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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大检查报道(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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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大检查报道(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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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检查报道篇一

一 、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各直属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各直属单位接到局《关于转发“绍市消安委〔20xx〕17号”文件并要求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后,能够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能够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大部分单位已及时报送了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各直属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如绍兴大剧院结合2月中旬绍兴“两会”即将召开的实际情况,在原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火灾、供用电事故、恶性伤亡事故、台风地震洪灾雪灾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食物中毒等六方面制定了更加可行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大大提高了该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各直属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各市直文化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消防设施的布局不够科学,安全设施的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直文广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直属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绍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绍消安委〔20xx〕17号)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xx〕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设施班组负责制,狠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直文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绍兴大剧院针对城市广场管道煤气占压点问题请抓紧研究并制定可行性方案,力争在“两会”前予以解决。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强化对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 绍兴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绍剧艺术研究院等单位可在公众聚集场所增挂宣传标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系统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对不能保障安全的文化活动或场所,要责令停止或关闭,限期整改。绍兴剧院、绍剧艺术中心和孑民演艺广场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抓紧整改。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值班巡查,确保通讯畅通。春节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切忌麻痹大意,脱岗逃岗。重要部位和岗位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遇有危险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合理处置,同时向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春节放假期间每天17点前,向局办公室传送平安报告。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值班表于1月29日前报市局办公室,传真:85138005,值班电话:。

年月日

安全大检查报道篇二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吸取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做好当前各项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慈政办发〔20xx〕184号,下简称《紧急通知》)和市政府紧急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领导重视,部署周密,重点突出,行动迅速,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11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紧急通知》下发后,各地、各部门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切实把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作为全面消除火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大举措抓实抓好,务求抓出成效。按照市政府紧急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纷纷组织召开了由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制订了周密检查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分线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重点突出,责任落实。按照市政府《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突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建筑工地、“三合一”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居住出租房屋等领域重点,组织力量立即开展火灾隐患大检查工作。同时,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和管辖,对我市辖区内50米以上的24幢高楼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进一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广泛宣传,氛围浓厚。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发动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开展消防大检查活动,各地、各部门积极通过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主要道口悬挂宣传横幅、宣传窗(黑板报)图文宣传、下发消防安全宣传资料、签订村民消防安全公约等多种渠道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消防安全浓厚氛围。据初步统计,在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中,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共悬挂宣传横幅590余条,下发消防安全宣传资料320xx余份。

(四)条块结合,排查到位。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市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在市级部门方面: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力量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及工业企业消防安全及电焊工、电工等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检查,已检查单位32家,下发现场检查记录13份,整改指令书1份,排查发现隐患46条,目前检查工作还在进行中;市建设局在布置各施工企业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建筑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施工、高层建筑物业等消防安全进行了督查;市卫生局在布置各医疗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住院大楼、基建工地等重点部位进行了抽查;市旅游局联合消防大队,重点对建筑高度50米以上的星级酒店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市教育局在组织全市各学校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6个督查组对全市12所学校消防安全进行了督查;市民政局组织力量,重点对11家福利企业、15家养老服务机构及殡仪馆等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市公建中心对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了一次火灾隐患大检查行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市水利局重点对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用电、民工居住点及局属各单位出租房屋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贸易粮食局、市经发局、市工商分局、市文广局、市广电中心、中国移动分公司、机关事务局等其它部门(单位)也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在各镇(街道)方面:浒山街道以公众聚集场所、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老小区改造住宅、建筑工地、出租私房和高层建筑等场所为重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共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667家,出租房780处,发现隐患434条次,已整改319条次,限期整改125条次;白沙路街道由主要领导带队,分6组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建筑工地及消防安全重点场所、重点地段进行了消防督查行动;古塘街道分15个检查组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35家,发现隐患115条,当场整改97条,限期整改18条;龙山镇由各大办和32个行政村(居委、农垦场)按条块结合原则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共组织检查人员270余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场所)864个;胜山镇以“三合一”场所、出租私房、服装加工户为重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共检查企业315家,服装加工启841户,出租私房884间,对37家单位下发了限改通知书;观海卫、周巷、长河、天元、桥头、匡堰等其它镇(街道)也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据初步统计,在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中,各地、各部门共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12480余家,发现火灾隐患14230余条,绝大部分事故隐患得到了现场整改,少数未能立即整改的也严格落实了限期整改措施。目前,部分镇(街道)和市级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五)领导带队,分线督查。市领导带队分线开展了消防安全督查活动,在听取相关部门、镇(街道)工作汇报基础上,实地查看了各地、各线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徐华江市长对在建重点工程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戴南璋副市长对文化娱乐场所、校舍、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胡建国副市长对工业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许文东副市长对大型市场、宾馆及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戚兴初副市长对在建高层建筑、多业主高层商住楼、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严新章副市长对农村消防安全(消防平安村建设)进行了检查。其他市领导也以各种形式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集中在:一是极个别镇(街道)和部门对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思想上认识还不到位,总结材料至发文前还未能按《紧急通知》反馈给市安办;二是少数单位(场所)尤其是多业主多业态的综合楼,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足,员工火警后应急处置能力低下,逃生自救能力缺乏。三是个别人员密集场所还存在着疏散通道不畅、灭火器配备不足、型号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等现象,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三、下步要求

