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虎,意外瞬间即发,安全教育刻不容缓。恳请您与学校携手,共筑孩子安全防线。请务必禁止用三轮车辆搭载学生,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及游玩。让我们共同守护孩子的平安,让危险远离,让幸福相伴。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小学禁止学生骑电瓶车告家长书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禁止学生骑电瓶车告家长书 篇1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六枝特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为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我们一直在努力,相信这也是您的愿望。
近年来,随着摩托车、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呈逐渐上升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放学和游玩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加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六府办函〔2021〕15号)精神,结合六枝特区教育实际,现就关于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特向各位家长朋友提出如下要求,希望您增强对交通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配合学校加大对孩子的管理与教育力度,将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得更扎实有效,愿我们携手相向而行。
尊敬的家长朋友,中小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有很大的危害性。一是很多中小学生骑摩托车、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二是摩托车、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相对较差,中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交通惨剧的发生。三是中小学生性格较为冲动,骑摩托车、骑电动车车速较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四是中小学生骑摩托车、骑电动车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乃至生命危险,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五是中小学生骑摩托车、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六是中小学生不熟悉交通法规,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七是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摩托车、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剧。
尊敬的家长朋友,交通事故猛于虎,意外事故往往在一瞬间。希望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到严禁用任何三轮车辆搭载中小学生;严禁任何中小学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放学和游玩。
关注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尊重生命健康,我们一起行动!
小学禁止学生骑电瓶车告家长书 篇2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我校也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自行车、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有以下几方面的危害:
1、很多小学生骑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车速度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些小学生骑自行车时甚至超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现我校就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学校召开专题班会,针对我校学生有骑单车现象,讲清楚学生骑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禁止学生骑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学校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抽查,即使将自行车,电动车停在校外,也是不允许的。
3、凡是发现有骑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购买自行车或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车上下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一定要引起重视,家校合力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小学禁止学生骑电瓶车告家长书 篇3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自行车、电动车是人们日常生活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然而,它就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给成长中的学生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小学生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小学生骑电动车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很多小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好奇、攀比的心理,贪玩及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
二、电动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学生性格比较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某些小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或朋友,或者不好意思拒绝其他同学或朋友要求搭乘的请求,这样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有些小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六、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在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家长们要加强教育监护,确保孩子安全。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小学生购买和提供自行车、电动车。希望广大家长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家长要教育小学生不要骑自行车出行,初中生骑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
二、同学们要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行车、电动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太小,对车体控制能力较差,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完善,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
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请同学们检视自身,郑重承诺遵守交通法规,暑假期间严禁驾驶自行车和电动车外出,严禁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望同学们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最后希望家长朋友们监督好自己的孩子,严禁孩子违法骑电动车,孩子的健康平安是我们最殷切的期盼。
小学禁止学生骑电瓶车告家长书 篇4
尊敬的家长:
自行车、电动车是人们日常生活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然而,它就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给成长中的学生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中小学生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我校地处大车较多,事故频发地段,学生骑车存有很大安全隐患。为此,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之规定,特制定我校学生骑车上学有关规定并告知家长如下:
1、一到六年级未满12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电动车,已满12周岁的学生禁止骑电动车。
2、为保障学生安全,上学期间要求除坐校车的学生以外,其他学生需步行或家长全程接送。
3、不准坐未成年人驾驶的自行车、电动车
4、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要加强教育监护,确保孩子安全。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小学生购买和提供自行车、电动车。
5、广大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
学校及各班主任会经常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同时希望家长重视对孩子上下学及假期安全教育,经常提醒督促,确保他们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让我们家校携手,为学生的安全出行而共同努力!
本告知书自20__年11月3日起执行。请各位家长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如不执行规定,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学校无关,由家长自己承担!特此告知,敬请家长密切配合!
小学禁止学生骑电瓶车告家长书 篇5
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学放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路上骑电动车或改装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
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杜绝隐患,小学生禁止骑自行车、电动车和机动车上放学。
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等,这些行为,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
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不要为未满法定年龄的学生购买电动车,更不要让他们骑行电动车上下学、上路。
小学禁止学生骑电瓶车告家长书 篇6
尊敬的家长:
您好!随着社会公共事业的不断发展,各种共享单车、摩拜单车等便捷方式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小学生违规骑单车上、下学、游玩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未满12周岁禁止骑行单车。
小学生骑单车、电动车有几个方面的危害:
1、很多小学生骑单车、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单车、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些小学生骑单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单车、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现我校就小学生骑行单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禁止学生骑单车、电动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即使将单车、电动车停在校外,也是不允许的。
3、凡是发现有骑单车、电动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购买单车、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单车、电动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一定要引起重视,家校合力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生态环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小学禁止学生骑电瓶车告家长书 篇7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现在社会由于电动车(近阶段特别是共享电动车)使用的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学生骑电动车的危害主要有:
1、攀比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学生认为骑电动车能赶时间往往车速很快,极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的学生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5、小学生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7、大部分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人必须先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事故无法保障权益。
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坚决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学校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小孩购买电动车、助力车,也严禁孩子骑电动车、助力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请贵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
望您为了贵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衷心感谢您的配合!
