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法制工作调研报告深入探究了当前法制建设的现状与问题。“法制工作调研报告”,调研发现,在立法层面,部分法律法规存在更新滞后情况,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需求。执法环节,个别地区存在执法不规范、执法力度不均等现象。司法领域,案件办理效率与司法资源分配有待优化。在法治宣传方面,虽有成效但普及深度与广度仍需拓展。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立法调研、规范执法流程、提升司法效能、创新普法方式等建议。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法制工作调研报告 篇1
一、耕地保护现状
近年来。严格控制各类非农建设进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土地管理工作始终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从事非农建设。对基本农田位置、地类、面积、区位详细登记备案,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设定保护碑,明确提出了五不准”要求,对通过验收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补划为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根据省市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实行严格控制,全年实际用地不突破市上下达的用地指标,并根据轻重缓急,将有限的用地指标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八大工程和保障性、公益性基础设施上,合理配置用地区位和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期间,根据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经科学论证和专家评审,先后申报乡镇规划局部调整材料xx次,涉及土地约x亩,并全部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同时积极履行建设用地报批职责,先后完成了矿业吨xx项目、县高级中学扩建、中石油油库建设、商界高速公路、国际酒店、输变电项目、xx年产吨xx项目、xx公司钒矿、县工业园区、集中安置区、朝阳廉租房等项目用地的报批供应工作,涉及项目x个,占用土地总面积x亩,其中耕地x亩。同时,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x亩,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还查处违法用地宗,占用耕地x亩,有效保护了耕地。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每年召开一次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夯实耕地保护责任。县上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任组长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将耕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做到责任、任务、人员、经费“四落实”各镇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逐年层层签订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全面落实到镇、村,层层明确了保护责任人,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保护责任。建立了基本农田目标责任考评制度,每年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各镇在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及时整改。
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金丝峡周报、政府和部门网站等媒体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和法律法规。公开曝光和严厉查处破坏浪费耕地资源的典型违法案件,提高耕地保护意识。一是坚持日常宣传和“等主题宣传日集中宣传相结合。积极推广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活动,举办党政基层干部和村干部土地法规培训班,召开座谈会,举办土地法规政策知识竞赛,使保护耕地、科学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行动。五年来,共出动宣传车辆多台次,先后利用多场会议宣讲耕地保护内容,召开耕地保护专题会议多场次,书写张贴宣传标语x余条。二是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公示制度。投资x余万元在、建立了5个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牌,保护标牌明确了保护范围、保护面积、保护措施、保护责任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全县xx个乡镇x个行政村免费发放《耕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通过广泛宣传,大大提高了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知晓率,全民耕保意识明显增强,保护基本农田的自觉性大大提高。三是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等八项制度,以村为单位公布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八禁止”和建设用地“六不批”为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用途管制起到基础性保障作用。
三)严格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非农建设无论是国家建设、集体建设。凡不可避免需要占用耕地的一律从严控制占用面积;凡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另行选址,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制度。还是农民建房都坚决做到基本农田“五不准”凡可以不占耕地的项目一律不占耕地。把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压到最低限度,有效地保护了耕地。同时,坚持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按规划办事。对于不符合规划用途的坚决不予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非农建设项目凡是圈外用地的事先必须按法定程序先批准调整规划,后批准建设用地,不是重点项目一律不准圈外用地。由于坚持了用途管制制度,消除了建设占用耕地的随意性,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
法制工作调研报告 篇2
从“一五”到“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已走过近30年的历程。30年来,广大居民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与此同时,社区法制宣传仍然存在许多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在本文中,笔者将结合在x市x区的基层司法所多年从事宣传工作的实践经验,分析现阶段法制宣传工作的特点,寻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一些解决的建议。
一、法制宣传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从x市的发展速度看,x区城镇化进程最快,从20xx年的56.76%,提高到20xx年的69.4%,上升了12.64个百分点,而城镇化发展的结果就是各项基础设施有了很大改善,多数村民集中居住在一个安置房小区,这给我们当前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新问题、新要求。
就三年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的情况来看,老百姓的参加法制宣传活动的热情愈来愈高涨,大多数村民有法律问题也能积极向律师咨询,免费发放的宣传单、法律书籍也不在像以前随手丢弃,能带回家里。在开展活动时我们对法制宣传的`活动方式、宣传的内容、自身法律素养、法律维权的意识等四个方面做过问答调查,约85%的人认为活动方式比较好、宣传内容实用、自身法律素质有所提高、维权意识增强,但仍有约15%的人认为还存在不足之处。其中,有个别老人对子女不赡养自己仍不知如何维权,更不知道法律援助可以免费帮其维权。
虽然我区各个街道的情况不尽相同,但辖区内社区居民的各类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农民法制观念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法制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已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但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法制宣传工作出现了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加以改进。
