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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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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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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通过文字表达对所读内容的看法、感受和体验,它能够帮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问题。怎样写出一篇不同于他人的独特的读后感?以下是一些有趣、有深度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一起来欣赏和探讨。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篇一

《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

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

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

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来自:作文大全阿q是悲哀的。

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

转载自 COOco.Net.CN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阿q正传》主要讲了阿q由于自身的缺点与生活并不宽裕,经常被别人欺负。

他吃了亏后并不难过,自言自语来安慰自己“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经自己一安慰,阿q就像赢家一样高兴地走了,继续过他那快乐的生活去了……生活中,人总有力所不能及的时候,总有无奈的时候,关键是有没有乐观地面对无奈和及时安慰自己,这就是阿q精神所提倡的。

不要为无法改变的无奈而难受持久,否则会误了今后成功的喜悦。

相信大家小时候都听过《伊索寓言》中的《狐狸吃葡萄》这个故事,大家都笑话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但有多少人能哈哈一笑后反思狐狸这种乐观的心态?如果它不是这样安慰自己,非要吃到葡萄不可,相信第二天人们会在葡萄园外会看到一只力竭而亡的狐狸的。

就说我吧,别看我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土里长的、水里游得能吃都吃,却因为过敏体质而对羊肉敬而远之。

每当与别人一起去吃火锅时,看别人把羊肉串吃的吧嗒吧嗒响时,我眼巴巴看着别人手中的羊肉串,心里很羡慕,口水都要滴到碗里了,那无奈感觉就像强大的狮子被蚊子叮死了一样。

平衡的现象很常见,平衡的图画、平衡的.文字、平衡的建筑……天平是平衡的,世界唯有平衡才能稳定,平衡是不可缺少的。

事物需要平衡,心理也需要平衡,看见的东西需要平衡,看不见的更缺不了平衡。

但是,这种平衡一旦被扭曲,就不再是原来的平衡了。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

阿q的“精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这种阿q精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

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伤心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

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

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

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畜生。”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

这种精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

但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该将事忘记,而是应该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

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

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

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

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

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

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现在也有,特别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

但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精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

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悲剧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

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篇二

《阿q正传》被公认为鲁迅最优秀的作品,甚至有人用“只要是在中国有些文化的人,没有不知道《阿q正传》的”来形容《阿q正传》的影响力的。而我本人也十分赞同这一观点,在我上高三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一年一共讲了一篇文章,其他时间都用在总复习上了,而他所讲的那篇课文,就是《阿q正传》,《阿q正传》的重要性可见一般。

在《阿q正传》整篇文章中,留给大多数读者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常常用过去的和未来的来掩饰他现在的不幸,比如他常这样夸耀自己:“我以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我儿子会阔多啦”可是当他说这句话时,连老婆还没有着落。他能用自轻自贱来获取心理的满足。在被别人打败后,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并以这种自轻自贱的第一开安慰自己,并说,我这是第一,状元不就是第一吗,那我就是状元来“狠狠地”赞美自己一翻。他用祖传的法宝“忘却”来掩饰自己生活中的不幸。总而言之,“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当一次英国军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阿q的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就是在他对革命的态度问题上。起初,阿q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他对革命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之”的。但当他听说“革命”使城里的举人老爷都害怕,未庄里的男男女女又是如此的慌张之后,阿q又产生了要投降革命的愿望。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阿q成为了未庄第一个起来欢迎革命并要“投身”革命的人。但是,在阿q的革命思维中,革命无非就是穿着崇祯皇帝的素来推翻清政府,简单地说就是反清复明罢了。因此,“他对革命在态度上的这种变化,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因为他对革命的认识是十分幼稚、糊涂、错误的。”他之所以神往革命,并不是希望推翻地主豪绅,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希望,去拿别人的一些东西罢了,从而成为“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革命以后,他可以随意地去拿原本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东西,可以抬高自己的阶级地位,成为当年的赵太爷、钱太爷们,从而奴役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d、王胡们。这种观念,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所“赐予”的,可能也是只有在中国当年这个封建时代才会出现的极度充满幻想并且狭隘的小农意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带给人们是绝对的权利概念,君与臣的关系是绝对的。在古代的中国,如果是一个下层老百姓,对君权是绝对服从的,除非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起来反抗,而这反抗,也不会是实质上的改变,仅仅是改朝换代罢了。这样,阿q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纵观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妨碍鲁迅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的惊醒价值,起码对于我们这一辈人来说,阿q的教训早以牢记,我们不会再度迷茫,历史不会重演,这其实也是阿q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影响。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篇三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一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

