强双带(双强:即自身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双带:即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本领,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受到群众拥护,村民人均收入处于上游位次或增幅处于前列,群众对干部的勤政满意率达90%以上。
(2)以“创清廉村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进农村特色明显、氛围浓厚,被命名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或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
(3)村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4)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群众对村内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85%。
(5)村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90%以上的农户达到“遵纪守
法户”标准,近三年村内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四星、五星级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制,主要包括:
(1)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2)村级组织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的;
(3)村级组织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追究的,村民中的党员因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
(4)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5)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l、严格考核,分级评定。“评星晋级”工作要坚持“分级负责、严格把关”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申报与自上而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先由村两委对照标准自评申报,然后由上级有关部门考核评定。其中一至二星村由乡考核定级,并报县审定后由乡发文公布;三至五星村在乡考核定级的基础上,由县实地验收,并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发文公布。乡将建立严格的考评程序,把好标准关,确保星级评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星级评定的等次,每年要通报并挂牌明示,对高星级村要进行表彰和宣传。
2、动态管理,分类指导。星级评定每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升级。建立星级管理公告制度,及时公布星级村变化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扩大社会影响。同时,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各村存在的不同问题,指导制定年度晋星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3、注重应用,落实奖惩。星级评定结果与各类考核评先、项目资金安排和村干部基本报酬等相挂钩,安排项目建设资金、联系结对单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星级高的村。四、五星级村推荐参加省、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命名表彰,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对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及村主要干部,当年不能被评为年度综合考核先进,乡加强指导、重点帮扶,促其早日达到星级标准。要通过星级评定的结果体现奖惩机制的导向,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互促互进,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原动力和生命力。
l、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评星晋级”活动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评星晋级”作为下一阶段“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点,作为推进和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星晋级”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扩大“评星晋级”活动的社会影响,调动广大农村干部和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这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分级负责,落实责任。乡党委、政府要根据县里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具体措施,要做好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分工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分明,形成工作合力。党委、政府定期分析研究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和落实工作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乡纪委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督促指导村级组织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实施方案,对工作的每一个阶段都要认真把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创出成效。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新鲜经验。村级组织作为活动的主体,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热情。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力量,齐心协力抓好“评星晋级”活动。
3、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村在开展“评星晋级”活动过程中,要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紧密联系当地农村实际开展工作。要把推广工作与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坚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村级经济发展来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的创建,抓“评星晋级”活动的推行。要与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务决策、管理、监督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权力运行,切实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要与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集中精力办一批惠农惠民实事,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最新篇五
(1)指导思想。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农村主导、村民共建,以农村基层惩治和防腐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基层干部廉洁高效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规范村党支部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廉勤委员会监督权为出发点,促进村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及时有效解决基层矛盾,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村风文明和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总体目标。通过努力通过努力打造,注重村组干部队伍好、民主管理好、经济发展好、道德风尚好、干群关系好。
(1)加强农村清洁文化建设。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2)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完善村两委集体决策和村民议事制度,大力推进四议两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一案一议制度,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深化村支部纪检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规范监督程序,加强教育、培训、指导和考核,加强工作保障,确保村支部纪检组布局到位,工作保障到位,发挥作用,有效形成村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
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群众举报、评议和监督渠道畅通,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及时到位。
(三)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告知书、手机短信、公示栏、会议等媒介全面公开,强化“面对面”、“点对点”公开。进一步严格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村民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要加强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三资”管理。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排查信访问题,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做到矛盾早化解、信访早息诉。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农民得实惠。加大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注重强化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五)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用。落实村“两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保障工作运转有序,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提高群众信任度。定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党员干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及时制订建设方案,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对重大问题一抓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廉洁村庄”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交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加强考评。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严格奖惩。积极探索“廉洁村庄”评价指标体系。着重从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创新、廉勤监督、工作作风、发展稳定、民意测评等方面,细化指标,注重量化,探索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示范引导,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并强化动态管理。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最新篇六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力举措,也是构建和谐治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镇“十二五”经济发展,建设一支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的高素质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营造一种风清气正、安定团结、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以及县纪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县党务工作会议以及全镇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风廉政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繁荣治河,实现治河渡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
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镇领导班子成员、村 “ 两委 ” 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内容,要利用当前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广播为载体,组织村 ( 场 ) 干部、基层党员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群众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倡导说真话、办实事的风气;以治假、治浮、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积极鼓励农村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切实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发展和创业的积极性。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条件
完善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 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等相关配套措施,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凡是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经村(场)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研究后,按照规定程序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公益事业 “ 一事一议 ” 制度。
完善镇村 ( 场 ) 财务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镇、村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成立村理财监督小组,一般由 3-5 人组成,任期 3 年,对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监督。完善 “ 村账镇管 ” 制度, 从 2011 年起,各村场必须每年向镇财务管理中心报账两次(即每年 7 月底报账一次,次年 2 月底报账一次),逾期不报的将追究支部书记和报账员的责任。积极稳妥的做好镇、村债务化解工作,解决村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防止村场产生新的债务。
(三)搞好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办事公开
进一步规范镇政务公开。 按照公正、便民、真实、及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镇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镇政府机关要把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推进村务公开。 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写入乡规民约,村 ( 场 ) 公开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凡是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特别是财务收支问题,要作为公开的重点。各村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对多数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事项,也可视情况及时公开。要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
