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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篇一
2.1出差期间城市交通费给予交通补贴不在另行支付,若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须乘坐出租车的需权责部门核准可乘坐出租车。(副总经理以上除外)。
2.2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 2.3出差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自备车出行,出差前须由办公室审核批准并做好车辆出入记录,司机做好油耗登记。
2.4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出差行程、事情进展情况,应每天向直接领导汇报一次,接收汇报领导需做好相应记录备查。
2.5出差往返交通费凭乘车发票2.6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以火车、公共汽车为原则,需利用公司及本人车辆、航空交通工具出差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2副总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可通过电话、邮件报请核准); xxx部门主管出差,报请分管总经理审核;超xxx日由总经理批准。
3.4其他人员出差,报请部门主管审批、超过xxx日则分管总经理批准,超过xxx日以上则总经理批准(安装员工除外)。
3.5公司权责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部门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3.6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主管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3.7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前审批手续的,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8出差员工(副总以下)在出差前须到办公室备案(特除情况须以通讯或网络等社交工具报办公室备案)。
3.9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部门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权责部门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调查确实后批准给付出差旅费。
4.1出差往返乘车时间满xxx小时以上的按xxx天计算;
4.2出差往返乘车时间不满xxx小时的按半天计算;
4.3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xxx小时为准。
4.4出差费用标准:依《差旅费用标准》、《日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
5.1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5.1.1出差人员借支备用金程序,填写《借款单》→经办人签字→部门审核→财务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出纳付款。公司备用金的借支,一律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5.1.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5.2出差费用核销程序5.2.1根据出差路途的远近,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者且乘坐火车或轮船时间超xxx小时的可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二等舱。
5.2.2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5.2.3招待费用额度一律由总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按《日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
xxx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有效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5.2.5出差当日往返的不得报销住宿费(特殊情况需请示)。
xxx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5.2.7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单位批准并由办公室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或计加班。
5.3核销程序5.3.1出差人员应保管好所有支出凭证,并在出差返回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所有支出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5.3.2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程序,填写《出差报销单》及《出差审批表》→经办人签字→部门审核→办公室审核实际出差天数→财务审核→分管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出纳付款。
5.3.4各部门主管对本部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时,必须对出差路线、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出差地点、出差时间计算是否符合本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5.3.5财务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申请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权责单位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财务部门对不符合本规定支付标准和有关违背财务管理规定的费用应拒绝给予报销(总经理批准除外);。
5.3.9出差按事情的缓急,路程的远近,出行的方便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遵守公司出差财务报销制度,超标准需经上级领导批准。如有订票费应索取正式发票。
5.3.10借取备用金的出差人员返回后既不办理报销手续又不归还备用金的,财务部门可以从其工资收入中扣回,并不得再次借取备用金。备用金的借取,一律实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6.1遵守所到处的安全规程,不要擅自操作对方的设备;
6.2检修设备尽可能断电再操作,特殊情况需带电检修的一定要注意安全,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6.3检修完成应让客户签字确认。
7.1应确保手机始终处于畅通状态,特殊情况除外(如:乘飞机,进入地下室检修设备等)。但收到讯息应立即回电。
7.2出差途中尽量不与陌生人交谈,不要将行李物品交给陌生人看管,也不替陌生人看管行李物品。
7.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公共场合要保持安定,不要大声说话、突出自己,不要参与别人的争吵;加强钱物保管。不要随身带大量现款,也不要在旅馆等住处存放大量现金。文件、钱包、身份证不要同时放在一起,要分开放;贵重背包做到包不离身,置于视线可及之处;贵重钱物不要放在易被刀子划开的塑料袋中。
7.4谨防上当受骗。不要贪小便宜,捡到东西要交警察处理,以防被敲诈、陷害。出差途中时刻谨记:便宜莫贪,热闹不看,任何与已无关的事不参与。
7.5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7.6无论乘座何种交通工具出差,请随身携带身份证。
xxx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办公室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xxx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目的
为统一、规范员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确出差费用预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差分为:省内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条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登记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须在到达出差目的地开展工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出差结束时间的填写。
第五条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办公室主任处。
第六条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须打卡,若因个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视为无效,不予发放出差补贴;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预见性的原因无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负责人需要及时跟相关上级主管确认其加班事宜。
第七条出差员工在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不得损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三章生活费管理规定
第九条员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内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1000元。
第十条出差人员如需借支生活费,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的《出差登记表》中填写借支金额,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出纳人员确认审批结果,办理费用借支手续即可。
第十一条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向财务部申请;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生活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生活费报销手续。
第四章交通费管理规定
交通工具使用规定
火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乘坐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火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汽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购买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汽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飞机乘坐规定
经理级员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级别员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且出差任务紧急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注:飞机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
