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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通报批评(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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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通报批评(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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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通报批评篇一

20xx年1月30日下午6:40左右,溧阳市丰联置业平陵商业广场地下室砼浇筑时发生一起模板支撑坍塌事故。该工程由溧阳丰联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浙江中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

为吸取教训,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办法》的规定,决定:

1、浙江中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由市安监局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2、责令浙江中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军、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承林,向建设局、安监局作深刻书面检查,建议企业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上报相关部门。

3、浙江中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以上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望各有关单位认真汲取该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检查和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类隐患,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安全通报批评篇二

节前根据市安委会文件精神,我局就节日安全自查工作作出要求,各直属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了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月23日—30日,体育局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检查情况来看,所抽查单位对安全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从检查情况看,单位能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

2、所抽查的单位能认真落实“边查边改”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3、所抽查单位少体校学校本部有详细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器材的检查)台帐记录;运河公园也有安全检查台帐。

4、另外市场处(体育市场稽查支队)根据要求召开了全市游泳场所安全开放工作会议,全市90余家游泳场所负责人参加,并邀请了卫生、公安、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确保20xx年游泳场所安全开放。会议布置了20xx年苏州市游泳场所安全开放工作要求,要求各游泳场所签订《20xx年苏州市游泳场所安全开放承诺书》,并部署了20xx年游泳救生员、游泳教员国家职业资格复训年审和新培训鉴定工作。

二、存在不足

这次安全检查活动,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一些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运动学校:水上基地安全救护措施(如救生圈、救生绳)不够,没有防护栏;枪弹库的管理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枪弹管理要分开;体校校区消防器材灭火器没有及时的更换或填充。

2、运河公园:运河公园停车场雨棚自安装以来年久失修,连接雨棚的钢丝已锈断,如遇台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水域警示标志不明显。

3、体育中心:有一部分消防器材灭火器存在压力不足或已失效,需更换或填充。

4、专管中心:安全检查没有台帐。

三、没有抽查到的单位一定要按照要求做好安全检查,制定安全制度(安全制度上墙),做好安全台帐。

四、进一步加强局系统的安全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单位安全的问题,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

2、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各单位要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

3、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网络。局属各单位要有专门的安全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安全工作,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加强与局安全领导小组的沟通和联络,名单确定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x年xx月xx日

安全通报批评篇三

从7月中旬开始,在区安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全区8个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分别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1.建筑施工、石化天然气、地质灾害、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组:8月初,根据副区长洪流工作安排,区政府副县级干部宁资军带领区住建局对还未拆除的2号混凝土站(无名站,湘江村3组)、3号混凝土站(无名站,湘江村5组)、5号混凝土站(华江站,白沙村2组)、6号混凝土站(昌永站,白沙村1组)进行了整治情况检查,该四个混凝土站现还未拆除,检查组与四个混凝土站负责人逐个进行了谈话,其中2号、3号两家混凝土站同意拆除,但提出了需要适当补偿的要求。

2.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组:7月28日,区委、常务副区长单绪平带队对衡阳市金焰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烟花仓库、颐和隆浏阳烟花经营部、方园烟花爆竹店、东洲渡口等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衡阳市金焰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烟花仓库存在储水池储水量未达标、灭火器配置不足、仓库内货物不按要求存放等问题,检查组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颐和隆浏阳烟花经营部、方园烟花爆竹店存在超量储存的行为,责任其店主立即整改;东洲渡口的人员值班情况、客渡船执行签单发航制度、六不发航制度、上船穿(拿)救生衣制度基本落实,但仍有部分时间段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检查组要求区交通局督促湘江乡政府、东洲村两委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以确保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3.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管组:28日下午、29日上午,区委、副区长周春华率领区重点办、区住建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对辖区幸福嘉园·黄茶副商业中心、福朋·喜来登、金钟·时代城、三鹰国际·城市综合体、美美世界、中心医院、金色家族等16个在建市级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督查。周春华区长对项目施工现场发现穿拖鞋施工、不戴安全帽、未执政上岗、安全标志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要求各项目单位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做好高温酷暑期间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4.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组:8月1日上午,区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孙艳平、副区长江红带队督查辖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先后抽查白沙洲别宿一格、崇尚百货哈特波波餐厅、感叹号餐厅以及人人乐超市,对个别经营户未及时建立台账、购进食用油未索票证、厨房垃圾桶未遮盖,以及超市面点、熟食未遮挡等问题现场责令整改。

