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最新版,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实施的目的在于提高公众健康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卫生应急能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坚持公益性原则。这些目的共同构成了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的核心价值和使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最新版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阅读与收藏,希望能够帮到大家!现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1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顺利完成我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建档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任务,为提高我社区农村卫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于20xx年8月份在醍醐卫生院培训站举办为期3天的公共卫生人员及村知识培训:
一、培训目标
通过本次培训,提高醍醐社区农村卫生人员专业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提高乡镇卫生院以及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等专业服务水平。
二、培训时间、地点和对象
1.时间:
理论培训时间20xx年8月20日---8月23日
2.地点:
理论培训学习地点:寺前镇镇卫生院宣教室
3.对象:
寺前镇醍醐卫生院各卫生室负责人,计15人
三、培训教材和内容
(一)教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指导》
(二)内容: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培训指导
2.健康教育服务培训指导
3.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培训指导
4.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培训指导
5.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培训指导
6.预防接种服务培训指导
7.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培训指导
8.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培训指导
9.2型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培训指导
1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培训指导
四、培训安排:
理论培训3天
五、考试考核办法
1.学员学习期间,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2.学员学习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
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2
一、依据与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制订我单位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方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置小组。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员救治、事件上报及配合处理等工作。
三、报告内容及要求
(一)报告时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逐级汇报至处置小组,由组长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应当在2小时之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单位名称、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供餐单位信息、先期处置情况(含病患人员救治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处置内容
(一)先期处置:
1.积极救治病人,留存病人生物样本及相关样本。
2.保护现场:保留剩余食品、可疑食物、保存病人的呕吐物和便样等样品。
3.了解和统计发病情况。
(二)现场处置
1.配合调查:要求供餐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达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调查部门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调查信息。
2.媒体沟通:发布信息、媒体应对、舆论引导等。
3.落实相关监管措施:按监督部门的.意见和决定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4.随时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三)后期处置
1.应急供餐:解决停止供餐时的临时用餐,做好临时供餐的检查和保障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明确应急情况下应急供餐单位,要有书面合同或协议等,选择的应急供餐单位应有承担与应急供餐人数相适应的能力。
2.应急供水:妥善解决停止供水后的临时供水问题。
3.经验总结:开展事故调查、分析、总结,加强培训,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应急培训:
将应急培训纳入本单位的整体工作中,磨合运行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方案。
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3
为有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健康教育相关内容,加强全省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使城市、农村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70%以上。
二、项目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三、项目内容
(一)明确健康教育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活动方案落实卫生部《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规范》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疾病预防控制的需要等,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营养、控制体重、加强锻炼、应付紧张、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
3.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等。
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健康问题。
5.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包括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卫生问题。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开展下列健康教育活动: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健康教育年度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计划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
2.发放、播放健康教育资料。
一是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印刷资料种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分别不少于12种、8种;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不少于6种、3种。
二是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播放种类不少于6种;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播放种类不少于4种。
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显眼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专栏应标有机构名称,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并利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咨询每季度分别不少于2次、1次。
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长等为主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和必要的健康技能,从而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举办讲座每季度分别不少于2次、1次。
6.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档案管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妥善保存,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三)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建设
1.将健康教育列为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列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
2.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健康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为保证健康教育活动正常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设健康教育室、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四)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1.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培训采取逐级培训的方法进行;培训对象为各级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医务工作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和基本设备使用、效果评价等;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2.城市社区和农村健康教育技术指导。
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定期参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加以指导和纠正,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好参谋。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也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服务内容等,加强对城乡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3.积极与大众媒体合作。
主动邀请媒体参与社区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大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效果。
四、组织实施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等。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2.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具体实施。相关工作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支付。
五、督导评估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各级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省、市级每年不少于1次,县、区级每年不少于2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补助发放依据,以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调动人员积极性为原则,对补助经费可进行适当调整和浮动。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三)主要评价指标
1.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和任务完成情况;
2.《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率;
3.城乡重点人群及居民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
4.居民满意度。
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4
卫生监督协管是今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的一项服务项目。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深化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可以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的一体化卫生监督体系;可以依法维护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职业安全、医疗和血液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2013年修订)》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版)》,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完善、工作规范、资料齐全,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95%以上,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分年度目标