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篇四

在同学的欺辱下,阿甘跑掉了脚上的助跑器,跑进了橄榄球场,跑出了越南战场,用乒乓球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三次跑进白宫接受总统接见,跑出了亿万财富,四次横穿整个美国。帮助珍妮和丹中尉从打击中恢复并实现各自的梦想。

福布斯·甘这个被认为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最终成为了橄榄球明星,大学生,全国知名人物,捕虾船船长,还得过荣誉勋章并多次受到总统的接待。这不是讽刺。我想我们大家都错误的理解了聪明的真正含义-----善良和单纯才是上帝赋予我们最聪明的财富。在阿甘单纯的眼光中,最美的事物是暗夜中的星星,黄昏中的晚霞,沙漠中的朝阳。单纯是一种美德,执着则是一种战无不胜的`品质。阿甘以他执着战胜了生命中一切艰难险阻,在人生的旅途中一次又一次地奔跑着。

历史尘埃落定,阿甘有了儿子,他的儿子将有崭新的生活,一切不复重演。阿甘站在珍妮的墓前,这是催人泪下的一幕。无论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在什么样的境域中。阿甘以他不带任何偏见杂质的眼睛去看世间的一切,他用他的思维方式引导我们大家共同回顾,这样我们才更容易感悟到生命的真谛!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篇五

刚刚读过鲁迅先生在故乡中写的一段《阿q正传》。__的主要内容就是说阿q这个人,欺软怕硬,每每遇到比自己强的人,就会非常不服气。遇到不如自己的人,就会欺负他。这篇__虽然主要描写的是阿q,但是这篇文也体现了当年社会产生堕落的中国人,阿q这个主人公主要代表了当时社会的堕落,体现了当时中国人的庸俗。但是,在这段__里,最深刻的还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__中,阿q为了减轻外界带给自己的压力与挫折,他只能想尽各种办法俩逃避现实,用这种方式。阿q足以安慰自己。

阿q,这一个人,代表了当年整个中国的形象,同时鲁迅先生也生动的表达了阿q这个人的特点。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篇六

一根轻盈的羽毛在天空中随风飘舞,飘过树梢,飞向蓝天……最后,它落在福雷斯特·甘的脚下,阿甘坐在美国巴马州的一个长椅上,滔滔不绝地诉说着自己一生的故事——美国电影《阿甘正传》就在这样优美的旋律中开始了。我是听爸爸说的,这是美国百部经典名片之一,特别是学生应该看看。片子放在家里好几天了我才看。开始,我也没觉得怎么好看,不就是准备讲了一个智商为75的智障者的生活吗?接着我被阿甘的木讷所逗乐了,哈哈大笑。

然而看着看着,我就看出味道来了,这样一个生活中的傻瓜,他却比一般所谓的聪明人、嘲笑过他的人活得更滋润、更成功: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

他还和美国总统握手,也收获了爱情、家庭,还有一个健康的儿子,他完美地跑到了他的人生终点,成了亿万富翁;而那些聪明人、嘲笑过他的人,也许早已长眠地下。虽然这是一部外国电影,但是,电影所表达阿甘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的品格,这种美好的人性,是我们从小要追求的光芒。

阿甘的经历告诉我们,追求美好的未来,要靠自己的努力,像阿那样不停地奔跑,不停地向前。记得我读小学的时候,一个同学说,他过几年一定要做一个成绩优秀的学生。我那时还很羡慕他有这样的想法。但是我后来看到的却是他经常放学后就偷偷到游戏室玩,作业还抄别的同学,有时候上学还迟到。几年后,他不但没有进步,反而成了一个差生,屡次考试不及格。

不久前,我碰到那个小学同学,他说,这些题目太难做了,不像游戏有趣,反正考试也不是最后一名。我很为他可惜,在我的印象中,他本身是很聪明的.一个同学。现在我明白了,他缺乏的就是阿甘那样的不断奔跑的精神。