针对消防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希望各地、各部门下步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针对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督促业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治责任,制定治理方案和预防措施,整改期限到期后要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危险性较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火灾隐患,可上报市级职能部门进行依法查处,或上报市安办由市政府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每个隐患都能真正整改到位,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建筑工地、“三合一”场所、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场所)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业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公安消防、安监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特别是这次检查中各地、各部门发现上报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督促企业(业主)不折不扣地按要求进行整改,责令停业整改的单位(场所),整改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和宣传手段,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冬季防火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火灾发生后应急处置和群众逃生自救能力。要以消防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为契机,通过在村(社区)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张贴挂图,拉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外来务工人员、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消防安全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慈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安全大检查报道篇三

各镇(区、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皋政办发〔20xx〕122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市安委会牵头组织市监察局、安监局、总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于8月5日至9日对全市14个镇(区、街道)和部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总体来讲,全市各镇(区、街道)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深入推进。自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一般隐患3640处,整改3400处,整改率97%,其中整改挂牌重大事故隐患15处,开展执法行动245起次,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159起。

(一)领导重视,大检查工作迅速得到落实。一是各镇(区、街道)、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如城街道、城南街道、九华镇、石庄镇、江安镇、交通局、质监局、教育局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7.26会议精神,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白蒲镇、搬经镇、丁堰镇、水务局、建工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督查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二是各镇(区、街道)、部门制订大检查实施方案及时迅速。城北街道、磨头镇、九华镇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以政府文件下发,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明确细化,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三是大检查信息报送及时,白蒲镇、东陈镇、搬经镇、水务局、教育局能按照皋安委〔20xx〕14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任务要求,及时报送大检查信息和月度总结。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镇(区、街道)、相关部门认真围绕7.26会议精神及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下原镇在大检查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大检查与宣传教育培训相结合,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大检查与打非治违相结合;磨头镇在大检查中落实“五明确”,即:检查人员明确、实施方案明确、条线分工明确、时间要求明确、责任考核明确;建工局集中开展对夏季高温期间施工作业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改安全隐患200多处。教育局重点开展暑假期间学校在建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住建局加大了对全市供水和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的力度,全市供水和使用燃气安全有序。

(三)强化执法,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明显。市安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落实告知式执法检查计划,切实消除了一大批重大事故隐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建工局、交通局进一步健全了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加大了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了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视程度仍有不平衡现象。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上,陆雪松副市长亲自部署了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陈晓东市长亲自到会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但在长江镇、东陈镇没有看到镇政府层面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传达贯彻的记录。磨头镇安监所至今仍只有一名专职人员。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仍然有落实不到位现象。落实缓慢、落实不全面、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文件是在国务院、省和南通市有关大检查工作文件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以市安委会文件下发到各镇(区、街道)和部门,而长江镇却未能及时制定本辖区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吴窑、丁堰等镇虽然制定了实施方案,但未能以政府正式文件下发部署,同时在一些企业也看不到镇(区、街道)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方面的文件,即使能看到文件,但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基本空白,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文件简单应付倾向。