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5项主要工作内容全面开展,信息报告率达到80%以上,信息报告填写准确规范。
二、项目任务
1、设立“卫生监督协管科”具体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按照服务人口1/万的标准配备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每个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名兼职协管员。
2、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3、掌握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诊所、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基本情况。
4、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指导帮助相对人规范执业行为。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卫生监督协管专项工作。
5、及时收集、上报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学校、公共场所等相关工作信息,建立规范的台帐资料。
6、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医疗市场的卫生评估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
7、协助开展相对人的卫生知识培训;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8、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卫生咨询、宣传工作。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布置工作任务,开展培训指导和考核评估。
2、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3、各辖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定期开展工作业务指导;建立通畅的工作信息交流通道;举办业务知识培训;开展督查、考核评估。
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责任单位,单位主要责任人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全面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绩效考核
1、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工作由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各辖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考核标准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协管督查考核表(附表2)。各地要将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协管工作完成情况的依据,作为卫生监督协管员奖惩和核定绩效工作的依据,与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挂钩,与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挂钩。
2、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各级卫生监督所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督导考核,对辖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部考核,对辖市采取随机抽查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得分情况,结合当地卫生监督协管整体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给出总体评价和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辖市、区卫生监督年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3、辖市(区)卫生监督所对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考核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记录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所汇报督导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网底建设角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将卫生监督协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监督协管员主要职责是卫生监督检查,无行政处罚权,其检查记录可以作为案件来源。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协管人员、工作场所、办公用品等必备的工作条件,并开展辖区本底资料调查,建立协管档案、开展日常巡查、及时报告信息并向居民宣传协管服务等工作。
(三)沟通协调、上下联动。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地应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特别是在调查摸底和督查指导阶段,应上下联动、协调左右、密切配合,切实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到本底清晰、资料全面、保障到位。
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5
为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贵州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和《剑河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县的卫生监督工作体系”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化,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各乡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各乡镇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卫生监督局负责项目承办,各乡镇卫生院(协管站)及村卫生室具体实施。
三、服务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巡查指导
1、开展食源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2、对辖区内居民开展食源性疾病线索进行搜集。发现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寄生虫病以及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所引起的疾病线索及事件,应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掌握辖区内集中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乡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工作。
3、督促供水单位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供水人员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4、负责对供水人员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5、发现生活饮用水污染及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局。
(三)学校卫生服务
1、负责建立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本底资料。
2、负责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的'防控,饮用水安全工作的定期巡防,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局。
3、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开展业务培训。
(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建立健全辖区内医疗机构和传染病管理的本底资料以及采供血的本底资料。
2、负责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局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1、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一户一档。
2、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3、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
4、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局并开展调查。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县卫计局及县卫生监督局成立项目领导组,负责组织培训、督查指导、业务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卫生监督局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上报总结,收集、整理、上报协管信息。负责制定制度、工作规范、建立档案、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卫生监督巡查和上报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协管站)要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开展巡查、建立档案、收集并向卫生监督局上报协管信息,接受县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三)人员配备
1、各乡镇卫生院(协管站)应配备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2、各乡镇卫生院(协管站)可在辖区内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中聘用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计局统一组织,县卫生局监督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乡镇卫生院(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还要组织对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五)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局:按照县卫计局布署,完成服务项目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工作以及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统一定制服装、证件;负责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负责对基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主要承担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协助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指导;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
2、各乡镇卫生院(协管站):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措施。主要承担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协助承担,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巡查等,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及时上报各项协管信息。负责社区服务站,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3、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协助完成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服从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站)的管理,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考核
县卫生监督局要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和考核细则,将考核项目、内容、标准细化量化,每半年考核一次,监督巡查每季度一次,督导检查两个月一次。乡镇卫生院(协管站)对村卫生室每季度检查一次。县卫生监督局同时树立典型单位,以点带面,并对考核成绩优异的乡镇卫生院(协管站)给予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关于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并系到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因此要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为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举措和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大事来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化落实,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
县卫生监督局要注重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管理与培训工作。打造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充分发挥业务技术指导作用。更要注重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以形式多样的教学模式,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各乡镇卫生院(协管站)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制度规范化,档案规范化,工作规范化,为群众提供优质卫生监督服务;卫生监督局要不定期地深入到基层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在满足服务数量的同时,着力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