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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安全工作安排篇一
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做实做强食安委及食安办,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按照街道食安办的职责,充分发挥食安办职能作用,加大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抓好成员单位目标责任的落实并由食安办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二)与村(社区)签订《xx街道办事处20xx年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对各居(村)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加快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积极预防和控制h7n9等流感疫情的发生和传播;贯彻实施《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协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东湖隆生广场建设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迎接xx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建设考评工作。
(四)突出重点,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食用农产品、肉及肉制品、植物油、粮食、面制品、儿童食品、学校周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产品,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地等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各相关证照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2、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校园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零点、小杂货店的监管力度以及对节日、季节性食品市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抽查水产品、植物油、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它不合格食品行为以及打击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3、深入排查治理集体食堂、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原材料进货台账、索票索证制度的执行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杂货店、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五)加强各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做好各个企业的监督和服务及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动态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七)全面宣传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食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举办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各社区(村)协管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
(八)畅通信息交流。建立畅通的信息平台,按时报送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根据不同季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和性质,向群众提供科学、准确、及时、公正的食品安全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九)加大联合行动力度,将食品安全联合行动经常化,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工作步骤、工作重点,加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搞好衔接,整合监管力量,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将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安排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监管水平,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1、在主街道、路口、菜市场等醒目地段设立较大食品安全宣传牌或标语,开展以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2、每村都设立一块以上食品安全宣传栏,一幅永久性宣传标语;每季刊出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图片等。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万户活动。印制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发放到各村、单位、学校、企业中。上街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咨询宣传活动。
4、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邀请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等有关部门专家来辅导讲解。
5、把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
1、1至5月份,开展对流动摊点、小饮食店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对建城区流动摊点检查、整治。
2、6至12月份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照小作坊、小企业、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从生产源头上的食品安全。
1、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规范农资经营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管,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豆制品、面包、饮料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合格食品上市。
3、开展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一条街”工程示范建设,实行食品统一配送,争取食品配送率在95%以上。对食品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小店等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检查。
4、开展对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经常性开展对宾馆、饭店、小食店的食品卫生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民主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对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等每月一次进行食品卫生检查,保证学校食堂、民工食堂的食品安全。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及大型集会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大型聚餐点的食品安全。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安排篇三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镇村两级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村级网络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式,比如说开展知识竞赛活动,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
认真组织好辖区内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校园食堂和卫生机构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和小作坊,对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质量问题,督促纠正,同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主观造成的问题,追究负责人,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为确保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我们将重点进行农家家宴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专项整治,开展保健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等多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查处违法食品、药品广告,没收销毁假劣食品。
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确保全镇20xx年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镇食安办要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打击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和食品药品“四小”整治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要强化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相对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
二是要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要重点做好商超、食品市场、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要重点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要结合节日期间聚餐场次增多、餐饮消费量增大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几率增大的特点,加大对旅游人群聚集场所及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对集中承办团圆饭、“年夜饭”、群体性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含铝食品、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和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节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是要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要加强节日期间体验式经营行为检查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
城管整治办要设立流动摊贩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要结合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市场、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要采取积极措施推进露天烧烤、凉卤菜摊点的取缔工作进程,实行退路进店。
要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商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安排篇四
20xx年是“十x五”规划开局第二年,也是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关键之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x大和十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食安委和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监管机制,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年要抓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镇食安办、各村工作责任。
镇食安办、各村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工作实际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大检测检验能力建设、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智慧监管、监督抽检等方面的投入力度,确保监管部门有足够力量、足够资源履行职责;加强镇食安委、食安办建设,完善协调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督查考核作用。
2.进一步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
深化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继续在“用网”、“强网”、“管网”上下功夫。按照“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责、定制度、定重点、定考核”的要求,调整和充实协管员队伍,落实网格日常监管措施,加强定期巡查,做好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发挥镇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凝聚相关部门合力,共保基层食品安全。激励基层监管人员不断通过工作实践提高业务能力和岗位技能,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防线。
3.扎实开展“三大一严”行动。
根据市县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全镇食品安全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和严打击专项行动,建立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各环节“风险清单”,实施综合治理,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乳制品、食用油、酒类及熟肉制品等高风险隐患食品的监督检查频次,加强主要商业街、旅游景区、校园、农贸市场、食品市场及村镇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监督抽检和整治规范,强化对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加强小餐饮、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强化部门协作,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4.深入实施餐桌安全治理行动。
继续推进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围绕“五大提升工程”,研究措施突破整治难点,加快推进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和农贸市场治理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5.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推两打三严控”行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农村食品安全“净流”、“扫雷”,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6.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扩大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产品追溯,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食用农产品监测样品批次达到省定要求,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率达到100%。完善初级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库,30亩以上主体信息全部纳入省渔业主体调查信息系统,完成3个初级水产品质量追溯点建设任务。
7.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
推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制度,开展小作坊整治、改造、提升行动。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社会共治、手段创新、以网管网”原则,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
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量化分级自评制度,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持证餐饮单位量化等级公示率达到90%以上。
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45%。加强网上订餐管理。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产品抽检覆盖率每季度不低于100%。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完善校园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公办中小学校食堂ab等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
8.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对接机制。
抓紧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产地证明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过程中的产地证明真实、有效。规范农贸市场农产品准入及索证索票制度,探索开展农贸市场实施出场出票制度试点。
9.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拓展案件信息来源渠道,实行案件信息举报奖励机制,加强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检验鉴定、危害认定等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打击到位。加强打击食品犯罪专业化队伍建设。
10.落实社会监督各项措施。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违法广告、黑名单等监管信息的公示工作,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保险工作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落实风险防控“六个一”措施,推动承保机构设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公益资金。探索推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参谋和智囊作用。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继续推进“四个你我”活动,着力深化、拓展和巩固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1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四进”活动。继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加强食品安全读本教学情况的督查。
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快食品安全科普平台建设,全面建立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切实重视和做好媒体阵地宣传工作。
12.落实社会监督各项措施。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违法广告、黑名单等监管信息的公示工作,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健全保险工作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落实风险防控“六个一”措施,推动承保机构设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公益资金。
探索推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参谋和智囊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继续推进“四个你我”活动,着力深化、拓展和巩固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13.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为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四进”活动。继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加强食品安全读本教学情况的督查。
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快食品安全科普平台建设,全面建立乡镇(街道)科普宣传站和食品安全公众微信号,切实重视和做好自媒体阵地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