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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带电作业人员的要求(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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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带电作业人员的要求(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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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作业管理制度内容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篇一

一、考勤制度:

1、教职工必须树立无私奉献,敬业爱岗的思想,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职工因故不能工作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实行假条制和请、准、销假制度。

3、考勤分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几种情况。

4、请准假权限:

教工请假一天以内由副校长审批,一天以上四天以内,由校长审批,四天以上报请教委审批。

副校级及中层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集体活动一般不准假,特殊情况向校长直接请假,若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 说明:以下情况同样履行手续但是视为出勤。

①本人婚假为一周。

②子女婚假为2天。

③父母、配偶死亡,丧假均为一周。

④男教工岳父、岳母去世,丧假1天。

⑤女教工公公、婆婆去世,丧假均为3天。

⑥爷爷、奶奶去世,丧假为2天。

⑦晚婚晚育者产假为半年,视为出勤,但不享受全勤奖;男教工照顾家属生产,准假2天。

⑧哺乳期:每天规定2小时。

⑨面授等进修活动需出示证件,因公外出,由校长批准,按时返校。

5、如有类似情况,依例酌情处理。

请假一定要履行手续,写清楚事由,填写好请假条(情况特殊也应补写假条),准假后安排好工作方可离校,返校后及时销假,不履行手续视为旷工。

二、考勤奖惩具体规定:

1、事假:全学年累计事假1天(按8小时计),从年度考核分(满分5分)中扣0.12分;不足1天的,每请事假1小时,扣0.015分。

2、迟到、早退:比规定签到时间迟签10分钟以内为迟到,比规定签退时间早签10分钟以内为早退, 以上两条若分别超出10分钟,视为旷工,并记录相应旷工时间。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3分。凡一周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四次及以上者,须向校长书面汇报原因。

3、病假:根据实际病情酌情考虑,若无病装病视为旷工。统计时,按两个病假时等于一个事假时折算。

4、凡查岗时既不上课也不在楼内又无外出任务的教师,第一次扣0.2分,第二次扣0.4分,三次(含三次)以上一律按旷工处理。

5、签到均要自己签,若发现有代签现象,则签到的教师和被签到的教师均按旷工处理。

6、考勤作为评选先进个人,年度考核聘任的重要内容,凡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一月的均不参加评优。凡有旷工现象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教师,本年度内无评优选模资格。

7、根据各级部教师提议,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全体教师每月允许0.5天事假,1天病假,不计入学期年度考勤分,但不享受全勤奖,该项规定由教代会通过。

三、汇总方式、方法

1、学校建立考勤登记薄,每天分早、中、晚三次签到、签退。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勤工作领导小组,一月一汇总,学期末根据本制度(二)中的规定计算出教师考勤得分上报教委。

四、考勤奖惩金额:

学校每学期划拔一定金额作为全勤奖奖励基金,每月全勤者享受10元奖金。

带电作业管理制度内容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篇二

一、员工守则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3.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 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 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 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九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十条  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二条  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付 

1. 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 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第十六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可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 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 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 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 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一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二、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三、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第四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未按规定配带识别证者禁止出入 

第五条  员工识别证应配带于左胸前口袋位置 

第六条  员工识别证不得转借他人 

第七条  员工于离职时应将识别证交还人事单位注销 

第八条  员工识别证如有遗失应交附工本费5元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发 

第九条  违犯本准则者依其情节轻重签请总经理议处 

第十条  本准则未尽规定事项悉以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办理 

第十一条  本准则自签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 

四、公司员工礼仪守则 

(一)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  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第二条  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秽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臃肿的服装 

第三条  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二)日常业务中的礼仪 

第四条  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1. 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账簿和文件对墨水瓶印章盒等盖子使用后及时关闭 

3. 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4. 工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 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司同事客户间以先生小姐等相称 

6.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第五条  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2. 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4. 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 

(三)和客户的业务礼仪 

第六条  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1. 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缺席 

2. 有客户来访马上起来接待并让座 

3. 来客多时以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4. 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客户要表示欢迎 

5. 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6. 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第七条  介绍和被介绍的方式和方法 

1. 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应该对介绍负责 

3. 把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 

第八条  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1. 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4. 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五、人员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  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 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 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 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 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 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  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  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3. 试用人员成绩卓越者由试用单位推荐晋升 

第五条  晋升操作程序 

第六条  晋升核定权限 

1.副董事长特别助理与总经理由董事长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总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董事长核定 

4 第七章 员工管理制度  

第八条  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  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晋升职位 

第十条  本办法于20χχ年χ月χ日正式生效 

六、公司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二条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三条  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二)辞退管理 

第四条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 一年内记过3次者 

2. 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超过6日者 

3.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 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9. 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10.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 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 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5.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 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7. 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 工作时期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 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1. 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10日前告之 

2. 连续工作1年以上未满3年者20日前告之 

3. 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20日前告之 

第七条  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第十条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人员调整登记表 

(三)辞职管理 

(四)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事处所有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八、员工离职处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二条  员工离职区分 

1. 自请辞职 

2. 职务调动离职 

3. 退休离职 

4. 解雇离职 

5. 其他原因离职 

第四条  离职手续 

第五条  移交手续 

2.事务移交 

(1)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1年以上的免) 

(2)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3.移交期限5天内办妥 

第八条  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第九条  本规定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十四、员工离职处理细则 

(计算机应用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各级人员移交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是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第ⅹ条的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公司职员的移交分下列级别 

1. 主管人员指部经理室主任科股长 

2. 经管人员指直接经管某种财务或某种事务的人员 

第四条  移交事项规定如下 

1. 造具移交清册或报告书(格式另定) 

2. 缴还所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簿册书类图表文具印章轮锁等) 

3. 应办未办及已办未结各案应交代清楚 

4. 其他应专案移交事项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 一盘棋” 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 岗薪制” 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 勤俭办企业” 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1 、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 、机器设备;

3 、电子设备( 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 、运输工具;

5 、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 、房屋及建筑物35 年;

2 、机器设备10 年;

3 、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 年;

