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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工作总结(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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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工作总结(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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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国家税务总局工作总结篇一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所得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998年6月1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一、高度重视股息、红利的征收管理。截止1997年底,我国上市股份制公司已达745家,投资者总数(股东帐户数)为3331万户。总股本达1771亿元,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3.4%,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明显提高。与此相适应,股份制企业进行股息、红利性质的收入分配也不断增多,1997年有630万人次就利息、股息、红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14亿元,占个人所得税收入的5.54%,成为第三大税源,这表明利息、股息、红利收入已成为个人所得税的重要应税项目。因此,各地要充分重视这笔税源,采取措施,把工作做细、做实,切实搞好征管。

二、清理检查分红、派息征税情况。当前一些地方仍存在对利息、股息、红利收入征税不到位的问题,对比上市公司股东帐户数和实际纳税人数,前者为后者的5.3倍,再对照分析上市公司分配方案,说明该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远未到位,税源流失较多。总局要求各地认真分析征管不到位的原因,堵塞漏洞,要对本地区上市股份制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分红派息及征税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非上市公司,包括股份合作制企业进行的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也要加强征收管理,及时掌握税源动态。

三、强化扣缴工作。对利息、股息、红利征税一定要紧紧抓住代扣代缴这一环节,各地税务机关要督促代扣代缴义务人严格依法履行扣缴税款义务,从当前实际情况看,尤其要督促对派送红股的代扣代缴税款工作,对派送红股尚未征税的,要迅速采取措施,在今年落实到位,以公平税负,保证个人所得税款足额入库。

(1998年5月19日)

省局将我省上市股份制公司、基金公司1997分红派息预案进行了整理,并测算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请各市做好本地区上市股份制公司、基金公司的分红派息方案的核实工作,督促有关公司按规定扣缴税款,及时、足额地将个人所得税扣缴入库。

附件

粤上市公司、基金一九九七派息分红预案

及扣缴个人所得税统计表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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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工作总结篇二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研单位和铁道部所属勘测设计院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0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本《通知》所称“科研单位”系指承担国家财政资 金设立科技项目(含凭合法证据属该项目直接分拆解析的子项目、子课题或专题)的具体承办研究开发单位。

(一)国家科学技术部正式下达的项目文件;

批准项目的文件;

(四)国防科工委、解放军总装备部对国家载人航天工程项目(又称921项目)提供的证明。

(五)军委各总部、军兵种、国防科工委以及军队各基地和部队对国防军工项目以及军品配套研制项目提供的证明。

三、对承接上述科技项目分解子课题、专题科研工作的申请免税单位,以与承担科技项目单位签定承接该分子解课题、专题项目的合同、协议、计划任务书,作为确认证明。

四、对未直接从事科研工作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将所承担科技项目分解或分配给其他单位的支出,视同代理支付国家财政科研资金,允许自其应税收入额中抵减后计算缴纳营业税。

五、申请免税单位需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主管地方税机 关办理免税审批事项,经批准方可享受免税政策。具体免税审批事项比照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0]866号规定程序办理。

具的隶属关系证明,以及铁道部发展计划司下达的计划或调整计划中的铁路基本建设计划和铁路勘测计划中铁路建设前期勘测设计项目证明,确认享受不征收营业税待遇。否则对其勘测设计业务收入照章征收营业税。

附件:

二oo三年九月八日

国税法[2001]100号

铁道部所属勘测设计院营业税问题的通

一、科研单位承担国家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而取 得的收入(包括科研经费),属于技术开发而取得的收入,免怔营业税。

以上所称“国家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是指: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项目(又称863计划)

(三)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又称973项

目)

(四)攀登计划以及攀登计划预选项目

(五)国防军工项目以及军品配套研制项目

(六)国家科技三项费项目

(七)国家一次性科学事业专项经费

(八)国家科学事业费政策性调节费

(九)国家基础研究特别支持费

(十)国家科技公关项目

(十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

(十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

(十三)国家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项目

(十四)国家载人航天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又称921项

目)

二、铁道部所属勘测设计院承担铁路建设前期的勘测设计项目属于国家指令性特殊项目,是职务性活动,不是提供劳务。因此,对铁路建设前期勘测设计工作费,不应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工作总结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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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篇一:历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历任财政部部长

薄一波(兼,1949年10月19日至1953年9月18日)

戎子和(代,1952年10月13日至1953年9月18日)

邓小平(兼,1953年9月18日至1954年6月19日)

李先念(兼,1954年6月19日至1975年1月17日)

殷承桢(1967年7月1日至1975年1月17日)(财政部军管会主任、财政部革命委员会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张劲夫(1975年1月17日至1979年8月17日)

