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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巡察回头看篇一
市工商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决策部署上,动作迟缓、认识不到位和缺乏有效实际行动。完成市政府要求的清理无照经营工作任务进展缓慢。对已划归到县(市)区的分局业务工作衔接不够稳妥、跟踪指导不力,基层工商部门服务质量下滑。一些审批事项前置要件过多、办理时限过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不落实。商标广告执法工作滞后,缺乏有效解决措施。机关管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
市质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大会精神不到位。违反上级文件规定,滥设审查要件。网上审批体外循环,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体制改革和一些权力下放后衔接不好,导致实际效果不如以前。重许可、轻监管,存在一定程度的执法薄弱环节。存在与民营检测机构不当争利现象。特检所行政执法权力大,缺乏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市住建委:审批事项以及前置要件过多,一些审批办理效率较低。一些审批权力应下放没下放或下放不到位,一些审批权力下放后实施效果不够理想。一些涉企收费征收节点不合理,增加了企业负担。一些涉企罚款不合理。一些垄断经营的国有公用企业涉企收费价格过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有待改进。一些企业土地、房产证照不全影响发展。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自由裁量权较大。对城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失之于宽。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管理整治不力。临街住宅窗改门管理混乱。执法的联动机制不健全。一些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不亮证执法、不按规定办事、执法不公、执法粗暴的现象。一些部门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导致执法效率、执法质量和服务质量不高。一线执法力量不足,部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缺乏具体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实际行动。行政审批存在体外循环现象。下属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存在违反上级规定考试与培训机构不分问题。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依法行政不到位,没有公开安全生产有关信息,也没有相应的受理举报的途径。
市环保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上,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动作迟缓、不够深入。大量行政审批事项长期体外循环。存在执法草率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投诉方面,有明显的“慢作为”“不作为”行为。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监管不力问题。
市发改委:对个别重大项目把关不严、了解不深入、落实不彻底。收费监管机制不健全,价格执法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对一些涉及民生的垄断性收费,不能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化,价格、收费等网上信息公开内容不完备。投资项目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不规范。主动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不足,部分干部庸、懒、散、慢现象依然存在。下放权力后,对基层发改部门的工作跟踪指导不力。
市规划局:对市政府决定贯彻不到位,在依法履职上搞变通。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放开不够,对规划设计审核搞内外有别,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垄断。对下属单位主体责任及廉政教育指导不力。了解倾听群众呼声不够,引发一些社会矛盾。
市科技局:工作认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注重前期申报审批,轻后续运行和资金监管。工作缺乏规范的程序运作,致使政策无法兑现。有的工作虎头蛇尾,半途而废。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调研少。缺乏担当意识,有些工作互相推诿。一些工作指导思想出现偏差,与市政府中心工作不相吻合。
市财政局:存在不作为、不担当的负面倾向,缺少开拓性的工作和主动性服务。有的工作不讲程序,随意性较大。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大局意识,与企业、对口部门交流沟通不够。仍然存在“生冷硬”问题。有的部门人浮于事。有的部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公示公开工作和执法监督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除上述问题之外,巡察中还发现一些单位存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已按照规定移交市纪委调查处理。
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问题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这些单位立即进行一轮再学习、再发动,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要广泛发动,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自身职责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树立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理念,继续眼睛向内,深挖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执法方式和行政行为,增强服务企业的观念,不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步伐和力度。要站在企业的视角,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急企业所需,想企业所想,为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踏踏实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和缩小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和统一执法标准,保证执法公正,防止人情执法和利益输送。要严明纪律,对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制定上报的整改的措施和成果适时在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巡察办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巡察成果转成推动工作的动力。
营商环境巡察回头看篇二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局党委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森工系统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部署我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员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状态、转变作风,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树立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敢闯新路的新风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全面决胜林区小康社会建设、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实践中,树立新作风,展示新风尚,实现新作为。