5.校园安全监管组:8月1日,区政府副区长陈泰山带队对辖区内的所有幼儿园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多多幼儿园、体艺幼儿园使用无校车专用标志的车辆接送幼儿,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责令这两家幼儿园立即停止使用无校车专用标志的车辆接送幼儿,并要求他们到专门的校车租赁公司租赁,同时,做好接送记录和台账和校车出车前检查,不得超载、超速行驶。

6.社会事务、农业农村安全监管组:近段时间以来,区政府副区长张光耀带队,邀请市执法大队一道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和甲胺磷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农资企业10余个,有力地净化了农资市场,从源头上控制了违禁农药流入生产领域。

7.交通、消防、公共安全监管组:7月25日上午,区政府副区长、公安雁峰区分局局长陈俊华带队,对雁峰区玻璃瓶罐加油站、香江百货岳屏广场店、森香木业、湘南汽配城、华天大酒店等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东方大酒店存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超过50%,自动消防设施不能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对雁峰区玻璃厂加油站存在的灭火器数量不足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湘南汽配城存在的擅自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违法行为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督促该单位整改到位。

8.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组: 8月上旬,刘浪涛副区长带队对全区的重点工贸企业进行了督查,并召开了安全生产座谈会,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实地查看了企业的生产车间、产品仓库、员工宿舍等重点隐患部位。对在督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现场要求整改。同时,要求各街道、乡镇对辖区的工贸企业检查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各领导小组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下步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领导小组要针对大检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本着“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号入座,立即督促整改,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举一反三,进行认真的自我对照检查,克服畏难情绪,对那些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要落实具体的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二)严格隐患整改查处。各领导小组要坚持把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整改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实抓好。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充实完善辖区或行业事故隐患台帐,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实做到高危行业情况清楚、隐患及整改情况清楚、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情况清楚。同时,要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大事来抓,既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又要落实问责制,对隐患排查不留情面,隐患不除,决不罢休。对发现隐患未整治,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各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并定期向区安委办(办公室设区安监局、电话:)报送报表及安全生产信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年月日

安全通报批评篇四

各部门

9月18日上午,工程设备水电部在3#厂房安装ups低压柜地线时,关闸后没有做测试实验即进行操作,结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名电工受伤。

伤者伤情虽然不严重,但性质极为恶劣,公司一再强调安全重于泰山,各部门均应按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

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为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工程设备水电部总经理及安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各300元。

希望广大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公司各岗位操作流程执行作业,同时各事业部领导做好日常监督宣导工作。

特此通知

x年xx月xx日

安全通报批评篇五

各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局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9月26日~9月29日,市局组织对各分局、治超站、材料站、市局机关、翰林金环大酒店进行了第三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通过此次检查,检查组认为:各单位在第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各单位能够健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制度,检修保养各类车辆,准备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应急管理措施得力。

2、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国省道、重要县道、道班、桥涵及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各种违章行为、违章作业,有效地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3、山闵路改建工程各项目部能够加强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按照施工程序和操作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设置好施工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安全人员现场巡查、维护交通工作保障施工路段行车安全。

4、治超站执法人员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治超站运行安全有序。

5、各单位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1、埇桥分局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重要县道存在坑槽等重要病害,局部路面有堆积物和打场晒粮现象。

2、萧县分局官栾路未见施工公示牌或公告,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路段有打场晒粮、存在堆积物现象。

3、砀山分局局部路面有堆积物、标志缺损、有遮挡现象,路基有雨冲刷影响路面。

4、翰林金环大酒店对省市督办的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在办公楼又发现如下问题:部分消防应急灯损坏、楼道口感应照明灯个别损坏;12楼餐桌堵塞安全通道;11楼消防栓(电梯口)缺少消防枪;南楼办公区没有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对待、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结果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做好国庆节期间道路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安全信息报送和防火防盗工作。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路政、养护、工程等方面隐患的排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平安工地”建设工作。