当我回想同学这个插曲时,我由衷地说:“阿甘,好样的!”因为我也缺乏像阿甘那样的高尚品格,他不仅自己获得了成功,还帮助在越南战场上失去双腿的丹上尉,正让他从绝望走向了新生活。我却没有想到帮助自己的同学考个好成绩,只有人与人之间互相关爱,一起成功,才会使人生变得更加美好。我突然想起,会主题歌《我和你》唱的“我和你,心连心”,和《阿甘正传》一样,也唱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篇七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小说集《呐喊》中的一部中篇小说,自发表以来受尽追捧与偏爱。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获奖者莫言,曾公开直言:“我所有的作品,都比不上《阿q正传》。”甚至愿意用自己所有小说换一部《阿q正传》。

小说主人公阿q,是一个卑微到底层的小人物,鲁迅先生用荒诞的语言写尽了他荒诞的一生。连个正经名字都不配拥有的阿q是可怜可憎又可笑的,但笑着笑着就让我们看见了残酷的生活真相。

阿q何其人?一个来自社会底层彻头彻尾的人生输家。他无姓无名无籍贯,无家无经历无固定职业,这样的人,注定被人轻贱。偏他作为一个“六无”人员,不以为耻,习以为常。

有一次,阿q喝了两碗黄酒,便手舞足蹈对旁人说,和当地颇受尊重的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细细地排起来还比他的秀才儿子长三辈呢。赵太爷上去就给了他一个嘴巴:“你怎么会姓赵—你哪里配姓赵!”阿q表面一言不发,甘愿丢掉姓名,但不一会就想通了: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这样的自我安慰逐步形成了他特有的“精神胜利法”,即“在假想中克敌制胜”,每一次现实中的挫败都要加倍的“精神胜利”弥补。

譬如当他被人揍了,毫无还击之力,只是在那人走后,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把那人视作“儿子”,平白无故地在辈分上抬高了自己,便也能心满意足。哪怕他真的尝到了失败的痛苦的那次,他好不容易赌博赢得很多钱却被抢走了,于是竟自己打自己,觉得好像打了对方一样,又满足地睡去了。

失败就失败,为何阿q不承认和面对呢?因为他曾“先前阔”、见识高,而且“真能做”,沦落到底层后,却依旧自视甚高。他因好吃懒作的脾性,又丧失了改变现实的动力,他的精神胜利带着三分自傲,三分怨念,加上四分麻木不仁。只能在幻想中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自欺欺人。

现代社会,很多人盲目学着阿q,精神胜利法屡见不鲜:被领导骂了表面微笑心中狠怼几句,看见别人事业成功就腹诽他的家庭不幸,大众质疑某流量鲜肉业务能力也能遭到粉丝的打抱不平:“你知道他有多努力吗?”用精神胜利法将失败归因于外界,而放弃自觉自省,习惯性躺平。

生活很难,压力很大,心情很焦虑,身处其中之人惟有敢于正视现实,直面自我,才能抵御失败侵袭。这样的勇气和乐观,才是真正的精神胜利,也会带来现实胜利。

阿q,就像一面多棱镜,让我们看清自我,提醒着我们不要落入他笔下那个歪歪扭扭的圆圈,而且是时刻保持乐观上进、保持奋进自省、保持善良谦虚。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篇八

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听别人讲到自己阅读,再到深入地去理解,我阅读了鲁迅的许多作品,例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狂人日记》、《孔乙己》、《祝福》等等。其中,我最喜欢,也令我受益最深的,就是那本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的《阿q正传》。

鲁迅要帮阿q写自传,可谁知,在写题目时,鲁迅就被难住了。传的名目很繁多:列传,自传,内传,外传,别传,家传,小传……而可惜都不合。“列传”么,这一篇并非和许多阔人排在“正史”里;“自传”么,鲁迅又并非就是阿q。说是“外传”,“内传”在哪里呢?倘用“内传”,阿q又决不是神仙。“别传”呢,阿q实在未曾有大总统上谕宣付国史馆立“本传”——虽说英国正史上并无“博徒列传”,而文豪迭更司也做过《博徒别传》这一部书,但文豪则可,在鲁迅却不可。