吴 波(1979年8月17日至1980年8月6日)

王丙乾(1980年8月6日至1983年6月20日;1983年6月20日至1992年9月3日兼)

刘仲藜(1992年9月4日至1998年3月18日)

项怀诚(1998年3月18日至2003年3月17日)

金人庆(2003年3月17日至2007年8月30日

谢旭人(2007年8月30日——)

历任副部长

戎子和(1949年10月—1959年4月)

王绍鏊(1949年10月—1954年9月)

陈国栋(1952年8月—1953年9月)

范醒之(1952年8月—1959年4月)

吴 波(1952年8月—1979年9月)

金 明(1953年9月—1965年1月)

方 毅(1953年9月—1959年4月)

王学明(1954年9月—1983年6月)

胡立教(1954年9月—1959年4月)

刘镛如(1956年2月—1959年4月)

李树德(1960年11月—1965年1月)

曾 直(1960年11月—1978年3月)

陈如龙(1960年11月—1965年1月,1982年5月—1986年6月)

申 平(1961年12月—1965年1月)

杜向光(1964年8月—1983年6月)

陈希愈(1973年5月—1978年3月)

江东平(1973年5月—1983年6月)

王丙乾(1973年5月—1980年8月)

张瑞清(1977年8月—1983年6月)

忻元锡(1978年4月—1983年6月)

姚 进(1978年4月—1983年6月)

吕培俭(1978年5月—1982年5月)

田一农(1978年5月—1988年5月)

谢 明(1979年2月—1983年6月)

武博山(1979年2月—1983年6月)

李 朋(1980年3月—1988年5月)

迟海滨(1982年4月—1993年5月)

项怀诚(1986年5月—1994年7月)

刘仲藜(1988年1月—1992年9月)

刘积斌(1988年6月—1998年3月)

张佑才(1989年12月—2002年9月)

金人庆(1991年1月—1995年5月)

李延龄(1993年7月—2000年2月18日逝世)

谢旭人(1995年8月—1998年4月)

楼继伟(1998年3月—)

金立群(1998年9月—2003年9月)

高 强(1998年9月—2001年8月)

朱志刚(2000年7月—)

肖 捷(2001年9月—2005年7月)

廖晓军(2002年9月—)

李 勇(2003年9月—)

王 军(2005年10—)

[1]薄一波 (1908.02.17- ) 原名薄书存。山西定襄县蒋村人。1925年4月入党。任山西国民师范学校党支部书记,太原北部地委副书记,书记,太原地委组织部长,山西临时省委委员。大革命失败后,晋北农村秘密工作。1928年底天津,任天津市委军委书记,北方局军委秘书长。1929年起天津、唐山和正太、平汉铁路沿线地区兵运。3次入狱。1930年初任北方军委常委。1931年北平被捕,关押在北平军人反省分院,任狱中党支部书记。1936年8月经组织营救出狱,任山西省工委书记。1937年8月任“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第1总队(后扩编为第1纵队)政委兼山西省第3行政区主任,专员。1939年12月任八路军第129师决死第1纵队司令员兼政委。1941年1月任决死第1纵队兼太岳军区司令员兼政委。7月任晋冀鲁豫边区行政委员会副主席。8月任太岳纵队兼太岳军区政委。1942年10月任太岳区党委书记,太行分局委员,副书记。1943年12月延安中央党校学习。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中央局副书记,军区副政委。1946年负责军区领导工作。1947年7月主持晋冀鲁豫中央局工作。1948年5月任华北局第2书记,军区政委。1949年任第1书记,军区政委,华北人民政府副主席。12月兼绥远军区政委,平津卫戍区政委。建国后,任华北局第1书记,军区政委,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委员兼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财政部部长,国务院第3办公室主任。1954年9月任国家建设委员会主任。1956年5月任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1957年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委主任。9月任中共8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959年4月,1965年1月继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文革”受迫害。1979年7月任国务院副总理。1980年2月兼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主任。1982年5月任国务委员兼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中共7届中央委员,8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11届中央委员,12、13届中顾委副主任。