4 、其他设备5 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 、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 、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 、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 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 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 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人) 。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 含合资、合作企业) 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 重合同、守信誉” 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 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 的原则和“ 价廉物美、择优签约” 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 、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3 、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 、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 、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 万元的; 投资10 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 、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 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1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 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 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 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 重合同、守信誉” 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 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 ,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 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2 、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 、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 、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 、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 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 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 、建立合同档案;

2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 、填写“ 合同情况月报表” 。

工程发包制度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 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 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 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

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

一、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 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十一、营销人员要圆满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 重合同,守信誉” 的原则,做到合法、严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 ,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其它业务

十七、为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签定合同,做到办证细心,资料齐全,专人办理。

十八、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制订商品房营销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十九、市场营销部会同投资发展部、项目技术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现场查验土建、水电等配套设施并核实房屋面积,确认无误后( 竣工房屋面积须经房管部门书面认可) ,查验人员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竣工建筑明细表报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市场营销部据此编制房屋销售结算清单,报财务部备案,不得擅自变更。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 秘密” 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英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 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

七、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八、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樱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樱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九、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严禁擅自为私人打英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二、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三、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十四、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十七、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 元/ 月,投资发展部100 元/月,财务部60 元/ 月,城建资产部100 元/ 月,市场营销部200 元/ 月,项目技术部130 元/ 月,会议中心50 元/ 月。

十八、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

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 天以内的( 含1 天) ,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 天以内的( 含3天) ,由副总经理批准;3 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 分钟至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 超过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 超过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 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 次者,扣发5 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3 次以上5 次以下者,扣发10 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5 次以上10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 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10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 每月累计旷工1 天者,扣发5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每月累计旷工2 天者,扣发10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 次处分; 每月累计旷工3 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 次处分; 每月累计旷工3 天以上,6 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 每月累计旷工6 天以上者( 含6 天) ,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 天处理; 当月累计2 次的,按旷工2 天处理; 当月累计3 次的,按旷工3 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 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 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 元; 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 元; 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 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 档案员) 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 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 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 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带电作业管理制度内容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篇三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县供电分公司带电作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配电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作业的生理和心理障碍,应具有电工原理和电力线路的基本知识,掌握配电、带作业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作业工具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通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并且有上岗证。

2、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和心肺复苏法。

3、工作负责人,(包括工作监护人)应具有3年以上的配电带电作业实际工作经验,熟悉设备状况,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经领导批准后,负责现场的安全监护。

4、气象条件的要求

5、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以上,一般不宜进行作业。

6、在特殊情况下,若必须在恶劣气修下带电抢修,工作负责人应针对现场气象和工作条件,组织全体人员充分讨论,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

7、夜间抢修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8、带电作业过程中若遇天气突然变化,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尽快恢复设备正常状况,或争取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9、配电带电作业的新项目,新工具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合格通过在模拟制备上实际操作后,确认切实可行,并制订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在运行设备上进行作业。

10、凡是有较重大或较复杂的作业项目,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研究讨论后制定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本单位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1、工作票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时应按《两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电带作业第二种工人票,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员审核可行性签字后生效。

(2)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时限,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签署“已执行”章子,并存档1年备查。

(3)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有丰富的带电作业经验,熟悉人员,设备,配电网络,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细则,经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4)每次作业前全体作业人员应在现场列队,由工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务并进行人员分工,交代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作业及配合等,并认真检查有关有工具、材料,齐全、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2、工作监护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在工作现场行使监护职责,对作业人员的作业方式,步骤进行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监护人不得擅离岗位或兼任其他工作。

(2)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岗位时,可交给有资格担任监护的人员负责,但必须将现场情况、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务交代清楚。

3、工作间断和终结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过程中,可能因故需临时间断,在间断期间工作现场的带电工具和器材应可靠固定,并保持安全距离,派专人看守。

(2)间断工作恢复以前,必须检查一切工具,器材和设备,经查明确定安全可靠才能重新工作。

(3)每项作业结束后,应仔细清理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检查设备上有无工具和材料遗留,设备是否可以恢复工作状态。

1、绝缘杆作业法

绝缘杆作业法是指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保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以下简称《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通过绝缘工具进行作业的方式,在作业范围窄小或线路多回架设,作业人员有可能触及不同电位的电力设施时,作业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具,对带电体应进行绝缘遮蔽,绝缘杆作业法即可在登杆作业中采用,也可在斗臂车的工作斗或其他绝缘平台上采用。

带电作业管理制度内容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篇四

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带电作业工作的领导,提高其管理水平,保证作业安全,促进带电作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开展带电作业的基层单位。

第1条为了加强带电作业工作的领导,提高其管理水平,保证作业安全,促进带电作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开展带电作业的基层单位(指发电厂、供电局、电业局、供电公司、下同)及其上级管理机关(省局和网局)。

第3条带电作业是我国电力生产的一项重要革新成果,已成为电气设备的常用检修测试方法之一。它对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社会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因此,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推广应用,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第4条带电作业是一个技术性较强操作安全水平要求较高的特殊工种。因此,凡开展带电作业的单位,对作业人员必须坚持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允许参加批准项目的作业。

第5条各网局、省局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订相应的补充规定,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第一章带电作业的组织管理

第7条各网局(省局)的带电作业工作,由网局(省局)生产局长(或总工程师)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生产(技)处负责。

第8条各网局(省局)生产(技)处设专职或兼职带电作业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全网(省)带电作业发展(包括人员培训)规划:组织交流带电作业新经验;督促执行有关带电作业的规章制度;组织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具研制和技术鉴定;大力推进带电作业新工具、新技术;组织并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每年做好专业总结上报。

第9条各网局(省局)科技处根据电力系统发展和生产需要,编制带电作业科研规划,并督促实施。

1.在网局(省局)领导下,积极参与各基层单位进行带电作业技术发展研究的科学试验,提供试验手段和场地,并进行技术指导。

2.负责各基层单位因受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的带电作业工具出厂(验收)试验和预防性试验。