(三)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在抽查到的企业中,虽然大多数均通过了三级标准化验收,安全生产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普遍存在责任书内容不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混乱、发现的隐患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安管人员未参加培训等诸多问题。吴窑、磨头等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滞后,石庄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仅仅完成了两家企业,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还须加大工作力度。

三、下一步要求

1、严防死守,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今年来,我市各类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虽然同期继续保持双下降态势,但近期由于持续高温,已连续发生三起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镇(区、街道)、市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姜永华书记、陈晓东市长的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2、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市政府7.26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议要求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皋安委〔20xx〕14号)文件精神,全面动员和部署本辖区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细化和落实大检查实施方案,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坚持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特别是重大隐患,做到整改时限、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应急措施“五落实”,切实消除一批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主要领导要经常督查各条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情况,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企业第一线开展检查,对事故多发地、易发地,要敢于动真碰硬、彻查隐患、严打严治,严防死守,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效迎接国务院、省和南通市督查组明查暗访。

3、动真碰硬,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力度。建设工程领域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随着高温天气的持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连续发生,各镇(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巡查和督查活动。主管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力度,确保不发生事故。

对于此次督查中查出的隐患,市安委会将下发隐患整改督办通知书,请各镇(区、街道)、市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8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如皋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年八月十日

安全大检查报道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3月4日上午,机关工作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对机关办公楼各处室、图书馆、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研究生学院等单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办公环境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3月4日早08:00-08:15分,对机关楼各处室的“八点值班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除两个处值班人员未到位之外,其它处值班人员均到位。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和部门都能够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务态度热情,精神状态饱满,办公秩序井然。

二、 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看,虽然大多数单位和部门的机关作风较好,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办公室环境仍然不够整洁,物品摆放乱。二是有的单位对上班考勤制度、在岗工作制度、请假销假制度坚持不够严格。

三、 整改要求

1、加强教育管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2、加强监督检查,一把手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坚持常抓不懈。

年月日

安全大检查报道篇五

8月20日下午13:30分,学校考勤工作组由郭校长助理、闵校长助理带队,人事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一行共七人,对全校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出勤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结果

当日检查全校共计有10人因病假未到岗工作,有15人因事假未到岗工作,有5人在没有和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擅自未到岗工作。

二、处理意见

对于病、事假人员按学校考勤制度执行,所在部门的考勤员要按学校规定将病、事假条及时上交,人事处要对病、事假人员按相应规定执行绩效扣减;对原因不明未到校工作的5人,由人事处与分管副校长共同与本人谈话,说明未到校工作的理由,并按旷工1天处理;将1人调整了工作岗位。

职工出勤情况是学校工作有序进行的根本保障,今后学校将高度重视学校考勤工作,各分管副校长将不定期带领考勤工作组人员到各部门、各岗位进行抽查;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传达学校考勤管理规定,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切实加强考勤管理和遵章守纪教育;全校广大教职工要认真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发扬主人翁精神,用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树立“校荣我荣”思想,以工作为重,以学校事业为重,为学校良好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卫生学校 职工医科大学

20xx年8月25日

安全大检查报道篇六

局属各党支部:

今年上半年以来,局党工委紧紧围绕“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这条主线,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认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为全区城管系统各项工作的协调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按照年初党建工作计划,局党工委于7月20日至7月22日,通过听汇报、查台帐、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局属7个党支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员发展工作及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本次检查,理清了我局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步工作措施,现将我局上半年基层党建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党建工作情况

(一)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增强组织凝聚力

一是党建制度建设趋于完善。各支部定期组织支部成员开展学习活动,建立健全了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党的群团工作四本台帐,进一步推进了党务公开工作,支部党员干部能够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很好的起到了率先垂范做表率。

二是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各支部及时对上半年党建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对照党建工作检查考核表,整理台账,撰写材料。主动承担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齐心协力抓党建的良好格局。

三是抓班子带队伍进一步落实。各支部把深入学习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扎实推进“三严三实”,强化党员宗旨意识