其次是“家传”,则鲁迅既不知与阿q是否同宗,也未曾受他子孙的拜托;或“小传”,则阿q又更无别的“大传”了。总而言之,这一篇也便是“本传”,但从鲁迅的文章着想,因为文体卑下,是“引车卖浆者流”所用的话,所以不敢僭称,便从不入三教九流的小说家所谓“闲话休题言归正传”这一句套话里,取出“正传”两个字来,作为名目,即使与古人所撰《书法正传》的“正传”字面上很相混,也顾不得了。

阿q的全名叫做阿quei,鲁迅在帮他写自传时,因不知他的名字该怎样写,所以把他的名字写成了阿q,其实,在写阿q这个名字前,鲁迅还是研究过不少时间的。第一次,鲁迅曾仔细想:阿quei,阿桂还是阿贵呢?倘使他号月亭,或者在八月间做过生日,那一定是阿桂了;而他既没有号——也许有号,只是没有人知道他,——又未尝散过生日征文的帖子:写作阿桂,是武断的。又倘使他有一位老兄或令弟叫阿富,那一定是阿贵了;而他又只是一个人:写作阿贵,也没有佐证的。其余音quei的偏僻字样,更加凑不上了。因为那时注音字母还未通行,鲁迅只好用了“洋字”,照英国流行的拼法写他为阿quei,略作阿q。

细读《阿q正传》,让我感觉到这本书的写法是十分幽默的。阿q总是在被人侮辱和打骂后,想尽一切办法来安慰自己。并在最短时间内,调整好情绪后,愉快的回到土谷祠,放倒头睡着了。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可阿q总能用自己的“超级”心态去面对,尽管活得贫困潦倒、整天被人欺侮,可是他还是活得那么满足,那么快乐!记得,《阿q正传》中有那么一个片段,充分的表现的出了阿q那‘无人能敌’的好心态。

因为阿q活得贫困潦倒,所以他身边一个女人也没有,看着那些有钱人家的大少爷身边有三妻四妾,更激起了阿q想要拥有女人的欲望。阿q对吴妈有非礼之心,可是他不但没有成功,而且还被闻声赶来的秀才举着大竹杠追着打。阿q自然非常不爽,但是,很快,他就用自己的好心态调整好了情绪,并且安慰自己:“女人是害人的东西,中国的男人,本来大半都可以做圣贤,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商是妲己闹亡的;周是褒姒弄坏的;秦……虽然史无明文,我们也假定他因为女人,大约未必十分错;而董卓可是的确给貂蝉害死了。”

阿q是一个文盲,所以,直到最后他自己被杀头时,都不知道,当初,别人为什么要自己在一张写满字的纸上面画圆圈。我想,阿q在被抓进监狱后,是肯定会感觉到不详的,可是,他还是那么乐观,甚至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是一个遭人陷害、即将要死的人了。直到阿q要画圆圈了,那手捏着笔却只是抖。于是那人替他将纸铺在地上,阿q伏下去,使尽了平生的力气画圆圈。他生怕被人笑话,立志要画得圆,但这可恶的笔不但很沉重,并且不听话,刚刚一抖一抖的几乎要合缝,却又向外一耸,画成瓜子模样了。阿q还感到十分羞愧,认为自己画得不圆。

阿q很幸福,但是也很不幸。说他幸福,那是因为他拥有一个很乐观、很平常的心态,在那些令别人心神不定、辗转难眠的事情面前,他总能平静、乐观的去面对,把事情看得简单化,不让烦恼和困难围绕着自己。可又为什么说他是不幸的呢?因为他的乐观已经有些过头,反而变成了他致命的原因——盲目的乐观。阿q是可悲的,因为,直到他被推上断头台,直到他变成另外一个世界的“人”时,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送命的原因!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篇九

也许,在那个时代,像阿q那样的人,还会有一条“活路”;可是,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那些只会逃避现实、使用精神胜利法的人只会被淘汰,而不会取得成功。

也许,有时候,作作白日梦、满足一下自己的心愿也是允许的,可是,我们不能把幻想当成生活的全部,而是要有计划的'去努力,尽量地去完成自己的心愿,让自己的梦不再是虚幻的,让自己的梦变成眼前的现实吧!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读好书是我们唯一能在社会上立足的方法,更是实现我们梦想的唯一途径!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篇十