4、做好年终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业资料整理归档。

5、翰林金环酒店主管部门继续抓好省市督办的隐患整改工作及第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年月日

安全通报批评篇六

8月16日—26日,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城区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人民公园、人民广场、供热、供水、燃气等市城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接到局《关于开展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能够依据活动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市政处在工程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悬挂张贴醒目标示,重点部位安排专人看守,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使工程建设保质、保量顺利进行。市城区城市经营办公室对东昌路、振兴路、兴华路、柳园路、花园路、运河沿岸六处主次干道已经陈旧或超寿命使用的广告牌匾采取拆除、扶正、更新、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加强了加气站、门站等高压场所的检查力度,从加气车辆进站前开始进行安全检查,在加气中和加气后进行密切监控,并建立了车辆召回制度,每月对改装车辆进行安全检测。供热企业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及重点部位的风险辨别进行了普查建档,制订了高温水主管网泄漏、供热首站电源中断、二级站管网泄漏、蒸汽管道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演练结束后定期修改应急预案,大大提高了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市环卫处充分发挥环卫职工数量大、分布广、熟悉街面情况的优势,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环卫职工担任社会治安信息员的实施意见》,营造出警民携手共筑平安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了平安聊城的建设。市园林处针对人民公园动物园饲养的观赏猛兽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现状,将安全问题成为工作重点,工作人员针对猛兽的习性,修缮了笼舍,把凶猛野兽集中饲养,专人管理,为确保不发生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对凶猛动物饲养区不仅悬挂提示语性标语而且加设了一道保护栏,使游客和动物的接触距离加大了1.5米,提高了安全性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6号明电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24号)及《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1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的“一岗双责”,很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政公用事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强化对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努力打造安全型市政公用事业系统。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要责令停止施工作业。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要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加强与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络,定期报送安全生产信息,遇有紧急性安全事故及时与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聊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年九月五日

安全通报批评篇七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开展“打非治违”,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市安全生产事故4项指标全面下降,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市安委会对全市18个区县(市)和54个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共评选出20个优秀地区、部门和企业,51个达标地区、部门和企业。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优秀地区和部门

(一)优秀地区10个

(二)优秀部门(企业)10个(不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达标地区和部门

(一)达标地区8个

(二)达标部门(企业)43个

三、对优秀地区、部门和企业,达标地区、部门和企业的表彰奖励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决定:

(一)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地区行政“一把手”奖金10000元;主管副区、县(市)长和安监局局长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二)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部门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三)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企业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技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四)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地区行政“一把手”奖金5000元;主管副区、县(市)长和安监局局长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五)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部门行政“一把手”奖金3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照行政正职奖金额度的50%执行。

(六)给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达标企业行政“一把手”奖金3000元;主管副职参照执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安技员,参照奖金额度的50%执行。

安全通报批评篇八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住建厅连续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地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20xx年元旦以来,我市城阳区、黄岛区先后各发生一起人员死亡事故,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建筑安全形势异常严峻。为遏制事故发生,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党委成员带队成立四个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建筑工地开展“扫马路”式安全大检查,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零容忍”执法,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标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管重罚。现将检查及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对参建主体及个人处罚情况

(一)市北区重庆南路249号新都心苑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博雅华府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天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广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安徽中远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焕坤

项目总监:李传斌

存在问题:脚手架安全平网缺失严重,脚手板未满铺;电梯司机、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十余名高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进出通道口无防护棚,部分临边、洞口防护不严;宿舍脏乱,使用大功率电器。

处罚情况:将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单位清出青岛市建筑市场,今后不得再办理入青手续;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6个月;鉴于监理单位已被暂停在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扣监理单位20分。项目经理已被清出青岛市建筑市场;扣项目总监20分。

(二)市北区天怡景园c区安置房(c地块)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恒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国诚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仁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丁剑华