3.收集国内外带电作业情报,不定期汇编带电作业技术动态,为各基层单位提供信息。

4.开展带电作业基础理论研究。

第11条各电力设计院在设计输、变电工程时,应满足带电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并为开展带电作业工作方便和工具通用创造条件。

1.认真贯彻有关规程制度和技术文件;

3.组织编制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

4.负责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

5.参加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根据带电作业安全条件提出意见;

6.协助作业班组编写或审核复杂的带电作业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7.参加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和分析;

8.除每年二月做好年度总结上报外,还应及时完成专业总结,以不断提高带电作业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13条各基层单位应制订出车间(工区、所、场、队、处等,下同)和带电作业班组的技术管理职责范围,并配备适当的专、兼职人员,以达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各尽其责的目的。

第二章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

第14条各网局(省局)应建立带电作业培训中心,配备模拟设备和场地,有计划地对全网(省)带电作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以逐步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

第15条根据网局(省局)安排,各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协助教育科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执行。

第16条带电作业新人员的培训

对新参加带电作业人员,要指派带电作业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技工向他们逐条讲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并组织他们学习电工基础和带电作业基本知识,绝缘材料性能,常用工具的构造、规格、性能、用途、使用范围和操作方法。

上述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还需经过模拟实际操作训练(运行设备上操作考核,只有全部符合要求,才能发给合格证和附录一,略),参加经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操作。

所谓带电作业新人员,系指由线路工改为带电作业工或从技工学校新分配的人员,而不是指未转正的学徒工。

第17条带电作业人员的日常培训

带电作业的日常培训,每月应不少于4小时。学习内容包括:带电作业基本知识和规程制度;实际操作练习;技术问答和考问讲解;复杂项目作业前的技术交底以及事故实例学习等。

第18条工作负责人(包括监护人,下同)的培训

工作负责人是带电作业现场操作的组织者,安全措施的实施者,责任重大,因此,除一般带电作业的培训外,还需进行工作负责人的专门培训。培训内容为:工作负责人的组织能力;处理作业中的意外情况的应变能力和理论知识,以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带电作业管理制度内容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篇五

总 则

第1条 为了加强带电作业工作的领导,提高其管理水平,保证作业安全,促进带电作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开展带电作业的基层单位(指发电厂、供电局、电业局、供电公司、下同)及其上级管理机关(省局和网局)。

第3条

带电作业是我国电力生产的一项重要革新成果,已成为电气设备的常用检修测试方法之一。它对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社会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因此,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推广应用,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第4条

带电作业是一个技术性较强操作安全水平要求较高的特殊工种。因此,凡开展带电作业的单位,对作业人员必须坚持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允许参加批准项目的作业。

第5条 各网局、省局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订相应的补充规定,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第一章 带电作业的组织管理

第7条 各网局(省局)的带电作业工作,由网局(省局)生产局长(或总工程师)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生产(技)处负责。

第8条

各网局(省局)生产(技)处设专职或兼职带电作业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全网(省)带电作业发展(包括人员培训)规划:组织交流带电作业新经验;督促执行有关带电作业的规章制度;组织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具研制和技术鉴定;大力推进带电作业新工具、新技术;组织并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每年做好专业总结上报。

第9条 各网局(省局)科技处根据电力系统发展和生产需要,编制带电作业科研规划,并督促实施。

1.在网局(省局)领导下,积极参与各基层单位进行带电作业技术发展研究的科学试验,提供试验手段和场地,并进行技术指导。

2.负责各基层单位因受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的带电作业工具出厂(验收)试验和预防性试验。

3.收集国内外带电作业情报,不定期汇编带电作业技术动态,为各基层单位提供信息。

4.开展带电作业基础理论研究。

第11条 各电力设计院在设计输、变电工程时,应满足带电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并为开展带电作业工作方便和工具通用创造条件。

1.认真贯彻有关规程制度和技术文件;

2.编制年度带电作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编制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

4.负责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

5.参加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根据带电作业安全条件提出意见;

6.协助作业班组编写或审核复杂的带电作业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7.参加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和分析;

8.除每年二月做好年度总结上报外,还应及时完成专业总结,以不断提高带电作业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13条

各基层单位应制订出车间(工区、所、场、队、处等,下同)和带电作业班组的技术管理职责范围,并配备适当的专、兼职人员,以达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各尽其责的目的。

第二章 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

第14条 各网局(省局)应建立带电作业培训中心,配备模拟设备和场地,有计划地对全网(省)带电作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以逐步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

第15条 根据网局(省局)安排,各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协助教育科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执行。

第16条 带电作业新人员*的培训

对新参加带电作业人员,要指派带电作业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技工向他们逐条讲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并组织他们学习电工基础和带电作业基本知识,绝缘材料性能,常用工具的构造、规格、性能、用途、使用范围和操作方法。

上述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还需经过模拟实际操作训练(运行设备上操作考核,只有全部符合要求,才能发给合格证和附录一,略),参加经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操作。

*所谓带电作业新人员,系指由线路工改为带电作业工或从技工学校新分配的人员,而不是指未转正的学徒工。

第17条 带电作业人员的日常培训

带电作业的日常培训,每月应不少于4小时。学习内容包括:带电作业基本知识和规程制度;实际操作练习;技术问答和考问讲解;复杂项目作业前的技术交底以及事故实例学习等。

第18条 工作负责人(包括监护人,下同)的培训

工作负责人是带电作业现场操作的组织者,安全措施的实施者,责任重大,因此,除一般带电作业的培训外,还需进行工作负责人的专门培训。培训内容为:工作负责人的组织能力;处理作业中的意外情况的应变能力和理论知识,以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19条

带电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规程考试和基本知识的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考试前一周,应通知被考人。考试成绩应登记在带电作业合格证内。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应在半个月内补考,仍不及格者,收回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直到考试合格为止。

第20条 带电作业人员的管理

1.带电作业是在不停电的设备上进行的特殊作业,要求作业人员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因此,人员的配备应从电力技校、中专毕业生或三级及以上的线路工中选择,学徒工不允许参加带电作业。

2.带电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征求本单位带电作业负责人意见,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3.带电作业人员脱离带电作业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考试,并履行批准手续。

