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加强交心谈心篇一
1、一般情况下,单位的所长、书记每季度同副职领导谈话谈心一次,每半年同科长谈话谈心一次,每年同单位职工谈话谈心一次;主管领导每季度同主管科长谈话谈心一次,每半年同主管科室科员谈话谈心一次;科长每月和科员谈话谈心一次。
2、谈心谈话一般以个别谈为主,特殊情况下也可采取集体方式。
3、单位职工遇到下列情况时,所长、书记或相关领导应及时与之谈话谈心:
(1)调入调出、职务变动、离岗或退休时;
(2)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惩戒、处分时;
(3)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
(4)家中遇到特殊情况时;
(5)发现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有问题或群众有反映时;
(6)职工主动要求就某事和有关领导谈心时。
1、肯定成绩和查找不足相结合。总结成绩,肯定优点,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工作意见和希望。
2、通报近期工作任务和计划,征求意见和建议,明确责任和工作目标。
3、相互之间征求意见和建议,表明观点和态度,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加强团结。
4、了解被谈话人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状况、积极帮助解决思想和生活、工作上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相互之间进行谈心,沟通思想,增进感情,加深友情。
1、以诚相待。要勇于敞开思想,阐明观点,真实反映本人的思想,敢于说真话,说心里话。
2、有针对性。从实际出发,针对谈话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相应的方式和方法,做到对症下药,不使问题积累,矛盾扩大。要及时给谈话人指明方向,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
3、坚持原则。对原则问题要弄清是非,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明确指出,对发现的错误要严肃批评。
4、珍惜机会。通过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促进问题的解决和思想认识的提高,特别是对上级领导指出的问题,要认真思考,认为正确的要积极采纳并付诸实际整改行动;有异议的,要加深理解,形成共识;实在想不通的,要通过进一步谈话谈心解决思想和认识上的问题。
5、保守私密。谈话谈心涉及本人或他人隐私的内容时,谈话双方要为对方或他人保守秘密。
加强交心谈心篇二
为切实加社区道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工作环境,实施“以人为本”管理方式,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景,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把严格要求与悉心关怀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发挥作用的进取性和主动性。要经过交心谈心,从不一样侧面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帮忙解决思想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思想交流,构成思想共识。经过交心谈心,细致了解干部职工的'工作情景和现实表现,主动交流工作心得体会,帮忙解决工作上的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共同探讨做好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经过交心谈心,了解、关心干部职工的家庭、生活、子女、感情等方面的问题,尽量为他们排忧解难。
在具体运作中,要做到:把握“五大原则”、坚持“四个必谈”、做到“十个及时谈”。
(一)把握五大原则
1、互相尊重。班子成员要以平等的心态进取应对下级的“谈心”活动,一般干部要正确对待谈心,在谈心中及时汇报自我近阶段的思想动态,实施互动沟通方式,解决“不愿谈、不想谈、不好谈”等问题带给工作上的不便。
2、互相理解。在交心谈心活动中,双方应进取应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换位思考,正确区分是思想觉悟问题,还是实际困难和自然心理反映,经过自我找,他人帮来解决问题。
3、互相帮忙。在谈心时,要切实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真心实意帮忙对方排忧解难,做到在谈心中交心,在交心中知心,在知心中融心,在融心中同心。
4、互相信任。在交心谈心时,要坚持坦诚布公、保守秘密、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在和谐宽松的环境中交流认识、互亮思想,互讲真话
5、注重引导。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说出心理话,带头亮出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坚持正面教育和引导,突出用真心换真情,以情动人,以情感人。解决好“怕暴露思想、怕丢面子、怕抓辫子”的思想顾虑,
(二)坚持“四个必谈”
1、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必须谈:由主要领导逐一找班子成员进行谈心,班子成员也可主动找主要领导谈心。必要时,主要领导也可召集班子成员团体进行交心谈心。
2、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及下属负责人之间必须谈:由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逐一找分管部门及下属负责人进行。必要时,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下属负责人进行谈话。涉及干部职工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谈话时办纪工委要派人参加。
3、部门及下属负责人与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之间必须谈:由所在部门或下属负责人逐一找本单位职工进行。必要时,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专人与职工进行谈话。
(三)做到“十个及时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按交心谈心分工,及时找干部职
工本人谈话。
1、干部被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干部时,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期望和要求。
2、干部职工受到表彰、奖励时,要提醒他们坚持清醒的头脑,戒骄戒躁,坚持和发扬成绩。
3、干部职工需要调整、轮换时,要做思想工作,介绍新的工作岗位情景,提出期望和要求。
4、干部职工在工作中遇到较大的困难和挫折时,要消除他们的思想压力,增强他们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帮忙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5、群众反映干部职工的问题,或是检查考评发现履行职责等问题时,要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澄清的要澄清,该批评的要严肃批评。发现有突出毛病和不廉洁的苗头时,要给他们打招呼,引起他们的注意。