其它情况
员工在出差地处理事务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可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出租车。
第十四条出差员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办公室主任有足够时间去订购车/机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车/机票。
第十五条交通费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交通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交通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符合购买火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火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员工,按特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50%发给补助;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其软(硬)席座位票价的30%发给补助。
(三)符合购买汽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汽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班次的员工,按慢车坐票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直达快班的员工,按直达快班坐票票价的50%发给补助。
(四)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五章住宿费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全国各类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全国各类城市分类
类别
城市
a类(特大型城市)
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b类(大型城市)
重庆、天津、杭州、南京、哈尔滨
c类(中大型城市)
d类(中型城市)
e类(小型城市)
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边远小型城市及地区,在此不一一列举
(一)总裁、总经理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套房,环境优雅须带有会客室,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车。
(二)副总经理、总监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三)经理级住宿标准为普通商务酒店。
(四)各区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当地商务酒店签定长期合作协议。
(五)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出差时,除男女有别可分开住宿外,无特殊情况不可独自开房住宿;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同住一间房间时,以岗位级别高的员工住宿费用可报销额度作为标准,不累加住宿人员可报销额度。
第十九条住宿费用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住宿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住宿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住宿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出差员工住在亲友家,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人员外出期间生病,确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向上级领导申请休假,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六章补贴规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出差员工在启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时刻出发皆可享有出差补贴,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当天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一条出差补贴费随当月工资一齐发放,享有出差补贴的天数要扣除出差期间休假的天数;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补贴,不同时享有加班补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以上工作失误内容未详尽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误行为,公司有权决定失误等级予以相应处罚,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总公司行政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篇三
1.凡因公出差,必须要事先填写《外出报告单》履行审批手续,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报销费用并按事假处理。
2.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或出差中事务变化需要延时的,在出差回厂后一天内补办审批手续。
3.员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长审批,一天以上经部长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各部长以上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审批。
4.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财务预支费用的,凭审批的《外出报告单》,由总经理批准借支。
二、乘车规定
1.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间(21—7点)的火车,允许买硬卧票。
2.市内公共汽车、火车、长途汽车凭票报销。
3.打的原则上提前申请、特殊情况事后及时说明。
4.特殊情况或需乘飞机的由总经理批准。
三、出差补助标准
1.餐补:50公里以内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县级市60元每夜,地级市80元每夜,省会城市100元每夜,直辖市及沿海、特区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户及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吃饭、住宿的,逐级请示最终由总经理确认同意后安排并报销。
4.当日出差没有就餐的没有补助,当天返回的没有住宿费。
注:所有外出人员由公司承担就餐、住宿费用的没有出差补助。
四、回到公司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报销单》,由部门负责人(或安排人)审核签字,最终经总经理审批再到财务部报销。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费用预算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职员借款金额在1000~20xx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第四章差旅管理
第九条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之前必须提交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行政部据此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见行政出差申请表)。
(2)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部留存、记录考勤。
(3)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4)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含出差回来当天)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5)员工出差后,必须每日下午4点前向主管汇报工作,并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6)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
(7)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第十条费用标准及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
公司工作人员出差,按以上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别两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个房间,以节省差旅费开支。
业务人员施工监理期间每日补住50元,电话补助10元。
出差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公司行政、财务部、市场部等中层管理人员出差,住宿费凭票据报销,标准按以上各级别标准报销。
工作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到地市级、县市级地区出差,当日完成工作能够返回的分别综合补助50元,能够当天返回的,须当天返回,特殊情况需相关领导批准。
工作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外出参加公司的参展(培训)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无任何安排情况,实行实报实销。
第十一条出差补贴标准
(1)员工在出差当天的9:00前出发、17:00后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补贴,否则不予计算出差补贴。
(3)出差补贴的标准根据员工的职位级别另行确定。
(4)出差期间不得另外报支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出差属业务特殊范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下属与上级一起出差时,下属将扣除住宿补贴。
第十三条餐费、住宿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第六章:附表
表1、出差审批单、出差审批单
表2、出差报告单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白天(6:00-19:00)乘车超过6小时(含),夜间(19:00-6:00)乘车超过4小时(含)可乘坐硬卧,低于上述时间应乘坐硬(软)座席位。
(2)远途(时间超过6小时)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3)差旅期间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市区之间如无紧急情况应乘坐机场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车,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该部分交通费随同机票一起报销。