4.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批。

第三章 带电作业项目管理与计划实施

第21条 常规项目的管理

常规项目系指操作简单,使用常用工具进行经常性作业的项目,如更换绝缘子,断、接引等。各基层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列出常规带电作业项目。

常规项目必须编制相应的现场操作规程,由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22条 新项目的管理

新项目系指本单位以往未进行过的带电作业项目,带电作业新项目必须编制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现场模拟操作,确认安全可靠,经本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到带电设备上应用。

新项目转为常规项目前,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取得技术鉴定书(附录二,略)。技术鉴定小组由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生技科、安监科有关人员和有经验的带电作业人员组成,在总工程师主持下进行。

技术鉴定应准备下列资料:

1.新工具组装图及机械、电气试验报告;

2.新项目或新工具研制总结;

3.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23条 科研项目的管理

科研项目系指难度大而复杂需要进行研究试验的带电作业新项目。

带电作业科研项目,由各基层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课题,组织力量攻关。经试验和试用确认成功后,由课题承担单位准备好研制报告、试验报告、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试操作和试用报告等资料,申请技术鉴定。

科研项目的技术鉴定,由下达课题单位主持,参加人选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科研项目通过鉴定后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才能逐步推广应用。

第24条 带电作业处理紧急缺陷或事故抢修,应符合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否则,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的方可进行。

第25条 各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应根据生产需要,于年底编制出次年带电作业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26条 各基层单位的`车间与带电作业班组应有月、季带电作业计划,以保证年带电作业计划的实施。

计划变动时,应申明理由,办理变更手续。计划完成后,车间的专、兼职人员应及时统计、分析和上报。

第27条 带电作业所需工具、材料,由车间专、兼职人员编制清册,每年申请一次,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提请物资供应部门按技术要求和计划采购。

对一些特殊要求的材料和工具,在征得物资供应部门同意后,可派熟悉带电作业的人员外出负责购置。

第28条 外购材料、工具或自制工具,均需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试验或出厂试验,在取得合格证(附录三、四,略)后才允许投入现场使用。

第29条 带电作业工具的预防性试验(包括电气和机械试验)结果和有效日期应填入试验卡片,加盖合格章后才能继续使用。

第30条 带电作业绝缘工具试验不合格者,应找出原因,进行处理,再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必须淘汰。

第31条 带电作业工具管理

1.带电作业工具应有永久性编号,在一个基层单位范围内,不允许出现相同的编号。

2.带电作业工具用毕入库前,工具保管员应进行外观检查和验收,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并试验合格,否则不能继续使用。

3.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运输、使用等其他方面规定均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4.已淘汰的工具,应有“×”明显标志,并清出工具房。

第32条 为保证带电作业工具处于良好状态,带电班应配备专用带电作业工具(程)车。

第五章 带电作业资料管理

第33条

每次完成带电作业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在“带电作业登记表”上(附录七)逐栏登记存档备查。并作为年度统计依据。年度统计从元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第34条 开展带电作业的车间和班组应备有下列技术资料和记录。

3.带电作业分项需要工具卡片(附录九,略);

4.带电作业登记表(附录七,略);

5.带电作业工具清册(附录十,略);

6.带电作业工具及绝缘材料技术证明书或使用说明书;

7.带电作业工具预防性试验卡(附录五、六,略);

8.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具(指自制工具)技术鉴定书及其附件;

9.带电作业技术培训和培训考核记录簿;

10.带电作业不安全情况、事故障碍记录簿;

11.班组工作日记簿;

12.线路和变电站一次结线图;

13.有关电气设备参数一览表。

第35条 各基层单位应按下列内容建立具体的奖励制度,以促进带电作业发展。

2.对带电作业人员实行按实际操作天数给予补贴。

第36条 带电作业人员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应扣发津贴和奖金:

1.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2.出现不安全情况或造成未遂事故;

3.造成带电作业事故。

① 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凡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工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带电作业。

② 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必须经过批准。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熟悉带电作业现场和作业工具,对某些不熟悉的带电作业现场,能组织现场查勘,作业判断和确定作业方法及应采取的措施。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厂领导批准,工作负责人可经工区领导人批准。

③ 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④ 应用带电作业新项目和新工具时,必须经过科学试验和领导批准。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必须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出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⑤ 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等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 5级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

雷电时,直击雷和感应雷都会产生雷电过电压,该过电压可能使设备绝缘和带电作业工具遭到破坏,给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带来严重危险;雨、雾天气,绝缘工具长时间在露天中会受潮,使绝缘强度明显下降;高温天气时,作业人员在杆塔、导线上工作时间过长会中暑;严寒风雪天气,导线弛度减小,应力增加,此时作业会加大导线荷载,甚至发生导线断线;当风力大于 5级时,空中作业人员会出现较大的侧向受力,工作稳定度差,给作业造成困难,监护能见度差,易引起事故。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下进行带电作业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⑥ 带电作业必须经调度同意批准。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之前,应与调度联系,得到调度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结束后应向调度汇报。

⑦ 带电作业时应停用重合闸。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a.中性点有效接地 (直接接地) 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项接地的作业。

b.中性点非有效接地 (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

c.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需要停用重合闸的

作业。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⑧ 带电作业过程中设备突然停电不得强送电。如果在带电作业过程中设备突然停电,则作业人员仍视设备为带电设备。此时,应对工具和自身安全措施进行检查,以防出现意外过电压,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调度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以上规定适用于在海拔 1000m 及以下交流电 10 ~ 500kv的高压架空线、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设备上采用等电位、中间电位和地电位方式进行的带电作业及低压带电作业。

带电作业管理制度内容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篇六

1、各科在节假日务必安排人员值班。节假日前三天,应落实值班人员,做好节前排班,并通知本人。法定节日值班人员表报院办公室,以便全院统一排班。

2、各科负责人,负责落实并检查各种抢救药品及设备,保证节假日中使用。

3、节假日前,院部组织有关科室对全院各科室的值班安排及急症抢救准备进行一次检查。

4、各级值班人员均应精力集中,不能分心,不干私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5、各级值班人员不得私自与他人换班,如因特殊状况务必换班者,经院长同意批准,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6、进修人员节假日期间,未经科主任批准,不得安排单独值班。