每次我战胜内心的恐惧时,我总会想到电影《阿甘正传》里小时候的阿甘奔跑的镜头。这个智商只有七十的轻度弱智者,在电影里影响了美国的历史进程。阿甘在投资渔业赚钱后,又投资了苹果公司,说他买了个水果公司。这个笑话一直在有关苹果公司的各种文章中出现,每次看到都觉得好笑。

小时候的阿甘双腿发育不正常,需要带着护套走路。在一次次被欺负后,珍妮鼓励他跑快点跑快点,最后一次,他真正跑起来,跑掉护套,跑掉胆怯,跑掉耻辱。从此,这个镜头就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这个画面包含了太多的寓意,代表了重生和希望。这是美国版本的金蝉脱壳,褪去才能重生。

人的一生其实不过是在跟自己斗的过程,战胜自己的恐惧,挣脱自己的束缚。我在缓慢成长的过程中,遇到一个又一个的挫折,面临一次又一次的选择。在鼓足勇气劈荆斩刺后,便觉得自己如同奔跑起来的阿甘,把所有的不堪统统甩在了身后。

他人生中的`第二次奔跑是没有目的且毫无意义的,仅仅是想跑了。你觉得生活是什么?是一幕滑稽的喜剧,还是充满了欢笑和泪水的正剧?在伍迪艾伦的眼里,世界属于前者。在《等待多戈》里,人们等待的也不过是不知是否存在的多戈。或许我们做的许多事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却在追问别人做事的意义。跑步的意义仅在于想奔跑而已。

当然,电影的主要宗旨在于“反智主义”的宣扬,但这些都敌不过那两个跑步的镜头让我印象深刻。或许是因为处于这个时代想要纯粹的做一件事太难了。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篇十一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阿q的“精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种阿q精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伤心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

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处生。”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

这种精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但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该将事忘记,而是应该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

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现在也有,特别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但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精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悲剧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篇十二

《阿q正传》写于1920年,是鲁迅唯一的中篇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鲁迅写《阿q正传》“是想暴露国民的弱点”,是想“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作品中的阿q是一个在辛亥革命中的.贫苦农民,这说明了鲁迅改造国民性的主张同他关心革命,关心农民对革命的态度以及革命给农民带来的利益等种种问题间的一致性。

小说通过对阿q的形象和悲惨一生的描述,鞭挞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等落后、麻木的精神状态,批判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总结了辛亥革命没有发动和依靠农民而终于失败的历史教训;从而,在实际上提出了农民问题在中国民主革命中的重要性。这就是《阿q正传》的主题思想及其意义。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篇十三

“反正打人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个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平日里威风的赵太爷,现在成了自己儿子,哈哈!”这个总是这样自我安慰的阿q,让人想不记住都难。

他是个流浪汉,一直过着小混混的生活;接着,他又开始“搞革命”――做强盗,结果被抓住了,游街示众枪毙!

他是可悲的,可笑的,更是可怜的,让后人记住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

说实话,其实我曾因为自欺欺人,而失去了一个宝贵的奖项:学奥数的时候,老师总是让我们自己查漏补缺。我知道自己最差的就是图形方面,但复习了几天后,我的耐心就彻底没了:“烦死了!”我一做完作业就跑去玩了,根本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后来,老师问:“大家复习好了没有啊?”我心想:反正老师也不知道我会不会,随便蒙过去吧!于是,便大声回答:“好了!”后来倒也做过几次测验,只是侥幸没有出到图形方面的题,我也以无所谓的姿态混了下去。

到了正式考试,试卷一发下来,我完全蒙了:居然有4题图形方面的题!总共占了31分!我完全不会,迷茫的望着试卷――这下,我是彻底的完了!

忐忑等到分数后,我无比懊恼:差一分就一等奖了!如果我当时复习了,多做几题练习,就起码能做对一题,就有一等奖了!这下完了,一年多的心血都被自欺欺人给害没了!我再怎么懊恼也没办法了!像我一样的人还不少:作业没做,就骗老师说“没带”;走路摔跤,就怪地板;考砸了,就说自己没发挥实力……这些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一昧自我安慰的人,是不会进步的。

大家都知道nba球星科比,他曾说:“我投了154个三分球,只中了44个,有110个不中。”于是,他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每天都要投1000个球。他日复一日地练习,球技越来越精湛。能明白自己的不足,针对自己缺陷来练习,这才是他成功的原因!