去年以来,面对转型发展和国有林区改革的重任,局党委把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作为助力和保障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整治作风顽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从思想教育入手,以“网络课堂”、“手机课堂”、“电视课堂”、“板凳课堂”四大课堂教育为平台,创新“六学”模式,通过开设“理论新视点、热点面对面、发展之声”等栏目和邀请局领导干部为党员干部视频授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形式,切实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思路破题,找准短板症结,破除软肋制约,打通思想脉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作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认真落实总局平山会议精神,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全局领导干部会议、机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党群部门工作会议和全局预警整改工作动员会议等5次专题会议,持续发力,推进作风整顿工作整改落实。开展了“四查”活动,查思想、查形象、查管理、查执行力,对全局基层单位实行划片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庸、懒、散、慢、奢”等问题,查摆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执行落实问题240余个,制定整改措施280余项,全局各级领导班子查摆问题145条,党员干部查摆问题2000余条,限时全部整改完成,有效推动了全局工作的开展。三是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浓厚。积极对接总局“486”产业布局,在“完善两处产业园区”、“加快推进两石开发”、“建立三大基地”、“延伸三条产业链”、“实现三个全面提升”、“实施林区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中,全局各基层领导班子、广大党员干部细化任务措施、深化跟踪问效,积极担当作为,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总局党委要求相比、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职工群众和营商环境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一是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的问题损害林区形象,行政执法随意性强。二是执行政策打折扣,变相设卡、抬高门槛、弄权勒卡的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还存在流程不优、机构臃肿、办事环节多,“四零”承诺服务不落实,人浮于事的现象。四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又有新的表现,改革政策“空转”,调研变作秀项目搞“盆景”,文山会海,数字造假。五是工作不细不实、能力不足,基本功不扎实,政策研究不透,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陈旧的问题表现的还比较突出。以上这几个方面问题集中反映了广大职工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必须要加以解决。
作风建设需要从严从实抓好,营商环境需要强力推进落实。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深入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作为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作为打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效措施,从思想深处认清存在问题的危害,紧紧围绕打造“五个好作风”,明辨是非、突出重点、深入整改、抓出成效,推动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新时代现代化新林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证。
下面,就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讲三点意见。
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省委着眼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走出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总局党委工作部署上来。
第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市场意识、紧跟时代步伐的重要举措。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要解放思想,作风和环境问题,实际上就是思想认识问题,思想认识问题不解决,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林区改革、转型发展都是空谈。我们必须牢牢抓住解放思想这个“总开关”,一以贯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转变观念、勇于创新、大胆改革实践。当前,在一定程度上,我们有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没有转变过来,工作理念不适应新时代;有的存在盲目自满、小富即安、盲目乐观、小胜即安、不求进取的消极情绪;有的在推进改革中,有不想改、不愿改的思想,存在求稳怕乱、患得患失的情绪。“铁饭碗”“平均主义”、“大锅饭等陈旧的思想观念还占有较大市场。这些陈旧的思想观念与时代的客观要求、与当前林区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加快从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不要抱残守缺,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积极融入市场经济,结合林区改革,在行动上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新作风,展示新风尚,实现新作为。
第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法治意识,做到知规守矩的实际行动。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和保障。在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问题,这是影响营商环境最突出的症结所在。多年来,森工政企、管办不分,导致个别党员干部法律知识欠缺,对合同法、公司法不但不学习,甚至视而不见,保障职工群众和林区企业的意识淡化、能力不足、依法行政工作流于表面;有的党员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不同程度存在“权大于法”观念,认为在自己管辖的地盘上自己就能决策;有的单位常年不搞普法宣传,执法不够规范、执法能力有时出现偏差;有的党员干部认为依法行政条条框框太多,习惯于托门子、找关系,热衷于“摆平”“搞定”,违法违规办事。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信仰,强化法治宣传,加强普法教育,让基层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习好党章党纪党规,切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党纪党规意识。要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企,着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切实增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理念。