7、各级值班人员,应患于职守、尽职尽责,做好节

假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尤其要做好急症抢救工作,并做好交接班。各级值班人员应服从院总值班的工作调度。

1、当天晚上18点至次日8:00点,值班经理不定时查岗,各部夜班期间有需要解决的事项,及时报当日值班经理。

2、忠于职守,在值班时对酒店的各营业场所进行巡视检查,积极认真、迅速准确地处理各种问题,在遇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及时报告总经理。

4、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不得无故离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店外出时,需经上级批准;否则扣50分。

5、值班经理必须按值班顺序值班,不得随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与他人调班的须在值班前落实并告知总经理;否则双方扣20分。

6、值班经理在巡视各个区域时,带上值班日记本让各岗位员工在该本上签字,以示巡视过这些区域。(凌晨0-2点间至少巡视记录1次,按指纹1次,否则按考勤制度处理)

7、巡视检查。对酒店各要害部位以及设施设备情况,如各楼层、厨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总服务台、前门外、院内及餐厅包房等加强巡视检查,会同保安人员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工作。

8、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必须按要求巡视酒店各区域,督导各部门按酒店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工作及节能降耗情况(按时开关灯及其它设备),对不规范的服务或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当班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改进,并将这些问题或现象记录在值班本上。

9、值班经理须协助各部门当班管理人员处理重大投诉事件,对涉及权限金额以内的免赔,罚款可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并把事情经过和处理结果记录在值班本上。

10、值班期间酒店出现的问题值班经理负主要责任。

11、值班经理房指定为维修房,当房间入住75间以上时,当日不再开经理房,经理在当晚22:00以后方可领取钥匙,次日9时前必须退房。

12、不按要求或未尽职责的处罚20分以上。

第一条:值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着工作服,且穿戴整齐。

第二条: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值班室内物品不得随意搬动,如有遗失、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三条:不得私自改装值班室内电路、开关、插孔,严禁在室内使用煤气炉、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等。

第四条:当有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入时,须礼貌接待,同时做好登记手续,拒绝登记的严禁放入。

第五条:须时刻关注负责区域情况,保证公共财产安全,并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请求协助处理。因未及时上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第六条: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让其他人员进入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的,按行政管理规定处理。

第七条?保证负责区域的整洁、卫生,大门口严禁任何人摆放和放置物品,严禁乱涂乱画。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

第八条:值班人员在收到信件、包裹时,须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第九条:厂区内严禁儿童进入。家人探视时,严禁儿童进入车间内。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携带厂内物品出厂,公司员工或务工人员携带物品出厂时,必须开包检查;离职人员出厂时,必须持有办公室开立的《放行条》才能放行;外来货车离厂时,须持有《车辆出厂单》才能放行。因私自放行所造成财物的损失,由值班人员承担。

第十一条:上班期间,大门必须关闭,员工不得出入,严禁员工深夜私自外出,晚上22:00关闭公司大门,值班员有权不给放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镇机关值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党政领导或大办公室、中心主任担任。

二、值班组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8:00点至晚上21:00点和星期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早上8:00点至晚上21:00点必须在办公室值班。

其余时间由位同志轮流负责(含工作日的中午休息时间12:00——15:00,有情况发生立即通知值班组负责及时处理)。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的值班由镇政府研究后临时安排。

三、值班组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党政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区府及各部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组长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4、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乱翻乱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5、值班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该值班组全体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一年内有三次无故缺席值班或迟到早退六次,扣发年终奖金的10%。

六、其他:

1、镇机关的驾驶员必须参与值班,驾驶员每个月一轮换,值班驾驶员如有事,须向党政办公室请假。

2、值班室钥匙按值班时间在党政办领取,值班结束后归还原处。

3、党政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人员将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严格处理,给予经济处罚的由党政办出具手续,交财政办在下月工资中扣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党委、政府行文进行处分,并报区组织部、区纪委、区人事局,违法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值班人员行为,确保值班工作的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负责解答投诉、咨询的一般性问题;

负责接听、记录电话,接待来访人员;

负责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

负责处理突发事件。

二、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当日不能值班者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可提前调换,并由值班负责人报带班领导。

三、对来电、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不能当时解答的问题,要及时查询或与相关人员沟通后再做答复;对反映的疑难问题要详细做好记录,经整理后转交有关科室或办公室。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和解答来电、来访所反映的问题,不得敷衍推诿。在受理来电、来访过程中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使用规范用语,克服急躁情绪,杜绝过激言语。

五、值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六、值班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占用值班电话拨打私人电话,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值班人员要持续值班室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八、值班负责人负责组织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带班领导负责检查本班次值班人员的到岗状况。

九、对值班脱岗、无故不到岗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其他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须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况,报告单位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带班领导并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和疏漏。

一、值班分值中班和值夜班

1、值中班时间:每日上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止;

2、值夜班时间: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止;

4、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

7、值班时,应将值班期间处理的问题及未能处理的问题,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二、交接班

(一)、接班:接班人应提前5分钟到达客服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1、接班人员清点值班用品,如:值班记录本、笔、手电筒、被褥等;

2、认真查阅上班值班记录,询问上班工作完成状况;

3、发现异常及不明白的地方,及时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4、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二)、交班: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10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椅子、被褥等)。

1、检查当班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认真如实填写当班状况;

2、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说明状况;

3、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4、一般状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所发生的未能解决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后,才能签字。

1、办公室财产保管。如有借出物品,一定要登记并及时催还。

2、将工作内容及时登记在日志上。收到请柬、文件时,必须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及时登记备忘。做好交接工作:做了什么事,那些事已经处理,那些事情还需要处理,请记在值班日志中。

3、按时到岗,观察办公室的整洁和卫生状况,根据情况打扫卫生,不得在办公室喧哗、吵闹,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4、有领导前来会议,要主动打招呼、倒茶,热情接待。