[2]戎子和 (1906-1999.03)山西省平鲁县人,1936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发起成立“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任执委、常委。1937年,他参与了抗日武装山西新军的组织创建工作,任山西新军决死三纵队政治委员,同年6月兼任山西长治五专署专员、牺盟中心区党团书记,年底兼任专署保安司令,后任决死三纵队司令员。1941年7月任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副主席、党组副书记。1948年9月任华北人民政府财政部部长。1948年北平解放前夕,他作为中共三人代表之一,参加了北平的和平谈判,并在同年12月任北平军事接管委员会委员,兼物资接管委员会副主任,协助叶剑英同志主持了北平的财政经济部门的接管和恢复。新中国成立后,戎子和历任财政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委员。1952年10月至1953年8月任财政部代部长。后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财贸办公室主任,1978年5月任财政部顾问,同年7月兼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院长、党委书记,1979年1月任财政部党组纪检组组长。戎子和是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常委,曾任中国财政学会会长、名誉会长。1988年离休。

[3]邓小平 (1904.08-1997.02)

[4]李先念 (1909.06-1992.06) 曾用名李威。湖北省黄安(今红安)县李家大屋人。1918年读私塾。1921年家乡和汉口学木工。1926年10月开始参加农民运动,任乡农民协会执行委员。1927年11月参加黄麻起义。12月入党。1928年秋参加红军,任红11军31师5大队副班长。1929年底转地方工作,任黄安县高桥区委书记,区苏维埃政府主席,(黄)陂(黄)安南县委书记,县苏维埃政府主席。1931年10月任红4方面军11师33团政委。1932年7月任红11师政委。12月任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1933年7月任红30军政委。1934年1月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委员。1935年3月长征。1936年11月任西路军军政委员会委员。1937年3月西路军失败后任西路军工作委员会委员,负责统一军事指挥。1937年8月到延安,抗日军政大学上干队、中央马列学院学习。1938年11月任豫鄂边区省委军事委员会副主任。12月任豫南省委军事部部长。1939年初为新4军独立游击大队负责人。6月任新4军豫鄂独立游击支队司令员。11月任新4军豫鄂挺进纵队司令员。1941年2月任新4军5师师长兼政委。1943年1月兼豫鄂边区委员会书记,军区司令员兼政委。1944年10月任鄂豫皖湘赣军区司令员兼政委。1945年10月任中原局副书记,中原军区司令员。1946年9月回延安,继续指挥中原军区在敌后的豫鄂陕、鄂西北根据地的斗争。1947年5月任中原局第2副书记,晋冀鲁豫野战军副司令员。1948年5月任中原局委员、中原军区兼中原野战军第2副司令员。1949年5月任湖北省委书记,省政府主席,省军区司令员兼政委。1952年2月兼武汉市委书记和市长。3月兼荆江分洪委员会主任委员。1953年1月任中南局副书记,中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湖北省委书记,省政府主席,省军区政委。1954年夏调中共中央工作。1954年9月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财政部部长,党组书记。10月兼国务院财贸办公室主任。1958年批判反冒进,受到批评。1959年4月-1980年9月任国务院副总理。1962年4月任中央财经小组副组长。11月兼中央15人专门委员会委员。“文化大革命”时期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坚决斗争。1967年2月被诬为“2月逆流”成员,多次受到批评。1968年被下放到北京市北效木材厂劳动。1971年10月担任国务院领导工作,任军委办公会议成员。1975年2月任中央军委常委会成员。被迫“休息”。1977年8月任中央军委常委,主持国务院日常工作。1979年3月任国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1981年春-1988年主持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1983年6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88年4月任7届全国政协主席。1-3届国防委员会委员。1-6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7届中央委员,8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9、10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11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12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1992年6月21日22时03分在北京逝世,终年8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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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殷承祯(1915-1990),湖北崇阳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央军委总供给部科长。参加了中央苏区反“围剿”和长征。后任陕北独立第一师供给部部长,八路军驻西安、桂林办事处科长,辽吉军区后勤部部长,第四野战军后勤部供给部副部长。参加了辽沈、平津等战役。建国后,历任中南军区后勤部营房部部长,总后勤部财务局局长、物资部部长、司令部顾问。是中共九大代表、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1964年晋升为少将。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6]张劲夫 (1914- ),安徽肥东人。1930年就读于陶行知创办的南京晓庄学校,思想追求进步。1931年后参与编辑《生活教育》杂志,九一八事变后积极参加抗日救亡宣传活动。1932年冬到上海郊区大场山海工学团当教师,后任团长(即校长)。193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上海国难教育社中共总党团委员、中共战地服务团特别支部委员。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10月领导上海战地服务团在卢汉部云南部队开展抗日救国宣传教育工作。上海沦陷后率战地服务团转入市郊打游击。不久调到中共江苏省委军委机关工作。1938年初撤至武汉。4月任中共安徽省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兼宣传部部长。1939年5月任新四军江北指挥部政治部副主任,并任中共鄂豫皖区党委常务委员兼民运部部长。1940年1月任中共皖东津浦路东省委书记,兼任新四军第五支队政治部主任。参与领导创建津浦路东抗日根据地。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二师政治部副主任。1942年2月起任新四军第二师四旅政治委员,兼任中共淮南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率部坚持淮南敌后抗日游击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中共鲁南第二地委书记兼鲁南军区第二军分区政治委员,鲁中南行政公署副主任。1949年夏随军南下,任中共浙江省杭州市委副书记兼杭州市副市长。参加华东解放战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务委员兼浙江省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华东军政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