(4)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以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三章 出差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短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下的出差称之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员工每人150元住宿标准,同性别员工超出两位出差时,应入住双人或三人标间,有特殊情况报除外,但需先向总经理汇报并取得答复。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区出差午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第四条长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称之为长期出差。对于长期出差的人员,为节约住宿费开支应在当地租房住宿。
(2)长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当月),可自行购买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给予每人300元的标准,凭票据报销,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3)长期出差期间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30元标准。
(4)长期出差期间每人每天给20元差旅补助,与误餐补助合并一起发放。
(5)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6)长期出差期间如外出办事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四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五条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3)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第六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财务领款报销。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条 出差报道
(1)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批准。
(2)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第八条 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第九条 市外出差:
(1)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十条 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篇六
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一、代理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国外部分
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目的
为统一、规范员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确出差费用预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差分为:省内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条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登记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须在到达出差目的地开展工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出差结束时间的填写。
第五条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办公室主任处。
第六条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须打卡,若因个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视为无效,不予发放出差补贴;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预见性的原因无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负责人需要及时跟相关上级主管确认其加班事宜。
第七条出差员工在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不得损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九条员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内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1000元。
第十条出差人员如需借支生活费,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的《出差登记表》中填写借支金额,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出纳人员确认审批结果,办理费用借支手续即可。
第十一条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向财务部申请;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生活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生活费报销手续。
交通工具使用规定
火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乘坐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火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汽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购买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汽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飞机乘坐规定
经理级员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级别员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且出差任务紧急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注:飞机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
其它情况
员工在出差地处理事务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可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出租车。
第十四条出差员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办公室主任有足够时间去订购车/机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车/机票。
第十五条交通费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交通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交通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符合购买火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火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员工,按特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50%发给补助;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其软(硬)席座位票价的30%发给补助。
(三)符合购买汽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汽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班次的员工,按慢车坐票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直达快班的员工,按直达快班坐票票价的50%发给补助。
(四)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全国各类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全国各类城市分类
类别
城市
a类(特大型城市)
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b类(大型城市)
重庆、天津、杭州、南京、哈尔滨
c类(中大型城市)
d类(中型城市)
e类(小型城市)
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边远小型城市及地区,在此不一一列举
(一)总裁、总经理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套房,环境优雅须带有会客室,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车。
(二)副总经理、总监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三)经理级住宿标准为普通商务酒店。
(四)各区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当地商务酒店签定长期合作协议。
(五)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出差时,除男女有别可分开住宿外,无特殊情况不可独自开房住宿;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同住一间房间时,以岗位级别高的员工住宿费用可报销额度作为标准,不累加住宿人员可报销额度。
第十九条住宿费用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住宿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住宿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住宿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出差员工住在亲友家,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人员外出期间生病,确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向上级领导申请休假,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条出差员工在启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时刻出发皆可享有出差补贴,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当天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一条出差补贴费随当月工资一齐发放,享有出差补贴的天数要扣除出差期间休假的天数;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补贴,不同时享有加班补贴。
第二十三条以上工作失误内容未详尽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误行为,公司有权决定失误等级予以相应处罚,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总公司行政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