5、要熟悉院办老师及相关领导,见到老师要尊敬称呼。

6、接听电话时,主动客气应接相关工作,面向不同部门、单位、人、事。联系相关具体老师,急事马上汇报,并作好记录。

7、值班必须签到,代班的同学需写清楚帮谁代班。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8、下班时要整理好办公桌。关闭所有电器。

9、如办公室没开门则及时与__联系。

10、熟悉本部门工作情况,严禁在办公室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11、培养后备干部:相关工作建档和部门工作运行情况、开展情况,负责人加强业务指导。

12、本制度自__年_月__日正式执行,请各值班人员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带电作业管理制度内容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篇七

1.目的: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公司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把考勤管理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考勤

第五条按照国务院规定,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第六条迟到、早退、溜班

上班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工作时间擅离岗位者为溜班。

第七条事假、病假

工作时间因事因病请假并经领导批准者,为事假或病假。

第八条超假、旷工

假期已满,仍未销假上班者为超假;未经请假缺勤2小时以上者为旷工。

第九条值班、加班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经领导决定或同意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者为加班。

第十条满勤、多出勤

全年无迟到、早退、溜班、旷工及请假者为满勤;领导虽未安排,但为完成工作任务和维护公司、营业部利益,主动加班者为多出勤。

第十一条考勤标准

2、请假2-4小时按半天、5-8小时按1天计算。

第三章假期

第十二条休假和探亲假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或探亲假(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

1、休假

工龄满1年但不满10年的职工,每年休假的假期为6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21年以上的15天。

2、探亲假

(1)不能利用休息日与亲人团聚的跨地区的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假期为30天。新调入职工,第二年开始享受。

(2)夫妻在一地生活的职工探望省外的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职工的父母一方与配偶住在一地的,职工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4)夫妻在一地生活的职工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的假期,一般在第4年安排。如家中有特殊情况,提前用假,下次探望时间应从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新调入职工,从调入之日开始计算。

(5)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部门)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部门)负担。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卧标准。

第十三条生育假

1、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2、晚育(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方产假可延长至13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3、夫妻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可给男方7天照顾假。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假

1、女职工生育一个孩子后实行长效节育措施失败,第一次行人工流产手术者,根据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怀孕不足3个月可给产假15天,3个月以上者给产假42天。

2、职工实行长效节育手术的假期分别为:男职工行结扎手术7天;女职工行放环术2天,取环术1天,结扎手术21天,人工流产手术后同时做结扎手术者30天,产后结扎另加14天。

第十五条公伤假。职工因公负伤,根据有关规定,经工会、人事和医疗单位认可后,可请公伤假。

第十六条丧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可给假3天;旁系亲属死亡,可给假1天;其他亲属死亡,需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第十七条补休假。职工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应安排补休。休息日加班1天补休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1天补休2天;因公出差一周的'补休1天,两周以上的补休2天。

第十八条职工休假和探亲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各类假期一般以年度为准,一次连续休完,不得跨年度累计。

除事假外,在假期中如遇法定节假日,不能另外加假。探亲假路途往返时间另行给假。

享受探亲假者,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九条职工经批准参加业余学习(指电大、函大、大中专自学)考试占用的时间为公派学习,但考试前需出具有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章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二十条一般职工(含副职以下中层干部)请法定假,由各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公司总部各部门还应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事假和病假在2天内由各单位(部门)领导审批,超过2天的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请假2天以上(含2天)的,应报人力资源部送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可先请他人代办,或先电话报告,但事后必须自觉补办手续。经领导批准的《请假审批单》作为考勤和报销差旅费的依据之一。

职工请假应按程序、逐级报批。应由公司领导审批的,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上送。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全公司实行职工(含中层干部)上班签到制度。职工到班后应及时在签到本或考勤机上签注到岗时间。

职工必须亲自签到,不得互相代为签到。

第二十三条各部的考勤工作一般由总务负责,公司总部各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二十四条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签到、签退的,应报部门领导同意后,由部门考勤人员登记,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各部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并填写《考勤统计表》,经部门领导审签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工作负全责。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定期讲评。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二十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门。除定期检查、监督公司总部各部室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外,还要不定期地会同有关部门对异地分支机构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遵守、执行和维护本规定表现突出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加班者,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可按规定发给加班费。公休假没有使用的,可按休息日的加班标准给予出勤奖。

第三十条迟到、早退、溜班者,每次扣发30元;1个月内迟到、早退或溜班超过3次者,每次按50元扣发;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者,除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外,按实际旷工天数扣发个人当月工资和奖金。旷工半天扣发1/4个月工资和奖金,1天扣发1/2个月,依次类推;连续旷工8天或者全年累计旷工10天者,上报公司作辞退处理。

第三十一条职工必须亲自签到、签退,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否则,每发现一次,替代人与未到人各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三十二条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50元,并公开批评。

第七章 工资的扣发

第三十三条月内事假1-2天的,每天扣发20元; 3天以上的,按当月工资日平均数乘以请假天数扣发。

第三十四条月内病假1-2天者,按实际天数每天扣10元;3-15天者每天扣15元;15天以上者,每天扣发20元。

年内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至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的扣发当月工资的10%。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的扣发当月工资的30%;满10年不满30年的,扣发当月工资的20%;满30年以上的扣发当月工资的10%。

连续请病假3天以上者,应有区、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书,否则,按事假处理。

第三十五条年度内假期达15天以上的,均应按实际天数扣发奖金。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带电作业管理制度内容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篇八

1、配电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作业的生理和心理障碍,应具有电工原理和电力线路的基本知识,掌握配电、带作业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作业工具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通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并且有上岗证。

2、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和心肺复苏法。

3、工作负责人,(包括工作监护人)应具有3年以上的配电带电作业实际工作经验,熟悉设备状况,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经领导批准后,负责现场的安全监护。

4、气象条件的要求

5、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以上,一般不宜进行作业 。

6、在特殊情况下,若必须在恶劣气修下带电抢修,工作负责人应针对现场气象和工作条件,组织全体人员充分讨论,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