一是各支部紧紧围绕区委组织部及局党工委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抓住重点,做到了精心策划动员,组织推进落实;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学习;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意见;切实查摆问题,主动分析不足;狠抓整改落实,促进建章立制。二是专题教育活动注重领导带头,体现务实作风;注重围绕中心,解决发展问题,注重群众参与,发挥民主作用;注重督导检查,加强舆论宣传;注重回头看,促进专项整治。三是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和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建设和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

(三)积极开展党建活动,提升党组织的向心力

上半年以来,各党支部把党建工作与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结合在一起抓。局党工委积极推进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组织全体党员参与“党员固定学习日”、“征集微型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冬训”、“庆祝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以及“征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群众工作法’典型案例”等主题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党支部自身建设和部门的全面建设。同时,各支部注重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在学习制度的落实上严格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活动和党员远程教育活动,并严格实行学习考勤和考核制度;在学习内容的设置上,在认真落实局党工委学习计划的基础上,做到联系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特点,进一步明确每月完成一个专题理论或业务学习;在学习形式的组织上,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局党工委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的同时,依托“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到社区参加义务劳动,主动认领志愿都岗位,极大地活跃了学习教育形式、丰富了学习教育内容、增强了学习教育效果。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检查,各支部党建组织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是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个别支部委员未履行支委分工职责,支部党建工作联络人不能及时查收文件,或未及时将文件要求反馈支部领导,致使有些工作的完成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二是具体工作落实的质量不高。个别支部有重制定计划方案,轻抓实施过程的现象。如:有的支部是制定出了实施计划,却比较简单空洞,实际操作性不强,效果不明显。

三是党员发展工作不细致。大部分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入党材料未按规定填写登记。个别支部台帐资料管理不规范,存在漏记或前后不一致的现象。

四是党员教育、组织生活抓的不实、不细。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缺乏主动性,存在方式单一及依赖局党工委的现象。个别支部仍存在中心组学习混同于党员学习、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出席率不达标、甚至出现个别党员连续6个月未参加党组织活动的现象。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健全机制抓落实。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强化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工作机制,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不断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抓规范。为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党小组的工作。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

三是进一步创新办法抓促进。各支部要积极探索务实有效的工作方法,加强支部建设,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和方法,提高支部自主开展活动的能力。特别是组织开展相互学习交流活动,借鉴先进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务干部工作实务培训和工作能力。

附:xx区城管局20xx年上半年度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得分情况汇总表

中共xx市xx区委城市管理局工作委员会

20xx年8月3日

安全大检查报道篇七

各区县建设局、四区两基地规划建设局,各监理公司、有关建设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监理水平,我委从四月中旬至六月中旬对西安市辖区内的建设监理企业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采取查、看、访的方式,主要是对企业现有的资质及注册人员进行核实,对所监理项目进行现场监理资料的检查。共计检查监理企业40家,查验注册人员国家监理工程师523人,省监理工程师712人,检查项目92个单项工程,面积192.9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43.9亿元。

二、予以通报表扬的单位

此次检查中发现以下监理单位运作规范、现场资料齐全、人员在岗、履行职责现予以通报表扬:

三、予以通报批评的单位

此次检查中发现以下监理单位存在总监未在本公司注册、监理规划、细则、日志、月报、建筑材料报验审批单等资料编写签字不规范或根本就无签字等问题,现予以通报批评:

四、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我市建设监理行业仍然存在一些问普遍性题,主要是:

(一)企业资质方面

由于人员流动很大,有的企业人证分离,有的企业注册人员满足不了资质标准要求,还有的企业注册人员大量流出,而其资质却未受到任何影响。

(二)监理人员方面:

1、在项目的检查中,有部分总监与备案时的姓名不符,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与注册单位不符,甚至有无证上岗现象。

2、现场人员配备情况:数量、专业组成不能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三)项目的监理资料方面

1、监理规划及细则:各企业监理部监理规划及细则基本都有,但大部分为企业的范本资料,针对性差,部分编写、审批、签字未按照《建设监理规范》执行。监理细则中安全措施未完善,有个别企业未编制。