第三,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宗旨意识,倾心服务于民的现实需要。党政机关就是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机关干部的作风虚实、能力高低、形象好坏,关系到全局各项重要工作的运转,关系到为职工群众服务的优劣。应该说,我们的机关作风总体是积极作为、奋发向上、服务群众的。但是,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还比较淡薄,有的服务水平不高,态度“生冷硬”;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放,有的变相为难,推诿扯皮;有的单位和部门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该管的没管好,不该管的却积极插手;还有一些单位和部门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和部门过去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在是门好进、脸好看,事照样难办;擅离岗位,出勤率、到岗率、专注率不高,办事拖拉。面对与全省一起进入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我们的党员干部必须从内心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回应职工群众新期盼,始终把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最高准则,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精心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机关干部队伍,才能实现森工工作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才能不断开创林口林区各项事业新局面。
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质是一场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素质能力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细查深剖、深入整改。
第一,要找深找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持续严查重惩。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必须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深入查找问题,确保问题找得准抓得实。一是找深找准问题。要结合省委和总局党委要求、岗位职责、发展需要和群众反映,摆现象、找差距、查原因。要有亮丑揭短的勇气,采取多种形式,深挖顽疾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和消极厌战情绪,坚决杜绝与我无关的思想和不愿找、不想找和找不准的现象,要突出查找问题的针对性,围绕“五个方面”,针对作风和环境建设找短板、差距和不足,扎实找准存在的问题;二是明确整改方向。要突出表率性,局(场)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亲自查、查自己、作表率,摆进去,带头公开承诺,带头接受监督;要突出广泛性,领导干部到一般职工,都要参与查找,不仅找自身,还要帮助他人找;要突出群众性,坚持走群众路线敞开大门,广开言路,发动群众,真正把问题找出来,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为深入整改奠定基础;三是持续严查重惩。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集中开展专项清查整治,查到底、改到位,形成震慑效应,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把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当做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后哪个单位出现问题,就通报哪个单位,严厉批评哪个单位,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导致作风问题的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制约营商环境的经济管理、执法监督、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深入整治懒政怠政、行政执法不规范、破坏营商环境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窗口单位服务不优、流程不畅、弄权勒卡等突出问题要进行管理攻坚,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全面的改、一个不落的改。
第二,强化整改措施,打造过硬本领,提升服务水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要敢于得罪人、敢于触及矛盾,敢于直面问题,坚决反对好人主义、形式主义。要拿出刮骨疗毒、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勇气,以“钉钉子”精神出重拳、下狠招,求实效。一是强化整改措施。无论是单位和个人都要对找出来的问题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账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并透过现象看本质,针对性分析问题根源,从根源上整改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强化专项整治,每个专项行动都要形成工作方案,拿出硬措施和实的办法,敢于较真碰硬,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打造过硬本领。当前,林口林区面临着转型发展和国有林区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而我们的一些干部还存在凭经验,吃老本,“知识透支”和“本领恐慌”的问题。全局党员干部必须接新的挑战,切实加强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委关于深化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并要和已有的专业林业知识相结合,做到融会贯通,更好的推动发展。三要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总局党委制定的森工系统窗口服务参考标准,全面落实省委“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要求,优化再造流程和路径,通过制度化再造流程、建立标准,把好的做法固定下来,长期坚持下去,围绕重点,集中攻坚,扎实做好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工作,努力实现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根本性好转。还要坚持开门整顿,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
第三,倡导精细态度,弘扬“工匠精神”,狠抓推进落实。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走在前列、冲在一线。一是要倡导精细态度。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现在有的单位领导干部当二传手”,文件照抄照转,上下一般粗、左右一般齐,没有自己的特点,也没有自己的操作性,导致工作盲目,没有目标。我们领导干部要提倡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特别是对分管工作要研究实、研究透,把阶段性的工作按照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分阶段梳理和部署,分阶段的推动;二是要弘扬“工匠精神”。现在有的单位、有的干部工作推着干,粗懒散,能敷衍就敷衍,能应付就应付,有的连基本数字、基本概念、基本逻辑都说不清楚。这与总书记提出的“工匠精神”有很大差距,我们一定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始终保持钻劲和韧劲,把每一项具体工作抓实抓细抓到底,切实做到于细微处见精神、见境界、见水平。三要狠抓推进落实。现在一些干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碰到矛盾就绕、遇到困难就躲,不积极想办法,消极懈怠不落实。我们的事业需要脚踏实地,不需要吹吹打打,要坚持一把手率先抓落实,一个目标一个目标分解,一项任务一项任务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动,要持之以恒抓落实,对看准的事要较真,就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深入开展调研,积极谋划工作,真正为局党委、林业局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依据。