敢于直视自己的缺陷的人,往往都比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强!因为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往往都在自我陶醉,自欺欺人,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不会进步。

让我们直视自己,不再自欺欺人,不做下一个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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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篇十四

电影看完了,免不了有一些感触。可要是付诸笔下,不免有些为难。当然,自己眼高手低是一原因,但除此之外,这跟电影的主人公阿q有很大关联。

阿q这个形象实在叫人为难,怎么说呢,他就像是云中月,有一会子你能从云缝隙窥清它的`全貌,但云随风动,很快月儿又被遮隐住了,而事实上,月儿却并没有一丝改变。

呵呵,貌似有一点舒婷一直努力宣扬的朦胧美,但只要你真的认认真真地完完全全地将它看完,再略经思考一下,你就觉得它非但不美反而丑陋,如同未经彩绘过的泥塑。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篇十五

写下这条标题时,我差点以为我是在歌颂阿q。伟大革命家、著名作家鲁迅先生的著作《阿q正传》也看了好几遍,越看就越发觉得阿q这注定悲剧式的人物可怜可恨。

在鲁迅先生的所有著作中,《阿q正传》可堪称他的代表作,它因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依靠精神胜利法而赖以谋生的悲剧性小人物阿q的典型而受到国内外的广泛赞誉。《阿q正传》之所以使人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鲁迅通过对阿q形象的塑造概括了“精神胜利法”这一腐蚀整个中华民族的严重痼疾,鲁迅曾多次讲到他创作《阿q正传》是为了通过对阿q艺术形象的塑造,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的国人的魂灵来,要画出沉默的国民的魂灵来,暴露国民的弱点,从而引起疗救的注意来改造国民性。

《阿q正传》在表述的层面上看是在为一个地位卑微的小人物立传,其实是想通过塑造这一人物形象,把他的影响和悲剧折射到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暴露当时国民的弱点。当时的中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时期,从乡土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阿q作为乡土人物的一个代表,这样一个旧人物的命运注定是悲剧的。

阿q自认为是个有过进城经历的人,但他仍“很鄙薄城里人,譬如用三尺三寸宽的木板做成的凳子,未庄人叫‘长凳’,他也叫‘长凳’,城里人却叫‘条凳’”、“油煎大头鱼,未庄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城里却加上切细的葱丝”,在阿q看来,这些都是错的、可笑的。显然,在阿q的对城里人的态度和看法中也显现了当时封闭保守的乡下人对热情奔放的城市人的感觉,他代表了乡土人物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对城市生活的一种批判、否定和拒斥,也表现了城乡之间对立、隔膜的社会病态。

像这样的阿q,我想就算是在现代社会里,甚至在以后的社会里,都一直存在着。封建思想影响着我们两千多年,早已根深蒂固,哪里是现代这么短的一朝一夕能彻底消除的呢?现代的城乡经济差距、思想隔阂仍广泛存在不说;就如今科技发展如此迅猛,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下,未来的城乡隔阂就算不会随之越拉越大,也不会彻底破除。在乡下人看来,越来越开放的城市人是阿q;在城市人看来,依然那么保守的乡下人,更是阿q。

更甚,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阿q要心安理得地活着,精神胜利法便成了他唯一能自我保护的武器,同时也是很多人的自欺欺人的武器。精神胜利法使阿q能够游刃有余地应付一切现实中的侮辱和悲哀,是他能够安心逃避现实的桥梁,鲁迅先生就是通过对阿q行状的具体描绘来表达他对这种国民劣根性的讽刺。阿q的自尊到了自负自傲的地步,所有未庄人都不在他的眼里,总是那一句“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当别人拿他头上的癞疮奚落他时,他便报复以“你还不配”,仿佛在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荣的癞头疮,并非平常的癞头疮;这样的行为,在现代也并不少见,人们总是喜欢以这样一种自我安慰式来说服和掩饰自己。当有人揪住他的黄辫子要他自己说是人打畜生时,他就承认是“打虫”。