2、监理日志:多为各企业自行制定的格式,填写不规范,日志记录内容简单,所检查的日志一般常用的文字是“一切正常”,现场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检查、材料进场、图纸问题情况反映较少,“监理巡视/旁站/平行检验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巡视纪要”栏无任何内容或内容很少,个别的只填个日期,内容全无,根本就起不到纪录的意义。还有总监签字不全现象。

3、监理月报:多为企业自制模式,部分监理月报流于形式,内容简单,报送时间不及时,个别月报每月内容几乎一致,只是换上几个数字,不能如实反应现场实际情况。

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多数监理工程师通知对存在问题叙述清楚,但对涉及质量、安全问题的施工单位整改后应予回复的通知未回复或回复不全,本应总监签字的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代签,有的根本没有签字。

5、旁站记录:现场需旁站的部位,大部分企业的监理组按要求内容进行了记录,但检查的旁站记录存在记录时间段不对、旁站检查的内容不全等问题,如砼浇注旁站记录,应记录正常砼的浇注情况,同时现场搅拌应记录砂石料的质量及计量情况,并记录养护情况,如为商砼应记录每车到场塌落度情况,旁站记录完成后需施工单位质量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等落实不全。

6、资料与工程同步性:施工过程的质量资料基本齐全,与工程同步,其中材料的进场合格证、复试单等资料比较齐全,个别企业材料进场报验未填写监理审批的表格,监理人员无签字,或应总监签字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代签。材料报验合格证是复印件的,未按复印件的八要素(进场材料的批量及规格型号、供货单位的公章、抄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材料用于工地的部位、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将内容填写清楚。钢筋隐蔽资料,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将钢筋规格的进场钢筋合格证号、复试单填写在钢筋隐蔽资料中。

分部、分项检验批的资料,检验批资料填写较齐全,但个别检验批填写的时间不对,未按施工过程填写。

7、部分监理企业对分包施工企业、检测机构的资质无签字确认,有个别检测机构原资质已作废未取得新资质亦在现场作检测。

(四)年度建设监理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方面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今后对监理企业不再进行年检,但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每年2月底前上报统计报表,说明本年度该企业正常运行。今年已是监理统计报表制度第三个年头,要求每个企业都要上报,但仍有个别企业未上报。

(五)建设监理收费方面

20xx年3月30日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该规定为国家强制执行的管理规定,在所检查项目的监理合同所签订的费用仅达到《规定》的二分之一,甚至有的更少。

(六)外地企业所备案的单项工程方面

除大部分有以上通病外,有个别企业所备案的监理项目名单只有一名监理工程师相符,其余人员均为我省的监理工程师证(省外监理公司进我市的监理人员应为国家监理工程师)。

五、整改要求

当前,监理企业竞争比较激烈,市场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监理工作质量下降,损害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利益,影响了监理行业的信誉。为进一步加强监理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针对这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1、加强监理市场动态管理,严格监理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制度。

对监理企业的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严格监理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对那些为取得企业资质不择手段,通过买证、借证达到资质要求,取得资质后又转出注册的,在受理、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关。不合格企业在我市不予备案。

结合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监理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项目的监理合同的备案,监理机构人员专业配套、人员数量配备、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监理取费以及项目监理机构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规范等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要登记在案,并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对那些不讲信用、职业道德差、能力低、工作屡屡失误导致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监理工程师,要坚决清出监理工程师队伍,问题严重的,终身不准进入这个行业。

进一步研究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规范监理市场交易行为。监理的招标投标要考虑监理工作的行业特点,要把企业的专业技能、管理水平、从业人员的资格及经验、专业配套能力、企业业绩和信用等综合考虑进去。

2、进一步加强在监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监理企业要按照规范和合同的要求,保证项目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员到岗,认真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严格履行监理各项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加强监理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监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理规划,重点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完善工程监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和巡视工作方法,加强对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积极协调工程建设各方关系,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

监理企业对建设项目中强制性要求检测的项目,必须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质资(经我委初审并上报省建设厅核定合格)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我委将不定期的在西安市建委政务网站上公布检测机构名单。

3、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的统计制度。

工程监理的统计制度的建立以便能够及时、准确地收集、了解监理企业的经营活动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今后对监理企业不再进行年检,但不年检不等于政府部门对企业不监督,企业上报统计报表说明该企业在上一年度里是正常运行的,企业和所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有正常的业绩。未上报监理统计报表的的企业将对其承揽的监理项目不予备案。