三
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也是我们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林区改革发展良好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作风整顿工作的领导,建立建强领导机构。成立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组和政法专项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抓好本单位工作的开展。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组织部、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局、宣传部等牵头部门要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建立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合力推进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
二要深入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局党委下发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力抓好推进落实,一个活动都不能少、一个程序都不能缺,一个环节都不能落,坚决杜绝落实不力、浮于表面、走过场等问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功能,深入宣传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全面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及时剖析曝光个别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效应。各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布专项举报电话,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媒体、网络和群众广泛参与的氛围。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职工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体会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要从严督导问责。监督问责组要站在事关林口林区发展全局的高度狠抓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走访群众等形式,自上而下对各单位改进作风的具体做法、推进情况、实际效果等开展监督检查。要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工作,对机关出勤率在岗率专注率低、慵懒散、慢拖瞒,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进行明查暗访,把督查问责贯彻作风整顿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要从严查处问责,对作风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对作风问题频出、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部门或单位,视情节给予主要领导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对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同志们,作风问题关乎党的形象,营商环境关乎林区振兴发展。让我们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促进我局机关作风和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干部素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为推动国有林区改革、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建成林区小康社会、奋力走出林口林区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营商环境巡察回头看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优化营商环境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实际行动,是破解经济发展难题、增强区域竞争的有力抓手,是广大群众和企业所盼。作为我们**镇,有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会议要求,认真谋划,精心部署,集全镇之智,举全镇之力,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这场攻坚战。
一是抓宣传,丰富载体造声势。回去后,我们将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标语、微信等平台,将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全镇广大干部群众中,着力打造“六最”环境,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形成“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个个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是抓作风,转变职能提效率。围绕产业发展,在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上下功夫,要切实简化办事程序,为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用地、水电、融资、周边矛盾等各种困难和问题。
1今年在农业上我们要积极和**农牧、**乐林农牧和**玉丰葡萄进行主动对接、跟踪服务,全力扶持,促进农业产业扩大规模、提质增效。在工业企业发展上,建立机关干部一对一入企服务机制,切实解决企业问题和诉求。鼓励和支持**公司、环球铸造顺应产业环保政策,加快环球铸造机加工生产车间建设,拓展延伸铸造产业链,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是抓整治,提升环境新形象。结合全省百日环境整治行动,深入持久地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动员和发动全社会力量,逐步形成人人关注生活环境、人人参与义务打扫卫生的良好氛围。以打造营商硬实力为目标,突出抓好**等村美丽乡村连片建设,重点打造***“六个一”历史人文景观,为翔山旅游开发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推动全镇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努力实现全镇通达能力大幅提升,路域环境全面改善。
四是抓服务,助推园区新发展。围绕**高科技产业集聚园区建设,镇、村两级在做好**大道征地协调的基础上,将继续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全力以赴做好园区扩建征地协调、矛盾化解工作,为园区建设扫清一切障碍。
总之,我们**镇将借这次会议东风,全面认真、
2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振兴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谢谢大家!