项目总监:刘方言

存在问题:安全资料造假;塔吊信号工无证上岗;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不在现场;项目部管理机构不健全;多名高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进出通道口无防护棚。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6个月;暂扣施工单位外地入青证6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6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2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20分。

(三)市北区华通大厦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新兴万家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东新昌隆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易宏跃

项目总监:崔建国

存在问题:吊篮安全锁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吊篮行程限位大部分未设置或破坏,吊篮内操作人员未系安全带,吊篮操作工有7人上岗证过期未复审; 2名电焊工无证上岗操作;施工现场未设置灭火器材;楼梯临边未搭设防护栏。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6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6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20分;鉴于山东新昌隆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已被清出青岛市建筑市场,建议省主管部门对其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城阳区后桃林社区农贸市场工程

建设单位:城阳区城阳街道后桃林社区居委会

施工单位:江苏新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平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金鼎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朱坚

项目总监:窦洪信

存在问题:塔机司机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内排架距建筑物距离过大无防护;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密目安全网封闭不严;楼梯多处临边未搭设防护栏;多处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多处洞口、临边无防护。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6个月;暂扣施工单位外地入青证6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6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2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20分。

(五)黄岛区御园5号北区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力泰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国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泰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鑫林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振霞

项目总监:刘发魁

存在问题:不遵守主管部门下达的工程停工进行隐患排查的通知继续施工;3名电焊工无证上岗操作;基坑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6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6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2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20分。

(六)黄岛区盛景住宅小区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齐盛达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华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泰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中正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志超

项目总监:刘发魁

存在问题:不遵守主管部门下达的工程停工进行隐患排查的通知继续施工;临边防护不到位;现场裸土覆盖不到位,围挡大面积缺失。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6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6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2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20分。

(七)高新区青岛翠湖海月湾一期工程s-01号楼

建设单位:青岛翠湖地产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鸿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临沂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存在问题:一台塔机未办理安装告知且未经检测擅自使用;施工现场大门、围挡、七牌两图等设置不到位;脚手架未按要求搭设,基础不夯实,拉结点不足,立网未封闭,无挡脚板;工人高空作业未使用安全带,个别工人未戴安全帽;用电混乱,二级箱达不到规定高度,开关箱无防雨措施,现场一闸多用,电缆拖地严重。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6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6个月;暂扣监理单位外地入青证2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2个月。

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对参建主体及个人处罚情况

(一)李沧区上王埠社区安置房s9地块一标段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嘉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海大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郑永涛

项目总监:袁刚

存在问题:电梯司机无证上岗作业;施工现场电线乱拉乱接;建筑物内住人且使用大功率电器。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二)李沧区绿城理想之城商业区d-2-6地块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绿城华川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宾

项目总监:董键

存在问题:模板架体个别部位缺少扫地杆;个别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施工现场电箱锈蚀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扣施工单位外地入青证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三)李沧区维客广场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维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理工大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项目经理:秦伟

项目总监:姜春超

存在问题:现场防护棚搭设不规范;配电箱未设绝缘踏板;现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焊接接火盆焊渣及引燃物随意倾倒,有火灾隐患;局部临边防护不到位。

处罚情况:暂扣施工单位外地入青证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四)青岛地铁一期工程(三号线12标段)

建设单位: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肖永军

项目总监: 张永福

存在问题:现场裸土覆盖不到位,现场消防器材配备数量不足;局部基坑边坡支护不及时;塔吊吊钩保险失效;局部架体底部被渣土掩埋,拉节点数量不足。

处罚情况: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五)崂山区青岛鲁商蓝岸丽舍a-11a地块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鲁商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天宇建设集团

监理单位: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同益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杨爱萍

项目总监:孙玉

存在问题:门口无洗车设施,施工道路硬化不足,现场无防扬尘措施,物料堆放混乱;外架立网破损封闭不严,拉结点不足,上人马道搭设不规范;南侧基坑支护不及时,临边防护不严;模板支撑扫地杆不足;一闸多用,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扣施工单位外地入青证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六)黄岛区山东(青岛)国际航运中心a1地块工程

建设单位:山东高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高园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皖江劳务有限公司