希望全市各监理单位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按照我委提出的整改措施,认真细致地进行针对性整改,全面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市工程建设监理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实际贡献。

年七月二十二日

安全大检查报道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20xx年3-6月,我委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督查总体情况及成效

(一)周密部署,工作落实有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xx〕292 号)下发后,各省(区、市)对专项督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进行部署,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阶段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清理不合法执法主体45个,规范25290名执法人员资格,其中为15347名执法人员补发证件,调离执法岗位6869人,收回执法证等其他情况3074人;抽查案卷135713份,平均合格率为97%。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各地在开展专项督查过程中,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各地以开展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深化服务,维护群众权益。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各地简化生育登记程序,部分地区推行网上办证,探索“多证合一”,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重点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联系帮扶工作;实施“生育关怀”工程,提高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部分地区卫生计生、公安、纪检、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严查侵犯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专项督查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区对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的必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对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真正把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开展,对基层的指导和督促不够,自查工作不深入,清理不彻底。

(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部分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省计划生育条例不熟悉,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社会抚养费缴纳方式上需进一步改进,存在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隐患;三是部分基层地区计划生育执法程序、文书设计及填写不规范,还存在少数不合格案卷。

(三)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适用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整合后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律适用问题、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地区差异问题、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二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部分地区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需进一步畅通。

(四)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进展不平衡。一是部分地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整合进展较慢,基层计划生育监督机构还未建立,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难以全面展开;二是部分地区对计划生育监督职责理解有偏差,存在着重执法轻监督的现象;三是基层计划生育执法监督人员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不足,执法监督人员和力量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抓好专项督查工作。各地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当成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强化分类指导,重点帮助基层,解决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督促地方改正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步推动基层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对于生育政策调整前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衔接问题,各地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同时,进一步规范征收主体、征收程序、缴纳方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推动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三)加快法律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地方进一步健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配套制度,解决群众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计划生育证明、再生育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探索创新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群众投诉多、信访量大的地区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抓好关键措施,切实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卫监督发〔20xx〕91号),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资源整合工作,夯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础。二是积极调动各地做好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推动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纳入地方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基层评比创建活动。三是加强监督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知识素养,提升执法监督能力,适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形势需要。

x年xx月xx日

安全大检查报道篇九

8月16日—26日,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城区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人民公园、人民广场、供热、供水、燃气等市城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来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行业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接到局《关于开展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能够依据活动安排召开专题会议并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二)精心组织,重点突出。从检查的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检查。市政处在工程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悬挂张贴醒目标示,重点部位安排专人看守,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使工程建设保质、保量顺利进行。市城区城市经营办公室对东昌路、振兴路、兴华路、柳园路、花园路、运河沿岸六处主次干道已经陈旧或超寿命使用的广告牌匾采取拆除、扶正、更新、加固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加强了加气站、门站等高压场所的检查力度,从加气车辆进站前开始进行安全检查,在加气中和加气后进行密切监控,并建立了车辆召回制度,每月对改装车辆进行安全检测。供热企业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及重点部位的风险辨别进行了普查建档,制订了高温水主管网泄漏、供热首站电源中断、二级站管网泄漏、蒸汽管道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在演练结束后定期修改应急预案,大大提高了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三)措施完善,注重实效。从检查情况看,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边查边改”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的马上研究方案措施,纳入治理计划。

市环卫处充分发挥环卫职工数量大、分布广、熟悉街面情况的优势,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环卫职工担任社会治安信息员的实施意见》,营造出警民携手共筑平安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了平安聊城的建设。市园林处针对人民公园动物园饲养的观赏猛兽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现状,将安全问题成为工作重点,工作人员针对猛兽的习性,修缮了笼舍,把凶猛野兽集中饲养,专人管理,为确保不发生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对凶猛动物饲养区不仅悬挂提示语性标语而且加设了一道保护栏,使游客和动物的接触距离加大了1.5米,提高了安全性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安全生产气氛不浓厚。