1、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以我们街道为例,城镇化建设迅猛发展,大多数村民现在集中居住安置房小区,他们已没有田地,正在逐步转变为城镇居民。但仍有部分村民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搞法制宣传活动多数都是在集镇和小区广场,一是群众相对集中,可以使较多的人获得所宣传知识和宣传资料;二是距离近,工作人员携带宣传展板和宣传材料方便。而对于居住偏远、分散的村民来说,参与法制宣传的机会相比小区居民要少些,即使去偏远的村搞法制宣传活动也没多少人来参加,那些村委会设置的宣传展板或宣传标语,从实际情况来看,认真细致的阅读观看的村民很少,所起的宣传作用非常有限。
2、宣传内容与群众实际需要还存在差异
当前一些法制宣传人员为了应付检查或是完成工作,将一些现成的宣传资料或很久以前的宣传资料拿来做宣传,而这些资料对群众来说也许根本不需要或资料已经过时而失去了应用价值。而我们的老百姓需要更多的知晓《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一些与生活联系紧密的新律法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如不能及时有效地宣传这些,这将导致宣传工作虽做了,但群众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却没有得到提高。
3、学习法律知识存在的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宣传队伍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很少,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全凭大家的自觉,这样的效果是很差的。有些村(社区)干部年龄普遍在40岁左右,学习新知识的热情不高,常以基层工作纷繁复杂为借口免于学习,从而使得法制宣传源头出现问题。另一方面,群众学习法律知识也存在诸多问题。目前辖区内60岁以上的老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很难看懂文字型宣传材料。多数青年人平时不学习法律知识,等自身需要法律维权时才开始关注相关法律,即使学习也是片面学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对自己需要承担的法律义务视而不见,容易产生偏激的维权观念。
4、法宣人员的业务能力有不足之处
宣传活动中,我们发现当地居民都有地方口音,而现在一线法宣人员,特别是大学生村官和实习律师,都是普通话教育多年的年轻人,对当地人说的话有时听不懂,就会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有些法宣人员在回答咨询时喜欢运用法律术语,这对专业人员无可厚非,但对老百姓来说等于说天书。比如“标的物”,大多数老百姓都不知道这说的是什么,但说钱、物等具体的名称时,他们才能懂。
三、深化法制宣传工作的几点对策
1、增加宣传形式,扩大宣传面
一是针对不同人群使用不一样的宣传方式。对文化程度不高的老年人,要多采用图画、录像、电视等形式开展宣传,让他们通过眼睛了解法律知识;对上班族要多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发放法律书籍,建议企业订购法制报刊、杂志,定期组织员工阅读、学习法律知识;对居住农村的分散居民实施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切实将法律知识带到每家每户,不流于形式。
二是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宣传,比如学校,以“小手牵大手”的形式,对学生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印发法制宣传单发放到学生手中,让学生将更多的法律知识带回家中;电视台,制作一些法治方面的节目,直播法院审判的典型案例,以及制作法律知识竞赛节目,让群众在娱乐中学习法律知识;老年大学,规定每次开课有一堂课是法律知识学习课,组织中老年朋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2、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以现有的宣传工作力量,每次法制宣传都要满足各类人群的所有需求也不现实。但我们可以根据辖区内社会建设的实际情况,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开展每次法制宣传。对安置房小区内的失地居民要着重《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宣传;对即将拆迁的居民要着重《物权法》、《x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进行农业生产的村民要着重《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探索群众实际遇到的法律难题,看看群众缺少什么、需要什么,然后着重宣传群众需要的法律知识,彻底转变以前应付了事的工作态度。
3、加强一线宣传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
随着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国制定和修订了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不论是专职法宣人员还是一线村(社区)干部都应该及时有效的学习这些新的法律知识,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更新和提高法律知识水平,才能更好地满足宣传工作需要。其次,对刚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及专职法宣人员开展业务能力培训,请经验丰富的老法宣人员讲授工作经验及注意事项,要求他们多和当地人交流、多说当地话;要求他们在搞宣传活动时,特别是解答法律咨询,注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少用法律术语。
每一个居民法律素质的提高都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如果大家都知法、懂法、守法,并积极用法律维权,那么刑事案件必将减少,非法上访也会转变为依法诉讼,社会必定会更加稳定、和谐。
法制工作调研报告 篇3
留守儿童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殊社会现象。对留守儿童进行道德法制教育,既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治本要求,又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举措。本文就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工作谈谈自己的一孔之见,旨在抛砖引玉,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工作现状
我国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约1.3亿人。根据20__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抽样数据推断,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人,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28.29%,平均每四个农村儿童中就有一个多留守儿童。
如皋市有外出务工人员11万余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儿童人数约21万人,其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外务工的儿童近10万人。在关爱“留守儿童”的实践中,如皋市一直走在全国前沿,20__年5月10日成立了全国首家关心留守儿童工作委员会,健全了经、纬两条线的“关留委”网络,各学校、村委会均建有“关留委”,初中以下的学校全部配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20__年又在林梓镇成立了全国首家留守儿童维权工作站,自此,如皋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从校园延伸到社会,从关注留守儿童的学习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皋作为国务院妇儿委和联合国儿基会“留守儿童社会干预项目”的试点城市,全市紧紧围绕完善留守儿童权利保护工作机制、建立有利于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网络。经过历年来的真爱投入和潜心研究,如皋市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关爱之路:健全一个“关留委”组织,实施“整体联动、全面关注”两项策略,建立“档案、个案、预案”三案制度,落实“真诚沟通、真情关爱、开展活动、家教辅导”四项措施,探索并总结提出了“关爱留守儿童林梓模式”,全市留守儿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爱护下健康成长,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下降。立足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新起点和新形势,如何从加强对留守儿童道德法制教育入手,为他们建立起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网,这依然是我们全社会都必须高度关注的永恒课题。