小学禁止学生骑电瓶车告家长书 篇8
家长朋友们:
您好!
自行车、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共享单车等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但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学生由于骑自行车、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尤其是下学后、周末及假期由于家长忽视管理、学生骑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为了您孩子的安全,请仔细阅读并和学校一起教育孩子以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不准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包含共享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学校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学生禁止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小学生骑车有几个方面的危害:
1、很多小学生骑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些小学生骑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车辆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希望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杜绝小学生驾驶电动车、自行车的现象。
小学禁止学生骑电瓶车告家长书 篇9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由于小学生缺少生活经验,应变能力差,在道路上骑车很不安全,对自己和路上行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法规解读
一、为什么“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从科学角度讲,年满12周岁的孩子在辨识能力、遵守规则等方面才足够适应道路的行驶状况。现在的孩子身体发育得快,长得也高,学骑车学得也快,但并不是说会骑车就可以上道路了,因为他在道路规则上不一定完全明白。现在12周岁以下孩子骑车发生事故的情况并不少见,一旦造成人身损害,对孩子和家庭都是巨大打击。
二、有监护人在旁看护或陪同骑行,未满12周岁孩子能骑车上路吗?
条例上没有写“家长陪同情况下孩子可以骑”,那么即使有监护人在旁陪同,未满12周岁孩子也是不可以骑车上路的。而且,即使家长在旁看护,也不能完全避免交通意外的发生。一旦有突发状况,孩子的应对能力也是比较弱的,容易发生危险。
三、未满12周岁孩子能在小区、公园内骑车吗?
根据道路安全法,“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如果小区、公园的道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孩子是不可以在上面骑车的。相反,如果是在小区空地、公园空地等不允许车辆通行的地方,孩子可以骑车。
四、未满12周岁孩子骑车发生事故监护人是否担责?
未满12周岁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是由监护人来承担责任的。
违规骑行的危害
1、很多小学生骑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车速度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些小学生骑自行车时甚至超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现我校就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学校要求各班主任召开专题班会,针对我校学生有骑单车现象,讲清楚学生骑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禁止学生骑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学校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抽查,即使将自行车,电动车停在校外,也是不允许的。
3、凡是发现有骑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购买自行车或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车上下学。
在此,我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真诚的请每位孩子的家长予以高度重视,杜绝自己的孩子骑自行车、机动车或电瓶车上、下学,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小学禁止学生骑电瓶车告家长书 篇10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共享单车等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但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
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学放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路上骑电动车或改装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
学生平安责任重于泰山,我镇一直竭尽全力地对学生进行平安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平安意识,引导学生学会自我保护,珍爱生命。在学校学生集会上、班会上三令五申:严禁学生骑摩托车和电动车上路上、下学;同时,呼吁家长们不要让子女骑摩托车、电动车上路上、下学。
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危害
1、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电动自行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3、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等,这些行为,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一些学生骑车载2-3人,在道路上急速行驶,还嬉笑打闹,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风险防控四要点
学校严禁学生骑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建议骑自行车、家长接送或者搭乘公交车上下学。为了学生交通安全,敬请家长们谨记以下几点:
1、使用电动车等机动车辆接送孩子时,请您和孩子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驾驶、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
3、接送孩子时请有序在停车位等候,请勿扎堆拥堵。
4、乘坐私家车上、下学时,要教育孩子等车辆停稳后再开门,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
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以身作则,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出行,以自觉行动为孩子们起好带头作用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学校最关心的问题。学校本着全方位为学生着想的教育理念,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望您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不给小孩购买摩托车或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摩托车、骑电动车,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现象。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小学禁止学生骑电瓶车告家长书 篇11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学校也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自行车、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现我校就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禁止学生骑车上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学校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抽查,即使将自行车、电动车停在校外,也是不允许的。
3、凡是发现有骑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与批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孩子。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一定要引起重视,家校合力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小学禁止学生骑电瓶车告家长书 篇12
尊敬的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公安交管部门和学校一直都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对学生进行了大量安全知识教育,虽然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但我们应清醒认识到,近年来,随着我市车辆的增加和道路的延伸,涉及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由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让人担忧,严重威胁到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为进一步提高小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希望学生家长和您的孩子能做到:
1、学习、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积极、主动、自觉地维护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为保证孩子安全,小学生上下学时禁止骑自行车、电动车、共享电动车。
2、家长要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和监护责任。注重家庭教育,抓好子女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家长坚持以身作则,拒绝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更不可以提供共享单电动车。
3、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要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4、家长在驾车接送学生时,应主动服从交警和学校安保人员、护苗队的指挥,要按规定停靠车辆,做到安全文明行驶,不得超速超员、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
孩子的安全是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努力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