任,国务院地方工业部副部长,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75年后,历任国务院财政部部长,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安徽省省长,并兼任安徽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1982年起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委员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1988年是中共第八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在中共十三大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

[7]吴波 (1906-2005.02)1939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任晋察冀干部大队参谋,第十八集团军野战政治部统战部、驻洛阳办事处干事、秘书。后奉调到延安,在中央统战部担任传记委员会编辑。194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陕甘宁边区财政厅秘书主任,晋察冀边区粮食局副局长、代理局长。解放战争期间,兼任晋察冀野战军后勤司令部供给部副部长,晋察冀边区财经办事处处长,华北解放区财政厅副厅长,华北人民政府财政部副部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财政部办公厅主任、部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财政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兼任国务院财贸党委副书记。“文革”期间遭受迫害。1978年后历任财政部顾问,财政部部长、党组书记,财政部顾问、党组成员。1988年离休。党的第八、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

[8]王丙乾 (1925.6- )河北蠡县人。1939年参加工作。1939年─1945年任河北蠡县县委机关刻写员,冀中九地委机关收发员、研究员、冀中九分区白洋县委秘书。1945年─1949年任冀中九分区审计委员会秘书,冀中区审计委员会审计干事,冀中区财经办事处审计干事,冀中行署财政厅审计科员,华北财政部审计处副科长。1949年─1970年任财政部主计处科长,预算司处长、副司长、司长、部党组成员。1970年─1980年任财政部革委会副主任、副部长、党组副书记。1980年任财政部长、党组书记,世界银行理事会中国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第一、二届会长。1983年任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党组书记。1991年任国务院统一着装委员会主任。1992年任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组长。1992年9月4日被免去财政部部长职务。1993年3月当选为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99年6月任第四届中国绿化基金会理事会主席。是中共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十四、十五大代表,第五、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9]刘仲藜 (1934.10- )浙江宁波人。1952年在黑龙江省商业厅、省计委工作。1973年后,任黑龙江省计委综合处副处长、省计委副秘书长、省计委副主任。1982年任省计委主任、省计经委主任。1985年任黑龙江省副省长。1988年后任财政部副部长,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副主任。1990年至1992年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1992年任国务院三峡工程移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同年9月任财政部部长。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任财政部部长。1994年至1998年3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1998年4月至2000年12月任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1998年4月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2000年12月至2003年5月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2003年3月任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

是中共十四、十五届中央委员。

[10]项怀诚 (1939.02- )江苏吴江人。1956年9月至1960年7月在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60年9月至1963年1月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当研究实习员;1963年1月至1969年4月任财政部税务总局办事员(期间:1964年10月至1966年5月参加河北省新城县、涿县,江苏省江浦县“四清”工作队);1969年4月至1972年6月在财政部“五七”干校劳动;1972年6月至1982年9月任财政部预算司办事员、科员、副科长;1982年9月至1984年6月任财政部综合计划司长期计划处副处长;1984年6月至1986年5月任财政部综合计划司副司长;1986年6月至1992年5月任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92年1月被增补为国务院三峡工程移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1992年5月至1994年7月任财政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1993年至1998年5月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1994年7月至1995年1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95年1月至1998年3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部长级,主持日常工作)(期间:1997年3月至6月在中共中央党校进修一班学习);1998年3月18日至2003年3月17日任财政部部长、党组书记,1998年6月任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成员;2003年3月起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党组书记。是中共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国家行政学院、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兼职教授。

[11]金人庆 (1944.07- )江苏苏州人。1962年9月至1966年9月,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学习。1966年9月至1968年10月,留校待分配。1968年10月至1977年8月在云南省永胜县粮食局工作。1977年9月至1980年5月任云南省永胜县粮食局副局长、县财办副主任、财贸党委副书记。1980年6月至1982年2月任中共云南省永胜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副县长。1982年3月至1983年8月任中共云南省永胜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1983年8月至1985年7月任中共云南省丽江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1985年8月至1991年9月任云南省副省长。1991年9月至1995年1月任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95年1月至1995年3月任财政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1995年3月至1995年10月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1995年10月任第七届中共北京市委常委。1995年11月在北京市人大第十届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北京市副市长。1996年2月被聘为第九届北京市工商联名誉会长。1997年5月任北京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997年6月当选为北京市工商联第十届名誉会长。1997年12月当选为中共第八届北京市委常委、副书记。1998年1月再次当选为北京市副市长。1998年4月至2003年5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2003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财政部部长。是中共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中央委员。