7、夜间抢修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8、带电作业过程中若遇天气突然变化,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尽快恢复设备正常状况,或争取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9、配电带电作业的新项目,新工具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合格通过在模拟制备上实际操作后,确认切实可行,并制订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在运行设备上进行作业。

10、凡是有较重大或较复杂的作业项目,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研究讨论后制定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本单位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1、工作票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时应按《两票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填写电带作业第二种工人票,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员审核可行性签字后生效。

(2)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时限,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签署“已执行”章子,并存档1年备查。

(3)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有丰富的带电作业经验,熟悉人员,设备,配电网络,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细则,经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4)每次作业前全体作业人员应在现场列队,由工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务并进行人员分工,交代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作业及配合等,并认真检查有关有工具、材料,齐全、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2、工作监护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在工作现场行使监护职责,对作业人员的作业方式,步骤进行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监护人不得擅离岗位或兼任其他工作。

(2)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岗位时,可交给有资格担任监护的人员负责,但必须将现场情况、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务交代清楚。

3、工作间断和终结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过程中,可能因故需临时间断,在间断期间工作现场的带电工具和器材应可靠固定,并保持安全距离,派专人看守。

(2)间断工作恢复以前,必须检查一切工具,器材和设备,经查明确定安全可靠才能重新工作。

(3)每项作业结束后,应仔细清理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检查设备上有无工具和材料遗留,设备是否可以恢复工作状态。

1、绝缘杆作业法

绝缘杆作业法是指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保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以下简称《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通过绝缘工具进行作业的方式,在作业范围窄小或线路多回架设,作业人员有可能触及不同电位的电力设施时,作业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具,对带电体应进行绝缘遮蔽,绝缘杆作业法即可在登杆作业中采用,也可在斗臂车的工作斗或其他绝缘平台上采用。

2、绝缘手套作业法

绝缘手套作业法是指作业人员借助绝缘斗臂车或其他绝缘设施(人字梯、靠梯、操作平台等)与大地绝缘并直接接近带电体,作业人员穿戴全套绝缘防护用具与周围物体的空气间隙必须满足《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作业前均需对人体可能触及范围内的带电体和接地体进行绝缘遮蔽,在作业范围窄小,电气设备布置密集处,保证作业人员对相邻电体或接地体的有效隔离,在适当位置还应装设绝缘隔板或隔离罩等限制作业者的活动范围。

3、在配电线路带电作业中,不允许作业人员穿戴导电手套,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作业,绝缘手套作业法不是等电位作业法。

4、配电线路无论是裸导线还是绝缘导线,在带电作业中均应进行绝缘遮蔽,按以上作业方式进行检修和维护。

1、最小安全距离

(1)在配电线路上采用绝缘直接作业法(间接作业)时,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4m(此距离不包括人体活动范围。)

(2)斗臂车的金属臂仰起,运动中,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

(3)带电升起、下落、左右移动导线时,与物体间的交叉,平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m。

2、绝缘工具最小有效长度

(1)绝缘操作杆最小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0.7m。

(2)起、吊、拉、支撑作用的杆、绳的最小有效长度不得小于0.4m。

3、安全防护用具

(1)绝缘手套。内外表面应无针孔、裂纹、砂眼。

(2)绝缘服、袖套、披肩、绝缘手套、绝缘靴在8kv工频电压(1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3)各种专用遮蔽罩、绝缘毯、隔板在30kv工频电压(1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1、人员的准备。作业前应根据作业项目确定操作人员,如作业当天出现某作业人员明显精力和体力不适的情况时,应及时更换人员,不得强行要求作业。

2、工具的准备。作业前应根据作业项目,作业场所的需要,按数配足绝缘遮蔽用具、防护用具、操作工具、运载工具等,并检查是否完好,工器具及防护用具应分别装入规定的工具袋中带往现场,在运输中应严防受潮和碰撞,在作业现场应选择不影响作业的干燥,阴凉位置,分类整理摆放在防潮布上。

绝缘斗臂车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其表面状况,若绝缘臂、斗表面存在明显脏污,可采用清洁毛巾或棉纱擦拭,清洁完毕后应在正常工作环境下置放15min以上,斗臂车在使用前应空斗度操作1次,确认液压传动,回转、升降、伸缩系统工作正常,操作灵活,制动装置可靠。

3、作业方巡查的准备,作业负责人应针对作业项目制定作业方案,对较简单的或经常性的作业,可在实施作业的当天在现场制订出作业方案,对较为复杂的作业,应在实施作业的前一天进行调查,研究制订出作业方案,作业负责人应结合实际明确指示每位作业人员的分工,并在班前会上对作业内容、作业顺序及安全注意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4、工器具的检查,到达现场后,在作业前应检查确认作业工器具的完好性,装卸过程中工具有无螺帽松动,绝缘遮蔽损坏,防护用具有无破损。

5、作业人员在工作现场要仔细检查杆塔及拉线,以及上部的腐蚀状况,必要时要采取防止倒塌的措施,应根据地形地貌,将斗臂车定位于最适于作业位置,斗臂车良好接地,作业人员进行工作时应系好安全带,要注意周边电信和高低压线路及其他障碍物,选定绝缘斗的升降回转路径,并平稳地操作。

6、在工作过程中,斗臂车的发动机不得熄火,工作负责人应通过漏电流监测警报仪实时监测泄漏电流是否小于规定值,凡具有上、下绝缘段而中间有金属连接的绝缘伸缩臂,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应接触金属件,升降或作业过程中,应避免绝缘斗同时触及两相导线,工作斗的起升下降速度不应大于0.5m/s,斗臂车回转机构回转时,作业外缘的线速度不应大于0.5m/s。

7、采用斗臂车作业前,应考虑工作负载及机具和作业人体的重量,严禁超载。

8、绝缘防护用具的穿戴。

高压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在使用前要压入空气,检查有无针孔缺陷,绝缘袖套,披肩、绝缘服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剌孔等缺陷,若存在严重缺陷应退出使用。

作业人员进入绝缘斗之前必须在地面上穿戴好安全帽,绝缘靴,绝缘服,绝缘手套及外层保护手套等,并由现场监护人员进行检查,作业人员进入工作斗内或登杆到达工作位置时,首先应系好安全带。