二、特征剖析
根据调研了解,留守儿童往往具有以下特征:
(一)从与父母的联系上看:大多数留守儿童的父母他们在外地打工挣钱,往往以改善家庭的生活困境为主要目标。因工作繁忙有20%的父母一个月都不能和子女联系一次,有10%的人甚至一年基本不与孩子联系;
有8%的人甚至几年都不回家一次,长年在外而将儿女留在家中,这直接导致留守儿童温馨亲情的完全缺失。
(二)从监护人的角度上看:有约占65%的留守儿童属隔代抚养,父母外出务工经商后,由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抚养;
有约占30%的属其他监护人抚养(指其他长辈);
有约占5%属平辈监护人扶养(指兄弟、姐姐)。
(三)从家教的角度上看:隔代抚养的多数老年人往往只求物质上满足孙辈的需求,而在精神和道德上的引导与管束比较缺少,法制教育更是弱化;
其他监护抚养的在家教与管理上,也是得过且过,心不在焉;
平辈扶养的,懂得道义和法律的也不是很多,因此导致家教的缺乏。
(四)从经济的角度看:外出务工的家长赚钱多了,给孩子寄去的生活费或者零花钱相对比较宽厚,有的孩子游手好闲开支无度;
有的邀约其他未成年人抽烟、喝酒甚至赌博;
也有的留守儿童家境贫困,生活难以保障,在他人的唆使下偷窃甚至抢劫,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如果对以上留守儿童的自身特征认识不足,不注重强化对留守儿童的道德法制教育,就会因父爱母爱的缺位、家教的缺位和监护职责缺位,而影响了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进而会导致他们演变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自卑懦弱、行为孤僻、缺乏爱心、脾气暴躁、冲动易怒、迟到逃学、说谎打架、任性自私的“问题少年”,个别的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
三、对策路径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提高民族的素质,除思想、文化外,必须提高民族的法律素质,法制教育必须从小抓起。开展留守儿童的道德法制素质教育,需要独辟蹊径,多措并举,将传统教育与形象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取得实效。在实践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抓活动载体,促进留守儿童道德法律意识的提高
1.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带回家”等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保护未成年人良好的社会氛围。以爱护未成年人为己任,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利用法制课堂、专栏、图片、广播电视、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切实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尊重和保护儿童的基本法律知识,全面动员社会各界爱护关心未成年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离退休老同志、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的作用,特邀他们学校上法制课、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传统美德教育、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解答法律咨询,以提升了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的品味,努力创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未成年人工作的良好氛围。
2.大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要按照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试“五落实”要求,通过督促检查,使各学校法制教育课同思想品行课融为一体并列入教学计划;
要选备具有一定法律素质的教师授课,保证课堂法制教育主渠道教育的作用;
要整合法治资源,配齐、配强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不断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努力使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要开辟第二课堂,大力开展法制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除开展经常性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外,可以到监所联合组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让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儿童知道任何违法犯罪都会酿成人生苦果;
积极支持学校与公安、司法、部队共建法制教育基地,请公安、司法干警和部队战士到校上法制道德品德课。在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的形式方面,可采取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橱窗、法制演讲比赛、法制图片展、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将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融入学生熟悉的社会生活中,以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增强学生法制教育的互动性和趣味性。
(二)抓整体联动,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对在校留守儿童,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把法制教育延伸到社会和家庭,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学校以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和谐校园建设为载体,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杜绝学生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各镇要依托“关留委”和留守儿童维权工作站及家庭学校,对临时监护人进行法制教育,引导他们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以良好的品行当好留守儿童的家庭教师,为留守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在机关要注意搞好关工委、教育、政法、团委等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充分发挥各单位的职能作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积极收集整理校园及学生的动态信息,及时反馈学校新出现的教育管理问题,并制定相应对策加以解决,以构筑起各部门参与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工作平台。
(三)抓维权行动,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要抓好“民调工程”,及时化解涉及留守儿童的权益纠纷。充分利用每月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组织市、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和基层政法部门对各学校留守儿童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涉及家庭矛盾、抚养纠纷、损害赔偿等方面的矛盾及时组织调解,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的调处工作,预防留守儿童辍学、失学。
另一方面要开辟“绿色通道”,积极为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对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的纠纷,要有针对性地放宽法律援助审批标准及简化审批程序,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优势,最大限度地为留守儿童送爱心、送温暖。要通过开辟的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确保留守儿童在受到违法行为侵害时能及时得到法律援助,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