山东森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毕军伟

项目总监:李忠安

存在问题:现场木工电锯无防护罩且未配备消防器材;配电箱无日常检查记录且未配备消防器材。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扣施工单位外地入青证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扣劳务单位(青岛皖江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山东森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外地入青证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七)黄岛区深港怡园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深港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土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东琴岗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芳远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郑坤

项目总监:荣会明

存在问题:现场数名工人未佩戴安全帽作业;混凝土搅拌机未搭设防护棚;防水作业使用煤气罐且集中堆放。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鉴于监理单位已被停止投标报名资格,扣监理单位20分;鉴于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将暂扣,扣劳务单位20分。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八)平度市汇通金融大厦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鸿福坤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雍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于海涛

项目总监:于捷林

存在问题:大钢模板未按规定封闭存放;模板支撑未按规范和方案搭设;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塔机开关箱位置不当,个别用电设备未做保护接零,个别开关箱破损、锈蚀严重。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扣施工单位外地入青证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九)即墨市悦景华庭18#22#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天一明峰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城阳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海大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永安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文明

项目总监:万海初

存在问题:在建建筑物内安排工人住宿;塔机司机、信号工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密目安全立网封闭不严密、破损严重;一台搅拌机防护棚无顶板;部分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十)即墨市悦景华庭2.1期17#20#21#楼、幼儿园及地下车库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天一明峰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市崂山区古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海大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俊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韩兆阳

项目总监:万海初

存在问题: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塔机信号工、施工升降机司机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密目安全立网封闭不严,且破损严重;个别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配电箱有一闸多用现象。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十一)高新区勾角社区安置房工程

建设单位:勾角社区居委会

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岛市崂山区古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光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同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共正、陈涛

项目总监:乔金刚

存在问题:现场部分临时用电不规范,一闸多用,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部分楼层密目网未封闭,楼层未架设安全通道口;食堂前卫生清理不及时,工人宿舍用电混乱,电线有乱接乱拉现象。

处罚情况:暂停建设单位全市范围内招标资格1个月;暂扣施工单位(江苏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外地入青证1个月;暂停施工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停监理单位全市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1个月;暂扣劳务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月。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三、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项目,对参建主体及个人处罚情况

(一)市南区延吉路两侧改造3、4号地块工程

建设单位: 青岛荣信置业集团

施工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海大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江苏扬州百利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沈永飞

项目总监:张菊英

存在问题:现场物料堆放混乱,未分类;脚手架立网局部破损封闭不严,一处落地式料台无搭设方案。

处罚情况: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单位各10分;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二) 黄岛区k2海棠湾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狮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苏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建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珠山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吕永进

项目总监:徐明明

存在问题:现场工人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局部临边未设置防护,外挑水平网局部破损。

处罚情况: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单位各各10分;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三)崂山区南姜安置区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青建博海源诚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亿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徐本资

存在问题:开关箱无防雨措施,现场电缆拖地;架体立网封闭不严,无挡脚板,首层平网无防护;物料堆放混乱,施工道路硬化不足,土堆覆盖不严,无防扬尘措施。

处罚情况: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10分;扣项目经理10分。

(四)莱西市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莱西市人民医院

施工单位: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雍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盛海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吴凌炜

项目总监:张利

存在问题:电梯司机未持证上岗;进出通道口无防护棚,部分临边、洞口防护不严。

处罚情况: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单位各10分;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五)胶州市海尔御品华府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海智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胶州湾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明珠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劳务单位:青岛正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军

项目总监:赵永宏

存在问题:现场防扬尘措施不到位,场内混凝土运输撒漏严重;部分临边防护不到位;现场吊装钢管未使用正规吊具固定。

处罚情况: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单位各10分;扣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10分。

四、有关要求

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落实好监管责任,各工程参建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董事长、总经理要深刻吸取教训,接受教育,一要狠抓企业质量安全体系有效运转,加大对质量安全部门的管理力度,切实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二要在企业内部建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细化举报奖励措施,引导从业人员转变麻痹思想,形成人人发现隐患、举报隐患、整改隐患的强大氛围,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进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的制度,董事长或企业实际控制人要定期不定期的对所属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一处隐患就要组织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召开现场会,让从业人员接受最深刻的安全教育,并严格内部追责。下一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将加大检查频次,对参建单位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督促项目参建主体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切实落实好安全责任,使参与建设的从业人员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我市建筑行业安全发展,保证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年1月16日