作业人员欲脱下绝缘手套和绝缘安全帽时,对低压应注意头顶及周围的带电导线,并在距带电体有足够距离的安全位置进行。

9、在接近带电体的过程中,要从下依次验电,对低压线支承件,金属紧固件也要依次验电,确认无漏电现象,对人体可能触及范围内的横担、金属支承件、带电导体亦应验电,验电时人体应与带电导体保持安全距离。

10、对带电部件设置绝缘遮蔽用具时,应从离身体最近的带电体依次设置,即按照从近到远的原则,如对多层分布的带电导线设置遮蔽用具时,应从下层导线开始依次向上层设置。绝缘子遮蔽罩和导线遮蔽罩的设置次序是先放导线遮蔽罩,再放绝缘子遮蔽罩,绝缘子遮蔽罩与导线遮蔽罩的接合处有大于15cm的重合部分,如导线遮蔽罩有脱落的可能时,应采用绝缘夹或绝缘绳绑扎,以防脱落,作业位置周围如有接地拉线和低压线等设施,亦应使用绝缘档板,高压绝缘毯,遮蔽罩等对周围物体进行绝缘隔离。

11、在从地面向杆上作业位置吊运工具和遮蔽用具时,工具和遮蔽用具应分虽装入不同的吊装袋,应避免混装,采用绝缘斗臂车的绝缘小吊或绝缘滑轮吊放时,吊绳下端应不接触地面,要防止受潮及缠绕在其他设施上,吊放过程中应边观察边吊施,杆上作业人员之间传递工具或遮蔽用具时应一件一件地分别传递。

12、拆除遮蔽用具时,应从带电体下方(绝缘杆作业法)或者侧方(绝缘手套作业法)拆除绝缘遮蔽用具,拆除顺序是:从离开作业人员最远的开始依次向近、处拆除,如要拆除上下多回路的绝缘遮蔽用具,应从上层开始依向下顺序拆除,对于导线和绝缘子遮蔽罩,应先拆绝缘子遮蔽罩再拆导线遮蔽罩,在拆除绝缘遮蔽罩应注意不使被遮蔽体受到显著振动,要尽可能轻地拆除。

13、作业负责人应时刻掌握作业的进展情况,密切注视作业人员的动作,根据作业方案及作业步骤及时做出适当指示,整个作业过程中不得放松危险部位的监护工作,负责人不在时必须指定一名有监护资格的地面监护员,代替作业负责人执行监护工作,作业负责人要时刻掌握作业人员的疲劳程度,保持适当的时间间隔,必要时可以两班交替作业。

1、更换针式绝缘子

对作业范围内的带电导线、绝缘子、金属横担、杆塔构件等应进行遮蔽。

可采有绝缘斗臂小吊臂法,羊角抱杆法或吊、支杆法等进行更换,不允许用绝缘斗臂的车支撑导线,导线升起高度距绝缘子顶部应不少于0.4m,绑扎完毕后应剪掉多余部分。

2、断接引线

严禁带负荷断、接引线,接引流线前应查明负荷确已切除,所接分支线路或配电变压器绝缘良好无误,相位正确无误,相关线路上确无人工作。

所接引流线应长度适当,与周围接地构件,不同相带电体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连接应牢固可靠断、接线时可采用锁杆防止引线摆动。

3、更换跌落保险或避雷器

(1)当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可以停电时,更换跌落保险器应在确认低压侧无负荷状况下进行、用绝缘拉闸杆断三相跌落式保险后再行更换。

当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不能停电时,可采用专用的绝缘引流线旁路短接跌落保险以及两端引线,在带负荷的状况下更换跌落保险丝,更换完后务必拆除旁路引流线。

(2)三相跌落式保险器或避雷器之间须放置绝缘隔离遮蔽,三相引线、构架、横担处均应进行绝缘遮蔽。

(3)一相检修或更换完毕后应迅速对其遮蔽,然后检修或更换另一相。

4、更换横担

根据线路的状况确定作业方法,一般可采用临时绝缘横担法作业,大导线线路可采用带绝缘滑车组的吊杆法作业。

5、加装分段开关、加装负荷刀闸,更换跌落保险器等。

带电荷作业所用的绝缘引流线和两端线夹的载流容量应满足1.2倍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其绝缘层须通过30kv/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组装旁路引流线的导线处应清除氧化层,且线夹接触应牢固可靠。

带负荷加装分段开关,加装负荷刀闸时,在切断导线并做好终端头之前,应装设防导线松脱的保险绳,保险绳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足够的机械性能。

6、配电线路对地距离测量。工作人员工作前必须使用经试验合格的测试杆,工作时应戴绝缘手套,并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用测高仪进行测量。

7、零值绝缘子测试。应使用经试验合格的零值绝缘子测试仪,工作时应戴安全帽、绝缘手套,系好安全带,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当测试出一片零值绝缘子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测试。

带电作业管理制度内容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做到篇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 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 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 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莲~山 课件 ]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员工。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1、2薪等xx

高级职称博士xx

中级职称硕士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大专1300

技工中专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员工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员工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员工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员工的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员工的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详见附件一。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的人员和业务,公司给与的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的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出色的部门和工作绩效突出的员工进行特别奖励。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的相关人员,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标而设定的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进员工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员工试用期工资:

序号学历岗位金额(元)备注

1博士研发4000

其他4000 2硕士研发3000

其他xx 3本科

研发xx

其他1500 4大专1000 5中专(含以下)800

试用期工资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不享受司龄补贴、绩效工资等,但享受午餐补贴。

第十三条员工转正时间:员工转正时间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员工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员工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的员工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的薪酬总额支付。

3.停职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的薪酬×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的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的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的,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第五章员工工资的调整

第十八条员工调薪:公司视业绩的成长情况及员工的绩效成绩及能力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调薪的内容:

1.基本工资的调整:员工在取得公司认定的新的职称或学历后,资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的调整:

1)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能力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薪酬的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员工薪酬报表。

3.每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的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的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员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员工应对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发岗位与绩效工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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