[12] 谢旭人(1947.10- )浙江宁波人。1967年至 1981年宁波镇海机械厂工人、技术员、设备科长、副厂长。1981年至1984年浙江大学学习。1984年至 1985 年任浙江余姚县副县长、 鄞县县长。1986 年至1990年任浙江省计经委党组成员、投资办主任,综合计划办主任,计经委副主任。1990 年至 1995年任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综合计划司司长,综合与改革司司长, 党组成员、 部长助理。1995 年至1998 年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98 年至 2000 年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长、 党委书记。2000 年至 2001 年任中央金融工委副书记。2001 年11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03 年 3 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2007年8月30日任财政部部长。

副部长简历

戎子和 [同前]

王绍鏊:(1888-1970)字却尘,江苏吴江人。1908年去日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系学习,1911年毕业回国。曾同章太炎等组织中华民国联合会(后改为统一党)。当选为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讨袁护法运动。1923年拒绝曹锟的贿选,进行反对北洋军阀的活动,先后受曹锟、孙传芳通缉。大革命失败后投入反蒋斗争,并研究马克思主义著作。“九·一八”事变后,在上海发起组织中华民国国难救济会,并同蓝公武等在北平发起组织救国协会,支援东北抗日联军和冯玉祥的抗日同盟军。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6月被目民党特务逮捕入狱,至七·七事变后出狱。曾在苏南地区组织武装抗日小组,并参加太湖游击队的组织领导工作。1941年后,先后在香港和上海从事统一战线工作。1945年底,与马叙伦等共同发起成立中国民主促进会,当选为常务理事。同时,任中国民主同盟上海市支部主任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市负责人,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理事等。1947年,在香港与马叙伦等成立民进港九分会。1948年11月进入解放区。1949年作为民进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建国后,历任政务院财政部副部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预算委员会副主任,第二至四届全国政协常委。1950年4月、1956年8月、1958年12月先后当选为民进等三至五届中央副主席。

陈国栋(1911-2005.06 )原名吴永和。江西婺源人。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共青团江苏省委组织部部长、泗县县长、中共苏中区委财委副书记、苏皖边区财政厅副厅长、苏北行政办事处主任、华中行政办事处副主任、华中支前司令部副司令。建国后,历任华东军政委员会财政部部长,华东财委副主任,财政部副部长,粮食部副部长、部长,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国务院财贸小组组长,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市顾委主任。是中共八大、十三大代表,中共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1985年被增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委。

范醒之(1898-1956.01),原名祝青儒。江苏张家港后塍人。出身贫寒,读过几年私塾。18岁就独自闯入社会,自食其力。他豪爽、耿直,追求真理,看不惯社会的黑暗,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常常撰文抨击时弊。他时而工作,时而失业,常为生活到处奔波。民国27年(1938年),到国民党安徽省财政厅章乃器部下任盐务管理局局长,但对国民党抗战不力,使祖国大片河山沦亡深为不满。在中共安徽地下党的影响下,毅然抛弃优

篇二: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2015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励精图治 改革创新

持续推进税收现代化

——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王 军

(2015年1月8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税收工作,分析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税收形势,部署2015年税收任务,确保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下面,按照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我讲三个问题。

一、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开局之年取得新成绩

2014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税务系统近八十万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励精图治,改革创新,结出累累硕果,实现良好开局,全年工作呈现出“变而有策、忙而有序、难而有进”的新特点,取得了以下六个方面的新成绩:

(一)组织税收收入在克难奋进中迈上新台阶。税收收入形势严峻是贯穿2014年始终的突出矛盾,组织收入工作遇到20年未有的困难。面对巨大挑战和压力,我们见事早,

行动快,措施实,不松劲,既统筹施策又精准发力,既不收过头税又打击偷骗税,既不为经济运行增加紧张气氛又想方设法堵漏增收。广大税务干部顾大局、识大体、敢担当、勇拼搏,圆满完成了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任务,来之不易。2014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103768亿元(已扣除出口退税),增长8.8%,首次突破十万亿元大关,上了一个大台阶,其中中央级税收44973亿元,增长7.4%,超预算49亿元;地方级税收58795亿元,增长9.9%,超额完成了地方人大通过的预算,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受到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的表扬。在这项工作中我要特别对北京国地税、上海税务、江苏国税、浙江地税、广东国地税、深圳国地税、重庆国税等单位提出表扬!