营商环境巡察回头看篇四
根据青州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10日至10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0年11月25日,巡察组向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整治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政治巡察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改,巡察反馈的三个大方面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讨整改方案等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康效生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印发《中共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党组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9条整改措施,分别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3、统筹抓好整改。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按时完成整改。将巡察整改工作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迎接各级环保督察等环保业务工作等相结合,以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以工作成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4、务求整改实效。坚持问题导向、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建立问题台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
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及时研究制定整体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改措施,确保如期、全面、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关于 “有限环境容量支撑产业发展上缺乏保优压劣的具体办法”的问题
1.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加强企业污染治理,通过治理腾出环境容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积极做好“十四五”环保治理项目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2020年度环保治理项目减排效益发挥情况,按照减排认定办法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规定,从严从细准备减排材料,在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同时,为2021年新上项目储备排放指标。
2、制定保优压劣的办法,让好钢用在刀刃上。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在我局起草制定排放指标“要素跟着项目走”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青州市工业项目初审论证办法》,规定所有新扩改的工业项目都必须经工业项目初审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后再由各部门办理手续。在这种情况下,为避免文件重复,市政府不再单独印发关于环保指标“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办法,而是将保优压劣的措施落实在工业项目初审会审过程中。今年以来,市工业项目初审工作领导小组已经组织了三次工业项目集中论证会审,在会审论证会上,我局从环保指标“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政策从发,对提交讨论的项目及时提出了有保有压的建议,对充分利用环保指标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政策引导作用。
(二)关于“服务意识不强,担当作为不够,环评手续办理质效差”的问题
1.加强与发改局、工信局、招商局以及各镇街的联系,主动对接,及时了解招商信息。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结合工业项目初审认定办法的实施,对于工信局汇总的需要参加初审会审的项目,提前到项目现场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部门内讨论形成统一意见,据此在论证会上发表意见,防止投资浪费。结合工业项目初审认定办法的实施,对于工信局汇总的需要参加初审会审的项目,提前到项目现场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部门内讨论形成统一意见,据此在论证会上发表意见,防止投资浪费。
2.加强已受理项目办理过程的跟踪服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对提交工业项目初审会审研究同意并已受理的项目,安排专人与企业对接,对于环评文件需要修改的,及时打电话催办、帮办;指导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保证排放达标。对于符合《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2020年本)》豁免条件的项目,及时告知企业负责人相关环保政策,并针对企业负责人担心各级环保现场检查时因说不清楚没有环保手续的原因导致未批先建处罚的疑虑,在该类情况上级环保部门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出具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拟定相关书面材料,以信函的形式予以告知确认,同时复印一份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让企业存档备查,并告知企业应该承担的环保责任和义务,得到了项目企业的充分认可。
3.引进评估机构,加强对环评文件的技术审核,提高环评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环评评估机构,对企业报送的环评文件初稿一律经评估机构评估,并由评价机构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打分考核。通过评估机构的专家审核,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监督检查,杜绝环评造假,提升环评质量。对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引进,现已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
1. 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党组书记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动各党支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防止责任递减现象。各党组成员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每年向局党组书面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情况。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重点工作要亲自督办,调度党组成员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完善廉政谈话制度。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抓落实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建立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制度,把党建工作与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密切结合。把如何打造“环保铁军”、如何让群众满意作为党建的目标,突出环保特点特色,确保抓出成效。二是党组书记切实把党建作为自己的“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督促各党组成员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兼任党支部书记的党组成员要在每月的党委会上汇报工作情况。三是健全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带头做笔记、写心得体会;坚持把提高业务水平与提高党建活动效能计划起来,实现双促进、双提高。
3. 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落实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重点工作要亲自督办,调度党组成员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完善廉政谈话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健全完善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重点根据“环保垂管”改革要求,推进环境监察查、处分离改革,把执法裁定权收归局综合科。三是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大力倡导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抓好与部门镇街的配合联动,提高工作效能。特别是针对信访量居高不下的情况,以处访、结访为契机,搞好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融洽干部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
将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1、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3、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入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4、以巡察改成果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环保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202372;邮寄地址:青州市海岱中路2688号;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营商环境巡察回头看篇五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根据《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化三项联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财经工委组建执法检查督导组,于7月份、9月份对青县、东光和市审批局、高新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在7月23日、25日对青县、东光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基础上,于9月27日对市审批局、高新区相关企业再次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重点监督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及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工作情况。