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并由“第一个”联想到“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把自己与状元等同起来,从而蔑视对方;当假洋鬼子不准他革命,他就想着“告一状”,使他被“抓进县里去杀头”,从而在精神上获胜,永远都能在遭受屈辱之后,千方百计把他认为最光荣或最权威的事物与自己挂上钩,从而在精神上战胜对方,获得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虚荣到只能在自我吹嘘中企图获得自尊心的满足,在幻想的王国中企图忘却现实的屈辱。

把别人的打当成是儿子的打,在自轻自贱中自欺自慰,来化解现实的侮辱和痛苦。以至于当阿q死到临头时,竟还在为画不好一个圆圈而苦恼,然后再寻求在精神胜利法中释然,仍在飘飘然地做着精神胜利的妄想,仍然执迷不悟。作者就是这样以一种讽刺和幽默的手法和悲喜交融的形式,刻画出阿q命运的悲剧,指出阿q精神胜利法的愚昧和荒唐,批判阿q的精神弱点,尖锐地讽刺精神胜利法对人民的毒害,对国民麻木的精神状态的悲愤痛切,向黑暗的社会提出严正的抗议,从而引起人们疗救这一精神弱点的注意。

阿q的自尊到了自负自傲的地步,所有未庄人都不在他的眼里,总是那一句“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当别人拿他头上的癞疮奚落他时,他便报复以“你还不配”,仿佛在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荣的癞头疮,并非平常的癞头疮;这样的行为,在现代也并不少见,人们总是喜欢以这样一种自我安慰式来说服和掩饰自己。当有人揪住他的黄辫子要他自己说是人打畜生时,他就承认是“打虫”。

作者就是这样以一种讽刺和幽默的手法和悲喜交融的形式,刻画出阿q命运的悲剧,指出阿q精神胜利法的愚昧和荒唐,批判阿q的精神弱点,尖锐地讽刺精神胜利法对人民的毒害,对国民麻木的精神状态的悲愤痛切,向黑暗的社会提出严正的抗议,从而引起人们疗救这一精神弱点的注意。

作家的阿Q正传读后感篇十六

阅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阿q正传》,我感觉到阿q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可以说是卑微到尘埃里去的小人物,但造成阿q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就是那个麻木不仁的时代。

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遗忘和抛弃的人,他表面的高傲却更秃显出自己内心的卑贱。

被别人打时,他却因胆小怕事和无还手之力而只有自我安慰:“是儿子打老子。”可见阿q的精神胜利法让人感觉是那么的可悲,但更可悲的是他却又总要去欺负自认为比自己还低贱的人如王胡、小d等。

从吴妈和阿q谈闲天:“太太两天没有吃饭哩,因为老爷要买一个小的……”这些话语中可以看出当时妇女的地位是多么低下和不受重视而妇女们却浑然不知。

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用又长又臭的裹脚布把脚里三层、外三层地裹住,还美其名曰“三寸金莲”的过程中,妇女的脚骨折断,疼痛难忍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把女人做人的天性和自由完完全全的剥夺了……。

悲剧人物吴妈真的一点也不喜欢阿q吗?从她偷偷赶到城里在人群中看阿q被拉着游大街的一些复杂表情中也许可以看到一些内疚吧。但阿q实在是一个卑微得很的人,在封建的礼教影响下的吴妈为了保住自己比生命还重要的所谓的名节,从而无意中成为了“将阿q送上绝路”的帮凶。

阿q想觉醒却不知道什么是觉醒,想要革命也不知道什么是革命。阿q的死是令人觉得可悲而扼腕痛心的,更可悲的是当了“替死鬼”的阿q到死只能认为“似乎觉得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

“至于当时的影响,最大的倒反在举人老爷,因为终于没有追赃,他全家都号啕了。其次是赵府,非特秀才因为上城去报官,被不好的革命党剪了辫子,而且又破费了二十千的赏钱,所以全家也号啕了。”

一个“钱比命重”,一个“草菅人命”的世界是多么冷酷无情,“至于舆论,在未庄是无异议,自然都说阿q坏,被枪毙便是他的坏的证据:不坏又何至于被枪毙呢?而城里的舆论却不佳,他们多半不满足,以为枪毙并无杀头这般好看;而且那是怎样的一个可笑的死囚呵,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戏:他们白跟一趟了。”当时的中国社会的衰落,甚至被外国侵略者随意蹂躏,是的人们的思想的严重扭曲、麻木甚至冰冷到了极点是有很大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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