(二)税收改革在主动攻坚中实现新突破。我们以中央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统领,认真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增强改革意识,加大推进力度,持续释放税收改革红利。

一是平稳有序推进税制改革。国务院果断决策,我们与财政部等部门一起紧抓机遇,在三个税种改革上取得新进展:持续平稳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和6月1日,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相继纳入试点,范围扩大到“3+7”个行业。我们密切跟踪试点运行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出台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业免征增值税等10多项

完善办法,同时统一了特定增值税纳税人的征收率,降低了税负。营改增政策效应进一步显现,全年减税1918亿元,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深化资源税改革。2014年12月1日,煤炭资源清费正税、从价计征改革在全国顺利推开,突破了多年来困扰资源税改革的瓶颈。实施成品油等税目消费税改革。按照“一增四减一停”、“价税费联动”、“新增收入用于治理环境”的思路,调整成品油等部分税目消费税,迈出了改革的重要一步。这方面工作做得好的省市有:北京国税、江苏国税、山西国税、安徽国税、陕西国税、新疆国税、山东国税和北京地税、山西地税、辽宁地税、江西地税、河南地税、湖北地税、甘肃地税等。二是放管结合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大力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全年总局取消和下放了48项审批事项。同时,配套修订税务规章并全面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防止出现取消不了和放不下去的问题。改进审批方式,把该提的速度提上去。大力推进网上审批,推行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后续管理,把该管的事项管起来。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制定后续管理措施,确保放了以后管得住。我们的做法得到了李克强总理的批示肯定。这方面工作做得好的省

市有:江苏国税、湖北国税、江西国税、广东国税、云南国税和北京地税、上海税务、江苏地税、河北地税、陕西地税等。

三是积极提出和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我们主动提出或与财政部一起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因增加自身征管难度而不积极提出或不积极支持税收优惠政策,不因收入形势严峻而提出相应核减收入任务的要求,不因收入任务重、征管难度大而不去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比如,为更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一方面主动提出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将广大核定征收企业一并纳入优惠范围;另一方面通过重点督察、跟踪督导等方式想方设法抓好落实,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大提高了受惠面,达到90%以上,全年共减免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营业税612亿元,受到了多方肯定。2014年新出台较大的税收优惠政策12类26项,进一步加大了减免税力度,较好发挥了税收对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促进作用。这方面工作做得好的省市有:甘肃国税、福建国税、天津国税、深圳国税、辽宁国税、吉林国税、陕西国税、重庆国税和广东地税、浙江地税、湖南地税、云南地税、厦门地税等。

四是加快推进税收法律制度建设。加快税收征管法修改进程,大幅修改后的修订稿已上报国务院,2015年1月5日

起公开征求意见。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积极配合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加强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工作,出台了7部税务规章,数量为历年之最。

(三)纳服征管在规范发展中开创新局面。坚持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统筹推、交错抓,互为支撑,相互促进,提高了税法遵从度,提升了税务形象,开启了税收征管改革新征程。

一是全面试行纳服规范。针对纳税人反映办税标准不统

一、办税负担较重等问题,制定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通过规范9大类212小类1120个办税流程,切实做到了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全国纳税服务走向统一、规范和文明。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等平均减少30%以上,有的甚至减少40%以上,即办事项增加50%以上。此举不仅纳税人叫好、专家学者称赞、国际社会给予好评,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也批示表扬。这方面工作做得好的省市有:河南国税、江苏国税、重庆国税和重庆地税、湖北地税、青岛地税等。

二是着力推进创新协同。积极制定支持上海自贸区发展“办税一网通”10条创新服务措施,并逐步在其他地区复制推广。制定《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推出税务登记便利化、后续监管精细化、风险管理常态化15条创新举措。加强跨区域税收协作,围绕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

篇三:x国家税务局局长绩效管理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突出三个层面 抓好绩效管理

xxx在绩效管理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刚才,h主任给大家传达了总局和市局的会议精神、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要求,绩效办的同志也以“长会短训”的形式解读了管理办法、考评指标和过程管理等内容,我觉得还是认真、务实的。绩效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面广事细,做得好,能够成为实施管理创新、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的助推剂,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反之,就可能会流于形式、止于不善,陷入绩效考核和各项工作“两张皮”、机关基层“两个增负”的困境。我结合分管这项工作以来的学习和实践,谈谈我个人的一些看法,供大家参考。