(一)制定方案,建立组织。依据“十步工作法”要求,结合财经委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三项工作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专人、专门、专业、专攻”原则,成立了由两名市人大代表、一名市人大财经委委员,一名市人大聘任专家以及财经工委工作人员参加的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组,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进行分工,明确了人大代表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二)前期调研,动员培训。9月上旬,财经工委与市发改委就优化营商环境先后进行两次专项汇报交流,聚焦了开办企业、用电报装、不动产登记、破产企业税务注销等问题,及时反馈给人大代表和专家,做到心中有数,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在9月26日,邀请市发改委主管人员讲解2019年“双创双服”活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财经工委工作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有关决定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人大聘请专家对人大代表进行专业帮扶指导,打造了学习专业法律,专攻一个领域,实行专项检查的人大监督队伍。
(三)实地检查,听取汇报。9月27日,执法检查组到市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项目审批等窗口和高新区航天园、明珠隔膜、金达塑业等单位开展了实地看和对照查,分别召开涉及行政审批的市审批局、公安局、税务局、自然规划局、供电公司和高新区有关部门及企业两个交流座谈会。10月16日,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等三项工作汇报座谈会,与会人大代表就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依法提问和发表检查意见,人大聘请专家,财经专委委员相继提出意见和建议。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的决定》,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三项联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联动监督工作问题清单及典型案例等工作部署要求,启动了政务服务规范建设、推进审批事项“一网通办”、投资项目审批、土地和资金要素保障、中介服务管理、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整改提升工作,积极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审批效能得到了提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对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条第三款有关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实行审批标准化,不得擅自增设或者减少审批条件和环节,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领办代办、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做到同一事项同等对待。我市在开办企业审批中,没有实行工商注册、刻章、领取发票等审批条件一次性告知,仍然由市审批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三个部门分别告知,实行串联审批。
(二)对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四条有关要求,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公用企业,应当建立优化环境服务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法定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通服务,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格的条件。电力部门高压用电报装时间较长,应加强内部科室之间的沟通和衔接,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提前介入自主施工电力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电力服务水平。
(三)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第三条第二款有关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运输车辆等办理量大,企业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审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只有三个,明显偏少,不能适应不动产登记涉及环节多办事人员多的状况;自查环节办事群众人员多等待时间长,应按照减环节要求,并入财产登记审批环节,避免二次提交和查询。
(四)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第一条、第二条有关要求,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模式,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进行有效的审批制度体系,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缩减行政审批时间,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审批职能调整划转工作,2019年完成审批职能、审批权限、审批人员全部向行政审批局划转。目前,市审批局会同大数据办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审批与服务平台和智慧沧州app,虽然市审批局全市140大项258项小项行政审批事项可以有条件网上办理,但是全市一体化在线审批系统存在申请信息不能自动存储问题,仅实现与部分垂管部门系统的对接,推动网上审批仍然存在瓶颈制约;截止目前,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占全部行政审批的74%,市政府确定的第二批22项行政审批事项尚未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第七条有关要求,对各类开发园区开展环境影响、土地勘测、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区域评估评审,评估结果开发区内全部共享使用,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企业共享,降低企业成本的规定。在执行检查中发现,高新区区域环境等评估工作还不完善,尚未实现评估结果园区内项目全部共享使用的问题。
(一)切实做好“条例”“决定”贯彻落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决定》,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改工作要求,确保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地落实,结合沧州实际情况,推广东光县“集中办公、现场办公、并联审批、双向承诺”经验做法,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主动对标先进,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积极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二)强化服务意识,加快项目建设。要把服务群众和企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改变过去重审批轻服务工作模式,进一步增强行政审批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涉及多个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细化相关部门责任,建立和完善责权明确行政审批集体决策机制,提供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对接机制,重点项目重点事项代办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开办企业、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获得电力等方面的服务水平,转变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服务职能,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三)加快“一体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审批职能调整划转和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尽快实现应转必转,应进必进。进一步加快全市一体化在线审批与服务平台和智慧app项目建设步伐,完善信息存储功能,加快垂管系统对接工作,尽快实现“一网通办”,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让群众企业切实感觉到“互联网”带来的便捷。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探索实施单一窗口、综合受理、部门协调机制,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四公开”制度。各类开发园区开展环境影响、土地勘测、水土保障、文物保护等评估评审工作,评估结果开发区内项目全部共享使用,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四)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落地落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增长。对减税降费工作实行政策清单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对表,逐项盯准制度落实措施,跟踪跟进问效。注重加强财经形势分析,提高收入质量,做好财政收支均衡,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平稳落地,为全面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