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36号明电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24号)及《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的通知》(聊安委办发【20xx】15号)要求,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管理的“一岗双责”,很抓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市政公用事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大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强化对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改变管理者责任意识差、从业者安全防范素质低、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要通过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变被动促安全为主动抓安全,努力打造安全型市政公用事业系统。

(三)全力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要针对本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根除发现的隐患和解决好影响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发展大局的问题。事故隐患整改实行“谁存在隐患、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制定整改和监控具体方案以及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抓好隐患的整治和跟踪督查,各单位要采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内的事故隐患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实行隐患整改分片包干负责制。

(四)切实抓好督查落实。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已整改的要进行验收性的书面检查评定,要带队督查责任人签字认可;正在整改的要跟踪整改情况,并制定可行性措施,落实专门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安全。对仍未采取措施整改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要责令停止施工作业。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局属各单位及城区行业要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加强与局安委会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络,定期报送安全生产信息,遇有紧急性安全事故及时与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

公用事业管理局

九月五日

安全大检查报道篇十

20xx-20xx年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启动以来,广大研究生认真准备、积极参与,项目进展基本顺利。为掌握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加强项目监管的针对性,今年5月,研究生教育院组织开展了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目前,中期检查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对所有创新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对书面材料相对单薄的118个项目进行了汇报检查,对书面材料较为充实的项目进行了书面评审。经检查,本次共有22个项目因进展情况欠佳,中期检查未达标(名单见附件),需整改;其余项目执行效果良好。

二、经费下拨

对于通过中期评审的项目,研教院将于近期下拨30%的经费,剩余10%将于项目结项时视情况下拨。

对于中期检查未达标的项目,研教院暂停下拨剩余经费。项目组应及时整改,并继续开展相关活动,剩余40%的经费将于结项时视情况下拨。

三、其他方面

项目结项后,对态度认真、效果良好的项目,研教院将择优通报表扬。有突出成果的,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奖励。

学校将不定期进行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对私自调整项目方案、未开展或未及时开展、项目开展效果差的项目,研究生教育院将取消项目资助。

研究生教育院

年6月4日

安全大检查报道篇十一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安全许可工作,按照8月3日全国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要求,8月15日至9月30日,国家煤矿安监局(以下简称国家局)组织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省局)开展了煤矿安全许可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并组织13个省局开展了异地检查。

各省局对此次专项检查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局工作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了全面自查和异地检查,认真查处和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效果较好。这次共现场检查矿井106个,抽查煤矿建设项目档案799个,抽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案卷1054个,查出问题和隐患442项。其中,13个省局在异地检查中,现场抽查矿井31处,抽查煤矿建设项目档案345个,抽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案卷250个,查出问题和隐患104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煤矿安全许可工作开展情况

总体来看,各省局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准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格按规范认真细致地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较好地推动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准入的相关规章制度。各省局重视和加强煤矿安全许可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职责部门,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及办法。大部分省局成立了安全许可办公室,加快办证工作进度。山西、吉林、重庆、宁夏等省局设立了政务大厅,专门受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湖南局制定了《湖南省改扩建煤矿(井)竣工验收和证照变更暂行规定》,加快改扩建煤矿(井)竣工验收和证照变更工作,坚持做到煤矿持证依法生产。黑龙江局制定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准入标准、延期条件和颁证程序等内容。部分省局还将近年来国家及本省(区、市)有关建设项目的规定要求汇编成册,免费发放到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加强宣传贯彻。

(二)严把煤矿安全准入关,依法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各省局在安全许可工作中依法依规,严格标准,细化规范审查程序,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现场验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新规定、新要求,在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中,及时补充和完善许可条件,提高审批项目安全生产水平。陕西局严把准入关口,坚持建设项目未经核准,不准受理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批,不准开工建设;未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和联合试运转,不准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准进行矿井综合验收;未通过矿井综合验收,不准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五个不准”。内蒙古、江苏、江西、河南、广西、青海等多数省局都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瓦斯防治、煤矿防治水等有关新规定和新要求纳入了安全生产许可条件,提高安全准入门槛。