安全通报批评篇九

8月16日—26日,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城区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人民公园、人民广场、供热、供水、燃气等市城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接到局《关于开展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能够依据活动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市政处在工程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悬挂张贴醒目标示,重点部位安排专人看守,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使工程建设保质、保量顺利进行。市城区城市经营办公室对东昌路、振兴路、兴华路、柳园路、花园路、运河沿岸六处主次干道已经陈旧或超寿命使用的广告牌匾采取拆除、扶正、更新、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加强了加气站、门站等高压场所的检查力度,从加气车辆进站前开始进行安全检查,在加气中和加气后进行密切监控,并建立了车辆召回制度,每月对改装车辆进行安全检测。供热企业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及重点部位的风险辨别进行了普查建档,制订了高温水主管网泄漏、供热首站电源中断、二级站管网泄漏、蒸汽管道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演练结束后定期修改应急预案,大大提高了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市环卫处充分发挥环卫职工数量大、分布广、熟悉街面情况的优势,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环卫职工担任社会治安信息员的实施意见》,营造出警民携手共筑平安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了平安聊城的建设。市园林处针对人民公园动物园饲养的观赏猛兽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现状,将安全问题成为工作重点,工作人员针对猛兽的习性,修缮了笼舍,把凶猛野兽集中饲养,专人管理,为确保不发生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对凶猛动物饲养区不仅悬挂提示语性标语而且加设了一道保护栏,使游客和动物的接触距离加大了1.5米,提高了安全性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6号明电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24号)及《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1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的“一岗双责”,很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政公用事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强化对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努力打造安全型市政公用事业系统。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要责令停止施工作业。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要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加强与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络,定期报送安全生产信息,遇有紧急性安全事故及时与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xx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年九月五日

安全通报批评篇十

一、20xx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

1-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9起,同比减少45起;死亡25人(占省政府下达我市控制指标37人的67.57%),同比增加16人。其中,地方煤矿事故1起,死亡13人(省政府下达我市控制指标为5人),同比增加12人。非煤工矿商贸企业无事故。道路交通事故42起,同比增加7起;死亡12人(占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26人的46.15%),同比增加4人。火灾36起,同比减少52起,无人员伤亡。

二、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建议

回顾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可以看出我市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存在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监察力量薄弱,隐患排查治理不平衡,“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好,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低,项目“先天”隐患多,个别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等问题。随着我市推进城市转型,加速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一批煤化工等高危项目将陆续开工投产,机动车数量迅速增长,边贸旅游行业逐年升温等等,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已十分严峻,特别是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进度已经完成67.57%,个别行业领域指标已经突破,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要认清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同时”、职工安全培训、事故预防与查处等项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严格执行企业员工全员安全培训、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等制度。

三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安全整治。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加大对地方煤矿、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四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依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情况进行全面大检查。

六是做好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确保按期投入使用。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演练。

七是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加大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八是做好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作。统筹解决市、县(区)安全监管监察力量薄弱问题;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装备设备投入。

九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激活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健全完善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优化安全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

安全通报批评篇十一

各县市区交通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交通局,贺家山运管所,市直交通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常交传电〔20xx〕7号)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组成了以局党组成员、联合工会主席彭德友为组长的检查组于4月26日至5月13日对全市交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运行良好

在这次检查中,检查组重点抽查了3个车站12台客车,3处渡口4条渡船及1处桥梁,从检查情况看,我市交通安全生产情况总体良好。主要特点:一是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完善了“一岗双责”制,各县市区结合安全文化“五进”活动,分别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人,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二是各单位强化了对客运站的管理,加强了对汽车客运站旅客进站的安全检查和监控,加大了对进站车辆的安全例检力度,严格执行了安检不合格不发班的规定。三是加强了对建设中的道路、桥梁施工企业的监管,认真落实防触电、防坍塌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二、主要问题不容忽视

