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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令的通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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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令的通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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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禁酒令的通知篇一

严明工作纪律、改变工作作风的教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双庙镇中心学校《关于严明工作纪律、改变工作作风的几点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改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促进我校又好又快发展,以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个人向社会和家长郑重公开承诺:

1、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严格出勤管理。爱岗敬业,热爱学校,严格执行请假手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说任何损害学校名誉的话,不做任何有失师表形象的事。

3、改变作风。工作不拖拉、不推诿、不懈怠,与同事友好团结。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积极完成上级各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廉洁从教。坚决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阜阳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不训斥家长,不向学生家长索要、变相索要财物或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从事有偿家教,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5、厉行节约,开展移风易俗。保证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婚丧喜庆事宜不大操大办。

6、保证在工作日期间不饮酒,在校园内吸烟,如若违反规定,自觉接受100元(饮酒)或50元(吸烟)的现场处罚,毫无怨言!

本承诺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

2013年3月4日

禁酒令的通知篇二

“禁酒令”下,转型解困

十八大后,政坛清风扑面而来。继中央政治局做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后,中央军委近日又印发《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要求在接待工作中不安排豪华宴请、不喝酒、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官兵列队迎送等讲排场的活动。“塑化剂”**刚平,“禁酒令”接踵而至,使酒

业特别是白酒业倍感寒意。

有专家认为,近年来,白酒供应量迅速扩张,但消费量是不是能够迅速提高是个问题。而白酒板块整体估值偏高,泡沫非常明显。经历塑化剂**,白酒

板块估值泡沫被挤出后,行业将面临一段时间的整合。

受“禁酒令”打击最大的当属高端白酒。有分析人士指出:短期内,政府、军队、国企等三公消费治理继续从紧,高端白酒面临相当大的销售增长压力。面对国内经济增速趋缓、固定资产投资放慢、严控三公经费、资本市场存在做空机制的情况下,酒业更要认清形势的变化,提高应变的能力,转变发展的思路和模式,实现战略和战术的转移,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挫折,实现持续

健康稳定发展。

其一,从重品牌转向重品质。

接二连三的食品安全**告诉我们:消费者对产品评价的第一标准是质量。在产品质量面前,无论多么高大的品牌、高深的文化、高明的概念、高超的营销,都是渺小的。我们大张旗鼓地纪念首届全国评酒会60周年,举办“四大名酒荣耀60——名酒价值与中华文明”高峰论坛,就是向社会宣示:公众对白酒质量的美

好期待就是行业的奋斗目标。

其二,从重名牌转向重民牌。

市场形势的变化要求我们:酒业的发展不能只有“阳春白雪”,还要有“下里巴人”;不能只顾及达官贵人、社会精英的感受,更要关注布衣百姓、下层群众的需求;既要做广告宣传以打造高端名牌形象,也要生产性价比最优的产品以打造民 牌。行业和企业要按照市场需求,合理配置高中低不同档次的产品,不能把行业的精力和资源过度倾向于高端酒而忽视绝大多数消费者的需要。

其三,从重竞争转向重竞合。

酒业的发展教育我们:合则两利,斗则两伤。在目前的形势下,白酒企业和行业组织更应精诚团结、求同存异,探讨和尝试多种形式的竞合,共同维护好白酒市场,共同塑造好白酒文化,共同捍卫好行业形象,否则 “皮之不存毛将焉

附”。

其四,从重一个市场转向重两个市场。

国际酒业巨头的发展启示我们:企业不能只在国内市场过招,还应到国际市场博弈,只有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并接受两个市场的考验才能真正做大做强。在国内市场需求日趋饱和的形势下,酒企不能再痴迷于国内市场的明争暗

斗,而应该开阔视野和胸襟抱团闯世界,让中华美酒香飘五大洲。总之,酒业的思想必须适应已经变化了的情况,转型解困、共度时艰。

禁酒令的通知篇三

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1、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2、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

3、严禁携带枪支、卷宗材料和机密文件饮酒;

4、严禁在驾驶车辆时饮酒;

5、严禁着检察服(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6、严禁到发案单位饮酒;

7、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场合饮酒;

8、严禁与社会上有劣迹的人饮酒;

9、严禁在接待工作中不文明饮酒;

10、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

凡违反禁令之一者,发现一次警诫一次,一年内累计三次者,本人和所在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并责令当事人脱岗学习半个月,在本单位通报批评,重新上岗仍不改正者,予以辞退。因饮酒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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