6、干部职工因不胜任现职而被免职,因犯错误受到处分或被降职、撤职时,要实事求是地讲清免职、降职、撤职的原因,严肃地指出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帮忙他们分清是非,使其吸取教训,放下包袱,重树信心。
7、干部职工之间出现不团结时,要帮忙他们沟通思想,交换看法,增进了解。对影响团结的主要职责人,要批评教育。
8、干部职工向组织提出要求或报告本人重大事项时,在不违反原则的情景下,要及时研究解决。
9、干部职工退休时,要充分肯定他们的成绩和贡献,听取他们的意见,关心他们的生活。
10、干部考核工作结束时,要通报情景,转达意见,提出努力方向。
1、交心谈心一般采取“一对一”方式,必要时,也可采取团体谈话方式进行。
2、“四个必须谈”原则上应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谈心,如有“十个及时谈”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安排与干部谈心。
3、交心谈心既要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也要根据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情景,适时地进行。
4、交心谈心应作为一项干部工作制度来抓紧抓好,并纳入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考核。
加强交心谈心篇三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及时掌握党员思想状况,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党组织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活动。
2、党员干部家中有困难时要主动与其谈心,交流感了解其困难并帮忙解决。
3、党员干部有思想波动时要及时与其谈心,消除思想障碍。
4、党员干部对党组织工作有不一样意见时,要及时与其谈心,消除化解矛盾,增强团结统。
5、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麻烦时,要经过组织谈心,寻求解决办法。
6、党员要经过谈心向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党组织应及时解决。
7、党员与党员之间有矛盾和分歧时,要主动谈心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8、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
加强交心谈心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经过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党员,关心爱护党员,切实改善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促进党内外和谐,现根据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xxxxx公司。
第三条:目的。
(一)沟通思想。经过交换党内外意见和提议,增进党组织的党员和群众之间和党员与党员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发现问题。经过谈心谈话,发现不足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改善和处理意见,及时予以解决,起到党组织核心作用。
(三)理解监督。高标准严要求,时刻坚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自觉做各项工作的模范。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类别
第四条:谈心谈话的类型。谈心谈话包括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党员谈心谈话、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党员与群众谈心谈话。
第五条: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经过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履行党组织主体职责。
第六条:党员之间谈心谈话。经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提高党员党性意识,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第七条: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党组织经过指派专人同党员进行个别思想交流,促进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的沟通交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从而增进党内和谐。
第八条:党员与群众谈心谈话。密切党员与群众之间团结合作,理解群众监督,提高党员的党性和党组织先进性。
第三章:谈心谈话资料
第九条:通报党内重大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安排和本级党组织工作开展情景。
第十条:听取和收集党员对党组织、谈话人和其他党员的要求、意见和提议,听取党员、群众反映情景。
第十一条:反馈谈话对象上一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对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意见,指明努力的方向。
第十二条:了解党员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景,异常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需组织予以关心、帮忙或支持的。
第十三条: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四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加强团结、提高工作效率、需要沟通解决的问题。
第十五条:当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组织应及时同党员谈心谈话:
(一)当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中面临较大困难和挫折时;
(二)当发现党员有较突出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纪违法苗头时;
(三)当党员之间出现不团结时;
(四)当党员受到上级组织表彰、奖励和提拔、重用时;
(五)当党员因犯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
(六)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或延期转正时;
(七)出现其他需要及时同党员谈心谈话的事项时。
第十六条:当出现以下情景,党员之间应及时谈心谈话:
(一)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要及时告诫提醒,坚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二)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要帮忙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进取改善。
(三)工作生活困难的,要帮忙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四)工作生活中出现矛盾摩擦的,要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五)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