我认为,要做好绩效管理这项工作,目前至少要突出抓好三个层面的九项重点内容。

第一个层面就是要抓学习。大家都知道总局在大力推动这项工作,但至于推动的根本动因以及战略部署,特别是推动到什么程度,我们需要应对的任务清单,将来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可能不一定完全了解或掌握,怎么办?那就是要靠认真学习,一要学精神,将我们的税收工作与总局的绩效管理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合二为一,最大限度地发挥促进工作持续改进的终极作用,与总局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学文件,绩效管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文件是指导纲领,是做好绩效管理的依据,总局也多次强调要学习意见、办法、实施方案等基础性制度。不认真仔细学习,可以说是不可能做好绩效管理工作的。三要学经验,总局绩效期刊、中国税务报都刊发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做法,特别是试点单位的经验,我们要充分借鉴、少走弯路,这就是所谓的后发优势,我们内部也有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互相学习、共同提高。通过学习,至少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绩效管理认同感变强,切实把绩效管理和工作目标结合起来,脑中有绩效的“弦”,二是勇于担当责任感变强,切实把绩效管理转化成尽职履责的动力,心中有绩效的“魂”,三是创先争优荣誉感变强,切实把绩效管理当成激发正能量的有效途径,手中有绩效的“牌”。

第二个层面就是要抓责任。做好绩效工作需要自上而下全员参与,如果仅仅依靠几个领导或绩效办,肯定行不通、至少办不好,必须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互相信任、通力合作,反复交流、交叉论证,充分考虑各种潜在因素,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如何落实责任呢?一要落实“一把手”责任,从总局到市局,再到机关处室和基层局,都需要我们各级“一把手”的鼎力支持,我理解,这既是压力更是动力,说压力,你们也知道,征求绩效管理办法意见时,结果运用部分我们一开始是写考核虽达标但在末位的机关处室和基层局要提交整改报告、约谈、取消评优资格、转非、调整岗位等,但是你们觉得压力大,建议设个最低分数线,经权衡后予以采纳。但是要知道,总局落在我们市局党组和“一把手”身上的压力是一点都没有减少,我们也没办法请总局设个最低分数线,所以,在这里我要郑重地拜托大家,即使使出浑身解数、也要争取在总局的考评中拿个好名次,25日的局长办公会上,朱局长也明确提出了我局的奋斗目标,就是在全国处于中上水平,在5个计划单列市中不能低于第3名,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实现这个目标;再说动力,有了“一把手”的重视和指导,我们何愁绩效工作不好开展?何愁没有坚强的后盾?从某种意义上讲,绩效管理也是我们抓好抓实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工具,会将压力变成无穷的动力,希望大家能辩证地看待这项工作。二要落实考评事项责任,要将考评事项落实到机关处室和基层局两个主体上。机关处室身份比较复杂,集考评单位和被考评单位于一体,既是总局“考评赛区”的参赛运动员、也是市局“考评赛区”的裁判员,一岗双责。这就要求我们的责任处室要真正负起责任来,勇挑“两副担子”,一方面要抓业务,开动脑筋、想方设法研究出好的落实总局考评指标的办法,把自身的被考评内容理清楚、办到位,尽量不失分,失分了也要找出原因、提出改进办法,避免重蹈覆辙,让组织放心、让“一把手”安心;另一方面要抓管理,在作为承接部门时,要突破部门利益的藩篱,站在全局利益的立场上,从提高厦门国税局考评总成绩的角度出发,科学设置延伸考评项目及标准,主动承担牵头责任,将自己与协办部门和基层局紧紧联系起来,同呼吸共命运,

通过设计出好的责任担当机制和协调运转机制,向管理要生产力,向管理要分数。相对总局考评事项而言,基层局属于考评事项执行层面,这有利于基层局集中精力落实好基础性的工作。有些处室向我们反映过,某些指标归根结底还是基层局决定的,基层局要出错,处室也无能为力、只能干瞪眼干着急,因此而被扣分实在是比窦娥还冤。处室这样说,也是有一定的道理,但我们基于管理体制及工作项目化运作的考量,还是要求机关处室承担管理及连带责任,需要说明的是,这不意味着由此而减轻了基层局的责任,我们实行的是责任倒逼制和追究制,基层局因自己的问题而出了问题,还是要被打板子的。同时基层局为了完成市局下达的考评任务,为了更好地落实基层局其他重要任务及职责,也肩负着对科室、对岗位实施绩效管理的重任,做好这些工作也是具有相当的有难度和挑战性的。三要落实人员责任,虽然目前总局尚未严格要求将考评延伸到个人,但这是可预期的,只是个时间的问题罢了。虽然没有同步考评到个人,但是每个人的职责并没有消失,你爱或者不爱,责任就在那里,不增不减。在这里,我只是想提请大家都要珍重手中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分内事、热心集体中的分外事,不要在你的手中“掉链子”,这种压力是巨大的,要帮助同事“补台子”,这种荣耀也是巨大的。通过落实责任,力争实现“三无”,即责任无盲区、责任无缝隙、责任无推诿。