推行农村党务公开。 镇制定党务公开的具体办法,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切实推进站、所办事公开。 镇各站、所、部门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切实解决一些与民争利、服务质量差、增加农民负担等问题。要在站、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将其执行办事公开制度情况纳入评议内容。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 镇机关各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规范农村党员、干部和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切实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钱粮湖大圈围堤加固项目、房屋拆迁、安全区规划、自来水厂建设等重大事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镇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不准对执行政策规定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准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赊账消费和公款旅游;不准借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不准拉票贿选,损害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不准利用职权私借公款和公款私存;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严明村支“两委”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匡正换届风气,确保各村场党组织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镇纪委将加大对换届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纠正在环节中可能出现或存在的问题。
( 五)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开展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事业支持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 强农惠农政策 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涉农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尤其要建立支农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坚决查处农业投资项目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加强对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劳动力转移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对土地征用安置补偿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因征地纠纷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
( 六)加大农村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农村信访工作。 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方便群众表达诉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定期排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制度。建立信访台帐,坚持领导包案制、群众信访限时办结制和实名举报奖励制。镇党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廉情分析会,掌握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计划生育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大力整治企业排污、乱砍滥伐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重点解决农村学生上学难、上不起学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解决土地征用中侵犯农民群众合法利益问题。
坚决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扶贫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和不正当利益案件,违规打牌、参与赌博、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出现涉农恶性案件、重大安全事故、违规流转土地及买卖土地、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案件。要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要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基层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督促搞好建章建制。
(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
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镇党委和政府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镇党委每半年至少要专题听取一次下一级党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继续完善镇、部门单位和村场责任体系,在巩固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镇党委、政府与村(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好镇专职纪检监察员的配备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付强军同志任组长,蔡智同志任副组长,刘军、李云峰、严志球、汤治荣、肖明初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志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其他日常工作。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最新篇七
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这一主体,着力扭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我区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以实施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十项“基本制度”为重点,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责、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镇街、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枫桥经验”引领的“四治融合”村居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润绍兴”行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行动,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实施“村社两约”规范提升项目,探索构建新时代“枫桥式”道德体系,加快全域“智安小区”建设工作。坚持区、镇街、村“三级联动”,有效发挥镇街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化政治监督、政治生态评估和专项督查,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绍兴市村社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20—2025)》,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深入开展“包网入户”“擂台比拼”等做法,在各级全面推行村社书记工作交流制度,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贯彻落实《绍兴市村干部守则》,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8.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积极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审批、审核、审查)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和工程项目等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办)
9.深化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深化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适应新时代“三农”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以区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农业农村局)
(三)全力筑固反腐防线
11.完善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域推广“清白码”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2.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级纪委(纪检委员)一体运作优势,开展村级监察联络站片区协作,打造基层纪检监察监督2.0版,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街、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推进纪巡联动、纪审联动等,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越文明越风尚”系列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养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广旅游局)
14.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出纳“双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鼓励地方审计机构强化内部职能,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和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5.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全区“三农”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轮政策调整和扶持资金预算安排。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6.聚集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每年过筛倒排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村级班子过筛体检,对举报不断的村干部要审慎对待,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作出结论,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大力推进“数智”管理
17.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以“数字乡村一张图”理念,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大数据中心)
18.数字赋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抓实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强化基层治理,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中心)
19.抓住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契机,全面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推进绍兴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实行“一码管宅”,实现“人、户、地、房”和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宅基地租赁、退出、转让、抵押、登记发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全面推行村务卡、无现金缴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村居全覆盖,实现村集体无现金收支、收支有据可查。积极推进省级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和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1.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稳步推广“数字账本”积分体系,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农业农村局)
清廉村居建设实行项目化、清单制、销账式管理推进机制,根据任务书和时间表,通过领导督办、督导调研、动态跟踪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汇总、前后对比、实时督促,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2021年7月底前,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建立,村级组织职责事项分类目录系统梳理初步完成;12月底前,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区级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指导,打造若干清廉村居典型案例,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2022年6月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对村社“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12月底前,形成丰厚的清廉村居建设实践基础和示范经验。根据全省清廉村居标杆体系和清廉村居标杆建设办法,打造若干标杆镇街和标杆村居。
2023年6月底前,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全面运行,实现监管网络化、实时化和科学化;12月底前,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治理模式有序推进,村居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24年6月底前,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得到有效完善,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全面建立;12月底前,清廉教育全面推进,村居社风民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文明村居全面覆盖。
2025年6月底前,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基本定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农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12月底前,巩固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果,全区清廉村居基本成型,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镇街党委、政府清廉村居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区里由区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协同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改革办、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审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服务办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联动推进。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作为清廉越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等考核内容。各镇街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高校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区、镇街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