(三)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对建设矿井的安全监察执法。各省局坚持按计划实施监察执法,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察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年度监察执法计划。严格建设矿井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对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事故责任单位依法从严处理。严把安全设计和施工队伍准入关口,要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施工队伍必须达到防突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部分省局针对辖区内小煤矿多、安全管理水平低的特点,加强对小煤矿建设项目的检查指导,变事后监察为事前预防,督促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期组织施工,加强建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福建局实行了“建设项目施工进度月报表”制度,加强了跟踪监察工作。湖北局每年召开一次煤矿设计单位座谈会,总结安全专篇编制过程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安全专篇编制质量。

(四)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各省局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和总局、国家局近几年出台的相关规定、要求,结合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深入研究如何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制定了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过程中,各省局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加强部门联动,认真组织现场核查。日常监察工作中,坚持执法关口下移,加强动态监管,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与“三项监察”工作相结合,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辽宁局实施煤矿企业、设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四方会审”的模式,确保矿井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山东局规定所有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的煤矿都必须进行现场审查,不直接办理延期手续。四川局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根据矿井的规模大小、灾害严重程度,对煤矿矿长资格证实施a、b、c证制度,矿长必需按要求取得相应的资格证。贵州局商有关部门制定了全省煤矿证照相关事宜联席会议制度,省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才能颁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甘肃局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时,坚持企业、县级及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甘肃局“四级”审查,强化各级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兵团分局规定30万吨/年以上建设矿井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质量标准化,不达标不受理、不发证。

(五)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档案管理。各省局在严格颁证、加强监察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安全许可档案管理,细化审查文书和记录,并根据日常监察情况及时补充完善许可项目资料,做到行政许可有据可查、管理规范。北京分局对辖区内煤矿实施“一户式”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档案。河北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的意见》,制定了企业定期自查及汇报制度和跟踪监察制度。安徽局建立完善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综合管理数据库,专人维护、定期更新,做到动态监督管理。云南局基本实现了煤矿建设项目的文档保存电子化,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综合管理数据库,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资料。新疆局通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综合管理数据库,实现了生产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申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煤矿项目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依然严重。部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复、未履行开工备案手续擅自施工,或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一些煤矿建设项目未按要求及时补充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项设计,地质条件等发生变化不及时修改设计并按规定报批;个别大型煤矿项目存在先建设后审批问题;部分地区整合技改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

(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有待加强。个别国有重点煤矿存在主要负责人“先任命后取得安全资格证”的现象,有的煤矿企业调整主要负责人后,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及时变更,造成动态管理及监察执法不到位;有的煤矿企业(矿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安全生产条件滑坡,不能持续保持颁证条件;有的煤矿企业在整合兼并过程中,没有按规定重新办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部分企业存在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问题。

(三)煤矿安全许可制度建设有待完善。煤矿安全许可工作制度方面还不够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发放等工作程序上还需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水等新规定需要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条件。个别省局和分局未能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资料和“三同时”审查验收资料及时归档,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矿井资料不全。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许可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许可工作的相关要求,严肃认真整改省局自查和异地互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针对性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安全许可工作程序合法、标准严格、执法到位;要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许可工作,提高煤矿安全许可工作水平。

(二)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要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煤矿的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屡整屡犯、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煤矿,要依法严格处罚;要加强与国土资源管理、煤炭行业管理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通报煤矿证照管理情况,对查处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要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增强“打非”工作合力,切实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三)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监察执法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批工作;要严把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口,安全专篇未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要严把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关口,发现不符合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未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对纳入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的煤矿,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整合主体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手续,严禁非法违法组织建设和生产。

(四)严格安全许可标准,扎实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许可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安全生产准入;要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总局、国家局提出的有关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进一步严格安全许可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煤矿企业坚决不予颁证;要继续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纳入监察执法计划并认真执行,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监察相关工作制度和办法,对专项监察发现的不符合颁证条件的煤矿企业,坚决依法进行处罚。

(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切实规范资料档案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总局、国家局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安全许可程序,规范安全许可行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煤矿安全许可相关工作制度,细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颁发、管理、存档、公告、注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要规范编制“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报告书”、“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做到煤矿安全许可工作有据可查;要强化煤矿安全许可基础工作,按照国家局有关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一矿一档、一井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全面提高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效能和水平。

xx煤矿安全监察局

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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