第三个层面就是抓方法。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方法对了,自然会事半功倍,方法不对,只能是事倍功半、甚至“磨洋工”。一要重视工具价值,时间上,统筹兼顾、整体规划,从启动准备、全面实施、分析总结等阶段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倒排工期等方法明确各阶段的路线图、时间表;目标上,清分工作内容和责任人,任务分解到岗、具体到人,长计划、短安排,短计划、细安排,形成环环相扣、长短结合的目标实现路径;机制上,在对已有制度办法进行摸底的基础上,着力配套诸如工作规程、流程图、创新项目评选办法等,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打好制度基础,增强绩效工作的规范性和可行性;二要重视内生动力,要结合系统实际,着重做好指标的编制辅导,绩效执行的跟踪督导等,发挥指标导向作用和执行力的推动作用,要把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结合起来,既完成工作任务,又要积极尝试,大胆创新,研

究如何优化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考评的科学性,要用好考评结果,尽量将组织绩效与个人评价结合起来,探索建立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组织与个人相结合的考评结果科学运用,实现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的共同提升,要注重绩效文化建设,力争把绩效管理变成一种自觉行为;三要重视信息技术,虽然目前我们还没有用上总局的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但是绩效办要组织好加大信息系统应用的宣讲力度,各责任单位和部门也要坚持通过人机结合的办法,通过专人盯、系统查、软件考等多种方式,加强节点管理和日常监控,持续改进绩效管理的运行质量。总局信息系统应用后,我们要尽量结合绩效管理的新变化,提出需求,不断探索改进数据收集、提取、监控和比对等的方法,以匹配绩效管理考核的现实需要。通过方法应用,力争牢固树立三种绩效意识,即绩效管理的时间意识、效率意识和发展意识。

这三个方面,虽然是老生常谈,但我还是希望能有那么一点新意,抛砖引玉,为大家做好绩效工作提供一点灵感,激发大家更好的思路,共同来开创绩效管理新局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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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工作总结篇四

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京地税企〔2010〕71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权转让所得,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的特殊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时,按《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9〕100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核准程序另行发文明确。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国税函[2009]6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二)境外投资方与其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在资金、经营、购

(三)境外投资方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员、账

十、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九年十二月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工作总结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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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范围不断扩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4年4月2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以下简称“43号文”),规定基础电信服务的税率为11%,增值电信业务的税率为6%,以及可免征增值税与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电信服务范围。

◆电信业营改增的主要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电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43号文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电信业具体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为: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43号文对电信业营改增具体规定如表所示。

43号文对电信业营改增细节性规定较少。2014年5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出台了《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电信企业的汇总纳税问题,读者可在本期法规选登中阅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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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工作总结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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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学习有感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扬州,这座古老的历史文化名城,历来为骚人墨客所吟咏,亦是商贾游人云集之地。时值五月,初夏时节,我有幸成为山西省国税系统县局长专题研讨班学员之一,远赴扬州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进行了为期八天的学习研讨。每天行进在树木葱茏、绿草如茵的校园,端坐于宽敞明亮、功能齐备的教室,凝神聆听诸位教授学者的精谈妙论,真是一种无以言表的享受。八天的学习研讨转眼即过,可这八天的学习生活时间里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慢慢体会、回味。

一、拓展训练:快乐的“舒心队”

虽说这次参加学习研讨的学员都是一个省的同事,之前也有过几次共同外出学习培训的经历,但许多同志之间并不十分熟悉,大多只感觉面熟而叫不来名字,彼此见面也仅限于相互点头打个招呼。5月4日上午,简短的开班仪式后,学院便特意安排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拓展训练课:破冰活动。

训练老师通过1至6号重复报数的方式,很快就把大家分为六个小组,打破了原来同一市区的人员扎堆坐在一起的情况。紧接着,老师又让大家玩起了“手指抓逃”游戏,一人左手平伸让坐在左边的人把食指点在手心,而本人则将右手食指点在右侧人的手心,听老师喊“123”就开始左手抓右手逃的动作。几轮“手指抓逃”游戏过后,大家都放松和亲近了许多。接下来开始“快速记名字”和“找朋友”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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