1、安全宣传气氛普遍不浓。绝大多数客运站场没有按要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

2、部分车、船经营业主没有按要求配齐消防、救生设备。如桃源兴隆街渡口桃客011船救生衣没有按要求摆放;津市新洲渡口渡船5号救生衣没有按要求摆放。

3、个别车站出站登记及三品检查流于形式。如桃源黄花井车站车辆发班不登记;石门车站安全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

4、个别单位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贯彻不力。如鼎城区有些文件资料不齐全;汉寿县隐患台帐建立不规范。

三、整改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交通系统的重要大事,积极谋划,周密部署,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2、进一步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各单位要针对这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将责任确定到人到具体岗位,使整改不留死角。道路客运站场要重点把好进、出关口,加大危险品的查堵力度;要抓好营运车辆的安全例检,确保安全性能良好,真正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要配足消防、救生设备;要结合实际、全面推行桃源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验,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3、进一步加强管理,健全机制。各单位一定要扎实开展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非法生产经营打击、高危行业专项整治,特别要狠抓高危行业“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xx年五月二十四

安全通报批评篇十二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部分领域形势趋紧。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20起,同比下降18.78%;死亡74人,同比下降2.63%;受伤262人,同比下降25.78%;直接经济损失159.98万元,同比上升10.83%,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175人)的42.29%。全市发生一次死亡4人的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未发生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捕捞作业及运输上报事故。

分析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1、工矿商贸建筑领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工矿商贸建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与上年同期持平,受伤人数同比增加3人,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5.88%,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14人)的35.71%。从今年工矿商贸建筑领域事故情况看,主要呈以下特点:一是节前事故多发。在春节前1月份连续发生3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为历年所罕见。究其原因,主要是春节前部分企业生产形势趋旺,加班加点频繁导致员工疲劳作业,因生产需要而新招的部分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导致“三违”现象突出,事故多发。二是5月前后2起事故都有造成较大事故可能。4月29日10时10分左右,宁波先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电机车间一台zcj系列自动沉浸机在电焊维修过程中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共造成1死2伤。5月8日7时20分左右,慈溪市英诺特工贸有限公司在配电房外墙粉刷施工过程中,4名粉刷工在移动铁制活动脚手架时碰到东边临近的高压线导致触电,造成1死1伤。这2起事故客观上都存在着扩大上升至较大事故的可能,在世博安保的大背景下,对我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造成了较大影响。

2、道路交通事故考核压力较大。一是事故总量同比下降明显。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54起,同比下降20.87%,死亡68人,同比下降4.23%,受伤259人,同比下降26.6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32万元,同比上升21.36%,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159人)的42.77%。二是地区差异较大。从我市各地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龙山、观海卫、长河、古塘、白沙路、逍林等镇(街道)死亡人数超过上年同期数,其中,龙山、观海卫和长河分别同比增加9人、5人和3人,其它镇(街道)均呈同比下降或持平,其中新浦、胜山和崇寿今年以来未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三是发生1起较大事故,对全年考核带来较大压力。3月24日0时10分左右,安徽籍驾驶员张某某驾驶浙bja239号小型轿车(内乘3人)沿329线由东向西行驶至龙山段160km+280km处地方时,与道路中央隔离水泥墩发生碰撞,车内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3、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发生火灾61起,同比下降10.29%,死亡1人,同比增加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66万元,同比上升14.77%,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已达到全年控制指标。从地区分布情况看,观海卫和浒山两地相对较多,其中观海卫镇发生火灾10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30万元,浒山街道发生火灾8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0.8万元,两地火灾事故起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1月26日,观海卫镇夏威夷风情浴场发生一起火灾,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掌起镇的宁波海路火机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在1月11日和3月1日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火灾,其中一起多人被困涉险,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5月30日,观海卫镇的慈溪福山纸业橡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过火面积达2500平方米左右,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

附件:1. 20xx年上半年全市各类事故统计表

2. 20xx年上半年全市各镇(街道)事故情况统计表

慈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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